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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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工发…2011‟51号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总工会:现将《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一:聘用审批表二: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参考文本泸州市总工会2011年10月9日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此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是指由市、区县总工会聘用并委派到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坚持按需聘用、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聘用第四条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
(三)热心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六)具有党政或工会工作经历、人力资源管理等劳动关系专业知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五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由区县总工会提出用人计划,市总工会审核、统筹决定。
各区县总工会应从实际出发,提出本区县工会社会化工会干部聘用计划。
聘用计划一般包括: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人数、拟派驻基层工会的基本情况、列入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待遇水平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情况。
市总工会对上报的聘用计划集中研究,确定本地区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数量、聘用办法,并报省总工会备案。
第六条聘用工作原则上在上半年集中举行,由市总工会统筹组织,区县总工会具体落实。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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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一、聘用制度1.招聘程序:社会组织根据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委托中介机构等方式选择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时,应当广泛宣传,确保公平公正,并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合理评估。
2.招聘条件:社会组织制定和公布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
同时,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题目和笔试试题,以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
3.聘用合同:社会组织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职位、待遇、工作时间、年假、试用期、保密义务、解除合同等事项。
4.试用期: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聘用合同时规定试用期,对新进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期满后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5.岗位晋升:社会组织鼓励工作人员在岗位上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通过内部招聘或晋升机制,提供晋升的机会和渠道。
二、管理制度1.培训计划:社会组织应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等。
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以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
2.绩效考核:社会组织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和奖惩的依据,有助于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干劲。
3.职业发展通道:社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为工作人员提供职业晋升的机会和条件。
通过技能培训、学历提升等途径,鼓励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4.员工福利:社会组织应提供合理的员工福利待遇,包括薪酬福利、工作时间灵活性、健康保险、年假等,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升工作满意度。
5.纪律管理:社会组织应建立相应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同时,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以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
通过以上的聘用和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
台湾地区公部门社会工作人员进用制度及其启示
![台湾地区公部门社会工作人员进用制度及其启示](https://img.taocdn.com/s3/m/b058fe47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8f.png)
可分为三类:临床社会工作、服务规划与社会
务年资可并入休假年资。第三轨是政府约雇社
工作行政,前者对应直接服务,后两者属于间
工,即地方政府依据 《“行政院”暨所属机关
接服务。
约雇人员雇用办法》 采取契约雇用的社会工作
1. 临床社会工作。建立公职社会工作师制
员。约雇社工的人事进用只需机关首长同意即
度的初衷即是希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体制
纳编社工员 (督导)
图 1 台湾公部门社会工作人员进用轨道
2017 年,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最迅速的广东
作人员进用方式,如何让专业社会工作进入到
省开始做出新探索,推动实施“双百计划”,以
体制内发挥作用?以及政府行政体系如何接纳
政府雇员的形式聘用专业社工开展服务,鼓励
专业社会工作?在购买项目社工之外还有其他
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可以避免“外行领导内
大?在不同时期,进用和配置社工人力的做法
行”,造成福利资源的浪费。特别是在新管理主
不同,但参考的依据和标准日趋科学严谨,具
义思潮影响下,这类角色的重要性不断被强
体做法如表 1 所示。
化,社会工作专业性似乎被管理所替代,也引
发社会工作去专业化的隐忧。
在上述配置标准之下,不同时期进用社工
意使用“实践智慧”为案主谋福利,社会福利
接服务案主。在此过程中,公职社会工作师扮
行政的角色则更有专业价值。
演的具体角色可能包括项目规划者、项目管理
者、项目督导者及项目评估者。这类角色的重
(三) 公部门社会工作人员配置方式与规模
要性毋庸置疑,由社会工作专业人士规划和管
台湾公部门进用社会工作人员的规模有多
公部门中的社会工作者具有多重角色,其职务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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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人员招聘流程和人才选用机制,确保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业务、发展、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聘用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各管理层及基层岗位。
二、聘用管理(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依据社会组织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明确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胜任力模型;2、鼓励推荐:通过设置人才感召、推荐奖励鼓励内部员工推荐符合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及岗位任职标准的专业人才;3、试用考核:各岗位人员入职均需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以保证所有入职人员都能够满足岗位录用的标准。
(二)招聘分工1、社会组织整体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2、各用人部门应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协调下直接或间接参与招聘工作;3、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人力资源部负责:1)招聘策略策划;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督;3)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4)新职工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负责: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和实施;2)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3)新职工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辅导。
(三)招聘审批程序用人部门主管根据社会组织整体规划及业务需要提出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拟定招聘计划、方案-》总负责人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四)招聘流程1、人员选拔程序简历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用人部门主管)-》资格审查-》录用办理手续(核心岗位人员需经总负责人亲自面试)2、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内容:1)《应聘人员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职业资格证书;3)工作经历、家庭背景;4)最后一家企业离职证明。
三、入职管理(一)入职资料接到人力资源部录用通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并于报到当日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辽宁省社会组织人事管理办法
