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正式)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地下矿井中因为地下水涌入、积聚、溃决、突泥等引发的水涌、灌溉和倒泄现象。
水害不仅会威胁矿井及其附近的矿工、设备和资产安全,还对地下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要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政策要求,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水害防治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矿山企业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包括矿山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测部门等,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制度,包括对可能发生水害的矿井进行评估,确定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已经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4. 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管理明确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矿井的井口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和防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5. 水害防治技术与方法明确矿井水害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包括抽水技术、封闭性沉降区处理技术、裂隙水体封堵技术、水害应急处理技术等。
6. 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与监测体系,包括地下水位、地震、裂隙水体等重要参数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水害的动态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7. 培训与教育建立矿山企业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教育制度,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经济与财务管理明确水害防治的经济与财务管理要求,包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矿井水害防治,保障矿井的安全。
9. 信息化管理推动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矿山水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害防治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监测、预警与管理。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5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1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1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1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1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
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1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1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提高矿井防治水的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权限1. 矿井水文测量、预报与防治水的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他们有权制定防治水方案,并且负责管理水文测量与预报工作。
2. 矿井领导班子负有矿井防治水的全面负责,包括制定防治水目标、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3. 矿井所有相关部门负有按照防治水方案的要求,执行防治水工作,举一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矿山安全。
三、防治水目标矿井防治水的目标是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无水灾事故发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的稳定。
四、防治水工作组织1. 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负责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防治水工作小组应每年制定防治水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3. 防治水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水文测量和预报工作,及时了解矿井地下水的变化情况。
五、水文测量与预报1. 每个矿井应有完善的水文测量与预报系统,确保及时有效地了解地下水的动态情况。
2. 水文测量工作应定期进行,按照测量规程进行准确可靠的测量,并及时上报测量数据。
3. 预报工作应根据测量数据进行,根据地下水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六、防治措施1. 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水防设施,包括水泵、水井、消防设施等,以及防水标志和安全通道。
2. 严格控制矿井巷道的开采范围,避免对地下水体造成影响。
3. 建立矿井内部的排水系统,保证矿井的排水功能正常有效。
4. 每个矿井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水灾应急处理措施和疏散预案,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置。
七、防治水考核与奖惩1. 矿井防治水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包括水文测量的准确性、预报的及时性等,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部门的绩效评定依据。
2. 对于防治水工作优秀的矿井,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于防治水工作差的矿井,应加强培训和指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前言煤炭是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煤炭生产中,水灾是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此,制定有效的防治水管理制度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制度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明确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的职责、流程和措施,确保水灾的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置,保证煤炭生产的安全及经济效益。
职责分工工作领导煤矿的总经理或其委托的主管领导负责全面领导煤矿矿井防治水工作,包括制定、修改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防治水措施等。
技术管理煤矿技术部门负责煤矿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包括煤矿的防治水方案的设计、防治工程的施工和运行维护等。
行政管理煤矿行政部门负责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方案、水文传感器等设备管理,煤炭生产的水资源利用与管理等。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矿井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的防治水安全检查、防治水事故的处置和防治水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流程管理防治水管理方案的制定煤矿技术部门在煤炭生产方案制定之前,制定防治水管理方案,并提交煤矿领导审批,最终批准后执行。
防治水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防治水措施的设计;2.安全检查和监测;3.防治水设施的建设;4.防治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5.防治水事故的应急处理;6.防治水管理制度。
防治水施工和运行煤矿技术部门按照防治水管理方案的要求设计、施工和运行各项防治水设施。
防治水设施应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防治水信息监测煤矿行政部门应定期安置水文传感器等各类检测设备来监测煤矿矿井水位、水压、水质等参数,并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治水问题。
防治水应急预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防治水管理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理防治水事故,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依托于完备的制度、流程管理和信息监测系统,可有效防治煤矿矿井水灾,确保煤炭生产的安全和经济效益。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XX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总则一、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制度的宗旨是: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有效地预防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首的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1、矿井要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明确分工,明确责任.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地质测量部门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3、设置防治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门,由技术负责人任主任,地测部门、机电运输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计划部门、安全质量监察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第一节防治水工作责任制一、矿主要负责人是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二、技术负责人主管矿井防治水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编制;研究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和各项防治水措施;月、季、年度水情分析;月度水害隐患排查;重大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实施;季度防治水安全检查;重大水害隐患的确定和安全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各类防治水设计、措施。
三、落实防治水业务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防治水工作。
四、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方案设计和各项防治水措施;负责对矿井水情、水害分析预报;负责矿井月度水害隐患排查、重大防治水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编制各类防治水设计、措施。
