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件镀锌标准电镀锌层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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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件镀锌标准
电镀锌层技术条件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首次制定了《电镀锌层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铁基体材料上,在水溶性电解液中,用电解的方法获得的锌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汽车公司产品开发部门设计的、东风汽车公司生产的各类汽车所使用的零部件及总成电镀锌层的质量控制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956-85磁性金属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方法
GB 5267-85螺纹紧固件电镀层
GB 5270-85金属基体上金属覆盖层附着强度试验方法
GB 6462-86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横断面厚度显微镜测量方法
GB 6463-86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厚度测量方法评述
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3 术语
3.1 主要表面
在工件的某些表面上,其镀层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3.2 厚度
镀层厚度是指在工件的主要表面上,凡是能与直径为20mm的球体相接触的部位上的镀层厚度的最小值。
4 镀覆层的表示方法
4.1 通用镀覆表示方法
基体材料/镀覆方法·镀覆名称·镀覆层厚度·镀覆层特征·后处理
对于电镀锌可以是:
基体材料/镀覆方法·镀覆名称·镀覆层厚度·钝化膜类型·其它后处理
4.2 铁基体上电镀锌表示方法
4.2.1 完整的表示方法
例如EP·Zn6CEQ
其中EP表示电镀;Zn表示锌;6表示镀层厚度为6μm;C表示彩色钝化;E表示强化钝化;Q表示除氢处理(各种后处理标记见6.2节和6.3节)。
4.2.2 省略的表示方法
可以省略的内容是:表示螺纹件电镀的符号EP,表示彩色钝化的C,如果将镀层厚度省略则表示无耐蚀性要求,只需保证仓储期间不锈;不可以省略的内容是:表示强化钝化的E,表示去氢的Q(等价于在图纸上注明"去氢处理"),以及表示除彩色钝化外其它钝化的颜色符号。
5 镀前零件的质量要求
5.1 待镀零件应无难于去除的油污、油漆、金属屑、严重锈蚀和氧化皮等。
5.2 待镀零件应无毛刺、裂纹、磕碰伤、机械变形或其它机械损伤。
5.3 热处理的零件,不允许严重脱碳,不允许带有高温烧结的污垢和锈蚀。但允许有轻微的氧化色。
5.4 焊接件应无多余的焊料和焊渣,焊缝应经喷砂或其它方法清理。
5.5 带有复杂内腔的焊接件、铸件或液压成形件,应在不影响使用的部位留有便于液、气排出的工艺孔。
5.6 不经机加工的铸件、锻件,其主要表面应进行喷丸或喷砂处理。喷后不应有残留的砂粒或未除尽的氧化皮和涂料烧结物。
5.7 经磨削加工的或探伤检查的零件应无剩磁、磁粉及荧光粉等。
5.8 凡设计规定有配合要求的零部件,应留有镀覆层厚度的工艺尺寸。
5.9 凡是金属和橡胶、金属和塑料、冷轧钢和未经清理的热轧钢、精加工件和毛坯件、铆焊件及其他特殊组件需要镀覆时,以本标准为依据,制定双方同意的技术验收规范。
5.10 表面粗糙度Ra<1.6μm的零件,主要表面不允许有锈迹。
6 电镀锌层的质量要求
6.1 电镀锌层的使用条件及厚度
6.1.1 使用条件分类见表1
表1 使用条件分类
6.1.2 一般电镀锌层的使用条件及厚度见表2
6.1.3 普通螺纹紧固件镀层厚度见表3
表3
注:1、上表的镀层厚度及检验方法也适用于其他镀层,以求量规统一。
2、带螺纹件的平板件,其厚度以螺纹为主,如有特殊要求需另注明。
3、对某些基体酸洗易过腐蚀的零件,镀后通端止端都要检验。
6.2 电镀后处理-钝化(铬酸盐处理)
电镀锌后,通常用铬酸盐进行钝化处理,形成铬酸盐转化膜。铬酸盐转化膜的分类、典型外观、耐蚀性要求、使用条件见表4。
注:1、彩虹色钝化允许省略标记。
2、中性盐雾试验按GB/T 10125-1997的规定进行,主要工作表面出现白色腐蚀产物的时间不能低于表4所列数值。零件边角处(包括螺纹部位)以及盐雾试验时零件的支撑点不考核。在试验中产生的黑色点不作为腐蚀依据。钝化膜的退色也不作为腐蚀依据。
3、盐雾试验前,铬酸盐转化膜需经室温下至少24h老化。
4、仅满足仓储期不锈的零件不需要进行盐雾试验。
5、有耐高温(120℃)要求的零件(例如发动机周围的零件),用E表示,标注于钝化颜色之后。此类零件在盐雾试验前,需先经120℃烘烤1h,然后在室温放置4-48h。盐雾试验时间不变。
6.3 高强度零件的除氢处理(去氢处理)
6.3.1 最大抗拉强度Rm>1050 Mpa的零件为高强度零件。
6.3.2 零件需要除氢处理用Q表示,标注在表示钝化颜色的符号之后。等价于在图纸上注明"去氢处理"。
6.3.3 除氢处理应在镀锌后立刻进行,滞后时间不得超过4h。
6.3.4 除氢处理应在钝化之前进行。
6.3.5 除氢时将零件置于200℃±20℃的保温箱中,保温2h以上。螺纹紧固件除氢时间按GB5267-85规定执行。
7 镀锌层质量检验
7.1 外观检验
7.1.1 允许缺陷
7.1.1.1 镀层表面干燥后允许有轻微的水迹印。
7.1.1.2 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允许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和光泽。
7.1.1.3 允许有不可避免的轻微的挂具印迹。
7.1.1.4 在复杂或大型零件的边棱角处允许有不影响装配的轻微粗糙。
7.1.1.5 铆接或焊接零件电镀后,允许在接缝周围有镀层起泡或有黑斑。
7.1.1.6 带孔零件,其孔深超过1.5倍孔径(螺纹孔减半)的内表面允许无镀层,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图纸上注明。
7.1.1.7 因锻件、铸件、焊接件、冲压件或原材料带有相应技术标准所允许的缺陷而造成的镀层缺陷是允许的。
7.1.1.8 允许钝化膜有轻微的擦伤。
7.1.2 应返修的缺陷
镀层粗糙、烧焦、麻点、起泡。
7.1.3 应报废的缺陷
零件表面产生严重腐蚀麻坑,影响到产品质量。
7.2 镀层厚度检查
7.2.1 通常使用磁性方法,执行GB4956-85。
7.2.2 对特殊零件或有争议的零件使用横断面显微镜测量方法(执行GB6462-86)或重量法(见GB646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