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

合集下载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真题版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真题版

绝密★启用前《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This article contains a large number of test questions, through the exercise of testquestions, to enhance the goal of academic performance.海量题库模拟真考Huge of Questions, Simulation Test《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温馨提示:该题库汇集大量内部真题、解析,并根据题型进行分类,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既可以作为考试练习、突击备考使用,也可以在适当整理后当真题试卷使用。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编辑和打印使用。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进行处理, 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 必须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 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

(3)综合机械化、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米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 经抽放瓦斯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 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以下时, 经矿务局局长批准, 瓦斯浓度最高不得超过1.5%,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②通风巷必须保持设计断面;③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 严禁放炮。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 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 必须停止运转, 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 进行处理。

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通常是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来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瓦斯浓度: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瓦斯浓度的限制标准有所不同。

以煤矿为例,一般要求矿井中的甲烷(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25%。

而对于其他工业场所或建筑物,通常会根据具体的行业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限制标准。

2. 二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是一种常见的温室气体,过高的浓度可能导致空气质量下降。

一般来说,室内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应保持在1000ppm(parts per million)以下,超过此浓度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和标准可能会因时而异,且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中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最好查阅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来了解具体的要求。

第 1 页共 1 页。

瓦斯超限标准

瓦斯超限标准

瓦斯超限标准因不同的应用场景和标准制定者而异。

一般来说,以下标准可以作为参考:
1. 瓦斯浓度超过1%:这是矿井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矿井通风调度台账记录、矿井瓦斯日报表以及瓦斯检查员和通风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光学瓦斯检查仪)检查结果所采用的标准。

当瓦斯浓度达到这个水平时,可以视为瓦斯超限。

2. 瓦斯浓度超过0.8%:这是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预警标准。

3. 瓦斯浓度超过3.0%:这是高值超限的标准,一旦达到这个浓度,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均应视为严重超标。

此外,对于非计划内的瓦斯超限,如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1.5%,或其他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超限情况,也应视为瓦斯超限。

瓦斯超限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同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瓦斯爆炸、人员中毒等事故发生。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一、井下空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矿(井)长和公司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矿井中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一氧化碳<0.0024%;二氧化硫<0.0005%;氧化氮<0.0025%;硫化氢<0.00066%;氨<0.004%。

3、凡有人作业的地点及机电设备安装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

4、采掘工作面温度不超过26°C。

温度超过30°C,必须停止作业,机电硐室的温度不超过30°C,超过34°C时,必须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1、矿井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形成合理、可靠、完善的通风系统,以确保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所有用风地点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新鲜空气和适宜温度。

若要改变矿井一异、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有完善的通风设计,报西区煤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设齐通风设施,主要风门、风筒、密闭、电气设备、主要电缆等应挂牌由专人经常检查、维护管理。

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和供电安全、可靠运行。

3、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能连续运转,故应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5、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次数不超过一次。

其措施是,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风流中设瓦斯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

6、严格局部通风管理:①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完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风机安设位置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风筒吊挂做到平、稳、直、逢环必挂,拐弯用弯头,接头严密,有破损及时粘补。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超限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超限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超限标准煤矿安全是煤矿行业发展的基础,而瓦斯事故是导致煤矿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瓦斯超限是需要严格控制的。

下面提供一些参考内容,以帮助制定煤矿瓦斯超限标准。

1.瓦斯超限的定义:瓦斯超限是指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的现象,即瓦斯浓度超过了煤矿瓦斯标准。

瓦斯超限可能导致井下瓦斯爆炸的风险增加,因此需要对瓦斯超限进行有效控制。

2.瓦斯超限标准的制定:瓦斯超限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来制定。

标准应明确规定煤矿井下瓦斯浓度的上限,并针对不同工作区域和环境条件进行细化,以确保瓦斯超限不会发生。

3.瓦斯超限监测方法:瓦斯超限的监测是确保煤矿井下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限值范围内的重要手段。

