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四章贷后检查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第六章抵(质)押物管理第七章贷款信息维护第八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九章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立适应个人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到合同终止(账户结清)期间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是个人贷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款监测检查、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抵(质)押物管理、贷款信息维护、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监控及时、控制有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职责明确”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监控及时”是指个贷经营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系统工具,对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有效”是指对存在风险事项和隐患的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并跟踪处理,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降低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依法合规”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
—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所属各级分支机构经营的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1.负责组织制定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2.参与制定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监控计划执行情况;3.负责监测分析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研究提出措施议及解决对策,并组织、督导分行落实;4.负责个贷风险预警模型的研发、维护、重检、优化和退出,负责对全辖疑点核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5.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信贷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全行信贷检查牵头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信贷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6.按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条线责任认定相关工作;7.按照《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个贷抵押物管理相关工作;— 3 —8.负责督导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9.参与个贷贷后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具的研发,负责个贷系统中有关贷后管理相关功能完善、优化;10.负责研究、处理各级行反映的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负责本条线的案件防控工作;12.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13.其他与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相关的工作。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臵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职责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3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建议或处臵意见,并督促落实; 4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审工作;5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等监测辖内贷后管理开展情况; 6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 7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公司稽核部职责1负责对贷后管理执行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核查; 2跟踪内外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3提供公司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制度第八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贷后管理政策,并落实相应部门组织实施,风险管理部牵头日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业务条线各单项业务品种相关贷后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并督导执行;2负责营销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检查与客户维护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公司资产保全部职责1负责制定问题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督导落实;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问题资产日常管理与监测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3负责接收、处臵抵债资产的初审;信贷资产核销的初审;直接承办重大问题资产的催收、盘活和处臵工作公司风险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风险监测管理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负责统筹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监测管理,督促前台部门实施授信后的日常管理;3牵头制定不良资产价值认定制度和标准,负责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检查工作;4负责信贷资产核销的复审,估算信贷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审计稽核部职责1牵头组织对公司、公司营业部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的常规检查,负责对公司贷后管理的综合评价;2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部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责任尽职调查与评价,指导公司开展贷后管理责任审查与尽职调查; 3提供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实施问责制度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九条建立台账管户人应在贷款发放后按照《公司贷款监测台账》格式及时建立健全辖内贷款监测台账,序时逐笔记录贷款情况台账可为纸质或电子档案,由专人保管第十条资金监管贷款发放后,管户人应在十五日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填写《公司贷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客户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第十一条日常监测管户人应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持续监测贷款风险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公司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贷款,应实行专人专户适时跟踪监测管户人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填制《公司风险预警处理表》,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填表机构组织实施,《风险预警处理表》返回管户人存档备查风险预警信号处理原则是: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押物,逃废债务等预警信号,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限期纠正、补充抵押物或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经济和法律措施控制风险;对风险预警信号未解除的,不得发放新贷款对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查明原因,对临时性、季节性财务指标恶化或其他临时性风险因素,应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同时采取补充担保物、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第十二条贷后检查信贷业务发生后,管户人应采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检查,并逐户序时编写贷后管理日志公司类贷款和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贷款应撰写《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报告》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报告》,单户余额万元以下的自然人贷款应填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表》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现金流量是否正常,政策变动、经济环境变化、市场波动、同业竞争等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