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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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型
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双政办文[2017]1号
【发布部门】双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2.16
【实施日期】2017.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双政办文〔20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双鸭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双鸭山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据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黑管联发〔2015〕5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水型单位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推行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树立一批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单位,引导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带动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创建对象
市直和县、区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是教育、卫生系统所属各类医院和学校。
三、创建目标
到2017年8月底前,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医院、学校)必须完成50%的创建工作;县(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医院、学校)必须完成40%的创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在今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按要求填写《双鸭山市节水单位创建申报表》
(见附件1),报送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组织实施。
创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抓好各项创建内容的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创建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创建内容。由于条件变化、需要对创建内容进行较大调整的,须按申报程序报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
(三)验收评价。
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2017年年底前,联合组成评价验收组,对申报单位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对申报单位的节约用水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各申报单位的节约用水工作基础、投资成效等进行评比。评比验收共分四等,90分为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90分以上的节水型单位授予市“节水型单位”称号并授牌,并将申报相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一式两份,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水利厅报送备案;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在2018年5月30日前确定并公布上一年度节水型单位名单。
五、具体要求
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黑直管发〔2014〕10号)申报标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用水设施节能改造力度,按创建目标要求完成创建申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按照创建标准逐项落实到位。重点用水公共机构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必须加强节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应用,加强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水表计量率等指标考核,推动单位加强用水管理,降低人均用水量,提升用水效率。
(一)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单位节水管理机构和队伍,明确节水管理主要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
(二)按照《双鸭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要求,发挥公共机构抓节水的示范作用,确保公共机构年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
(三)加强人均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取(用)水定额标准和用水计划指标,按照定额标准和用水计划指标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依据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配备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建立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防止跑冒滴漏。
(五)加强节水器具改造,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积极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器具、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器具和设备。加强水循环利用,建设雨水集蓄、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六)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定期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节水意识。
六、联系方式
市水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韩冰冰
电话:6121598
电子邮箱:syssjyysbgs@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张秀丽
电话:6693277
电子邮箱:sysggjn@
附件1
双鸭山市节水型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是否公共机构: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