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行政救济汇总
第二章 卫生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 卫生法学教学课件
❖ A市卫生局于2004年8月5日向A省卫生厅提交了书面答 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张某未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执业注册是因为当时正处于“非典”的特殊时期,属于不可 抗力,A市卫生局对此没有解释权。张某实施手术有上级医 师台下指导,不属于单独执业。
❖ A省卫生厅经过书面审理,于2004年9月22日做出行政 复议决定,撤销A市卫生局作出的不能认定张某诊疗行为为 非法行医的答复。
❖ (一)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卫生民事权利与义务争 议的活动。
❖ (二)主要类型: ❖ 1、医疗纠纷诉讼; ❖ 2、医疗欠费诉讼; ❖ 3、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民事诉讼; ❖ 4、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民事诉讼; ❖ 5、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规范的民事诉讼; ❖ 6、违反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管理法规的民事诉讼; ❖ 7、其他 双方当事人都有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
❖ (三)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案件 ❖ 1、国防、外交; ❖ 2、抽象行政行为; ❖ 3、内部行政行为; ❖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
行为;
❖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卫生法学练习题
3.卫生法律的立法提案风以由下列哪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
A.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安员会 B.卫生部 C.司法部
D.最高人民法院 E.省级人大常委会
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卫生法律出下列哪项签署令予以公布?
A.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C.中华人民共
和国卫生部部长
D.中国共产党总书记 E.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3、 简答题 卫生法的特征?
4、 选择题 1、在卫生法的渊源中,省级人民政府,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
的有关本地区卫生管理方面的卫生法律文件是
A.卫生行政法规 B.卫生行政规章 C.地方性卫生法规 D.地方性卫生规章 E.地方性卫生法律 2、下列选项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卫生基本法是 A.《国际卫生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C.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家
C. 执法针对的对象特定 D. 执法依据必须法
定
9. 卫生许可的方式不包括( )。
A. 颁发卫生许可证
B. 颁发执业证书
C. 颁发营业执照
D. 颁发注册证书
10. 哪一项不属于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A. 一般程序
B. 责令停产
C. 简易程序
婚前保健包括哪些内容 四、选择题
1.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批开展夫情人
工授精医疗机构的部门是
A.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B.市级下生行政部门 C.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D.国家卫生部
2.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开展供精人
工授精和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由
第二章卫生行政执法与救济
(1)决定程序 ①简易程序: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案件 ②一般程序:一般行政处罚案件 ③听证程序:不是一个单独的程序,而是一般
程序中的一个环节
(2)执行程序
踏实,奋斗,坚持,专业,努力成就 未来。 20.11. 1920. 11.19 Thursd ay, November 19, 2020
第二章
卫生行政执法与 卫生行政救济
(1)合法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权益保障原则 (5)卫生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6)监督原则
(1)申请和受理 (2)审查和决定 (2)听证 (4)变更和延续
(1)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原则 (2)合法、适当原则 (3)公正、公开原则 (4)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
不可麻痹大意,要防微杜渐。20.11. 1920. 11.19 09:47: 3309: 47:33 November 19, 2020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 20年1 1月19 日上午 9时47 分20.1 1.192 0.11.1 9
追求卓越,让自己更好,向上而生。 2020年 11月1 9日星 期四上 午9时4 7分33 秒09:4 7:332 0.11.1 9
谢谢大家!
