欧盟EEC指令列表
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介绍
欧洲联盟汽车技术指令介绍一、欧洲联盟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欧洲联盟对车辆产品建立了统一的型式批准制度,该制度同时涉及整车产品和车辆零部件与系统的型式批准,其中整车产品按照车辆种类分为汽车产品(M、N、O类车辆)、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产品(L类车辆)、轮式农林拖拉机产品(T类车辆)。
欧盟对这三类整车产品分别制定和实施了不同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其中对汽车产品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指令及其发展详见表1:表1 欧洲联盟汽车产品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指令2009年7月13日,欧盟政府又发布新法规:(EC) 661/2009“就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它们所使用的系统、部件和单独技术单元的一般安全性的型式批准要求的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法规”,该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意味着欧洲联盟对其汽车产品技术指令体系和型式批准制度继发布实施新的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技术指令2007/46/EC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变革。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汽车产品进入欧洲联盟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EC) 661/2009的核心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简化现行的欧盟车辆型式批准体系,撤消现行的欧盟汽车产品型式批准制度中50项安全和环保零部件单项技术指令,直接用相应的联合国ECE汽车技术法规代替,以适应欧盟进一步融入国际化的进程。
具体项目见表2中带 * 号的项目;进一步提高车辆的安全要求,增加具有先进安全技术的部件和装备,对车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
二、欧盟汽车零部件和系统技术指令除了上述整车型式批准框架性技术指令外,原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现在的欧洲联盟还针对这些车辆产品的零部件和系统制定了涉及安全、环境保护和节能等方面的EEC (EC)单项技术指令,并根据这些技术指令开展对车辆产品的零部件和系统的单项型式批准,这些车辆零部件和系统的单项型式批准既单独存在,同时又构成其整车产品型式批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例如在目前欧洲联盟统一进行的M、N和O类车辆的整车型式批准中,必须首先完成不同类别的车辆所要求的各单项汽车零部件和系统的型式认证,合格后才能获得欧盟的各类整车型式批准。
欧盟94-62-EC(指令)
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关于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的94/62/EC指令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该条约的第100a条;考虑到欧洲联盟委员会提交的议案;考虑到经济及社会委员会的意见;按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189b条的程序采取行动;鉴于一方面为了防止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对环境造成任何影响,或减小这种影响,从而提供高环境保护水平,另一方面为了确保内部市场的运行,避免在欧洲共同体内部产生贸易壁垒、不正当竞争使和竞争受到限制,应对各国有关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的管理所采取的不同措施予以协调;鉴于防止产生废弃包装物的最佳手段是减少包装物的总量;鉴于就本指令的目标而言,遵守总的原则,即一个成员国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措施不应对其他成员国实现本指令的目标的能力产生不良的影响是重要的;鉴于减少废弃物是《欧洲联盟条约》中明确要求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鉴于本指令应该包括投放市场的所有种类的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鉴于因此欧洲联盟理事会1985年6月27日关于人类消费用液体容器的85/339/EEC指令应予以废除;鉴于包装物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功能,因而实施本指令中规定的措施不应损害对包装物或包装商品的质量和运输产生影响的其他相关立法要求;鉴于根据欧洲联盟理事会1990年5月7日关于废弃物政策的决议和欧洲联盟理事会1975年7月15日关于废弃物的75/422/EEC指令中提出的欧洲共同体废弃物管理方针,包装物和废弃包装物的管理首先应该包括防止产生废弃包装物,以及作为附加的基本原则,还应包括包装物的再使用,废弃包装物的再循环及其他回收形式,并由此而减少这类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鉴于在回收工艺方面的科学和技术取得进步之前,从环境影响上讲,应将再使用和再循环作为首选;鉴于这就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各种体系保证对用过的包装物和/或废弃包装物进行回收;鉴于应尽快完成寿命周期评定,以便证明对可再使用、再循环和回收的包装物建立一个明确的等级体系是正确的;鉴于应该通过适当措施来防止产生废弃包装物,包括在各成员国内按照本指令的目标采取的行动;鉴于各成员国可根据《欧洲共同体条约》鼓励建立能以环境安全的方式再使用的包装物再使用系统,以利用这些系统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鉴于从环境角度考虑,再循环应被视为回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特别在于减少能量和基本原材料的消耗,以及废料的最终处理量;鉴于能量回收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一个有效手段;鉴于各成员国对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再循环所确定的目标应该限制在某些范围内,以便考虑各成员国的不同情况,同时避免产生贸易壁垒和不正当竞争;鉴于为了达到中期目标并且为经营者、消费者和公共机构展现必要的长期前景,应该对实现上述目标规定一个中期期限并对最终阶段要确定的目标规定一个长期期限,从而提升这些目标;鉴于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应在欧洲联盟委员会提供的报告基础上对各成员国在努力实现上述目标的工作中获得的实际经验、科研成果和生态平衡这样的评估技术进行考查;鉴于应该允许已经制定了或将要制定超出上述目标范围计划的成员国推行这些目标,以便在这种措施不干扰内部市场和不妨碍其他成员国履行本指令的条件下实现高水平的环境保护;鉴于欧洲联盟委员会应该在进行适当验证之后确认这种措施。
欧盟指令(EC-EEC)目录
欧盟指令(EC/EEC)目录注:在表格里有超链接的位置单击鼠标左键就可以打开对应的EC/EEC指令正文。
