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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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实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的通知各直属海事局,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为方便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方便考生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充分利用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信息化设备资源,满足海船船员适任考试随到随考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过主管机关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可以在本机构建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并根据主管机关公布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在本考场开展计算机终端考试。

二、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应当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验收。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验收工作由各考区办公室牵头,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共同参与。

各考区办公室应当将考场的验收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

三、经批准设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算机终端考场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将计算机终端考场的管理纳人本机构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四、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指定1名工作稳定且责任心强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管理。

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终端考场设备和考试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备份考试数据,并根据要求进行计算机考试系统升级等。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各考场的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五、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在考试期间由负责海船船员考试的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管理,日常管理由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和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共同进行。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每期考试开始前,对各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系统和软硬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试正常开展。

六、建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主管机关公布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提前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申报本考场的考试计划,并得到该海事管理机构的确认。

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使用管理规定

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使用管理规定

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我校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安全管理,保证船员考试、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海事局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考场主要用于海事局安排的各类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由船员培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为提高其利用率,可在空余时间安排其它计算机教学活动,其他单位使用本考场,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第二条考场管理人员负责本考场的安全、日常管理、设备维修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确保船员考试、教学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

所有考试、教学、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等活动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认真填写《泉州师范学院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第三条考场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随时巡查,解决系统、设备问题。

发现有学员违反规定的现象,应及时制止。

第四条任课教师应及时提醒学员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维护上课秩序。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告知考场管理员。

第五条参加考试、学习的学员必须服从考场管理人员、上课教师的管理和安排,进入考场按指定座次坐好,不准迟到。

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不得在考场内抽烟、进餐、吃零食等。

严禁在机房内乱扔废弃物,保持机房整洁。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治安管理条例,严禁上机人员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泄露国家机密、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严禁制作、复制、观看和传播各类反动、黄色、迷信的信息以及危害计算机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七条学员进入考场机房,除必要的考试、学习用品外,其余物品均不得带入机房。

第八条学员上机时,应在教师指导下,使用指定软件,严禁调用与本课无关的其他软件。

严禁改动机器的配置参数、屏幕墙纸、不得自设口令、密码等。

如果机器出现故障,应举手示意并报告管理人员,学员不得自行处理。

第九条严禁将软盘、光盘带入机房,不能用软盘、光盘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拷贝、删除或格式化操作。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11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11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1规则”)规定范围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管理。

第二条各直属海事局按照授权负责本局管辖范围内的航运公司(航运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及海员外派机构的船员或学籍在本局管辖范围内的培训机构的学员,以及注册地或船员技术档案在本局管辖范围内的个体船员的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具体分工授权见附录1)。

经我局批准,直属海事局可以向分支机构授权除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以外的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业务。

因适任证书适用航区调整,船员需迁移档案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下列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发证办法,可由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一)在两港间航程不足50海里的客船或者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高级船员;(二)在未满100总吨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三)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船舶上任职的轮机部船员;(四)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第四条船员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时需满足“11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有关船员年龄、持证情况、海上服务资历、安全任职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并向培训机构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见附录5)。

船员培训机构应将有关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告知船员,并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船员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岗位适任培训的最低时间要求见附录2)。

第五条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有效期5年,过期未申请参加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应重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后再申请。

具有开展全日制航海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后,招收的全日制航海专业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程并取得毕业证书,等同完成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学生毕业后5年内可以直接参加相应航区的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学生毕业5年后,需具有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方可直接参加相应的适任考试;在校期间没有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适任考试的学生,毕业后申请参加相应的支持级船员适任考试时,可免于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配置标准

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配置标准

附件1: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配置标准为了确保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保密性,根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等文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一、计算机考场场地标准计算机考场选择应避开大功率发电机、大功率马达、无线电台、雷达、高频干扰、强电场、强磁场等设备;应远离高电压、大电流及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物品等储放地点或工作场所;应远离高分贝噪声区,确保计算机考场安静。

