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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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篇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篇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篇篇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合同编号:承包人(全称):常州市天宁区市政绿化养护管理处订立时间: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①本工程承包人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②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损坏。

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发包人组织审核后由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通知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在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自订立时间起至保修期限满。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篇二: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道路工程发包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办公室承包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巴中市南江县第四中学承包人(全称):四川铭创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巴中市南江县第四中学运动场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所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四川铭创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保修期为贰年;其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修理通知后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由于设计、地勘单位失误、发包人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第三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竣工决算总价款的1%。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在质保期内不出现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承包人自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复后,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28天内一次性返还保修金。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区_______年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个采暖期;2.室外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年;3.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_______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3.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市政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合同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名称与范围
本保修书适用于XX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面铺设、排水系统升级、照明设施安装等项目。

所有施工内容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工程享有为期两年的质量保修期。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任何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缺陷或损害,建设单位应及时无偿修复或更换。

三、保修责任
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若因材料、工艺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的问题,建设单位应负责全部返修改进或如数补。

3.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四、保修流程
1. 发现问题后,使用单位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2. 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确认问题,并在确认后的三十日内完成修复工作。

五、违约责任
如建设单位未按上述条款履行保修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使用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事项
1. 本保修书作为工程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共同维护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交付使用。

3. 本保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结语:。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2023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2023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致:[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作为承建商于2023年进行的市政工程项目已经竣工。

为了确保质量的稳定和完善的运营管理,我方郑重向贵单位提交以下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一、保修期限我方承诺为您提供的市政工程项目在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享受免费质量维护和维修服务。

保修期限为竣工之日起2年。

二、保修范围保修范围涵盖市政工程项目中的质量问题和设备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承载能力、地基沉降、水防渗漏、设备运行故障等。

三、保修责任我方将负责免费维护和维修市政工程项目涉及的所有质量问题和故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贵单位应及时向我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保修程序1. 贵单位在发现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和设备故障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我方,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我方将于收到通知后尽快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修和处理。

3. 如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确属我方责任造成,我方将承担维修费用。

4. 维修后,我方将提供相应的报告和维修凭证给贵单位。

五、保修期满保修期满后,我方将不再承担任何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维护和维修责任。

但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事故,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请贵单位确认以上内容,并在确认后签署本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说明,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保证,[工程承建商名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保修费用有造成质量的者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慈溪市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慈溪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包人(全称):横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浙江宇盛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横河镇横童公路拓宽泵闸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桥梁包括:基础工程、上部构造、下部构造、附属工程;道路包括:路基、基层、面层、附属工程;排水工程包括:雨水、污水,以及双方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保修内容详见合同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桥梁为 / 年2、道路为 / 年;3、排水工程为 / 年;4、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基础、结构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市政工程保修书范文

市政工程保修书范文

市政工程保修书范文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根据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市政工程合同,现就保修事项作如下说明:
1、保修期限
本保修期限为乙方提供保修服务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交付使用日期为准。

2、保修责任
乙方承担的保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使用及维护保养不当引起的故障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及选型问题。

3、保修服务内容
(1)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和更换,如需更换材料的,应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
(2)为了保证工程的使用寿命及性能,对技术指导和维护保养给予免费的指导;
(3)除保修期之外,如需维修更换配件,按照市场价进行收费。

4、保修联系方式
如遇到保修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我们将会尽快为您解决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客户服务部门电话:xxx-xxxxxxx
电子邮箱:***********
地址:xxxxxx
5、其他事项
(1)此保修书仅适用于因乙方原因或过错引起的问题,如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问题,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2)乙方应妥善保护工程质量及设备,避免自身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
(3)工程使用期间,给予设备充分的保养维护,并采取措施避免因使用不当、保养不良等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以上是本保修书的具体内容,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及时联系我们进行保修服务。

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最及时、最满意的服务。

特此保证!
XXX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4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2024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2023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建设单位):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鉴于:甲方负责本市政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致力于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乙方作为专业的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诺保证工程质量。

双方本着互信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概述1.1 本工程为____(具体工程名称),位于____(具体地点)。

1.2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详细描述工程内容)。

第二条质量标准2.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2 工程质量应达到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第三条保修期限3.1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年/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保修范围4.1 乙方对以下工程内容提供保修:(详细列出保修范围)。

4.2 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保修责任5.1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缺陷。

5.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天内响应,并在____天内完成修复工作。

第六条保修费用6.1 保修期内的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费用,除非损坏是由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和保修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7.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和保修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 乙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施工和保修方案。

8.2 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和保修工作。

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如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

9.2 如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施工和保修条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双方因履行本保修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10.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1.1 本保修书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市政竣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竣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竣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写,旨在明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责任分工以及保修范围,确保工程的质量可控和问题及时解决。

本质量保修书适用于市政竣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由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共同签署。

一、保修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施情况,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XX年。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可随时向施工方提出维修和整改要求。

