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消防安全管理强制规定30条修改版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1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
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
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2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配电房内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特殊工种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掌握本工种防火安全知识,懂得“三懂三会”内容,自觉遵守配电房管理工作制度。
二、配电房应按需要配备足够的防火安全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整好用,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三、配电房内各种电器、线路安装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不准随意私拉乱接电线。
四、配电房内禁止任何明火作业,禁止使用任何家用电器,严禁吸烟。
五、配电房内闲人免进,严格执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六、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
七、经常检查、清洁各种电器设备,使其保持完好运行状态,发现异状。
必须修复后方能使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3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其组织者名单及职责附后。
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之安全生产管理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60题)1、某炼钢厂在 3m 深地坑内进行管道焊接,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氩气对坑内管道进行吹扫,为防止发生窒息事故,作业前应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下列配备用品中,正确是()。
A.过滤式防毒面具B.防护眼镜C.自给式空气呼吸器D.防爆照明灯【答案】 C2、某企业是一家食品机械设备加工企业,有焊接、机加工、装配、调试车间以及锅炉房、配电房等辅助设施。
该企业必须进行强制性检查项目是()。
A.焊接车间噪声B.机加工车间温度C.装配车间固定式5t电动葫芦D.锅炉房常压热水锅炉【答案】 B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小时。
A.48B.36C.32D.24【答案】 A4、2016年4月,甲利用乙提供的作弊器材,安排大学生丙在地方公务员考试中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但丙考试成绩不佳,甲未能进入复试。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A.甲组织他人考试作弊,应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B.乙为他人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应按组织考试作弊罪论处C.丙考试成绩虽不佳,仍构成代替考试罪D.甲让丙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答案】 C5、某农业集团有面粉加工厂、饮料生产、渔业生产、豆油分装等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该集团风险管控部门对所属公司进行了梳理和分类,评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合规性。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下列公司中,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是()。
A.面粉加工公司B.饮料生产公司C.渔业生产公司D.豆油分装公司【答案】 C6、甲省乙市丙县与丁省戊市己县交界处新建危化品物流仓储中心,该物流中心跨越丙己两个县,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可能对该项目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部门是()。
A.丙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B.乙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C.戊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D.丁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答案】 D7、下列电焊场所设置安全标志,不合理是()。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2013年版
目录
第一篇 1 2 3 4 第二篇 1 2 3 4 5 6 第三篇 1 厂址选择与总平面布置 ................................................................................................... 5 厂址选择和总体规划 ......................................................................................................... 5 总平面、工艺平面布置 ..................................................................................................... 7 工业管线综合布置 ............................................................................................................. 8 相关标准目录................................................................................................................... 10 建筑设计......................................................................................................................... 11 一般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构建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 单位各内设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3. 单位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统一管理。
4.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岗位管理职责外,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6. 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做好全员的消防常识宣传工作。
7. 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8. 全体员工要学会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管理9.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油库、气瓶房、仓库、发电房、变压房、配电房、电工房等场地禁止烟火。
10. 在危险易燃、易爆场所明显的地方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牌,并配备消防器材。
四、动火作业管理11. 危险场所进行电焊、氧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材和做好动火监控工作。
12. 焊割作业时还应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四查”。
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项制度
1.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 各部门、机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
3. 对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除依法履行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外,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2. 各部门、机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3.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三、用电安全管理1.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2.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3.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
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车辆进出单位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整洁。
2.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AQ09《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C版
文件修改记录目录1. 目的2.适用范围3. 定义4.职责5.程序5.1消防原则及目的5.2消防组织5.3一般要求5.4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5.5 消防器材管理5.6消防器材的设置与使用年限5.7 消防培训5.8应急准备和响应5.9火灾事故处理6.相关文件7.附件8.记录9.业务流程AQO9消防安全管理控制程序1. 目的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2.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紧急情况时的控制。
3. 定义3.1主管部门:有施工生产任务的子分公司。
3.2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3 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4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5 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职责4.1安质部4.1.1负责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
4.1.2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考核。
4.1.3 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
4.1.4 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
4.2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消防组织机构的设置,并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4.3项目部(车间)4.3.1 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制定并实施火灾、爆炸以及所辖范围内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4.3.2 根据作业场所实际,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档案,报所属主管部门备案。
4.3.3负责消防培训和演习。
4.3.4负责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布置和检验,组织所辖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4.4施工/生产单位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直接执行者,负有直接责任。
4.5 服务中心负责工业园办公大楼、生活区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5.程序5.1消防工作原则及目的公司的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
第三条 凡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所有者以及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均应当遵守本 规定。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 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 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 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兴建。
