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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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

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

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了一项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以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养老保障。

一、背景与问题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主要的生计来源。

这些被征地农民中,大部分年龄较大,缺乏就业技能,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稳定的工作。

同时,由于长期的农耕生活,他们的身体状况普遍较差,面临着养老保障的困境。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

然而,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方面,被征地农民往往没有稳定的工作,无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需求。

二、养老保障计划的目标与原则本养老保障计划旨在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一定的养老保障,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养老保障。

计划的目标是:1.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防止他们陷入贫困。

2.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使他们能够享受到相对稳定的养老保障。

3.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减少社会矛盾。

计划的原则是:1.公平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与他们的缴费能力相适应,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养老保障。

2.渐进原则:根据被征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和养老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完善保障制度。

3.多元化原则: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养老保障资金,提高保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养老保障计划的实施措施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2.制定详细的养老保障方案,明确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缴费标准等。

3.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计划,提供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方案。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5〕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化完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范围在市区(含鹿城、瓯海、龙湾区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地,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的被征地家庭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在册农业人员,列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

上述被征地家庭中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劳动年龄段的在册农业人员,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从2005年1月1日起,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必须做到即征即保。

对2003年、2004年被征地的农民,应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从第二轮土地承包之日至2003年以前的被征地农民,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生活补助金6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予以解决,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实行按月发放;村集体和个人有能力承担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的,经国土资源、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也可参加基本生活保障。

2003年、2004年的被征地农民,村集体和个人没有能力承担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的,也可只享受生活补助。

二、审慎确定保障形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市区2003年起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形式,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征地农民社会福利与保障计划

征地农民社会福利与保障计划

征地农民社会福利与保障计划征地农民是我国社会转型期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失地、失业、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

为了保障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福利与保障计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计划,并探讨如何让征地农民真正享受到这些福利。

一、征地补偿安置政策1.土地补偿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助费。

补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被征地上的房屋、树木、设施等附着物以及青苗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我国政府推出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以参加该制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补贴部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程度确定,个人缴费部分由失地农民自行承担。

3.养老保险待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确定。

三、失地农民医疗保险政策1.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制度: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国政府推出了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制度。

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以参加该制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失地农民医疗保险缴费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补贴部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程度确定,个人缴费部分由失地农民自行承担。

3.医疗保险待遇: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特殊疾病报销。

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下)

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下)

致 的 ,但 一 些 地 方 的 实 践 、探 索 和 创
(】 4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
将 被 征 地 地 区划 分 为4 ,又 将 被 征 类
新 ,又将 被 征地 农 民社 会保 障工 作 大 大 向 前推 进 了一步 ,为我 们 进 一 步做 好 农村 社
活 ,又 极 大地 推 进 了覆 盖 城 乡居 民的 社 会 保 障 制度 建设 。
障体 系中是我们设计制度的初衷 ,但将务
农农民纳入社会保 障体 系,也是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的要求。青 岛市的做法在建立覆 盖城乡居 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 ,有了实质 性的突破和进展。青岛市将所有符合规定
(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土 地 承包 法 》规 定 ,被 《 征 地 时享 有 第 二 轮 土地 承 包 权 ,且 被 征地 后 村 人 均 农 业 用地 少 于 O3 的农 村 集 体 .亩
1以农 保 制度 为依 托 .
龄 段 被 征地 农 民的 特 点 ,运 用 不 同的 办 法 保 障 被 征地 农 民 的基 本 生 活和 长 远 生 计 , 营造 了一 个 更 为成 熟 的 、 以被 征 地 农 民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建设 为突 破 口、覆 盖 城 乡居 民
国 办 发 [0 62 号 文件 要求 ,要 统 筹 2 0 】9
这些各有特色的探索 ,奠定 了国办发 [ 0 ]9 2 62 号文件的实践基础 。各省市的出 0
台的相 关工 作 思路 与 该 文件 的精 神 是 基 本

障措施 ,适用4 类不 同保 障标 准 :… 城镇
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 障 范 围 , (】 村 居 民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 3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融合型方式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融合型方式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融合型方式被征地农民群体的出现和壮大是城市化进程的伴生物。

