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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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考核评优制度

学生干部考核评优制度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及评优制度(试用)一、总则为了提高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校团委校学生会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⒈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2.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

3 .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4. 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5 .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进的同学。

二、细则1.政治思想考核(25%)考核内容:(1)政治觉悟(5分):包括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具有奉献精神。

(2)组织纪律(10分):包括遵守学生干部的规章制度,准时出席例会,服从上级安排,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3)集体观念(5分):包括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做有损集体利益的事情,不搞本位主义,个人主义。

(4)政治理论学习(5分):包括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工作情况考核(65%)考核内容:(1)工作作风(20分)工作责任心(6分):包括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不计个人得失,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

精神面貌(3分):包括工作积极主动,能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行为规范(3分):包括遵守校纪校规,举止得体,具备学生干部的素质,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合作意识(3分):包括工作中不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注重团队合作。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概要大学学生干部考核(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是针对学生会各部门、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以及年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阶段性绩效考核机制。

干部考核每学年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核,组织部对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干部考核由院团委指导,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执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干部考核工作,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该制度。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干部在认识过程中自我判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

通过健全的考核办法,对全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系统科学地评定,对于及时反馈工作成效,发现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全体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部门干部1、考核对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委2、考核办法(1)主席团成员的考核,成绩由学生会指导老师的评分和成员互评两部分构成,其中老师的分数和主席团互评分数各占50%。

主席团成员互评采取召开评定会议的方式,成员间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与老师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总成绩。

(2)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的考核成绩由各部门分管主席评分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分管主席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3)学生会各部门若设置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成绩由各部门部长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4)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的考核成绩由部门部长评分和直属部委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部委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后得出最后成绩。

大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大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XX大学XX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学院团委学生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民主监督、公平客观、实事求是、奖惩分明为原则。

第二条要爱国、爱党、爱校、爱院,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正之风。

第三条要积极参加党团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第四条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团委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第五条要积极贯彻执行团委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六条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第七条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

第八条要克服官僚作风,勇于承担责任,关心关爱班级同学。

第九条要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勤奋刻苦,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十条考核成绩满分120分,主要分为学习成绩、工作成绩和奖励加分三部分。

第十一条学习成绩是学生干部考核的基本要求,总分30分。

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60—80分得25分,80分以上得30分,挂科一门扣5分,直至该项考核分数为0。

第十二条工作成绩是学生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由落实制度、参与情况和活动效果得分三个部分组成,总分70分(落实制度40分,参与情况20分,活动情况10分)。

1. 落实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与纪检部共同负责。

(1)对例会(两周一次,单周周日18:00)、值班出勤(学办值班和学生公寓值班)和日常考核以及其他因工作原因组织召开的团委学生会全体会议参加情况进行考核,例会或值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勤或空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正常教学请假不扣分)。

(2)每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主办部门向办公室上交活动总结,要写明主办、协办部门、参加人员及活动的优缺点,逾期对活动负责人扣2分。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为了推动团委、学生会各干部持续发展,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学生组织建设的不断创新,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本校各团委、学生会各级干部,包括但不限于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三、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1)考核内容日常考核以车间制为单位,按月评选本月优秀干部、优秀部长及优秀车间。

1.评选本月优秀干部主要考核干部在各自分工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较为出色的人员优先予以表扬和鼓励。

2.评选优秀部长包含两个维度,一方面重点考核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另一方面注重考核部长的团队合作、人员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3.评选本月优秀车间根据车间开展的活动、质量及效果综合评判。

(2)考核要求日常考核要求各车间每月在月底及时对各类优秀干部和车间进行统计,形成考核表,并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对表格进行审核。

最终成果将通过公示形式展现。

2.综合考核(1)考核内容综合考核主要由三个维度考察干部,分别是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表现、参加活动志愿者服务积极性、团委、学生会工作创新能力三个方面。

1.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表现,主要考察干部在各自分工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较为出色的人员优先予以表扬和鼓励。

2.参加活动志愿者服务积极性,主要考察干部在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当中的投入程度,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3.团委、学生会工作创新能力,主要考察干部在工作中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推动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的不断创新。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将由学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采用打分制度进行评定。

对选出的优秀干部进行重点表彰。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以名次排名和得分形式分别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将及时通知学生会各级别干部,同时由学校团委、学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五、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分别在6月份和12月份开展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

六、考核权利和义务1.考核权利所有被考核对象视为对评选过程和结果享有监督权,发现问题可以向学校团委反映,严禁出现防范和干扰行为。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与评优实施办法为提高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促进院学生会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服务,根据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指示精神以及院学生会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将定期对院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由院学生会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

