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心理学概论
心理学与法律
心理学与法律心理学和法律是两个独立而又密切相关的领域,它们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心理学研究人类心理过程和行为,而法律则规范和管理人们的行为。
两者的结合旨在为人们提供公正和有效的法律制度,并保护个体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与法律的关系,并分析其在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心理学在法律中的角色1. 司法心理学司法心理学是心理学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它研究心理学与司法系统的关系,旨在为法庭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司法心理学家通过观察、评估和分析被告人的心理状态、能力和行为,为法官和陪审团提供专业意见。
此外,司法心理学还可以帮助解决证人可信度、虚假回忆和心理伤害等问题,确保案件的公正和真实性。
2. 法律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研究人们在法律环境中的心理过程和行为反应。
这一领域的研究可以帮助理解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法律决策的心理机制和证人陈述的可信度等问题。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促进法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二、心理学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1. 证人心理学心理学在证人心理学中的应用主要包括调查犯罪现场、评估证人可信度和解读证人陈述等。
通过分析证人的言行举止和心理状态,可以辅助判断证人是否作假、受到了干扰或存在误解,从而保证案件的公正。
2. 法庭心理学法庭心理学研究法庭中的心理过程和决策,旨在改善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心理学家的专业意见可以帮助法官和陪审团理解证据、评估风险和决策判罚,从而确保裁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心理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和动机,通过对罪犯个体特征、社会背景和心理因素等的研究,可以帮助预测潜在的犯罪倾向和风险,并制定相关的犯罪预防和干预措施。
2. 刑罚执行和康复心理学刑罚执行和康复心理学旨在促进罪犯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对罪犯的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可以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变行为和恢复自信,减少再犯风险。
结语心理学与法律的结合使我们的法律制度更具科学性、公正性和人性化。
法律心理学概述
法律心理学概述引言法律心理学是一门研究心理学原理和概念在法律领域应用的学科。
它探讨了人们在法律方面的决策、判断和行为,并对这些行为进行评估和理解。
本文将为读者介绍法律心理学的定义、历史背景、主要研究领域以及它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定义法律心理学是法学和心理学两门学科的交叉领域。
它研究了心理学在法律体系中的应用,包括了心理学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影响。
它的目标是增进对法律决策和司法过程的理解,并提供更加准确和公正的法律判决。
历史背景法律心理学在过去几十年里得到了快速发展。
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最初是由一些心理学家和律师共同合作的结果。
起初,法律心理学主要关注证人和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以及司法认知和判决过程。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包括了更广泛的法律主题,如刑事心理学、家庭法律和行为法律学。
主要研究领域1. 证人心理学证人心理学是法律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它研究了证人的记忆、辨认和陈述等方面的心理过程。
法庭上的证人证词对于判决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了解证人心理对于保证正义非常重要。
2. 刑事心理学刑事心理学关注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
它研究了犯罪者的心理特征、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行为的预测和预防等方面。
刑事心理学的研究结果可以帮助司法系统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犯罪现象。
3. 家庭法律家庭法律是法律心理学中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家庭法律涉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家庭关系的法律问题。
心理学在家庭法律中的应用有助于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并为法院提供更合理和公正的判决。
4. 行为法律学行为法律学研究了人类行为与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探讨了人们在法律规范下的行为动机和行为决策,并提供了法律机构改革的建议。
行为法律学对于优化法律制度并提高公正性和效率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心理学的应用法律心理学在法律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领域:1. 司法评估司法评估是指心理学家或专家在法庭上对个体进行心理鉴定和评估。
法律心理学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
法律心理学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法律心理学是法律与心理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它探讨了法律和心理学在各自领域中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
在法律心理学中,研究者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系统和法律问题,同时也考察法律对个体和社会心理状态的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心理学的定义、研究领域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对法律心理学进行探讨。
1. 法律心理学的定义法律心理学是将法律与心理学相结合,研究法律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
它关注的是法律实践中涉及的心理过程、行为以及相应的心理学理论和方法。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决策、证人心理、罪犯心理、被害人心理等。
通过揭示个体心理活动与法律的互动,法律心理学旨在提高法律制度的效力,改善司法实践。
2.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领域2.1 法律决策心理学法官、陪审团以及律师等法律决策者的判断和决策过程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认知偏差、心理压力、社会影响等。
法律决策心理学的研究通过分析决策者的心理过程,揭示决策结果的形成机制,从而优化司法实践,降低决策的主观性和误判。
2.2 证人心理学证人作为案件中的重要参与者,其陈述和回忆对案件的结局具有重要影响。
证人心理学研究证人的记忆、注意力、识别等心理过程,以及警察、律师等对证人的审讯和讯问方式,帮助确定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减少错误判决。
