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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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三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表、声像等;(二)水利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三)水利科技研究、成果、专利等;(四)水利单位内部管理、财务、人事、设备等;(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检索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防盗、防潮、防霉、防虫、防火等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七条档案保管分为以下等级:(一)永久保管:对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长期需要保存的档案;(二)长期保管:对具有较高价值,需要保存一定期限的档案;(三)短期保管:对具有一般价值,需要保存较短期限的档案。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者应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二)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档案;(四)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九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安全可靠、高效便捷;(三)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第十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数字化: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二)档案网络化: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三)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档案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档案工作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系统的原则,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考核。

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检索性,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档案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确保所有档案材料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伪造或篡改行为。

2.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应系统化、条理化,便于检索和管理。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密档案实行严格管理,防止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

4. 动态管理原则: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反映最新情况。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档案工作。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职责,形成层层负责、相互协作的管理体系。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要全面、及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2. 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查找和使用。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淘汰无用的旧档案,优化存储空间。

五、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根据档案的性质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如防火、防潮、防盗等。

2. 定期对档案室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档案保存环境的适宜性。

3. 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六、档案的利用与借阅1. 制定明确的档案借阅流程和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利用。

2. 对外部单位和个人借阅档案进行严格审查,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3. 鼓励内部员工合理利用档案资源,支持决策和业务发展。

七、档案的销毁1. 对过期无需保留的档案进行鉴定,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毁。

2. 销毁过程要有专人监督,确保不泄露任何重要信息。

3. 销毁完成后,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证。

八、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2. 加强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结语:。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科学研究、生产实践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2. 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3. 公司技术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4. 公司合同、协议、委托书等法律文件;5. 公司财务、审计、统计、人事、设备等档案;6. 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档案;7. 公司荣誉、奖项、表彰等档案;8. 公司内部刊物、宣传材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公司员工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提供、使用档案。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4. 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确保档案的利用率;6. 档案统计: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掌握档案的动态变化。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产生档案资料时,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整理;3. 档案归档:整理后的档案资料应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6. 档案销毁: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档案鉴定要求进行销毁。

六、档案安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安全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护档案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的分类与归档(一)按照工程阶段的不同,水利水电工程档案分为前期规划阶段、设计及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和运行维护阶段。

(二)前期规划阶段的档案包括工程论证报告、勘测设计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设计及施工准备阶段的档案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方案等。

(四)工程建设阶段的档案包括工程变更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五)运行维护阶段的档案包括设备管理记录、维修保养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等。

(六)各阶段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标识、存储和归档。

三、档案的保存期限与处理(一)各阶段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二)保存期满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或者移交至档案库进行长期保存。

(三)档案销毁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

(四)档案移交至档案库时,应当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并由移交方和接收方签署确认。

四、档案的利用与保护(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查询系统,方便用户查询和利用档案。

(二)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档案。

(三)对涉密档案的保护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涉密档案。

(四)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附件:附件1: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2:档案销毁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涉密档案:指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

3、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指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定。

4、档案库:指专门用于存储、保管档案的场所。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施工单位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覆盖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计划、工程进度、材料清单、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1. 每个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的建立(1)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前,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法规制定施工计划,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2)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并及时整理归档。

2.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的归档管理(1)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库房,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位置和存放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2)施工单位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编号和日期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检索便捷。

3.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的查询和借阅(1)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查询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方便工作人员随时查询和借阅档案。

(2)工作人员查询、借阅档案时,应填写查询、借阅登记表,确保档案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的销毁(1)施工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销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销毁程序的合法、规范和可靠。

(2)按照相关规定,符合销毁条件的档案应及时进行销毁,同时保留销毁记录和销毁证明。

五、档案管理规范1. 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水利水电事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的单位或部门。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设施,包括档案库房、档案柜、档案盒等,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档案培训和考核,提升档案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采集第九条档案采集是指对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组卷的过程。

第十条档案采集应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十一条档案采集应按照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进行,包括规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

第十二条档案采集应使用专用的档案采集工具和设备,避免造成档案损坏或遗失。

第四章档案整理第十三条档案整理是指对采集到的水利水电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编目、编排的过程。

