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21 年第 73 号) 是为了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而发布的一项技术指导原则。
该原则涵盖了临床评价的定义、全生命周期临床评价、临床评价的重要性、临床评价的流程等多个方面。
在临床评价中,需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以确认医疗器械在其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持续进行的活动。
临床评价需要贯穿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在设计开发阶段需要确定上市前产品评价所需的临床数据,判断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以及需要观察的临床终点。
产品上市后,需要周期性的进行临床评价,以更新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信息,作为风险管理的输入,可能引起风险评估、临床证据、说明书、标签和上市后活动的更改。
临床评价的重要性在于,通过临床评价可以证明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为其获得批准和上市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
同时,注册申请人需要实施并维持上市后监测计划,对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进行常规监测,并将其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总结起来,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21 年第 73 号) 是为了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而发布的一项技术指导原则,旨在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以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1、合同主体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11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1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13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12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12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23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的标的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
22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临床评价方案;收集、整理和分析临床数据;撰写临床评价报告等。
3、权利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方式提供服务。
3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必要资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15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服务费用。
3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2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服务。
32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信息。
325 乙方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4、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天数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9.1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3号
•【施行日期】2021.09.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73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
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
4.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
5.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2021年9月18日。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1年第73号根据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为确保医疗器械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一系列的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过程,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并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准确可靠的医疗器械选择参考。
首先,该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临床评价的目的是评估医疗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性能,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程序应规范、科学、客观、全面;评价设计应合理、可靠、有效;评价数据应真实、完整、可解释;评价报告应准确、明确、完整。
其次,该指导原则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评价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基本信息、性能指标、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法包括临床试验、临床观察、回顾性研究、实验室测试等多种手段,并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样本量和研究设计,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此外,该指导原则还明确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组织和管理要求。
评价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的评价团队完成,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和管理。
评价过程中应遵循伦理原则,保
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评价结果应及时公布,便于相关部门和临床医生参考和决策。
总之,2021年第73号《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旨在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提高其质量和安全性,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准确可靠的医疗器械选择参考,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07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07一、引言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指通过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效果、安全性以及临床价值进行评价,为其上市前的注册、审批提供依据。
