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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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环境安全事故案例

国内外环境安全事故案例

国内外环境安全事故案例1.温州某电化液氯钢瓶爆炸事故1979年9月7日,浙江省某电化液氯工段液氯钢瓶爆炸。

该工段414㎡厂房全部摧毁,相邻的冷冻厂厂房部分倒塌,两个厂房内设施、管线全部摧毁。

并造成附近办公楼以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的损坏。

液氯工段当班的8名工人当场死亡。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电化厂设在市区,与周围居民距离较近,爆炸后扩散的10.2吨氯气波及7.53k㎡,事故导致779人氯气中毒,59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630万元。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如下:1)最初爆炸的1只液氯钢瓶是由温州市某药物化工厂(简称药化厂,该厂液化石蜡工段是以液化石蜡和液氯为原料生产氯化石蜡)送到电化厂来充装液氯的。

由于药化厂该工段生产设备简陋,在生产设备与液氯钢瓶连接管路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他防倒罐装置,致使氯化石蜡倒灌入液氯钢瓶中。

2)电化厂液氯工段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液氯前没有对欲充装的钢瓶检查和清理,就进行液氯充装。

充装时,钢瓶内的氯化石蜡和液氯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钢瓶发生粉碎性爆炸,并导致一连串钢瓶爆炸。

2.南京助剂厂超压爆炸事故1988年10月22日,南京助剂厂防老剂DBH车间酒精蒸馏釜因超压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

酒精蒸馏是防老剂DBH生产的附属岗位,其作用是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酒精(主要是水、酒精和少量氯化苄的混合物)回收,再用于生产。

基本工艺过程为:将母液(废酒精)置于常压酒精蒸馏釜中,开启蒸汽升温,并将冷凝塔下冷却水打开。

保持釜中母液处于沸腾状态。

馏出的酒精蒸汽经冷凝塔凝结为液态经出料阀流出。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酒精蒸馏釜出料阀没有开启。

由于出料阀未开启,酒精加热后,使常压蒸馏釜处于受压状态。

当釜内蒸汽压力超过釜盖螺栓的密封力时,将釜盖冲开(可视为物理性爆炸)。

大量酒精蒸汽冲出后与空气迅速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为非防爆电气设备的火花)瞬间发生化学爆炸。

安强 清水河大爆炸

安强     清水河大爆炸

爆炸火球及 带火飞散物 (黄磷丶三合 放)使火灾蔓 延扩大
引燃距爆心 300 m处6栋 干仓库楼
引燃距爆心 400-500 m 处三个山头 上的树林

2.第一次爆炸点的确定 经深圳市勘察测量公司对事故现场的勘测,测得 第一次爆炸形成的爆坑直径为23米、深7米,坑为锅底 形,爆坑中心距南面1号仓北墙55米、距东侧中间铁轨 29米。对照这个地域(DF212―86)工程“中转仓库小区 总平面布置图”和“杂品中转仓库(4)的建筑平面、立 面、剖面及墙图”,确定第一次爆炸点在4号仓中部偏 南处。
谢 谢 各 位 !
1.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 使用。
仓库分布图
2. 对重大火险隐患没有整改。 3. 平仓混装严重
在实际使用中,严重混装,把不相容的物品同库存 放、相邻存放。如 3 号平仓内的氨基磺酸、硫化碱、甲 苯等与强氧化剂均不相容,不能同库存放,但实际上不 但同库存放,且与多孔硝酸铵相邻存放。 4 号平仓内高 锰酸钾、过硫酸铵、硝酸钾、硝酸铵、多孔硝酸铵等均 为氧化剂、强氧化剂,而硫化碱为强还原剂,又有火柴 可燃物,均一起存放在一个库内,且相互邻接。
清水河危险化学品大爆炸
二、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及原因分析
1.事故模型描述 1993年8月5日,大约13时10分,清六平仓4号仓内 冒烟、起火,引燃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并于13时26分发 生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强大的 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 焰之前。这些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1小时左右, 于14时27分,5、6、7号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 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 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 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米处木材堆场的3000立方米 木质地板块、300米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500米 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大火燃烧约16个小时。于8月6日 凌晨5时许被基本扑灭。