序号指令内容指令号修订号备注1整车形式认证70/156/EEC(关于机动车和挂车及其系统、部件、独立技术单元认证的框架协议)(缺失)2007/46/EC(关于机动车和挂车及其系统、部件、独立技术单元认证的框架协议)78/315/EEC78/547/EEC80/1267/EEC87/358/EEC87/403/EEC92/53/EEC93/81/EEC95/54/EC96/27/EC96/79/EC97/27/EC98/14/EC2000/40/EC2001/56/EC2001/85/EC2001/92/EC2001/116/EC2003/97/EC2003/102/EC2004/3/EC2004/78/EC2004/90/EC(措施)2004/104/EC2005/49/EC2005/64/EC2006/96/EC2007/37/EC2007/46/EC2007/46/EC于2009年4月29日起生效2机动车辆允许声级和排气系统70/157/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允许噪声限值和排气系统的法律)73/350/EEC77/2123/EEC81/334/EEC84/372/EEC84/424/EEC89/491/EEC92/97/EEC96/20/EC1999/101/EC2006/96/EC2007/34/EC3机动车辆气体污染物70/220/EEC(各成员国关于采取措施防止机动车排放废气导致空气污染的法律)692/2008(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的车辆型式认证以及获取车辆修理和维护信息)71/102/EEC74/290/EEC78/665/EEC83/351/EEC88/76/EEC88/436/EEC89/458/EEC91/441/EEC93/59/EC94/12/EC96/44/EC96/69/EC98/69/EC98/77/EC2001/1/EC2002/80/EC2003/76/EC2006/96/EC715/2007692/2008点燃式发动机及M1、N1压燃式发动机70/220/EEC于2013年1月2日撤销4机动车辆及其挂车液体燃料箱和后保护装置70/221/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燃料箱和后方钻撞防护装置的法律)79/490/EEC81/333/EEC2006/96/EC5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板的固定及其安装空间位置70/222/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后牌照板固定和安装空间的法律)2003/76/EC6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转向装置70/311/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转向装置的法律)92/62/EC1999/7/EC7机动车辆车门及其门铰链70/387/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车门的法律)98/90/EC2001/31/ECM1和N8机动车辆音响报警装置70/388/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声响报警装置的法律)87/354/EEC2006/96/EEC9机动车辆后视镜和后视镜安装71/127/EEC(缺失)2003/97/EC(各成员国关于间接视野装置以及装备了这些装置的机动车的法律)79/795/EEC85/205/EEC86/562/EEC88/321/EEC2003/97/EC2005/27/EC2006/96/EC71/127/EEC撤销10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制动71/320/EEC(各成员国关于特定类别的机动车及其挂车制动装置的法律)74/132/EEC75/524/EEC79/489/EEC85/647/EEC88/194/EEC91/422/EEC98/12/EC2002/78/EC2006/96/EC11机动车辆无线电干扰72/245/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无线电干扰(电磁兼容性)的法律)89/491/EEC95/54/EC2004/104/EC2005/83/EC2006/28/EC2006/96/EC12机动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污染物(烟度)72/306/EEC(各成员国关于采取措施防止车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的法律)692/2008(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的车辆型式认证以及获取车辆修理和维护信息)89/491/EEC97/20/EC2005/21/EC715/2007692/200872/306/EEC于2013年1月2日撤销13机动车辆内饰件(除车辆后视镜、操纵件、车顶或滑动车顶、座椅靠背及其后部部件以外的乘客舱内部部件)74/60/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内部装饰件的法律)78/632/EEC2000/4/ECM114机动车辆防盗装置74/61/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防盗装置的法律)95/56/EC2006/96/ECM1,N115机动车辆碰撞时转向机构防驾驶员伤害功能74/297/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内部安装(转向机构撞击时的性能)的法律)91/662/EEC M1,N116机动车辆座椅及其固定装置强度74/408/EEC(机动车座椅及其固定装置和头枕)81/577/EEC96/37/EC2005/39/EC2006/96/EC17机动车辆外部突出物74/483/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外部凸出物的法律)79/488/EEC87/354/EEC2006/96/EC2007/15/ECM118机动车辆车速表及倒车装置75/443/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倒车和车速表装置的法律)97/39/EC19机动车辆及其挂车铭牌76/114/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法定铭牌和标志及其安装位置和方法的法律)78/507/EEC87/354/EC2006/96/EC20机动车辆安全带固定点76/115/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安全带固定点的法律)81/575/EC82/318/EEC90/629/EEC96/38/EC2005/41/EC21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76/756/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的法律)84/8/EEC89/278/EEC91/663/EEC97/28/EC2007/35/EC2008/89/EC(未更新)22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回复反射器76/757/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反射器的法律)87/354/EEC97/29/EC2006/96/EC零部件23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示阔灯、前位置灯(侧)、后位置灯(侧)、制动灯、侧标志灯、昼间行车灯76/758/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示廓灯、前位置(侧)灯、后位置(侧)灯、制动灯、日间行车灯和侧标志灯的法律)87/354/EEC89/516/EEC97/30/EC2006/96/EC零部件24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转向指示灯76/759/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转向指示灯的法律)87/354/EEC89/227/EEC1999/15/EC2006/96/EC零部件25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灯76/760/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后牌照灯的法律)87/354/EEC97/31/EC2006/96/EC零部件26机动车辆前照灯及其白炽灯泡76/761/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远光和(或)近光前照灯以及机动车及其挂车上已获认证的车灯组件所使用的光源(白炽灯及其它)的法律)87/354/EEC89/517/EEC1999/17/EC2006/96/EC零部件27机动车辆前雾灯及其灯丝灯泡76/762/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前雾灯的法律)1999/18/EC2006/96/EC零部件28机动车辆牵引装置77/389/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牵引装置的法律)96/64/EC29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雾灯77/538/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后雾灯的法律)87/354/EEC89/518/EEC1999/14/EC2006/96/EC零部件30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倒车灯77/539/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倒车灯的法律)87/354/EEC97/32/EC2006/96/EC零部件31机动车辆驻车灯77/540/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