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2020年)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相关推荐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通用8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1一、活动时间4月26日上午10:00——12:00二、活动地点文化广场三、活动主题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四、参与单位县科委、县文体广新局、县工商局、县电视台五、活动内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咨询活动。
1、县科委负责国家、市、县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
2、县文体广新局负责有关版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咨询。
3、县工商局负责保护商标权、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以及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宣传和咨询。
六、活动要求1、县科委负责活动场地的衔接和布置。
2、参与单位各自准备一幅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
3、参与单位必须落实2名工作人员,做好本次宣传工作。
4、参与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充分做好宣传的资料准备工作。
5、县电视台安排人员对活动进行报道。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根据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xx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知识产权意识,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全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方案公布如下:一、活动目的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校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化建设,为我校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再创新成就。
二、活动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26日三、活动主题四、宣传活动主要内容1、利用电子大屏幕、宣传横幅、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校园氛围,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2、开展《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见附1)。
3、开展“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电子版报制作活动(见附2)。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晋政发[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重要意义保护知识产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创造公平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对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建立诚信社会,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对于促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我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依法履职,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一)明确职责,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植物种子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
经信、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加强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抽检。
对发现的侵权和假冒伪劣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认证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2024年继续教育试卷及答案--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
2024年继续教育试卷及答案--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一、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1、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其中()是前提。
A、创造B、运用C、保护D、管理正确答案:A、创造2、()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
A、生活服务业B、生产性服务业C、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D、劳动密集型产业正确答案:C、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3、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其中管理是()。
A、前提B、目的C、基础D、根本正确答案:C、基础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激发运用内生动力”的具体措施。
A、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B、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 C、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D、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确答案:A、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条件的评价指标。
A、发明专利规模B、专利发明团队C、发明专利密集度D、R&D投入强度正确答案:B、专利发明团队6、在发展目标方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A、2050B、2035C、2030D、2025正确答案:D、20257、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
其中()是根本。
A、创造B、运用C、保护D、服务正确答案:D、服务二、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1、“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指每万人口本国居民拥有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A、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B、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C、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D、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E、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正确答案:全选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包括()。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晋政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2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1年4月30日山西省“十四五”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目录一、“十三五”回顾 1(一)发展现状 1(二)存在问题 5二、面临形势7(一)发展机遇7(二)严峻挑战10三、总体要求11(一)指导思想11(二)基本原则12(三)发展目标13四、发展重点15(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15 (二)半导体产业16(三)大数据融合创新产业18(四)光电产业19(五)光伏产业20(六)碳基新材料产业21(七)特种金属材料产业22(八)生物基新材料产业24(九)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25 (十)煤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6(十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27 (十二)通用航空产业29(十三)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30(十四)节能环保产业32五、主要任务33(一)创新驱动引领工程33(二)企业主体培育工程35(三)产业链现代化工程36(四)产业集群壮大工程37(五)产业数字化工程39(六)品牌市场开拓工程40(七)人才引进培育工程41(八)开放合作深化工程43六、保障措施44(一)加强宏观统筹协调44(二)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45(三)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45(四)强化项目落地支撑47(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47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专篇54工业是实体经济主体,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依托,引导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强做大新兴产业”,山西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30•【字号】晋政办发[2004]87号•【施行日期】200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8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山西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的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通过专项行动,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遏制各种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和印制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工作任务(一)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侵权案件,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商标违法案件,涉外商标违法案件,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璜案件,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10.27•【文号】国知发办字〔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5〕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委、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现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请贯彻执行。
根据《工作方案》,将分批次组织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示范学校的申报和认定。
首批拟认定30至50所“试点学校”。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需会同教育厅(委、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推荐3-5所试点学校。
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电子件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杨非电话:************传真:************邮箱:***********.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邮编: 100088联系人: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马学阳电话:************附件:1.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2.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2015年10月27日附件1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要求,通过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7篇)
知识产权实施方案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现在各个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在企业普遍建立起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较少。
现在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托管形式呈现出来,知识产权托管是一种服务模式,是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定性和长期持有、非货币性、创造经济效益不稳定的无形资产特性,提出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
企业在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商,签订授权托管协议下,托管服务商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
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协助企业实现名牌的经济价值等等。
实行企业托管。
知识产权中商标也是重中之重的,是企业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法宝之一。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提高商标意识,及时注册商标,加大商标的广告宣传力度及商标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商标战略。