多个案例分析

多个案例分析

案例27:某油脂化工厂液氯中毒事故【事故概况】某油脂化工厂(以下简称油化厂)发生液氯残液泄漏事故,造成282人出现中毒反应,其中住院治疗128人,留院观察154人。

该事故由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救援应急措施迅速有效,紧急处置有力,2个小时内排除了险情,从而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液氯钢瓶的瓶阀出气口及阀杆严重腐蚀,由于气温升高,瓶体内气体膨胀,将阀门腐蚀堵塞物冲出,导致液氯残液泄漏。

事故当天晚20时50分左右,住在油化厂锅炉间楼上的临时工H和其爱人W 在家看电视时听到外面有响声,H想出去看个究竟,打开前门时,外面有一股刺鼻的味道,他赶紧关门退回家中。

过了一段时间后,室内气味难闻,H与W摸黑从后门逃了出来,随后被送到医院救治。

21时5分左右,住在附近的一村民到油化厂内找其妹妹办事,骑自行车离厂路过南方家具厂(租赁油化厂厂房)边时,闻到一股很浓的怪味。

该村民告诉油化厂值班的万某厂里面有很浓的怪味,要万某去看一下。

万某接到报告后,没有在意。

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人经过值班室时也告诉万某厂里有怪味。

万某拨打了油化厂洗涤分厂负责人邹某的手机,因邹某手机关机未打通,于是又打了分厂另一负责人赵某的电话,手机忙音未接通。

邹某后来在家因听到外面嘈杂,21时40分左右走出家门,21时50分左右到了厂门口才知道发生了液氯泄漏。

21时50分左右,油化厂退管办副主任韩某从中山路百货大楼买完衬衫回家,途经厂门口时发现有很多人,还有120救护车、警车,便走进厂值班室,碰到了邹某、万某,在得知厂里发生了液氯泄漏后,21时53分拨打了油化厂党委书记蔡某的电话,报告厂里发生了液氯泄漏。

蔡某接完韩某的电话后,22时左右从家里赶到油化厂。

约22时35分,他在厂食堂附近找到自来水管,采取临时喷洒措施,同时,用手机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

关于液氯钢瓶的一些情况:该油化厂购进一瓶重量为450kg的液氯,用于该厂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

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统计分析

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统计分析

30年来7-9月涉及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统计分析高温季节历来是危化品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对30年来7-9月我国发生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18起重特大事故(见附件)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提醒危化品生产、使用、储运等相关企业高度重视高温季节安全生产。

据不完全统计,近30年来,全国发生在7-9月份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典型安全事故多达18起,占30年来涉及危化品重特大事故总数的40%以上。

从事故类型来看,火灾爆炸事故有16起,占比高达88.9%。

从事故发生环节来看,发生在生产环节的9起,占比50.0%;发生在道路运输环节的4起,占比22.2%;发生在储存环节的3起,占比16.7%;发生在储运环节的1起,即2010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特别重大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另1起发生在破拆施工环节,即2010年江苏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

生产环节重特大事故所占比重最大,仍然是危化品事故防范的重点。

从事故企业所属行业来看,精细化工行业发生事故最多,共计6起,占比33.3%,分别是2000年山东青州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总厂“7·2”油罐爆炸事故、2018年四川宜宾恒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2006年江苏射阳盐城氟源化工公司临海分公司“7·28”氯化塔爆炸事故、2006年天津宜坤精细化工“8·7”爆炸事故、2015年山东东营滨源化学“8·31”重大爆炸事故、1991年江西贵溪农药厂“9·3”一甲胺特大中毒事故等,其中的3起事故涉及硝基化合物。

从事故原因来看,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8起事故中有10起均与此有关,占比55.6%。

例如2008年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9·17”事故,企业液氯充装站操作工将液氯钢瓶充满、关闭液氯充装阀后,没有及时调节液氯充装总管回流阀,充装总管短时压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装系统压力表根部阀门上部法兰的垫片出现泄漏,进而造成71人中毒。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深圳市“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v/b/21764017-1226467287.html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爆炸引起大火,l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