Hale Waihona Puke 弄虚作假要不得,踏实肯干第一名。 09:47: 3309: 47:33 09:471 1/19/ 2020 9:47:33 AM
安全象只弓,不拉它就松,要想保安 全,常 把弓弦 绷。20 .11.19 09:47 :3309 :47No v-201 9-Nov -20
重于泰山,轻于鸿毛。09:47:3309: 47:33 09:47T hursd ay, November 19, 2020
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 1.192 0.11.1 909:4 709:4 7:330 9:47:3 3Nov- 20
第二讲卫生行政执法与法律救济
第二讲卫生行政执法与法律救济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什么是行政a)行政是宪政意义上的公共行政,是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意志,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什么是行政法1.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i.保障行政权有效的行使。
ii.贯彻实施宪法和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iii.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什么是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予以处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的特点主体的特定性职权的法定性行为的主动性国家强制性什么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和组织为实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自己的行政职能管理社会事务。
政府的行政根据是法律,不能是行政官员或领袖的道德、判断,政府官员(公务员)首先必须服从法律,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制约,权力的运用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
依法行政原则之一:合法原则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授予;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措施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授权和委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依法行政原则之二:合理原则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精神;自由裁量权必须合理行使;必须遵循卫生工作的规律;必须具有合理动机;必须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在程序上公正、平等;符合相应社会理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依法行政原则之三:权责一致原则职权和责任必须相对应。
职权有多大,责任和风险就有多大。
不能只有其一,也不能两者不相匹配。
依法行政原则之四:监督制约的原则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司法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必须强化系统内部的法制监督,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政。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卫生行政执法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依法执行、适用卫生法律规范,实现国家卫生管理的活动。
卫生行政救济概述(PPT 72张)
条块管辖
条条 管辖
自我管辖
特 殊 情 形
省、部级单位 (卫生部、 省级政府)
政府的派出机关 部门的派出机构 (三所) 被授权的组织 共同名义的行为
原机关自己
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 府 设立该机构的部门或同级 人民政府 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共同上级行政机关
不服可起诉或由国务院终裁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办 垂直仅仅指部门 —————— 共同政府或主管部门
2)特征
A、申请为前提——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的存在为前提。申请人只能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 害关系的相对人 B、具有救济性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机关 C、层级监督性: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管理 D、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机关: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所属 人民政府 E、审查对象: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F、依据多层次
章卫生行政救济
主要内容:
卫生行政救济
卫生行政复议
第一节
1、概念与特征
卫生行政救济
1)定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 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 的总称。
2)特征
A、对权利的救济
B、前提——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 C、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D、时间——事后救济
期限、与行政诉讼的冲突、管辖范围
处理: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或受理决定
3)审理
A、审查方式
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 B、内容 全面审查;合法性与适当性;具体行政行 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C、审理的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 定的规范性文件 D、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四种情形除外)
卫生法律法规第2章
卫生法律法规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 成部分,是国家意志和利益在卫生领域的具体体现, 它规定了公民在医学发展和保护人体健康的实践中的 各种权利与义务,调整、确认、保护和否定各种卫生 法律关系和医疗卫生程序,为国家开展科学的卫生管 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目的是保护和促进人民健 康,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2.1 卫生行政执法
2. 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
卫生行政执法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卫生行政管理机 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卫生行政执法是职务性行为,即执法主体必须在法 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不得越权或滥用职权。 (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的 对 象 是 特 定 的 , 即 行 政 相 对 方 (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1 卫生行政执法
4.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分类
根据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性质的不同,可将卫生行政 执法主体分为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1 卫生行政执法
1)行政机关
(1)卫生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 行政执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以及地方卫生行政机关(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第2章 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法律救济
12月18日,该案经批准正式立案。经调查核实,姚某从 上一年12月26日以来就长期在该地接诊患者,开展针灸诊疗 活动,违法收入144 610元。该区卫生局经重大案件讨论, 事先告知和听证程序后,对姚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为姚某因“未经批准擅自在其租用地开展针灸诊疗活 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以: ①罚款人民币10 000元;②没收违法所得144 610元;③没收 针灸针及针灸盒52套。
卫生法律救济及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卫生法律法规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卫生法律救济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受到卫生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提供了法律途径。
本文旨在探讨卫生法律救济的相关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二、卫生法律救济概述1. 卫生法律救济的定义卫生法律救济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卫生领域受到侵害时,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给予的补救措施。
2. 卫生法律救济的特点(1)强制性:卫生法律救济具有强制力,当事人不得任意放弃。
(2)公正性:卫生法律救济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救济过程的公正。
(3)及时性:卫生法律救济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以尽快解决纠纷。
(4)多样性:卫生法律救济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如诉讼、仲裁、调解等。
三、卫生法律救济的途径1. 诉讼途径诉讼途径是指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仲裁途径仲裁途径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解决纠纷。
3. 调解途径调解途径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在第三方的协调下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
4. 其他途径其他途径包括行政救济、法律援助、消费者协会调解等。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医院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侵犯了患者的生命权。
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某患者因医院误诊而遭受经济损失,患者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分析:本案中,患者认为医院误诊导致其遭受经济损失,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经过协商,医院同意给予患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案例三:某消费者购买某药品后,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向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分析:本案中,消费者认为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后,对涉事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第二章 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行政救济精品PPT课件
案例导学
张霞在卫东区开了一家个体诊所,从事诊疗活动。2009 年5月份,卫东区卫生局在对辖区内医疗诊所例行检查时, 发现张霞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非法行医 行为,下达了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霞诊所遂停止了诊 疗活动。6月份,卫东区卫生局在检查中发现张霞诊所仍未 取得执业许可证,又重新开门从事诊疗活动,遂下达了第二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霞不服处罚,以卫东区卫生局为被告 诉讼至卫东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理 由:(1)卫东区卫生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听证程 序;(2)重新开业活动属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 行政处罚。卫东区卫生局辩称:(1)在对原告进行行政处 罚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原告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依据及申辩的权利;(2)原告的行为并非同一违 法行为。
请分析
1.原告提起的诉讼属于哪种诉讼? 这种诉讼的原则有哪些?