![辽宁省社会组织人事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8c432fc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29.png)
辽宁省社会组织人事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5.28•【字号】辽民发[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社会组织人事管理办法(辽民发[2008]17号2008年5月28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全省社会组织的发展,规范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和《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基金会(包括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本办法所指的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社会团体(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基金会(包括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
第三条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组织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事管理的规章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社会组织必须设立秘书处等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吸引优秀人才,完善激励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建设一支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第五条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要实行聘用制,对拟聘人员经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在同级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派遣手续后,到同级民政部门备案。
暂不具备实行派遣制条件的社会组织,也可采用人事代理的方式。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6282e5b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32.png)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是指对社会组织内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与培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制度设计的一套综合性规范性文件。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人员管理,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保障组织的稳定运行。
一、聘用制度:1.招聘过程:组织应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工作人员。
通过岗位需求分析,制定岗位职责和要求,明确招聘渠道和方法,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2.招聘程序:招聘应公开、公正、透明。
招聘过程中需要进行公告、筛选、面试、实地考察等环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招聘工作人员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性行为。
3.岗位竞争考试:对于需要进行竞争性招聘的岗位,应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人员筛选。
考试内容应与工作岗位相关,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试应公正、公平,避免出现任何弄虚作假的情况。
4.人员录用:招聘工作人员应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面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
最终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工作人员其权利和义务。
二、管理制度:1.岗位职责: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并向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说明。
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工作,承担责任和义务。
2.薪酬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激励机制,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给予相应的薪酬激励。
3.培训与发展: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规划进行岗位晋升。
4.考核与奖惩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奖励可以是工资提升、晋升或其他形式的激励措施,惩罚可以是降低工资、警告或解雇等。
5.维权机制:建立健全的员工维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2f3786a1eb91a37f1115cb2.png)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各区(县)、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按照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由各区(县)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的、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2.社区居委会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02db345c90c69ec3d5bb75c5.png)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各区(县)、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按照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由各区(县)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的、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2.社区居委会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2a80203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23.png)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07•【字号】榕政办〔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7日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党建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福州市范围内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成员),以及市、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专职工作者)。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等各类社区组织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各项事业。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基本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根据居民需求,提出合理方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协调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互联互动,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倡导树立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等服务。
人员聘用考核管理制度
![人员聘用考核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7d8d756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1e.png)
人员聘用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员招聘与考核管理工作,提高招聘与考核的效率和准确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招聘与考核管理工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聘计划制定、岗位需求分析、招聘渠道选择、考核方式确定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平等择优录用,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保障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员招聘与考核管理制度,做到公平、公正、透明,确保人才选拔与使用合理科学。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招聘与考核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人员招聘与考核活动,确保招聘与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着力培养和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长远发展和可持续性提供有力支持。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人员招聘与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人员招聘与考核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招聘流程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人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进行岗位需求分析,确定所需岗位的具体职责、岗位要求、任职资格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网站、社交媒体、人才市场等,进行招聘广告发布。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和招聘计划,制定招聘考核标准,确定面试、笔试、实操等考核环节。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应聘者档案,记录应聘者的基本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招聘考核标准,进行面试、笔试、实操等环节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对员工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晋升等活动,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的意见建议,建立员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环境和待遇。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2a33938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65.png)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一、聘用原则1、员工的招聘根据各部门以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