根据我国近几年的发展水平,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超过60%。

[1]民进中央预测,2020年我国被征地农民人口将超过1亿。

长期以来农民阶层相对弱势的经济地位和社会保障水平使得他们在失去土地的保障功能后,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极低。

特别是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和家庭养老保障功能的式微,如果政府不能助其构筑一道保护网,其养老问题将会带来沉重的家庭和社会负担。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探索建立一套适合国情,能够将被征地农民当前的基本生活保障和长远的发展性保障有效衔接起来的养老保障模式,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保障现状维护和发展好被征地农民的各项权益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流失和保障现状值得关注和研究。

(一)农民主体地位缺失,土地征用补偿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当前的土地制度下,农民虽然从法律上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但是这种使用权却相对有限,当因公共利益而需要改变这种关系时,由于缺少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有效保护,被征地农民作为这场博弈中的弱势一方,在土地的征用、开发、流转和补偿分配中处于边缘位置,利益流失不可避免。

农民既不能参与决定土地征用是否应该,也无法对地方政府征地用途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和空间。

农民主体地位的缺失和政府在改变土地使用关系过程中的强势就使得在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和征地款的使用过程之中,被征农民始终被排除在通过博弈达成契约以保护自己利益的主体地位之外,加上在这一过程中又缺乏畅通的申诉渠道,无法保障其享有的土地权益。

[2]农民在土地使用关系变更过程中主体地位的缺失,使得政府掌握了较大的农地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特别是地方政府成了农地的终极所有者。

[3]而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各级政府在政绩刺激下,往往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而尽力降低征地的成本,不仅会导致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难以获得对等的利益补偿,而且会诱导政府出现"甩包袱"的行为,将征地的成本社会化。

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创新与选择

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创新与选择

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创新与选择!杨建国(兰州城市学院,兰州 730070)内容提要: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核心是资金筹集,完全依靠农民自身抑或即使现行的∀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结合方式也很难奏效。

因此,创新筹资方式至关重要。

借鉴国外多元化、多方式、多层次筹资模式经验,目前合宜的选择方式有征收社会保障税、发行社会保障特种国债和出售部分国有资产。

西部农村还可以粮食和劳力等非货币方式替代转换。

关键词:西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统筹;劳力转换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2-0051-0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工作从国家保障型逐步向社会保障型转变。

在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较之于城市还差距甚远。

农村社会保障主要以自我保障为主,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十分困难。

鉴于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尤其是筹资困难的现状,必须因地制宜地创新社会保障筹集方式并选择合宜的政策措施。

[1]1.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分类比较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有多种,可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通常有两种分类(李传永,1999)[2]。

第一,单纯按照资金筹措方式,分为缴税制、缴费制和储蓄制。

缴税制是以开征社会保障税(或类似税种)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模式,以美、英等国为代表。

缴费制是由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的保险费率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一种筹资方式,以德、法等国为代表。

缴费制又分为个人自愿缴费和法定缴费,前者一般不存在强制性,后者具有强制性(以新加坡为代表)。

储蓄制也称预筹基金制或个人账户制,即政府通过立法规定统一费率,将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统一存入个人账户,需要时从个人账户中支取。

该模式以新加坡∃和智利等国为代表。

其特点是雇主、雇员共同缴费或只有雇员缴费。

第二,按收支纵、横平衡原则,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3][4]上述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两组类型并非独立,而是相互交叉和兼容。

正确选择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正确选择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正确选择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是由不同的筹资手段有机结合而成的,不同筹资手段的不同组合,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的客观因素:一是经济发展水平;二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四是社会保障的运营方式;五是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

一国社会保障社会化水平的标志是统筹层次。

统筹层次越高,可进行余缺调剂等转移支付的空间越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也就越大,其风险也就被分散到较大的范围里。

一般而言,税收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的特点,以社会保障税的形式筹资适应高层次统筹,如全国统筹或省级统筹;以缴费形式筹资灵活性较强,不同地区可以结合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当费率,更适合较低层次的统筹。

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快步向我们走来。

建立一种开放性的,可“升级”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是首要的选择。

由于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是不同筹资手段的组合,我们就从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角度,分别论述不同筹资手段的运用和完善。

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目前,我国财政支出主要有以下几项:经济建设支出、社会科教支出、国防费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其他支出(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

