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冷水鱼养殖政策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冷水鱼产业发展的意见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冷水鱼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23•【字号】•【施行日期】2014.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冷水鱼产业发展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充分利用我市丰沛的冷水资源,振兴和加快全市水产业发展,根据《四川省渔业发展行动计划》(2003~2020年)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业的通知》(川办发〔2014〕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特色冷水鱼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四川省优质冷水鱼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调整产业结构,突出特色,走产业化、标准化、高端精品化发展道路,强力推进特色水产业发展。
拓展发展空间,不断延伸产业链,争取在加工、流通上有所突破。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观光渔业,推动雅安水产业向高端精品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打造四川省优质冷水鱼产业基地为总体目标,重点开发汉源县、石棉县瀑布沟电站库区大库养殖和无公害网箱养殖;扶持雨城区、名山区和天全县的雅鱼、大鲵特色冷水鱼养殖基地及鲟鱼鱼子酱加工企业;在宝兴县、芦山县和荥经县建设以虹鳟等鲑科冷水鱼养殖为主的特色冷水鱼养殖基地。
力争到2018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2800公顷,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3万吨(其中冷水鱼产量2万吨,位列全省前三),水产品总产值10亿元(其中冷水鱼产值9亿元),农民人均水产业收入900元;在全市培育产销量超过1亿元的水产龙头企业5家,产销量在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6家;力争把“雅鱼”品牌打造成中国驰名商标,积极建设冷水鱼产业休闲观光带;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优质冷水鱼养殖、加工、休闲观光基地。
三、发展重点(一)大力扩展特色冷水鱼养殖规模。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2004年修正)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200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4.09.24•【字号】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3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1989年11月15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水域(含宜渔稻田)、滩涂从事养殖、采捕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水产产业化和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
市、州、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跨行政区域水域的渔业工作,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也可由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农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渔业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做好无公害水产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殖业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域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
关于开发冷水鱼养殖休闲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
关于开发冷水鱼养殖休闲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关于开发冷水鱼养殖休闲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关于开发冷水鱼养殖及休闲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XXX党委、人民政府:XXXXXX,经营涉及酒店、餐饮、电力等行业,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与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为了推动峨眉山市旅游业特别是农业休闲生态旅游的发展,经过深入调研和市场分析及可行性研究,准备在XXXXXX投资开发休闲观光旅游。
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政策指导和项目背景(一)政策指导农业部为引导我国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繁荣农业农村经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休闲农业发展实际,组织编制了《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二)项目背景旅游业是四川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旅游总收入超过千亿,是全国唯一旅游收入占GDP比重超过8%的省份。
随着全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传统的旅游方式,更加提倡参与性和体验性,因此产生了很多集农业生产、科技示范和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业旅游园区,其中冷水鱼养殖与旅游结合最为成功的要数都江堰市玉堂镇与彭州市小鱼洞镇,玉堂镇6月举办了首届冷水鱼美食文化节,小鱼洞镇建设了1.5公里冷水鱼餐饮长廊。
XXXXXX具有非常优质的冷水鱼养殖资源,非常适合开发养殖休闲一体化旅游,以此为契机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不仅有利于做大做强的生态旅游项目,也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
近年来,峨眉山依托“双遗”品牌,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大旅游设施硬件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宣传促销,乡村旅游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随着乐山“两航四铁八高速一枢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以及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峨眉山旅游业迎来了新的黄金发展机遇期。
XXXXXX紧靠峨眉山旅游风景区,距离峨眉山市区仅XXX公里、景色优美,是上峨眉山的必经地之一,河水资源极为丰富,为规模性冷水鱼养殖提供了良好地基础条件,有着巨大游客资源,具有休闲农业旅游开发潜力。
四川新建补助鱼塘补贴标准
四川新建补助鱼塘补贴标准四川省近年来致力于促进农业发展,特别是在渔业方面提供了丰厚的补贴政策。
作为农业大省,四川省的水资源丰富,尤其适宜养殖各种水产。
为鼓励农民和投资者新建鱼塘,四川省制定了新建补助鱼塘的补贴标准,以帮助他们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养殖效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四川新建补助鱼塘的补贴标准如下:一、培育补贴1. 新建补助:四川省对新建鱼塘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鱼塘的规模和资金投入情况,补贴金额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鱼塘规模小于1亩,补贴金额为5000元;- 鱼塘规模在1-3亩之间,补贴金额为1万元;- 鱼塘规模在3-5亩之间,补贴金额为1.5万元;- 鱼塘规模在5亩以上,补贴金额为2万元。
2. 配套设施补贴:新建鱼塘的配套设施包括鱼塘围网、水泵、通气设备等。
四川省对配套设施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具体补贴比例为总投资的10%。
3. 鱼种补贴:对于新建鱼塘培育的鱼种,四川省给予一定的鱼种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鱼种的不同而异。
目前,四川省鱼种补贴的标准为每亩鱼塘200元。
