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_崔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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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关拥有国家强制力的考虑,建设服务型政府必 然要首先建设服务型的公安机关。只有通过增强人 民警察的服务意识,强化警察的服务职能,摒弃以往 的管人者思想,才能真正地实现公安机关的服务型 转变。
(二)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是改变当前公安工作 窘况的需要
公安机关是我国法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 定的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坚实后盾,致力于预防、 制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当前,我国的公安工作出 现众多怪现象:一是公安机关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 等占同级政府的比重逐年上升,大量的资金投入、先 进的科技手段都优先应用于公安工作,公安工作的 成效却不十分明显,刑事犯罪活动依旧高发,新的犯 罪类型、犯罪手法层出不穷,公安机关的破案率低 下,社会治安态势恶化;二是公安机关每年都在招录 新的人员补充警察队伍,在编民警的平均受教育程 度逐步提高,警察素质较之前得到较大提升,但是警 察知法犯法的情况仍然不在少数;三是部分地区警 力下沉一线,而警民缺乏充分沟通,警民关系并未按 照预期得到修复,警民双方矛盾对立的事件经常曝 光。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可以为警察与民众提供一 个较宽泛的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双方互相信任,相互 合作,相互监督,确保公安工作的正常运作,改变当 前公安工作的窘况。
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都在积极地开展制度改革 与职能优化,促使公安机关向服务型政府部门转型。 但是,由于有关的理论指导不足以及各级公安机关 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在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过 程中出现了若干问题,建设进程曾一度遇到诸多障 碍。只有我们清楚地明晰这些问题的本质,找到解决 问题的途径,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工作才能够得 以顺利进行。
二、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基本标准
(一)提高服务责任意识 公安机关要以服务大众为根本宗旨,全面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法 为民”的基本准则,通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 大群众达到更好的社会管理目的。这就需要我们的 公安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从思想上确立 “主动服务”、 “服务大局”和“甘当公仆”的意识,切实 履行好社会治安服务职能。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 型的特殊时期,要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 作模式,公安机关就必须切实实现职能的转变,坚持 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 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责 任意识是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根本立足点。长期 以来,由于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公安机关的职责范 围过于宽泛,小到夫妻吵架、家庭纠纷,大到国家安 全、社会稳定都归公安机关管理,社会管理任务过于 繁重,非常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疲于应付、不负责任、 相互推诿的情况。因此,责任意识是公安民警切实履 行职责,保障合法权益的关键。 (二)减少公安行政层级 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必须在组织架构上对原 有的公安机关组织进行改革。总体的思路就是减少 公安机关的行政层级。公安机关行政层级的划分,目 的是使公安机关的管理具有针对性,便于形成统一 的指挥体系,协同统筹作战。但是,近年来,不少学者 对现行的公安机关行政层级设置提出了一些质疑, 认为公安机关的行政层级过多、不同行政层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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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锋
试论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
治安问题层出不穷,公安机关面临各种挑战:国际往 来频繁,人员流动便捷,各类跨国、跨地区的违法犯 罪活动如洪水般向我国渗透;国外的反华势力与国 内民族分裂分子互相勾结,颠覆破坏活动不断;国内 违法犯罪活动呈现集中式爆发状,公共安全危机事 件数量逐年暴涨,危害地区稳定和公共安全。这些不 稳定因素不断交叉融合,随时都有叠加致害的可能 与危险。加大警务投入、增加警力数量在一定程度上 能够遏制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但是,仅靠公安机关 一家之力,不可能全面有效地控制这些不稳定因素。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充分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维 护社会治安秩序与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鼓励群 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才是治本之法。建设服务 型的公安机关,目的就是通过公安机关服务行政, 使得警民保持对话状态,双方沟通协调,共同应对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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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坏了。 (二)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路径 1.树立服务理念 树立服务理念是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基本前
提。公安民警首先要转变观念,不能再以管人者自 居,应时刻紧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服务 者。要积极主动地服务于现实治安状况的需要,为群 众提供公共安全服务,及时掌握社会治安新动态和 新情况,及时预防和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尽量 将社会治安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实现社会安全和 秩序稳定。同时,公安民警要主动为老百姓提供各种 便利,真正做到高效便民。特别是安机关只有充分重 视多元化民意,将服务触角更加深入地扩展到基层 群众和社会组织中去,才能赢得群众满意[1]。再者, 管理人员要有发展的眼光和宽容的态度,服务型公 安模式的运作并没有削减其权力,而是转变其工作 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这对提高整体的工作效 率,改善社会治安状况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不能够 因为个人的狭隘想法而妨碍了改革的进行,应该转 变自己的观念,用发展的眼光去看事情,时刻尊重民 意、关注民情、关心民生,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用实际的服务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拥护 和支持。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Academy
2013 年第 26 卷第 2 期 2013 Vol.26 No.2
试论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
崔志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分院侦查监督处,重庆 408000)
[摘 要]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改变当前公安工作窘况的迫切需要, 更是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核心之举。当前,我国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实践遇到了如陈旧观念难以转变、 联合社会共同服务难、公安经费保障欠缺等问题。因此,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必须提高服务责任意识,减 少公安行政层级,警力下沉基层一线,创新公安工作方法。 [关键词]服务型;公安机关;构建 [中图分类号]D6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438(2013)02-0008-04
