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制度

合集下载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各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机关与对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

考核对象为各科室的负责人和所有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l、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2、廉洁从政,执行《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3、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执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情况;4、其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内容三、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四、平时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两种方式。

自查由各科(室)、站(所)自己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自查报告于自查结束后15日内报局纪委;抽查由纪委组织,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适时进行。

平时考核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年度考核结合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一同进行。

五、考核档次的认定1、各科(室)、站(所)负责人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含)以上为“称职”,60分(含)以上为“基本称职”,60分(不含)以下为“不称职”。

2、一般人员评定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含)以上为“良好,,,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3、最终考核分值的计算。

按照市委组织部规定:1票“优秀”得1分,1票“称职”得0. 8分,1票“基本称职”得0. 6分,1票“不称职”得0. 4分。

最终考核分值为所得票对应分值之和。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对考核档次认定结果,要存入、记入其本人廉政档案,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七、考核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中共XX省XXXX集团委员会文件甘XX党〔2016〕97号中共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集团各单位党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集团党委在企业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立足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和纠风等各项工作,通过检查考核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集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逐级负责、分级考核,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评、民主测评与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审计部、群宣部、资产财务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集团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群宣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纪检监察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一)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订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的情况;(二)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三)贯彻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四)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决策程序、会议制度等制度,推进本单位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以及党务、政务和司务公开的情况;(五)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的情况;(六)加强党风行风学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七)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集团及本级纪委、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相关问题的情况;(八)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附件二: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按照《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漳州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施。

一、指导思想检查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检查考核对象与范围医院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包括职能科长、支部书记、科主任、护士长等。

三、检查考核原则与结果运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考核,下考一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开展。

考核内容基本一致的,可运用有关部门专项考核的结果。

除进行年度考核外,把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检查考核内容(一)对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检查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医院、职能科室和支部、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的情况;责任分解、组织考核、责任追究等三个环节落实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责任追究的情况。

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信访举报机制、认真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

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各项划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背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头脑上、政治上坚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意坚决照办。

XXX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1(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原则》和XXX"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五篇)

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五篇)

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抓好驻地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驻地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按照驻地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逐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在驻地办廉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对所属责任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本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可与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特殊情况将组织专门考核。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1、驻地办与专监及其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小组每月将对照《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建设考核表》的要求,逐项打分,量化考核。

2、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填写《廉政建设考核表》,考核意见报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审定。

3、考核采取量化计分制,考核内容列____项工作指标,累计分值____分,并划为优秀(95—____分),良好(80—____分),合格(60—____分),不合格(____分以下)四个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按《廉政建设考核表》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关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按照____的要求,将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

凡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合格”的个人,取消所有年终奖励,并由不合格人员向驻地办廉政领导小组写出书面说明,认真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3、对责任人员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或司法追究的,根据情节扣减或取消处理者年度目标责任奖。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二)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区社区两委班子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的社区工作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社区延伸的贯彻落实,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____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附件1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一、督查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汶单位二、督查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

采取责任目标考核、民主测评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责任目标考核。

根据《关于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内容,由县委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整体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的工作,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考核打分或扣分,确定得分结果。

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或扣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及分值划分标准》确定。

责任目标考核占总分的40%。

2.民主测评。

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由考核组结合与被考核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综合确定得分结果。

测评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满意票按100分计算,基本满意票按70分计算,不满意票按零分计算。

民主测评占总分的40%。

3.日常工作考核。

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室(中心),根据被考核对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不同时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等,进行评议打分,确定得分结果。

日常工作考核占总分的20%。

4.考核档次。

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档次,70分(含)至90分为较好档次,60分(含)至70分为一般档次,60分以下为差档次。

三、督查考核程序1.单位自查。

每年12月底前,被考核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报告,领导干部写出述职述廉报告,一并报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和民主测评。

与县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实地考核,主要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核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根据实地考核情况计分。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一、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局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进行考核,要就坚持实事求是、公正的原则。

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上级考核和自我评议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是本局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考核的方法采取听汇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审核参考。

单位考核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干部个人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在接到考核通知后,应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考核小组汇报。

六、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定考核档次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个人,被考核对象对考核评定档次有异议的,可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反映的意见,应给予复核或答复。

七、考核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三)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情况。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行党务公开的情况。

(五)查处违法违法纪案件的情况。

(六)严格按《—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干部,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情况。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登记表1、坚持学习,注重自身素质提高。

加强学习道路运输和行政综合执法的各项法律法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提高自身素质。

是筑牢防腐促廉大堤的根本保证,按照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同时带动机关干部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防范的意识。

2、恪尽职守,努力干好自身工作。

“其身正,不令而行。

”本人在过去的工作中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在运输管理总站中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2007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我校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及奖惩措施。

一、考核对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1、学校领导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中层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查处教师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4、检查治理学校和教师乱收费、乱补课及干部以权谋私情况。

5、完善廉政制度情况,实行政务、校长公开情况,贯彻落实基建招标、政府采购制度情况。

6、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情况。

7、软环境建设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确定的其它内容。

三、考核办法1、采取年终考评,民主测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以上)、达标(80分以上)、不达标(80分以下)三个档次。