商标战略,是指企业将商标工作及商标手段运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以带动和影响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
是企业经营战略的组成部分,并随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而调整。
商标既是经营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象征,又是经营者独特个性、文化品位、商业信誉等因素的综合载体,是为经营者创造财富的无形资产。
商标战略能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商标本身所拥有的功能和它为商标所有人开拓市场所具备的作用,使其服务于经济发展。
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树立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声誉和信誉,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有利于将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优势、服务的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增强产品和服务开拓、占领、巩固市场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名牌企业聚集。
商标战略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商标战略是要以商标为工具,塑造企业形象;以商标为商战利器,求生存,求发展,开拓市场,占领市场;以商标为广告宣传的焦点,让更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认识商标所代表的企业和商品;从一般角度来认识,商标战略具有几个方面的特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晋政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2年5月12日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决策部署,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坚持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转型发展大局中谋划,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中管理,形成了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到2020年底,我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到GDP的6.5%左右,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2.2件增长到4.4件,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高,转移转化水平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司法保护部门之间初步建成相互协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初步形成全省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晋政发〔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7年3月13日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晋政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创优我省大数据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大数据战略实施,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用电优惠政策1.支持数据中心全电量优先参加电力直接交易,鼓励风力、光伏发电参与交易,最大限度降低用电成本。
2.对落地我省的大型及特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设定目标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达不到目标电价的,由省、市、县参照数据中心当年缴纳税费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相应支持,不足部分由数据中心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予以支持。
二、数据开放共享政策3.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原则上各政务部门新建的信息化系统在政务云平台上部署,不再批准政务部门在政务云平台之外新建信息系统,各部门已有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逐步迁入政务云平台。
4.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大数据审查委员会,对各部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工作进行审查,倒逼其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
5.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加强考核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共享纳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三、政府购买服务政策6.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政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挖掘工作,为相关政务部门提供有偿数据服务。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吕政办发〔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知识产权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为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事业在全市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培育、保护、运用机制,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生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我市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实现翻番,达到500件,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22000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3件,注册地理标志40件,知识产权主要数据指标进入全省前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
三、重点工作(一)提高知识产权培育能力,激发创新活力。
1.发挥科研项目经费等公共财政资源的导向作用。
财政研发经费可以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以应用技术为目标的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实施,要鼓励发明专利创造和专利保护,要引导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创造和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职务发明管理制度,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能让我们正当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欢迎练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法规知识竞赛练习题及答案篇11.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B)A、201120276239.3B、201210233747.2C、201330498971.XD、201290000806.52.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A)A、手机B、中型书柜C、电子设备D、人体增高鞋垫3.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3月25日,优先权日为2009年3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授权通知书,2013年2月27日公告授予专利权。
该专利权的期限何时届满?(B)A、2029年3月26日B、2030年3月25日C、2032年11月23日D、2033年2月27日4.因当事人延误了下列哪个期限而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予以恢复?(D)A、优先权期限B、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C、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D、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的期限5.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C)A.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B.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C.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D.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6.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A.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B.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C.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D.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室的专利申请,以收发室收到日为申请日7.下列哪一主题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A)A.一种生活晾绳B.动物标本C.一种玻璃水D.织物中掺入荧光粉而形成的荧光织物8.李某在甲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未就转载问题做出声明,乙期刊欲转载该文章。
国办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5〕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29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
研究建立新的质量工程技术人员人才评价制度。
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组织开展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活动。
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制定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指导意见。
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
完善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
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
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07•【字号】晋政发〔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有关部门,专利局各有关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现将《山西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9月7日山西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要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经山西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商一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共建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为主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重要作用,推动山西区位和能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新优势,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培育转型发展动能,为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经过5年时间,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局、省、市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达到新高度,基本完成省内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布局。
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一批知识产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有效支撑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有力促进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8•【字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一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一号)《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5月28日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2021年5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著作权管理部门负责著作权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商务、文化和旅游、网信、海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版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版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版权局•【公布日期】2023.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山西省版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委宣传部,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和《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19〕81号)精神,按照《山西省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支持政策(试行)》(晋财行〔2019〕184号)和《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晋市监知运〔2020〕390号),省知识产权局与省版权局共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一)申报主体山西省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1.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式进行融资,并已按约定履行贷款合同,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2.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 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可以是与金融机构单独订立的质押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4. 申报评估费补贴的,应提供企业与金融机构、专业机构等签订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风险评估等合同。
