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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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文本资料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文本资料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强制性条文内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号)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中有5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将该52条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一.第一章“总则”部分第 1.0.2 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 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二.第三章“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部分第3.1.1条: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类、乙类、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第3.1.3条: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另外,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1]156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7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1-2001,自200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2、1.0.4、3.1.1、3.1.3 3.3.1、3.3.2、3.4.1、3.5.2、3.7.1、3.8.1、3.9.1、3.9.2、4.1.6、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5、 5.4.1、5.4.2、6.1.2、6.3.3、6.3.8、6.4.3、7.1.2、7.1.5、7.1.8、7..4、7.2.7、7.3.1、7.3.3、7.3.5、7.4.1、7.4.4、7.5.3、7.5.4、 8.1.3、8.3.1、8.3.6、8.4.2、8.5.1、10.1.3、10.2.5、10.3.3、12.1.2、12.1.5、12.2.1、12.2.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 号)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7月20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1997]建标第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和部分试验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建筑抗震相关规定

建筑抗震相关规定

建筑抗震相关规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3.3.1、第4.8.1条与本条等效(1)多层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措施是根据抗震等级确定的,抗震等级的确定与建筑物的类别相关,不同的建筑物类别在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的抗震烈度与建筑场地类别有关,也就是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烈度与抗震计算时的设防烈度不一定相同。

(2)建筑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3.1.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淮》GB50223的规定。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时不应降低。

3.1.4 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0.1 首都和直辖市1 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11 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12 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15 个市辖区),南汇,奉贤4 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崇明,金山,重庆(14 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壁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黔江,石柱,巫溪*注:1 首都和直辖市的全部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2 上标* 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注:本规范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字样,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第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第1.0.5条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第1.0.6条建筑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术语第2.1.1条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第2.1.2条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不同抗震设防类别的抗震设防标准

不同抗震设防类别的抗震设防标准

确定地震作用时设防标准 7度(0.1g或0.15g) 8度(0.2g或0.3g) 9度(0.4g) 6度(0.05g)
甲类建筑 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
7
乙类建筑
6
7
8
9
7
丙类建筑
6
7
8
9
6
丁类建筑
6
7
8
9
6
确定
建筑类别 6度(0.05g)
确定地震作用时设防标准 7度(0.1g或0.15g) 8度(0.2g或0.3g) 9度(0.4g) 6度(0.05g)
8
9
9+
7
8
8
9
7
8
7-
8-
Ⅰ类场地
确定抗震措施时设防标准
7度(0.1g或0.15g) 8度(0.2g或0.3g)
8
9
8
9
7
8
7-
8-
Ⅲ类场地
确定抗震措施时设防标准
7度(0.1g或0.15g) 8度(0.2g或0.3g)
8
9
8
9
7
8
7-
8-
Ⅳ类场地
确定抗震措施时设防标准
7度(0.1g或0.15g) 8度(0.2g或0.3g)
确定抗震构造措施时设防标准 8度(0.2g或0.3g) 8 8 7 8-
9度(0.4g) 9 9 8 9-
确定抗震构造措施时设防标准 8度(0.2g或0.15g) 9 9 8 8-
9度(0.4g或0.3g) 9+ 9+ 9 9-
确定抗震构造措施时设防标准 8度(0.2g或0.15g) 9 9 8 8-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架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架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1、总则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消防等机电工程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不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1.0.3按本规范进行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抗震设计应达到下列要求:1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机电工程设施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运行;2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机电工程设施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运行;3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机电工程设施不至于严重损坏,危及生命。

1.0.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5对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区且除甲类建筑以外的建筑机电工程,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注:本规范以下条文中,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表叙字样,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1.0.6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1.2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precautionary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2.1.3地震作用earthquake action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33-2008