2、考评100分折50分,民主测评100分折50分。

3、民主测评用正向赋分方法,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等次。

4、建立加减分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减10分5分,受到省市新闻媒体报道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加10分5分,有违纪行为的干部减5分。

三、考评赋分标准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30分)①积极参加读书思廉,家庭助廉和警示教育等活动(10分)②贯彻落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取得明显效果(10分)③查找自身原因改进从政行为(10分)2、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0分)①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当年办信访件结案率达15%,按期结案率达85%以上(10分)②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案件(10分)③结交办案件及时组织查办并取得实效(10分)3、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40分)①解决择校班、择座位等问题,措施得力,效果好。

(10分)②治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辅导材料,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效果好。

(20分)③积极开展“三满意”活动,软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10分)奖惩措施:领导干部考评结果在80分以下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并对其进行警示谈话,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及时上报,上级党委,依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的内容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⒉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的情况。

⒊完成教育工委、教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情况。

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巡视检查制度的情况。

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⒍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二、考核的方法⒈单位的自查和总结。

各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内容要包括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执行责任制情况。

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填写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对基层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评鉴意见,应征求教育工委、教委主管领导的意见,并负责填写,对副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评鉴意见由本单位正职填写。

⒊考核通过召开座谈会,找有关人员个别谈话,组织问卷调查,听取单位领导汇报的方式进行。

⒋纪检监察科将结合评议和考核情况,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做出客观评价,进行反馈,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

三、考核的组织⒈考核工作在教育工委教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科负责组织实施。

⒉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与民主评议同时进行。

⒊考核中要严格考核标准,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⒋考核结果应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追究其责任,组织处理由教育工委或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负责。

⒌考核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医院全面从严治党。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二、机构设置(一)医院廉政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医院纪检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三、检查内容(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四)巡视巡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重大决策事项的廉洁决策和规范程序。

(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查处情况。

(八)监督检查、审计调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等相关事项。

四、考核计分根据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通过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将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别给予相应的分值。

具体计分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得分:根据责任制的全面性、严肃性、有效性、创新性等评判标准,给予相应的得分。

(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得分:根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得分。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分: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规范性、公正性和廉洁性等方面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得分。

(四)巡视巡察工作得分:根据巡视巡察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成果等方面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得分。

(五)重大决策事项的廉洁决策得分: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规范性、廉洁性和公正性等方面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得分。

(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得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给予相应的得分。

(七)违反党纪国法问题查处情况得分:根据违反党纪国法问题的查处情况,给予相应的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集团公司的贯彻执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根据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结合《河北旅游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河北旅游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适用本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方法和内容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于每年年底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自评计分,填写考核自评表。

自查报告和考核自评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集团公司党委。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 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核,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的情况,对各单位作出综合评价,报公司党委审定。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主要考核内容如下:(一)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二)执行《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全面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三)执行《暂行办法》的规定, 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

第七条集团公司党群部每年将检查考核情况向省建投党委书面汇报。

第三章考核成绩评定及奖励第八条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和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第九条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年度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条件。

第十条考核结果纳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领导班子双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 考核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成绩,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考核细则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实施方案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实施方案

吉林市儿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按照《吉林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制》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吉林市儿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实施方案》,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施。

一、指导思想检查考核工作要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吉林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制》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检查考核对象与范围医院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包括各科室科长、支部书记、科主任、护士长等。

三、检查考核原则与结果运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考核,下考一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

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开展。

考核内容基本一致的,可运用有关部门专项考核的结果。

除进行年度考核外,把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检查考核内容(一)对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检查考核内容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医院、职能科室和支部、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的情况;责任分解、组织考核、责任追究等三个环节落实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责任追究的情况。

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信访举报机制、认真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

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XX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为了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督促各项责任制度的落实,根据XX地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XX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和方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公开、公正、全面、准确和规范的原则,平时考核与专门考核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考核的内容(一)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领导责任的情况。

1、贯彻落实地委政府、地烟草局(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度召开两次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一次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问题,分析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3、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4、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5、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二)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主要领导责任的情况1、根据上级部门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地局的安排,研究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及时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3、支持督促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批办重大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4、监督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的情况1、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一把手调查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第一条为督促领导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股室与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的内容:(一)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制订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四)学习、落实《廉政准则》、《廉政守则》、《两个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员保障条例》,执行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的情况。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六)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的落实情况。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情况。

(八)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

(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

(十)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四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检查,平时检查的重要事项和年度考核的情况均应归入廉政档案。

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六条考核的方法主要是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察,写出考核报告,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七条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意见,对优秀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经考核,责任目标不完成的,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干部个人经考核为不达标的,应追究本人纪律责任。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为做好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负责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情况的考核工作,具体由纪检负责考核。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坚持半年专项督查和年终考核制度。

四、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情况要与评先创优、干部任用、责任追究挂钩。

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三)执法执纪以及纠风专项治理情况;
(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上级交办案件的查结回复情况;
(二)每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七、每年11月5日前被考核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责任目标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和收集整理材料,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印证材料。

八、考核以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分优胜达标、达标、未达标三个层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