经营效益的影响;2检查市场定位、设备及技术状况、产品实际销售与库存变化情况,核心产品与非核心产品对市场的应变能力;3掌握客户机构体制、高层管理人事变动及主要股东、负责人信用记录变化等重大情况,分析这些变动是否影响客户生产经营;4了解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客户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客户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5检查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二还款来源情况是否恶化;6客户在公司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总投资是否突破预算,累计完成工作量与财务支出是否匹配,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地产项目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等内容逐项进行检查;7对公司中长期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一年后或竣工投产两年仍未达产的,应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并撰写报告;8根据检查掌握的信息,提出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主要内容1了解客户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2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贷款进行检查单户余额万元以下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按《贷后检查表》的要求完成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检查内容应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贷后检查频率管户人对公司类客户贷款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降低检查频率:1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管户人对自然人客户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调整检查频率:1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客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3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前台部门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每年直接进行贷后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形成书面报告送授信审批和风险部客户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管户人应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及时进行贷后检查第十四条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辖内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对支行及辖内机构审批发放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存档备查;对公司审批发放的贷款或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应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逐户上报支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公司应汇总辖内情况,撰写报告逐户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处臵措施,于每季后二十日内报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公司每年应对辖内机构贷后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法人客户贷款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自然人贷款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应逐户查管户人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第四章贷款到期处理第十六条管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信贷业务的催收工作管户人应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客户及其担保人,管户人应提前三个月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准备资金按时还贷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经公司同意后,由管户人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对到期尚未归还的信贷业务,管户人应及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列入逾期催收管理管户人应及时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分别发送借款人、担保人,并取得回执第十七条对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展期、贷款重组或转入逾期管理第十八条客户无法足额归还到期贷款本息,会计部门应从贷款到期的次日计收逾期利息,管户人应及时调整风险分类形态第五章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管理第十九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分级认定、常规管理、超限核准、归口负责”的原则,依据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按照《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慎分类、准确揭示风险第二十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应采用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方式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不良贷款要逐笔、逐户落实管理责任和清收措施,不良贷款管理应以损失最小化为目标,具体操作按《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贷后诉讼管理第二十二条贷后诉讼遵循专业归口、分级管理原则,具体案件实行负责人委托制和具体受托人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重大案件报公司审批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诉讼时效管理,组织、指导、督促管户人每季对辖内逾期贷款进行排查,分别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至借款人、担保人,并取得回执,确保公司债权及担保权有效存续第二十四条公司、公司诉讼案件管理部门应按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完成诉讼案件调查取证、执行等工作,依法合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七章贷后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贷后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信贷管理档案按类别分类立卷,公司类信贷业务档案按客户立卷,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根据资料的数量可以多户一卷,特别档案应按照管理意图、管理需要专门建档立卷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信贷档案管理第二十六条管户人应及时将贷后管理资料录入信贷管理系统,真实、全面、动态反映客户信息第八章责任落实及追究第二十七条建立经营管理责任移交制度原贷款经营主责任人、贷后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应在有关部门或人员的主持下,对移交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评价,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责任人、接手责任人、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的责任人对接手后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事项负责,不得推诿责任第二十八条贷后管理责任人包括贷款管户人、贷后管理督查人员、公司信贷前后台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公司总经理第二十九条贷后管理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建立监测台账;未按规定跟踪贷款资金用途,检查贷款限制性条件的落实情况,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或填制贷后检查表,但未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催收贷款本息,但未造成损失的;对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处臵或处臵不力,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及时复测客户信用等级、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贷后管理责任移交,但未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将贷后管理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其他违规行为第三十条贷后管理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规办理贷款展期;违规办理贷款借新还旧;违规变更债务人或担保人;违规办理贷款转让;违规核销、臵换贷款;发现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处臵或处臵不当,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跟踪贷款资金用途、检查贷款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