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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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一、安全防护1. 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

3. 安装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加强高处作业、电气作业、爆破作业等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6. 在必要时,采取隔离、封闭、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7. 配备消防器材和设备,建立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场容卫生1. 施工现场设立集中垃圾暂存点,按时清理垃圾,保障现场环境卫生。

2. 定期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3.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卫生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将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5. 对施工用品和物资进行分类储存和堆放,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三、环境保护1. 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治理,减少二次污染。

2.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施工现场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 实施节能措施,采用环保型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资源浪费。

4.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等污染物进行治理,保持空气清新。

5. 对施工现场的水源进行保护,减少对地下水和周边水体的污染。

四、保卫消防1.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方案。

2. 对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救援能力。

4. 抽调专人负责消防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5. 加强与消防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消防培训。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工程品质。

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措施7篇

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措施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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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措施,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篇】工程项目的安全环境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

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中,制订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并制订严密的安全生产规程,留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购置安全生产的设备和器件,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紧急事故处理的开支。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制订以下预防措施,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1)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醒目的安全标志,对开挖地段又处于交通要道处,派专人看守,或有明显的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

2)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发生,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

4)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设备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以备急需。

5)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如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3、加强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促使安全生产,随时清除施工场地不必要的障碍物、设备、材料及各类存储物品安全堆放紧紧有条,即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清洁整齐,又对安全生产有利。

自觉遵守有关机构对卫生及劳动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洁工地上的废物、垃圾、水泥袋、废弃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将任何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

绿色施工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规定(4篇)

绿色施工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规定(4篇)

绿色施工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规定是指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为保护环境、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的一系列条件和规定。

下面是关于绿色施工作业条件及环境安全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概述绿色施工指的是在建设项目中充分考虑环保、节能、低碳等因素,优先采用环境友好型材料和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

二、绿色施工的条件1. 碎石场的布置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域,采取覆土或覆盖措施,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 建筑工地的清洁管理应规范,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和整洁,避免污染地下水。

3.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环保要求,尽量选用无毒、无害、可再生的材料。

4. 施工现场应设立垃圾回收站,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施工现场应设立疏散通道和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6. 施工现场应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并采取措施防止泥浆和水泥进入排水系统。

7. 施工现场应使用低噪音设备,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8. 施工现场应设立防尘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确保周边空气的质量。

9. 施工现场应设置垂直绿化、植被覆盖等措施,增加绿化率,改善环境质量。

10.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节能减排,合理使用能源资源,降低碳排放。

三、绿色施工的环境安全规定1.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证施工活动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2. 施工现场应设立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

3.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环境事故能够及时处理和控制。

4. 施工现场应对危险废物、污水、垃圾等进行有效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和评估。