常用的监测方法包括瓦斯抽放、瓦斯抽测等。

煤矿应定期维护和检测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其准确可靠,并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

4.瓦斯超限的处置措施:一旦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超限,需要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以降低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性。

常规的处置措施包括停工、撤离人员、通风处理等。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培训人员熟悉瓦斯超限处置程序,确保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处置。

5.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当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煤矿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

调查应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追究、经验总结等内容,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瓦斯超限的监管和检查:煤矿瓦斯超限的监管和检查是确保煤矿安全的重要环节。

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追责。

以上内容为制定煤矿瓦斯超限标准提供参考。

制定合理的瓦斯超限标准和有效的监测、处置措施,对保障煤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及监管和检查,有助于预防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瓦斯管理规定

瓦斯管理规定

瓦斯管理规定一、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装置,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 条的规定,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停止被串工作地点的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二、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必须做到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sup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四、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爆破。

六、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3%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七、绞车窝、硐室要采取措施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聚集。

八、加强栅栏管理。

栅栏必须坚固,网格不大于200mm< 200mm见方,栅栏外要悬挂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除通风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栅栏。

通风检查人员进入栅栏必须先查瓦斯后进栅栏,边检查气体边前进。

其他人员需进入栅栏内,必须提前用书面的形式联系好通维队,经瓦检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九、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后,必须有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

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 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8 条规定时,方可开启。

《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破浓度超过 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解读】主要是关于排放瓦斯分级管理的规定。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而造成巷道内瓦斯积存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防止瓦斯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安全地排除这些积存瓦斯。

1992年颁发的《规程》规定,停风后只要瓦斯浓度超过1%,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实践证明,这样做较为繁琐,在安全上也没有必要。

所以在2001年和2004年修订的《规程》中,将排放瓦斯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以区别对待。

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放瓦斯时,尤其是在排放浓度超过3%、接近爆炸下限浓度的积存瓦斯时,一定要谨慎小心。

必须制定针对该地点的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并严格执行。

严禁"一风吹"。

否则,必将导致重大瓦斯事故。

为防止排放瓦斯引发瓦斯燃爆事故,该条规定在排放瓦斯过程中,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并且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煤矿井下瓦斯防治规定

煤矿井下瓦斯防治规定

***煤矿井下瓦斯防治规定为加强我矿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我矿井下各点瓦斯浓度管理的规定。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二、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风流中、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劥,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进,方可通电开动。

四、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被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行,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过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进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放瓦斯规定

排放瓦斯规定

编号:SM-ZD-69825 排放瓦斯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排放瓦斯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一般规定:1、井下瓦斯排放凡发现停风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但小于3%时),恢复通风前必须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包括下列内容:⑴、采取措施排放瓦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瓦斯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要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用瓦斯检仪进行不断检测。

⑵、明确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器设备的位置。

⑶、明确停电撤人范围。

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峒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⑷、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戒牌和设专人看管。

⑸、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必须完好。

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

⑹、加强排瓦斯的组织领导和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名单,落实责任。

排放瓦斯规定

排放瓦斯规定

排放瓦斯规定一、一般规定:1、井下瓦斯排放凡发现停风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但小于3%时),恢复通风前必须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包括下列内容:⑴、采取措施排放瓦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瓦斯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5%,要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用瓦斯检仪进行不断检测。

⑵、明确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器设备的位置。

⑶、明确停电撤人范围。

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峒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出人员,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⑷、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戒牌和设专人看管。

⑸、瓦斯排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必须完好。

只有排放瓦斯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

⑹、加强排瓦斯的组织领导和明确排放瓦斯人员名单,落实责任。

4、排放瓦斯措施由相关部门及领导根据停风时间确定报批程序,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后方可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排放瓦斯,并按煤炭公司有关排放瓦斯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5、审批后的排放瓦斯措施,由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贯彻落实,并经调度室指挥排放工作。