2.3 罪犯心理学罪犯心理学研究罪犯的心理特点、行为动机和犯罪心理等问题。
通过对罪犯心理的深入了解,可以为预防犯罪和改善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罪犯心理学研究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有助于改善刑罚执行和康复机制。
2.4 被害人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研究被害人在犯罪事件中的心理反应、心理创伤以及其对司法程序的感知和满意度。
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态和需求,在司法案件中能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
3. 法律心理学的实际应用法律心理学研究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3.1 证人心理学在审讯过程中的应用,能够提供更合适的审讯方式,减少虐待和压力对证人证词可靠性的影响。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刑事侦查学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刑事侦查学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思想源远流长,从殷商时期的听五声,察狱讼到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人性善恶的争鸣,无不反映出我国古代哲学思想家很早就开始对犯罪与司法心理学进行缜密性思考与规律性探索。
到了近代,犯罪现象受到西方法学家和医学家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当德国精神病学家埃宾在1872 年出版了《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研究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专着开始,包括龙勃罗梭、冯特、汉斯?格罗斯以及菲利等众多人开始对犯罪人乃至潜在犯罪人心理的研究出现了飞跃,进一步推动了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发展,在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入扩张的过程以后,欧美及日本的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也得到迅速发展,对犯罪人的心理、精神、身体以及犯罪人生活的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研究都很活跃。
我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转变,特别是文化科学的复苏,公安工作也得到完善与建设,这也就使得我国的犯罪与司法心理学迎来了新的春天。
归结起来,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主要是综合运用哲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统计学、遗传学、生理学、解剖学、精神学、生物化学以及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包括违法与犯罪人心理、受害人心理、知心理、见证人心理和司法执法人员心理等内容的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思维科学的跨界交叉综合性学科,其既是理论科学,又是实践科学。
同时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由于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实践服务,因此它对此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积极的实践价值。
1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理论意义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研究为扩大犯罪信息来源提供了科学依据与方法技术,为社会、学校与家庭的犯罪预防提供了必要理论与技术支撑,它对整个犯罪科学的研究和发展以及心理科学的应用与完善做出了极大贡献。
1.1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有助于犯罪科学的研究和发展自人类社会出现犯罪现象以来,人们就一直在犯罪这个问题上进行着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但直到犯罪科学出现一百多年以后的今天,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诸如人们为什么会犯罪,其犯罪动机与原因是什么,影响犯罪发生的因素有哪些,犯罪人在具体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究竟如何,实施犯罪后其内心又有何种感受,我们应该如何有效的发现与抓捕犯罪人,又该怎样预防与矫正犯罪心理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这些问题无疑都是犯罪学科所要分析与解决的问题。
经典---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复习材料第一章导论一、犯罪心理学的概念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1、犯罪人(主要研究对象);2、一般违法人;3、虞犯;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1、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2、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又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3、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4、是一门或然性学科四、近代犯罪心理学的诞生奥地利犯罪学家格罗斯(Hans Gross, 1847-1915)于1897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学》一书,是真正意义的犯罪心理学。
此书的出版,被视为是现代犯罪心理学诞生的标志。
第二章犯罪心理结构第一节犯罪心理结构概述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概念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第二节犯罪心理结构的要素一、犯罪心理动力结构的组成要素1、反社会意识(是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精神支柱)2、强烈、畸变的需要3、犯罪动机(最活跃的、直接动力)4、不良兴趣二、调节结构的组成要素1、不成熟或歪曲的自我意识2、扭曲的道德意识3、错误的法律意识三、特征结构的组成要素1、特定的气质——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稳定的动力特征2、消极的性格特征——是个性社会化缺陷的突出表现①对社会现实的态度特征(物欲型)②性格的情绪特征(暴力型等)③性格的意志特征(共有)④性格的理智特征3、与犯罪活动相适应的能力4、不良的行为习惯——是某种能力的特殊形态的熟练,又是一种生活定势四、犯罪人的心理状态——介于心理过程与个性心理之间(必备的心理条件)1、消极、不良的心境2、实施犯罪时异常的心理状态五、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潜意识1、动力结构中的潜意识:需要、兴趣2、特征结构中的潜意识:3、心理状态中的潜意识第三节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及形态变化一、犯罪心理结构的模式(一)一般模式(常见、典型)泛指隐藏在大多数犯罪者头脑中与常见犯罪行为后面的内在心理驱动力的构成状况。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心理学教学