(三)申报材料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须提交下列材料:1. 山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1);2. 营业执照副本;3. 贷款合同,已偿还融资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划款凭证、融资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等);4.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或含有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或保证保险条款的贷款合同、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或保证保险合同等);5.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著作权质权登记证等);6. 出质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资料(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授权当年的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或著作权登记证书等);7. 涉及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或法律风险评估的,应提供评估合同及相关票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81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9.10.08
施行日期
2019.10.08
文号
晋政办发〔2019〕81号
主题类别
知识产权
现行有效
正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9〕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8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2020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促进我省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全力推进我省“六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显著提升。
到2020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1.2万件左右,企业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达到8000件左右;全省注册商标申请量达到8万件左右,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0件左右,山西省著名商标保持在1000件左右;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达到1000件左右;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品种数量达到10个左右;新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达到30件左右。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高。
企业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升,对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大。
知识产权投融资额不断增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不断提高;核心版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品的能力不断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公开。
政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更加完善,信息服务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更加科学,咨询服务更加全面,服务业协作水平明显提升,形成全方位、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二、工作重点(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我省经济转型发展。
——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特点、转型方向及技术优势,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煤炭产业整体提质增效升级。
重点发挥知识产权在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等非煤产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着力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展。
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转型为目标、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为重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坚持创业要广、创新要实,完善创业激励机制,营造创新环境氛围,激发社会整体创造活力。
以发明专利或确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为重点,大力推进专利创新创业工作,扶持和鼓励大众参与、自主创业、联合开发等模式,加速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
扶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推广应用。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建立完善专利运用机制,发展和规范专利交易市场,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制订落实专利项目实施计划,加快专利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持续推进企业注册和运用商标能力,鼓励支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提高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发挥版权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版权密集型产业发展。
促进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植物新品种。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机制。
制定和完善我省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资助,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
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激发小微企业创造活力。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落实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加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行政执法条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力度,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
加快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案件查处。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在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健全电商领域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
突出驰名、著名商标维权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积极开展版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突出互联网版权保护执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网络侵权盗版治理专项行动。
创新并适时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加强同口岸海关的协作,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
——推进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扎实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促进执法者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升服务效能。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强化研发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包括科研管理、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各个环节,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
——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深入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指导和扶持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引进培养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国家专利、商标、版权等数据库资源,进一步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建立和完善相关产业专题数据库、省级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在版权密集部门设立版权工作站,构建面向全省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化远程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依托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引进和培养急需紧缺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人才库。
积极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西)基地作用,加强培训工作。
大力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
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科学确定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要素,完善评价标准条件。
——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大力扶持培育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业。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维权、诉讼等服务机构,促进服务机构发展与横向协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对接服务。
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其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知识产权专题工作会议,全力抓好落实。
加强横向统筹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引导合力,不断研究和探索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全面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二)完善法规政策。
推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政策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拟定《山西省专利奖评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山西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山西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探索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
(三)加强财政支持。
各级财政通过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渠道安排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资金向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
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适当补贴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费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支持力度。
(四)营造社会氛围。
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个人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