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变更条款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变更条款第一条变更的范围与条件1.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程无法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 甲方提出变更请求,应确保变更后的工程仍能满足原定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存在错误、遗漏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条变更的程序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对方,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理由及预期的影响。
2. 收到变更请求后,对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就变更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3. 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三条变更的计价与结算1. 对于因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应根据原合同中的单价或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单价进行计价。
2. 变更工程的结算,应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单价计算,不得随意估算或虚构。
3. 变更导致的直接费用增加或减少,应由提出变更一方承担或享有。
第四条变更的影响1. 工程变更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其他相关方面,双方应共同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
2. 因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除非另有约定,一般不视为违约,但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延误时间。
3. 变更实施过程中,若出现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直至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争议解决1. 因变更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事宜1. 本变更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除本变更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一、背景及目的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内,工程量和价格不允许调整的一种计价方式。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工程价款的合理性。
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价格调整条款应运而生。
本条款旨在明确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妥善解决价格调整问题。
二、价格调整条件1. 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造成工程量或价格涨跌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2.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总价款与实际工程成本存在明显偏差。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4.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5. 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调整条件。
三、价格调整程序1. 合同一方发现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工程价款需要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双方应在接到价格调整通知后15日内,就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价格调整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合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价格调整方法1. 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 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和单价变化,计算价格调整金额。
3. 施工条件变化:根据施工条件变化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4. 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对工程价款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5.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对工程价款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6. 其他价格调整方法:根据双方约定的其他价格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五、价格调整的限制1. 价格调整不应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如何索赔增加的造价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如何索赔增加的造价编前学术理论界、律师实务界和司法领域一致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类条款内容最多、情况最为复杂的合同。
国内《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共47条175款(无目);《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共20条117款(其中63款不含目,其中54款含183目,未计算四级细目数量)。
相较之下,2013版的条款内容无疑更加丰富具体,同时也更为精细复杂。
条款内容复杂的施工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在司法审判也频频出现疑难复杂、见仁见智的法律问题。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增减工程量引发的签证和索赔问题,同样因施工合同本身的纷繁复杂反映出表现各异、千奇百怪的特点。
相信诸位看官在“学习”了本栏目连续推出的一系列有关签证和索赔的典型案件后,对“签证”二字的理解必定会更加深刻。
根据排片计划,“工程签证和索赔”这一组专题案件有多个,从今年9月28日至今已推出9个案例,从办案的思路和手法来看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虽然我们推出案例时一直在述说当事人对工程合同各种变更协商一致的调整就是签证;一直在鼓励施工单位办妥签认增量就是施工企业效益的来源,但此说毕竟还只是签证和索赔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碰到具体问题还是需要按此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具体地妥善加以解决。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这起案件切入的又是一个独特的视角,且来龙去脉也非常有特点。
案件争议焦点主要涉及黑白合同的认定及其固定价格合同对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如何计价?案件一、二审分别经过天津一中院和天津高院审理。
本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条款约定造价属于包死不调的闭口价。
履约过程中,双方对黑白合同、面积增加、工程质量、钢材调价、擅自使用、工程竣工报告效力等一系列问题发生争议,其中最主要的争议在于:黑白合同的建筑面积相差1万平方米,合同约定包死不调的固定价格对此是调价还是不调?一审天津中院委托的造价鉴定单位在造价鉴定时,认为增加的1万平方米工程量对工程造价不构成影响,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判决合同造价不予调整,不予调整的造价约有1000多万元。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什么意思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什么意思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顾名思义,是指在合同中对工程项目的总价进行一次性确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保持不变的一种合同形式。
这种合同类型适用于工程量可预测、设计图纸齐全、技术要求明确的项目。
它的核心优势在于价格的稳定性和预算的可控性,为甲方提供了成本上的明确预期。