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则是在该背景下制定的,旨在为开展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提供指导。
二、评价目标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的目标是评估该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临床应用价值。
具体来说,目标包括:1.评估医疗器械在治疗、预防、诊断等方面的疗效;2.评估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性,包括使用时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使用时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等;3.评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价值,包括对患者的益处以及对医疗体系的价值。
三、评价内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础研究:对医疗器械的技术性能进行研究,如材料性能、结构设计等;2.医学数据分析:对已有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对相应的疗效数据、安全性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3.临床试验:开展针对特定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评估其在现实临床环境中的疗效和安全性;4.相关经济评估: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成本以及对医疗系统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5.临床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临床专家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和鉴定。
四、评价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研究设计:制定研究设计,确定评价目标、研究对象、随机分组等;2.数据收集:收集相关的医学数据,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临床指标、疗效数据、安全性数据等;3.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根据需要进行统计学分析,评估疗效和安全性;4.结果解释: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解释医疗器械在临床使用中的疗效和安全性;5.评估报告撰写: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者和角色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多个参与者协同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者:负责设计和执行临床评价的研究;2.临床研究协调员:协调和管理临床研究的各项工作,包括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等;3.临床专家:对医疗器械进行评估和鉴定,提出专业意见;4.监管机构:负责对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5.患者及其代表:参与评价过程,提供患者的反馈和需求。
呼吸机操作指南及评价标准
呼吸机操作指南及评价标准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呼吸机操作指南及评价标准,以确保患者在使用呼吸机时得到适当的支持和照顾。
呼吸机操作的规范和正确性对于患者的康复至关重要。
二、呼吸机操作指南2.1 呼吸机的启动和停止- 在启动呼吸机之前,确保呼吸机连接正常、管道通畅,无泄漏。
- 启动呼吸机时,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模式和参数。
- 停止呼吸机时,先关闭气路,再关闭电源。
2.2 患者的呼吸机参数设置- 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定期评估和调整呼吸机参数,包括吸气和呼气压力、潮气量、呼吸频率等。
- 在设定参数时,根据患者的反馈和监护数据进行调整,确保呼吸机的适应性和效果。
2.3 呼吸机的监测和维护- 定期监测呼吸机的各项参数和数据,包括气道压力、氧浓度、潮气量等。
- 定期进行呼吸机的维护和清洁,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 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或联系专业人士。
三、评价标准3.1 呼吸机的效果评价- 根据患者的体征和生理指标,评估呼吸机的效果,包括氧合指标、通气指标等。
- 定期记录评估结果,以便及时调整呼吸机的参数和模式。
3.2 患者的接受度评价- 在患者使用呼吸机的过程中,关注患者的舒适感和配合度。
- 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以评估患者对呼吸机使用的接受度。
3.3 呼吸机的安全性评价- 定期评估呼吸机的安全性,包括气道压力过高、气道压力波动过大、氧浓度异常等。
- 严格遵守呼吸机操作指南,确保呼吸机使用的安全性。
四、结论本文档提供了呼吸机操作指南及评价标准的概述,帮助确保患者正确使用呼吸机,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监测。
在操作呼吸机时,必须遵守操作指南,并定期进行评价,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效果。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第14号通告)是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导原则。
它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了指导,以确保医疗器械在使用前经过科学、严谨的评价,确保其安全有效性和可靠性。
以下将对该指导原则进行详细解析。
该指导原则首先明确了临床评价的重要性。
它强调,医疗器械应通过临床评价来证明其在治疗、诊断或预防疾病等方面的安全有效性。
这是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器械质量临床使用的必要步骤。
指导原则接下来详细介绍了临床评价的步骤和程序。
首先,它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临床评价计划,并根据产品特性和目的设计相应的临床评价方案。
这些方案应包括研究设计、样本量、观察指标等内容,以便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性。
该指导原则还强调了临床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它要求临床评价应符合伦理学、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患者权益,保护其安全和隐私。
同时,评价应按照良好的临床实践指南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指导原则还要求在临床评价过程中应注意风险评估和临床可用性评价。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评估使用医疗器械可能带来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评价还应考虑医疗器械在临床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可接受性和适应性。