6、瓦斯浓度在3%以下由通风科和瓦检员负责排放。

瓦斯浓度超过3%,排放措施报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负责排放。

7、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停风2小时以内的排放除外)使用的矿灯,由调度室出条,矿灯发放人签字,确保矿灯具有可靠的防爆性能。

8、排放瓦斯前,由通风科技术人员制定专门的排放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由排放现场负责人组织开好进班会,学习排放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救护队员必须佩带必备救护设备参加排放工作。

9、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在全风压风流汇合处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

瓦斯检查次数和时间的规定

瓦斯检查次数和时间的规定

简述规程对瓦斯检查次数和时间的规定①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间隔时间3~5h;②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瓦斯异常区每班至少检查3次,间隔时间2~3h;③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④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检查1次。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修订版)1、矿井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矿井必须实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1)通风工区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生产布局,负责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或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划分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区域、地点,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检查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瓦检员使用或在班前会议室公布,一份通风工区留存、一份报通防管理科备案。

瓦斯检查区域有变动的,计划图表要及时修改,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将修改情况报通防管理科备案。

每月结束后,要将计划图表和瓦检员交回的瓦斯检查记录手册一并保存。

(2)每个检查点检查内容主要是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一通三防”设施、抽放管路外观、抽放钻孔、监测监控设施外观、设备运行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由矿总工程师决定。

3、检查人员安排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

其它用风地点根据路线长度、工作量大小划分区域,安排人员巡回检查瓦斯。

4、各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及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5、瓦检员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小时,各检查点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要均匀,误差不超过15分钟,因处理问题等特殊情况下,当班瓦检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巡回检查地点时,必须向通风工区干部汇报,要根据通风工区干部指示执行,采取相应措施,并有记录可查。

6、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巡回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将检查情况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经该工作地点班组长签字确认。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

第一节通风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名称最高允许浓度(%一氧化碳CO 0.0024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二氧化硫SO2 0.0005硫化氢H2S 0.00066氨NH3 0.004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表2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井巷名称允许风速(m/s)最低最高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风桥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主要进、回风巷架线电机车巷道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中的岩巷其他通风人行巷道1.00.250.250.15151210888644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部分选摘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部分选摘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部分选摘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我国煤矿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它规定了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制定了保证煤矿生产安全的各项标准和措施。

煤矿生产中,瓦斯是一种常见的危险因素,对煤矿安全产生了很大威胁,因此《煤矿安全规程》也对瓦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控制。

煤矿瓦斯是指在煤矿井下存在的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也含有少量的乙烷、氮气和一氧化碳等。

瓦斯在煤矿生产中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它和空气的混合比例在5%至16%之间时即可形成可燃性气体,如果瓦斯浓度达到9%以上,则会形成瓦斯爆炸的危险。

因此,对煤矿瓦斯的控制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瓦斯平衡计算、瓦斯抽放、瓦斯检测、瓦斯浓度限值等方面。

以下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具体讲解:1、瓦斯平衡计算瓦斯平衡计算是保证瓦斯抽放、瓦斯检测等措施的重要依据。

煤矿生产中,存在的被掏空区域、未开采煤体、煤柱等都是瓦斯积聚的潜在区域,计算出这些区域的瓦斯产生量、瓦斯释放量、瓦斯扩散情况等参数,能够判断井下的瓦斯情况,进而采取相应措施。

2、瓦斯抽放瓦斯抽放是通过井下通风系统对井下产生的瓦斯进行提升,使其排到地面及时排放,减少井下瓦斯的积聚。

瓦斯抽放一般采用空气往里吹(倒压式)或电力往外抽(风机式)的方法进行。

瓦斯抽放通道的设计和布置需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抽放设备和通道要定期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3、瓦斯检测瓦斯检测是对井下瓦斯的浓度进行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瓦斯浓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了瓦斯检测的位置,包括气体自动报警仪、现场指示装置、瓦斯检测井等。