2、采用“公平、公正、公开”、“任人唯贤、知人善用”的原则,招聘并录用优秀、适用的人才。
二、入职手续1、应聘者通过公司人事和用人部门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聘为正式员工。
2、新入职员工必须填写《入职申请表》,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3、员工必须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联系方式等,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录用。
4、公司将组织新入职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5、用人部门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基本操作技能培训,以让新员工尽早进入工作状态。
三、试用期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
其中一线操作工试用期一个月;技术人员、公司一般行政人员(含文员、业务员、仓管员、检验化验员)试用期为2个月。
部门主管、生产工段长、部门助理试用期3个月。
3、试用期间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如果员工工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工资按员工实际工作日发放;如员工认为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也可以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申请,以便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和人员补充手续;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视其能力能力考虑提前转正,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4、试用期届满,通过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四、聘用的终止1、员工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辞职申请单》),经批准后在申请到期日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单》),人资部在离职手续办理妥当后给予结算离职工资。
申请辞职期间,若故意不配合公司相关工作,表现恶劣,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经济赔偿要求或做开除处理。
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随时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相关规定处以一定的经济赔偿。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39575996c1c708a1284a4477.png)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 ,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 ,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各区(县)、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按照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由各区(县)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的、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2.社区居委会中的专职工作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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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范文【报告范文】为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加快用人机制转换,区住建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下,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全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区住建局目前工作人员共计84人,其中在编人员53人,临时聘用人员31人,在编人员实施了干部管理制度,全系统工作人员都签订了聘用合同。
二、主要工作:(一)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二)开展问卷调查在44位干部职工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4份,收回44份,一是参与问卷调查的职工年龄大多数在35-45岁之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此次问卷调查人数的88%,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在5年到20年之间,被问卷者100%都签订了聘用合同;二是问卷调查中,职工对聘用制度总体认识都比较了解,占被问卷调查人数的95%、对聘任制相关的的内容了解的占80%;三是对推行效果85%的人员认为比较好;90%的人员认为推行聘用制后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并且任务推行聘用制很适应住建系统目前的工作情况,将进一步理顺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及聘用制度以及建立能上能下、因才使用的制度,让有才无职称或低职的人才发挥作用,更大程度的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几点体会(一)改革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推行聘用制是突破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事业原有的人员管理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其用人机制方面的弊端日益显现。
用人论资排辈,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现象严重,部份职工缺乏竞争意识,造成人才资源严重浪费,这些现象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改变这种状况的有效方式,就是聘任制。
聘用制实施的直接结果,就是形成竞争机制。
(二)思想先导,加强教育是改革平稳过渡的基础。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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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人员招聘流程和人才选用机制,确保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业务、发展、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聘用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各管理层及基层岗位。
二、聘用管理(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依据社会组织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明确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胜任力模型;2、鼓励推荐:通过设置人才感召、推荐奖励鼓励内部员工推荐符合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及岗位任职标准的专业人才;3、试用考核:各岗位人员入职均需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以保证所有入职人员都能够满足岗位录用的标准。
(二)招聘分工1、社会组织整体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2、各用人部门应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协调下直接或间接参与招聘工作;3、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人力资源部负责:1)招聘策略策划;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督;3)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4)新职工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负责: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和实施;2)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3)新职工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辅导。
(三)招聘审批程序用人部门主管根据社会组织整体规划及业务需要提出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拟定招聘计划、方案-》总负责人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四)招聘流程1、人员选拔程序简历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用人部门主管)-》资格审查-》录用办理手续(核心岗位人员需经总负责人亲自面试)2、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内容:1)《应聘人员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职业资格证书;3)工作经历、家庭背景;4)最后一家企业离职证明。