造成损失的;未经允许披露贷后管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如实反映贷款风险分类形态,逆程序或越权认定的;分类数据失真的;在抵债资产接收、处臵或不良贷款处理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未认真执行或不执行稽核部门处理决定及整改要求的;对贷后管理发现疑点未深入检查或未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导致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未及时暴露的;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未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发现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存在严重问题,未对其问责的;未妥善保管信贷档案,造成资料遗失、毁损,或发现信贷档案遗失、毁损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贷款损失的;私自销毁、隐匿、篡改信贷档案资料,危害公司利益的;擅自对借款人实行贷款挂账停息,减收、缓收本息或豁免本息的;收贷、收息不入账、少入账或推迟入账的;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对破产、改制企业不主动主张债权,造成贷款损失的;违规解除抵押登记或撤销质押物止付登记,形成抵押权、质押权无效的;保管不当造成抵押物毁损,擅自出借抵押物权证,或抽逃保证金的;帮助客户逃废公司债务,或其他人为因素导致本行债务无法落实的;以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为目的,阻碍他人履行贷后管理职责,或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歪曲、隐瞒贷后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
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银监会于2月12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行根据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农银发〔2009〕43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修订所遵循的原则一是全流程管理原则。
办法修订严格贯彻全流程管理的原则,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到用信、支付、贷后管理直至贷款收回,每一环节都有具体要求与规定。
二是遵循诚信申贷原则。
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实事求是,依据真实、合规、合法、合理的消费或生产经营需求申请贷款。
三是协议承诺原则。
要求借款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性,资金支付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四是实贷实付原则。
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个人贷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划转应遵循实贷实付原则。
五是贷放分控原则。
个贷业务流程遵循部门或岗位分离的原则,不仅要“审贷分离”,而且要“贷放分离”,调查、审查、用信及支付都应实行部门或岗位分离,以规范操作、防控风险。
六是贷后管理原则。
继续强调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贷后管理职责和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贷款后评估管理改变“重贷轻管”的做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支付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银监会《个贷办法》要求,本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关于“支付管理”的内容,同时对合同签订、放款审核、资金支付等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业务按现有信贷流程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办理;二是对于消费类贷款中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三是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四是对于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如农副产品收购、中药材收购、废品回收等,按常规判断需采取现金支付的交易,可以在贷款额度中给予借款人合理的自主支付额度;五是贷款额度中超过上述允许的自主支付额度的部分和其他个人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六是总行将在合同中设计详细的支付条款,明确自主支付额度和受托支付额度。
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环节风险,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与日常跟踪管理、担保物(人)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和总结等.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遵循“分层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实时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充分运用合同约定的农业银行应享有的权利和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进行贷后管理.第五条贷后管理应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MS)。
第六条概念释义。
第六条概念释义。
本办法所指经营行是指直接受理并经营管理信贷业务的行.本办法所指管理行是指经营行的上级行。
本办法所指客户管理行,是指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承担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的整体营销、维护,授信额度核定,以及整体贷后管理责任的行。
本办法所提经营主责任人专指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时确定的经营主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要求逐户确定客户管理行,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行的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管理行负责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总体风险控制、监测客户整体用信、定期风险分析、沟通传递风险信息、牵头处理风险事项等工作;经营行负责辖属所有客户的日常贷后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组),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有条件的行要积极实行双人管户;对于管理行直接管理的客户,管理行的客户部门要指定客户经理,并组织所辖行成立客户经理组,共同负责对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各级行要配备充足的客户经理进行贷后管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法人客户的数量不得超过12户(仅与农业银行发生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除外,小企业管户数量可适当扩大),集团客户按1户计算,客户经理管户数量超过规定的行,必须在一年内配足客户经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个人客户的数量由一级分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贷款业务批准后到结清前以保证贷款安全回收的贷款管理过程:(一)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系统、有效地跟踪并评估在信贷调查与审批过程已识别的风险。
2、评估新的风险或其它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
3、识别潜在的察觉到的信贷风险,并研究应对方案。
(二)贷后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与管理、风险分类、收息收贷、客户移交、档案管理及不良贷款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调查谁经办、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主体一致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贷后管理与客户开发/退出策略相结合的原则。
4、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5、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三条信贷部职责(一)信贷人员职责:1、负责贷款用途监管。
2、负责贷后检查。
3、负责风险预警。
4、负责贯彻落实预警客户的处理措施。
5、负责五级分类。
6、负责收回贷款。
7、负责配合不良资产的清收。
8、负责每季第二个月对上季信贷客户编写贷后调查情况汇报。
9、负责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信贷部负责人职责:1、负责组织、督导信贷人员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每年到客户所在地进行贷款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50%,并独立出具贷后检查报告,报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查。
3、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初步认定。