计算机考场面积以一个考场内至少能够容纳40人同时使用计算机终端进行考试为标准。

考场的装修应选择防火材料,并应有防尘措施。

窗户需加装窗帘,不可让阳光直接照射在机器设备上,以免影响机房的温度控制。

考场内需设置一台或多台柜式空调,机房温度应在18~25度,相对湿度为40%~70%为宜。

计算机考场应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敷设等电位均压环并与大楼接地系统连接。

二、计算机考场桌椅标准每张考试桌最多两个考位,长160厘米,宽70厘米,桌与桌之间的纵向间距至少70厘米,横向间距至少70厘米,保证考生相互间的距离。

终端、显示器、键盘、指纹识别仪都置于考试桌面下,保证考场的整洁。

桌面使用透明玻璃。

三、计算机考场设备配置标准1、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主要是安装计算机终端考试系统和存放考试数据库,因此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要专机专用。

(1)数据库服务器(2)应用服务器(终端考试服务器)2、计算机考试系统终端3、相关配套设备计算机考场要求配置投影仪一台,投影墙一块;每个考场设置监控摄像头若干个(至少1个带云台,监控系统可以远程WEB方式访问,摄像头数量根据考场面积大小酌情安装,以覆盖所有区域清晰监控为基本目标);考场要求配备音响设备;考场要求配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和固定电话;同时计算机考场还需配备UPS电源保证终端服务器工作;每个考点需在计算机考场有一台可以上万维网的计算机。

四、计算机考场网络环境要求计算机考场要求每个考试终端和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之间的网络互联达到100M以上,网络环境内交换机达到1000M以上,并且计算机考场在考试期间须与其他网络物理断开。

船员考试评估中心功能布局基础条件、海员适任评估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

船员考试评估中心功能布局基础条件、海员适任评估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船员考试评估中心功能布局基础条件A.1 评估中心场地规模与布局评估中心场地规模与布局应根据中心预定的评估考试项目与规模确定。

涵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和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的海员适任评估项目的场地规模与布局可参考表A.1。

表A.1评估中心场地规模与布局表A.1评估中心场地规模与布局(续)A.2 评估中心评估室的安全与环境条件评估中心各项评估考试所使用的评估室的安全与环境条件,可参考表A.2。

表A.2 评估室的安全与环境条件表A.2评估室的安全与环境条件(续)A.3 动力设备操作评估室的安全与环境条件评估中心动力设备操作评估室各房间空调参数和通风参数,可参考表A.3。

表A.3动力设备操作评估室的安全与环境条件A.4 中心运行与管理人员配置数量能满足同时开展海船适任评估考试的中心运行与管理人员配置数量,可参考表A.4。

表A.4 中心运行与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说明附录 B(规范性附录)海员适任评估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B.1 航海技术专业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提供航海技术专业(驾驶专业)适任评估考试服务的,其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见表B.1.1~B.1.8。

表B.1.1 航次计划、航线设计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2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3 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4 货物积载与系固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5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6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6 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续)表B.1.7 雷达操作与应用、航海仪器的使用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表B.1.8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评估考试项目设备配置数量要求表B.1.8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评估考试项目设备配置数量要求(续)B.2 轮机工程专业评估考试项目设备数量配置要求提供轮机工程专业适任评估考试服务的,其评估考试项目设施数量配置要求见表B.2.1~B.2.9。

新增船员项目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新增船员项目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附件1:ECDIS、BRM和ERM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1.电子海图(无限航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个终端不超过2人,且每班总人数不超过40人。

2.电子海图(沿海航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个终端不超过2人,且每班总人数不超过40人。

3.电子海图培训教学人员要求4.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台本船不超过4人。

5.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教学人员要求6.机舱资源管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不超过20人。

7.机舱资源管理教学人员要求附件2: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1.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电子技工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3.电子电气员和电子技工培训教学人员要求4.高级值班水手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 个班交叉使用。

5.高级值班机工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6.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培训教学人员要求附件3: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1.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 人)应当各配备一间多媒体教室。