其中社会科教支出由于国家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而呈稳步上升趋势,今后这一势头仍将保持。

国防费支出近年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国家大幅裁减兵员、节省开支的结果,但国际上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存在,提醒我们有必要保持一支强大的国防力量,以确保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不受侵犯。

今后仍要保证国防科技的投入,这就需要国防费支出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

关于经济建设支出,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建设支出所占比重已比计划经济时期低得多。

但由于我国的市场体制尚未完善,且处于工业化推进阶段,面临产业结构升级的艰巨任务,可行的办法是将一些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经济建设支出采取举债即发行建设债券的形式筹资,腾出一部分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议及对策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是中国农村发展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由于农村土地征收和城市化进程推进,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资源,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我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政策支持:
1.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

2. 加大资金投入。

增加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经费,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3. 鼓励创业就业。

提供创业就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帮助被征地农民实现自谋生计。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 建立社会保障档案。

明确被征地农民的身份和权益,方便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和监督。

2. 建立统一的社保机制。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3. 提供医疗保障。

建立健全农民医疗保险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医疗保障。

三、加强培训和转岗安置:
1. 加强培训。

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2. 促进转岗安置。

与企事业单位合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并帮助他们顺利转岗安置。

四、加强信息公开与沟通:
1. 宣传政策。

加大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被征地农民了解相关权益和政策支持。

2. 加强沟通与协调。

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问题和困难。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随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融资方式成为了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既要确保资金的稳定来源,又要保证公平性,以实现农村居民的基本保障需求。

本文将探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的关系,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捐赠和其他收入等。

其中,政府财政拨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向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注入资金,用于支付农村居民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

此外,社会保险费收入也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融资来源。

通过征收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为农村居民提供养老、医疗等保障。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公平性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密切相关。

在融资过程中,需要考虑如何实现公平分配和公平负担。

首先,公平分配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

通过合理的融资方式,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公平的社会保障待遇,减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公平性。

其次,公平负担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

社会保障的融资应该由全体参保人共同承担,避免过度集中负担于特定群体,造成不公平现象。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的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是相互影响的。

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可以促进公平性的实现。

首先,政府财政拨款作为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可以通过调整财政拨款的比例来调节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

其次,社会保险费收入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确保参保人的公平负担,避免负担过重或过轻的现象。

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与公平性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融资方式的公平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财政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拨款力度,确保基金的稳定来源,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保障需求。

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几种思路

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几种思路

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几种思路一、标题:提升税收贡献,增加社会保障资金在当前国家面临社会保障缺口的情况下,提升税收贡献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

我国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现行税收政策,限制非法逃税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引导民众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进一步增加税收贡献。

同时,政府还可以推动地方政府及国企、民企等机构主动增加税贡献,以此筹集更多的社会保障资金,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标题:多渠道筹资,推动社保基金稳步增长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是另一种可行思路。

目前,我国推出的社保基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等,这些可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增长。

新一轮的社保改革已经在加快推进,这不仅推动城乡居民社保的全面覆盖,而且还促进了社保基金的提升和整合。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社会化筹资和私人投资等手段,更好地开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渠道并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三、标题:支持企业社保,稳健推进城市化在稳定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支持企业社保是另一种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思路。

目前,社保费用是由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其中企业承担的部分较高。

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出和减免税费等政策支持企业社保,缓解企业社保负担,并引导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同时,促进城市化,用更好地社会保障体系来满足人们对于更高质量生活的需求。

四、标题:控制社保支出,提高资金投资效益在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目标的同时,控制社保支出也是重要的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手段。

通过优化社保体系的结构,精简中间环节,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等举措,可以控制社保支出的增长速度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政府需加强统筹管理,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挖掘优质投资项目,增强资金投资收益率,实现社保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五、标题:加强监管,防范社保基金风险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化,加强监管也是确保社保基金稳定运行的前提之一。

要严格控制社保基金并防范风险,政府需要推进社保管理和监管创新,加强对于各类风险的建模分析和防范措施,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防范机制,为社保基金的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金标准

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金标准

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金标准国家规定一、《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06)29号,附件1)(一)基本原则:1,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社保范围: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对原已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要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新老政策相互衔接等因素,予以妥善解决。