驻车灯的法律)87/354/EEC1999/16/EC2006/96/EC零部件32机动车辆安全带及其约束系统77/541/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法律)81/576/EEC82/319/EEC87/354/EEC90/628/EEC96/36/EC2000/3/EC2005/40/EC2006/96/EC33机动车辆驾驶员前方视野77/649/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前方视野的法律)81/643/EEC88/366/EEC90/630/EECM134机动车辆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标志78/316/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内部安装件(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的标志)的法律)93/91/EC94/53/EC35机动车辆除霜和除雾系统78/317/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风窗除霜和除雾装置的法律)M136机动车辆洗涤器和刮水器系统78/318/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刮水器和洗涤器系统的法律)94/68/EC2006/96/ECM137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加热系统78/548/EEC(缺失)2001/56/EC(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加热系统的法律)2001/56/EC2004/78/EC2006/96/EC2006/119/EC78/548/EEC撤销38机动车辆护轮板78/549/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护轮板的法律)94/78/EEC M139机动车辆座椅头枕78/932/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座椅头枕的法律)87/354/EC2006/96/EC零部件40机动车辆CO2排放及燃料消耗80/1268/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二氧化碳排放物和燃料消耗量的法律)692/2008(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的车辆型式认证以及获取车辆修理和维护信息)89/491/EEC93/116/EC1999/100/EC2004/3/EC715/2007692/2008M1,N180/1268/EEC于2013年1月2日撤销41机动车辆发动机功率80/1269/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发动机功率的法律)88/195/EEC89/491/EEC97/21/EC1999/99/EC42机动车辆用柴油发动机气体和颗粒污染物、点燃式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发动机气体污染物88/77/EEC(缺失)2005/55/EC(各成员国关于防治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气体和颗粒污染物排放以及燃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车用点燃式发动机气体污染物排放的法律)91/542/EEC96/1/EEC1999/96/EC2001/27/EC2005/55/EC2005/78/EC2006/51/EC2006/81/EC(未更新)2008/74/EC(未更新)2005/55/EC替代88/77/EEC43机动车辆及其挂车侧面保护89/297/E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侧面防护(侧面保护装置)的法律)N2,N3,O3,O444机动车辆及其挂车防飞溅系统91/226/EEC(各成员国关于某类机动车及其挂车溅射抑制系统的法律)2006/96/EC N2,N3,O3,O445M1类机动车辆质量及尺寸92/21/EEC(关于M1类机动车的质量和尺寸)95/48/EC M146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安全玻璃及玻璃材料92/22/EEC(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的安全玻璃以及玻璃材料)2001/92/EC47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轮胎及其安装92/23/EEC(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车用轮胎和安装的法律)2001/43/EC2005/11/EC48机动车辆限速装置或类似的车载限速系统92/24/EEC(各成员国关于某类机动车限速装置或类似限速车载系统的法律)2004/11/EC49N类机动车辆驾驶室外部突出物92/114/EEC(关于N类机动车驾驶室背板前方的外部凸出物)N50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机械连接装置及其这些装置在车辆上的连接94/20/EC(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的机械联接装置及其与车辆的连接)2006/96/EC51机动车辆内部结构所用材料的燃烧特性95/28/EC(关于某类机动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2006/96/EC M3,非公交52机动车辆在发生侧面碰撞时的乘员保护96/27/EC(关于机动车发生侧面碰撞时对乘员的保护)(缺失)M1,N153机动车辆在发生正面碰撞时的乘员保护96/79/EC(关于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时对乘员的保护)1999/98/EC M154M1类以外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质量及尺寸97/27/EEC(关于某类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质量和尺寸(M1类以外车辆))2001/85/EC2003/19/ECM1类以外55危险物品道路运输机动车辆及其挂车98/91/EC(关于危险品道路运输机动车及其挂车)56机动车辆前下部防护装置2000/40/EC(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前下部保护的法律)2006/96/EC M1,N1578座以上(驾驶员除外)车辆的结构安全2001/85/EC(关于除驾驶员座位以外有8个以上座位的客车的特殊规定)2006/96/EC58对行人及其它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的保护2003/102/EC(关于在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前和发生碰撞时对行人和其他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保护的法律)2004/90/EC(措施)M1,N1从2009.11.24开始被78/2009/EC替代59机动车辆的再使用性、再利用性和回收利用性2005/64/EC(关于可再使用性、可回收再利用性和可修复性的机动车型式认证)2009/1/EC(未更新)M1,N160车辆前保护系统2005/66/EC(关于机动车正面保护系统的使用)2006/96/EC2006/368/ECM1,N1从2009.11.24开始被78/2009/EC替代61机动车辆空调系统排放2006/40/EC(关于机动车空调系统排放物的法律)2007/706 M1,N1。
【免费下载】欧盟指令EC EEC目录
97/39/EC
76/114/EEC
78/507/EEC
19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铭牌
(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法定铭牌和标志及其安装位置和方法的法 87/354/EC
律)
2006/96/EC
81/575/EC
20 机动车辆安全带固定点
76/115/EEC (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安全带固定点的法律)
82/318/EEC 90/629/EEC 96/38/EC
欧盟指令(EC/EEC)目录 Nhomakorabea注:在表格里有超链接的位置单击鼠标左键就可以打开对应的 EC/EEC 指令正文。
序号
指令内容
指令号
修订号
78/315/EEC
78/547/EEC
80/1267/EEC
87/358/EEC
87/403/EEC
92/53/EEC
93/81/EEC
95/54/EC
96/27/EC
信息)
98/69/EC
98/77/EC
2001/1/EC