二、运营补贴1. 养殖补贴:四川省对新建鱼塘的运营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养殖鱼塘的规模和投资额度来确定。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鱼塘规模小于10亩,补贴金额为每亩总投资的2%;- 鱼塘规模在10-30亩之间,补贴金额为每亩总投资的3%;- 鱼塘规模在30亩以上,补贴金额为每亩总投资的4%。
2. 餐饮配送补贴:对于鱼塘的运营者,四川省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以鼓励开展餐饮配送业务。
具体补贴比例为总销售额的2%。
3. 技术支持补贴:四川省为新建鱼塘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支持,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帮助养殖者解决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此外,还对鱼塘主人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补贴。
要获得四川新建补助鱼塘补贴,养殖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具体申请步骤如下:1.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或组织的身份证明、鱼塘规划方案、投资计划、资金来源证明等。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1999]2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川府发〔1999〕26号)省政府同意省计委、省水电厅提出的《四川省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水利产业政策实施方案(省计委省水电厅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水利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实施的目标:明确水利建设项目性质,理顺发展水利的投资渠道,扩大水利建设资产来源,规范水利业的各项收费,完善水利产业的经营管理制度,确立符合市场机制的合理价格,大力推进水利产业化进程,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本方案实施期间,使我省防御旱洪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供用水矛盾有效缓解,水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提高,水利经济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方案实施的重点:江河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河道疏浚、堤防建设和维护,水利设施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水文监测、防汛预报、山地灾害防治;跨流域、跨地区引水和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水源工程,供水、节水、水资源综合利用、农田灌溉、农村人畜饮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利产业技术的开发研究。
第四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水利产业发展摆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制定明确的目标,采取有力的措施,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力度。
第五条水利产业的发展,要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的方针,坚持除害与兴利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川农函〔2020〕123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12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2020年是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收官之年,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退捕攻坚之年,也是长江流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个实施4个月的禁渔期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关于做好2020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21号),以及《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66号)等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禁渔期和禁渔区我省长江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黄河流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禁渔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全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二、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有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严峻性,认清禁渔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有关冷水鱼的扶持政策
有关冷水鱼的扶持政策
冷水鱼是一类生活在寒冷水域中的鱼类,由于其独特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独特的口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为了促进冷水鱼的养殖和发展,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
首先,政府鼓励冷水鱼养殖的发展。
政府对冷水鱼养殖行业提供一系列的资金支持,包括贷款和补贴等。
这些资金的投入可以帮助养殖户改善养殖环境,购买养殖设备和良种苗种,提高养殖效益。
其次,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计划。
冷水鱼的养殖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政府组织专家团队编制了详细的养殖技术手册,为养殖户提供科学的养殖指导。
同时,政府还组织了相关的培训班和技术交流会,帮助养殖户提高技术水平,提升冷水鱼养殖效益。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冷水鱼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参加农业展览会、举办冷水鱼美食节等活动,政府帮助冷水鱼产品扩大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
同时,政府积极推动冷水鱼产品的品牌建设,通过认证和标注等方式,确保消费者购买到优质的冷水鱼产品。
最后,政府还加强了冷水鱼养殖业的监管和管理。
通过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政府确保冷水鱼养殖的生态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加强了冷水鱼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把关产品安全和卫生标准,提高消费者对冷水鱼产品的信任度和安全感。
总之,针对冷水鱼养殖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技术指导、市场推广和监管管理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推动冷水鱼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冷水鱼产品的质量提升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
同时,冷水鱼养殖行业的发展也将为农村经济增加新的增长点,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法规类别】渔业管理【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1989.11.15【实施日期】1990.04.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修订,新法规名称为《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04年9月24日实施日期: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1989年11月15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域从事养殖和采捕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以养殖为主,合理捕捞,保护、增殖和开发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