6. 施工现场应启动施工环境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7.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保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环境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_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_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2022 现行一、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主席令第46 号2022 年4 月22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 号2022 年8 月31 日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2003 年11 月12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第41 号2022 年2 月25 日5、建造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 号公约2001 年10 月27 日二、安全管理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质[2004]2 号2、建造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 号3、关于开展建造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 号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22]248 号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3183 号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22]5 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 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22]20 号三、安全技术1、建造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 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 号2000 年8 月21 日3、建造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造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 号2022 年6 月14 日5、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22]87 号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22]254 号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 号2004 年1 月7 日2、建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 号2004 年6 月29 日3、建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22]121号4、建造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令第17 号5、建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22]91 号6、建造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22]75 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 号令2022 年5 月24 日五、建造起重机械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 号2022 年1 月14 日修改2、建造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 号2022 年1 月8 日3、建造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22]76 号六、消防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 号2022 年10 月28 日修订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 号2022 年7 月17 日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 号2022 年7 月17 日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 号2022 年7 月17 日5、民用建造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2]46 号七、环境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8 号2022 年1 月19 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 号2004 年12 月29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 号2022 年2 月28 日修订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22]223 号八、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 号2022 年5 月29 日九、安全费用1、建造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 号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369 号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 号十、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 号2022 年8 月27 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57 号2001 年10 月27 日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 号2022 年10 月20 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 号2022 年12 月28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 号2022 年9 月3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 号2022 年4 月24 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 号2022 年7 月8 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 号2022 年12 月31 日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 号2022 年12 月8 日1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 号2022 年4 月27 日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 号2022 年4 月27 日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号2005 年7 月8 日13、建造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22]255 号1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20221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 4233-2022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2217、建造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 4256-2022十一、生产安全事故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2022 年3 月28 日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 号2022 年9 月1 日修订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 号2022 年12 月22 日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 号2022 年3 月20 日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 号2022 年5 月27 日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造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22]257 号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 号2001 年4 月21 日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22十二、突发事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 号2022 年8 月30 日2、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22]62 号十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及处罚1、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2022 年9 月25 日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 号2022 年11 月9 日3、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 号2022 年1 月16 日一、有关标准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222、建造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2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22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22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1、建造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22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3、建造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224、建造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225、建造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2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造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22三、施工用电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2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223、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4、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22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四、高处作业1、建造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建造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223、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 5205-2022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23525-20225、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22五、脚手架1、建造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222、建造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223、建造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224、建造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225、建造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22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227、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22六、模板1、建造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22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2022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22七、建造机械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22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223、建造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22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7-2022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7015-20226、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21号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228、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JG 5058-19959、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200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2211、建造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 14-015-2002 12、建造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22 1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22 14、钢丝绳夹GB/T 5976-2022 1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22 1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85 17、起重机械危(wei)险部位与标志GB 15052-94 18、起重机吊装工和指挥人员的培训GB/T 23721-2022 19、起重机司机(操作员) 、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T 23722- 2022 20、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 21、建造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22 2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22 八、危(wei)险作业1、建造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 2、缺氧危(wei)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22 3、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4、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22 5、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22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wei)险源辨识GB 18218-2022 7、常用危(wei)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 1995 8、生产过程危(wei)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 9、建造涂装安全通则AQ 5210-2022 九、安全防护1、安全网GB 5725-2022 2、安全带GB 6095- 2022 3、安全带测试方法GB/T 6096-2022 4、安全帽GB2811-2022 5、安全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22 6、建造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22 7、坠落防护安全绳GB 24543-2022 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 23468- 2022 6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22 10、建造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22 1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22 12、安全色GB 2893-2022 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十、应急预案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2 十一、安全技术资料1、建造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22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 266-2022 十二、暂时建造物及垃圾处理1、施工现场暂时建造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22 2、建造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22 十三、建材物流1、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AQ 4246-2022 7。

建设工程目安全及环境管理

建设工程目安全及环境管理

建设工程目安全及环境管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高。

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工程机械、施工现场等方面,如果管理不得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一、安全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明确责任、分清职责,形成各方共同参与、效果共同体现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减少或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安全教育培训为提高工程建设单位及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增强其安全生产技能,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以不断增强工程建设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4.实施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杜绝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性。

二、环境管理1.环境影响评价在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分析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在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确保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管道井盖必须牢固,排水管道需留意污水位高度,废弃的材料、垃圾等需要分类清理,进行环保处理。

3.减少噪音污染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工程设备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生态保护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生态造成的不良影响,需要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实行绿化工程,加强土壤保护,保护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美好的生态环境。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环境管理的一些要点和措施,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和措施执行,才能有效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稳定、环保可持续发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文库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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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第一章总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第二条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二章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第一条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第二条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第四条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第五条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第六条开挖槽、沟深度超过 1.5 米,坑、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必须在外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 5 米的,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槽、坑、沟边 1 米以内不得堆土、料具,停置机具。

第八条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 DBJ 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第九条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

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

“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

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

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

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保工程安全规章制度

环保工程安全规章制度

环保工程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环保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建设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保障环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机构1.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调解决环保工程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环保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三、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前的安全准备(1)环保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环保工程安全计划,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清除施工现场隐患,并做好安全标识。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遵守环保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施工现场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3.施工后的安全整改(1)施工结束后,要做好环保工程的安全验收工作,确保环保工程符合安全要求。

(2)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

四、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责任1.环保工程中的各个环节,责任清晰,必须做到责任到人。

2.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环保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五、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审核1.环保工程安全计划、应急预案等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对环保工程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六、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奖惩制度1.对于在环保工程安全管理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2.对于违反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七、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应经环保工程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2.对于贯彻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环境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维护参与工程的人员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建筑项目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职责。