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创建“团结、务实、高效、创新”的学生干部团体。

学生会组织部每学期末将组织督促各部门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工作考评,考核结果上交到院学生会组织部存档,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小组机构构成:组长:陈琳组员:主席团成员三、考核对象: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及理事长四、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上交部门工作总结后开始考核。

五、考核等级:90分以上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内容:思想作风、文化水平、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七、考核方式:考核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对学干进行评分。

八、考核流程1、有不服从安排者或对各项工作和精神未传达到位未组织落实的直接不参与优秀干部的评选。

2、各学干上交个人总结和参与述职报告。

3、主席团根据评分标准对学干进行评分评出优秀学干。

注:1、个人总结内容包括:个人工作总结,在工作中做得好的方面和出现的并需要改进的问题;在一学期工作中的收获及心得;另外附加上个人成绩、操行分在本班的排名,并具体写出加权平均分和操行分。

2、述职报告大概流程:由考核小组担任评审团,各学干以类似面试的形式单独在评审团面前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内容与个人总结内容相似。

九、考核内容的分值及评分标准:1、思想作风(15分)学生会干部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 — 6 分。

在工作时不注意自己的礼貌和礼仪的情况视影响大小每次扣2-4分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 — 5 分。

学生会部门考核办法

学生会部门考核办法

学生会部门考核办法为调动各部门干部干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组织的创造力,促进学生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武汉科技大学各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门第二条评选原则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院秘书部具体负责。

2.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评选时间未定第四条参评条件1.考核过程中,各被考核部门必须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对考核组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必须如实保质提供。

2.考核的评定意见由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后给出。

3.在考核中有虚报、瞒报工作情况的,一律评定为不合格。

4.秘书部对考核组所报各部门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考核结果函送院团委。

第五条考核内容(一)常规工作(二)活动开展情况(三)宣传工作(四)基础建设第六条评分办法1.考核采用百分评分制,以100分为满分。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计算年度考核总成绩时,通过考核组评定的绩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部门代表现场答辩投票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年度考核总成绩将在答辩后现场公布。

第七条奖惩办法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各学院学生会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民主评议意见,依次评选出1个“标兵部门”,2个“先进部门”,3个“优秀部门”,5个“特色部门”并颁发奖状。

附录一:武汉科技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部门绩效考核量化表附录二:武汉科技大学各学院学生会现场答辩考核评分表附录一:学生会部门绩效考核量化表备注:1.该考核办法为试行阶段,对各部门所得分数,会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特点,做出相应的调整。

2.本次考核需要整理支撑材料的时间未定。

3.加粗字体为部门需要准备的支撑材料。

4.文字后的括弧内容,是对前述语句的解释。

5.请各部门认真对待此次绩效考核量化表,细致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如有问题可联系秘书部负责人。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观测点14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本学院学生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队的整体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干部的范围学生干部的范围是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以及各年级所有班委。

二、考核办法(一)考核时间学生干部每学期考核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学期18周。

(二)考核类别1、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团总支委员、委员由团总支负责考核。

2、系学生会成员由系学生会负责考核。

考核分学生会主席团、部长的考核和副部长、委员的考核两部分。

(1)、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部长的考核:a、学生会在指导老师的主持下召开部长会议,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向全体学生会成员职(包括上学期所做工作和个人所取得的成绩);b、根据述职内容和日常工作表现,全体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做出客观的评价,评价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2)、学生会副部级和委员的考核:a、各部在主席团分管主席的主持下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副部和委员向所在部全体成员述职(包括上学期所做工作和个人所取得的成绩);b、根据述职内容和日常工作表现,主席团分管主席和部长对副部、部长副部长对委员分别做出客观的评价,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优秀、称职、不称职。

3、社团服务中心成员由社团服务中心负责考核,参照以上办法考核。

4、各班班委、团干部由本班级负责考核。

(1)辅导员负责召开班会,由各位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向全班同学述职(包括上学期所做工作和个人所取得的成绩);(2)根据述职内容和日常工作表现,全班同学对班委会和团干部做出客观的评价,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优秀、称职、不称职。

(三)等级确定1、考核中,取票数超过投票数1/2的等级作为最后的考核等级;如均未超过1/2,给予“称职”等级。

2、考核优秀的标准:考核人员能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工作某一方面为集体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取得了突出成绩。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视为不称职:(1)任期内有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行为的;(2)无故不参加相应活动或会议3次以上的;(3)工作中因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4、考核时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对在每一个考核期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拉帮结派、失职渎职、消极抵触、对学生中重大事件知情未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意义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和评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评比程序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