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

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
3 2
确认正常并开启监控系统后封 闭考场 ,确保 与考试 相关 的设备 和系
统在考试 期间处 于安全保密 和正常运行状态 。
第十五条
考试期间 ,各考场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 ,屏蔽无线 电
子信号 ,封闭考试终端机 的 U S B接 口、光驱 、软驱 、红外线接 口、 蓝牙等输入输 出设备或功能 ,并切断与外部 网络 的连接 ;监控 系统 应 当处于正常使 用状 态 ,监控 录像 至少保存 6 个月 。 第十六条
3 个工作 日 将 当期考试计划通过计算机考务系统上传 , 海事 中心应当在
2个工作 日内完成适任考试计划的确认并反馈给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 , 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立 即上传包含报考信息的适任考试计划。 其 他类 别考试计划 和报考信息可 由各海 事机构主考在考试前通
过计算机考 务系统 上传。
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
海船员 [ 2 0 1 2 ] 8 4 7 号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 ,保 障船员计算机终端
考试安全, 规范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工作程序 ,提高船员计算机终端考 试工作水平 ,依据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 、
参照本办法执行 。 统考是 指 由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海事 局( 以下 简称主 管机关) 采用 统

考试题 库进 行的考试 。
第三条
主管机关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实施统一 管理 。
省级 海事管理机构 和各 分支海事管理机构依 照各 自职责具体 负
责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 的安 全保障 、计划制定 、考试组织及实施 。 中国海事服务 中心 ( 以下简称 “ 海事 中心 ” ) 在主管机关 的统一 管理下 ,保 障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 的安全 ,具体负责 汇总并 协调船 员计算机终端考试计 划 ,维护考试题库 ,组织 阅卷 ,汇总 、统计 和

船员考试ECDIS、BRM和ERM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船员考试ECDIS、BRM和ERM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附件1:ECDIS、BRM和ERM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 1.电子海图(无限航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个终端不超过2人,且每班总人数不超过40人。

2.电子海图(沿海航区)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个终端不超过2人,且每班总人数不超过40人。

3.电子海图培训教学人员要求4.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每台本船不超过4人。

5.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教学人员要求6.机舱资源管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开班规模不超过20人。

7.机舱资源管理教学人员要求附件2: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1.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电子技工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3.电子电气员和电子技工培训教学人员要求4.高级值班水手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 个班交叉使用。

5.高级值班机工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1间多媒体教室;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6.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培训教学人员要求附件3: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和教学人员要求1.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 人)应当各配备一间多媒体教室。

最新版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最新版船员考试考场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一条参加船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本规则,服从管理。

第二条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上列明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应在考试前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三条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持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或港澳台同胞证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放在考试桌上,待监考人员查验。

第四条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停止入场。

第五条考生需要使用的草稿纸由考试机关统一提供,并在草稿纸上写明姓名和准考证号码。

第六条考生交卷前不准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第七条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或提示。

第八条对于纸质形式的考试:考生在接到答题卡(或答题卷)和试卷后,应将本人的姓名、申考类别、等级、职务、考试科目、试卷代码以及准考证号码工整地填写在答题卡或答题卷的相应栏内,并使用规定型号的铅笔将对应的空格涂黑。

以上信息若填写、填涂错误,或在答题卡、答题卷上做了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则该份答卷无效。

考生应查核试卷信息是否与自己申考的类别、等级、职务、科目一致,试卷是否有缺页、倒装、试题模糊不清等。

如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反映。

考生应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答卷;作图和涂答题卡应使用规定型号的铅笔。

纸质考试在规定考试时间内不得提前交卷。

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或答题卷)反扣在桌面上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答题卡(或答题卷)检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九条对于计算机终端形式的考试:考生进行计算机终端考试时,应根据界面提示录入相应的信息。

考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异常,考生应举手示意,由考试工作人员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考生在开考六十分钟后系统确认交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如果不确认交卷,成绩无效。

第十条与考试无关人员或未佩戴考试工作人员标志者不得进入考场。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关于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受理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关于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受理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关于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受理初考报名的通知【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起诉和受理【发布部门】上海海事局【发布日期】2007.05.15【实施日期】2007.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关于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受理初考报名的通知各航运公司、船员:上海海事局自2002年10月举行全国首次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以来,截止2007年3月底已成功举办了35期。