三、入职管理(一)入职资料接到人力资源部录用通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并于报到当日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社会组织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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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员工聘用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保障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兼职员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五条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条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热爱社会组织工作,愿意为社会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七条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八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岗位需求发布:人力资源部根据组织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第十条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应聘材料,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面试: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估。
第十二条体检与背景调查: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背景调查。
第十三条决定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五条薪酬: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能力和市场行情,确定员工薪酬。
第十六条福利:为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七条培训与发展: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试用期与考核第十八条试用期:新聘用员工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第十九条考核:试用期满后,组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第二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组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严重违反组织规章制度,损害组织利益;(二)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组织造成重大损失;(三)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组织另行安排的工作;(四)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其他原因提出辞职。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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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人员招聘流程和人才选用机制,确保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业务、发展、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聘用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各管理层及基层岗位。
二、聘用管理(一)招聘原则1、按需招聘:依据社会组织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明确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胜任力模型;2、鼓励推荐:通过设置人才感召、推荐奖励鼓励内部员工推荐符合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及岗位任职标准的专业人才;3、试用考核:各岗位人员入职均需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以保证所有入职人员都能够满足岗位录用的标准。
(二)招聘分工1、社会组织整体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2、各用人部门应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协调下直接或间接参与招聘工作;3、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人力资源部负责:1)招聘策略策划;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督;3)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4)新职工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负责: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和实施;2)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3)新职工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辅导。
(三)招聘审批程序用人部门主管根据社会组织整体规划及业务需要提出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拟定招聘计划、方案-》总负责人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四)招聘流程1、人员选拔程序简历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用人部门主管)-》资格审查-》录用办理手续(核心岗位人员需经总负责人亲自面试)2、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内容:1)《应聘人员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职业资格证书;3)工作经历、家庭背景;4)最后一家企业离职证明。
三、入职管理(一)入职资料接到人力资源部录用通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并于报到当日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辅助人员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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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规范辅助人员的管理,提高辅助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用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三、监督管理原则1. 法制原则:辅助人员的管理必须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公开原则: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效率原则: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4. 公正原则: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当公平公正,避免歧视和偏见。
四、监督管理内容1. 聘用管理(1)辅助人员的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
(2)辅助人员的录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履职管理(1)辅助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辅助人员应当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保障管理(1)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权益,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单位应当为辅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4. 监督管理(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辅助人员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2)单位应当加强对辅助人员的日常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单位应当定期对辅助人员进行审计,确保其工作质量。
五、监督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2. 加强对辅助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建立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群众对辅助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4. 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准。
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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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人事管理制度协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协会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协会人事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
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
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
前述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