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救灾工作。

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

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

爆炸地点位于深圳市东北角,占地约两千平方米的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中6个仓(2#-7#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米的大坑,其余的广仓和8#仓遭到严重破坏。

紧挨清六平仓的存有240吨双氧水的仓库和存有8个大罐、41个卧罐的液化气站及刚运到的28个车皮的液化气、1个加油站未发生爆炸。

否则,对深圳市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8月5日下午13时10分,4#仓库的管理员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按冒烟、起火,因消防设施无水,用灭火器灭火没有扑灭。

电话报警,“ 1 19”接不通。

于是,保安员赶紧截住一辆汽车前去笋岗报警。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处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即调笋岗消防中队的消防车前往灭火。

当消防车开出后不久(13时26分),4#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之前。

市消防处负责人听到爆炸声,首先想到临近的液化气罐库,于是就立即调动最近的几个消防中队火速赶到现场。

15分钟内,5个消防中队的11台消防车就到了着火点。

消防处领导在现场迅速成立火场指挥部,对参战中队的指战员进行战前动员,同时制定应急措施。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

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至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

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

爆炸地点是清水河仓库区清6平仓,其中6个仓(2—7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米的大坑。

其中1号仓和8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警和解放军防化兵16小时的恶战,扑灭了大火,保住了这座现代化城市。

二、事故原因分析专家组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对任者的处理对于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国务院决定,由监察部牵头,广东省有关部门参加,高检院提前派人介入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事故的教训这次事故暴露出深圳市在城市建设中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1.深圳城市规划忽视安全要求。

深圳市政府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意识淡薄,对清水河仓库区的总体布局未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审查,使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仓库,牲畜和食物仓库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等设施,集中设置在与居民点和交通道路均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区域,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清6平仓离繁华市区的国贸大厦仅4.2千米,煤气储运站建在居民住宅小区,清6平仓水平距离仅300多米,严重威胁着深圳市的安全。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火灾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火灾

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特大爆炸火灾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

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至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

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

爆炸地点是清水河仓库区清6平仓,其中6个仓(2—7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米的大坑。

其中1号仓和8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警和解放军防化兵16小时的恶战,扑灭了大火,保住了这座现代化城市。

二、事故原因分析专家组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对任者的处理对于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国务院决定,由监察部牵头,广东省有关部门参加,高检院提前派人介入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事故的教训这次事故暴露出深圳市在城市建设中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1.深圳城市规划忽视安全要求。

深圳市政府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意识淡薄,对清水河仓库区的总体布局未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审查,使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仓库,牲畜和食物仓库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等设施,集中设置在与居民点和交通道路均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区域,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清6平仓离繁华市区的国贸大厦仅4.2千米,煤气储运站建在居民住宅小区,清6平仓水平距离仅300多米,严重威胁着深圳市的安全。

几起爆炸事故案例与分析

几起爆炸事故案例与分析

几起爆炸事故案例与分析总汇浙江金华某化工厂黄磷酸洗锅爆炸一、事故的概况及经过。

1980年6月30日13时23分,金华某化工厂五硫化二磷车间黄磷酸洗锅在生产中发生爆炸,死亡8人,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300000余元,产值损失达730000余元。

爆炸后,炸塌厂房300余平方米,五硫化二磷车间全部毁坏,全厂停产。

黄磷酸洗工艺是新工艺,目的是通过酸洗,提高黄磷纯度。

二、事故原因分析1.对黄磷酸洗工艺缺乏科学知识,特别是对黄磷与硫酸反应会引起爆炸没有认识。

这次事故是由于黄磷在浓硫酸中清洗时发生放热反应,在特定条件下引起的化学爆炸。

2.厂领导对这一重大的新工艺没有引起充分重视。

认为是小改小革,没有专门成立班子,考虑经济报酬也没有争取科研部门支持,也不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没有经过小试、中试、直接移交生产。