2002/80/EC
2003/76/EC
2006/96/EC
715/2007
692/2008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液体燃料箱 70/221/EEC
4
和后保护装置
(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燃料箱和后方钻撞防护装置的法律)
79/490/EEC 81/333/EEC
24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转向指示灯
(各成员国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转向指示灯的法律)
89/227/EEC 1999/15/EC
零部件
2006/96/EC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0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高与中中带资资负料料荷试试下卷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5交写卷、底重保电。要护气管设装设线备置备4敷高动调、设中作试电技资,高气术料并中课3中试且资件、包卷拒料中管含试绝试调路线验动卷试敷槽方作技设、案,术技管以来术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欧盟89686EEC指令
欧盟89/686/EEC指令本指令经由理事会指令93/68/EEC (1993年7月22日)、93/95/EEC (1993年10月29日)和96/58/EC(1996年9月3日)修改[1]。
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特别是其第100a条,考虑到委员会的提案,为与欧洲议会合作,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鉴于有必要采取措施,以期能在1992年12月31日之前,逐步建立内部市场;鉴于内部市场是无内部边界,保证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自由流通的区域;鉴于近年来许多成员国特别以保护公众健康,改善工作安全条件以及确保对用户的保护为目的,已通过了大量人身保护设备的规定;鉴于这些国家规定为了个人的防伤、防病,对人身保护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水平,检测和认证的要求通常极为详尽;鉴于特别是在有关工作安全的国家规定方面做出人身保护设备使用的强制性决定;鉴于许多要求责成雇主在没有或缺乏按优先顺序的公共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为其雇员置备适当的人身保护设备;鉴于各成员国关于人身保护设备的国家规定彼此差异显著;鉴于它们因此会构成贸易壁垒,从而直接影响共同市场的建立与运行;鉴于有必要协调这些不同的国家规定,以确保这些产品在不降低各成员闽要求的现行合理保护水平的情况下自由流通,并使之得到必要的提高;鉴于本指令制定的关于人身保护设备设计和制造的规定是基本的规定,特别是对试图保证有一个较为安全的工作环境来说,这些规定并不损害有关此类设备的使用的规定和工人在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体制的规定;鉴于本指令只明确界定了人身保护设备须满足的基本要求;鉴于为便于证明符合这些基本要求,经过协调的欧洲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关于人身保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其适用的规格和检测方法的标准,因为这些产品只要符合这些标准就可以推定为符合上述基本要求;鉴于上述欧洲协调标准是由非官方机构制定的,并且必须保持其非强制性文本的地位;鉴于为此,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按照1984年11月13日委员会与两机构签定的调节委员会与两机构间的合作总导则,被授权为制定协调标准的主管机构;鉴于为实现本指令宗旨,协调标准是指已经由上述机构或其中之一按委员会的旨意,根据1983年3月28日“关于技术标准和法规领域信息的传递程序的规定”的83/189/EEC指令,以及修订它的88/182/EEC指令,并按照上述的合作总则正式制订的包含技术规范的文本(一份欧洲标准或一份协调文件);鉴于协调标准的制订工作,因应用范围广泛,且数目甚多,并且要在规定的内部市场建立期限内准备好,将涉及大量的工作。
欧盟第200532EEC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指令)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5/32/EC号指令2005年7月6日为规定用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并修订第92/42/EEC号和第96/57/EC号理事会指令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00/55/EC号指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注意到《建立欧洲欧共体条约》,尤其是其中第95条,注意到欧盟委员会的提议,注意到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意见1执行《条约》第251条规定的程序2,鉴于:(1)各成员国实施的与用能产品生态设计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措施不一致会产生贸易壁垒并扭曲共同体内的竞争,或许因而对内部市场的建立及其作用产生直接影响。
各国法律的协调一致是防止此类贸易壁垒和不公平竞争的唯一途径。
(2)用能产品(EuPs)在共同体自然资源和能源消耗中占有很大比例。
它们对环境也有其他许多重要的影响。
就共同体市场可获得的大部分种类产品而言,尽管它们功能相似,但可以发现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截然不同。
为了可持续发展,应鼓励主要通过对环境负面影响主要来源的确定和避免污染转移的方式,持续改善那些产品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只要这种改善不会产生过多的费用。
(3)产品的生态设计是共同体一体化产品政策战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作为一种预防性的措施,它在保持产品功能质量的同时,通过设计使产品环境性能最大化,为制造商、消费者和社会整体提供了真正的全新机会。
(4)能效的提高- 连同供选方案之一,使电力的最终用途更为有效- 被认为对共同体达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电力需求是发展最快的一种能源最终用途,计划在未来20-30年得到不断发展,如果没有任何政策行为来抑制这种趋势的话。
委员会在其“欧洲气候变化计划(ECCP)”中建议的大量减少能源消耗是可能的。
气候变化是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600/2002/EC号决议3规定的共同体第六次环境行动计划优中先考虑的问题之一。
节能是增加供给安全和降低进口依赖的最有成本效益的方式。
因而,大量需求方面的措施和目标应予采纳。
欧盟与EC指令
歐盟與EC指令歐盟已經實施一套制度,以保護消費者與工作者的健康,商品的狀態與環境。
在這套新制度之下,歐盟與一些歐洲自由貿易協會的國家,制定了EC指令。
以確保產品符合安全和品質的標準。
透過調和的標準,各國適用統一的評估程序和允收條件,因此得以減少重複測詴和各國個別送審的情形。
歐盟/歐洲共同體和歐洲自由貿易協會在1994年,聯合建立了歐洲經濟區域,此為世界最大的經濟區,參加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英國。
符合產品必需符合適用的EC指令,否則將被排除於此市場之外。
EC指令提供必要的健康和安全要求,且建立評估產品符合的程序,這些程序在各產品間與各指令間都不盡相同。
CE 標示CE 標示是製造商的符合標誌,表示符合所有現行的指令。
對於大多數銷售到歐盟的產品而言,CE標示的使用和聲明產品的符合性,是強制性的法令條文。
有此符合標誌,產品可自由在會員國流通。
CE標示必須標示在產品裝置上,或是在包裝上顯示。
然而此CE標示並不能免除國家執法單位對於未符合標示的產品所採取的行動。
如何標示CE▪決定所適用的指令▪決定適用的調和標準與必要的健康與安全要求▪若指令要求或是有實際的需要,則必須選定一個驗證機構。
▪決定是當的符合模式並進行評估。
▪將指令要求納入設計考量▪彙整技術文件資料▪準備符合聲明書▪黏貼CECE符合程序依據符合模式的系統,多數的指令允許製造商及其代表選擇一個或組合模式,以示符合指令要求。
一般言而言,有三種符合途徑。
1. 自我宣告適用於沒有強制要求驗證的產品,自我宣告需根據所適用的指令與調和標準,由製造商或驗證機構作產品評估。
此外,自我宣告需包刮符合申報書的準備和附加CE標示。
2. 驗證a) 強制性驗證(EC型式驗證)大部分的產品和機械並不需要強制性驗證;不過有些特定的產品需有歐盟驗證機構所核發的驗證證書;另有一些特定產品,如機械和醫療產品,則需有EC 型式驗證證明。