第十四条档案整理应根据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等特点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第十五条档案整理应按照统一的档案编码规则进行,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档案整理应使用酸性纸张和酸性胶水等对档案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延长档案的保存期。

第五章档案保管第十七条档案保管是指对归档、整理好的水利水电工程档案进行存放和管理的过程。

第十八条档案保管应选择干燥、通风、防火、防潮等条件良好的场所进行,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存性。

第十九条档案保管应制定档案借阅和使用规定,严格控制档案的外借和复制。

第二十条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档案的整理、收集、利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的归属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归属于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文件要求进行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图册等。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分类、编目和送存。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可以用于:工程运维、安全监测、科研研究等方面的需要。

使用档案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档案的保护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应实施多层级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篡改。

对于重要档案,应实施定期备份和加密措施。

第七章档案的借阅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借阅,但需提供合理的借阅理由,并经相关单位的批准。

第八章档案的销毁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销毁,在销毁前需进行备案和审批,并保留相关备案审批文件。

第九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档案:指各类文书、文字资料、图书、图片、影视资料等记录载体,以及档案化的信息系统和电子档案等。

⒉归属:指档案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⒊收集:指将档案从各个来源单位或个人收取到档案机构或档案库中。

⒋整理:指按照要求对已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和存储的工作。

⒌利用:指使用档案所进行的各类活动,包括查阅、借阅、复制、提取等。

⒍保护:指对档案进行安全性、完整性和可信性的保护,包括实施控制措施、备份措施、加密措施等。

⒎借阅:指依法取用档案,进行研究、学习、评审等活动。

⒏销毁:指依法对档案进行物理销毁或电子销毁。

第十章附件⒈《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收集登记表》⒉《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整理目录》⒊《水利水电工程档案借阅申请表》⒋《水利水电工程档案销毁备案表》。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反映工程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档案的统计、编目、检索、提供利用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销毁、报废等工作;(四)负责档案安全保密工作;(五)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图纸、图表、照片、声像等资料;(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技术方案、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设备、材料、人员、经费等管理资料;(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分门别类归档;(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四)档案资料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删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变;(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检查、修复,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利用、严格审批、确保安全”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利用人员、利用目的、利用时间等信息;(三)档案利用人员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公司经营管理、科学研究、工程建设、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档案管理;(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三)集中保管、资源共享: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保管,实现资源共享;(四)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五)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防止失密、泄密。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公司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二)科技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监理、科研等文件;(三)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四)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档案、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文件;(五)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五条归档范围:(一)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二)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科研、经营活动中的各类文件、资料;(三)公司对外交往、合作、交流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装订整齐;(二)归档文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目录等要求进行整理;(三)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审查、鉴定,确定保存期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实行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二)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三)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依法、合理、高效、保密”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三)档案借阅后,应按期归还,不得擅自复制、翻印、传播;(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利用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障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的各级各类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利用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载体记录。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分类存放、及时整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档案管理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应当根据文件管理与电子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便利性。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弘扬文明行为,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切实履行档案保管责任。

第九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条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档案管理工作机构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二)统一收集、整理、编目、保存、利用水利水电工程档案;(三)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四)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保障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六)维护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各种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全程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制度,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领导负责制: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分类管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分类,实行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篡改、损毁档案。

4. 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施工单位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照片等。

2. 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等外部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

3. 有关会议、活动、培训等记录。

4.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管理、经济、行政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

2. 文件、资料、图纸等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同一时间内的文件应按重要程度排序。

3. 档案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4. 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2. 档案存放应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保持库房整洁。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档案查阅应登记备案,防止档案遗失、损毁。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查阅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

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抹、撕毁。

3. 档案利用过程中,如需复制、摘录,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档案管理人员对拟销毁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单》。

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水电站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工程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原则;(三)完整、准确、系统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利用、开发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应设立档案室,负责水电站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开发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水电站工程档案分类大纲和归档范围;(三)负责对水电站工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归档;(四)负责对水电站工程档案进行保管、维护和修复;(五)负责对水电站工程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六)负责对水电站工程档案进行利用和开发;(七)负责对水电站工程档案进行保密和安全防范;(八)负责对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三)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依法进行保密;(三)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第八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大纲和归档范围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剔除、整理;(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编号、编制目录。