除了介绍临床评价的步骤和要求,指导原则还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技术指导。
它对临床评价研究设计、样本量计算、数据采集和分析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建议和指导。
这些技术指导有助于确保临床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总体而言,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4第14号通告)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
它为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提供了系统、科学、规范的指导,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靠性。
同时,它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第一部分:主要定义和概念一、前言《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提出了与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相关的要求,部分条款特别提出,医疗器械在按照要求使用时,应能够达到其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其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以及副作用已被降至最低且可被接受。
由于医疗器械及其技术的多样性,使注册申请人和监管机构在判断现有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面临较大挑战。
一些技术已使用多年,其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已得到充分认知。
另一方面,许多产品采用了尚未应用于患者的新技术。
此外,产品的适用范围和临床应用可能有较大差异,终端用户范围较广,使用经验多样,均可影响临床结果。
考虑到医疗器械相关情况的复杂性,当证明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时,需基于个案分析以评估临床证据是否可接受。
因此,了解医疗器械如何完成符合性评估,以及临床评价在此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部分主要介绍临床评价和临床证据相关概念,阐述临床试验、临床数据、临床评价以及临床证据之间的关系。
本部分的定义和概念,用于医疗器械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的建立和保持,不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本部分是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通用指导原则体系的一部分,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相互引用。
三、定义和概念(一)临床试验定义:为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在一例或多例受试者中开展的系统性的试验或研究。
解释:临床试验包括可行性试验、为获得上市批准而进行的试验,以及在上市批准后开展的试验。
(二)临床数据定义: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
解释:临床数据的来源包括:1.申报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试验数据;2.同品种医疗器械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试验数据;3.已发表和/或未发表的申报产品或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经验数据;4.其他来源的临床经验数据,如登记研究、不良事件数据库和病历数据等。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评估医疗器械在实际临床应用中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过程。
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需要遵循一些指导原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指导原则:1. 研究设计的合理性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研究设计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研究设计应该符合科学原则,能够有效地回答评价的研究问题。
合适的研究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倚,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2. 样本选择的代表性样本选择的代表性对评价结果的可靠性有着重要影响。
样本应该能够充分代表目标人群,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泛化性和适用性。
在选择样本时,需要考虑到样本的大小、分布和特征等因素。
3. 数据收集的科学性数据收集是医疗器械临床评价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数据应该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收集,并且应该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分析的合理性对于收集到的数据,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分析。
数据分析应该符合统计学原则,能够有效地从数据中提取有意义的信息。
在进行数据分析时,需要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并且应该进行适当的数据处理和解释。
5. 结果解读的科学性评价结果的解读应该基于科学事实和数据证据。
解读结果时,应该避免主观臆断和误导性解释,应该尽可能客观、准确地呈现评价结果。
同时,需要对结果的可靠性和置信度进行适当的评估和说明。
6. 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评价的结论应该基于科学的证据和数据,而不应该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
结论应该客观、准确地总结评价结果,并且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结论应该能够为医疗器械的进一步临床应用提供有益的参考。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需要遵循一系列科学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只有在严格遵循这些指导原则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出真实有效的评价结论,为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科学依据。
希望未来在医疗器械临床评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中,能够更加注重指导原则的遵循,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详细解读
4.基本原则——需确认信息
适用范围
• • • • • • • 适用人群 适用部位 与人体接触方式 适应症 疾病的程度和阶段 使用要求 使用环境等
使用方法
禁忌症
防范 措施
警 告
逐条确认
10
4.基本原则——应得到的结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 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 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Series1, 6822, 3, 4%