4、负责归集信贷客户的预警信号,提交信贷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落实信贷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5、负责配合银监局对个案和专项贷款业务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信贷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审核和确认信贷部贷后检查报告,监督信贷部对预警客户风险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五级分类的最终认定。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及稽核部职责风险管理部负责督促信贷部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以及逐步完善贷后检查报告内容,贷后检查报告内容主要为分析财务状况及非财务状况。
稽核部负责对信贷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稽核检查,稽核内容主要为信贷档案、贷款五级分类资料、贷款本息偿还凭证、贷后检查报告等。
贷后跟踪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提高银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行所有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公司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等。
第三条贷后跟踪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持续跟踪、监控和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贷后跟踪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防范原则: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二)持续跟踪原则: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进行持续跟踪。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使用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贷后管理措施。
(四)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第二章贷后跟踪管理职责第五条贷后跟踪管理职责如下:(一)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贷后跟踪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贷后跟踪管理工作,对贷后跟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贷后跟踪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调查、贷款使用情况监控、还款能力评估等。
(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贷后跟踪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处置。
(四)客户经理:负责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包括借款人信用状况调查、贷款使用情况监控、还款能力评估等。
第三章贷后跟踪管理内容第六条贷后跟踪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借款人信用状况调查1. 对借款人身份、年龄、婚姻、职业、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其真实性。
2. 调查借款人信用记录,包括银行贷款、信用卡、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
3. 调查借款人信用报告,了解其信用状况。
(二)贷款使用情况监控1. 跟踪贷款资金流向,确保贷款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
2. 监控贷款使用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资金回流、违规使用等。
3. 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贷款使用符合约定。
(三)还款能力评估1. 调查借款人收入来源、收入稳定性、家庭支出等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贷款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规程,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非住房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消费贷款、农用机械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之后到本息收回期间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款的日常管理、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催收、贷款风险分类、贷款保全、贷款档案管理以及贷款回收等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住逾期、注重效率的原则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第六条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对各级行个人业务处贷后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现场检查对各行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管理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与信贷管理、会计、法规、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1第七条各分行个人业务处负责辖区内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级分行主要职责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4、每半年对辖内经办机构个人信贷工作及贷后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内个人贷款不良贷款情况以及与经销商、保险公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于每半年结束后30日内向总行汇报5、其他二级分行主要职责: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同级行及下级行个人业务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延伸到对客户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以及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下级行与保险公司签署保证保险合作协议或一旦发生纠纷起诉保险公司时,要积极联络法规部门和上级行及时予以指导4、对下级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督促经办机构清收不良贷款,监督经办机构对抵押物的处臵、清收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贷后管理情况专题会议,听取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季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行个人业务部门汇报6、其他第八条各经营行及经办机构个人业务部门主要通过本行的个人业务部门的管户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直接的联系,对客户进行日常贷2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包括: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等用信情况,贷后跟踪检查,及时联系贷款逾期客户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日常管理维护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风险预警发现借款人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定期报告每季向经营行行长、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每季向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提供汽车经销商的资信状况、赔偿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告不良贷款清收会同法律部门和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制定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与保险公司签署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及一旦发生纠纷起诉保险公司时,要征得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及法规部门的审核同意其他第三章贷后检查制度第九条首次跟踪检查对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经营行客户部门必须在信贷业务发生15天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以及客户对合同限制条款落实情况个人消费贷款无需进行贷款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但仍要做好贷款发放手续合法合规性及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的监督工作第十条日常检查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按照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1、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于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款业务发生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要按如下规定对客户进行日常检查:属信用或第三方保证贷款的,每季检查一次重点监督信贷资3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必须收集借款人和保证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测定个人客户和保证人信用等级,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属抵押和质押方式的,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监督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监督个