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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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2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2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1.收缴标准一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以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以上党员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

(1)个人所得税。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

(4)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

(5)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

(6)伤残人员抚恤金。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费收缴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参考范本
中学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1、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体现。必须严格执行中组部《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精神,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2、党费交纳标准根据××县教体局党委通知为准。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查明情况,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上解,实行专人专户保管,不得坐支、挪用。4.党费实行按月交纳制,每月终党员应自觉向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并填写好党员个人《党费证》,记好《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
5.每月党费收交完毕,支部书记必须进行检查,由组织委员公布一次党费收交情况。
6.支部应逐月将党费上交校总支,总支每季度末上交上级党组织。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

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二、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并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三、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不能无故拖延。

党员交纳党费用《党费证》作记录凭证。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每月收取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收取党费后要用《党支部收缴党费记录簿》或者《党员缴纳党费情况登记表》进行统一登记,建立健全“三簿一证”,并每个季度上缴上级党组织。

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鹿寨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2008]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营销部)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全体党员遵照执行。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与数额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l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l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与办法
1、党员个人每月10日前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由组织委员上缴到鹿寨县直属机关工委处;
党员应按月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
者补交党费,但交纳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2、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3、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5、党费收缴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6、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7、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要通过一定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文章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一、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二、所有党员应自觉地按时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三、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五、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六、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学生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学生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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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学生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一、每个学生党员,自入党之日起,每月有必要按规则份额交纳党费,党组织在核算交纳党费
基数时,有必要郑重其事,严厉执行规则,做到准确无误。

二、党员有必要如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

党费一般不
宜由别人代交。

特殊情况,经支部赞同可托付别人代交。

三、
严厉专人收缴党费。

一般情况下按班级党小级为单位由党小组
长收缴党费,然后汇缴到党支部组织委员,填写正式报表,经
过党支部书记检查盖章并向系党总支报告后,由党支部组织委
员或支部书记持党费报表和现金
向院党委组织部全额交交纳。

四、对不按规则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无正当理由接
连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经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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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管理规定3篇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3篇

党费收缴管理规定3篇党费收缴管理规定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费的收缴1、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事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工资收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6、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7、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有上述情况之一即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的管理党费由党委工作部设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定期收缴,定期检查,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或侵占党费,党费收缴后90%上交机关工委,10%党支部留用。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1.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3.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4.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津贴、地区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 元(含400 )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400 元以上至600 元(含600 元)者,交纳1% ;600 元以上至800 元(含800 元)者,交纳1.5% ;800 元以上(税后)至1500 元(含1500 元),交纳2% ;1500 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五)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 角。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________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规章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第 2 页共 5 页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

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

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

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

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

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

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一)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党费专帐,实行新帐本。

(二)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党费,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业上: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及订阅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3、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4、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所需费用的开支。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报告是指陈述自己的任职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成绩、缺点、问题、设想,从而进行自我回顾、评估、鉴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篇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中共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根据>的规定,党员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基本义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_〕3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党组织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缴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第二条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要进行记录,明确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每月应缴纳数和实际缴纳数等,并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使大家共同监督.第三条党员必须按期主动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1次.党费一般不得由别人代交,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党组织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第四条严格专人收缴党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及>登记工作.第五条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第六条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缴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第七条党员增加工资后,以增加后的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核定.缴纳党费.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第九条每月缴纳党费的比例:(一)在职党员1.税后月收入3_0元(含)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2.税后月收入3_0—5_0元(含)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3.税后月收入5_0—1__元(含)的按1.5%的比例缴纳党费;4.税后月收入1__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缴纳党费.(二)离退休党员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每月5_0元及以下的按0.5%的比例缴纳党费,每月5_0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缴纳党费.(三)流动党员1.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缴纳党费的标准执行;2.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缴纳党费;3.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单位党组织缴纳党费.第十条每个党员要提高对缴纳党费的认识,主动向支部组织委员缴纳党费.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热爱党.支持党的工作.党性强的表现.而且党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支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公司党委发文之日起执行.篇二:党费收缴制度党费收缴制度一. 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二. 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三. 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四. 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五. 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六.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七. 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八. 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 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二. 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三. 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四. 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五. 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六. 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一. 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二. 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三. 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四. 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五. 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六. 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二. 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1. 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2. 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3. 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4. 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5. 组织审定阶段.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6. 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四. 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篇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一)党费收缴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_0元(含3_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4.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_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7.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8.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管理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 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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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党支部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所有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

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直接到银行交款。

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县直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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