以往的计算机终端统考只受理补考考生的报名,为了更好的服务航运,方便船员,充分利用和发挥无纸化考试的高效便捷特点,根据《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我局决定在2007年第3期(6月份)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接受初考考生的报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见附件)。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附件:关于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统考受理初考报名的通知一、报名受理时间:2007年5月15日-5月31日(周一至周五8:30-17:00)二、报名受理地点:浦东丰和路1号港务大厦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1808室(近东方明珠)三、报名受理对象:申报甲类一等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职务考试且满足申考条件的考生,公司船员和个体船员均可报名(公司船员由申办员统一组织报名)。

四、报名方式:上海本地需到船员考试中心现场报名,外地可以采取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

五、提交材料:1、《办理海船船员考试/证件工作单》;2、十二个月内的《海员体格检查表》;3、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6、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7、相应的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及其影印件(必要时);8、相应的海船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2).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2).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失效]发文单位:交通部文号:交通部令[1997]年第14号发布日期:1997-11-5执行日期:1998-8-1生效日期:2004-8-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海员的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我国政府加入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以下简称STCW78/95公约)及其它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船长、高级船员和负有值班职责的普通船员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时,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或承认另一缔约国适任证书的签证。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人员或单位申请和办理海员适任考试、评估、发证及有关业务:(一)在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海员;(二)在外国籍海船上服务的中国籍海员;(三)正在接受认可的教育和培训的学员;(四)有关的公司、航海院校和海员培训机构。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则不适用于在军用船舶、渔船、非机动船、非营业的游艇、体育运动船或构造简单的木船上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

(二)满足以下最低年龄要求:1.申请海船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20周岁;2.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

(三)符合海员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视觉、听觉和会话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四)具有本规则规定的最近5年内的海上服务资历,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以及具有良好的海上安全记录。

(五)完成主管机关认可的海员教育和培训。

(六)参加并通过本规则规定的适用考试和评估。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主管机关。

港务监督依照主管机关确定的职责范围负责实施本规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六条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印制。

上海海事局关于2007年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考试报名须知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关于2007年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考试报名须知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关于2007年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考试
报名须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布部门】上海海事局
【发布日期】2007
【实施日期】20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海事局关于2007年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考试报名须知的通知
(2007年)
2007年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考试日程已公布(在上海海事局网站-公共服务-船员考试发证-考试安排),第1期考试报名受理时间为3月1日-3月12日,请各考生相互转告,具体报名流程参照附件。

附件:
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
1、考生报名时需带上一期统考准考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清楚申请考试的期数日
期、补考科目和手机号码,具体格式见附件样张)。

补考考试费为每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及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及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为“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评估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船舶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和所担任的职务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但有本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持有本规则第八章规定的适任证书特免证明。

在装备有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以下简称GMDSS)的船舶、近海移动装置、海上平台或设施上任职的船长、驾驶员和无线电人员还应持有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证书。

在军事船舶、渔船、非机动船、非营业的游艇、体育运动船和构造简单的木船上服务的船员不适用本条上述规定。

第四条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二)满足以下年龄要求:1、女性船员小于60周岁,男性船员小于65周岁;2、申请海船船长、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20周岁;3、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三)完成本规则规定的相应船员教育和培训;(四)具有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和良好的海上安全记录;(五)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视觉、听觉和讲话能力等方面的标准;(六)通过本规则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完成本规则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七)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主管机关)所属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主管机关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六条适任证书的适用范围按照所适用的船舶航区、等级、职务和职能确定,并符合海事管理机构签注的船舶或主推进动力装置种类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关于统一实施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关于统一实施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关于统一实施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与评估网络电子申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算机软件
【发文字号】浙海船员[2010]25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海事局
【发布日期】2010.08.27
【实施日期】2010.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关于统一实施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与评估网络电子申报
的通知
(浙海船员〔2010〕259号)
各分支局,杭州海事处,辖区各航运企业、航海类院校、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便利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与评估报名,我局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丙类及以上高级船员考试与评估报名统一为网络电子申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电子申报范围
海船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适用的对象,即丙类及以上高级船员考试与评估报名。

二、网上电子申报方式
(一)在校的航海类学生,由各院校统一实施电子申报。

(二)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培训机构统一实施电子申报。

(三)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

海船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海船场地设施设备标准

附件一:海船船员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1、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只供3个班交叉使用。

2、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表中带“★”者为选做工程。

2、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3、场地、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6个班交叉使用。