大学法律学教案中的法律心理学教学大学法律学作为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学科之一,法律心理学教学作为其必修课程之一,为学生提供了深入了解人们在法律活动中的心理反应和行为表现的机会。
本文将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探讨大学法律学教案中法律心理学教学的重要性和应用。
一、教学内容法律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在法律活动中心理过程和心理行为的学科,其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心理学概论:介绍法律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研究方法,让学生对法律心理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 法官心理学:探讨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决策偏差和心理应对策略,帮助学生了解法官的心理活动对审判结果的影响。
3. 证人心理学:研究证人在法庭作证过程中的心理反应、信息加工和虚假回忆等现象,让学生理解证人心理对案件处理的重要性。
4. 被害人心理学:介绍被害人在犯罪事件中的心理变化、心理创伤和心理康复,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5. 犯罪心理学: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特点、犯罪动机和预防策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犯罪心理和犯罪防范。
二、教学方法为了有效地进行法律心理学教学,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参与。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讲述教师对法律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让学生掌握基础概念和理论框架。
2. 讨论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通过开放性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提高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案例研究法:选取典型案例,让学生深入了解案例中的心理过程和司法实践,加深对法律心理学理论的理解和应用。
4. 观察实习法:组织学生进行法庭观摩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中的心理变化和挑战。
5. 小组讨论法:按照兴趣和专长,组织学生进行小组研究和讨论,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三、教学效果法律心理学教学对大学法律学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法律心理学的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法律操守,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
犯罪心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犯罪心理学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犯罪心理:犯罪心理是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2.初犯:是相对累犯而言的犯罪人类型,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
3.投射作用:是个人将自己具有的不良性格、观念、欲望、态度等转移到别人身上,认为别人同样具有这些特征的一种防御机制。
4.意志过程:下定决心,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便是意志过程5.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是从吸收客观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到形成主体犯罪心理的过程和规律6.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由犯罪心理的整合到发动犯罪行为的过程和规律7.防御机制:是个体为了消除由心理冲突或挫折所引起的焦虑,维护和恢复心理平衡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方法8.天生犯罪论:龙勃罗梭以惯犯和重大犯罪者为研究对象,并通过解剖罪犯的头盖骨及身体各部位的研究,发现罪犯与正常人在生理构成上有很大不同,罪犯在生理上表现出一种返祖现象,以此提出了天生犯罪论。
9.虞犯:有犯罪征兆者(虞犯),即最有可能犯罪的人10.情感过程: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总是伴随着喜、怒、哀、乐、惧、欲等情绪或情感体验,并根据自己或社会的需要采取亲近还是疏远的态度的过程11.挫折攻击论:当人的一个动机、行为遭到挫折后,就会产生攻击和侵犯性反应,从而引起犯罪。
12.心理状态:是指人在一定时间内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
13.事实的犯罪行为:是指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和是精神病患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14.犯罪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15.心理过程:心理现象的动态表现形式16.个性心理:心理现象的静态表现形式17、自卑感论:人具有保护自己、追求优越的本能,的权利欲,当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形成自卑感。
18、偶犯:指那些存在不良心理因素,在某种情境出现时发生犯罪行为的个体二、选择题(一)1、作为理论科学的犯罪心理学的创始者是德国的著名精神病学家和法学家( B ),他出版了第一本《犯罪心理学纲要》,被后人称为犯罪心理学的“始祖”。
犯罪心理学第一讲犯罪心理学概论
犯罪心理学第一讲犯罪心理学概论《犯罪心理学》教案第一讲犯罪心理学概述一、犯罪心理学定义---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社会科学。
学好犯罪心理学,应当着重把握以下问题(一)、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1、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心理因素总称,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是犯罪行为产生的内在起因。
2、犯罪行为---指行为人在一定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和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作为和不作为等3、两者的联系①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②了解犯罪行为是了解犯罪心理的前提和先导③犯罪行为性质由犯罪心理状况所决定4、两者的区别①内在性和外显性②相对犯立性与依存性③形成状态的时间有先后性④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关系的复杂性(二)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三)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一)研究犯罪人及其密切关系的相关人员犯罪人、一般违法人员、虞犯、两劳人员、揭露和惩治犯罪的人员、监管矫正罪犯的人员;(二)犯罪心理主要研究课题1、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2、犯罪的心理机制3、犯罪心理结构4、犯罪心理发展和变化的规律5、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特征6、犯罪心理的预测、预防和矫正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偏重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二)是一门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交叉的学科(三)是理论科学与实践科学(四)、是一门或然性科学四、犯罪心理学的任务和作用(一)任务—就是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应用心理科学理论,研究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为预防、揭露和惩治犯罪提供心理学对策依据,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服务。