特点方面,工程固定总价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显著优势:1. 价格明确:合同一经签订,工程总价便固定下来,便于甲方控制成本和预算。
2. 责任清晰:乙方需在合同约定的价格内完成所有工程内容,超出部分通常由乙方自行承担。
3. 风险转移:由于价格固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如材料价格上涨等通常由乙方承担。
4. 便于管理:甲方可以更容易地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因为乙方通常为了控制成本而更加注重管理和效率。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例如:1. 设计变更:如果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可能会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用,需要双方重新协商。
2. 不可预见的条件:如地质条件异常等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
3. 质量风险:为了控制成本,乙方可能会采取降低材料或施工标准的方式,影响工程质量。
为了保证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顺利执行,以下是一份简化的合同范本供参考:h2工程固定总价合同/h2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施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内容及范围: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内容、范围、技术要求等信息。
二、合同总价:本工程固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
三、工期及交付:详细规定工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以及延期条款等。
四、质量要求: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不合格处理办法。
五、付款方式:约定付款时间点、比例及条件,如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
六、变更与调整:规定工程变更时的价格调整机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工程合同价格有哪几种形式
工程合同价格有哪几种形式工程合同价格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固定总价合同: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合同价格形式,即合同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来完成整个工程项目。
这种方式简单明了,便于成本控制,但一旦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可能会导致成本超支。
2. 可调总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可调总价合同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合同价格。
这种形式适用于工期较长或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分摊风险。
3. 单价合同: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单价来确定合同价格。
这种方式较为灵活,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或可能发生较大变动的项目。
4. 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合同形式是将工程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作为合同价格。
它适用于那些难以预估成本的工程,如研究开发项目或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
5. 目标成本合同:双方约定一个目标成本,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按比例分配节约的部分;如果超出,则由承包商承担超出部分。
这种方式激励承包商控制成本,但对承包商的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6. 混合型合同:结合了上述几种合同价格形式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用的价格形式。
我们来看一份固定总价合同的范本:【工程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一、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具体工程名称)的建设工作。
二、合同价格:双方约定本工程的固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三、支付方式:1.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___天内支付总价的___%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___%。
四、其他条款:1. 工程变更:如有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调整合同价格。
2.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固定总价合同调不调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等因素,计算出整个工程的总价,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总价款不变的一种合同方式。
在这种合同方式中,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那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工程量呢?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不允许调整的,除非遇到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1. 设计变更:如果施工过程中,业主方要求对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那么合同总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偏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有较大偏差,合同总价也可以进行调整。
但是,调整的原则是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而不是调整工程量。
3. 合同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调整事项,如材料价格波动、政策性调整等,这些情况下合同总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承包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向业主方提出工程量调整的申请。
业主方在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调整工程量。
如果同意调整,应当明确调整的工程量和金额,并在合同中进行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调整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合同条款的解读、工程量的核实、综合单价的计算等多个方面。
因此,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业主方和承包商都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价格调整的原则和程序,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价格调整产生纠纷。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调整工程量的,但如果遇到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和承包商都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处理工程量调整事项,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固定总价合同调不调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调不调工程量我们需要明确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与业主约定,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固定的总价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和要求,不论实际工程量的增减,总价不做调整。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或可以准确预估的项目。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限制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工程量可能会发生变化。