第九条水电站工程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二)归档材料应符合档案规范要求;(三)归档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水利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档案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全面管理:对企业所有档案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管理。

(三)集中管理:企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归口管理。

(四)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决策、生产经营、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企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档案: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事、财务、行政、党务等档案。

(二)项目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档案。

(三)科技档案:包括科研、试验、成果、专利等档案。

(四)声像档案:包括企业活动、会议、展览等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归档范围:企业内部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均应归档。

(二)归档时间:项目档案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归档;综合档案应按年度归档。

(三)归档要求:归档的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整洁,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好。

(三)档案借阅应严格审批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档案利用应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决策、生产经营、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八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档案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水利水电工程在我国的建设与发展持续增长。

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运行和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是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本文就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做一详细介绍。

一、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档案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信度,为保护历史记录、促进科学研究、服务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二、档案管理范围和内容1. 档案管理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所有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相关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形式的档案信息。

2. 档案管理内容(1)建设阶段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2)运行阶段档案:包括工程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等。

(3)科研阶段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书、研究成果报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档案管理原则1. 科学性原则:按照规范和科学的方法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和可用性。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隐瞒、删改或损毁档案。

3. 保密性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 公开性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涉密信息进行适当公开,提供便利的查询和利用渠道。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水利水电工程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档案信息的收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等。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可检索性。

3. 档案保管: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库,对档案进行严格的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利用: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对需要使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共9页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共9页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政治条件好、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文书、科技、照片、磁性载体等全部档案。

制订有关的办法、制度,负责接收、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用等工作,并对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工作及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案卷质量的标准化。

第六条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和规定学历,身体健康,严守秘密,遵纪守法。

要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第八条实行文件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制度。

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形成的科技材料(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等)、文书文件及磁性载体材料(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并按规定报指挥部和监理部备案存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上报。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公司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档案管理工作;(三)集中保管,资源共享:档案资料实行集中保管,便于查阅、利用和交流;(四)安全保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修复工作;(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五)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开发利用工作;(六)负责档案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修复工作;(三)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开发利用工作;(四)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二)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三)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规范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破损、褪色、霉变的档案资料进行修复、复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资料应存放于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的库房;(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清点,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水电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水电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企业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档案、行政管理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第三条水电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方便利用;(三)确保安全,注重保密;(四)规范程序,高效运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企业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培训、咨询等活动;(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定期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六条水电企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技术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档案;(二)行政管理档案:包括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档案;(三)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档案;(四)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档案。

第七条归档范围包括:(一)水电工程建设的各项技术文件、图纸、报告等;(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会议纪要等;(三)财务报表、凭证、审计报告等;(四)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文件。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方便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2. 负责档案检索系统的建立和维护;3. 负责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4. 负责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研究;5. 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6. 负责档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2.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工作;3.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4. 协助档案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系统、真实、准确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档案收集范围:1. 公司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文书档案;2. 公司的技术文件、施工图纸、设备档案、工程验收资料等科技档案;3. 公司的声像、电子等档案。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原则。

第十条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2. 档案的立卷、装订;3. 档案的编目、登记、归档;4. 档案的鉴定、销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整洁、有序的原则。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的存放、搬运、整理;2. 档案的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3. 档案的检查、维护、保养;4. 档案的修复、复制、汇编。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包括以下内容:1. 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2. 档案的咨询、解答、服务;3. 档案的统计、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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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三峡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使其更好地为公 司在建工程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葛洲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所称档案指我公司成立以来在工程建设、 质量管理、 设备仪器、 物资采购、 人事工资、财务审计、培训教育及工会、党政团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底 图、图表、文字材料、图片、声像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各单位各部门配备的专、兼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 责任制,并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相 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 管理制度和标准; 2、统筹规划并负责公司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3、负责对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分公司下属各单位档案室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 管理制度; 2、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3、指导本单位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对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 各部门及项目部根据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将需归档文件交档案 统一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留存。

第八条 投资项目及承建施工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 人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及移交工作;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 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及移交工作。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及归档
第十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来源 1、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 2、外来的(包括上级、下级和同级)对本单位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件; 3、以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的竣工资料; 4、派出(包括境外)机关应交的文件材料; 5、参与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交的文件材料;