二、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负责项目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体,应履行以下责任:(1)对工程监理进行监管,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对材料的选用、供应和验收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组织工程监理对施工方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4)在保修期限内,及时向施工方提出维修和整改要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施工方责任作为工程建设的承包方,施工方应履行以下责任:(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负责选择、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工程材料,确保其质量可靠。

(3)配备专业的施工人员,按照工艺流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4)及时进行工程验收,杜绝工程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在保修期限内,接受建设单位的维修和整改要求,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三、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设备设施以及其他关联工程。

1. 工程主体结构保修范围内的工程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系统、给水系统等。

施工方在保修期限内负责保修范围内的工程主体结构,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可靠。

2. 设备设施保修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设备、通信设备、供水设备、排水设备等。

施工方在保修期限内负责保修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其他关联工程保修范围内的其他关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

最新精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最新精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施管表26建设单位(全称):施工单位(全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施工单位在保修期限内,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保修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管道、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2、给水、排水管道为年;3、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年;4、其它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为46。

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按照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方修复。

2、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时,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安排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述,并采取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在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保修方案经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4、工程质量保修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保修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承包合同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47签订日期:年月日48。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表二十五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年月日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有关保修事项,双方约定如下:一、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保修期限为排水井盖、雨水篦子为2年,其余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约定的保修范围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质量缺陷的,应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保修书所称的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有的有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四、本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六、本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七、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工程规定的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因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亮化)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亮化)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城市夜景亮化工程***** 省建设厅制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项目名称: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保修期从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1、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在接到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

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⑴、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⑵、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⑶、因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改动的结构、设施、设备等项目.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保修书一式五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年** 月**日。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其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和中(议)标书等内容要求,承担了(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已按该工程的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完成,并于年月日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部门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建设、施工双方约定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予以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承担应负的保修责任等。

一、质量保修范围根据施工单位的中(议)标书和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决算书所包括的工程量与质量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以下保修范围的部位、工序承担保修义务。

二、参照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最低期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约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如下:1、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地基基础(含或不含基桩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年;2、国家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年;3、国家保修办法规定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个采暖、个供冷期。

4、国家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及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该工程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限为年。

5、经建设、施工双方单位约定,保修期为年;的保修期为年;保修期为年。

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1. 保修书概述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市政工程建设后,为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主动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提供质量保修服务的一种承诺和义务书。

保修期限一般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包含各项设施的维保。

2. 市政工程保修的范围保修范围涵盖市政工程的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道路、桥梁•污水处理、供水、燃气供应•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公园、广场、绿地•消防设施等3.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工程竣工后一年,即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限长达一年。

保修期内,当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人为破坏情况等需要维修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维修费用,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

4. 保修责任施工单位为市政工程质量负责,对于工程品质不合格的问题,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应该责任。

在保修期间内,若发现工程的使用存在安全性问题,施工方应该及时采用合适的、有效的措施进行修缮。

如果施工方未按照上述约定进行保修,造成各种意外事故、人身伤亡等事故,那么施工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维修条件在保修期内,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在平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缮,保证设施功能正常运转。

为了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生产、生活造成工程的图像,维修时间应尽量安排在业主工作空闲时间内进行,也可以根据业主的需求,进行合理地沟通协调,切实保障使用者的权益。

6. 应对损坏的方式对于保修期内的各种自然因素、人为破坏所造成的损坏,存在如下几种维修方式:•维修:对于设施损坏轻微的损坏,可以通过维修来解决。

修复后,需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测试,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更换:对于设施严重损坏和老化的,需要进行更换。

更换后,应当按照规测经过严格检测,保障更换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

•追溯:对于工程设施损坏严重,需要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找出质量问题的根源进行处理。

7. 保修书的作用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在施工阶段契约的基础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具有重要的作用。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保修书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保修书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保修书一、保修目的本质量保修书旨在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并提供合理的保修服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和延续。

二、保修范围本保修书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服务、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供水系统、电力系统等。

三、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后的一年。

在此期限内,建设单位有权使用保修服务,包括维修、更换及必要的培训。

四、保修内容1. 在质保期内,建设单位将对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基础设施损坏提供免费的维修和更换服务。

2. 在质保期内,建设单位将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以保障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及时的响应和处理,以确保基础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五、保修责任1. 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和人员培训负有完全责任,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2. 建设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保规定的执行。

3. 建设单位对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和维修工作负有主动的义务,以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六、保修要求1.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保修书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 建设单位应及时响应和处理建设单位提出的质保期内的维修请求,保证及时恢复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建设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使建设单位具备基础设施正常维护的能力。

七、保修审查和验收1. 建设单位有权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进行审查和验收,以确保质量符合预期标准。

2. 建设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文件和施工记录,以便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工作。

八、其他条款1. 本保修书的内容和解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如出现本保修书未能涉及的问题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 本保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后的一年。

以上保修条款是基于充分讨论和共同协商达成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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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3
***** 省建设厅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方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保修期从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1、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在接到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

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
3
担赔偿责任。

3、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

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⑴、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⑵、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⑶、因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改动的结构、设施、设备等项目。

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保修书一式五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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