这时,如何在不影响固定总价的前提下调整工程量,就需要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做出相应的规定。
我们通过一个范本来具体说明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调整的条款:【范本】第X条工程量的调整1. 若因设计变更、技术规范调整或其他业主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重新计算工程造价,并对原合同总价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合同总价不变。
2. 承包商应在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的X日内,向业主提出书面通知,并附上详细的工程量变化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 业主在收到承包商的通知后,应在X日内对变更情况进行核实,并与承包商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工程量变更协议。
4. 若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
5. 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变更,不得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6. 工程量调整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受影响。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固定总价合同中的工程量调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这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通知、核实与协商、书面协议的签订以及最终结算的依据等。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执行不会因为工程量的变动而产生争议,同时也保障了双方的权益。
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后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是建设工程领域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
在这种合同方式下,合同价款是固定的,不会因为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量的变化。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后的工程量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的情况。
对于这种变更,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合同双方应当及时沟通,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量和价款。
一般来说,变更后的工程量应当按照实际施工情况重新计算,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如果变更后的工程量大于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合同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如果变更后的工程量小于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合同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单价进行减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后的工程量调整并非无限制的。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程量的风险范围和调整机制。
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变化,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
如果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变化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变化是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予以调整。
此外,在处理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后的工程量时,合同双方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 变更后的工程量应当按照实际施工情况重新计算,确保计算准确、公正。
2. 合同双方应当及时办理工程量变更签证,明确变更后的工程量和价款。
3.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量的风险,合理约定风险范围和调整机制。
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几种
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几种工程合同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固定总价合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工程量可预见、设计图纸齐全且变更较少的项目。
合同中会明确一个固定的总价,除非有额外的工程变更,否则总价不变。
2. 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长或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合同中会设定一个基础总价,但允许在一定条件下调整总价。
3. 成本加酬金合同: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难以确定或需要承包商提供设计服务的项目。
承包商按照实际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来结算。
4. 计量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较大,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的项目。
通常用于道路、管道等线性工程。
5. 单位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但可以按单价计算的项目。
合同中会列出各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来计算总价。
6. 管理费合同:适用于需要管理多个分包商的大型复杂项目。
主合同方负责整体管理和协调,按约定的管理费用结算。
了解了工程合同的形式后,我们来看看一些常见的工程合同范本: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这是最基础的合同范本,包括了工程概况、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工期要求、质量保证等内容。
2.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整合在一起,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率。
3. EC(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范本: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从设计到施工再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项目,强调承包商的全面责任。
4. (公私合作)项目合同范本:适用于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项目,涉及资金投入、风险分担、收益分配等复杂问题。
5. 分包合同范本:针对项目中特定部分或特定工作的分包情况,明确了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益。
在选择合同形式和范本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需求来确定。
同时,合同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在实际工作中,还可以根据需要对标准范本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以适应特定的工程项目需求。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依据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依据一、引言固定总价合同是建设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其特点是合同价格固定,不受工程量变化的影响。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可能会导致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文将探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的依据,以及合同价格调整的相关问题。