人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对抵押物和质押物进行监管,包括对抵押、担保品的描述是否准确,流动变现性如何,价值是否下降,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抵押担保品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争议,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办理保险,抵押担保品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监督评估值和抵押比例是否合理等,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2、分期还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采取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按照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1、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于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消费贷款,属信用或第三方保证贷款的,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是否正常还款,收集贷款人和保证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测定个人客户和保证人信用评分,并填制《个人消费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采用抵押和质押方式贷款的,不进行日常定期检查2、分期还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消费贷款,采取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逾期贷款检查制度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即对不按约定还款日归还贷款本息的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视逾期的不同期数执行不同的检查催收制度具体为:1、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1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0天以内的,管户客户经理应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借款人催收贷款,并做好电话记录,需同时通知担保人或保险人的须按规定通知根据4贷款逾期性质,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2、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2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1至60天的,管户客户经理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同时要督促客户落实还款计划,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检查表》,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贷后检查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贷款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3、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3期,或按季还款逾期60天以上的,管户客户经理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检查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资产,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应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贷后检查情况对不主动配合检查的借款人,应列入重点检查和限制发展的名单并要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第十一条重点合作商定期检查各经营行要对经销商或担保公司等担保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合作商定期检查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经销商的经营状况、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变化情况、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核定担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确定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担保保证金的落实情况等,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存档;每年度对担保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形成书面材料报分行备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下降、经营状况不良等情况,要及时预警,采取适当的资产保全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经营行要对提供个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合作商定期检查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对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内部办理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政策,借款人的出险率,保险公司的理赔率,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出险后银行经办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条款义务及时报卷,保险公司有无故意推拖不履行赔付义务的倾向,一经发现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向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分行每半年、总行每一年检查经办机构个人信贷工作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包括:贷款申请、调查、审批、发放、收回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表格、合同、协议及账务处理情况;授信额度使用控制;保险、抵押登记;贷款逾期、担保人垫付、抵押物的处臵、清收情况;信贷档案管理;个贷系统的录入和维护;个人贷款5贷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等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检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与经办机构交换意见,并全行通报第十三条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对本行不良贷款比率超出上级行规定比例的要及时提出清收措施并报告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发现经销商或担保企业担保能力下降、保险公司出现拒赔的要及时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告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并且对其进行特别监管第四章个人信贷业务到期处理第十四条对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贷款,经办机构要在贷款到期前15日,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第十五条分级贷款催收对约定还款日没有正常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管户客户经理应在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借款人催收,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电话催收了解的信息判断客户的逾期性质与级别,对不同的逾期客户采取不同的催收处理方式,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级别逾期原因性质非恶意逾A 期,有充分可控制偿还能力非恶意逾B 期,有暂时可控制困难非恶意逾C 期,有很大困难处理方式向客户强调按时还款的必要性并定期电话管理做好相关记录让客户列出还款计划并督促落实,定期电话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备注原则上逾期二期以上的至少划为B级,逾期四期需及时处理以上在电话催收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和由借款人签收回执借的至少划款人拒绝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时,贷为C级款行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准备行使抵押权利或诉讼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或进行公证督促客户还款准备诉讼D恶意逾期,需及时有偿还能力处理6E恶意逾期,需及时有*嫌疑处理其他第十六条贷款逾期处理对逾期的贷款,客户经理及时进行催收处理,保证贷款的诉讼时效,保全资产安全在贷款还清前应进行如下处理: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和选择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则于次日列为逾期贷款,逾期贷款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以及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并选择按月或按季还本付息的如果经办行每月划收时发现借款人活期存款账户或金穗卡账户的余额不足以归还本期贷款本息的,则不予划收,并将本期贷款本息于次日列为逾期贷款,逾期贷款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继续进行贷款监测和催收第十七条对1年期以下贷款逾期达3个月者,或1年期以上贷款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者,经办机构有权要求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