五、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井开拓生产计划安排、工程方案论证和技术管理,接受防治水办公室的指令,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按设计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六、矿机电运输部门负责对矿井供电、排水系统的检查;认真编制防治水机电设备的需用、大修、电力负荷计划,做到现场备用设备充足,满足现场需求;定期组织水泵技术测定和雨季电器试验,组织好雨季前排水设备联合试运行。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矿井是现代采矿工程中的重要设施,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必须实施严格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规定。
二、职责与权限1.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并具有决策权限。
2. 防治水班组负责矿井各个作业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日常巡视、排水工作等。
3.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协调与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矿井防治水措施1. 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以防风险为中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矿井的排水系统畅通可靠。
2. 矿井防治水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及时消除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定期对矿井进行巡视,发现漏水、渗水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排水方案。
4.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及时对井下各个作业区域的水位进行监测,确保不超过安全水位。
5.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水灾事件,确保矿工的安全撤离。
四、矿井防治水资金保障1. 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筹和政府拨款两种方式。
2. 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用于购买、维修和更新防治水设备,支付人员工资等。
3.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矿井防治水事故处理1. 若发生矿井防治水事故,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矿井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矿井防治水事故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3. 对故意违反矿井防治水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矿井防治水宣传教育1.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
2.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演习,增强矿工应对突发水灾的应急能力。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3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和高效生产,对煤矿地下水进行管理和防治的一套制度。
1. 目标和原则:制定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标是防止地下水破坏煤矿开采的安全和稳定,确保矿井排水和矿井安全。
原则包括科学、合理、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等。
2. 测量和监测:制定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进行地下水的测量和监测。
这包括对地下水位、水压和水质等指标进行定期测量和监测,以及建立相关数据库,为后续的防治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3. 防治水方案:根据地下水测量和监测结果,制定地下水防治水方案。
这包括确定合适的排水方案、排水设备的选型和布局、地下水防治的工程措施等。
4. 监管和管理:负责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地下水防治的监管和管理。
这包括定期检查和评估防治水措施的实施情况,指导矿井进行排水和防治工作,以及查处违规行为。
5. 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还应包括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措施。
这包括培训人员进行地下水监测和防治的知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6. 应急预案:制定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应急预案。
这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如地下水渗漏或突然涌水等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
总之,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和高效生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包括测量和监测、防治水方案、监管和管理、教育和培训、应急预案等内容。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效地保护煤矿地下水资源,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稳定。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2)是指煤矿企业在地质测量、地下水防治、地下水巡查监测等方面所建立的一套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地下水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防治,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文针对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地质测量管理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地表地貌测量、地层测量、水文地质测量等。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3篇)
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是指针对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综合治理工作,目的是防止矿井涌水、渗水等水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和环境的稳定。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防治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即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按照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等多种手段,对已经产生的水灾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和修复。
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煤矿企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工程技术,推动防治水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提高防治水的效益和可行性。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注重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资源,实现防治水工作的协同发展。
第七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防治水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第二章煤矿防治水的基本要求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符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明确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分工和工作程序等。
第九条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防治工作应当全面进行,不得遗漏与疏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井下和地表水监测体系,每日对井下水和地表水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矿井涌水、渗水等水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应当依法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和循环利用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水、地表水以及矿井附近地下水的防治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水源、水流的分布、方向,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煤矿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企业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坚持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煤矿防治水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防治水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煤矿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防治水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防治水工程项目;(三)组织防治水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四)组织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检查和考核防治水工作。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治水工作。
第八条防治水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防治水技术方案;(二)负责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三)负责监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预测水害风险;(四)负责防治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五)负责防治水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设立探水队,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
第十条探水队的职责:(一)负责矿井探放水作业;(二)负责探放水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三)负责探放水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四)参与防治水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其他相关部门也应明确职责,共同参与防治水工作。
三、防治水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十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主要包括:(一)水文地质调查和监测;(二)防治水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三)防治水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四)防治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五)防治水培训和宣传教育;(六)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和监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水害风险。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制定防治水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矿井运营安全,保护矿工及设备安全,有效防止矿井水害事故发生,订立本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矿井的防治水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