Series1, 6863, 18, 23%
6866
6877 6822 6825 6840 6854
9
6 3 3 3 3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介入器材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Series1, 6877, 6, 8%
Series1, 6866, 9, 11% Series1, 6846, 16, 20%
第十八条 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在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并向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临床试验备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将备案情况通报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的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 门。 第十九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 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 免于临床的产品目录由CFDA制定,不能自行判定是否可以免除临床; • 需临床试验审批的产品参见《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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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第14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5月19日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
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
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
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
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
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
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对新型医疗器械进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它通过临床试验等手段,对医疗器械的性能、安全性、效果等进行评估,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指导原则。
首先,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高度符合伦理原则和专业道德要求。
在评价过程中,应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并遵循隐私保护规定,保护患者的权益和隐私。
评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履行职业道德,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遵循科学性原则。
评价工作需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研究设计进行,确保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评价研究应具备良好的样本选取原则和随机分组原则,以减少实验误差和偏差。
评价结果应具有可靠性和可重复性,能够为医疗器械的上市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该注重病种适应性和多中心协作。
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应用需求,选择适当的病种进行评价研究。
同时,应推广多中心协作的评价模式,通过多个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
评价工作应着眼于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选择有实际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进行评价。
评价工作应注重医疗器械的实用性和经济性,促进有价值的医疗器械进入市场。
第五,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应强调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医疗器械评价工作应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和安全问题,对医疗器械的使用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规范。
评价工作应注重对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的积极监测和及时处理,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需要遵循伦理原则、科学性原则、病种适应性和多中心协作原则、市场需求和患者需求原则以及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1.临床评价的目标: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明确评价的目标,包括安全性、有效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和预期效果等。
根据医疗器械的特点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具体的评价目标。
2.评价方法与设计: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和研究设计,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常用的评价方法包括临床试验、对照研究、前瞻性观察研究等。
研究设计应考虑到研究对象、评价指标、样本大小和研究时间等因素。
3.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照:医疗器械的临床评价需要结合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照。
实验室评价主要包括医学物理性能评价、生物相容性评价、材料性能评价等,为临床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临床对照可以采用传统手术、药物治疗或其他医疗器械作为对照组,评价新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优越性。
4.临床试验的合理性:对于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合理选择试验样本群体和试验对象。
试验样本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产品在实际临床中的应用情况。
试验对象应符合试验的入选和排除标准,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数据采集和分析:临床评价需要进行合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
数据采集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用适当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方法。