和质物,或要求贷款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贷款展期除以下业务外,个人贷款到期不得展期个人质押贷款一般不予办理展期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影响如期还贷的,经贷款行及原出质人同意可办理展期助学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申请展期展期申请经贷款行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一般助学贷款展期协议需经抵押人、保证人书面认可,并办理延长抵押登记、保险手续对1年期以下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借款人因不可预见原因导致不能按期还款需要展期的,须在结清全部利息后,在贷款到期前7日向贷款人提出展期书面申请,并取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经批准后办理展期手续展期期限按《贷款通则》有关规定执行如展期后贷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贷款利息应按7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利息第十九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贷款行要提前收回贷款,或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还款责任借款人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借款人未经贷款行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资金的;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影响贷款行权益的其他行为第五章个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不良资产管理第二十条个人贷款实行期限分类和风险分类的贷款监测法按期限分类,贷款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四级;按风险分类,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一次性归还的个人贷款1、四级分类:正常贷款是指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的贷款;逾期贷款是指不能按期归还且期限没有超过3个月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贷款逾期超过3个月的贷款;呆账贷款是指从法律意义上明确无法收回的贷款2、五级分类:可根据贷款方式和贷款逾期情况,按下表进行简易分类逾期情况 30天以下 31-90天 91-天贷款方式质押抵押保证信用正常正常正常关注正常关注关注次级关注关注/次级次级可疑天以上—次级/可疑可疑—分期归还的个人贷款1、按四级分类:正常贷款是指在按期归还的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到期未还且连续不超过3个月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贷款逾期达到3个月以上的贷款;呆账贷款是指连续12个月未还或从法律意义上明确无法收8回的全部贷款逾期、呆滞贷款不含剩余未到期贷款 2、五级分类按照以下标准掌握:正常贷款:贷款期间还款正常;关注贷款:贷款连续逾期90天以下;次级贷款:贷款连续逾期91—天,或贷款连续逾期90天以下但借款人确认为恶意欠款或还款有很大困难;可疑贷款:贷款连续逾期天以上;损失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具备下列特征之一:①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②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③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④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⑤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⑥预计贷款损失率在90%以上对于存单质押贷款等总行规定的个人低风险贷款,合法合规的,可划为正常类,否则要根据风险程度至少划为次级类第二十一条不良贷款管理建立不良贷款监测台账,实行分类逐笔登记,定期考核,按月统计、分析、监测贷款形态以及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对进入逾期、呆滞或次级、可疑的贷款要逐笔落实清收计划、清收措施、清收责任人,限期收回对损失类贷款的核销按照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9第二十二条对按照国家规定和操作规程发放和催收国家助学贷款后出现的确实难以收回的呆坏账,可按规定上报核销,不追究经办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贷款形成的呆坏账,由一级分行报总行核实后,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第六章个人信贷台账与档案管理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个人贷款台账管理制度客户经理要逐户建立台帐,监督贷款收回、贷后检查、贷款质量监测、不良贷款催收等贷后管理工作贷款形态变化的要在信贷管理系统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个人贷款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员要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目录》的要求逐户建立个人贷款档案第二十五条个人贷款档案是指贷款人在办理和管理个人贷款业务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个人贷款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第二十六条个人贷款业务档案实行经营单位集中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并接受所在行个人信贷部门、本行和上级行综合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第二十七条个人贷款业务归档范围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1、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收入证明等偿债能力证明文件 2、借款人申请、审批及合同等有效文件《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贷款调查表》、《贷款审查表》、《贷款审批表》;《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信用评分表》;《购车合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担保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等;二手车贷款还需物价部门的汽车价格评估书3、购买汽车各种发票或收据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或复印件;附加购臵税发票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履约保证保险单原件;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旧机动车交易贷款归档还包括原汽车发票原件和购车过户发票原件当采用汽车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并且约定保险公司为汽车抵押权人时,以上购车发票、购臵税发票等原件由保险公司保管,贷款行要保管复印件4、发放贷款有关资料汽车消费贷款发放凭证;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还款计划书 5、贷后管理相关资料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及回执;履约代偿通知书及回执;法律诉讼、仲裁、判决、强制执行等形成的文件;依法处臵抵押物、质押物等形成的文件;贷款核销形成的文件 6、其他应归档资料助学贷款业务 1、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借款人及其父母、见证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出国留学贷款留学生的护照复印件;借款人当前学籍证明,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籍证明,留学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借款人学习期间所需费用证明;留学生所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总额证明资料,按学年度发放的贷款,需保留下一年度学杂费证明;学校提供的借款人的品学综合评价;借款人发生转学、留级、出国、被开除、失踪、死亡等11情况的有关证明文件2、借款人申请、审批及借款合同等有效文件《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农业银行一般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农业银行助学借款合同》等 3、发放贷款有关资料助学贷款发放凭证;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 4、贷后管理相关资料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贷款核销形成的文件 5、其他应归档资料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提供的全部资料。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贷后管理职责1.贷后人员应当对客户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化解贷款风险。
2.贷后人员应当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
3.贷后人员应当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其经济状况、经营状况、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贷后管理流程1.贷款使用监控(1)贷后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客户的贷款使用情况,包括还款情况、贷款用途等情况。
(2)对于存在风险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如约谈、调查等方式,了解其具体情况。
(3)对于涉及到多名客户的贷款,贷后人员应当认真核对客户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等情况,确保贷款保持良好的质量。