(三)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是应对当前挑战的需要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
收稿日期:2013-01-09 网络出版:http://www.cnki.net/kcms/detail/45.1333.D.20130321.1214.003.html 作者简介:崔志锋(1976-),男,河南内黄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侦查监督处,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刑事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
2.联合社会共同服务难 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要求公安工作以人为本, 增强民警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 完善服务措施,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 社会大众的公共安全服务需要。然而,仅靠公安机关 一家之力是不可能实现的,毕竟公安机关有别于其 他商业性质的服务机构。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 大众对公共安全服务的需求,公安机关必须与社会 上一些服务机构合作,才能实现多渠道、宽领域地服 务群众。但是,这种合作却没有共同的基础:首先公 安机关不是营利性机关,它提供的公共安全服务不 像商业服务那样明码实价,难以权衡利弊轻重;其次 公安机关的合作对象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且 双方的合作以自愿为基础,要求对方牺牲自身的经 济利益来服务他人(社会)未免有些强人所难,而这 也不能通过法律法规来强行规定;再是公安机关的 服务范围十分广泛,部分服务项目公安机关独力难 支,又缺少合作的对象,公安机关只能“垄断”服务。 3.构建所需经费保障欠缺 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建设需要一定的物质保障, 其中经费保障就很重要。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警察 经费短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并成为长期 困扰各级公安机关的瓶颈问题。近年来,国家对公安 机关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有所增长,但相对公安机 关改革需要来讲,仍然是相当短缺。经费短缺直接阻 碍了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建设进程,经费问题不解决, 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就无疑是一句空话。因为经费 没有保证,公安机关的领导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解决 经费匮乏问题,其直接后果是警察偏离服务大众的 宗旨,以创收为根本目的,可罚可不罚一律照罚,必 须罚的按最重的罚,结果是钱搞到了,民心没了,形
机关之间职能以及事权财权不够清晰等问题,在一 定程度上造成行政成本过大、工作效能不高、对老百 姓的公共需求回应不足等问题。减少公安机关行政 层级的设置,不仅可以削减层级设置带来的巨额财 政支出,同时也可以将工作责任更好地落实到警察 个人,避免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反过来促进公安机 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警力下沉基层一线 长期以来,警力不足一直都是困扰我国公安机 关建设发展的难题之一。加之以往公安机关行政层 级设置繁杂,导致警力大多聚集在决策层,使得执行 层的警力愈发短缺。服务型的公安机关,执行层的警 力应占总警力的大多数,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力 量应对社会大众的公共安全和服务需求,进而切实 改善当前群众需求远远大于公安供给的尴尬局面。 这就要求公安机关的大多数警力必须下沉到一线单 位,直接面对群众、服务大众。具体来说,可以包括: 一是抽调市局和分局的部分警力,到基层所队工作, 这样既增加了基层的警力,又使得我们的民警得到 锻 炼 ;二 是 增 加 街 面 、路 面 的 驻 警 点 ,形 成 全 方 位 的 服 务 网 群 。三 是 政 府 保 障 经 费 供 给 ,确 保 警 力 下 沉到底。 (四)创新公安工作方法 公安机关作为政法机关之一,必须按照中央的 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社会管 理的新方式新方法,努力有效地解决好流动人口服 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 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 问题;切实解决好打击违法犯罪与服务人民群众之 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 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鉴于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改 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和 考验。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 满意的服务,仅靠公安机关一家之力难以奏效,必须 创新公安工作的方式方法,吸收可靠的社会团体、组 织和个人加入到公安服务行列,既充分利用社会的 力量解决公安机关资源、能力有限的窘况,又可以 保证公安服务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群众的利益。
三、如何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
(一)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遇到的若干问题 1.陈旧观念难以转变 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首先就要转变人民警察 的观念。实践中,公安民警的观念难以转变,是建设 服务型公安机关的最大阻力。一方面,公安机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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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Acade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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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掌握着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是国 家强制力的代表。长期的官僚行政模式使得公安民 警习惯性地认为自己是“管人者”,相对人负有服从 自己的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只适用于 政治上的考量,实际工作中警察依然保留着“官管 民”的思想,警民意识地位不对等,警察服务理念难 以树立。另一方面,从本质上讲,建设服务型公安机 关就是公安机关的自我改革,势必会触及一些警察 自身的权力与切身利益,结果遭致反对。这部分既得 利益者,会把变革看成是对他们既定权力、地位和影 响力的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从而对改革抱有 否定的态度。加上这种变革的不确定性,会导致更多 人的消极态度和抵触情绪。他们期望维持现状,愿意 等待与观望,从而出现“上动下不动,越动越被动”的 局面,主动服务的理念缺乏萌芽的温床。
一、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必要性
(一)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 必然要求
当代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大大提 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大量的资金和先进的 科学技术投入到公共领域,政府行政所依赖的物质 基础得到极大的充实。目前,如何建设一个高效、令 人民满意的政府就成为新时期各级政府必须解决的 首要问题。一直以来,由于政府的官僚性质过强所致 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都得不到妥善解决,群众不满 情绪日益高涨,普通民众聚众围堵政府,甚至与政府 对立的情形时有发生。服务型政府的提出与构建,正 是为了解决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的问题。公安机关是 我国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面主要 旗帜。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是国家对社会治安进 行的最直接、最专门、最广泛的管理,直接关系到社 会治安状况的优劣和国内环境的稳定与否。基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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