二、责任体系2.1 管理机构本企业设立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矿井防治水工作。
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订立矿井防治水目标和策略;—确保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的执行;—引导和监督各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组织矿井防治水技术研究和培训。
2.2 管理人员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矿井防治水工作。
其职责如下:—负责矿井防治水计划的订立和执行;—监测和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猜测矿井涌水和水害风险;—组织防治水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订立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矿井各部门之间的防治水工作。
2.3 矿井职工矿井职工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并正确使用防治水设备。
其职责如下:—定期参加矿井防治水培训,了解矿井防治水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求;—搭配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进行巡查、检测、排水等工作;—及时上报矿井水害风险和事故情况;—遵守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依照指令进行应急处理。
三、防治水措施3.1 矿井水文地质勘查在矿井开工前,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以了解矿井地下水情况及其变动规律,确定矿井的涌水和水害风险区域。
3.2 建设排水系统依据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合理设计并建设排水系统,确保矿井内的地下水位保持在安全范围之内。
排水系统应包含:—主排水井和辅佑襄助排水井的设置;—排水管道的布置和维护;—排水泵站的设备和维护;—排水管道的监测和维护和修理。
3.3 水文地质监测建立水文地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位、地下水流动速度、地下水质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
依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排水系统,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有效性。
3.4 应急预案和演练订立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矿井职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煤矿防治水制度(5篇)
煤矿防治水制度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____米。
8、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和控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套具体的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定:明确矿井水害防治的原则、目标、方法和技术要求,包括水害防治的基本原则、水害防治目标、水害防治的技术措施等。
2. 水害防治责任与权力的分工:明确矿井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并确保各责任主体履行相应的职责。
包括矿井水害防治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3. 水害防治措施的实施与管理:明确矿井水害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包括水害预防、水害治理和水害紧急处理等。
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4. 水害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水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监测与预警机制的建立:建立矿井水害监测与预警系统,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确保提前发现和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6. 事故调查与处理:建立矿井水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机制,对发生的水害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7. 培训与教育:加强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培训与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水害防治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和处置矿井水害事故。
通过建立和实施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总则矿井防治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杜绝水害事故。
依据有关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完善机构,调集人员:矿井内设总工筹办、安全通风科、机电科负责管理预防水技术业务。
总工筹办内设地质水文技术组;安全通风科内部设立水量、防尘设施观测组和寻抽水专业队伍;机电科内部设立排洪及排洪设备组。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预防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矿长为预防水工作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为分管职责的预防水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为预防水工作正数业务、技术管理责任;生产科长、安全科长、机电科长、矿井队长、盾构队长、运输队长、地质测量技术员及有关班组长为分管部门业务的预防水工作责任人;排洪工、水量、防尘设施观测工、预防水设备维修工、探放水工等工种为本岗位本部门的预防水工作责任人。
2、设立以企业法人领衔的预防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以总工程师领衔的矿井地质测量预防水技术业务领导小组。
3、总工筹办每年非政府基本建设预防水安全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并负责管理严格执行按计划实行。
4、建立健全预防水讨论会和专题办公会议制度:预防水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预防水讨论会,研究布置全系列矿井的预防水工作,化解预防水问题。
15、建立健全地质测量预防水质量标准化业务的检查制度,对照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测量预防水质量标准化标准每月至少一次检查。
6、建立健全矿井水文监测网制度,掌控矿井预防水动态,及时化解矿井存有的预防水隐患。
7、建立健全特定工种培训制度。
实行相同形式对预防水各特定工种展开业务、技术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8、建立健全预防水图纸、报表上报制度。
完善矿井充任水性图、综合预防水工程图及各类报表,并秉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按时互换、上报。
9、建立健全水文地质观测制度、寻抽水制度、巷道全线贯通制度、、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防尘设施管理制度、放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单位,包括煤矿设计、施工、运营、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制度规定。
第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及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第七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应由煤矿企业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第九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确保其能够全职参与水害防治工作。
第十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规划第十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规划,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包括对煤层水位、地下水位、地表水位的监测与预警,以及针对可能发生的水害进行的预案制定。
第十三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第四章实施第十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措施、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多种因素。
第十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五、地质测量副总岗位责任制六、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七、相关厂、调度、处、室、段队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二章水害管理制度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干部职工水害防治培训等事项.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的教育宣传,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人员要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的顺畅。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对上个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和安排。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5篇)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
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____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预防和应对矿井水灾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1.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包括矿井企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矿井生产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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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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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
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
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十三、各县(市)区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具体细则。
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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