欧盟各指令涉及的各零部件清单
Number 编号Type Approval Subject 型式认证 项目名称EEC DirectiveEEC 指令Refer component涉及部件Refer system涉及系统Note 备注1、排气管1、进气系统2、前、后排气消声器2、排气系统3、空气滤清器3、发动机4、发动机4、变速箱5、变速箱6、谐振箱1、发动机(火花塞、点火线圈、高压线等)1、OBD 系统2、ECU2、电喷系统3、中冷器3、曲轴箱通风系统4、增压器4、排气系统5、喷油泵/喷油器/喷油管5、燃油喷射系统6、调速器6、燃油供给系统7、变速箱7、点火系统8、氧传感器9、催化转换器10、EGR (废气再循环)装置11、颗粒捕捉器12、曲轴箱13、燃油箱、燃油箱呼吸阀14、PCV 阀15、碳罐16、OBD 部件17、LPG/NG 压力调节器或蒸发器18、LPG 气化装置19、LPG/NG 混合装置20、LPG/NG 喷射装置21、供油导轨22、空气流量传感器23、燃料分配器24、压力调节器25、微开关26、怠速调整螺丝27、节流阀体28、水温传感器29、空气温度传感器/开关1、燃油箱1、燃油供给系统2、燃油箱盖2、后防护装置3、排气管4、排气管隔热材料/部件5、后防护装置(如后保等)1、后保险杠2、后牌照灯1、方向盘1、转向传动机构2、转向机2、转向操纵机构3、转向助力泵3、转向助力机构4、转向柱5、转向传动轴2Emissions排放等级70/220/EEC 3Fuel tanks/ RearProtective device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液体燃料箱和后防护装置70/221/EEC 70/222/EECRear registration plate space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板的固定及其安装空间470/311/EEC Steering effort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转向装置5如为塑料燃油箱,需提前做E-mark 认证欧盟各指令涉及零部件、系统汇总表1Sound Levels 噪声等级70/157/EEC6、万向节7、轮胎1、门锁、钥匙2、门铰链1、报警喇叭2、喇叭支架1、内、外后视镜2、驾驶员座椅3、后排座椅4、后风挡玻璃1、制动钳/制动盘1、行车制动系统2、制动鼓/制动蹄2、应急制动系统3、制动衬片3、驻车制动系统4、制动主缸4、辅助制动系统5、发动机5、ABS 系统6、变速箱7、ABS 控制器8、轮胎9、各轴10、车身11、轮速传感器12、制动液13、制动储液罐14、ABS 报警灯15、制动液指示灯16、制动拉索1、收音机1、雨刮雨刷系统2、天线2、除霜除雾系统3、继电器3、加热系统4、暖风电机3、车身防盗系统5、刮水器电机4、转向柱防盗系统6、BCM5、发动机防盗系统7、发动机6、报警系统8、分电器7、灯具控制系统9、高压线8、ABS 系统10、点火线圈9、OBD 系统11、ECU10、电喷系统12、发电机11、玻璃升降系统13、火花塞12、座椅电加热系统14、车身15、玻璃升降器16、ABS 控制器17、左右电调后视镜18、点火锁、钥匙19、各类传感器20、喇叭21、座椅电机1、仪表台及仪表台开关旋钮1、天窗系统2、座椅2、玻璃升降系统3、门把手4、手制动杆5、变速杆Audible warning机动车辆音响报警装置771/320/EECBraking机动车辆制动972/245/EEC Suppression (radio)机动车辆装用的火花式点火发动机产生的无线电干扰抑制1074/60/EECInterior fittings机动车辆内饰件(除车内后视镜、操纵件、11需要喇叭的E-mark 证书需要内、外后视镜的E-70/388/EEC8Rear visibility 机动车辆后视野71/127/EECDoor latches and hinges70/387/EEC 66、遮阳板及转轴7、玻璃升降器8、车门内向附件9、天窗10、顶灯及顶灯开关11、BCM 1、全车灯具1、车身防盗系统;2、防盗喇叭2、发动机防盗系统;3、报警喇叭3、转向柱防盗系统;4、BCM 控制器4、门锁系统;5、ECU5、报警系统6、immobiliser7、点火锁及钥匙8、车门锁9、天线1、方向盘转向操作系统2、转向管柱3、座椅4、方向盘气囊5、方向盘LOGO 1、座椅、头枕2、车身1、车身外表面2、装饰件(各种徽标、LOGO 等)3、前照灯4、格栅及缝隙5、风窗刮水器6、保险杠7、手柄铰链和按钮和各种盖子8、车轮、车轮螺母、轮毂罩盖和车轮装饰罩9、金属板件的边缘10、车身覆盖件11、空气雨水导流板12、起重器支撑架和排气管13、进排气风门片14、顶盖15、车窗16、号牌支架17、行李架及雪橇架18、无线电收发天线1、车速表2、驱动桥3、轮胎4、变速箱17Statutory plate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法定铭牌及其内容,以及名牌安装的位置和方法76/114/EEC 法定铭牌1、车身约束系统2、安全带3、座椅1、全车灯具74/60/EEC内后视镜、操纵件、车顶或滑动车顶、座椅靠背及其后部部件以外的乘客舱内部部件)141174/61/EECAnti-theft and immobiliser防止盗用机动车辆的装置12Protective steering机动车辆发生碰撞时转向机构的性能74/297/EEC74/408/EECSeat strength机动车辆座椅及其固定74/483/EECExterior projections 机动车辆外部突出物1576/115/EEC Seat belt anchorages机动车辆安全带固定点1816Speedometer and reverse gear机动车辆车速表和倒车装置75/443/EEC132、座椅3、大灯开关4、大灯调节开关5、车身6、蓄电池20Reflex reflector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回复反射器76/757/EEC21Side and stop lamps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示廓灯、前位置(侧)灯、后位置(侧)灯、制动灯、侧标志灯、白日行驶76/758/EEC22Direction indicators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转向指示灯76/759/EEC23Rear registration plate lamp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后牌照灯76/760/EEC24Headlamps and bulbs 机动车辆远光灯和/或近光前照灯以及这些前照灯装用的白炽灯泡76/761/EEC25Front fog lamps机动车辆前雾灯及其所用的灯丝灯泡76/762/EEC 27Rear fog lamp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雾灯77/538/EEC 28Reversing lamps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倒车灯77/539/EEC 29Parking lamps 机动车辆驻车灯77/540/EEC1、安全带本体2、座椅1、前、后拖钩2、车身1、座椅2、前风挡3、A 柱4、前排车门玻璃5、后视镜32Identification of controls机动车辆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的识别78/316/EEC全车各种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1、座椅除霜除雾系统2、空调出风口3、空调4、暖风电机5、蓄电池6、发动机1、前排座椅汽车刮刷系统2、刮水器3、洗涤器4、洗涤储液罐5、刮刷电机各类灯具本身Seat belts 安全带认证30Towing hooks 机动车辆牵引装置2631Forward vision 机动车辆驾驶员视野Defrost/demist机动车辆玻璃表面的除霜和除雾系统3378/318/EEC Wash/Wipe 机动车辆刮水器和清洗器系统34需要全车灯具的E-mark证书E-mark 证书76/756/EECLighting installation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19需要安全带的E-mark 证78/317/EEC77/389/EEC77/649/EEC 77/541/EEC6、发动机7、刮刷控制开关1、座椅空调加热系统2、空调出风口3、空调4、暖风电机5、蓄电池6、发动机1、轮胎2、护轮板3、车身37Head restraints机动车辆座椅头枕78/932/EEC 座椅头枕1、发动机(火花塞、点火线圈、高压线等)1、OBD 系统2、ECU 2、电喷系统3、中冷器3、曲轴箱通风系统4、增压器4、排气系统5、喷油泵/喷油器/喷油管5、燃油喷射系统6、调速器6、燃油供给系统7、变速箱7、点火系统8、氧传感器9、催化转换器10、EGR (废气再循环)装置11、颗粒捕捉器12、曲轴箱13、燃油箱、燃油箱呼吸阀14、PVC 阀15、碳罐16、OBD 部件17、LPG/NG 压力调节器或蒸发器18、LPG 气化装置19、LPG/NG 混合装置20、LPG/NG 喷射装置21、供油导轨22、空气流量传感器23、燃料分配器24、压力调节器25、微开关26、怠速调整螺丝27、节流阀体28、水温传感器29、空气温度传感器/开关1、发动机1、进气系统2、空调电机2、排气系统3、ECU 