二、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的依据1.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或工程内容的变更。
设计变更通常是由于业主需求的变化、设计缺陷或施工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引起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变更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并经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设计变更通知书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工程量及其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2. 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增减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工程量增减可能是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需求变化等原因引起的。
对于工程量的增减,应当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规范进行计算,并经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三、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1. 设计变更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当发生设计变更时,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且增加的工程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减少,且减少的工程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3)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那么合同价格应当按照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增减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当发生工程量增减时,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如果工程量增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那么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如果工程量增减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那么合同价格应当按照实际增减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四、结论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增减的依据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
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原则进行。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承包方式。
它规定了项目的总体价格,并明确了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设计的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加,往往需要对原合同进行调整。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的范本。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任何的合同变更都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
因此,当出现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增加的情况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业主,并提出相应的变更请求。
业主在接到变更请求后,应尽快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接受该变更。
如果业主接受了变更请求,那么双方就需要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这份协议应详细列出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以及新的工期和费用等信息。
同时,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变更协议还应明确指出,除非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再次变更。
以下是一份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的范本:---变更协议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关于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固定总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如下变更:1. 变更内容:________________2. 变更原因:________________3. 影响分析:________________4. 新的工期:________________5. 新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6.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内容对原合同进行变更。
本变更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的量对比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的量对比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的量对比在建筑与工程项目中,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建筑、结构、设备、材料等方面,且对工程合同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其中,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以固定的总价来规定工程的成本,而设计变更对于固定总价合同的影响尤为重要。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与特点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以固定总价为基础,预先确定了设计、施工、监理和进度要求的合同形式。
与其他合同形式相比,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特点有:1.价格确定性:固定总价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总价,并对设计变更的定价进行了相应约定。
2.责任明确性:合同双方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设计变更的审批机制和责任承担。
3.风险分担:固定总价合同中,风险通常由承包商承担,因此设计变更可能会给承包商带来额外的成本和风险。
二、设计变更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影响设计变更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工期延长、成本增加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
1.工期延长: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的进度受到影响,从而延长工期。
承包商需要对变更后的设计进行重新评估,并相应地制定新的施工计划和时间表,从而满足变更后的要求。
2.成本增加: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的成本增加。
这是因为变更通常需要额外的劳动力、材料或设备,并可能导致其他工序的重新进行。
承包商需要对变更后的工程进行重新预算和定价,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得到满足,并从而为这些额外的工作获得相应的报酬。
3.质量控制:设计变更可能对工程的质量控制带来挑战。
变更后的设计可能影响原有的工程结构或工作流程,从而可能导致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
承包商需要与设计师和监理人员密切合作,确保变更后的工程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三、设计变更量的对比分析设计变更量对固定总价合同的影响需要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化和分析。
通过对设计变更量的对比分析,可以更好地评估设计变更对工程合同的影响程度。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调整的规定