GB 50223—2008)
发布 2008.7.30实施
总则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
冶金、化工、石油化工、建材、轻工业原料生产建筑中,
加工制造业生产建筑
本节适用于机械、船舶、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纺
加工制造工业生产建筑,应根据建筑规模和地震破坏所
航空工业生产建筑中,下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
部级及部级以上的计量基准所在的建筑,记录和贮存航空
对航空工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整机或系统性能试验设施、
大型彩管、玻壳生产厂房及其动力系统。
大型的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和其它电子类生产厂房。
重要的科研中心、测试中心、试验中心的主要建筑。
纺织工业的化纤生产建筑中,具有化工性质的生产建筑,
7.2.4条划分。
大型医药生产建筑中,具有生物制品性质的厂房及其控
6.0.9条划分。
加工制造工业建筑中,生产或使用具有剧毒、易燃、易
(构)筑物、进水泵房、中控室、化验室,以及城
城镇主干道立交处的雨水泵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
燃气建筑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县及县级市的主要燃
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抗震
热力建筑中,5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主要热力厂主厂房、
中继泵站及相应的主要设施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
电力建筑
本节适用于电力生产建筑和城镇供电设施。
术语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注:本规范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字样,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第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第1.0.5条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第1.0.6条建筑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术语第2.1.1条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第2.1.2条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建质[2011]30号-关于印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的通知

建质[2011]30号-关于印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的通知建质[2011]3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号),我部组织制订了《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的落实。

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国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桥梁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以下简称专项论证)工作,根据《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第二条本技术要点适用于抗震设防区位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下列城镇桥梁工程:(一)主跨跨径150m及以上的斜拉桥、悬索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以及拱桥;(二)立体交叉线路为3层及3层以上(不计地面道路及地道)的大型互通立交桥梁;(三)采用国内尚无工程应用实例的减震、隔震技术(以下简称特殊减震、隔震技术)或结构材料超越现行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新材料)的桥梁;(四)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g为重力加速度)的下列桥梁:1、建设在软弱土、液化土层等现行设计规范定义为对桥梁抗震不利的地段,且单跨跨度超过80m或总长超过500m的桥梁;2、联长超过250m的连续桥梁;3、单跨跨度超过50m或者联长超过150m,且曲率半径小于15b(b为桥宽)的曲线桥;4、单跨跨度超过80m,且属于结构动力特性复杂的异型桥梁;5、墩高超过30m,且在E2地震作用下允许结构进入塑性区的高墩桥梁;6、上部结构重心位置位于悬臂盖梁,且重心位置的悬臂长度≥5m的桥梁。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使用功能或其他方面有专门要求的建筑,当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时,具有更具体或更高的抗震设防目标。

1.0.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3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以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建筑的抗震性能化设计,可采用本规范规定的基本方法。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及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注:本规范“6度、7度、8度、9度”即“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的简称。

1.0.4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1.0.5一般情况下,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地震基本烈度(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所对应的烈度值)。

1.0.6建筑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1.2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precautionary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前言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

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

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1. 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

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

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

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烈地震影响时损坏程度有所减轻。

此外,既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强制性条文内容[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强制性条文内容[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强制性条文内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以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1号)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其中有5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将该52条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一.第一章“总则”部分第 1.0.2 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 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二.第三章“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部分第3.1.1条: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类、乙类、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第3.1.3条: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另外,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建筑结构抗震课后思考题、问答题、简答题答案

建筑结构抗震课后思考题、问答题、简答题答案

1.1地震按其成因分为哪几种类型?其震源的深浅又分为哪几种类型?按成因分:构造地震、火山地震、陷落地震、诱发地震按震源深浅分:①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在70k m以内,一年中全世界所有地震释放能量的85%来自浅源地震。

②中源地震震源深度在70k m~300k m范围内,一年中全世界所有地震释放能量的12%来自中源地震。

③深源地震震源深度超过300k m,一年中全世界所有地震释放能量的3%来自深源地震。

1.2什么是地震波?地震波包含了哪几种波?地震波:地震引起的振动以波的形式从震源向各个方向传播并释放能量。

地震波包含:体波,在地球内部传播。

面波,只限于在地球表面传播。

1.3什么是地震震级?什么是地震烈度?什么是抗震设防烈度?地震震级:表示一次地震本身强弱程度和大小的尺度。

地震烈度:指在地震时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烈程度。

抗震设防烈度:是一个地区作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应按国家规定权限审批或颁发的文件执行。

1.4什么是多遇地震?什么是罕遇地震?多遇地震:一般指小震,50年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63%的地震烈度值。

罕遇地震:一般指大震,50年超越概率2%~3%的地震烈度1.5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分为哪几类?分类的作用是什么?(1)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①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简称甲类。