2.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确保全员安全参与。

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通畅。

2. 对易发生事故的施工工艺、设备和工作面进行专门的技术措施和管理。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带、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四、劳动保护与用工管理1. 建筑工程参与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 管理工人用工合同,确保合法、合规用工,不得超员、超时工作。

五、作业环境管理1. 施工单位应确保作业环境的通风、照明、防尘等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2.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应采取妥善的处理、运输和存放措施,避免造成污染。

六、应急管理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做好应急演练。

七、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建筑工程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给予相应处罚。

2. 社会公众、工人和相关方面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环境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对规定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结语:建筑工程安全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能够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工程安全环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合理执行,能够有效地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预防施工事故和职业病,以及保护周围居民的安全和利益。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要求1. 环境布局要科学合理。

施工现场的布局应符合相关规范,遵循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划分原则。

同时,要考虑到施工作业的顺序、流程,并合理安排临时设施和生活用房,确保施工现场的正常运作。

2. 环境清洁要求高。

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是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的基础要求。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清扫和消毒,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同时,要做好灰尘、噪声、振动等有害因素的防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环境的净化。

3. 环境安全要保证。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安全围挡,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要做好各种危险物品的储存和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危险源和潜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要求1. 建立科学的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制定详细的卫生管理程序和工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监管部门。

要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档案和记录,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卫生问题。

2. 做好工地生活区的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直接影响着工人的身体健康。

要加强生活区日常卫生清理工作,确保饮水卫生和食品安全。

同时,要做好生活垃圾、废水等的收集和处理工作,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 加强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的设备和材料应按照相关卫生要求进行清洗和消毒,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避免因设备不洁而引发卫生问题。

对涉及食品和饮料的设备和材料,要加强管理,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 做好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需要倡导并加强职工的个人卫生意识。

工人应按照规定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自身的卫生清洁。

对于有传染病的职工要做好隔离和治疗,确保不对他人造成传染。

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安全、治安、环保管理制度一、引言项目建设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治安和环境保护等问题常常成为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讨论项目建设安全、治安和环保管理制度,提出合理的措施和建议。

二、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在项目建设中,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实行属地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从而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培训制度为了提高项目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制度是必要的。

针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并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3.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三、项目建设治安管理制度1. 治安责任制度在项目建设中,应明确各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治安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各级责任人员要切实履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项目建设的治安秩序。

2. 监控系统建设在项目建设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

通过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可以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备份,为治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 保安力量配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合理配置保安力量,加强对项目建设区域的巡逻和监控。

保安人员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治安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项目建设环保管理制度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要向公众公开,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2. 废弃物处理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2024年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六条工程建设应注重社会效益,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需求。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利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工程的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工法的研究和推广,鼓励和支持创新工法的应用,促进工程施工技术的提升。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招投标,确保公平竞争,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监理机构进行,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并发放相应的合格证明。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文库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文库
第一条 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条 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条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2000]230 号)。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蓝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 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 实际情况,指定本标准。 第二条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 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 装修工程。 第二章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 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第一条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 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第二条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 施工。 第四条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第五条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 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第六条 开挖槽、 沟深度超过 1.5 米, 坑、 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必须在外 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 5 米的,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安 全部门监督实施。 第七条 槽、坑、沟边 1 米以内不得堆土、料具,停置机具。 第八条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 DBJ 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 桩规程》 第九条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质。 第十条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一条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挖 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 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 连续作业不得超过 2 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 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 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口填实。 第十三条 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 害气体检测。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建筑工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 建筑工程现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追责问责。

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

3. 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4. 施工现场应当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5.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6.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

7.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做好事故的整改工作。

8.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可能产生危害的隐患进行排查,并进行整改。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制订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2. 施工现场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档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记录。

4. 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5. 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

6. 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材料进行认真检查,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7. 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动火作业和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8. 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管理规定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评估,确保环境的安全性。

2. 施工现场应当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和排水设施完善,确保施工现场的舒适性。

3. 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卫生状况进行认真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4. 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噪声、震动、尘埃等危害因素进行管控,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促进施工现场的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领域。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环境管理岗位,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第四条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

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应用环保新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六条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评估,做好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环境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责任人。

第八条工程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周边居民进行告知,告知施工时间、施工内容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制。

第三章施工期间管理第十一条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环境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环境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工作,分类收集,规范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监测环境质量,确保环境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组织职工参加环保培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建筑噪音、震动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环境清理工作,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环境原貌。