2、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场地、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4个班交叉使用。

2、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注:1、同时开课的每个班(40人)应当各配备一间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注:1、同时开班的每一个班(20人)应当配备一个多媒体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所需,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4个班交叉使用。

注:1、同时开班的每一个班(40人)应当配备一个多媒体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所需,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2、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标准2.7非自航船船员注:1、同时开班的每一个班(20人)应当配备一个多媒体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所需。

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注:1、同时开班的每一个班(40人)应当配备一个多媒体教室。

2、设施、设备的数量满足1个班开课所需,考虑到设备利用率,该配备最多可供2个班交叉使用。

注:1、同时开班的每一个班(40人)应当配备一个多媒体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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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实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
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
为方便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方便考生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充分利用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信息化设备资源,满足海船船员适任考试随到随考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主管机关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可以在本机构建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并根据主管机关公布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在本考场开展计算机终端考试。

二、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应当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验收。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验收工作由各考区办公室牵头,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共同参与。

各考区办公室应当将考场的验收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

三、经批准设置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算机终端考场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将计算机终端考场的管理纳人本机构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四、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指定1名工作稳定且责任心强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管理。

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终端考场设备和考试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备份考试数据,并根据要求进行计算机考试系统升级等。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各考场的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五、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在考试期间由负责海船船员考试的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管理,日常管理由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和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共同进行。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每期考试开始前,对各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系统和软硬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试正常开展。

六、建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主管机关公布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提前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申报本考场的考试计划,并得到该海事管理机构的确认。

七、计算机终端考试的具体实施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实施办法(暂行)》执行,各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当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做好相应的宣传、保密和应急准备工作。

八、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已经通过验收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算机终端考场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不再满足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的,不得在该考场开展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附件: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
附件: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配置标准
为了确保远程船员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等文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一、计算机考场场地标准
计算机考场选择应避开大功率发电机、大功率马达、无线电台雷达、高频干扰、强电场、强磁场等设备;应远离高电压、大电流及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物品等储放地点或工作场所;应远离高分贝噪声区,确保计算机考场安静。

计算机考场面积以一个考场内能够容纳80~1 20人同时使用计算机终端进行考试为标准。

考场的装修应选择防火材料,并应有防尘措施。

窗户需加装窗帘,不可让阳光直接照射在机器设备上,以免影响机房的温度控制。

由于计算机考场内设备密度大,发热量大,计算机系统对环境温度、湿度和空气含尘浓度都有一定要求,因此要做好空气调节,考场内需设置一台或多台柜式空调。

机房温度应在18~25度,相对湿度为40%一70%为宜。

计算机考场应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敷设等电位均压环并与大楼接地系统连接。

二、计算机考场桌椅标准
考试桌两个一排,每排长1.6米,宽O.7米,排与排之间的距离60厘米,保证考生相互间的距离。

终端、显示器、键盘、鼠标都置于考试桌面下,保证考场的整洁。

桌面使用透明玻璃。

三、计算机考场设备配置标准
1.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
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主要是安装计算机终端考试系统和存放考试数据库,因此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要专机专用。

数据库服务器
应用服务器(终端考试服务器)
2.计算机考试系统终端
3.相关配套设备
计算机考场要求配置设置投影仪一台,投影墙一块;每个考场设置监考摄像头2个(监控系统可以远程WEB方式访问);考场要求配备一定的音响设备;考场要求配备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

同时计算机考场还需配备一定容量的UPS电源以备断电之用。

每个考点需在计算机考场附近有一台可以上internet的计算机,以接收电子考务信息。

四、计算机考场网络环境要求
计算机考场要求每个考试终端和计算机考试系统服务器之间的网络互联达到100M以上,并且计算机考场在考试期间须与其他网络物理断开。

计算机考场要求安装一定的防火墙设备和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考试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人员要求
计算机考场须指定一名工作稳定且责任心强的系统专职管理员,纳入船员教育培训质量管理体系,遵守海事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对计算机考场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熟悉并能基本维护计算机考试系统(定期备份考试数据、根据要求升级计算机考试系统等),确保计算机考场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六、考场资源使用要求
在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计算机终端统考期间要确保考场的使用不得与其他安排冲突。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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