(二)建筑装修施工中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 (三)未取得许可证和年度复验,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承担建筑消防设施设计、 安装调试的;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弄虚作假,质量低劣 的; (五)选用未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消防产品,经纠正不改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 人都有权举报。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及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 够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并调离消防监督岗位: (一)故意不履行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职责的不作为行为; (二)对应当办理审批、验收,故意拖延不办,超过审批、验收期限的; (三)向建设单位指定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保养企业的; (四)向建设或者施工安装单位指定使用某个企业的消防产品的; (五)擅自收取各种名目的咨询费、管理费等的; (六)强行摊派各种费用,无偿占有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七)索要、接受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八)参与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或者开办从事上 述业务的企业、机构的。 第三十三条 以前有关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 行。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完整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第四章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目次
1 范围.......................................................................................................................................1 2 编制依据...............................................................................................................................1 3 术语和定义...........................................................................................................................1 4 管理要求...............................................................................................................................2
4.2.1 组织机构.......................................................................................................3 4.2.2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 4.3 制度管理............................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修订)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2.07.17•【文号】公安部令第120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修订公安部令第120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30号令)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提高建筑工程防火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保障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是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所实施的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安装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
具体监督审核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三条凡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所有者以及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兴建。
第五条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
由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有关单位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该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说明和工程项目中涉及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内容的图纸资料。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设计管理工作,检查消防设计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当把消防设计纳入工程设计审查范围,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设计不应当签发;设计单位应当组织工程设计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第七条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
第八条凡含有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五项至第九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_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三条外部电源 (1)第四条供配电系统 (1)第二节直播系统 (2)第五条系统功能 (2)第六条信号源 (2)第七条信源接入模块 (2)第八条信源分配 (2)第九条接收单元 (2)第十条编码 (2)第十一条输出链路 (3)第十二条直播节目单 (3)第三节点播系统 (3)第十三条系统功能 (3)第十四条节目内容库管理模块 (3)第十五条内容编排与管理模块 (3)第十六条节目上下线 (3)第十七条数字版权管理 (4)第十八条迁移分发 (4)第四节轮播系统 (4)第十九条系统功能 (4)第二十条节目迁移 (4)第二十一条节目技审 (4)第二十二条编单软件 (4)第二十三条节目IP流 (5)第二十四条播控软件 (5)第五节外部接口 (5)第二十五条传输链路 (5)第二十六条数据交互及管理控制 (5)第六节 EPG系统 (5)第二十七条系统功能 (5)第二十八条系统性能 (5)第二十九条集成播控平台管理服务器 (5)第三十条EPG模板发布 (6)第三十一条EPG模板安全 (6)第三十二条EPG系统接口 (6)第三十三条边缘EPG系统 (6)第七节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6)第三十四条系统功能 (6)第三十五条系统接口 (6)第三十六条话单服务器 (6)第三十七条第三方系统 (6)第三十八条统计分析 (7)第八节灾备与应急播出 (7)第三十九条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 (7)第三章基础支撑平台 (7)第一节网络架构及设备 (7)第四十条网络架构 (7)第四十一条网络设备通用要求 (7)第四十二条核心交换机配置 (7)第四十三条核心交换机性能 (7)第四十四条协议支持 (8)第二节服务器 (8)第四十五条服务器类型 (8)第四十六条数据库服务器 (8)第四十七条关键业务应用服务器 (8)第四十八条其它服务器 (9)第三节存储 (9)第四十九条存储设备类型 (9)第五十条NAS存储服务器 (9)第五十一条磁盘阵列 (9)第四章辅助系统 (9)第一节机房环境 (9)第五十二条机房环境 (9)第五十三条消防设施 (10)第五十四条安全防范 (10)第二节播出及电力、环境监测 (10)第五十五条播出监测 (10)第五十六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10)第三节产品测试系统 (11)第五十七条系统功能 (11)第五十八条产品测试系统设计原则 (11)第五章运维及技术管理 (11)第一节运维管理 (11)第五十九条运行指标 (11)第六十条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 (11)第六十一条运维工作流程和设备操作流程 (12)第六十二条维护管理 (12)第六十三条工具、器材和备品备件管理 (13)第六十四条维护器材 (13)第六十五条代维管理 (13)第二节技术管理 (14)第六十六条试播期管理 (14)第六十七条点播节目管理 (14)第六十八条应急预案管理 (14)第六十九条重要保障期管理 (15)第七十条临时停播管理 (15)第七十一条运行变更管理 (15)第七十二条施工管理 (16)第七十三条事故管理 (16)第七十四条报表管理 (17)第七十五条技术资料管理 (17)第七十六条技术安全管理 (17)第七十七条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 (18)第七十八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8)第三节信息安全管理 (18)第七十九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8)第八十条信息安全管理 (19)第八十一条运行监测 (19)第八十二条安全测试 (19)第四节人员管理 (19)第八十三条岗位设置 (19)第八十四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19)第六章附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IPTV集成播控平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LNG储罐(液化天然气低温罐)施工方案
福州市公安局《福建省消防条例》解读
福州市公安局《福建省消防条例》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州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3.10.14•【分类】其他正文《福建省消防条例》解读《福建省消防条例》解读修订后的《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12月14日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我省消防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提升,对我省消防工作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新规定,细化和补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
《条例》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加强我省消防法制建设,推进消防事业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决定》,对《消防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对消防工作做出了四个方面的部署,提出十八条具体意见。
我省现行《条例》于1996年施行,2002年作了修正,对于全面加强和推动我省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国家法律修订和政策出台对消防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对现行《条例》的原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使之与新出台的法律和政策相衔接。
同时,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消防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总体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亟需修订和强化《条例》的内容。
近年来,我省在推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三合一”综合整治等方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也需要总结提升为法规制度。
二、《条例》修订的简要过程和意义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省公安厅于2009年10月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全面分析和总结多年来我省消防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修订文本初稿。