6、参与的合作项目中合作单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 档案归集范围及责任部门: 1、党群工作:主要指党务、组织、宣传、纪检、工会、人武、共青团及相关学会、协 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总经理办公室) 2、行政管理:主要指行政事务、安全保卫、法律监察、审计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工 作、医疗卫生、后勤福利等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总经理办公室、社区管理部、人力 资源部) 3、经营管理:主要指企业改革、经营决策、计划与统计工作、投资项目管理、财务管 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房地产清查、境外项目管理、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 作及招投标项目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生产经营部、机电管理部、财务部、国际工 程部、市场开发部) 4、生产技术管理:主要指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环境保护、计量工作、标准化工 作、金结机电技术、科技项目研究及工程技术攻关、防汛检测、质量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工 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生产经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机电物资部、总经理办公室) 5、设备仪器:主要指设备仪器的购置、开箱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改造和管 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机电物资部) 6、会计工作:主要指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它会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 料。

(财务部) 7、职工档案管理:主要指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死亡职工)的履历、鉴定、考核、 职称与职务评聘、奖励与处分、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文件材料。

(人力资源部) 8、科学技术研究:主要指科研项目的调研立项、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成果申报、推 广应用、科技引进及测量、检测、试验技术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科技管理部) 9、企业荣誉及形象宣传档案:包括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比奖及各种涉及公司对外宣 传的影像宣传资料。

(总经理办公室) 10、其他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 应归档文件材料的介质形式 1、文件、图纸; 2、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磁盘; 3、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底片; 4、实物(奖牌、奖杯、证书等) 。

第十三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 准确、 系统。

文件材料整理符合现行的国家、 地方、 行业规范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按要求填写归档时间、保管期限、页数及分类号等相关内 容。

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

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 档保存。

第十四条 归档的时间 1、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 档; 3、企业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4、在建工程档案在项目完工后一年内归档,工程图纸、工程标书等项目文件材料应在 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后及时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以公司或子、分公司资质中 标以及有公司或子、分公司参与的联营体中标,对外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竣工资料,应在项 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相应层级的档案管理机构移交项目竣工资料。

5、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统一集中管理。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磁带、照片及底片、电子相册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 本单位主办项目,应保存一套完整的文件材料;本单位协办项目,在保存与 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之外,应将副本或复制件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编制交接表,当 一项资料由经办人交档案专管员归档时,应登记并双方签名。

第十六条 凡单位或项目部撤销或终止的, 档案处置工作应当由被撤销和终止的单位负 责向接管其职能的单位移交;单位合并,档案处置工作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单位分立,档 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单位协商办理。

第十七条 档案室应根据需要编制档案总目录、 分类目录和底图目录, 以提高检索效果, 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并在充分利用公司档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网上检索。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库房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光、 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凡是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 须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 随归档的文件材料向 档案部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档案室在档案利用工作中, 必须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保密规定, 严格履 行审批手续,建立完善的查借阅制度,防止档案材料的丢失和泄密。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翻 印档案内容的,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 15 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 应办理续借手续。

档案专管员和公司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 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调阅者不得发生涂改、勾画、裁剪、抽取、拆散、调换等损坏档案行为。

第二十二条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经总公司主 管领导或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 长期、 短期三种。

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凡是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为永久保存;凡是反 映本公司一般工作活动, 在较长期内对本公司工作查考有利用价值的各种资料, 为长期保存;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的资料,为短期保存。

第二十四条 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

对确无保存价 值的档案登记造册,送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二十五条 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承办。

销毁档案时,要有两人鉴销; 销毁完毕后,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六条 凡单位撤销或终止的, 档案处置工作应当由被撤销和终止的单位负责向接 管其职能的单位移交;单位合并,档案处置工作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单位分立,档案处置 工作由分立后的单位协商办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 人,由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施工项目的竣工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必须纳入对项目部的经营责任 制考核;项目部违反本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整地移交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的,不 予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发生竣工资料档案损坏或遗失,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不归档、涂改、抽换、丢失、损坏、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 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人,由责任者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按 国家有关规定责令其给予经济赔偿。

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各类档案管理有专门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制订的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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