4、空滤5、进气歧管6、三元催化7、排气消声器8、氧传感器9、排气歧管10、发动机附件78/549/EEC Wheel guards机动车辆护轮板3680/1268/EEC Fuel consumption 机动车辆co2排放及燃油消耗383580/1269/EECEngine Power 机动车辆发动机功率392001/56/EECHeating ststem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加热系统40Masses anddimensions (cars)M1类机动车辆质量和尺寸92/21/EEC 全车1、玻璃2、玻璃升降控制器、开关1、轮胎2、轮辋3、轮毂43Coupling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机械联接装置以及这些装置在车辆上的连接94/20/EEC无1、座椅1、座椅系统2、前保2、约束系统3、车身4、车门5、转向柱6、安全气囊7、安全带8、发动机(布置)9、门锁系统10、进气格栅11、徽标12、发动机罩13、A 柱1、座椅1、座椅系统2、车身2、约束系统3、车门4、转向柱5、安全气囊、气帘6、安全带7、门锁系统8、A 、B 柱1、座椅2、车身3、保险杠4、前风挡5、雨刮、雨刷6、发动机7、进气格栅8、徽标9、发动机罩10、发动机进气歧管11、蓄电池12、A 柱13、发动机(布置)47Whole Vehicle Type Approval 整车型式认证70/156/EEC Pedestrian Protection 行人保护2003/102/EC/EEC 46Safety glas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安全4192/23/EECTyres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轮胎及其安装4296/79/EEC Front impact 机动车辆在发生正面碰撞时的乘员保护4496/27/EECSide impact机动车辆在发生侧碰撞时的乘员保护4592/22/EEC 需要玻璃的E-mark 证书需要轮胎的E-mark 证书。
欧盟汽车技术指令目录(EC指令、EU法规)中英文对照表
序 基础指令号、 修改单或其他指令对该基础指
号
法规号
令的补充修改
技术指令名称
英文原文名称
简称
1. 2007/46/EC Regulation (EC) No 1060/2008 在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和用于这类车 a framework for the approval of motor
号
法规号
令的补充修改
技术指令名称
英文原文名称
简称
备注
1999/101/EC
2007/34/EC
3.
Regulation Regulation (EC) No 692/2008 关于轻型乘用车和商用车排放污染 on type approval of motor vehicles with
轻型车排放
(EC) No 715/2007
and rear under run protection of motor
(EC) No 661/2009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及ECE R34、ECE
R58替代
5. 70/222/EEC
在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板的固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整车型式批准认
Regulation (EC) No 78/2009 Regulation (EC) No 79/2009 Regulation (EC) No 385/2009 Regulation (EC) No 595/2009
辆的系统、零部件及单独技术总成的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and of systems,
欧盟医疗器械指令MDDEEC培训
- G. 动物移植物或动物组织或细胞,除非器械是利用不能存活的动物组织或从动 物组织中衍生的不能存活的产品制造的
Note 1:Mass-produced devices which need to be adapted to meet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the medical practitioner or any other professional user ►M5shall
· 上市: 指器械首次供应于社会. · 投入使用: 指器械首次按其预定功能被使用.
16
第十六页,共七十六页。
第1章 定义和范围
· 器械子类别
·‘device subcategory’ means a set of devices having common areas of intended use or common technologmeans a set of devices having common areasof intended use or commontechnology;
be custom made devices 大量生产则不应认为是定制器械
12
第十二页,共七十六页。
第1章 定义和范围
制造商
是指在以其名义将器械投放市场前负责器械的设计、制造、包装和标签的自然人或法人 ,无论这些工作是他自己完成的,还是由第三方代表他完成的。本指令规定制造商必须履
行的义务也适用于负责对一件或几件制成品进行装配,包装、加工、全面整修和/或加贴标志和/或
欧盟委员会2002_66_EC号指令
欧盟委员会2002/ 66/ EC 号指令2002 年7 月16 日修订76/ 395/ EEC , 86/ 362/ EEC , 86/ 363/ EEC 和90/ 642/ EEC 委员会指令附录中关于水果、蔬菜、谷物、动物源食品及部分植物源食品包括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欧盟委员会,考虑到欧盟确立的条约;考虑到1976 年11 月23 日发布的关于更改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76/ 895/ EEC 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0/ 82/ EC 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5 条;考虑到1986 年7 月24 日发布的关于更改谷物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86/ 362/ EEC 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2/ 42/ EC 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10 条;考虑到1986 年7 月24 日发布的关于更改动物源食品或其表面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86/ 363/ EEC 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2/ 42/ EC 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10 条;考虑到1990 年11 月27 日发布的关于更改植物源类食品,包括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90/ 642/ EEC 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2/ 42/ EC 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7 条;因而(1) 对于谷物和包括水果、蔬菜的植物源产品,残留限量应该反映农药可获得对植物的有效保护的最小使用量,应基于这样一个观点:残留限量既要尽可能的低又要使农药的毒力可以接受,特别考虑要保护环境,根据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对于动物源食品, 残留限量应反映动物消耗的被农药处理的谷物和植物源食品的用量,或直接使用的兽药的用量。
欧盟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 MRLs) 反映的是在被生产者认为是经过优良的农业措施生产出的产品中可检出的最高农药残留量。
(2) 制定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M RLs) 应参44 考过去制定的标准,同时也要根据最新的信息和数据加以调整。
欧盟电子商务指令