本办法所称的渔业资源,是指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水生动物(包括卵)、水生植物(包括种子)。
第四条省水利电力厅是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重要渔业水域,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或配备渔政检查人员。
第二章养殖和捕捞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和扶持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面,发展养殖业。
对可开发利用发展渔业生产的水域,应全面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协调发展。
第七条使用全民所有的水面从事养殖生产的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准,发给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养殖使用证的管理办法,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使用全民所有的水面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面荒芜满一年的,由发放养殖使用证的机关责令限期开发利用,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可以吊销养殖使用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3.17•【字号】川农发〔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农发〔2021〕6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加快水产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3月17日2021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机遇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 3”产业体系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和“鱼米之乡”等重点任务,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全力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
全年水产品产量达到16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60亿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长江“十年禁渔”是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要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
强化《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按照《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四川省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意见》要求,紧盯长江“十年禁渔”政治任务,紧扣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主责,建立健全长江禁捕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紧紧围绕“禁得住、退得出、不反弹”,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发挥联合指挥部作用,构建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四川省水产养殖审批流程
四川省水产养殖审批流程
1. 项目立项
水产养殖企业应根据项目规划,提出项目立项申请。
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选址条件、环评报告、资金落实方案等内容。
立项申请需报送至县级水产主管部门。
2. 项目审批
县级水产主管部门对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后,报市、州水产主管部门审批。
市、州水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及现场考察,并召开项目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立项。
3. 用地预审
项目立项通过后,水产养殖企业需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自然资源部门对用地条件进行审核。
4. 环评审批
企业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评报告书,报送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环评通过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5. 施工许可
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后,企业可向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
许可。
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6. 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需申请县级水产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营。
7. 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水产养殖项目投产后,县级水产主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其运营状况,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其达到环保及行业标准要求。
涉及水产养殖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包括水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多个部门,需按照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顺序逐步申请审批,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3]4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3〕49号)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按照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城市安全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健全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经营机制,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产品优质、渔民增收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2万吨,比2012年增长33%;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84亿元,比2012年增长100.8%;农民人均从渔业获得收入由2012年的916元增加到1840元,人均水产品消费量从2012年的14公斤增加到18公斤。
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完整、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三、产业布局(一)养殖业。
逐步形成龙门山冷水鱼产业带、龙泉山生态养殖观光产业带、平坝灌区名优水产养殖产业区的“两带一区”的产业布局。
(二)加工业。
依托特色养殖基地就地就近发展特色水产加工,鼓励水产加工企业进入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三)水产流通。
以龙泉驿区和双流县水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形成辐射全市的“双中心多辐射”的水产流通网络布局。
(四)休闲渔业。
依托养殖业“两带一区”布局和当地产业规划,发展集养殖与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水产生产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水产生产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1.05.14•【字号】川府发〔1981〕79号•【施行日期】1981.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水产生产的决定(1981年5月14日川府发〔1981〕79号)水产是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利用水面资源,发展水产生产,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活跃城乡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改变食物结构,增强人民体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国以来,我省水产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对水产生产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发展缓慢。
