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pplication standard for civil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DGJ32/J ***—2016

主编部门:江苏省勘察设计协会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部门: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 Application standard for civil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征求意见稿)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5)

4 模型创建 (7)

4.1 一般规定 (7)

4.2 建模的原则 (8)

4.3 模型信息输入 (12)

4.4 建模成果 (13)

5 设计交付 (24)

5.1 一般规定 (24)

5.2 节点交付 (25)

5.3 合同交付物 (26)

5.4 特定交付物 (26)

6 协同工作 (28)

6.1 一般规定 (28)

6.2 协同要求 (28)

6.3 协同方法 (29)

7 设计应用 (32)

7.1 一般规定 (32)

7.2 可视化应用 (34)

7.3 性能化分析 (35)

7.4 量化统计 (36)

7.5 设计协调 (37)

7.6 辅助施工与运维应用 (37)

7.7 制图发布 (38)

8 资源建设 (40)

8.1 一般规定 (40)

8.2 工作环境要求 (40)

8.3 软件硬件要求 (40)

8.4 人力资源要求 (42)

8.5 BIM资源建设 (42)

1 总则

1.0.1 为规范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促进行业信息化和产业现代化,提高民用建筑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本标准编制目的是规范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提高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质量,确保建筑信息模型数据交付形式的统一性和内容的可检查性;确保项目各参与方基于BIM设计应用进行各专业团队协同工作,实现高效的数据共享,提高行业信息化、产业现代化和建筑工程综合效益。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全生命期设计阶段建筑信息模型的设计应用。并为施工与监理、运营与维护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提供必要的基础模型。

【条文说明】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阶段,属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的其中一个阶段。本标准相关内容在满足设计应用的同时,要为后续施工与监理、运营与维护阶段提供必要的基础模型用于深化完善。

1.0.3 本标准是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中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通用原则和基础标准。

【条文说明】本标准作为江苏省BIM相关标准的首批成果,编制过程中应注重通用性和指导性。其它专项设计、施工、运维等阶段的相关BIM标准、规范或应用指南,可参照本标准,做好与本标准的衔接。

1.0.4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

全生命期工程项目或其组成部分物理特性、功能特性及管理要素的共享数字化表达。本标准中“建筑信息模型”、“模型”、“BIM”用词均指建筑信息模型。

【条文说明】建筑信息模型是指由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两部分组成的数字化建筑模型。BIM的涵义可以分为两个层面:BIM是基于三维模型进行工程项目相关数据创建和使用的技术,可用于工程中的可视化沟通、多方案比选、性能分析、冲突检查、标准检查、工程算量、施工模拟和模型拟建;BIM是项目全体参与人员协同工作的共享数据源,可提高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协同性和连贯性,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可为建设方提供设施从创建到拆除的全生命期管理的直观决策依据。本标准中建筑信息模型,英文缩写为BIM,为便于文字简练意达,本标准中“模型”均特指“建筑信息模型”。

2.0.2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design and application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BIM设计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设计与应用,包括设计建模和基于BIM 设计模型完成相应设计阶段任务而进行的模型应用。

【条文说明】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是建立和利用项目模型数据在全生命期内进行设计、施工、运维等活动的业务过程。项目各参与方能够通过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各种应用及信息管理。本条文仅指在设计阶段的模型设计和应用。

2.0.3 几何信息geometric information

反映建筑模型内外空间中的形状、大小及位置的信息统称

2.0.4 非几何信息non-geometric information

反映建筑模型内外空间除几何信息之外的其他特征信息的统称。

2.0.5 建筑信息模型构件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construct(BIM构件)

BIM构件是放置在建筑特定位置并赋予属性的实例化元素。单个BIM构件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组合形成模型构件。

2.0.6 建筑信息模型子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sub model(BIM子模型)

BIM子模型是按照专业、用途、阶段等不同维度划分的部分建筑信息模型,各BIM子模型之间可以有重复构件。

2.0.7 建筑信息模型任务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task model(BIM 任务模型)

BIM任务模型是指以完成特定的应用任务的建筑信息模型子模型的一种

2.0.8 建筑信息模型拆分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divided model (BIM拆分模型)

BIM拆分模型是按照专业、参与方、阶段等不同维度划分的部分建筑信息模型,各BIM拆分模型之间不可以有重复构件。

2.0.9 集成任务信息模型integration task information model

是指各类子建筑信息模型经过专业或任务间协同后的集成,其数据信息具有唯一性。

2.0.10 设计节点交付物 design node deliverables

是指各个设计节点上下游专业间提资和反提资过程中相互交付的模型数据和条件图纸及说明书、以及专业内审校模型和相应的图纸、表格、说明书等。

2.0.11 合同交付物 contract deliverables

是指设计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或专项约定的要求提交的工程信息模型和设计图纸及说明书等。

2.0.12 特定交付物 specific deliverables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