瓦斯检测装置需要定期校验和维护,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瓦斯浓度限值瓦斯浓度限值是规定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的上限,超过该限值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了不同车间、不同作业区域的瓦斯浓度限值,例如井下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限值的管理和执行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

煤矿瓦斯含量标准

煤矿瓦斯含量标准

煤矿瓦斯含量标准
煤矿瓦斯含量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井瓦斯浓度:矿井中的瓦斯浓度是判断矿井瓦斯等级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根据《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并且在任何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都不能超过1.5%。

2. 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含量是判断煤层瓦斯等级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煤层瓦斯含量不得超过8立方米/吨。

3. 矿井瓦斯压力:矿井中的瓦斯压力是判断矿井瓦斯等级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根据《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中的瓦斯压力不得超过0.5兆帕。

4. 煤层瓦斯压力:煤层中的瓦斯压力是判断煤层瓦斯等级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煤层中的瓦斯压力不得超过3兆帕。

以上都是一些基本的标准,具体的瓦斯含量标准还需要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来制定。

例如,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其瓦斯含量的标准可能会更高。

瓦斯等级管理制度

瓦斯等级管理制度

瓦斯等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瓦斯等级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在煤矿作业过程中瓦斯等级的管理,包括瓦斯抽放、监测、防治等各个环节。

三、瓦斯等级分类1. 一级瓦斯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需立即启动瓦斯抽放设备,进行有效抽放。

2. 二级瓦斯瓦斯浓度介于8%至10%之间,需加强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进行及时抽放。

3. 三级瓦斯瓦斯浓度介于6%至8%之间,需加强对瓦斯气体的监测和防治,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矿井安全。

四、瓦斯等级的监测和评定1. 矿井应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系统,全天候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2. 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瓦斯监测岗,负责瓦斯等级的监测和评定工作。

3. 每当发现瓦斯等级超过规定范围,应立即向矿井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瓦斯等级的控制措施1. 对于一级瓦斯,应立即启动瓦斯抽放设备,进行有效抽放,并增加通风量,确保矿井内部空气流通。

2. 对于二级瓦斯,应及时加强瓦斯抽放设备的运行,并进行调整,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3. 对于三级瓦斯,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停止作业、疏散人员等,确保矿井安全。

六、瓦斯等级的记录和报表1. 矿井应建立瓦斯等级的记录档案,对瓦斯等级的监测、评定和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记录。

2. 矿井应每月对瓦斯等级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3. 矿井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瓦斯等级的报表和监测数据,确保信息畅通。

七、瓦斯等级管理的责任分工1. 矿井领导应严格执行瓦斯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对瓦斯等级的监督和检查,将瓦斯等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瓦斯监测岗应严格执行瓦斯等级监测和评定工作,确保瓦斯等级的准确评定和及时报告。

3. 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瓦斯等级管理规定,做好瓦斯抽放、监测和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矿井安全。

八、瓦斯等级管理的奖惩措施对于执行瓦斯等级管理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积极履行职责、做好瓦斯等级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瓦斯与煤尘事故防治的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瓦斯与煤尘事故防治的规定
(5)突出与围岩性质的关系,若煤层顶底板为坚硬而致密的岩层且厚度 较大时,其集中应力较大,瓦斯(二氧化碳)不易排放,故突出危险性愈大; 反之则小。若顶底板中具有容易风化和遇水变软的岩层时,将减少突出危险 性;
(6)突出与水文地质的关系,实践表明,煤层比较湿润,矿井涌水量较 大,则突出危险性较小,反之则大;这是由于地下水流动,可带走瓦斯(二 氧化碳),溶解某些矿物,给瓦斯(二氧化碳)流动创造了条件;
2)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末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矿井防突措施设计 要求采取综合防突措施,严禁采掘;
危 害
三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
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
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2021/8/3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1材6
1.瓦斯窒息
我们所说的瓦斯指的是甲烷,甲烷是一种无毒, 但不能供人呼吸的无色、无味、无嗅的气体。瓦斯 窒息是指因为瓦斯浓度过高而使氧气浓度下降到126%时人员的缺氧窒息昏迷直至死亡。
2021/8/3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1材0
(三)煤尘爆炸
1.矿尘及其性质
矿尘是指在矿山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煤、岩微粒 (粒径小于1mm)的总称。各作业点机械化程度越高,矿尘的生 成量越大。采煤工作面是煤矿产尘量最大的作业场所,其产尘量 约占矿井产尘量的60%。
通常矿尘中游离SiO2的含量大于10%的为岩尘,小于10%的 为煤尘,大部分煤尘中的游离SiO2的含量小于5%。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材
第五讲《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瓦斯 与煤尘事故防治的规定
2021/8/3
《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教材1
第五讲《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瓦斯与煤尘事故 防治的规定