在农、林、牧、副、渔五业中,渔业是最薄弱的环节。
水面资源没有充分利用,市场鱼货短缺,很不适应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指示精神,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组织各方面力量,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面资源,把我省水产生产搞上去,逐步解决城乡人民吃鱼问题。
为此,决定:一、水产生产要以养殖为重点我省气候温和,水域辽阔,鱼类和水生植物繁多,发展水产生产,条件优越,潜力很大。
要象对待耕地一样,重视水面资源。
要调动国家、集体、个人几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尽快把可以养殖的水面滩涂充分利用起来。
不仅要大量养鱼,还要养龟、鳖、虾、蟹、蛙,养珍珠,种莲藕、荸荠、菱角、高笋、欠实等水生植物。
城市和工矿区,要象抓蔬菜一样抓好渔业生产。
利用郊区现有水面和不宜耕种的低洼地、河滩地、废河道,有计划地建设精养鱼塘,逐步形成稳定的商品鱼基地。
工矿、机关、部队、学校,凡有可养水面和余热水的,要积极开展自食性养鱼。
特别是大中城市,要在近几年内,使鱼货供应有较大的改善。
二、落实水面经营权和渔业生产责任制按照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好水面经营权。
冷水鱼产业补贴措施
冷水鱼产业补贴措施
冷水鱼产业补贴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补贴:政府可以对冷水鱼养殖企业给予一定的生产补贴,以鼓励其发展和扩大产能。
补贴金额可以根据冷水鱼的养殖规模、产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测算和确定。
2. 技术支持补贴:冷水鱼养殖涉及到一定的技术要求,政府可以对进行冷水鱼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的养殖户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其冷水鱼养殖水平。
3. 贷款补贴:政府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冷水鱼养殖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或贷款担保,以减轻其资金周转压力和融资成本。
4. 出口退税:对于冷水鱼出口企业,政府可以对其出口冷水鱼给予一定的退税政策,以提高冷水鱼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5. 市场开拓补贴:政府可以对冷水鱼养殖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和产品推广,提供相关的市场开拓补贴,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总之,冷水鱼产业补贴措施旨在刺激冷水鱼养殖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整个冷水鱼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3.05•【字号】•【施行日期】2020.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川鱼产业振兴,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3月5日2020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川鱼产业振兴的关键一年,扎实做好渔业渔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各项部署,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以提升川鱼生产能力、打造川鱼特色产品和品牌、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渔业产业扶贫、加强餐饮休闲渔业建设、强化渔业资源保护为重点,建立完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科技保障和人才队伍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川鱼振兴,使川鱼产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柱,努力推动由水产产业大省向现代水产产业强省跨越。
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61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530亿元,渔业综合总产值达1030亿元;全省农民人均渔业收入880元,增收45元。
一、推进水产园区化发展。
坚持“立足园区育水产,发展水产壮园区”理念,贯彻农牧渔结合、种养循环发展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现代农业园区。
紧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利用稻田、冬(囤)水田,大力改造老旧池塘,因地制宜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规模化、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大水面生态养殖基地,培育一批以水产为主导或水产特色鲜明的省级、市级、县级现代水产园区。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4.03•【字号】川农函〔2019〕215号•【施行日期】2019.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农函〔2019〕215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川鱼”产业振兴推进工作方案,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我厅制定了《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4月3日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2019年全省渔业渔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稳量增收、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富裕农民的目标不动摇,念好“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依法治渔,加快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步伐。
力争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150万吨以上,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60亿元。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水产产业高质量发展(一)大力开展水产产业园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因园施策等建设原则,将水产园区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统筹考虑。
平原地区示范园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5000亩,丘陵地区示范园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3000亩,民族地区和山区示范园区的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不低于1000亩。
在现代农业园区中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较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水产产业园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07•【字号】川办发[2002]22号•【施行日期】200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2]22号)大力发展水产业,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有着重要意义。
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二年六月七日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的意见我省拥有众多湖泊、1500多万亩宜渔稻田和60多万处水利工程,水面丰富,鱼类众多,技术雄厚,市场广阔。
为了抓住机遇,努力把水产业建设成为一个大产业,为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我省水产业近期和中期的发展目标是:围绕市场,调整结构,突出重点,创新科技,转换机制,依法兴渔,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粗放型向集约型、生产型向经营型、传统型向现代型的根本转变。