(三)社保体系: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四)对象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核准并予以公告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五)社保方式:1,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六)保障标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水平,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七)资金来源: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当地财政列支;2,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八)资金管理: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有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统一划拨。

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与选择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与选择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与选择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向城市化发展,导致在部分地区的土地被征用。

所以,除了征地的考虑,还需要我们考虑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

特别重要的是年龄较大的养老保障问题,这也是需要重视起来。

虽然全省市场经济发达,农民生活比较富裕,通过土地的征用,占有土地的农民也能得到相应的补助,但是金额较少,而且在安置方式上,被安置的方式基本都是通过养老保险来完成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大众的需求。

结合以上问题的思考来看,目前我国在征地方面,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

一种是政府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另外一种就是商业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所以需要我们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思考,提供有效的参考,本文主要针对寿县进行展开分析。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与选择一、政府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政府型养老保险模式即以各县、市区为实施单位,以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实施部门运作,基本采用养老基金。

通过这种事实方法,在政府型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政府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特点(1)强制性:对于基金的筹集方面,主要是通过政府负责,然后还需要个人缴费部分费用,被用作征地安置补助费,从而展开抵缴。

这种方式主要是以村为单位,形成一个整体,而且不分年龄和性别,是通过强制的形式表现出来,并进行安置。

(2)储蓄性:相关文件规定,指定养老基金智能入财政专户,并专项存储,而且只能实行专款专用,进行有效的管理。

如果相关基金不足的话,那么需要政府筹集剩余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主要是通过政府机构进行完成,然后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保值或增值。

(3)调整性:文件中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如果达到了规定的退休年龄,那么可领取的养老金会随着时代进行变化。

会随着当地经济发展高低、生活水平、消费等变化,及时的进行调整。

2.政府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的缺陷(1)通过相关机构的设置,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基金的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缺陷,主要是缺乏监督和制约。

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与支付能力分析 以福建省龙文区为例

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与支付能力分析 以福建省龙文区为例

市场论坛I Market Forum提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筹能力分析以福建省龙文区为例文丨蒲丹松[龙文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福建省出台“177号令”后,==提出即征即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将 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龙文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1. 早期单一渠道筹资模式1997年建区的龙文区,成立初期有农业人口 109610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93%,是以 农业人口为主的新城区。

2008年起,龙文区 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征地项目预 留社会保障资金,并较早向失地农民发放被征 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资金主要来源为用地单位 报批项目时缴交的社会保障预留金,筹资渠道 相对单一。

鉴于龙文区耕地面积小,耕地人口密度大,早期征地项目一律按征地总面积3万元/亩标 准收取社会保障预留金,2015年又上调至4.2 万元/亩。

龙文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16至59周岁被 征地农民可不建立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且 符合被征地养老保障对象的,其被征地养老保 障金与城乡居民保障基础养老金合并计发,由于该模式未做实个人账户,基本属于"以支定收”,全省88个县(市、区)中有82个县基 本釆取这种失地农民保障模式。

2.目前多渠道筹资模式“177号令”实施后,龙文区先后出台《关 于加强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工作的 通知》(漳龙政办〔201S〕11S号)和《关于调 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 资金预留标准的通知》(漳龙政办〔2018〕119号),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政策,合理测 算个人账户筹资标准,除征地项目社会保障预留 金外,其他资金筹集渠道包括:第一,当地财政 部门按规定列入预算安排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 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代的标准);第二,按规定用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安置补助费;第三,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周云凤【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被征地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补偿费偏低、缴费方式单一、补偿费分配混乱,以及就业难、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难等问题。

政策建议:制定科学的征地补偿政策;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和资金监管体系;采取灵活的社保缴费方式;加强被征地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支持和鼓励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就业;实行有差别的分类保障;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With the accelerating pace of china's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the number of landless peasants is increasing and the problem of social security becomes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aimed at solving the problems such as the low compensatory fees, single payment methods, the chaos of compensation distribution, the grim employment situation and difficulty in children's education, medical and provision for the aged. These measures include:formulating a scientificland compensation policy, establishing a scientific financing mechanism and fund supervision system, adopting agile social security payment methods, strengthening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skills training of the landless peasants, supporting and encouraging the landless peasants to become self-employed, carrying out discriminating classification security, and further improving land requisition system.【期刊名称】《中国国土资源经济》【年(卷),期】2013(000)002【总页数】3页(P44-46)【关键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问题;政策建议【作者】周云凤【作者单位】全国农业展览馆,北京 10012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01.1;F062.1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上)

