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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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7]43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3.15【实施日期】2017.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4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各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要充分发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

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100号),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各项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一)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改革。

1.建立健全市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实现各市县专利、商标、版权工作有专职人员负责,有专项经费支持。

(省编办、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各市县政府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2.参照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经验,建设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省编办、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县政府负责)3.着力构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1•【字号】琼办发〔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0〕47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11日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际合作的保障作用,努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1.强化依法治理。

推进海南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以执法更严、赔偿更高、维权更快为导向,着力构建和完善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海口海关、海南国际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大惩治力度。

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违法所得、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再次发生。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2023年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2023年修订)的通知
第十四条推动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对上年度经省知识产权局考核评估成绩排名前5名的商标品牌指导站给予每 家8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商标品牌指导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五条鼓励申报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对通过验收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单位, 给予50万元资助。
第十六条本规定中相关奖补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具体应用问题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负责解释。
第四条扶持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鼓励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对获得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 由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核审通过的,给予每件3万元资助。
第五条鼓励我省企业和相关单位将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的 ,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
海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9月29日
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 (2023年修订)
第一条为有效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 划》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2023年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2023年修订)的 通知
(琼府(2023)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0]152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1.19【实施日期】2010.1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15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加大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良好形象。

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和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构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净化全省市场环境,坚决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内容: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1•【字号】琼府办[2006]58号•【施行日期】2006.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6〕5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 2006-2007年)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跨省区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规范知识产权培训内容和培训目标,使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海南自贸港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举措之一,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作为一个开放的自贸港区,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崛起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以其经济、科技实力取得了一系列引人瞩目的成就。

然而,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国家决策层推出了海南自贸港的战略构想。

二、现状1. 法律体系建设在海南自贸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

例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加强了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此外,中国还签署并加入了一系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多边协议和公约,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创新环境营造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中国政府还加大了对知识产权创新环境的优化力度。

海南自贸港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运营的全程服务。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并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训和教育。

三、未来发展趋势1. 国际合作加强随着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中国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制定和落地。

中国将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

2. 法律监管强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将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政府将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3. 创新创业氛围培育为了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热情,中国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创业氛围。

政府将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运作。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4•【字号】•【施行日期】201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海口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一、发展基础与形势分析(一)发展基础“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加大工作的力度,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对提高海口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十二五”知识产权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组织力量,根据需要,制订了《海口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海口市专利奖评奖办法(暂行)》、《海口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制度政策保障。

2、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步入新台阶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007年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将我市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为此,我市制定了《海口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上下左右联动机制,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2007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分别授予15家单位为“海口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0家商业企业为“保护知识产权示范店”。

通过试点示范,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不断深化,大大提高了我市企事业单位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多家“全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被科技部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多项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6]13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6.24【实施日期】2016.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2016〕13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4日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6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惩处影响创新发展、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为推动海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一)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

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突出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组织开展网络交易集中整治,加强监管执法。

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的定向监测,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维权协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侵权假冒商品追溯机制。

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公布产品质量抽验结果。

打击邮件、快件渠道非法寄递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行为。

(省公安厅、省农业厅、海口海关、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开展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和互联网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旅游、医疗、房地产、婚纱摄影、订房订票、餐饮团购等服务行业的常态化监管。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实施方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实施方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08]86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8.07.03【实施日期】2008.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8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精神,科学、有序地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下,从海南的实际和产业特点出发,以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为目标,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总体战略部署,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战略制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及定位(一)基本原则。

以国家战略为指导,总体发展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体现创新与注重实用相结合。

(二)基本定位。

1.我省知识产权战略是省政府层面的战略,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竞争和挑战,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

2.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框架下,从我省实际和产业发展特点出发,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科教兴琼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为我省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

3.我省知识产权战略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和关键性,同时要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权威性和前瞻性,贯穿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贯穿于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贯穿于我省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全过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0.26•【字号】琼府办[2004]96号•【施行日期】2004.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4]9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落实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履行加入WTO的承诺,有效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遏制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从现在起,用一年时间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为海南树立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67号)要求,成立海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由常务副省长吴昌元任组长,副省长林方略任副组长。

