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征
附件1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失业保险经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畅通领、安全力、”要求,遵循经办服务制度化、标准化、精准化的原则,对照《四川省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服务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化事项服务指南》)服务标准,规范失业保险经办流程。
第三条失业保险全省统一管理,业务分级经办,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办理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通过网上平台、服务窗口等方式办理,充分运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社保平台”)、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和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系统”)、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经办子系统(以下简称“社保信息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一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包括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个人权益记录、待遇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风控管理、统计管理、档案管理、数据管理等十个方面。
第二章参保登记第五条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受理,原则上按照登记证照的核发机关(以下统称“登记机关”)共享信息同步完成。
未实现信息共享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后,应告知参保单位在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单位参保登记的事项包括:(一)参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编号)、单位类型、经济类型、单位行业、登记机关、成立日期、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二)参保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账号;(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四)授权委托申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
在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项,它关乎着每个职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机会。
而在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时,备案事项的办理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本文将就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的办理指南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探讨,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一事项。
1.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重要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是指对职业技能水平进行科学、客观的测定和评价,是国家对职业人才的一种重要认定。
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可以客观评价和认定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职业发展和提高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 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意义在新疆地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是指相关机构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前,需要向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能开展评价活动。
备案的意义是确保评价机构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3. 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的办理指南在办理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时,需要提供一系列必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机构的基本信息、机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评价设备和场地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评价项目和领域、评价能力和水平等。
在备案材料的准备过程中,评价机构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写手,我深切理解备案事项的重要性和办理的复杂性。
只有充分准备和提供真实、完整的备案材料,评价机构才能够顺利通过备案审批程序,取得合法资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
备案事项的办理也需要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核和监督,确保评价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行,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 总结和回顾通过本文的全面评估和深入探讨,相信大家对新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的办理指南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备案事项的办理需要全面了解政策规范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备案材料,确保评价机构合法合规运行,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一、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政策1、什么是“我选湖北”计划?“我选湖北”计划是打造大规模引进高素质、基础性人才湖北品牌的具体举措。
思路是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聚集湖北发展优势。
目标是五年内,力争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人数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将湖北建成开放包容、富于创新、英才汇聚的就业创业高地。
举措是构建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就业平台、服务保障体系。
包括九项措施,六项政策,三项全省性活动。
2、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湖北省实施了“就业促进计划”,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3、什么是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各地对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贴,从各地就业资金列支,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在十堰市市直单位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补贴标准为:专科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研究生1300元/月)4、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对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城乡低保家庭、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6、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凭证在全国范围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乡镇便民服务指南(一)
乡镇便民服务指南(一)一、社会事务管理窗口1、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五保供养办事流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2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在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乡镇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申报资料:个人书面申请、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信用社个人结算户存折及其他资料。
申报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政策依据:《××××县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办事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办结申报条件: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意外伤害导致经济支出过大,在得到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2.因医治危重疾病,在得到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太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3.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其它特殊困难家庭子女考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家庭无力支付学费的困难家庭;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困难难以维持的城乡困难家庭。
服务范围: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户;2.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包括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4、每次发放资金不得超过500元。
申报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2.保险、理赔、受助等情况相关材料;3.低保证、五保供养、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南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二、办理依据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二十二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十二五’时期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基本标准残疾人就业服务”。
3.《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2013-2015年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标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按规定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和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免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享有职业心理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适应评估、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对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
三、承办机构淄博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四、服务对象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学习意愿的残疾人。
五、服务条件有培训需求、一定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六、服务流程1.通知:淄博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每年的培训需求,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定期发布培训开班通知。
2.报名: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二寸照片,到相关乡镇街道残联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
各区县残联将报名情况汇总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中心审核确定培训名单。