《犯罪心理学》讲义
《犯罪心理学》讲义一、绪论1、何谓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是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
▲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来研究犯罪人的心理活动规律。
心理学是研究心理形式的科学,犯罪人的心理在形式上与守法公民相差无几。
(如对外界信息加工的方式、人格的形成过程等。
)▲犯罪心理学中研究的犯罪人,是刑事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人。
但是在具体的研究中,也可超越这个界限。
例如,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等等。
尽管这些人由于年龄太小或严重的精神错乱不负刑事责任,因而被排除在刑事法律意义上的犯罪人之外,但犯罪心理学不能坐视不理,这些极端的情况也许是发现犯罪心理发展变化规律的有用材料。
▲犯罪心理、犯罪人格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犯罪人应以犯罪为中轴点向前后延伸,以便更好地通过研究揭示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
▲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关系。
犯罪心理是指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如犯罪动机、犯罪人格、犯罪思维模式、反社会的价值观念系统等等。
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有犯罪心理却未发生犯罪行为的人比有犯罪行为的人多出数百倍。
有犯罪心理未必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否还涉及很多其他因素,如犯罪时机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行为是在犯罪人犯罪心理的支配下进行的,但也有例外,如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2、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一)研究对象所涉及的行为人的范围①犯罪人。
它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这是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②一般违法人。
是指触犯刑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为是犯罪者,或实施了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并为治安部门所处理者。
犯罪心理学之所以把一般违法人作为研究对象,是由于以下原因:一是虽然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有比较明确的界限,但从心理机制上看,两者往往难以区分。
如盗窃的累计金额在一定数额上者才可定为盗窃罪,不足此数额者则属一般违法行为。
心理学在法律与司法心理学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法律与司法心理学中的应用概述:心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和心理过程的科学,而法律与司法心理学是将心理学应用于法律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
心理学在法律与司法心理学领域中的应用包括了法庭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以及咨询与治疗等方面。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法律与司法心理学中的应用,并重点讨论其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一、法庭心理学法庭心理学是指将心理学原理和方法引入到法庭系统中的研究领域。
在审判过程中,心理学可以提供有关证人出庭和作证、陪审团选择和意见形成、法官决策等方面的科学依据。
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尤为重要:1. 证人心理学心理学为法庭提供了解读证人证词的工具。
通过研究证人记忆和回忆的特点,法庭心理学家可以评估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遗忘和失真现象。
这对于判定证人可信度以及案件的真相具有重要意义。
2. 陪审团心理学陪审团是民主司法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他们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讨论作出判决。
心理学在陪审团心理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研究表明,陪审团成员的个人经验、偏见以及群体动力会影响他们的决策过程。
通过研究它们的决策方式和动机,法庭心理学家可以帮助改善陪审团系统的公正性和效率。
3. 法官决策心理学法官在判决案件时需要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权衡证据和证人证词等元素。
心理学可以帮助解析法官的决策过程,以及识别可能的认知偏差和个体差异。
这样,在对案件做出公正和合理判断时,法官可以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增加判决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是对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过程进行研究的学科。
它帮助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
犯罪心理学在刑事司法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罪犯心理评估犯罪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对罪犯的心理评估,揭示他们的心理状况和潜在的危险性。
这对于刑事司法决策(例如是否判处死刑、解释其犯罪动机等)具有重要意义,并为罪犯的教育和康复提供指导。
2. 行为预测和风险管理通过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的发展和演变。
从心理学角度讲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是司法实践中的一种常见现象,通过对法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司法工作的特点。
本文将从心理学角度出发,对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进行剖析,探讨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以期提高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为预防犯罪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被害人李某报警称,其家中被盗,损失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张某交代,其因生活所迫,临时起意盗窃李某家财物。