3.没有充分收集国内外科技情报,仅根据杂志上的简要报导就组织试制工作,自行设计制造,直接投入生产。

投产后,又没有认真制订和掌握操作规程,试用只有五天,就发生爆炸。

4.酸洗锅上无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装置等安全附件,只看到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有提高,而未注意生产中的许多不正常现象,急于下达生产计划。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1.采用新生产工艺一定要通过试验研究,不能蛮干。

2.试验用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要求要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规定。

浙江省某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79年9月7日13时55分,浙江某电化厂,液氯工段一只容积为415升、充装量为0.5吨的液氯钢瓶发生了猛烈的爆炸。

爆炸气瓶的碎片又撞击到其附近的液氯钢瓶上,加上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又导致4只液氯钢瓶爆炸,5只液氯钢瓶被击穿,另有13只钢瓶被击伤和产生严重变形。

爆炸时不但有震耳欲聋的巨响,而且随着巨响发生的冲天气浪高达40余米。

强大的气浪将41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液氯工段厂房全部摧毁,并造成周围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的损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最终认定:火灾原因系A9号库房南墙东侧 窗户距地面4.9米、A8和A9号库房间隔断 西侧附近电缆接头接触电阻过大,引燃接 头处绝缘胶布,起火的绝缘胶布掉落,引 燃电缆接头下方可燃物,造成火灾。
深圳市宝安南路端溪酒店二楼 肥肥火锅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1996年7月17日凌晨,我市宝安南路端溪 酒店二楼肥肥火锅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火灾烧损面积65平方米,造成30人死亡 (其中男19人,女11人),13人受伤(其中重 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万元人民币。
事故教训
(一)这次事故说明,全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未把“预防”放在第一位,在 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这次事故说明,一些企业在生产中,没有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 想,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只顾赚钱,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 反国家有关法规,企业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 (三)这次事故说明,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制不落实,企业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 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制定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当火灾 发生时,惊慌失措,无人指挥,加大了事故损失。 (四)这次事故说明,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不力。近几 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各项专项治理的活动一直未间断, 也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出了整改指令书,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一些企业 的整改情况未能跟踪到底。 (五)这次事故说明,全市性的安全教育不够。近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 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但从 多次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来看,都存在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 乏安全基本常识,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市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安评资料】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安评资料】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1. 事故概况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l个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

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了抢险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历时16个小时的大火。

据深圳市初步统计,在这次事故中共有15人死亡,截止8月12日仍有101人住院治疗,其中重伤员25人。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据查,出事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

爆炸地点是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申6个仓(2~7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m的大爆坑,其余的1号仓和8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事故发生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及随行人员很快赶到事故现场,对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做了重要指示。

随后由劳动部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事故调查专家组,从8月8日开始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2. 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及原因分析(1)事故模型描述经过事故现场勘察、查取有关资料及认真讨论分析,确认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的深圳红岗路清六平仓“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先起火后爆炸,进一步蔓延扩大成灾:1993年8月5日,大约13时10分,清六平仓4号仓内冒烟、起火,引燃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并于13时26分发生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之前。

这些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lh左右,于14时27分,5、6、7号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

爆炸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如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m处木材堆场的3000m2木质地板块、300m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500m 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