3.培训:经审核通过的残疾人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定时限的技能培训。
七、服务时限每年定期开班、即时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厅。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就业类)及办事指南-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申报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就业类)及办事指南-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申报一、事项名称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申报服务指南二、设定依据《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2019年版)》、《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员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9 号)、《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威人力发〔2019〕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2019年威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4号)三、申请条件各类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各用人单位职工、军人、个体从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按照《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2019年版)》、《关于调整劳动关系协调员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通知》(鲁人社鉴〔2019〕9 号)文件规定向威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四、办理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4张2寸照片、工作年限证明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申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或论文及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1、申报人员持材料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鉴定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
2、通过审核的人员,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考核报名费;3、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技能鉴定考核;4、考核通过人员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六、办理地点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七、办理机构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八、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文件执行九、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省人社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共30项
省人社厅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共项)、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流程图公共服务事项名称:投诉举报、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流程图、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甘肃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流程图、就业创业证办理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图、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图、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流程图、人才招聘人才招聘流程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流程、省本级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省本级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养老保险关系省内、省外转移、重复退保养老保险关系省内、省外转移、重复退保流程图、养老待遇核定发放养老待遇核定发放流程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流程图、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定流程图、省直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省直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流程图、在职职工死亡退保,重复缴费退保在职职工死亡退保、重复缴费退保流程图、《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流程图、省本级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省本级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流程图、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表甘肃省省直(中央在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属期: 月单位编码:在职表备注栏请注明:调入增加、新参增加、退休减少、调出减少、死亡减少等;减少人员序号为负(),增加人员序号为正()。
甘肃省省直(中央在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属期: 月单位编码:退休表备注栏请注明:退休增加、死亡减少、调出减少等;减少人员;序号为负(),增加人序号为正()。
单位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社保机构盖章:单位负责人:社保审核人:社保复核人:表甘肃省省直(中央在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变更情况登记表说明:、变更原因请按单元格下拉列表选择;、变更日期:退休的填写审批(文件)日期、死亡的填写死亡日期,其他情况填写属期月日;、调入、调出的应在备注栏填写对方单位名称;、缴费基数:在职转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在职缴费基数。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鄂政办发〔2019〕45号•【施行日期】2019.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技能强省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58万人次以上。
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6%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1%以上,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突出重点应培尽培(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围绕集成电路、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十大重点产业开展职工培训,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项目,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的优秀技能人才。
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
英文回答:In order to initiate the process of registering a professional skills level evaluation institution, it is imperative to adhere to the following procedural steps. Firstly, the institution is required to formally submit an application form to the pertinent regulatory authority. This application form should epassprehensive details pertaining to the organiza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its appellation, physical location, designated legal representative, contact particulars, and the specific ambit of professional skills level evaluation that it intends to undertake. Moreover, the application form must epass requisite documentation such as the institution's valid business license, delineation of it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any pertinent certification or accreditation credentials.为了启动专业技能级评价机构的登记程序,必须遵守以下程序步骤。
职业技能等级评 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
一、概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机构在备案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操作,保证评价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本指南旨在帮助评价机构了解备案事项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评价机构备案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二、备案申请资格1. 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合法注册的评价机构,并具备专业技术力量和评价资质。
2. 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评价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备案材料准备1. 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表:填写详细的评价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评价资质等内容。
2. 评价机构业务资料:包括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评价技术文件等。
3. 评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评价机构的质量管理手册、内部审核文件、纠正预防措施文件等。
四、备案事项办理流程1. 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2. 主管部门对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3. 经初审合格的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材料,主管部门组织对评价机构进行备案检查;4. 备案检查合格后,主管部门颁发备案证书并将评价机构备案信息纳入备案管理系统。
五、备案事项办理注意事项1. 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备案申请表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在备案申请过程中,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确保备案事项的顺利进行。