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组织部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六、考核标准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

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制度(标准版)

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制度(标准版)

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制度(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制度(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0.5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1分(二)遵守例会制度。

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主席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

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

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3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6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4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1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内由一名以上部门负责人,干事一人以上负责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项任务。

值班人员中途脱岗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存档,无故缺席每次扣个人考核分4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处理。

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值班人员个人考核分2分,部门考核分2分。

对在办公室抽烟,打牌等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除名处理,部门考核扣10分。

值班人员和进入办公室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办公室文件和各种资料,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

在公共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

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

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XX大学学生会部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XX大学学生会部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XX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学生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学生干部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同学,并为评先、奖惩及建档等工作提供依据,根据《XX大学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排名最后的两个部门,部长作为该部主要负责人,要在例会上向全体成员做检讨总结。

一、考核原则、对象第一条学生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任人唯贤,注重能力和业绩。

第二条考核对蒙包括全系所有团学干部。

第三条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各班团学干部考核可参考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时间、过程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原则上每学期一次,如有特殊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时间。

第五条考核工作的过程分为日常考核和民主评议两个阶段。

第六条每一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初,在日常考核成绩汇总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两部分成绩之和即为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结果第七条日常考核包括工作活动考核和学习考核两部分。

第八条民主评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包括思想觉悟、组织纪律、理论水平等方面;能包括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勤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绩包括工作质量、敬业精神、学习成绩等方面。

4、考核形式第九条考核形式分为以部为单位的部门考核和具体到每一位成员的个人考核,考核结果在量化基础上实行等级制,共分五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一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奖惩、建档的依据。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推荐为“院优秀学生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实行末尾问责制,对排名最后的两个部门,部长作为该部主要负责人,要在例会上向全体成员做检讨总结。

五、考核方法第十三条个人考核的考核方法实行部内民主评议、面试考核与学习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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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xx建筑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骨干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院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机电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正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全体干事),各班班长团支书。

第四条学院党组织、团组织统一协调、指导、检查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干部基本条件一、政治觉悟高,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团结协作,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与公关能力和文字概括能力,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热爱学生干部工作,动机端正,责任心强、组织集体观念浓厚、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批评违纪行为。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

五、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参与健康、高雅的业余活动,自觉抵制腐朽的生活方式。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选拔产生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生会学生干部原则上每年改选一次。

每次换届(调整)之前,应向上级主管组织请示并取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一、学生自荐:向院有关领导递交自荐书。

简介兴趣爱好、专长、优缺点,以往工作经历、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参与管理和锻炼的信心。

二、组织推荐:班级班委会在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组织纪律性、办事能力、学习成绩等的基础上,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选拔。

某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细则

某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细则

某大学学生会干事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和背景某大学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学生会干事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旨在评估学生会干事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后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学生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会干事在校园文化建设、组织管理和公共事务等方面的表现和能力。

2.1 校园文化建设考核•参与组织并负责校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执行;•撰写并发布校园文化活动的宣传材料;•积极参加校内文化活动,展示学生会的形象。

2.2 组织管理考核•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能够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有效的分工和任务指派;•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解决团队内部冲突。

2.3 公共事务考核•能够代表学生会参与校内外公共事务,如校园安全维护、环境保护等;•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事务处理能力;•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展示学生会的社会责任。

3. 考核流程和方法考核流程分为初选、复选和终审三个阶段。

3.1 初选初选阶段通过报名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 干事候选人需向学生会提交个人简历和考核报名表; - 学生会进行面试,评估干事候选人的个人素质和适应学生会工作的能力; - 面试评分标准包括学习成绩、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3.2 复选复选阶段主要通过工作能力的考核进行。

- 干事候选人需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实际工作,并承担一定的职责; - 学生会将根据干事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记录; - 干事的工作表现评估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

终审阶段主要由学生会的领导层进行评审和决策。

- 学生会的领导层将评估干事候选人在整个考核过程中的表现; - 综合考虑初选和复选阶段的评估结果,并结合个人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4. 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根据干事的考核结果,学生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细则

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意义团委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二、考核和评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团委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五、考核评比程序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并及时交于办公室备案。

2、由院团委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组织部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六、考核标准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

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

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生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院团委、学生会、社会联合会学生干部和各二级学院班、团学生干部。