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经验;(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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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一、引言社会组织是指在民间自发组织、非政府行为组织、公共服务组织等各种形式下,参与到经济、文化、教育、环保、公益等领域的非营利性组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成为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则是社会组织运转的重要保障,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
由于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获得经费的方式相对单一,且个人对组织的忠诚度和使命感等要求较高,因此,如何让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保持积极性和稳定性,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二、聘用制度1. 岗位设置在聘用前,要根据不同的组织类型和业务需求,对组织内部的岗位进行科学创设,保证不重不漏,以便在招聘时能够有的放矢,避免出现低龄、招人多、用人少等问题。
在组织内部将岗位分为运营类、经营类、技术类等主要岗位,基于实际工作需要,确立专职、兼职、志愿者等不同聘用形式,确保所有岗位均可为组织人员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
2. 招聘流程在招聘时要按照招聘标准和流程进行,包括发布招聘启事、初筛和面试等环节,重视招聘流程的公正、公平、透明,确保每个招聘过程均受到监督和规范,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而且招聘时还应该重视岗位的需求,包括客户决策、稳定性、职场经验、专业技术等,保证顾客的需求和团队的现实情况的结合。
3. 薪资福利为了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和积极性,职位薪资和福利系统应该形成长期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
薪资福利应该在市场合理化条件下定期调整和优化,以使之在所有工资制度中保持竞争力,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三、管理制度1. 组织文化建立组织文化是社会组织获得员工认同和凝聚力的基础,建立组织文化最关键的是:灌输记录,及时垂范。
工作人员在职位上应该有足够的前景和成就感,使其开始为组织的未来发挥自己的能力。
有了这样的文化建设,员工才能在更长的时间内投入组织,并有责任和信心推动组织向前发展。
2. 发展机会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组织应该提供向上的通道,因为员工在工作中需要获得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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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
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人员招聘流程和人才选用机制,确保人才梯队建设满足业务、发展、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聘用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各管理层及基层岗位。
二、聘用管理
(一)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依据社会组织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制定人才招聘计划,明确计划招聘人数及岗位胜任力模型;
2、鼓励推荐:经过设置人才感召、推荐奖励鼓励内部员工推荐符合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及岗位任职标准的专业人才;
3、试用考核:各岗位人员入职均需进行试用期工作考核,以保证所有入职人员都能够满足岗位录用的标准。
(二)招聘分工
1、社会组织整体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
2、各用人部门应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协调下直接或间接参与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人力资源部负责:
1)招聘策略策划;
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督;
3)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
4)新职工的岗前培训;
用人部门负责:
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和实施;
2)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基本要求的审核、评定;
3)新职工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辅导。
(三)招聘审批程序
用人部门主管根据社会组织整体规划及业务需要提出招聘需求-》
人力资源部审核,拟定招聘计划、方案-》总负责人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四)招聘流程
1、人员选拔程序
简历筛选-》初试(人力资源部)-》复试(用人部门主管)-》
资格审查-》录用办理手续(核心岗位人员需经总负责人亲自面试)
2、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内容: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毕业证、学位证、各种职业资格证书;
3)工作经历、家庭背景;
4)最后一家企业离职证明。
三、入职管理
(一)入职资料
接到人力资源部录用通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并于报到当日办理入职手续,报到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等其它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人事档案
1、人力资源部应做好人事登记,及时更新《职工花名册》及
《内
部通讯录》;
2、人力资源部及时为每位职工建立一份人事档案,其内容包
括: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
5)个性化记录档案(含个人职位、薪酬、奖惩、培训等记录)。
3、职工人事档案本人可进行查阅,但必须在人力资源部等统
一
安排下查阅。
(三)物品领用
1、新职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办公座位,所有办公家具、
用
品、设备均需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2、物品在领用后使用权归职工,所有权仍归本组织所有,如
因
个人原因造成家具、用品、设备丢失、损坏,应由个人赔偿;四、试用期考核
(一)试用期限
1、依据本组织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管理层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2、试用期间薪资待遇依据试用期合同规定执行;
3、试用期职工试用期满未达转正条件,根据试用期内表现可
适
当延长试用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延长使用期需由部门主管书面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二)试用转正
1、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职工转正申请表》并
提
交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
2、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前转正:
1)对本组织有特别贡献者;
2)受到本组织或外单位嘉奖、表彰者;
3)本人工作业绩、能力出众,由部门主管直接提出申请。
3、试用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辞退:
1)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
2)无故旷工半天以上;
3)试用期有违规违纪现象;
4)应聘时个人资料、信息造假。
4、试用期转正流程
1)本人书面申请、填写转正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人
力资源部签字-》总负责人审批;
2)人力资源部发布转正通知并备案,相关福利待遇标准按照正
式职工标准执行。
五、聘用管理
(一)聘用期限
1、职工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管理干部岗位聘用合同期
限
为五年;
2、聘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主动联系职工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要求
1、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本组织缴纳社会医疗及养老保
险;
2、管理干部岗位及核心技术岗位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还需签
订
竞业保密协议;
3、正式职工可享受本组织安排免费外出培训学习福利,需与
本
组织签订外出培训协议。
六、离职管理
1、入职试用、聘用期职工提出辞职,须提前七天书写辞职申
请
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可离职;
2、主管级别职工提出辞职,须提前三个月书写辞职申请书,
经
总负责人审批,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可离职;
3、职工辞职手续经过审批,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1)将手头单位、工作资料汇总整理,列出目录清单移交工作交
接人员;
2)将正在进行的工作、事项,列出目录清单及进度汇报移交
工
作交接人员;
3)到财务部结清所有财务账务;
4)将本组织发放的非个人办公、工作用品,整理汇总后交还人
力资源部;
5)所有离职移交及转交手续,均需交接人确认签字。
4、所有岗位职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工资将在次月随同现
有
人员工资一同发放。
5、发生以下情况,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1)试用期不满30天离职;
2)未按离职要求提前上交辞职申请书;
3)未打招呼,未按离职流程,擅自离职;
4)未办理离职手续及相关工作、事项的交接;
5)离职手续无交接人确认签字;
6、发生以下情况,可直接辞退职工:
1)在岗期间,工作能力不达标,工作自由散漫,态度消极,在
团队传播负能量;
2)违反本组织相关制度、标准,屡教不改;
3)触犯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或被拘留、判刑,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