第十七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环境管理报告。

第十八条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与环保部门对接,完成环境验收手续。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汇总,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第五章环境违规管理第二十条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环境违规行为,环保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对违规单位做出相应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政污水管网。
4.1.11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4.1.12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4.1.13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置专用库房,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4.1.14施工现场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填满。
3.0.12施工噪音及光污染防治
4.2.7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
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
覆盖等措施。
2
2.0.8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
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在首层。
2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面积不应超过200m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并通风良好。侧位宜设置
门及隔板,高度不应小于0.9m。
厕所面积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设置。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时,宜每隔4层设置临时厕所。
2.0.9城镇、旅游景点、重点文物保护区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使用清洁能源。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的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
少宜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0.11水土污染防治
4.1.10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管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
人员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m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床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加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

二、环保责任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方案,并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要求。

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环保因素,选择环保材料和技术,确保设计符合环保标准。

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破坏。

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环保监督,确保施工活动符合环保规定。

三、环保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环保设施,如噪音屏障、粉尘收集系统等,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废水、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禁止随意排放或倾倒。

3.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侵蚀和地下水污染。

4. 对于可能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应提前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监督检查1.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环保检查,评估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环保部门应对建设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对于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公众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五、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环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环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环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环境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机构由总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管理措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操作。

2.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3. 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包括安全标识、安全警示和安全通道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六、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1. 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置,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

2. 发现安全隐患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追踪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3. 施工单位要建立事故报警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报警,做到及时处置。

七、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承担,必须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八、附则1.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境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有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应当遵守。

2. 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环境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气体排放、噪音控制等各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应遵循“源头治理、全过程管理、综合协调、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参与建设工程环境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委员会是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各相关部门、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部门是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环境管理,保证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环境评估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气体排放、噪音控制等各方面因素,对环境影响进行充分评估。

第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应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建设工程不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土地利用,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气体排放,利用清洁能源,控制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进行隔音处理,控制噪音强度。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建设工程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工程环境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的评估,对环境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1总则1.0.1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创建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管理。

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0.2 环境卫生 environmental sanitati on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包括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废污处理、卫生防疫等。

2.0.3 绿色施工green construction是工程建设中实现环境保护的一种手段,在保正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2.0.4 临时设施temporory facilities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及使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2.0.5 施工人员 site personnel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参建人员。

2.0.6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trash在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3基本规定3.0.1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卫生负总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有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3.0.2 建设工程的环境与卫生管理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方案,应明确环境与卫生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3.0.3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与卫生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应定期检查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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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和环境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和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施工现场。

3 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3.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3.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20日3.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5日3.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3.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9《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A版)》2006年4月12日3.1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2006年4月19日3.1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考核规定》华电工程经[2006]155号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4 术语和定义4.1 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4.2 施工项目——指建设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包含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或只含二者之一的工程项目。

4.3施工单位——从事土建施工和/或设备安装的单位。

5 建设工程管理方针5.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2 建设工程环境管理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

6 建设工程单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6.1 勘测、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6.1.1 勘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6.1.2 设计单位应当:a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b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c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d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A版)》和《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

6.2 施工单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6.2.1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2.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2.3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6.2.4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统一规划布置,编制年、季、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设施费用计划,报总承包商审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6.2.5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2.6 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内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

6.3 总承包单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6.3.1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6.3.2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6.3.3 总承包单位应与业主单位建立联系,了解和熟悉现场施工条件、危险源,以及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负责对本项目部员工和承包范围内其它相关人员的入场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

6.3.4 施工承包商的人员由施工单位进行入场教育培训,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6.3.5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以包代管。

6.3.6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工程承包区域和生活区域内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

6.4 公司的岗位安全和环境责任6.4.1 公司和专业部门的行政正职是建设工程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6.4.2 经营计划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建设工程承包项目公司级的安全和环境培训和监管。

6.4.3 公司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执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资格由经营计划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6.4.4 专业部门对本部门执行项目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负直接责任。

7 施工项目的安全和环境管理规定7.1 管理制度除本规定外,凡有施工项目的专业部门应根据本部门专业特点和岗位职责制定适合于具体项目的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包括:7.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可借用本制度);7.1.2 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培训制度(可借用本制度);7.1.3 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以及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价a覆盖项目全过程的危险源和重要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并形成文件(各专业部门专用);b 生产现场的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并形成文件(各专业部门专用)。