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上)
“ 地 、 无 业 、 无 社 会 保 障 、 无 创 业 资 无
2做 好被 征 地 农 民社 会 保 障 工作 是 建 设 社 会主 义新 农 村 的制 度保 障
“ 一 五 ” 时期 是 全 面建 设 小 康 社会 十
宏伟战略目标服务的重要工作 。 1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推 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因公 共设 施 建 设 而征 地 ,是任 何 时期
的关键时期 。能不能实现全 面小康 ,关键
在 农 民 。 因此 , 中央 提 出 了建 设 社 会 主义
金 ” 的四 无 人 员 。 “ 一 五” 期 间 ,我 国 十 的 城 镇 化 率 预 计 将 以 平 均 每 年 不 低 于
新农村的战略目标 , “ 十一 五”规划纲要 把解决好 “ 三农” 问题作为重中之重 ,放
而 导 致 形 成 失地 农 民 这一 特 殊 群体 ,产生
08 百分点的速 度提高 ,预测 每年新增 . 个 被征地农 民不少 于3 0 0 万。因此 ,做好被 征地 农 民的社 会保 障工作 ,在我 国工业
化 、 城 镇 化 、现 代 化 进程 中处 于 十 分重 要
的地位
新 的 社 会 矛 盾则 是 工 业 化 、城 镇 化 进程 中
难 。从 全 局 看 ,建 立 被 征地 农 民社 会 养老
保障制度既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的 突破 口 ,也 是建 立 覆 盖 城 乡居 民的 社会 养 老保 障制 度 突破 口 ,更 是 构建 有 中 国特 色 的 、覆 盖 城 乡居 民的 国民 社会 养 老保 障 制 度的 突破 口。
特有的现象。近 1年来 ,我国城镇化速度 O 加快 ,2 0 年城镇化率达到4 %,已经产 05 3

重庆市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金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市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金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市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标准是怎样的重庆市地⽅各级⼈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度重视,以下是重庆市被征地农民社保体系及资⾦标准:⼀、基本原则:1.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作作为征地制度改⾰的重要内容。

2.重庆市地⽅各级⼈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活⽔平不因征地⽽降低,长远⽣计有保障。

⼆、社保范围:因重庆市政府统⼀征收农村集体⼟地⽽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

对原已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要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新⽼政策相互衔接等因素,予以妥善解决。

三、社保体系:重庆市被征地农民纳⼊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社会保障制度。

四、对象公开:重庆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核准并予以公告后,报县(市)⼈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五、社保⽅式:1.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范围。

2.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城镇职⼯养⽼、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六、保障标准:重庆市被征地农民基本⽣活和养⽼保障⽔平,应不低于当地最低⽣活保障标准。

七、资⾦来源:1.重庆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从当地财政列⽀;2.社会保障所需资⾦从当地政府批准提⾼的安置补助费和⽤于被征地农户的⼟地补偿费中统⼀安排,两项费⽤尚不⾜以⽀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地有偿使⽤收⼊中解决。

国发〔2006〕31号⽂件规定1.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活⽔平不降低、长远⽣计有保障为原则。

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建立筹资机制是重要环节。

《物权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文件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个人和集体缴费(来源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政府补助(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筹资机制。

从各地实施情况看,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方面,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通过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即资金主要由用地单位在申请征用土地时按一定标准预缴;二是按照国家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三方筹资的原则要求,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主要是政府和个人出资;三是主要由个人(或个人加集体)出资缴纳参保费用,政府只承担兜底责任。

当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筹资渠道单一,财政筹资责任普遍没有到位。

二是用地单位筹资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到位率低。

三是集体筹资流于形式,个人缴费筹资难。

四是未来支付有压力。

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必须解决几个关键问题:明确养老保障筹资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障的制度选择上,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按照国办发[2006]29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水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此可见,确保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保后所领取的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城镇低保待遇水平所需要的资金,由此需要的参保费用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筹资标准的测算依据。