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调整的规定协议书/合同/计划书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调整的规定1. 定义与解释1.1 “工程量变更”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
1.2 “固定总价”指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工程所需支付的总金额,不包括工程量变更导致的调整金额。
2. 工程量变更的程序2.1 甲方或乙方在发现工程量变更的可能性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必要的详细信息。
2.2 双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就工程量变更的必要性、范围及可能的影响进行协商。
3. 工程量变更的调整3.1 工程量变更导致合同总价增加的,乙方应在工程量变更协议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调整后的总价及支持性文件。
3.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调整总价及支持性文件后【7】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
3.3 甲方同意调整总价的,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总价及合同履行期限。
3.4 甲方不同意调整总价的,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
4. 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 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6. 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合同/计划书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变更调整的规定概述:本协议旨在明确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变更调整的相关规定,以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具体内容如下:① 工程量变更的定义与程序;② 工程量变更的调整方法;③ 变更和终止条款;④ 保密条款(如适用);⑤ 执行和适用法律。
固定总价合同 设计变更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项目中达成的共识和责任。
当设计工作需要进行变更时,相应的变更合同将起到关键作用。
以下是关于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的文章。
设计项目中的变更管理是一个常见的挑战。
无论是需求变更、技术问题、或者是项目发展中的新发现,设计变更都可能发生。
固定总价合同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况,确保双方在变更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
首先,变更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这包括详细说明变更的具体要求以及对设计师的影响。
变更合同应该能够清晰地描述变更的具体增减事项,并确保变更后的工作仍能够完成原有设计目标。
同时,变更合同还应该明确约定变更是否会对原有合同款项的支付造成影响。
其次,变更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变更的程序和流程。
这包括双方在变更过程中的沟通和协商方式,以及变更合同的签署和生效程序。
变更合同还应该规定任何变更所需的额外费用和时间,并确保双方在变更过程中理解和接受这些变更。
变更合同还应该明确规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设计变更可能会导致项目的额外成本和延迟交付。
变更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变更所带来的风险由哪一方承担,并对双方在变更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规定。
变更合同的签署是一个关键步骤。
双方应该在签署变更合同前仔细审核变更内容,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变更合同的签署应该以双方明确的意愿为基础,并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最后,变更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变更后的设计交付和验收程序。
变更合同应该明确约定设计变更完成后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并确保变更后的设计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要求。
总之,设计变更是设计项目中常见且不可避免的一环。
固定总价合同作为一种灵活的合同形式,可以帮助双方在变更过程中保护各自的权益。
通过明确规定变更的范围、程序、风险和责任,以及签署变更合同和确定变更后的设计交付和验收程序,设计项目中的变更管理可以更加有序和高效。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
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为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合同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固定总价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在各行各业中被广泛采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固定总价合同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本文将探讨如何设计变更固定总价合同,以适应商业环境中的变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就确定了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并且价格在合同期间不会发生变化。
这种合同形式通常适用于一些简单明确的交易,比如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是明确、稳定和可预测性强。
然而,由于商业环境的快速变化和需求的多样化,固定总价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出现一些问题。
首先,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情况,比如原材料价格突然上涨、劳动力不足等,从而导致成本增加,固定总价合同可能无法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
其次,如果合同涉及到长时间的服务或工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商业环境和需求可能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导致合同无法满足双方的实际需求。
因此,设计变更固定总价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设计变更固定总价合同的关键在于平衡双方的权益和风险。
首先,我们可以在合同中引入一些灵活性条款,允许双方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价格的重新谈判或调整。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不可预见情况下的成本增加问题。
比如,可以规定当原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时,双方有权重新协商价格。
其次,在合同中可以设定一些退出机制,以适应长时间服务或工程中的变化。
比如,可以约定在合同执行的中途,双方可以通过提前通知的方式终止合同,以降低双方的风险。
此外,设计变更固定总价合同还需要考虑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同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和仲裁,以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变更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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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变更的定义
工程变更是指由于设计、施工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原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期等进行调整的行为。
2. 工程变更的程序
- 2.1 当需要进行工程变更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具体内容。
- 2.2 发包方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决定,并将决定通知承包方。
如果同意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工程变更协议。
- 2.3 工程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内容、变更的价格、变更的时间等内容。