煤矿瓦斯检查工培训教案

煤矿瓦斯检查工培训教案

矿井瓦斯管理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第二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培训学员掌握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2、《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课时: 2学时教学方式:多媒体讲授教学内容: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制度1 、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

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山岗。

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

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排放瓦斯相关规定解读《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且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破浓度超过%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解读】主要是关于排放瓦斯分级管理的规定。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而造成巷道内瓦斯积存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防止瓦斯灾害事故,必须及时、安全地排除这些积存瓦斯。

1992年颁发的《规程》规定,停风后只要瓦斯浓度超过1%,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实践证明,这样做较为繁琐,在安全上也没有必要。

所以在2001年和2004年修订的《规程》中,将排放瓦斯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以区别对待。

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排放瓦斯时,尤其是在排放浓度超过3%、接近爆炸下限浓度的积存瓦斯时,一定要谨慎小心。

必须制定针对该地点的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并严格执行。

严禁"一风吹"。

否则,必将导致重大瓦斯事故。

为防止排放瓦斯引发瓦斯燃爆事故,该条规定在排放瓦斯过程中,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并且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多少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多少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多少
采掘是指开采和掘进,大家都知道瓦斯就是煤气,煤气是要采掘出来的,所以瓦斯也是这样,但是瓦斯是一个危险品,稍不注意就会出现爆炸现象,那么大家知道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不得超过多少吗?今天就由接下来使瓦斯浓度降低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即采掘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不超过0.5%,回风风流不超过1%,矿井总回风流中不超过0.75%。

(2)加强检查工作。

及时检查各用风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查明隐患进行处理,是日常进行瓦斯管理的重要内容。

我国20世纪80年代所用的甲烷检查仪器有:光学甲烷检定器、热放式甲烷检定器、甲烷警报器和甲烷遥测警报仪等。

90年代以后使用比较先进的TX系列智能便携式气体监测仪和遥测仪器等。

(3)对瓦斯含量大的煤层,进行瓦斯抽放,降低煤层及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

2. 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井口房、瓦斯抽放站及主要通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

(2)瓦斯矿井要使用安全照明灯,井下禁止打开矿灯,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

(3)严格管理井下火区。

(4)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5)严格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管理工作,局部通风机要设有风电闭锁装置。

(6)瓦斯矿井的电气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防爆性能的规定。

(7)随采矿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防止机械摩擦火花引燃瓦斯显得日益重要。

煤矿井下由于摩擦火花而引起的瓦斯爆炸事故占有相当的比例,因此不少国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在摩擦部件的金属表面溶敷一层活性小的金属(如铬),使形成的摩擦火花不能引燃瓦斯;在铝合金的表面涂各种涂料,以防止摩擦火花的发生和金属中加入少量的铍,降低摩擦火花的点燃性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综合机械化、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米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以下时,经矿务局局长批准,瓦斯浓度最高不得超过1.5%,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②通风巷必须保持设计断面;③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有哪些规定?
2005-08-1011:31:56南方网综合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告矿务局总工程师。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应在采煤机和掘进机上安设机载式断电仪,当其附近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采煤机和掘进机的电源。(编辑:谭礼剑)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