②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简称乙类。

③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④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简称丁类。

(2)分类作用:①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建筑结构抗震基本知识

建筑结构抗震基本知识

建筑设计首先应树立建筑抗震理念, 建筑设计首先应树立建筑抗震理念,通过合理的空间组合与艺术处理实现建 筑目标, 的处理手法。 筑目标,不应一味追求 “奇、特、怪”的处理手法。这在当前建筑环境下有一定 难度,但需注意“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是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难度,但需注意“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是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框架的节点是梁柱共有的部分, 框架的节点是梁柱共有的部分,节点的破坏就意味着梁柱 的失效。 的失效。 相对于构件(比如梁柱)破坏来说, 相对于构件(比如梁柱)破坏来说,节点破坏的后果更严 梁柱节点一旦破坏,结构就成了机构, 重。梁柱节点一旦破坏,结构就成了机构,失去了承载能 如果梁柱局部破坏, 力。如果梁柱局部破坏,那么结构还是具有一定承载能力 的。因此要求节点不能先于构件破坏。 因此要求节点不能先于构件破坏。 措施: 措施:节点核心区单独进行抗剪承载力计算 节为有效约束节点核心区混凝土, 节为有效约束节点核心区混凝土,箍筋要加密
三、抗震概念设计的基本要求
抗震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概念设计
•计算设计
•构造设计
概念设计是指正确地解决总体方案、材料使用和细部构造, 概念设计是指正确地解决总体方案、材料使用和细部构造, 以达到合理抗震设计的目的。 以达到合理抗震设计的目的。
1.场地选择
慎重选择建设场地。 慎重选择建设场地。
建筑场地事关建筑安全,要坚决避开地震断层、 建筑场地事关建筑安全,要坚决避开地震断层、滑 坡泥石流等危险地段,汶川地震中有三分之一的灾害来 坡泥石流等危险地段, 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 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而直接位于断层上的建 筑,无论其如何坚固,也无法抗御地壳运动的巨大冲击。 无论其如何坚固,也无法抗御地壳运动的巨大冲击。

场地类别、结构安全等级、设防标准、地震分组

场地类别、结构安全等级、设防标准、地震分组

场地类别、结构安全等级、设防标准、地震分组1、建筑场地类别1、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年版4.1.6条:建筑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为准。

同时4.1.6条具体规定了根据“⼟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双参数划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等四个类别的定值范围(其中Ⅰ类可分为Ⅰo、Ⅰ1两个亚类)。

这是与GBJ11-89规范的⼀个明显区别(GBJ11-89第3.1.5条规定:建设场地的类别,应根据建筑场地⼟类型和场地覆盖层厚度划分为四类)。

场地⼟系指构造物所在地的⼟层。

可分为四类:Ⅰ类场地⼟:岩⽯,紧密的碎⽯⼟。

Ⅱ类场地⼟:中密、松散的碎⽯⼟,密实、中密的砾、粗、中砂;地基⼟容许承载⼒[σ0]〉250kPa的粘性⼟。

Ⅲ类场地⼟:松散的砾、粗、中砂,密实、中密的细、粉砂,地基⼟容许承载⼒[σ0] ≤250kPa的粘性⼟和[σ0]≥130kPa的填⼟。

Ⅳ类场地⼟:淤泥质⼟,松散的细、粉砂,新近沉积的粘性⼟;地基⼟容许承载⼒[σ0]<130kPa的填⼟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现⾏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标准》(GB50068-2001)规定,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的后果的严重性,采⽤不同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级:重要的建筑物;⼆级:⼤量的⼀般建筑物;三级:次要的建筑物)。

⾄于重要建筑物与次要建筑物的划分,则应根据建筑结构的破坏后果,即危及⼈的⽣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社会影响等的严重程度确定。

同⼀建筑物内的各种结构构件宜与整个结构采⽤相同的安全等级,但允许对部分结构构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综合经济效果进⾏适当调整。

如提⾼某⼀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所需额外费⽤很少,⼜能减轻整个结构的破坏,从⽽⼤⼤减少⼈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则可将该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提⾼⼀级;相反,如某⼀结构构件的破坏并不影响整个结构或其他结构构件,则可将其安全等级降低⼀级;任何情况结构的安全等级均不得低于三级。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0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4年10月1日1 总则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2.0.1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3 基本规定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1 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土木工程毕业设计答辩问题

