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侨务专项救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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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侨务专项救助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宁德市财政局:

按照《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预﹝2017﹞60号)要求,结合市外侨办工作职能,遵循重要性原则,我办侨务专项救助经费13万作为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市外侨办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顺利完成,项目自评98分,自评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2011〕207号)精神,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归侨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2.机构人员:按照“三定”方案,市外侨办内设人事秘书、出国管理、国际交流、侨政经济、涉外安全等5个科室和市对外友协会秘书处,下设对外交流服务中心1个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末全办编制数(含友协秘书处参公编制1个、中心事业编制5个)共17人,目前在编干部职工17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侨办、财政部(国侨发〔2010〕10号)文:“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对早期回国定居的困难老归侨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以及省侨办、省财政厅(闽侨侨政〔2011〕2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财政资金帮扶力度”:对享受低保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归难侨家庭和低保对象以外的低收入的归难侨家庭,可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或专项救助,“省、市两级财政适当安排侨务专项救助

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侨务扶贫机制”,市财政安排此专项用于统筹开展全市特困归侨补助、困难归侨侨眷临时生活救助或专项救助及侨界慰问等工作。2017年8月13日,市财政局对我办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确认(宁财外〔2017〕27号)。之后,市财政局又提出了《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市外侨办重点绩效监控评估检查的处理决定》(宁财外〔2017〕45号),将市级侨务专项救助经费18万元调整为13万元。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合理编制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我办结合2017年市政府对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绩效考评方案和2017年工作计划,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进行研究、探讨、论证的基础上,与财政业务科室积极沟通咨询,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资金覆盖率和项目覆盖率符合年度预算布置。

2.建立项目责任制

我办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预算绩效纳入全办绩效管理范畴,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秘书科,负责进行协调、跟踪、监督、报送相关绩效材料等。

3.加强项目运行管理

一是管理项目制度健全。我办已有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如国务院侨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归侨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省侨办关于提高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困难补助的通知》、《宁德市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生活补助金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夯实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侨情。2017年,我办在上一年度开展侨界困难群体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部署县级外侨办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摸清我市贫困散居归侨侨情,按照低保、精准扶贫、贫困归侨、残疾归侨等类别实行建档立卡、分类帮扶,改善侨界民生。根据九部委文件精神,经摸底调查,2017年3月,共确认我市低保救济归侨29人,精准扶贫归侨18人(其中4人同时为低保救济对象),共43人纳入全市特困归侨人员。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确认散居归侨299人(不含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归侨)。

4.开展绩效动态监控

我办在接到市财政局部署的关于开展项目支出绩效工作通知后,立即开展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专项资金开支,采取有效措施,突出贫困归侨对象重点帮扶,困难归侨群体分类帮扶及时开展检查。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本项目投入经费13万元,全部来自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支出经费1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支付中心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市财政局和外侨办联合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

我办针对项目的公益性、民生性特点,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对比法,辅之以归侨侨眷评判法进行评价。

2.项目绩效检查核实情况

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98分,自评优秀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时效目标上,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的绩效目标值为2017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值为2017年2月,提前完成。特困(低保+精准扶贫)专项经费完成时间的绩效目标值为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值为2017年11月,提前

完成。侨务专项救助资金完成时效的绩效目标值为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值为2017年11月,提前完成。成本目标上,侨务专项救助(含特困)额的绩效目标值为13万,实际完成值为13万,目标值完成比例100%,主要用于市本级特困归侨生活补助资金2.58万元,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生活困难补助实际财政配套资金2.58万元,全市特困归侨元旦春节慰问生活补助金2.15万元,以及侨务专项资金(用于临时救助帮扶)5.69万元。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数量目标上,特困(低保+精准扶贫)归侨生活补助对象是全市散居贫困归侨中纳入2017年民政低保救济和精准扶贫对象的人数,绩效目标值为43人,实际完成值为43人,目标值完成比例100%。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生活补助对象是全市散居贫困归侨中纳入2017年民政低保救济和精准扶贫对象的人数,绩效目标值为43人,实际完成值为43人,目标值完成比例100%。侨务专项救助对象是全市2017年困难归侨侨眷帮扶及侨界慰问人数,绩效目标值为100人,实际完成值为103人,目标值完成比例103%。

质量目标上,为全市散居特困(低保+精准扶贫)归侨发放生活补助及2018年元旦春节两节慰问,绩效目标值为1100元/人/年。实际完成值为1100元/人/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为全市散居社会低保归侨发放生活补助配套资金,绩效目标值为600元/人/年,实际完成值为600元/人/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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