数据分析应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合理的描述和推断,以评价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6.道德和法律问题:临床评价需要遵守科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需要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批,并严格遵守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的原则。
同时,临床评价需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价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保障临床使用的安全和效果。
在具体的临床评价过程中,仍需根据不同的医疗器械类型和应用场景,结合具体的技术指南和法规要求,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和实施步骤。
同时,维护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患者和用户的权益,对于提高医疗器械的研发和应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是在医疗实践中对于临床技术的评价和应用的规范化指导原则,旨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以下是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详细讲解:
1. 确定评估目的:首先要明确评估目的,明确评估的需求,以此来为评估工作制定合理的方案。
例如,如果是为了监测病情恶化,那么需要选择适合的监测指标和监测时间。
2. 确定评估对象:在选择被评估的对象时要严格把关,确保被评估的对象符合评估的目的,并且需要对被评估的对象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
3. 建立评估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是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
评估标准应当以准确、简明、可行为原则,评估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评估目的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4. 选择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是评估工作的关键。
评估方法应当是一种科学的、经过验证的方法,能够真实地反映对象的实际情况。
5. 实施评估:实施评估是评估工作的核心,实施评估时要统一标准,严格按照评估要求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6. 分析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不仅仅要看到评估结果,还要了解评估的原因和后果,从而为后续的治疗和急救提供依据。
7. 评估结果应用:评估结果应当有快速响应,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的治疗方法,并采取有效的跟踪和监测措施,确保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是医疗实践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有效的应用措施,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为病患的康复和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治疗呼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治疗呼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零一五年十月目录一、范围 (3)二、综述资料 (4)(一)概述 (4)(二)产品描述 (4)(三)型号规格 (5)(四)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7)三、研究资料 (8)(一)产品性能研究 (8)(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9)(三)灭菌/消毒工艺研究 (9)(四)软件研究 (10)四、临床评价资料 (10)五、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10)六、产品技术要求 (10)七、注册/检测单元划分原则 (11)八、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 (11)附录一、呼吸机产品风险管理资料要求 (13)一、总体要求 (13)二、风险管理计划的内容 (13)三、风险管理报告的内容 (14)附录二、治疗呼吸机产品技术要求 (21)一、相关标准 (21)二、性能指标。
(21)参考文献 (38)编制说明 (40)治疗呼吸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本指导原则系对治疗呼吸机的一般要求,制造商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制造商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治疗呼吸机,治疗呼吸机是一种为增加或供给患者的通气而设计的自动装置。
治疗呼吸机预期由专业操作者操作,应用于依赖机械通气的患者;治疗呼吸机预期在专业医疗机构内的重症治疗环境中使用或在专业医疗机构内进行患者转运1。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持续气道正压(CPAP)设备、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通气支持呼吸机、麻醉呼吸机、急救与转运呼吸机、1预期用于在专业医疗机构内部进行患者转运的治疗呼吸机不认为是急救和转运用呼吸机[11]。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医疗器械是保障人们健康的重要工具,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因此,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进行临床评价。
临床评价是指在现实医疗环境中,通过实际使用和监测医疗器械的性能、安全性和有效性等参数,来评估医疗器械是否适用于临床使用。
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需要遵循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
等同性论证技术是指通过临床研究,比较不同的医疗器械与已有器械的相似性,从而推导其在临床上的等效性。
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是制定等同性论证技术时应遵循的原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一,临床试验的目标应明确。
在进行临床评价时,应明确试验的目标,并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研究方案和评价指标。
比如,如果目标是比较两种不同的心脏起搏器的效果,那么评价指标可以是心脏起搏率、心电图变化等。
第二,选择合适的对照组。
对照组的选择是确保评价结果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应根据已有的临床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对照组,以确保比较的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可靠性。
第三,确保样本的代表性。
样本的代表性是评价结果科学性和推广性的基础。
应根据评价的目标和预期的效果,选择合适的样本,并确保样本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统计学要求。