3. 工程变更的价格
- 3.1 如果工程变更导致工程的总价增加,增加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
- 3.2 如果工程变更导致工程的总价减少,减少的部分由承包方退还给发包方。
4. 工程变更的责任
- 4.1 如果工程变更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导致的,承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 4.2 如果工程变更是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的,发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5. 工程变更的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工程变更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固定总价合同可增减工程量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等确定一个固定的合同总价,承揽人据此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发包人按此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
这种合同形式具有价格固定、风险分担等优点,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工程量的增减,那么这种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工程量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固定总价合同调整工程量的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工程量: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工程量。
2. 工程量误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量偏差超过10%,且影响合同总价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调整。
3. 合同约定: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调整的方式和范围。
那么,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何进行工程量的调整呢?1. 设计变更:当设计发生变更时,合同双方应立即进行沟通,根据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工程量,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价格调整。
2. 工程量误差: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法进行工程量调整。
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偏差超过10%时,可以按照实际施工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3. 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量调整的方式和范围,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调整并不意味着合同总价的调整。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工程量的增减不会影响合同总价。
工程量调整仅仅是对单价和工程量的变动,合同总价仍以固定总价为准。
总之,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增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总价保持固定。
这种合同形式既保证了发包人的利益,又给予了承揽人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利于双方共同完成工程,实现双赢。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调整,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也要加强沟通与协作,预防和减少工程量的误差,共同为工程的顺利推进贡献力量。
固定总价合同遇到工程变更
固定总价合同遇到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定义合同中应明确定义何为“工程变更”。
通常,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的修改、材料规格的变化、施工方法的调整以及任何对原有工程范围、质量或工期产生影响的变动。
变更请求的提出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另一方,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请求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支持文件,以便对方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变更的审批合同应规定一个清晰的变更审批流程。
通常,承包商提出的变更请求需经过业主或其代表的审批。
审批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确保对变更的影响有共同的理解。
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变更对总价的影响固定总价合同的核心是总价不变,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变更都不会影响到总价。
合同应明确哪些类型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总价的调整。
例如,如果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减或使用的材料成本发生显著变化,总价的调整应当被允许。
变更的实施一旦变更请求被批准,合同应规定变更如何实施。
包括新的工作安排、时间表的调整以及必要时资源的重新分配。
同时,合同还应规定对于未按批准的变更实施的工作,承包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争议解决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合同应提供争议解决的机制。
这可能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合同应鼓励双方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以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损失。
结语固定总价合同在面对工程变更时,需要有一套明确的条款来指导双方的行动。
通过上述范本条款的设定,可以确保即使在项目需求发生变化时,工程仍能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标准顺利推进。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建筑行业的公正与客观性。
固定总价合同变更调整的范围和内容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建筑工程等领域中,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了一个固定的总价,包括所有的工程费用、材料费用等。
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需要变更调整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下面是固定总价合同变更调整的范围和内容:
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在建设过程中,如果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工程范围,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例如,在原合同中未包含某些工程,而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增加这些工程,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调整工程范围和价格。
调整工程设计:在建设过程中,如果需要调整工程设计,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例如,在原合同中设计了某些工程,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现需要对这些工程进行调整,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调整工程进度:在建设过程中,如果需要调整工程进度,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例如,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加快或者延迟工程进度,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调整工程费用: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生了额外的费用支出,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进行调整。