2.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1)贷后人员应当及时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风险隐患。
(2)对于已经出现风险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制定应对措施,如催收、清收等。
(3)对于多年长贷款,贷后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判断还款能力和贷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初衷。
3.客户沟通和支持(1)贷后人员应当与客户保持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其需要帮助的情况。
(2)对于一些需要支持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如贷款续约、还款期限调整等。
(3)对于有多次逾期还款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采取主动约谈、劝导等方式,引导其及时还款。
四、贷后管理制度1.制定零售信贷贷后管理制度,确立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2.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客户信息库和贷款信息库,方便贷后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和分析。
3.通过市场调研、风险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贷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管理能力。
五、贷后管理考核银行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贷后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贷后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险监控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对授信客户 信贷资金流向、帐户存款的监督和贷款本息的扣划等工作。
第三章 信贷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信贷资金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流向监控、催收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 信贷经营部门应根据我行对信贷资金支付方 式有关规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 对信贷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对需会计部门协助监管 信贷资金用途的,必须向会计部门发出协助监管通知书,由 会计部门协助监控信贷资金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
人员协商寄送律师函 / 催收函,向其通告我行将限期采取法
律诉讼或强制执行手段。拖欠 60 天及以上,应提起民事诉
讼、公证执行或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可考虑以客户变卖抵
押物、债务重组、增加担保措施等方式安排庭外和解。涉及
刑事的应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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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保证担保、抵押人、出质人不同于借款人及存在其
他债务主体的贷款,应同时对相关方进行催收、发出催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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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事项时,经营部门须及时采取必要催收措施,行使我行作
为债权人的各项权利,严禁出现超出诉讼时效的情形。催收
方式主要以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为主,必要时可
采取催收函、律师函、协商拍卖、公证执行、诉讼、仲裁等
催收方式。 催收之日起, 至贷款收回或以其他方式终止为止,
所有催收过程、进展和结果须及时做好记录备案、保存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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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督导各分行不良资产清收压降、资产保全、档案管理 等工作。
第五条 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如下:
1. 负责组织实施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2. 配备专门的风险经理或贷后管理人员,针对性地进行 双线贷后现场检查、平行作业。 3. 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审核经营部门的贷后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授信业务经营部 门反映的贷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件。 4. 监控、分析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 资产质量, 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5. 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分类审核、认定工作, 督导、组织辖内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工作。 6. 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信贷台帐等工作。 第六条 经营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 1. 落实授信业务附加条件,与会计部门密切配合,动态 监督授信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客户资金周转情况、贷款利息 管理、授信业务到期、逾期处理等工作。 2. 实施贷后检查及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3. 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4. 按规定收集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客户信息和信贷系 统维护、台帐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 会计结算部门要与授信业务经营部门、信用风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随着我国银行信贷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个人信贷需求的不断增加,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在个人信贷发放之后,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后管理的目的是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客户的利益,为银行提供透明、规范的业务运作方式,强化风险管理,提高业务效率。
一、借款人信息核查银行贷后管理的第一步是对借款人信息进行核查,包括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收入情况等方面,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核查的方式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信用报告查询、通过公安机关查询个人信息、调查工作单位等。
在信息核查过程中,银行应关注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合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资信状况,避免授信给高风险的客户。
二、信用风险管理银行贷后管理的核心是信用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理。
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还款记录、负债情况、职业稳定性等多项指标,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高风险客户,银行应及时进行预警,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逾期催收、提高利率等,避免损失扩大。
三、还款管理还款管理是银行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最直接的风险控制方式。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还款管理制度,规范还款方式和期限,并及时提醒客户还款。
对于逾期客户,银行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催促客户还款,一旦客户无法还款,银行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催收、法律途径等。
四、资产管理银行在信贷业务中注重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需要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银行应通过对借款人的资产状况、还款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于担保贷款来说,银行应及时进行资产管理,确保担保资产的安全和质量。
五、客户服务个人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银行应重视客户服务,及时回应客户反馈和投诉。
银行应建立客户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及时解答客户咨询,提供便捷的还款方式和渠道。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提升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零售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放到结清各环节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支付监控、贷后检查、风险监测与预警、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逾期催收、不良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报告、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系统管理、差别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全程管理”是指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都应在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职责参与管理,以及按贷后管理的内容实行全流程化管理。