第四,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在进行临床评价时,应严格按照研究方案执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需要通过合适的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以得出可靠的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包括明确评价目标、选择合适的对照组、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保证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在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时,需要严格按照这些原则进行,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引言治疗呼吸机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中的重要医疗设备,它可以为呼吸衰竭、严重肺部感染和其他疾病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呼吸支持。
然而,由于治疗呼吸机的使用涉及到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术,因此对治疗呼吸机的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治疗呼吸机的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二、基本概念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是指对治疗呼吸机的临床应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和标准进行评价和审查的指导原则。
它旨在帮助医务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治疗呼吸机的使用要点和技术规范,从而确保使用治疗呼吸机的医疗行为符合相关的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呼吸支持。
三、临床评价技术审查的原则和要点1. 根据患者情况进行个体化评估在使用治疗呼吸机进行临床治疗之前,医务人员应该对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这包括评估患者的呼吸状况、血氧饱和度、心血管功能等方面的情况,以便确定治疗呼吸机的使用指标和参数设定。
2. 严格遵守治疗呼吸机的使用规范在使用治疗呼吸机进行临床治疗时,医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治疗呼吸机的使用规范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患者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在操作治疗呼吸机时,医务人员应该注意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呼吸机的参数,确保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3. 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在使用治疗呼吸机进行临床治疗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该定期对治疗呼吸机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对治疗呼吸机的功能状态、安全性能、使用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疗呼吸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四、总结与展望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是对治疗呼吸机的临床应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和标准进行评价和审查的指导原则,它对于确保治疗呼吸机的安全、高效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未来的临床实践中,我们应该进一步深化对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研究和探讨,为治疗呼吸机的临床应用提供更科学、更规范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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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治疗呼吸机临床评价的一般性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治疗呼吸机。
治疗呼吸机的使用目的是: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治疗呼吸机是一种为增加或供给患者的通气而设计的自动装置。
治疗呼吸机预期由专业操作者操作,应用于依赖机械通气的患者;治疗呼吸机预期在专业医疗机构内的重症治疗环境中使用或在专业医疗机构内进行患者转运。
治疗呼吸的适用人群可以是:成人、儿童、婴幼儿或新生儿。
本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治疗呼吸机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通过同品种治疗呼吸机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的要求。
其他呼吸治疗设备可参照本指导原则中的要求准备相应资料。
二、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治疗呼吸机作为生命支持设备,应被视为高风险产品,在某些情况下,开展符合要求的临床试验来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必要的。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考虑进行临床试验:1.注册申请人为新的申请人,比如其治疗呼吸机产品从未在中国境内上市。
2.拟注册的产品属于申请人的全新产品,或产品包含全新的临床应用功能。
例如申请人原来只持有气动电控治疗呼吸机注册证,此次拟申请注册电动电控的治疗呼吸机;再如,产品增加了可自动调节临床治疗参数的功能,从而达到治疗目的的。
治疗呼吸机的呼吸模式多种多样。
临床试验时,针对不同病情的患者需要选取相应的呼吸模式,建议申请人记录所有使用到的呼吸模式,尽可能地选取全部通气模式进行试验,同时观察软件的各种临床功能模块。
(一)临床试验目的和总体设计临床试验目的是验证治疗呼吸机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临床试验是一种事先提出假设并对其进行统计显著性检验的研究方式,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应以科学性为基础,客观、真实地评价受试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了避免研究偏性、并能够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不建议采用历史对照或自身前后对照等的试验设计方式。
可以采用随机、单盲、非劣效、阳性平行对照的试验设计方式。
(二)临床试验1.纳入/排除标准应明确受试者的纳入/排除标准,如应排除心跳骤停且未作复苏处理的受试者、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而又未作处理的受试者、肺大疱的受试者、未经胸腔闭式引流的气胸受试者、张力性气胸的受试者、大咯血及由大咯血或者严重误吸导致的呼吸衰竭的受试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等。
2.临床试验过程(1)临床试验资料要求制造商的临床试验资料应包含下述内容:对照设备的选择理由;通气控制的准确性验证参数与监测参数的准确性验证参数;有效性评价方法和安全性评价方法;记录评价指标的方法;试验的详细情况,包括试验条件等;记录数据的时间和频率。