例如,在原合同中未考虑到某些因素导致了额外的费用支出,可以通过签订变更合同来调整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变更调整都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变更合同中进行书面记录,以保证变更调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在签订变更合同之前,需要仔细审查和评估变更调整的影响和风险,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固定总价合同有工程量变化
固定总价合同有工程量变化我们需要了解固定总价合同的基本概念。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约定,无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多少,合同总价保持不变的一种合同形式。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可预测、设计图纸齐全的项目。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假设某建筑项目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实际的工程量发生了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应当如何应对呢?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如遇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例如,可以约定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召开会议,讨论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对于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增加的工程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方应当支付相应的追加费用;反之,如果减少的工程量导致承包方的成本降低,也应当相应减少合同总价。
合同还应当规定,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这样可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对于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也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可以约定由于变更导致的合理延误不视为违约,但承包方应当尽快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
下面是一个简化的固定总价合同范本(仅作为示例):固定总价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一、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二、工程内容:(具体描述工程内容)三、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付款方式:(具体描述付款方式)五、变更条款:1. 如遇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双方应于接到变更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协商。
2. 对于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应根据实际影响调整合同总价。
3. 所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4. 由于变更导致的合理延误不视为违约,但乙方应尽快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
六、其他条款:(根据需要添加其他相关条款)七、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等)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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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变更篇一:固定总价合同的清单与图纸不符,该如何处理【案例】某工程采用FIDIC合同条件,但修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是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的报价,并签订合同,合同总价2亿多。
后来发现清单上有些项目与图纸不符合,增加费用约1千万,合同中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进行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但业主方的全过程审计单位拒绝了承包商的要求。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在FIDIC 99CONS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也是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排在图纸之前的,双方产生矛盾时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也就是说应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来施工,如果业主坚持按照图纸施工,也就是允许变更了,当然也应当允许承包商变更。
一个相反的案例一个总承包合同,业主代表在审阅工程量清单时提出,工程量清单中有4套空压机系统,而实际建成后没有,改为了分布式的单体清吹系统,削减合同项下付款;中方认为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项目为总承包合同,合同标的是建成335MW 出力的电站供应国家电,在这种大的业主要求的前提下,中方提出的技术建议,而后进行了优化设计,将空压机系统取消;同时举出大量在原清单下没有的模块,说服业主代表没有继续纠缠。
谁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谁承担责任1、在案例描述中,“业主方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因此可认定承包商并不负责设计,否则业主方不应有此要求;2、在案例描述中,承包商是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子目进行的报价,但是实际上清单上有些项目与图纸不符合,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谁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3、在案例描述中,“某工程采用FIDIC合同条件,但修改为固定总价合同。
”因此可以认定承包商须负责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否则何来固定总价合同?因此,本人认为业主应拒绝索赔。
招投标过程的工程量清单澄清清单形式的投标,在其投标过程中,应该存在一个图纸实际量和业主提供清单量的澄清过程,如果这过过程有了,所有的问题就解决了,看在投标过程中是如何约定的。
若业主明确要求投标方核实清单量和工作内容并向业主提出疑问(这就是投标过程答疑中的清单的复核调整并向所有投标方公示的过程),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提出就应该由承包方承担;若业主要求按照其提供的清单进行投标,就应由业主承担调整价格,此时提供的图纸只作为投标方施工方案选择的依据,并按照相应的方案结合清单报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中规定了工程量的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明确说明必须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如若该过程省去了,双方应该都存在责任。
发包人是否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时对图纸进行核量?这个问题应根据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时对图纸进行核量,并以核实的工程量为报价基础而区别对待。
在实践中一般会出现如下三种情况:1、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承包商报价的参考,承包商必须以自行核量结果作为报价基础。
这种情况下显然属于承包商自身报价错误,当然无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2、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并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承包商报价范围仅限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因此如果图纸工程量超过了工程量清单,则承包商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3、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商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同时规定如果承包商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发包人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往往会以承包商在投标时没有要求发包人澄清和修改,因此无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争议就产生了。