坚守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守消防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了,我们的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科技进步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伴随着这些便利而来的危险和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
因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消防安全,成为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消防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论是在家中、办公室、公共场所、商场还是酒店等其他场所,我们都必须时刻警惕火灾的发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灾难的发生。
同时,消防安全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因为随着城市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火灾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
其次,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只有人民自觉地、自愿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我们需要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的宣传,学习必要的应急措施和救援知识,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第三,我们要重视防火装置的检查和维修。
家庭和各类公共场所都应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其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起到足够的灭火作用。
当然,有些场所的管理人员可能会因为经济问题而忽略消防安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强制规定必须安装完善有效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对于拒不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应该进行法律处罚。
第四,我们需要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
消防队伍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需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高效地应对各种消防情况。
同时,政府和社会也要给予消防队伍充足的支持和保障,给予他们足够的物质和经济条件,以便他们更好地履行消防任务。
综上所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消防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我们要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准备,加强防火装置检查维修,同时政府和社会也要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各项政策制定,共同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1、本网吧的法人代表为本网吧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
2、按规定配置各类灭火器材,并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位置,灭火器材定期保养和检查,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电器设备正常,无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现象,应急照明设备正常。
4、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营业期间,不封堵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通道出口应有疏散标志。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人或存放在场所内,场所内禁止吸烟和明燃。
6、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消防安全值班制度1、值班网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网吧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网管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值班网管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值班网管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值班网管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网吧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6、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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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商管总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万达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
本规定是各区域公司、商管公司、物业公司必须执行的强制标准,是商管总部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保障
第一条各区域、各公司必须成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架构清晰,责任明确;
第二条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按集团及商管总部相关规定,组建本公司义务消防队,装备齐全,定期演练;第三条各公司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安全指挥中心,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双人值守,持证上岗,操作熟练;
二、管理制度保障
第四条各区域公司必须依据集团及总部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所辖区域及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管控实施细则并落实;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消防安全安全管理操作标准,编制各部门安全检查办法,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六条库房、餐饮厨房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各公司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标准,由营运部和物业部具体检查落实;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岗位,如监控员、电工、电梯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安全责任落实
第八条各公司必须与主力店、步行街商户、库房租户及销售物业住(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和处罚标准;
第九条各公司须建立《消防重点部位台账》,制定管控标准,每年更新,定期巡查;
第十条各公司须指定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负责商户、主力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沟通,主持每月商户安全会议;
第十一条商户重复出现安全问题且不按要求整改的,应逐级处理直至由总经理出面协调。
对拒不整改的,可采取闭店整改等强制措施;
第十二条各公司必须与装修户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装修主要材料必须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并符合集团相关材料管控规定;
四、培训演练保障
第十三条各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营业期间的消防实战演练,要求有当地消防部门参加,全体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共同参与;每季度组织本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疏散演练;
第十四条各公司每季度组织对本公司、分包方及商户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到岗一周内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餐饮商户员工须经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各公司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消防培训,未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的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进
入管理区域施工作业;
五、专项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各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系统联动测试,年度覆盖所有管理区域;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系统检测,并出具书面合格报告;
第十七条各公司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必须每季度覆盖所有管理区域;每两年由专业公司对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并出具书面合格报告;
第十八条各公司物管部、营运部必须每日对所有商户进行“三关一闭”的闭店检查,公司总值班参与,总经办每月抽查;
第十九条法定节假日7天前,必须由总经理带队完成覆盖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和管控;
第二十条各公司组织大型活动前,必须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参与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现场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各公司发现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按集团制度上报;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须现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安全,并填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必须落实日常巡查机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管理区域内须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除指定区域外,禁止吸烟;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管理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易燃物等危险行为;周边出现类似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商户装修必须遵守当地消防部门相关报审要求;未通过消防验收严禁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商户装修按规定办理进场手续,动火作业符合规定,现场灭火设施及监火人必须到位;
七、开业安全保障
第二十七条筹备广场试营业15日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编制完成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二十八条筹备广场试营业10日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完成全广场的消防联动测试,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筹备广场试营业5日前,公司总经理必须组织消防实战演练,要求当地消防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八、突发事件上报
第三十条各区域、各公司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集团制度逐级上报,并填写安全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