六、结语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是评价机构合法、合规开展评价活动的重要程序,只有深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确保备案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推动评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七、备案事项办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备案事项办理过程中,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下面将针对部分常见问题提供解决方法,以便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人更好地进行备案事项办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增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增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沪人社职〔2024〕39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增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化评价供给,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39号)等有关要求,在本市已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基础上,就相关职业(工种)新增遴选一批社评组织。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机构申报范围及条件在本市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如企业、社会团体、院校、民营非企业等)可申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评组织,且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条件:(一)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不能申报。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的考核评价资源和经验,培训评价有一定规模,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三)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四)具备满足申报职业(工种)评价需求的考核点,且经所在区人社部门推荐。
(五)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
(六)遵守国家及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要求,自愿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一、申请对象:1.就业困难人员;2.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实现就业且登记失业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①残疾人员;②“4050”人员(即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④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⑤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⑥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自毕业次月起2年内(即24个月)为有效申请时间。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取得企业营业执照除外)等。
不符合领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①不再从事灵活就业的;②已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包含已注册登记但未正常营业的,或未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③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④其他规定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获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存在以上情形的,由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立即停止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一)就业困难人员:1.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或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3.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1.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2.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三、补贴期限: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至50周岁,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5.06•【文号】人社部发〔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相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仍有不小差距。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梳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
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2.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沪人社职〔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为,促进社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39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运作期满3年的社评组织,纳入备案期满评估范围。
二、评估内容备案期满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社评组织。
包括社评组织主体资质和备案情况、场地和设施设备、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相关制度建设、评价业务服务等。
(二)评价项目。
包括评价项目具体考核方案、题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考核点建设及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等。
(三)评价实施。
包括社评组织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评价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条件审核、考务安排、试卷管理、现场管理、成绩管理、证书管理、档案管理等过程管理情况等。
(四)质量控制。
包括社评组织内部质量督导体系建设、内部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质量督导反馈情况的记录和处理等。
具体评估标准,届时将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另行研究制定。
三、评估安排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是指针对个人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而提供的经
济资助。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
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
1. 就业状态,通常申请人需要是就业人员或者失业人员,有时
也可能包括自由职业者或者农民等特定群体。
2. 年龄要求,有些地区可能对申请人的年龄有限制,例如要求
申请人年龄在特定范围内。
3. 技能鉴定计划,申请人需要参加被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计划,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报名证明或者鉴定计划的相关材料。
4. 经济状况,有些地区可能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有要求,例如
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等。
5. 地域限制,在一些地区,申请人需要符合当地的户籍或者居
住要求。
6. 其他条件,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特定的条件,例如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或者特定的职业背景等。
总的来说,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条件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就业状况、年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政策法规等因素。
具体的条件最好还是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进行查询和了解。
安徽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流程及时间
安徽职业技能补贴申请流程及时间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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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指南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指
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二、承办机构
XX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服务对象
戒毒人员
四、服务条件
戒毒(康复)人员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难以实现就业或生活困难。
五、服务流程
1.调查摸底:镇人社所通过采取走访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其就(失)业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建立就业援助实名制台账。
2.分类帮扶:对纳入就业援助帮扶的戒毒(康复)人员,结合其实际所需帮扶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实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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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一、实施机关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依据
《关于印发<巴州职业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巴人社发〔2018)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巴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巴人社〔2020〕38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10号)
三、受理条件
职业培训机构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职业院校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
工商注册的用人单位开展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视为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劳动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
四、办理材料
1、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乡镇、培训机构、人社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件)
2、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花名册(培训机构盖章件)
3、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职业培训检查记录表(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件)
5、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实现就业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成功创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村社区、乡镇、培训机构审核盖章件)
7、其他职业技能培训印证资料。
五、办理流程图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并符合所有条件者在6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许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事项办理流程图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址
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14:00下午:16:00-20:OO
十、常见问题
(-)职业技能培训怎么进行补贴?
答: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的方式,由培训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可以申请几次?
答:原则上劳动者同一年度内只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次创业培训补贴及一次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金额是多少?
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各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并结合本地物价水平据实核算,职业资格培训最高不超过1800元/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职业(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