争取“十五”期末,水产品总产量达到83万吨,总产值达到100亿元,水产业内部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达到较为合理的40:30:30,名特优新产品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40%左右;争取2010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10万吨,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名特优新产品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50%左右,建成西部渔业强省。
二、突出重点,不断优化水产业养殖结构(一)稳定水库养殖。
稳定面积,调整网箱,优化品种,科学管理,提高质量,努力提高水库经济的综合效益。
(二)优化池塘养殖。
完善、配套、组装现有池塘养殖高产技术,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措施改善水域环境生产条件,逐步提高池塘养殖现代化装备水平,使池塘养殖在规模、质量和效益上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拓展溪河养殖。
落实养殖开发使用权属和生产经营责任制,大力提倡和鼓励溪河养殖开发,加强对溪河养殖水面的管理和保护。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办发[2017]96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10.10【实施日期】2017.1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水产产业的意见(川办发〔2017〕9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省水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建设现代水产产业强省为目标,以保障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维护生态为中心任务,以深化水产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方式调结构为实现路径,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健全全省现代水产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发展动能,增强水产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产业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生态良好、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平安和谐的现代水产产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
严格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科学有序利用渔业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健康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
积极推进减船转产,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促进节水减排,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宜渔则渔。
立足全省农业发展全局,根据渔业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生态环境状况,积极利用适宜发展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稻田等资源,科学确定养殖模式、产业规模和发展重点。
积极推进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促进水产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
加强现代水产产业技术创新,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水产产业,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创新成果推动现代水产产业发展,用新型经营主体、现代科学管理优化水产产业,用品牌建设、市场开拓提升水产产业,推动水产产业迈入创新驱动、品牌带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5•【字号】川办发[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9号二○○九年二月五日)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改进技术装备,健全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末,新建泸州、内江、武胜等一批安全避险配套完善的渔港;保证在大江大湖大库渔业作业区都建有配套设施较完善的渔港;对渔业船舶强制配备救生衣;杜绝重特大渔业船舶事故发生,使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与“十五”末相比明显下降。
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渔业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
二、加快渔港建设和渔业安全装备建设步伐(三)加快渔港建设步伐。
依据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渔业发展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渔港,尽快建成一批功能设施较完备的固定渔港。
新建渔港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手续。
要突出防灾减灾功能,提高建设质量,完善航标、港口监控、消防和照明、抢险救灾船艇等配套设施设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强化渔船安全质量。
严格渔船建造企业资格认可制度,依法取缔不具备渔船生产资质的企业,严禁私人制造、改装渔船,加强对制造、改装渔船以及船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强化渔船修造质量和渔船、船用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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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冷水鱼养殖政策
四川省在近年来积极推动冷水鱼养殖,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支持该行业的发展。
冷水鱼养殖是四川省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就业,还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首先,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来鼓励冷水鱼养殖。
政府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帮助养殖场建设与改造,购买设备和原料等方面。
此外,对冷水鱼的销售也给予了一定的补贴和贷款支持,加强了市场流通环节的畅通。
其次,四川省对冷水鱼养殖企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
政府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养殖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冷水鱼养殖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这样不仅增加了冷水鱼的养殖效益,也提升了养殖者的专业素养和竞争力。
另外,四川省还加强了对冷水鱼养殖行业的监管力度。
政府设立相关部门,加强养殖场的巡查和检查,要求养殖场严格遵守环境保护、防疫措施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养殖过程安全可靠,产品质量合格。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最后,四川省积极营造了创新氛围和市场环境,鼓励冷水鱼养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政府鼓励企业进行科研开发,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冷水鱼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扶持建设“四川冷水鱼”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
综上所述,四川省的冷水鱼养殖政策包括财政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和培训、监管加强和创新支持,旨在推动冷水鱼养殖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政府和冷水鱼养殖企业的双方合作,将进一步推动该行业的发展,为四川省乃至整个国家的农业经济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