7.1.4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a针对危险源和重要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的安全防范措施(各专业部门专用);b针对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的预防环境污染的措施(各专业部门专用)。

7.1.5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制度(各专业部门专用)。

7.2 施工项目的安全和环保资源配置7.2.1 施工项目的专(兼)职安全主管人员7.2.1.1 有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同时施工的专业部门,部门应配置专职安全主管人员。

其他专业部门应配置兼职安全主管人员。

7.2.1.2 土建、安装施工现场,原则上应配置具有安全资质的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量较少的项目可配置兼职安全员。

7.2.1.3 部门安全主管人员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均应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职责,不得因其它工作影响日常和专项安全工作。

7.2.1.4土建、安装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资格审核由专业部门负责,专业部门保持现场安全员的资格审核记录和名册。

7.2.2 施工项目的安全资金投入7.2.2.1 专业部门应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资金的投入,包括对项目部的安全费用投入和不拖欠分包方的安全费用。

7.2.2.2 安全费用的投入应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暂无有关规定的以不影响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室外防寒避暑)等为底线。

7.2.3 必要时,专业部门应从人力和资金上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预防工作给以支持。

7.3 施工项目的安全和环保培训7.3.1 公司和专业部门的安全质量经理、安全主管人员应经过权威部门或公司的安全培训。

7.3.2 项目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至少应经过地、市级以上的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员培训。

7.3.3 除具有安全资质的临时用工人员外,所有进入项目部的临时用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都应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应告知其现场及其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和相应防范措施。

使其在工作时和遇到紧急情况时至少有自身防护能力。

7.3.4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环保法规、环保知识、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等。

7.3.5 安全和环境培训应保留培训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有培训人员签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

7.4 施工项目的分包(采购)7.4.1 施工项目的分包,包括:勘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7.4.2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分包方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生产活动。

7.4.3至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和同类规模的施工经验。

7.4.4 《合格供方评定准则》的其它要求。

7.4.5 在与施工分包方签署分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署《施工项目安全和环保协议》,通过协议对施工队伍提出安全和环保要求。

7.4.6 《施工项目安全和环保协议》除包括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外,还应包括顾客对施工方提出的要求。

7.5 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监督7.5.1 公司的项目现场安全和环境检查制度:7.5.1.1季度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检查组应由公司副总经理级领导带队。

7.5.1.2年度安全检查——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年度现场安全检查,检查组应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带队。

7.5.1.3现场安全检查重点——集团公司重点项目、土建安装施工项目、起重设备制造基地,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和区域。

7.5.1.4专项安全检查应以公司《安全检查表》为依据,《安全检查表》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细化,实施安全检查后应保留检查记录。

7.5.1.5必要时,专项安全检查应与现场环境检查同时进行,并保留记录。

7.5.1.6每年一次的管理体系内审和外审都将抽取项目部,按照审核程序进行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审核。

7.5.2 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7.5.2.1专业部门和项目部负责施工项目现场安全和环境工作的日常监督,并通过《安全质量季报》和专项安全检查报告反映施工现场情况,使现场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定期向公司汇报现场安全情况。

7.5.2.2 项目部应保留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记录。

7.5.3 项目部对施工分包方的安全监督检查7.5.3.1 对施工队伍现场人员的资质审查:施工现场负责人员、现场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起重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等)的资格审查。

7.5.3.2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的审查。

7.5.3.3 对施工工器具,特别是起重设备、手持电动设备、临时用电设施等的安全性的监督。

7.5.3.4施工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7.5.3.5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扬尘、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等进行监督,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7.6 施工项目的安全警示标志7.6.1 专业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专业施工现场的特点确定项目现场必须建立的安全警示标志。

7.6.2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和电力系统的统一规定,使各方人员便于辨识、引起警示。

7.6.3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部位应与所识别的危险源相结合,切不可流于形式。

7.7 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7.7.1 公司职工按照规定进行身体检查。

7.7.2 公司聘用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体检:7.7.2.1 专职安全人员不应有恐高症、心血管疾病。

7.7.2.2 易患职业病岗位(如焊接、油漆等)人员正式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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