土木工程毕业设计答辩问题

土木工程毕业设计答辩问题土木工程毕业设计答辩问题1、基础顶面附加12@10双向钢筋意思附加钢筋的原因是:以双柱基础为例,因为地基作用于基础地面上一个向上的均布力,基础顶面考虑受拉和冲切。

2、什么是腰筋,起什么作用又称“腹筋” 作用:梁的抗扭它在设计上属构造配筋,即力学上不用设计计算具体力的大小,按国家设计规范的构造要求查得此数据。

当梁高大到一定要求时,就得加设腰筋,按多少、加多大规格按构造要求规范查得。

3、梁截面底筋排列要求2015版混凝土规范第9.2.1条规定:梁上部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0mm和1.5d;梁下部钢筋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

当下部钢筋多于2层时,2层以上钢筋水平方向的中距应比下面2层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层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和d,d为钢筋的最大直径。

4 在梁的配筋密集区域宜采用并筋的配筋形式。

4、水平地震作用及风荷载作用下,框架内力用什么方法计算的?简述计算过程。

D值法与反弯点法有何不同?D代表什么?为什么对反弯点进行修正?水平地震作用及风荷载作用下,框架内力可用分层分层法计算。

步骤:1、算结构自重。

2、计算整体刚度。

3、结构的自振周期、4、算出总水平地震作用。

5、算出各层水平地震力作用。

第二个问题:D值法是修改后的反弯点法(具体情况,你可以去查结构力学Ⅱ 出版社(忘了))第三个问题:D是代表刚度。

第四个问题:实际工程与计算存在差别,有进行修正才可以。

8、独立基础的特点一:一般只坐落在一个十字轴线交点上,有时也跟其它条形基础相连,但是截面尺寸和配筋不尽相同。

独立基础如果坐落在几个轴线交点上承载几个独立柱,叫做联合独立基础独立基础的特点二:基础之内的纵横两方向配筋都是受力钢筋,且长方向的一般布置在下面。

有两根或两根以上的立柱(简体)共用的基础叫做联合基础9、9、在主次梁交接处,主梁中为什么要设置吊筋或附加箍筋梁定义为受弯构件承受拉力剪力和弯矩,主梁与主梁之间的跨度过大须在其中加入次梁把力均匀传递给主梁次梁是通过主梁的也就是说主梁要给次梁一个稳定的环境(而次梁和主梁的交界处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区域也就是应力最集中的地方当次梁受到剪力和扭力的时候次梁会把力传递个主梁主梁为了加强抗剪力抗扭力就得设置加强筋也就是吊筋或者是附加箍筋值得一提的是吊筋的效果比附加箍筋要强10、建筑结构中梁的截面尺寸如何确定? 梁的宽度取1/2~1/3梁高,宽度不大于支撑柱在该方向的宽度。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欧阳学文GB50011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建筑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1.0.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建筑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注:本规范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字样,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9度",简称为"6度、7度、8度、9度"。

第1.0.4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第1.0.5条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

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第1.0.6条建筑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1 术语第2.1.1条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第2.1.2条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衡量抗震设防要求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和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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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烈度I与震级、震中距R的关系 I=0.92+1.63M-3.49lgR

20

2. 基本烈度-某地区在今后一定时间内, 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受到的最大地 震烈度(统计意义)

我国取50年内超越概率为10%的烈度
21

3.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 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一般情况下取基本烈度 还需根据建筑物所在城市的大小、建筑 物的类别、高度、当地的抗震设防小区 规划进行确定

震源深度小于60km :浅源地震 震源深度 60~300km :中源地震 震源深度大于300km :深源地震

18
图1.16 地震术语示意图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
1.3.3

烈度
地震烈度-某个地区、地面及房屋建筑 结构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强烈程度 与震中距的远近、地质情况、建筑物状 况有关

按房屋建筑震害指数 地表破坏程度 地面 运动加速度 地震烈度分12度(表1.2)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广东工业大学建设学院
韦爱凤
1
第一章