工作组成员单位有: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水务局、省林业局、省物价局、省信息产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局、省盐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供销联社、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法制办、省文明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05•【字号】琼府办〔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24〕2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5日海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8号)精神,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94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框架下,科学合理划分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省级统筹,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促进我省各级政府更好履职,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全省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监测评估,全省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省级财政事权,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2]9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1.13【实施日期】2012.0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2〕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精神,巩固去年以来我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我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一)突出重点环节,务求工作实效。

各市县、省有关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和商标、专利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年开展1至2次集中专项整治,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

经过2至3年时间的努力,实现“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维权积极性明显提高,部门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侵权与假冒伪劣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

1.切实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

严格产品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和假冒伪劣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识行为;强化从农资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冬季瓜菜、热带作物及粮食主产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的行为。

严肃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书及“绿色、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检查监督,重点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2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2号)《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三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当遵循全面保护、严格保护、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快速保护、协同保护的原则,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本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
2020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08
【摘要】<正>琼府[2010]3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
【总页数】4页(P34-37)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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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7]89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5.27【实施日期】2017.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8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7日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2017年,海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和全国打击侵权假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提振消费和投资信心,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持续推进三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

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用“互联网+”的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强化网上交易管理。

积极开展2017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区域协同整治。

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医疗、房地产、婚纱摄影、订房订票、餐饮团购等服务行业的常态化监管。

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追踪溯源,进一步探索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执法证据和程序规则,提升电商执法调查取证效能。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2012修订)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2012修订)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2012修订)【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2012]8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1.13【实施日期】2012.0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府〔2012〕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4月26日批准印发的琼府〔2010〕31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范围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计算机软件以及标准、名牌产品、动漫产业中的智力创新成果等。

第四条从2010年起设立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

主要用于专利、商标申请费用资助,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补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奖励,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等方面。

第五条对本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申请国内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其申请费用分别给予0.4万元和0.2万元资助;申请国(境)外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后,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给予0.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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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05.04
•【字号】琼科〔2018〕179号
•【施行日期】2018.05.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

琼科〔2018〕179号
各市县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100号),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实现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5件”,根据全省各市县2017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数据,我厅确定了各市县2018年相关工作指标(附件1、2)。

各市县科技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拟定详细工作计划,并确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附件3),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工作计划和联系人名单报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
二、每季度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月10日、9月10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专利管理处禹颖
联系电话:65230251 186****3611
电子邮箱:*****************.cn
附件:
1.全省各市县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数据2017年数量和2018年指标
2.海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名单
3.各市县联系人名单回执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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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进创新型海南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制订本纲要。

一、序言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先进省份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身发展,这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知识产权战略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为发展和提升国家和地方核心竞争力而进行总体谋划。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海南;有利于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提高海南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知识产权事业不断进步。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创造和运用能力不强,总量较小,市场化、产业化程度较低,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开发利用滞后,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形成,重点、特色产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较少,知识产权制度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我省正在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制定和实施适合海南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必要的。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立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重点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自主创新,结合引进先进技术,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集群和技术含量高的创新型企业,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战略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执法、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近5年目标。

1.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专利申请量累计达16000件,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发明占1/3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5000件,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驰名商标累计达到20件以上,有效著名商标累计达到300件以上;登记版权作品累计增加500件以上;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分别有90%和75%以上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标准数量逐年增加。

2.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工业企业专利实施转化率达到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销售额逐年增加;力争文化和创意产业年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计算机软件年产值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知名品牌。

上传者知盟网3.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适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知识产权环境初步形成。

4.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市县基层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四、战略重点(一)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

1.打造旅游品牌。

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发展热带海岛冬季阳光旅游、热带滨海海洋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无居民岛屿旅游、红色旅游和民族、民俗风情文化旅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培育国内旅游品牌,打造国际旅游品牌;引导各级风景名胜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民族文化遗址、民族生态博物馆、历史文化遗存、自然保护区、各种主题公园和旅游度假区等申请旅游服务商标,着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培育一批旅游服务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鼓励企业开发承载我省民族民间文化的旅游工艺品、旅游化妆品、旅游食品、服饰、旅游运动产品,培育发展房车、游艇、轻型水上飞机、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创造一批旅游特色知识产权和品牌,延长旅游产业链。

