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新侵权责任法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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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新侵权责任法高
频考点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司法考试新修订侵权责任法高频考点
(一)隐私权的立法概念确立
第二条第2款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着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民通意见》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例1」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000年卷二4题,单选)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答案」B
「例2」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关于该媒体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22题,单选)
A不构成侵权
B侵犯小兰的健康权
C侵犯小兰的姓名权
D侵犯小兰的隐私权
「答案」D
(二)有条件的同命同价
第十七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
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适用于大规模侵权(空难、矿难、环境污染、机动车交通事故、有毒有害食品) 实质公平PK形式公平
(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与产品召回、警示制度
第四十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
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
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加州法院的英美烟草天价赔偿案与三鹿三聚氰胺事件
丰田汽车在中美的不同态度与中国的尴尬
(四)用工责任的统一与公平社会的建立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
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消除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法律的不公平现象:从身份到契约
「例」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22题,单选)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例」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69题,多选)
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A、B、C、D
(五)不明抛掷物、坠落物的推定补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重庆案、济南案、上海案、通州案、朝阳案
争议很大,利大于弊:邻里交往风险
(六)共同侵权行为责任体系的建立
每年必考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148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
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