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过,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
三、心理学分析1.动机分析张某犯罪的主要动机是生活所迫。
在心理学上,动机是推动个体行为发生的内部动力。
张某因生活困难,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从而产生了盗窃的动机。
这种动机源于个体内部的紧张状态,当个体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缓解这种紧张状态时,就可能采取非法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2.认知分析张某的认知过程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张某对法律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且不易被发现。
其次,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缺乏正确评估,认为盗窃所得的财物可以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这种认知偏差导致张某在面临诱惑时,难以抵制犯罪的冲动。
3.情绪分析张某在犯罪过程中,情绪波动较大。
一方面,张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内心充满紧张和恐惧,担心被发现。
另一方面,在盗窃成功后,张某内心充满喜悦和满足。
这种情绪波动反映了张某心理上的不稳定,使其在面临诱惑时,更容易陷入犯罪行为。
4.人格分析张某的人格特点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了一定影响。
首先,张某具有冲动性人格,容易受到外界刺激的影响,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
其次,张某具有自私自利的人格特点,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忽视了他人的权益。
这种人格特点使其在面临困境时,更容易选择犯罪。
四、启示与建议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公民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从而自觉抵制犯罪。
《心理学概论》重点知识点总结
《心理学概论》重点知识点总结心理学概论重点知识点总结
1. 心理学的定义
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和动物的思维、感觉、行为、情感等心理过
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2. 神经元的结构
神经元由细胞体、树突、轴突等部分组成。
树突负责接受信息,轴突负责传递信息。
3. 神经递质
神经递质是神经元之间传递信息的一种化学物质,常见的神经
递质有乙酰胆碱、多巴胺、肾上腺素等。
4. 睡眠与梦
睡眠是生理状态,通过脑电图可以判断一个人是否在睡眠状态;梦是在睡眠状态下自发产生的心理现象,通常包括图像、声音、情
感等。
5. 经典条件反射
在经典条件反射中,一个条件刺激会触发一种自然反应,后来会出现一种无条件刺激,最终条件刺激就能激发反应。
6. 操作性条件反射
在操作性条件反射中,一个行为会产生结果,如果结果是积极的,那么这个行为就会被强化;如果结果是消极的,那么这个行为就会被弱化。
7. 认知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研究人类的思维、记忆、知觉、语言等认知过程,重要的理论有信息处理理论、认知发展理论等。
8. 情绪与情感
情绪是在刺激下产生的短暂心理反应,包括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变化;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自身经历等的主观评价和反应,比如喜怒哀乐、爱恨等。
9. 人格心理学
人格心理学研究个体差异的心理学领域,研究个体的特质、惯、态度等因素对行为的影响,重要的理论有五大人格特质理论等。
10. 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研究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影响,重要的理论有集体
行为、亲社会行为、社会认知理论等。
以上是心理学概论的一些重点知识点总结,可以帮助大家理解、掌握相关知识,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法制心理学相关知识总结(9)
低能环境二元论(dualistic theory of feeble-mindedness and environment):西方犯罪学界关于犯罪原因的一种理论。
代表人物为美国心理学家和犯罪学家戈达德。
以低能与环境两个因素解释犯罪原因。
他在所著《低能的遗传》、《卡利卡克家族》和《智力低下及其原因与后果》中提出,产生犯罪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遗传造成的低能;二是后天环境的影响。
低能是遗传的,是决定人的行为的主要因素;低能者是否犯罪还取决于其性格与所处的环境;犯罪者是天生的低能者。
对此理论的看法不一,也有犯罪学家进行类似调查,但未表明智力低下与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联系。
社会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y):亦称“社会键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赫希(Travis Hirschi,1935—)在其著作《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969年)中提出的解释人为什么不犯罪的犯罪理论。
他接受了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观点,认为人性本来就是恶的,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罪,犯罪是缺乏社会控制的产物。
他认为人是不道德的动物,人人都有犯罪的倾向,因此不应解释人为什么犯罪而应解释人为什么不犯罪。
他认为人之所以不犯罪是由于外在环境教养、陶冶和控制的结果。
个人和社会建立起强度大小不同的社会键,它们可以防止个人去犯罪。
该理论认为,任何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可以阻止个人进行违法、社会行为准则的越轨与犯罪行为,当这种联系薄弱时,个人就会无约束地随意进行犯罪行为。
社会键有四种成分:(1)依恋,即个人对父母、学校和同辈群体的感情依恋。
一个人对父母、学校和同辈群体的感情依恋越强烈,就越不可能走向犯罪。
(2)奉献,即一个人对传统的生活目标的追求。
如果一个人渴望获得社会承认的、传统的成功,他们就不会冒着损害自己前途的危险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即参加传统的活动如学术活动、运动、正常的休息等。
如果一个人用全部精力去从事传统的活动,就不可能去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引言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是一个涉及犯罪行为和司法系统中心理学的领域。
研究该领域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了解罪犯的动机和心理状态,并制定更有效的惩治措施。
二、犯罪行为和心理学
1. 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分类
2. 犯罪行为与个体心理状态的关系
3. 犯罪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三、司法系统中的心理学应用
1. 司法评估
2. 证人证言可信度评估
3. 司法程序中的公正性
四、预防和惩治措施
1. 社会预防措施
2. 惩治措施:监禁、缓刑等
五、案例分析:美国佛州公园枪击案
1. 事件概述及背景
2. 犯罪嫌疑人精神状态分析
3. 司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六、结论