《2000年6月8日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关于共同体内部市场的信息社会服务,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若干法律方面的第2000/3l/EC号指令》(电子商务指令)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及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注意到《成立欧洲共同体条约》(Treaty establish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y),尤其是条约第四十七条第(2)款、第五十五条和第九十五条,注意到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的建议(1),注意到经济与社会委员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的意见(2),按照条约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3),鉴于:(1) 欧盟正努力逐步实现欧洲各国与各民族间的更加紧密的联合,以确保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条约第十四条第(2)款,内部市场是没有内部边界的区域,在这一区域中,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以及设立机构的自由得以确保;信息社会服务在这一没有内部边界的区域内的发展,对于消除分隔欧洲各民族的障碍是至关重要的。
(2) 信息社会中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共同体,尤其为中小型企业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它也将刺激经济的增长以及欧洲企业用于创新的投资的增长;在人人都有机会使用国际互联网络的条件下,这种发展还可以增强欧洲工业的竞争力。
(3) 共同体的法律与共同体法律秩序的特征是促使欧洲公民与企业家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所提供的机会,而不必考虑国界限制的重要保障;因此本指令的目的在于确保共同体法律的高度统一,以便为信息社会服务提供一个真正的无国界限制的区域。
(4) 确保电子商务能充分地从内部市场受益,并因此实现《1989年10月3日欧盟理事会关于协调成员国关于从事电视广播活动的法律、规章或行政诉讼的若干规定的第89/552/EEC号指令》(Council Directive 89/552/EEC of 3 October 1989 on the coordination of certain provisions laid down by law, regulation or administrative action in Member States concerning the pursuit of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activities)(4)中规定的共同体的高度统一是非常重要的。
欧盟CE认证指令一览
98/79/EC
2003年12月7日
无线电、电信终端设备
99/5/EC
2000年4月8日
空中索道
2000/9/EC
2002年5月3日
环境噪音设备
2000/14/EC
2002年1月30日
荧光灯镇流器
2000/55/EC
2000年10月8日
93/68/EEC
1997年1月1日
爆破环境使用的设备
94/9/EC
2003年6月30日
水上运动船只
94/25/EC
1998年6月16日
升降设备
95/16/EC
1999年7月1日
家用制冷器具
96/57/EC
1999年9月3日
承压设备
97/23/EC
2002年5月29日
通信设备
98/13/EEC
1992年11月6日/1995年5月1日
非自动衡器
90/384/EEC
1993年1月1日
主动性植入式医疗器械
90/385/EEC
1994年12月31日
燃气器具
90/386/EEC
1995年12月31日
锅炉
92/42/EEC
1998年1月1日
爆破性产品
93/15/EEC
2003年1月1日
通用医疗器械
93/42/EEC
1998年6月15日
低压电气安全
欧盟CE认证指令
名称
指令编号
生效期
简单压力容器
87/404/EEC
1992年7月1日
玩具
88/378/EEC
1990年1月1日
建筑用品
89/106/EEC
欧盟汽车技术指令目录(EC指令、EU法规)中英文对照表
在某些类别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制 动装置方面协调统一各成员国法律 的理事会指令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the braking devices of certain categories of 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转向装置
将于2014.11.1取 消,由Regulation (EC) No 661/2009 及ECE R79替代
7.
70/387/EEC
98/90/EC 2001/31/EC
在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车门方面协调 统一各成员国法律的理事会指令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the doors of motor vehicles and their trailers
电磁兼容
将于2014.11.1取 消,由Regulation (EC) No 661/2009 及ECE R10替代
4
序 号
基础指令号、 修改单或其他指令对该基础指 法规号 令的补充修改 2005/83/EC 2006/28/EC 2009/19/EC 78/632/EEC 2000/4/EC
技术指令名称
汽车制动
将于2014.11.1取 消,由Regulation (EC) No 661/2009 及ECE R13、ECE R13H替代
11.
72/245/EEC
有关车辆的无线电干扰(电磁兼容 性)1972年6月20日的理事会指令 72/245/EEC
Council Directive 72/245/EEC of 20 June 1972 relating to the radio interference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of vehicles
欧盟汽车标准法规体系(EEC)
统的各成员国相关法律 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汽车的
69
对照
81/334/EEC, 84/372/EEC
纪84/424/EEC, 87/354/EEC, 89/491 /EEC, 92/97/EEC and 96/20/EC
容许声级和排气系统的法律
42
世
1999/101/EC
As amended by Directives 74/290 EEC, 77/102/EEC, 78/665/EEC,
97/28/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机动车辆及 其拖车反光镜法律的理事会指 40 对照 令
As amended by Directive 87/354/EEC and 97/29/EC
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机动车
及其挂车►M2 回复反射器◄的 17 中文 各项法律
76/757/EEC
关于各成员国关于各成员国机
机动车辆牵引装置
12 电子
96/64/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农林轮
式拖拉机防翻车保护结构法律 39 中文
77/536/EEC
的理事会指令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防治轮
式农林拖拉机柴油机产生污染 22 中文
77/537/EEC
76/763/EEC
77/143/EEC
77/311/EEC 77/389/EEC 77/536/EEC
77/537/EEC 77/538/EEC 77/538/EEC 77/539/EEC 77/540/EEC
77/541/EEC 77/541/EEC 77/ 649/EEC 78/316/EEC 78/317/EEC 78/318/EEC
动车及其挂车示廓灯前位置 (侧)灯、后位置(侧)灯、制 动灯、日间行车灯和示宽灯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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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0/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转向指示灯
89/277/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灯
97/31/EC
机动车辆远光和/或近光前照灯以 及这些前照灯装用的白炽灯泡) 89/517/EEC
机动车辆前雾灯及所装用的灯丝
灯泡
机动车辆牵引装置
96/64/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雾灯
89/518/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倒车灯
92/62/EC 1999/7/EC
79/795/EEC 85/205/EEC 86/562/EEC 88/321/EEC 74/132/EEC 75/524/EEC 79/489/EEC 85/647/EEC 88/194/EEC 91/422/EEC