安强 清水河大爆炸解读

安强     清水河大爆炸解读
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品特大爆
炸分析
王安强 12604126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及原因分析 三、事故性质和责任 四、结论
一、事故概况
1993 年 8 月 5 日 13 时 26 分,深圳市清水 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 炸引起大火,1个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 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 灾。据深圳市初步统计,在这次事故中共 有 15 人死亡,截止 8 月 12 日仍有 101 人住院 治疗,其中重伤员 25 人。事故造成的直接 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7.火灾爆炸的蔓延和扩大 4号仓硝酸铵爆炸后,引燃了库区多种可 燃物质,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化学危 险品处于被持续加热状态。 第二次巨大爆炸产生的大量飞散物,如黄 磷(在空气中会自燃)和其他引燃物飞落在约 0.6平方公里范围内,成为火种,又引燃了 多处火灾。
各处爆炸和火灾趋于严重
三、事故性质和责任
四、结论
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危险品仓库及 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造成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4 号仓内混存氧化剂与还原剂,发生接触, 发热燃烧,是“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的直接原因。
主要教训
①违反消防法规,丙类物品仓库当甲类物品仓库 使用。 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 ③ 拒绝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对隐患久 拖不改 ④消防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与扑救特大火灾不适 应
谢 谢 各 位 !
清水河危险化学品大爆炸
二、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及原因分析
1.事故模型描述 1993年8月5日,大约13时10分,清六平仓4号仓内 冒烟、起火,引燃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并于13时26分发 生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强大的 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 焰之前。这些危险品处于持续被加热状态1小时左右, 于14时27分,5、6、7号连体仓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 冲击波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爆炸后的带火飞散物 (如 黄磷、燃烧的三合板和其他可燃物)使火灾迅速蔓延扩 大,引燃了距爆炸中心250米处木材堆场的3000立方米 木质地板块、300米处6个四层楼干货仓、400~500米 处3个山头上的树木。大火燃烧约16个小时。于8月6日 凌晨5时许被基本扑灭。

深圳市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深圳市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深圳市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深圳市“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爆炸引起大火,l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

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这场大火。

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

爆炸地点位于深圳市东北角,占地约两千平方米的清水河仓库区清六平仓,其中6个仓(2~7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米的大坑,其余的1号仓和8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紧挨清六平仓的存有240吨双氧水的仓库和存有8个大罐、41个卧罐的液化气站及刚运到的28个车皮的液化气、1个加油站未发生爆炸。

;否则,对深圳市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8月5日下午13时10分,4号仓库的管理员发现仓内堆放的过硫酸按冒烟、起火,因消防设施无水,用灭火器灭火没有扑灭。

电话报警,“119”接不通。

于是,保安员赶紧截住一辆汽车前去笋岗报警。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处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即调笋岗消防中队的消防车前往灭火。

当消防车开出后不久(13时26分),4号仓内堆放的可燃物发生了第一次爆炸,彻底摧毁了2、3、4号连体仓,强大(的冲击波破坏了附近货仓,使多种化学危险品暴露于火焰之前。

2009年国内典型火灾案例

2009年国内典型火灾案例

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8·5”火灾爆炸事故1993年8月5日13时15分清水河仓库“8〃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4号仓因违章将过硫酸铵、硫化钠等化学危险品混储,引起化学反应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火灾蔓延导致连续爆炸,爆炸又使火灾迅速蔓延,共发生2次大爆炸和7次小爆炸,有18处起火燃烧。

为扑救这起火灾,广东省共调动9个市的各种消防车132辆,1100多名消防指战员投入灭火战斗,至8月6日16时左右将大火基本扑灭,8月8日22时完全扑灭残火。

这起火灾爆炸事故,死亡15人,受伤873人,其中重伤136人,烧毁、炸毁建筑物面积39000平方米和大量化学物品等,直接经济损失约2.5亿元。

主要教训一、违反消防法规,丙类物品仓库当甲类物品仓库使用。

1987年5月30日,中贸发储运公司持设计图纸,以丙类杂品干货仓库使用性质向深圳市消防支队报请建筑防火审核。

根据当时的规划,主要安排一些影响市容和有污染的项目,仓库初期主要存放丙类货物,有散装水泥库、煤场、木材场、其它丙类干货。

1989年该仓库部分库房改储危险品,1号仓租给中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双氧水厂。

19如年9月中贸发储运公司与深圳市爆炸危险品服务中心联合成立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联合公司,该库区12栋仓房,安贸公司将2—8仓用于储存化学危险物品,清水河仓库则成为深圳市最大的化学危险品储存中心,常存有硝酸铵、过硫酸铵、硫化钠、甲苯、二甲苯、硫磺、碳酸钡、甲甲脂、酒精、火柴等百多种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改变使用性质后,该仓库违反了消防规范要求:一是仓库位臵处于市区,危及城市安全。

该仓库周围有居民区,相距loo多米处有深圳四家公司的液化气库和油库,这种环境显然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二是该仓库改储甲、乙类物品后,库区建筑物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