通过对犯罪与司法心理学领域进行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个体心理状态与社会环境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并在司法程序中应用心理学知识,制定更科学更有效的惩治措施,实现社会公正。
法律心理学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心理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本文以张某故意伤害案为例,分析了法律心理学在案件侦查、审判和执行阶段的应用,探讨了法律心理学在解决故意伤害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以期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律心理学;故意伤害案;侦查;审判;执行一、引言故意伤害案件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涉及当事人心理、行为、动机等多个方面。
法律心理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研究领域,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对于解决故意伤害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张某故意伤害案为例,分析法律心理学在案件侦查、审判和执行阶段的应用,以期提高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律心理学应用水平。
二、案件背景张某,男,30岁,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5月,张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致李某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心理学在案件侦查阶段的应用1.犯罪心理画像侦查人员运用法律心理学知识,对张某的犯罪心理进行画像,分析其犯罪动机、作案手段、心理状态等。
通过分析,侦查人员发现张某在作案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情绪失控、冲动行为,以及邻里纠纷的心理根源。
2.犯罪心理测试侦查人员对张某进行犯罪心理测试,了解其心理特点、认知能力、情绪稳定性等。
测试结果显示,张某在作案过程中存在情绪波动大、冲动、易激怒等心理特点。
3.侦查策略调整根据法律心理学分析,侦查人员调整侦查策略,重点关注张某的情绪波动、人际关系、生活背景等方面,以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四、法律心理学在案件审判阶段的应用1.心理鉴定法院委托专业心理鉴定机构对张某进行心理鉴定,了解其心理状况、刑事责任能力等。
鉴定结果显示,张某在作案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精神障碍,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证据审查审判人员运用法律心理学知识,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分析张某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犯罪情节等。
通过审查,审判人员发现张某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性,且犯罪情节恶劣。
法律心理学概述
警察心理学
包括警察的选拔,警察的培训,警察的 心理援助等内容。
如赵燕女士被打事件的思考
法律心理学的历史
法律心理学的思想源远流长 ,它最初是 以研究人的违法犯罪心理为起点的。
古希腊时期,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在著 述中涉及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等与法律心 理学有关的思想。
古代对犯罪成因的探索
如苏格拉底认为:“凡面黑者, 大都有为恶的倾向”
荀子: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 故争夺生而辞让忘焉;生而有疾恶焉, 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 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 礼义之理亡焉。
古代犯罪成因研究的特点
把犯罪的原因都归结为人的遗传特征上, 而忽略了更为重要的社会因素对人行为 的影响
在案件审理方面
古代阿拉伯贝鲁因人的热铁测慌法 早期英国的面包奶酪测慌法 我国古代的谷子测慌法
证人证言的心理研究也有了较快的发展。 库里舍尔的《供词和心理学与司法审 判》、波尔杜加洛夫的《论供词》等著 作,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哈钦斯和 斯莱辛杰于1929年出版了最早的《法律 心理学》专著。
我国法律心理学发展情况
中国在80年代以前对法律心理学研究不 多。近年来有关研究大多数偏重在犯罪 心理方面,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
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中存在善与 恶两个方面,如果善>恶,不会犯罪。
我国同样有面相识人之说
如古代我国西南地区流行的面骨学说 三国中诸葛亮对魏延的预测
我国古代思想家的思考
孟子:富岁,子弟多懒;凶岁,子弟多暴。
管子:粮仓空虚,而攘夺窃盗残贼进取 之人起矣。故曰观明产之所有余不足, 而存亡之国可知也。
侦察心学研究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所应 依循的心理规律。
如犯罪的影子,心理特征描述
法律心理学
法律心理学法律心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心理学领域的交叉学科,它涵盖了法律领域中与心理过程相关的各种问题和现象。
法律心理学通过对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和法律操作等方面的研究,帮助理解和解释法律制度和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和行为。
本文将就法律心理学的定义、研究领域和重要性展开论述。
首先,法律心理学可以定义为研究法律和心理学之间关系的学科。
它关注的是在法律实践中心理过程和心理因素对法律决策和司法过程的影响。
通过采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法律心理学试图探索在法律领域中的决策、证据评估、司法程序、刑事心理学等方面的心理机制。
法律心理学的研究领域广泛,包括心理学在法庭上的应用、法律决策过程中的认知和心理因素、证人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刑事心理学等。
在法庭上,法官、陪审团和律师的心理因素对案件的判决和诉讼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
例如,研究表明,陪审团在评估证据时会受到先前的知识和偏见的影响,这可能导致审判结果的偏倚。
法律心理学试图识别并解释这些偏倚的心理机制,以提高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效力。
法律决策的认知和心理因素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研究发现,人们在法律决策中往往受到情感、道德价值观和认知偏差的影响。
心理学的概念,如判断和决策理论,可以用于研究法官和律师的决策过程,并帮助理解和预测他们的决策倾向。
证人心理学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个重要领域。
研究证人的记忆、辨认和陈述行为,可以帮助理解证人作证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了解证人心理和证人影响的行为可以帮助调查人员和律师评估证词的可信性,并辅助判断嫌疑人的罪责。
刑事心理学是法律心理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它关注的是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和犯罪分析。