2.卫东区卫生局是否有权对原告进 行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 些? 本案适用什么程序?
3.卫东区卫生局下达的两份行政处 罚决定书是否违反了卫生行政处罚的原 则?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
一、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 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
第2章 卫生行政执法和 卫生行政救济
第3章 卫生行政执法和 卫生行政救济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 第二节 卫生行政救济
学习目标
1.了解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卫生行政执法的原则和方式 3. 掌握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原则、实施程序 4. 掌握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和程序 5. 了解卫生行政诉讼的原则和管辖范围 6. 了解卫生行政赔偿的程序和方式
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
(二)卫生行政处罚
处罚法定原则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课件-卫生行政法律救济制度
法律救濟制度
二、衛生行政復議的原則 依法獨立行使行政復議職權的原則 合法、準確、及時和便民的原則 實行一級復議制的原則 對合法性與適當性進行審查的原則
法律救濟制度
三、衛生行政復議的受案範圍和管轄 (一)受案範圍(P437) 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書證; 經營自主權;不作為;不履行保護;其 他 對合法性與適當性進行審查的原則 仲裁不適用於行政復議
證據規則:舉證責任;提供證明期限;證據 的收集與調取;不予采信的證據; 證據保全: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
況下,訴訟參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 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
法律救濟制度
七、衛生行政訴訟程式
起訴:條件與期限 受理: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審理:內容;依據;判決;二審;行政案件 的執行
法規授權的組織。 訴訟客體?法律規定可起訴的衛生行政機關實施的
具體行政行為。 時間?法定期限內起訴。三個月
法律救濟制度
二、基本原則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則 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原則 審查具體衛生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原則 衛生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則 審理衛生行政訴訟案件不適合調解的原則
法律救濟制度
三、衛生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P442) 不予受理的事項: 抽象行政行為; 內部行政行為; 居間仲裁調解; 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有最終裁決權的。
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事實和規範性 檔。
決定; 決定內容 決定執行
法律救濟制度
法律救濟制度
六、衛生行政復議中的法律責任
不受理; 徇私舞弊,瀆職失職; 不答復; 不履行或拖延復議;
第二節 衛生行政訴訟
法律救濟制度
衛生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 機關及其工作從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 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 審理並作出裁決的活動。特徵: 原告?衛生行政管理相對人 被告?行使衛生行政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
第二章 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行政救济
6. 了解卫生行政赔偿的程序和方式
案例导学
张霞在卫东区开了一家个体诊所,从事诊疗活动。2009 年5月份,卫东区卫生局在对辖区内医疗诊所例行检查时, 发现张霞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非法行医 行为,下达了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霞诊所遂停止了诊 疗活动。6月份,卫东区卫生局在检查中发现张霞诊所仍未 取得执业许可证,又重新开门从事诊疗活动,遂下达了第二 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霞不服处罚,以卫东区卫生局为被告 诉讼至卫东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理 由:(1)卫东区卫生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听证程 序;(2)重新开业活动属于同一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 行政处罚。卫东区卫生局辩称:(1)在对原告进行行政处 罚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原告作出行政处罚 的事实、依据及申辩的权利;(2)原告的行为并非同一违 法行为。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 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 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 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A.