对于该种情况下的争议,个人觉得按照公平的承包商有权要求调整。
另外,由于工程量清单是确定承包商报价范围(也即合同总价构成)的最直接、最基本的证据,因此即便总价合同履行中没有发生设计变更,其作用亦不可忽视。
图纸发放时间我认为首先得考虑与清单不符的图纸是在什么时候发放的。
在国内而言,如果招标时已发放图纸,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并且其投标期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即未压缩投标时间),那么投标人因未尽到自己的义务而导致的这一后果,则应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缺陷由承包商负责1、从文件优先顺序角度考虑,首先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中关于合同价格的条款,应当优先于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因此在工作范围没有实质性变更时,我觉得应该固定总价合同应当首先被遵守;2、从图纸本身的性质角度考虑,在通常情况下,图纸设计的深度往往达不到一定的要求,尤其是中国设计院的设计习惯,因此在合同中,图纸应该同工程量清单结合起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照图纸施工;3、从强调承包商的专业性和经验角度,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长期从事技术性工作,理应发现招标文件中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陷;4、总价合同往往有较高的利润空间,这也就意味着承包商应当承担更多的风险,从这个角度也应该支持业主拒绝承包商的要求;5、总价合同的根本是业主将合同履行过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不突破预算。
因此基于合同中建设方的优势地位和对于竣工结算的考虑,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方来说,所要承担的风险比建设方更多。
6、在实际情况下,图纸的深化设计也往往会导致清单的变化,那么这种固定总价合同下,一些增项和消项的项目,是否也有权扣除/增加合同价款,我主张在总价合同下,对于竣工结算也应当简化,遵照总价合同的付款方式;7、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是图纸解释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应以图纸为准。
对于2亿元的项目,1000万左右的价格差异,我觉得业主有权拒绝,也可酌情考虑,毕竟承包商是以盈利为目的。
合同双方固定总价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分析该案例的切入点就在于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关于固定总价约定的真实意思表示。
1、如果业主在招标时明确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承包商也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此时,一方面承包商应当按图施工,另一方面,价款应当根据实际施工内容据实调整(按照清单确定的单价),即业主方不能拒绝承包商的要求。
(注:所谓的固定总价是相对概念,其总价相对的是一个明确的工作范围,如果工作范围变化了,即便是固定总价,也应当调整。
承包商承诺承担某一量变范围内的风险除外)2、如果业主在招标时要求按图纸进行报价,工程清单仅作为参考,承包商报价亦无相反的意思表示,双方亦按此签署合同,则价款在图纸范围内固定不变,如果不发生变更,价款不调整。
工程量清单模式的两种合同类型有区别总价是否调整与签订的合同是设计加建造合同,还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关。
如果是设计加建造合同,承包方负责优化设计,清单的总价是主要的约束,除非业主修改设计,否则价格很难调整。
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商的主要义务以图纸为准,那么在投标时,承包商需要认真核对设计图纸,找出清单与图纸的差别,工程量的错误常常是承包人索赔的很有利的手段,但是如果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没有发现清单的错误,最后图纸中没有清单中的工程量,承包商只能自认吃亏。
国内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目前有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两种类型,清单计价规范提倡采用单价合同,如果采用总价合同,我个人认为是不可以调整的,属于总价包干方式。
但是这种合同招标时,我们一般要求招标人在提供清单后应提供时间给投标人核实和澄清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招标人不调整,那么投标人应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调整单价或考虑风险,一旦中标,应该是固定总价不变。
篇二: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的问题查看完整版本: [-- 【求助】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的问题 --]天圆地方建筑论坛 -> 造价合同--资料附件上传下载区 -> 【求助】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的问题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whutljy XX-12-10 14:03【求助】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中的问题我是施工单位的,在固定总价合同中结算中碰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想向大家求助一下:在我们投标时中标后,承包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即招标图纸范围内包死,但是后来图纸发生了教大的变更,结算时问题就出来了,我按照实际工程量×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结算值来的,但是审计说我们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比投标图纸实际工程量小,他们把投标图纸上的工程量全部算了一遍,最后的结算值=实际工程量×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投标图纸工程量×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我觉得这样做破坏了固定总价合同,而且审计这样做核减非常多,想请问大家固定总价合同变更如何调整结算金额?whutljy XX-12-10 14:11举个例子,比如投标中给水工程中的DN200铸铁管,我们投标文件上的工程量是800米,投标图纸上的工程量是1000米,投标单价是185/米,后来变更成DN400的管了(只是型号变了),变更单价按照360元/米,我是按照1000×360=360000元编制的,但是审计认为要么按照投标图纸工程量800×360=288000元,要么减去投标时漏掉的工程量即:1000×360-200×185=323000元,我觉得审计破坏了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应该不太计较投标文件中的数量的,但是审计认为有些材料价我们投标时过高,结算时仍然计入所以要对漏掉的工程量进行扣减,比较郁闷?!思念如风 XX-12-10 21:26我个人认为审计第二种的做法正确,只代表个人意见.楠弯 XX-12-11 10:26真实反映工程造价是工程结算的最终目的,所以我认为审计方的做法是正确的,既然固定总价合同已经破坏了,你就不能死咬住单价不变这一点,因为你并不是综合单价包死合同.你不能只取一点,即变更工程量,而不变更综合单价whutljy XX-12-12 15:08其实我认为这里面是有一定问题的,当然审计方的做法我也能接受,但是我想和大家深入探讨一下固定总价合同变更的结算方法。
我认为固定总价合同是由很多分项组成的,如例子中举到的DN200的管,我认为800×185=148000元是做好招标图纸上DN200管的钱,即不变更的话不管低还是高我认了,但是变更的话单独拿出里面的工程量或者综合单价都不对,因为破坏了“固定总价”的含义,按照审计的意思,如果变更DN200的管取消了我还要赔(1000-800)×185=37000元!!,而不是说结算时这一部分的钱为0!!大家是否想过这样的事情呢?!公正的角度来讲的话,我认为这样好像也不太合适!老九 XX-12-12 15:27合同上面有相关约定没老九 XX-12-12 15:28参考把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上相关要求,还有图纸变更,是另外增加工程量还是修改设计whutljy XX-12-13 13:07合同上并没有太详细的约定,只是规定:设计变更和有效签证按照定额调整,所以灵活性比较大november_ni XX-12-13 13:24个人认为,签总价包干合同,招标单位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注明!这样投标方就会去核工程量(不核,那就是投标方自己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