2.发展现代服务业。

引进先进电子信息及网络专利技术和产品,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一批新的专利技术,依托信息技术,实现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加强对旅游市场、公共服务设施、酒店、餐饮、大型购物商场、专业商品市场、品牌店和特色商业街区、免税商店等现代物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对海南特色的国际会展、旅游商品博览会、体育赛事、旅游文化演出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

(二)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

1.发展特色产业。

加大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生物医药产业。

以“海口药谷”为主要基地发展生物医药产业。

以基因工程药、疫苗等为主攻方向,力争掌握一批关键技术专利;增强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的自主研发能力,力争在重大工艺创新及新药研发、药用植物有效成份和有效部位的提取、分离和纯化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得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加快发展以硅材料及设备、矿产资源加工、非织造材料、超滤膜、包装薄膜、生物膜等新材料产业,加强自主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产品;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采用油气化工先进技术,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掌握一批专利技术。

2.开发和推广低碳技术。

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专利技术;大力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风能、核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开发新能源和新型节能汽车,瞄准先进汽车制造技术发展前沿,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培育名牌产品。

3.发展创意产业。

以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为核心,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强原始创新,形成一批包括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计算机软件在内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

(三)热带现代农业知识产权。

大力发展热带水果、瓜菜、花卉、畜产品、水产品等现代特色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

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扶持培育一批“名、优、特、新、珍”的热带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和农副产品商标,打造一批上规模、竞争力较强的农副产品品牌;充分发挥南繁育种基地科技人才集中和种质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农业、林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获取一批植物新品种权;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特色的名牌产品。

(四)海洋产业知识产权。

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和装备,提高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展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业。

整合国内外海洋科研力量,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对海洋药物、海洋能源利用、海洋生物工程、海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创造一批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并推动实施;加强特色海洋鱼、虾、贝类新品种的人工养殖研究,打造一批海洋产品新品牌,使海洋产业成为海南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文化产业知识产权。

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版权产业。

推进具有海南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琼剧、海南椰雕、黎族织锦、儋州民歌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培育传统文化品牌;积极扶持动漫、游戏软件、广告装潢、工业设计等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培育具有知识产权的区域经济新增长点。

(六)生态与环保知识产权。

制定相关政策,发展低碳经济。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和发明创造,利用先进专利技术推进造纸、发电、化工、医药、纺织、城市环境治理等方面“三废”源头控制及回收利用;引进专利技术,建立科学高效的生态安全预警系统;努力将一批专利技术和产品应用于生态工业与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生态脆弱地区环境优化保护及修复、经济发展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事业中,促进生态省建设。

五、战略措施(一)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1.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规章。

2.建立和完善与自主创新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建立海南省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知识产权交易制度。

3.制定发展知识产权奖励和资助政策。

设立政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商标申请费用资助,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的补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奖励,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等方面。

4.制定知识产权多元融资政策。

制定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以股权、期权等形式参与分配的政策,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和拍卖等多种形式筹集知识产权转化资金;制定促进财政支持项目所产生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政策;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和银行信贷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

(二)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

1.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

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全省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协调机制,全面履行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职能;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特点,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水平和执行能力,为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障;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援助中心建设,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进出口企业主动进行产品海关备案,申请海关保护。

3.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

充实专利、商标、版权、文化、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的力量,改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部门执法协作,参与泛珠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建立数据统计和通报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督办力度。

(三)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1.鼓励企业围绕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创新,争取获得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自主知识产权。

鼓励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高我省综合竞争力。

2.加强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制造技术、创意制作等研发机构建设。

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围绕我省优势产业进行原始创新,形成一批原创性知识产权;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与企业构建产学研联合体,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研发与生产相互促进、高新技术向产业快速转化、开发项目和培养人才相结合的新型研究开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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