单列社会保障费用。

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外单列的由用地单位缴交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成了不少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主要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弥补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以及缓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方面的长期支付压力,且在实践中证明切实可行,建议在全国普遍推行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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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缴费总额 。本文依据原则上养老保障水平 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60 岁启领时 平均余命为 15 年 , 假定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费额 为 200 元 ×180 个月 , 资金来源于个人安置补助 费 、集体土地补偿费和政府补助 。
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或社会统筹型 的被征地农民缴费总额 , 以土地被征用时上年度职 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 乘以缴费比例和缴费年限 。考 虑到被征地农民实际缴费能力 , 各地坚持低水平缴 费 、低水平享受原则 , 缴费基数为土地被征用时上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本文以国家统计局公 布的 2007 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为缴费工资基数 , 进入社会统筹的缴费比例为 20 %。被征地农民在参保时一次性缴费 15 年 。
金能否维持自我平衡 。因而 , 本文运用队列平衡分 析模型分析这三种筹资模式收支平衡状况 。
此外 , 养老金计发方式也是影响基金收支平衡 的重要因素 。在上述几种模式中 , 社会统筹型计发 标准各地较为统一 , 而个人账户型 、个人账户和社 会统筹通道结合型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板块结合 型其个人账户计发方式有两种 , 第一种计发方式为
51 社会统筹型 。社会统筹型是社会保障资金 只建立社会统筹账户 , 政府补助 、集体和个人缴费 进入 社 会 统 筹 账 户 , 用 于 支 付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养 老金 。
此外 , 湖南和甘肃等省出台的指导文件虽然明 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 相结合的方式 , 但是没有明确待遇计发方式 , 笔者 无从判断其筹资模式 。贵州省指导文件提出被征地 农民的社会保障采取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和统筹账 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陕西省没有规定如何设立个 人账户 、社会统筹 。故笔者将上述 4 省的筹资模式 列入不确定型 , 一旦待遇计发方式确定下来 , 其筹 资模式仍然可以归于上述 5 类 (见表 1) 。
发展 。
一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截至 2008 年 12 月 , 全国已有 27 个省级政府 或部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 。以筹资方 式为划分标准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分为以下 几类 :
11 个人账户型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 源于政府补助 、村集体缴费和个人缴费 , 三者缴费 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 当被征地农民步入启领年龄 后 , 按照一定的计发标准 , 按月领取养老金 , 余额 可以继承 。为了防止因长寿等原因导致个人账户积 累额不足 , 政府设立了风险基金 。
[ 关键词 ] 被征地农民 ; 社会保障 ; 筹资模式 [ 中图分类号 ] F318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0 —596X (2009) 10 —0066 —06
与留地安置 、入股安置以及货币安置等安置形 式相比 , 社会保障安置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地 农民可持续生计 , 近几年被各地普遍认可和采用 。 但对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的选择 , 理论 界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统一的认识 。由于既没 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 又缺乏成熟的理论指导 , 再 加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一样 , 因此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形成了不同模式 。多种社会保障模式并 存局面暴露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统一性和规 范性较差 , 从长远来看 , 既不利于被征地农民流动 和社会保障关系的衔接 、转移 , 也不利于提升社会 保障立法层次 , 因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 而基金收支平衡能力则 是筹资模式选择的关键 。如果基金收支平衡得不到 保证 , 任 何 模 式 也 只 是 昙 花 一 现 , 不 可 能 持 续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9 年第 10 期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选择
陈正光 , 刘心报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合肥 230009)
[ 摘 要 ] 从基金收支平衡能力来看 ,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通道结合型政府承担的责任最 小 , 收支平衡能力很强 ; 而社会统筹型收支平衡受工资增长率和利率影响很大 , 在目前经济形势 下 , 将会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 完全个人账户型收支平衡能力很强 , 政府财政投入适当 , 保障水 平较高 , 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最佳筹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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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9 年第 10 期
年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年限 ; 第二种 计发方式为启领时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 。这样一来 , 账户结构和待遇计发方式就形成了 各种不同的组合方式 , 哪一种组合方式既能保障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又能维持基金的收支平衡 呢 ? 这正是社会保障筹资模式设计的关键所在 。因 此 , 下面将运用个人纵向平衡模型和队列分析模型 来测算账户结构和计发方式不同组合下基金收支平 衡能力 。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支付 , 基础养老金从社会统筹账户支付
社会统筹账户支付