98/12/EC
适用车型 M1 M2 M3 N1 N2 N3 O1 O2 O3 O4
76/115/EEC
76/756/EEC
76/757/EEC 76/758/EEC
76/759/EEC 76/760/EEC 76/761/EEC 76/762/EEC 77/389/EEC 77/538/EEC 77/539/EEC
技术指令名称
指令修订本
机动车辆装用的火花式点火发动 机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的抑制
2001/27/EC
X XXXXX
89/297/EEC 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侧面防护
XX
XX
91/226/EEC 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防飞溅系 统
XX
XX
92/21/EEC M1类机动车辆质量和尺寸
95/48/EC X
92/22/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安全玻璃及玻 璃材料
2001/92/EC X X X X X X X X X X
96/20/EC 74/290/EEC 77/102/EEC 78/665/EEC 83/351/EEC 88/76/EEC 88/436/EEC 89/458/EEC 91/441/EEC
93/59/EC 94/12/EC 96/44/EC 96/69/EC 98/69/EC 98/77/EC 2001/1/EC 2002/80/EC 79/490/EEC 81/333/EEC 97/19/EC
77/649/EEC 机动车辆驾驶员视野
81/643/EEC 88/366/EEC X 90/630/EEC
78/316/EEC 机动车辆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 93/91/EC
器的识别
94/53/EC
X XXXXX
78/317/EEC 机动车辆玻璃表面的除霜和除雾 系统
X (1) (1) (1) (1) (1)
95/54/EC
控制车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的措 89/491/EEC
施
97/20/EC
机动车辆内饰件(除车内后视镜、
操纵件、车顶或滑动车顶、座椅靠 背及其后部部件以外的乘客舱内 78/632/EEC
部部件)
防止盗用机动车辆的装置
95/56/EC
机动车辆发生碰撞时转向机构的
性能
91/662/EEC
机动车辆座椅及其固定点强度
78/318/EEC 机动车辆刮刷器和清洗器系统
94/68/EC
X (2) (2) (2) (2) (2)
78/548/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加热系统
2001/56/EC
(该修订本同
时撤销
X XXXXXXXXX
78/548/EEC)
78/549/EEC 机动车辆护轮扳
94/78/EEC X
78/932/EEC 机动车辆座椅头枕
70/311/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转向装置 70/387/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车门 70/388/EEC 机动车辆音响报警装置
71/127/EEC 机动车辆后视野
71/320/EEC 具体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制 动
指令修订本
73/350/EEC 77/212/EEC 81/334/EEC 84/372/EEC 84/424/EEC 89/491/EEC 92/97/EEC
技术指令名称
部凸出物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机械连接装 置以及这些装置在车辆上的连接 某类机动车辆内部结构所用材料 的燃烧特性 机动车辆在发生正面碰撞时的乘 员保护 机动车辆在发生侧碰撞时的乘员 保护 用于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及 其挂车 机动车辆的前下防护
指令修订本
适用车型
M1 M2 M3 N1 N2 N3 O1 O2 O3 O4
基础指令号
技术指令名称
70/157/EEC 机动车辆允许声响水平(sound level)和排气系统
70/220/EEC 控制机动车辆主动点燃式 (positive-ignition)发动机气 体污染物的措施
70/221/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液体燃料箱和 后防护装置
70/222/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后牌照板的固 定及其安装空间
X
80/1268/EEC 机动车辆CO2排放及燃料消耗
89/491/EEC 93/116/EC X 1999/100/EC
80/1269/EEC 机动车辆发动机功率
88/195/EEC 89/491/EEC
97/21/EC
X XXXXX
88/77/EEC 控制车用柴油发动机气体污染物 排放的措施
91/542/EEC 96/1/EEC 1999/96/EC
X(3)
X(3
)
X(3
)
X(3
)
X(3
)
X(3
)
X
X
X
X
X
X
X
X
X(4 X(4 X(4 X(4 X(4 X(4 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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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注:
X 适用于此指令。 (1) 此类车辆应安装适当的风窗除霜和除雾装置。 (2) 此类车辆应安装适当的风窗洗涤和刮水装置。 (3) 94/20/EC指令的要求仅适用于装有连接装置的车辆。 (4) 98/91/EC指令的要求仅适用于制造者为运输危险物的车辆申请EC型式认证时。 (5) 对于 LPG 或 CNG 车辆,在未对 70/221/EEC 指令作出相应修订以增添包括 LPG 和 CNG 容器的内容前,车辆的认证按照 UN/ECE R67-01 或 R110 法规要求进行。
X XXXXX
X XXXXX
X(5)
X(5
)
X(5
)
X(5
)
X(5
)
X(5
)
X
X
X
X
X XXXXXXXXX
X XXXXXXXXX
X
XXX
X XXXXX
X XXXXX
X XXXXXXXXX
基础指令号 72/245/EEC 72/306/EEC 74/60/EEC
74/61/EEC 74/297/EEC 74/408/EEC 74/483/EEC 75/443/EEC 76/114/EEC
基础指令号
技术指令名称
77/540/EEC 机动车辆驻车灯
指令修订本
适用车型 M1 M2 M3 N1 N2 N3 O1 O2 O3 O4 X XXXXX
77/541/EEC 机动车辆安全带及约束系统
81/576/EEC 82/319/EEC 90/628/EEC
96/36/EC
X XXXXX
2000/3/EC
80/233/EEC 82/244/EEC 83/276/EEC 84/8/EEC 89/278/EEC 91/663/EEC
97/28/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回复反射器 97/29/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外廓灯、前位置
(侧) 灯、后位置 (侧) 灯、制动 89/516/EEC
灯、侧标志灯、白日行驶灯
97/32/EC
适用车型 M1 M2 M3 N1 N2 N3 O1 O2 O3 O4 X XXXXXXXXX X XXXXX
X
X XXXXX X X XXXXX X X 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 X XXXXX X XXXXX X XXXXXXXXX X XXXXXXXXX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1/577/EEC
96/37/EC
机动车辆外部凸出物
79/488/EEC
机动车辆车速表和倒车装置
97/39/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法定铭牌及
其内容,以及铭牌安装的位置和方 78/507/EEC
法
机动车辆安全带固定点
81/575/EEC 82/318/EEC 90/629/EEC
96/38/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照明和灯光信 号装置的安装
92/23/EEC 机动车辆及其挂车轮胎及其安装
X XXXXXXXXX
92/24/EEC 某类机动车辆限速装置或类似的 车载限速系统
X XX
97/27/EC 某类机动车辆及其挂车的质量和 尺寸(M1类以外的车辆)
XXXXXXXXX
92/114/EEC N类机动车辆驾驶室后挡板前的外
XXX
基础指令号 94/20/EC 95/28/EC 96/79/EC 96/27/EC 98/91/EC 2000/40/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