通过研究罪犯的个性、心理特点和犯罪动机,可以帮助理解犯罪行为的原因和预测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刑事心理学对于犯罪侦查和刑事司法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不仅如此,法律心理学还可以帮助揭示和改善司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它可以通过对司法程序中的心理现象和心理偏差的研究,提出改进司法模式和程序的建议。
我国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论文
我国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论文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领域的两大研究范式。
但长期以来,科学主义的浪潮始终要求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要求完全抛弃定性研究的方法,只采用定量研究方法从而成为完全的自然科学。
随后,就有不少学者所谓绝对“科学”的定量的方法去研究犯罪心理。
结果可想而知,研究结果要么得出以往定性研究早已确定的研究结论,要么直接有悖常理,毫无价值。
早有学者提出,心理学作为一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紧密结合的边缘学科,既不能绝对采取定性的研究方法,也不能完全地使用定量的方法,走出一条互相整合的路径,才真正有利于心理科学的健康发展。
因此,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科目下极为独特的一门分支学科,其在研究方法上对定量和定性研究的取舍,则是所有研究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学者无法避免的问题。
一、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亦称量化,其特点为:是赋予被研究的对象一定的量,通过数理统计与数据分析,使其能够精细地反映事物在量上的特征,有利于进行其与相关事物的比较性研究,从而达到研究对象的性质、水平及其功能精确化反映的目的。
定量研究的存在对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众多的实证研究,研究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犯罪心理结构”概念、发现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不同性别、年龄段犯罪人心理特征、证人证言等诸多阶段性研究成果,取得了可视的成效,进一步推进了犯罪与司法心理学朝着可比较、可重复、可实证的科学心理学方向的发展。
然而,心理学特别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有着较大的差异。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困难在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研究对象的双重性、影响因素的多元性、难以观察和测知的非精确性、研究过程的互动性等问题,而正因为这些区别,就导致定量的研究方法不能绝对的适用于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的研究中去。
自然科学的定量研究强调可重复性,即多次同样的实验步骤一定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
但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当中,恰如莱布尼茨这句名言“世界上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犯罪心理学的定量研究使用相同的方法,对不同的研究对象,在不同的环境下都会得出不一致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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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心理学第一编司法心理学概论第一章导论一、填空1、司法心理学是一门介于(法学)和偏重于(心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司法心理学属于(社会科学)。
司法心理学又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
因而,司法心理学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而又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学科。
2、司法心理学涉及内容十分广泛,主要集中在(证人证言心理学)和(审判心理学)两大方面。
3、19世纪下半叶现代心理学诞生后,真正意义上的证人证言心理学也开始逐步形成,至20世纪中期渐趋成熟。
德国司法官布拉维尔,法国比奈认为证人证言(不可信)。
德国心理学家闵斯特伯格、温德伊奇,奥地利刑事法学家格罗斯,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心理学教授特兰凯尔认为证人证言(是可信)的。
4、战国时代的(《周礼》)一书中,有许多关于审判心理的论述。
例如著名的“五听”:“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周礼·秋官·小司寇》。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司法心理学?2、什么是司法活动?3、什么是司法活动的效能?4、什么是犯罪预测?5、什么是犯罪预防?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简述题1、简述司法活动有那些的执法特点?2、司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3、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4、司法心理学的任务是什么?第二章法律社会化与法制宣传心理一、填空1、限制人们行为的主要规范有四种:(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纪律规范)、(行政规范)。
2、社会教化的基本包括四个内容:(教授基本生活技能)、(教导行为规范)、(培养社会角色)、(指点生活目标)。
3、个体内化的主要环节是:(观察学习和模仿)、(对获取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认知加工)、(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认同某一个体或群体)、(自我奖赏)。
4、法律社会化的具体目标是形成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分为两部分:(法律的思想体系)、(法律心理)。
5、法律社会化源于(法学)和(社会学)的结合。
19世纪末产生了把两者集合起来的社会法学派。
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是奥地利的(埃利希),他于1913年出版了(《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这是法学史上第一部“法律社会学”名称的专著。
6、社会控制种类大致有:(组织控制)、(规范控制)、(舆论控制)三大类。
从左右个人行为方面看可分为(自我控制)和(外力控制)两种形式。
7、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仅就故意犯罪而言,可划分为以下四种模式:(渐变的犯罪模式)、(突变的犯罪模式)、(机会性犯罪模式)、(无意识犯罪动机模式)。
8、最早提出犯罪公式的是(德国)学者(梅兹格)。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法律社会化?2、什么是法律思想体系?3、什么是法律心理?4、什么样是健全人格?5、什么是守法心理结构?6、什么是守法行为?7、什么是社会控制?8、什么是犯罪心理结构?三、简述题1、简述健全人格与法律心理学的关系。
2、简述弗洛伊德的健全人格理论。
3、简述培因和李波的心理机能健全人格理论。
4、简述凯利的健全人格认知理论。