从基金收支平衡方式看 , 个人账户型 、个人账 户和社会统筹通道结合型 、个人账户和小社会统筹 板块结合型 , 其收支平衡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资金 能否维持平衡 。本文将上述三种筹资模式收支平衡 运用个人纵向平衡模型来分析 。个人账户和大社会 统筹结合型 、纳入城镇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型 、 社会统筹型 , 其基金平衡主要取决于社会统筹的资
本文参照各地规定个人 、集体以及政府在缴费 总额中分担的比例 , 假定缴费总额个人承担 40 % , 集体承担 30 % , 政府承担 30 %。
(二) 不同筹资模式收支平衡状况 11 个人账户为主型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 。 (1) 以个人账户为主型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 模型 。个人账户型是被征地农民个人自助型的养老 保障 , 其基金的平衡条件是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额在 启领年龄时终值 , 等于个人账户中支付的养老金在 启领年龄时的现值 , 其公式为 :
41 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质上采用的也是个人账户和 大社会统筹板块结合型的筹资模式 , 与上文所述个 人账户和大社会统筹板块结合型相比 , 待遇计发方 式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的规模不同 , 且将被征地
农民直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有利于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发展 , 因而本文将其单 独作为一种模式讨论 。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9 年第 10 期
合是指个人账户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金的发 放 , 当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时 , 由社会统筹支付 。
31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板块结合型 。板块结 合是指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资金筹集 、发放分开运 作 , 分别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 。养老金由个人账户 和社会统筹养老金组成 ,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 户中支付 , 社会统筹养老金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 付 , 二者分开运作 。依据社会统筹的规模不同 , 板 块结合型又可细分为 : (1) 个人账户和小社会统筹 板块结合型 ; (2) 个人账户和大社会统筹板块结 合型 。
21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通道结合型 。通道结
[ 收稿日期 ] 2009 - 07 - 02 [ 基金项目 ] 合肥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发展基金项目 (2009 H GXJ0042) [ 作者简介 ] 陈正光 (1977 —) , 男 , 湖北天门人 ,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 博士研
二 、不同筹资模式收支平衡能力
(一) 基本假定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平衡涉及若干参 数 , 本文假定 : 11 男 、女领取养老金年龄一致 。养老金启领 年龄 , 各地规定不一样 。本文不分男性和女性 , 养 老金启领年龄统一为 60 周岁 。在计算个人账户基 金纵向平衡时 , 被征地农民在 60 岁开始领取养老 金 , 平均余命为 15 年 。 21 社会保障基金的记账利率为 51 0 %。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结余基金用于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 。 本文假定社会保障基金按年度计息 , 且记账利率 为 51 0 %。 31 工资实际增长率 。本文参照 1978 —2007 年 我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 , 假定未来相当长 时间内我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仍然能够保持较快增 长 , 年实际增长率为 71 2 %。 41 养老金待遇水平 。 (1) 养老金计发方式 。如前文所述 , 个人账户 养老金待遇计发方式有两种 : 一种是目前比较普遍 的形式 , 即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计发年限 15 年 ; 二是计发方式为启领时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 。在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板块结合模式下 , 除 了个人账户养老金 , 社会统筹支付标准为启领时当 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参保时政府缴费 比例 , 根据本文假定 , 社会统筹支付标准为启领时 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0 %。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后 , 社会统筹部分支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月标准以
表1
我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筹资模式
类型
省份
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型
个人账户社会 统筹通道结 合型 个人账户和小 社会统筹板块 结合型 个人账户和大 社会统筹板块 结合型 纳入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
社会统筹型
福建 、广东 、海南 、宁夏 、 个人 、集体和政府缴费全部进入
新疆 、黑龙江
个人账户
河南 、江苏 、辽宁 、山东 、 个人 和 集 体 缴 费 进 入 个 人 账 户 ,
究生 ; 刘心报 (1964 —) , 男 , 安徽怀宁人 ,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 博士生导师 。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 , 笔者已作了相应的修改 , 本文文责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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