近30年来发生在7-9月份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近30年来发生在7-9月份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附:近30年来发生在7-9月份涉及危化品的重特大安全事故1.山东青州潍坊弘润石化助剂总厂“7·2”油罐爆炸事故2000年7月2日,山东省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2个500立方米油罐爆炸起火,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动火作业时以关闭阀门代替插入盲板,动火点没有与生产系统有效隔绝,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漏入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管内气体爆炸,进而引发油罐内混合气体爆炸。

2.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许,四川省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

该公司原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等,但据现场勘察,实际生产的却是咪草烟(除草剂)和1,2,3-三氮唑(医药中间体)。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恒达科技公司在咪草烟生产过程中,误将氯酸钠当作生产原料丁酰胺投入二车间的甲苯脱水釜R301(容积为3立方米),氯酸钠、丁酰胺和甲苯混合物在加热条件下剧烈反应,形成化学爆炸,并引起二、三车间起火燃烧。

3.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特别重大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2010年7月16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

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受重伤。

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油轮卸油作业完毕停止卸油的情况下,服务商上海祥诚公司继续向卸油管线中加入大量脱硫化氢剂(主要成分为双氧水),造成脱硫化氢剂在加剂口附近输油管段内局部富集并发生放热反应,引起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原油泄漏,引发火灾。

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制度

我国开展的工作
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 1997 劳动部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系统试点项目”,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成都、青岛六城市进行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 2000年颁布了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作为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 2003年11月国家安监局印发了《关于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4年4月国家安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目前在辽宁、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西、甘肃七省和重庆市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
其他国家开展的工作
在国际劳工大会(ILO)支持下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尼和巴基斯坦等都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1993年9月澳大利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颁布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各州将用该标准作为控制重大工业危险源的立法依据。
国际劳工组织开展的工作
1988年ILO出版了《重大危险源控制手册》; 1991年ILO出版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实施细则》; 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及建议书。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告知 安全警示 检测检验 隐患整改 生产经安全教育

易燃液体燃爆实验分析及安全措施

易燃液体燃爆实验分析及安全措施

易燃液体燃爆实验分析及安全措施都松江;郭俊【摘要】本文通过一种特制的易燃液体燃爆实验分析装置,来直观的分析易燃液体燃烧爆炸的本质,进而提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燃爆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措施和救助办法.【期刊名称】《安全》【年(卷),期】2012(033)010【总页数】3页(P15-17)【关键词】易燃液体;燃爆实验;燃爆实验仪;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措施【作者】都松江;郭俊【作者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安监办;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安监办【正文语种】中文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我国工矿商贸业的发展尤其迅猛,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

然而,在各类工矿商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也在不断挑战中国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

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监管的是危险化学品引起的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具有快速成灾性、突发性、隐蔽性、连锁性、复杂多元性等特点,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成为当今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一种特制的易燃液体燃爆实验分析装置,来直观深入的分析易燃液体燃烧爆炸的原理和构成要素,进而提出预防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预防措施和救助办法。

案例一:深圳市安贸公司“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

爆炸引起大火,lh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

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873人受伤,其中重伤136人;烧毁、炸毁建筑面积39000m2和大量化学物品,直接经济损失约2.5亿元。

据国外媒体报道,这次爆炸是“二战”以后,世界上第二次大规模的化学危险物品爆炸。

案例二:深圳市坪地洋华厂“2.11”特大火灾事故2007年2月11日下午14时15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的洋华高新科技厂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78万,过火面积2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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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9】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 事故直接原因: 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混存、接触,发 生激烈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累,导致 起火燃烧,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品种杂、数量特别 大是事故损失巨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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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事故经过与直接原因
【案例8-9】深圳“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 • 事故经过: 1993年8月5日,深圳市某企业危险化 学品仓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死亡15人, 伤2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 该仓库原为干杂仓库,违章改为危险化学 品仓库。仓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 大量氧化剂高锰酸钾、过硫酸铵、硝酸铵、 硝酸钾等与强还原剂硫化碱、可燃物樟脑 精等混存在一个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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