5、简述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的健全人格理论6、简述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健全人格理论。
7、简述俄罗斯心理学家彼得罗夫斯基提出的“动机圈”理论。
8、简述精神医学的健全人格理沦。
9、简述守法心理与守法行为的关系。
10、简述健全人格的“三良”。
11、简述守法心理结构的特征是什么?12、简述法律社会化缺陷的主要表现。
13、简述美国学者亚伯拉罕姆森(D.Abrahamsen)提出的犯罪公式。
四、论述题1、庞德的法律社会化的观点。
2、论述健全人格的大体轮廓。
3、论述守法心理结构的主要成分是什么?4、论述美国当代犯罪学家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
第三章司法人员的选拔培训与评价练习思考题一、填空1、心理学家介入警察特征评估可以追溯到刘易斯·特曼(Lgwis Terman),最早是注重(智力测验),20世纪40年代,强调的重点转移到(人格特征)。
2、心理选拔的方法主要有(心理测验)、(面试)、(笔试)二、名词解释1、心理测验:2、面试:3、笔试:第二编犯罪理论第一章社会学习理论一、填空1、有人认为社会学习理论可以解释人的攻击性行为的(获得)、(激起)、(保持)和(调节)等方面。
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性行为的论述,实际上包含对犯罪行为的解释。
2、班杜拉认为攻击性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社会学习)的结果。
3、班杜拉认为讨厌刺激主要有以下几种(人身攻击)、(言语威胁和侮辱)、(生存条件不利的变化)、(具有行动目标的行为受阻碍)。
4、攻击性行为是由(讨厌的激发者)、(诱因激发者)、(示范激发者)、(强迫激发者)、(神秘激发者)引起。
二、名词解释1、“讨厌的激发者”2、“诱因激发者”3、示范激发者:4、强迫激发者:三、简述题1、简述社会学习理论对攻击性行为获得的解释?2、攻击性行为是怎样保持的?第二章精神分析理论一、论述题1、运用人格结构理论解释犯罪2、运用人格发展理论解释犯罪第三章挫折一侵犯理论一、填空题:1、挫折——侵犯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于1939年提出,主要用于说明人为什么会表现出侵犯他人的越轨行为,后来的学者对它作了一些修正,使挫折一侵犯理论逐渐成为解释犯罪原因的重要理论流派之一。
2、1939年,美国心理学家(多拉德)和N·E·(米勒)等人合作出版了(《挫折与侵犯》)一书,在书中他们首次提出“挫折一侵犯理论”。
3、伯克威茨在1965年发表的《侵犯性驱力的概念:某些附加的考虑》中,把侵犯分为(手段性侵犯)和(目的性侵犯)两种。
二、解释名词1、什么是侵犯?2、什么是手段性侵犯?3、什么是目的性侵犯?三、简述题1、简述米勒的一对多理论。
2、简述伯克威茨的多对一理论。
3、简述挫折引发侵犯的机制。
4、简述沃森的影响犯罪行为因素的模式。
四、论述题论述挫折——侵犯理论对犯罪的解释1、诱发犯罪的内在因素2、诱发犯罪的外在情境第四章脑功能障碍与犯罪一、填空题1、“犯罪学之父”意大利学者龙勃罗梭(G.Lombroso,1911)提出“天生犯罪人论”;美国心理学家和医生谢尔登提出了“体型说”;到了20世纪60年代,又有人提出了“染色体说”(W。
H。
Price,et al,1967)。
美国依阿华大学神经生理学家(达马索)(Antonio Damasio)的研究小组则在自己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神经病理学”)的观点(R。
Highfield,1999)。
二、名词解释1、癫痫性精神障碍?2、控制不良综合症(dyscontrol syndrome):3、多动症:4、酒依赖5、药物依赖三、简述题1、简述达马索的“道德罗盘”说。
第五章变态心理与犯罪一、名词解释1、变态心理2、反社会行为。
3、痴呆(dementia)二、简述题1、简述变态心理的判断标准2、简述神经症的表现。
3、简述躁狂抑郁症的特征4、简述精神分裂症的特征。
三、论述题1\变态心理产生的原因—、生物学模式第六章遗传与犯罪一、填空题1、遗传与犯罪研究包括(家庭研究)、(孪生子研究)、(养子女研究)、染色体研究等。
区分先天因素对这些复杂通路的影响,从而对遗传上犯罪可能产生几率大的人群加以良好的社会教化,使之不会产生犯罪行为。
2、同卵孪生子具有同样的基因,通常使用MZ来表示。
识别他们的主要指标是:(性别相同)、(血型相同)、触珠蛋白型相同。
如果3项指标中有一项不同,就不是同卵孪生子。
3、染色体(chromosome)是遗传的主要物质基础,人的体细胞有46个染色体,其中44个,也就是前22对,是常染色体;第23对是性染色体。
正常男性第23对染色体有(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正常女性有(2个X染色体)。
4、染色体异常是偏离男性染色体(46,XY)和女性染色体(46,XX)正常形状的性染色体模式。
大多数研究都集中于表现为47,(XYY)的男性和47,(XXY)形状的男性。
5、新发现的各种脑肽类物质以及神经递质对人类行为的介导作用已经成为当前生物学中的热门学科。
如(去甲肾上腺素)、(血消素)与情感变化有直接关系;(多巴胺)过剩是精神分裂症的生化学基础;(脑内鸦片类肽)是一种天然欣快剂,它的产生多或少,均可导致精神上的变态等。
第七章社会学理论一、填空1、社会学理论研究犯罪的主要内容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现象与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经济、(地域)、(季节)和气候等联系中,发现犯罪的种类和频率;2、1937年,帕森斯(Parsons)出版了《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奠定了结构功能学派的基础。
结构功能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是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和(默顿)。
3、社会控制理论不是解释人们为什么违法犯罪,而是解释大多数社会成员为什么不违法犯罪,从而间接地说明了社会犯罪的原因。
代表性人物是(特拉维斯·赫希)和(沃尔特·雷克利斯)。
4、社会控制论的种类主要有(遏制论)、(中性化说)、(社会责任说)。
5、中性化说的代表人物是(大卫·莫萨)。
6、社会责任说的理论代表人物是(拉维斯·赫尔斯基)。
7、“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又称“烙印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后期,是当代西方资产阶级犯罪学流派中研究犯罪原因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最早由(坦南鲍姆)在其著作(《犯罪与社区》)中提出来的。
二、简述题1、赫希的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
2、简述中性化说。
3、简述社会责任说。
4、标签理论的基本内容。
第八章经验性多因素分析和“聚合作用论”一、论述经验性多因素分析的内容。
二、论述聚合作用论。
第三编侦察和预审心理第七章侦查心理练习思考题一、解释名词1、什么是侦查联想?2、什么是侦查判断?3、什么是侦查推理?4、什么是现场勘察心理?5、什么是犯罪现场物质痕迹?6、什么是犯罪现场心理痕迹?7、什么是调查访问?二、简述题1、简述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的认识有那些特点?2、简述侦查联想有什么作用?3、简述侦查假定的主要内容有那些?4、简述现场物质痕迹与心理痕迹的关系。
5、简述现场心理痕迹有那些特点?6、简述调查访问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论述题1、论述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意义。
2、、侦查心理有那些谋略?第八章审讯心理练习思考题一、填空1、犯罪嫌疑人是被审讯的对象,在审讯中处于被动防守的地位,其消极心理状态要有(恐惧心理)、(侥幸心理)、(顽抗心理)。
2、审讯过程是审讯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审讯与反审讯的激烈心理交锋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试探摸底阶段)、(对抗相持阶段)、(动摇反复阶段)、(被迫供述阶段)。
二、简述题1、简述审讯失误的心理原因。
2、简述审讯人员刑讯逼供的心理原因。
三、论述题1、论述犯罪心理测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