•2003年第99题
•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 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 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 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 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 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 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A)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第二节 卫生行政救济
第2章 卫生行政执法与卫生行政救济汇总
案例分析
李某得知单位公费医疗制度即将改革,为了多 备些药品,于1997年12月5日来到定点的A医院,以 不正当手段取得空白处方单两张,并填写了药名, 药量,其中有不少是进口药品。当她到该医院药房 划价时,被药剂师察觉并扣留了处方,然后将李某 带到门诊办公室解决问题。谈话中,李某一直没有 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做法,而且态度恶劣,A医院公 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在报请区卫生局同意后,于同年 12月20日依据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对李某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警告并处药费3倍的罚款,计680.90元。 A医院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是否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 行政权与卫生行政执法
(二)卫生行政执法
1.卫生行政执法概念: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 律授权的组织依法执行、适用法律,实现国家卫 生管理的活动。
2.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执法 主体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有卫生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或授权组织。
卫生行政执法的对象:是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
四、卫生行政侵权行为
卫生行政侵权行为是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行使行政权时,违反法定义务,以 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的行为。
四、卫生行政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前提为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侵权行为发生在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行政权力时 有损害事实存在 侵权行为将产生系列法律责任
因此, A医院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医保 机构有权暂停支付,也无经济处罚权利。医 院内的职工除外,因为本单位的职工可以依 据单位奖惩制度处罚。
一般来说,医院不是行政主体,公立医院 虽然属于国家所有,但医院的主要职能并非 行使行政权的行政职能,而是提供医疗公共 服务的职能。除非有个别具体法律的授权, 否则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 资格,当然更无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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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生效要件
生效要件:是指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产生法律效
力的必要条件,包括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实体要件:在内容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
主体合法 内容合法 必须是执法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 必须在该执法主体的法定权限内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相对人必须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
行为能力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有一定的标的物时,该标的物必
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 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 法律制裁行为。
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书面形式(声誉罚) (2)罚款。财产罚的最主要类型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为能力罚) (5)责令停产停业(行为能力罚)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和对许可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卫生行政处罚
(一)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和原则 (二)卫生行政处罚的管辖 (三)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一)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和原则
卫生行政处罚的概念 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依照法
四、卫生行政侵权行为
须是依法作为该行为的标的物的。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生效要件
、形式和时限。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也就是依法 经历必要步骤,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采取合法的方 式
➢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一、 行政权与卫生行政执法
(二)卫生行政执法
3.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卫生行 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职权和履行 行政职责,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 法律责任的卫生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 织。
(一)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原则 4.权益保障原则 5.卫生行政许可不得转让的原则 6.监督原则
(二)卫生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听证 4.变更和延续 5.关于卫生行政许可期限的规定
(三)卫生行政许可费用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收费必须 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
卫生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即符合法定依据和 法定程序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3)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
益的原则
(二)卫生行政处罚的管辖
职能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三)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 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2. 一般程序:基本程序 3. 听证程序 4. 执行程序
卫生检查队是由市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的临时性工作组 织,它不能成为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而只能以市卫 生局的名义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其执法活动的后果由市卫生 局承担。故本案的被告应为市卫生局。
二、卫生行政许可
卫生行政许可是指卫生行政主体根据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律、法规、 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 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 包括普通许可、认可、批准、登记等。
1.B区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件,最初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位于A市的市卫生局,据此,此案 应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B区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冻肉厂,应以 市卫生局为被告,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
2.对受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委托的行 政机关为被告。
第2章 卫生行政执法与 卫生行政救济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护理学院 主讲教师:孙辉 副教授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 第二节 卫生行政救济
教学目标
理解行政权与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 许可、卫生行政处罚
掌握卫生行政侵权行为 了解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
生行政赔偿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 行政权与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行政许可 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侵权行为
一、 行政权与卫生行政执法
(二)卫生行政执法
1.卫生行政执法概念: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 律授权的组织依法执行、适用法律,实现国家卫 生管理的活动。
2.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执法 主体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有卫生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或授权组织。
卫生行政执法的对象:是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
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卫生行政职权和职责 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卫生执法活动 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
3.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3)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的分类 行政机关
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案例
原告:某市B区冻肉厂 被告:某市B区卫生检查队
一、 行政权与卫生行政执法
(一)行政权:是行政主体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
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权是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统一 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卫生行政主体包括
具有卫生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机关、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卫生法律法规授予一定的卫生行政权的社会组织
(1)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指符合法定条 件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经过法定程序或途 径所获得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法律地位。
3.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2)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概念:是指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取得卫生行政
执法主体资格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构成要件:
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而非 个人
某市B区冻肉厂被位于A市的卫生局委托的人员组成 的B区卫生检查卫生队现场查出5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的猪肉,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1 万元。市卫生局知情后,又对该冻肉厂作出责令停业一 个月的处罚决定。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冻肉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要求 被驳回。冻肉厂不服,便以B区卫生检查队和市卫生局 为被告,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B区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此案?为什么?应如何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