二、考核和表彰时间
团学干部:每年十二月份考核,次年“五四青年节”表彰
班级学生干部:每年十二月份考核,次年奖学金大会上表彰。

三、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2、学习成绩优良(不含补考成绩),品学兼优。

3、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素质拓展计划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4、有强烈的责任心,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考核方式
1、自评:每年11月最后一周,团学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对自己一年工作作总结,分别上交学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处。

2、互评:每年12月学生干部互相之间打分评定工作。

3、他评:次年1月由团委、学生会、班主任及部分任课老师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

经过三次考评后,由团委、学生处对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核。

五、考核评定等级:
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其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次年不再担任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工作和班级班干部工作;评定为合格、良好、优秀的,次年职务轮换锻炼,评定为优秀的,次年可以担任部长级职务。

评定为良好、优秀的学生干部由团委推荐参加次年五四优秀学生干部表彰活动。

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实施办法

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实施办法

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以下简称考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峡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考核制度第二条所指称学生会全体成员指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干事。

第三条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应全面考核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五条学生干部考核应当有助于培养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第二章实施程序第六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依下列规定实施:(一)组织部应成立考核小组并就考核时间、范围及内容发布考核通知;(二)考核应召开干部考核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三)主席团的考核由组织部协助校团委实施;(四)各部部长由组织部联合主席团实施;(五)各部干事由组织部参考各部部长意见实施;(六)其他社团干部的考核,参照此规定。

第七条干部考核份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

定期考核分学期末考核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基础测评和民主测评。

基础测评和民主测评测评的实施依照本办法。

第八条基础测评基础分为60分,依规定进行加分或者减分;两到三个月进行一次,测算得分并进行评价。

第九条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十条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学生干部推优入党、五四评优等各项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优秀者给予内部表扬,学期末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分,连续两次定期或日常考核不合格将给予免职处分。

第十一条考核按比例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良好的控制比例分别为15%、20%。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相关规定申诉。

第十三条民主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先由团委对主席团工作进行评价,再由主席团对各部部长工作进行评价;(二)部长对主席进行评价,部长之间进行相互评价;(三)民主测评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为40%。

第十四条基础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基础测评在年终考核中所占权重为60%;(二)组织部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核算学生干部的基础分;(三)除因本人申诉,各项基础分作为考核工作秘密,不得泄露。

大学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团委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我院团委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院团委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的发挥团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体现“团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宗旨。

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团委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思想修养。

1、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班规,加强对基本法律的认识和运用,处处以身作则。

不应过多的考虑自己的利益,勇于承担责任。

3、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学习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不断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能力。

作风上要克服务虚,多做实事,不要做表面文章,凡事亲力亲为,把工作落到实处。

5、要有“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强烈意识,不允许院团委成员有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以及对同学老师不尊重的行为。

第二条:团委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团委工作,善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善始善终。

3、要从实际出发,要有民主意识和创新精神,团委干部要少说多干,模范带头,不能自以为是,居“官”自傲。

4、在团委开大会时,如对会议的主持人或团委其他人员的工作有意见,可在会议最后提出。

5、团委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其他同学,要做到学习和工作共同进步。

第二章:团委例会制度第一条:会议组织1、每星期召开一次团委会议,布置团工作和支部组织生活内容,了解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是否按时完成布置的工作。

2、团委会在例会之外不定期进行例会学习,传达上级团委及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讨论和决定团委的各项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大学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评制度

大学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评制度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及自律委员会干部考核制度在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说明:(一)、学生会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总分为100分。

(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罚分为30分)。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团委。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考核中团委、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以院团委内部审核和面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同时开展。

(五)、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六)、附考评表1。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委、主席团。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学生会干部考核由五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1、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且遵守校纪校规者加2分。

2、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3、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4、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5、为人正直,思想明确且无其它不良习俗。

(二)、例会考核标准: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在会议室召开例会。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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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大学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制度(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分
(二)遵守例会制度。

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主席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

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

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分并存档,三次劝退;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内由一名以上部门负责人,干事一人以上负责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项任务。

值班人员中途脱岗每次扣个人考核分分并存档,无故缺席每次扣个人考核分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处理。

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值班人员个人考核分分,部门考核分分。

对在办公书烟,打牌等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除名处理,部门考核扣分。

值班人员和进入办公室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办公室文件和各种资料,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停职反省、劝退处理;
(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

在公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

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

在公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出入公场所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主动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分;
(六)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并及时上报,活动结束有总结并及时上交。

每周一将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交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之内交至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

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超期的部门考核扣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分。

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无计划、无总结的部门考核扣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分;
(七)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要积极主动参加。

违反者由主席或部门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分,部门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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