(2)随机分组建议采用阳性平行对照设计,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使用试验呼吸机产品和对照呼吸机产品。
采用分层区段随机化方法。
按中心分层,用统计软件编程,给定种子数和区段长度,按照试验组和对照组1:1比例、各中心平均分配,产生受试者随机分组安排,即列出流水号所对应的检查机器分配表(随机编码表),且流水号与受试者编号对应,同时产生随机分配卡,卡片显示受试者编号和试验相关信息,但分组信息遮盖。
当受试者确认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入组),研究者可以刮擦遮盖处,显露分组信息,并进行相关干预。
(3)试验步骤试验前准备:按照临床常规使用呼吸机前的准备工作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呼吸机主要部件;连接呼吸机管路。
启动呼吸机系统,系统将进行自检。
在受试组床旁配备备用呼吸机,对照组床旁应至少配备简易人工呼吸器,以应对呼吸机故障或停电时急救。
试验过程:按照入选标准筛选符合标准的受试者,并由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或由其法定代理人签署)。
将受试者信息、试验时间等信息清楚、详细的记录在病例报告表中(CRF)。
根据受试者状态,使用监护设备对受试者进行生命体征的监测,包括常规心电图、血流动力学(IBP或NIBP)、呼吸功能(SpO2等)和体温;记录在CRF中。
设置病人类型,输入受试者体重值。
根据医嘱设置呼吸机参数,依次为:选择呼吸模式;调节相应的通气控制参数、氧浓度;记录在CRF表中,设置各参数的报警限值。
连接受试者,开始通气。
待受试者肺内气体得到充分平衡,通气开始15分钟至20分钟后及试验结束前,各抽动脉血进行血气分析,在CRF表中记录获得的动脉血氧分压(PaO2)、动脉二氧化碳分压(PaCO2)、酸碱度(pH)值;对于试验组,试验开始后,将对照设备的呼吸力学监测传感器接于病人呼吸回路中,记录在此期间至试验结束前呼吸机相关参数的设定值和监护仪的测量值,每隔2至3分钟记录一次,至少记录20组数据,包括:潮气量(VT)、呼吸率(f)、吸呼比(I:E)、吸气压力(Pinsp),呼气末正压(PEEP),吸气触发灵敏度(Trigger),呼气触发灵敏度(Exp%)和吸入氧浓度(FiO2);同时记录呼吸机参数监测值:潮气量(VT)、呼吸率(f)、吸气压力(Pinsp),呼气末正压(PEEP)和吸入氧浓度(FiO2)。
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研究者调节呼吸机参数,则应在受试者相应指征稳定后再进行测量和记录。
试验过程中一旦出现机械通气功能异常,操作人员应立即排除故障,同时准备使用备用呼吸机,保证受试者通气辅助或呼吸支持的需要,维持受试者各项生理参数的平稳。
将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实记录,并在临床报告中指出。
3.数据采集时间本临床试验内容需要采集动脉血液进行血气分析,为使刚上机的受试者肺内气体得到充分平衡,机械通气5分钟左右血气可达到稳定状态,有肺部疾病的患者一般10-15分钟血气也可以达到稳定状态,所以患者上呼吸机后15-20分钟测量第一次血气比较合适。
因此试验数据起始点为受试者上机后15-20分钟;每隔2-3分钟同时记录一次试验机和对照机的数据,并获得不少于20组数据。
4.评价指标(1)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主要有效指标是能够为临床试验目的提供可靠证据的指标,是估计样本量及得到最终临床结论的依据,故应为呼吸机研究领域中已得到公认的准则或标准,也可采用研究领域中已通过实践验证过的指标(如动脉血氧分压PaO2、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酸碱度pH等)。
应选择易于量化、客观性强的指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在试验方案中需要有明确的定义,并说明选择的理由。
(2)次要有效性评价指标:次要有效性指标是为试验目的提供支持的附加指标(如通气控制参数、监测参数等),在试验方案中也需明确说明与定义。
(3)安全性评价指标安全性指标是临床试验中的强制性观察项目。
可用整机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来评价整机安全性。
不良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气压伤、通气不足、漏电、报警系统失灵、电源切换无效等。
研究者应对不良事件和对照设备以及合并用药(器械)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做出评估。
(例如:将因果关系分为无关、可能无关、可能相关、肯定相关、待评价、无法判定6个等级,将其中除被评估为“无关”以外的不良事件定义为本试验“整机安全不良事件”。
)5.数据的统计分析数据分析时应考虑数据的完整性,所有签署知情同意并使用了受试产品的受试者必须纳入最终的统计分析。
数据的剔除或在原始数据上所进行的任何处理必须有科学依据和详细说明。
临床试验的数据分析应基于不同的分析集,通常包括全分析集(Full Analysis Set,FAS)、符合方案集(Per Protocol Set,PPS)和安全集(Safety Set,SS),研究方案中应明确各分析集的定义。
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应采用国内外公认的统计方法。
对于主要评价指标,统计结果需采用点估计及相应的95%可信区间进行评价。
不能仅将p值作为对主要研究终点进行评价的依据。
(三)对照设备选择应选择在中国已经批准上市的同类产品,其主要功能原理必须与受试产品匹配,如基本原理、通气模式、通气控制及监测参数、波形、适用的病人类型等。
(四)受试者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样本量的确定必须符合统计学原则并提供相应证据。
制造商可根据各自申报的产品特点,提供样本量确定依据。
在试验设计中,为了规避试验失败的风险,应尽量避免通过高估被试产品预期有效率水平从而减小试验规模的方法。
此外,还需考虑受试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脱落/失访,按照预估的脱落/失访率进一步扩大初始样本量。
应在临床方案中明确样本量统计计算公式,及公式涉及参数的确定依据及具体计算过程。
计算样本量时的参数选择建议:1.Ⅰ类错误概率α值不超过双侧0.05(即单侧0.025);2.Ⅱ类错误概率β值不超过0.2(即把握度至少达到80%);3.若采用有效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当试验产品与对照产品的设计相似,预期具有相似的有效性时,非劣效界值建议不低于-10%。
受试者应包含受试产品宣称的病人类型,不同年龄段的受试者比例分布应合理。
建议受试者群体包括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患者、术后恢复患者等。
五、临床试验的实施和管理该临床试验中出现的任何不良事件,无论是预期的还是非预期的,均应如实记录和报告,并由临床专家分析原因、判断其与器械的关系。
对于严重不良事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上报;同时临床试验人员应当及时做出临床判断,采取措施,保护受试者利益;必要时中止临床试验。
不良事件应作为结果变量参加临床试验的统计分析。
三、同品种治疗呼吸机的判定注册申请人通过同品种治疗呼吸机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证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需首先将申报产品与一个或多个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证明二者之间基本等同。
与每一个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的项目均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附2列举的项目。
1.工作原理申请人应提供呼吸机的气动原理图,说明产品的具体气路设计。
一般认为,气动型呼吸机与电动型呼吸不是同品种产品。
例如,由高压气体驱动的气动电控型呼吸机,与由内部涡轮(Turbine)或者内部风扇(Blower)驱动的电动电控型治疗呼吸机,不应判定为同品种产品。
再如,气控型呼吸机和电控型呼吸机不应判定为同品种产品。
2.结构组成申请人应详细对比呼吸机的结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