绪论
1.1 地球的构造及地震的成因 1.2 地震的破坏作用 1.3 地震波、震级和烈度 1.4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1.5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概念和设防目 标 1.6 抗震结构的材料与施工
2
1.1 地球的构造及地震的成因
1 地球的构造 椭圆球体 平均半径 6400 km 第一层:地壳 厚 5~40 km 地震多发层 第二层:地幔 厚 2900 km 软流塑状态 温度2000℃( 700 km 处) 第三层:地核 厚 3500 km
地震仪(摆的自振周期为0.8s,阻尼系数0.8, 放大倍数为2800)所记录到的最大水平位移 (10-3mm)
当震中距不是100km时,需修正: M=lgA-lgA0

– A0-被选为标准的某一特定地震的最大振幅
17
地震震级M与地震释放能量E(单位:erg) 的关系 lgE=1.5M+11.8 6级地震释放能量=2万吨级的原子弹 地震震级M增加一级,释放能量E增加32 倍

10
体波
压缩波(P波、纵波、疏密波) 质点的振动方向与波的前进方向一致 在固体和液体中传播 周期短 振幅小 速度快
vP E (1 ) (1 )(1 2 )
11
体波
剪切波(S波、横波、等容波) 质点的振动方向与波的前进方向垂直 在固体中传播 周期较长 振幅大 速度慢
丧失稳定性

次生灾害
– 火灾(图1.13)水灾 – 毒气污染 – 山崩 泥石流 海啸
9
1.3 地震波、震级和烈度
1.3 .1地震波 地震时,地下积蓄的变形能量以波的形 式释放、传播 体波 主要波 压缩波(P波、纵波、疏密波) 剪切波(S波、横波、等容波) 面波 次生波 乐普波(L波) 瑞利波(R波)

– 外核 厚 2100 km – 内核 厚 1400 km
可能液态 可能固态
3
2 900 km 5-40 km
4
1.1 地球的构造及地震的成因
2 地震的成因 构造地震 地球内部岩层构造产生错动产 生的 90% 火山地震 火山喷发

坍塌地震
岩层坍塌
抽水注水引发的地震

爆破、山崩引发的地震
A A A A T v p vs vs v p v v p vs v v p vs v p vs

V称为虚波波速 一般情况取8km/s
16
1.3.2地震震级
地震震级-表示地震本身强弱程度和大 小的尺度 里氏震级 M=lgA

– A-离震中100km处由Wood-Anderson式标准
24
各震设防类别建抗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1 甲类建筑 地震作用 (水平 竖向)

– 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
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抗震措施(内力调整
抗震构造措施)
–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
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 – 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 求。
25
各震设防类别建抗筑的抗震设防标准
2 乙类建筑 地震作用

– 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抗震措施
– 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 6 ~8 度时,应
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 – 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 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vS
G


E 2 (1 )
0.25
v P 3v S
12
面波

次生波
乐普波(L波)
– 使地面产生水平的摆动,质点的振动方向与
波的前进方向垂直

瑞利波(R波)
– 使地面产生水平摆动和上下颠簸振动
13
面波的振动形式
14
地震波曲线
15

利用P波与S波到达测量仪位置的时间差T 可求得震源距A
7
1.2 地震的破坏作用

地表和道路的破坏
– 地陷 地裂 (图1.4) 山崩 滑坡(图1.3) – 地表隆起
喷砂冒水

桥梁结构的破坏
– 基础的破坏(图1.5) 桥墩的破坏(图1.6) – 桥梁的滑落(图1.7) – 桥梁支座的破坏(图1.8) (图1.9)
8

房屋结构的破坏
– 结构部件强度不足(图1.10) – 结构节点强度不足(图1.11) – 地基失效(图1.12)
5
1.1 地球的构造及地震的成因

构造地震的成因 断层说
地球运动 地壳板块作用力 薄弱岩层褟皱和弯曲 地壳板块断裂破碎
6
构造地震的成因

板块构造说
六大板块(美洲、太平洋、澳洲、南极、欧 亚、非洲)地球运动 板块边界挤压、拉伸、 剪切 、插入 边界发生地震 世界两大地震活动带: 环太平洋地震带 欧亚地震带


22

广州地区:


抗震设防烈度: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23
1.4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1.4.1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 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 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 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 乙类建筑 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 需尽快恢复的建筑 丙类建筑 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 建筑 丁类建筑 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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