“系统管理”是指对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应采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化、批量化、规则化管理。
“差别管理”是指对不同风险状况的零售信贷品种和借款人,实施有差别的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原则上风险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越高,风险控制措施越严格。
“动态管理”是指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本行信贷政策、借款人风险状况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客户经理负责日常贷后管理,是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监督信贷资金支付并跟踪检查,监控借款人账户资金变化,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二)负责收集借款人职业、收入、贷款用途、担保情况、联系方式等资料及信息并及时更新,判断贷款风险程度;(三)负责检查和评价借款人贷款风险状况,撰写贷后检查分析报告;(四)负责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初分工作,并依据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变化及时发起级次调整;(五)负责提示、督促借款人备足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六)负责落实整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七)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信贷产品,帮助其实现财务目标,同时也需要对贷款的后续管理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保护银行利益,增强客户信心,维护良好的银行业务形象。
为此,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人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
二、贷后管理流程(一)贷后跟踪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后跟踪管理程序,按照客户类型、贷款金额、贷款品种、贷款期限等分类设置跟踪周期,并制定跟踪方案,实现对客户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还款能力等重要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并在跟踪过程中及时发现风险。
跟踪的频次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季度一次。
对于风险大、重点客户,应当加强跟踪频次。
(二)还款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还款管理机制,对于还款出现违约的借款人,应当制定追偿方案,采取适当法律手段实施追偿。
对于还款良好的借款人,应当加强与之沟通,及时提供合适的还款方式,确保其正常还款。
(三)额度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额度管理制度,对于老客户或有按时还款记录的客户,允许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同时,应当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控制贷款额度。
对于存在贷款滚存等风险的客户,应当适当限制其额度。
(四)逾期管理银行应当建立逾期管理制度,对逾期还款的客户及时与其沟通,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催收。
对于长期逾期的客户,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并依法通报征信机构,影响其信用记录。
(五)风险评估与防范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制定风险评估标准,对借款人资产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客户,应当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三、要求和措施(一)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应当加强对贷后管理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岗位和责任制,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分工明确并相互协调,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
银行贷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日常管理,规范贷后操作,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贷后日常管理的定义:贷后日常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后,银行针对贷款客户及贷款本身所开展的相关管理活动,包括贷后检查、抵押物管理、日常催收管理、贷后服务管理、贷款信息管理等。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职责: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贷后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对贷款客户进行贷后检查;- 管理贷款抵押物;- 进行日常催收;- 提供贷后服务;- 管理贷款信息。
第四条权限: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在执行贷后日常管理时,拥有相应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贷款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安全;- 对贷款客户进行贷后检查;- 对贷款客户进行催收。
第三章贷后检查第五条检查内容:贷后检查主要包括贷款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
第六条检查频率:贷后检查应按照规定频率进行,确保对贷后情况适时掌握。
第四章抵押物管理第七条抵押物管理:银行应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管理,确保抵押物安全。
第八条抵押物评估:银行应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保抵押物价值与贷款金额相匹配。
第五章日常催收管理第九条催收方式:银行应采取多种方式对贷款进行催收,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
第十条催收记录:银行应做好催收记录,确保催收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六章贷后服务管理第十一条贷后服务内容:银行应提供以下贷后服务:- 提供贷款咨询;- 提供还款指导;- 提供贷款展期、转贷等服务。
第七章贷款信息管理第十二条贷款信息管理:银行应建立健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贷款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章附则第十三条解释权:本细则由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提高零售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防范和控制贷款发放后的风险,根据《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零售信贷业务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不包括信用卡透支业务。
我行零售信贷业务分为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性贷款两大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自个人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或以其他方式终止前,贷款的信贷资金管理、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与分类、资产质量监控分析、不良资产管理、授信后基础管理等有关事项。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总行信用风险监控部为全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指导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全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督导、检查、考核各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3.监控、分析全行零售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集中度情况。
4.组织实施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预警和分类工作。
5.督导各分行不良资产清收压降、资产保全、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实施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2.配备专门的风险经理或贷后管理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双线贷后现场检查、平行作业。
3.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审核经营部门的贷后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授信业务经营部门反映的贷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件。
4.监控、分析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资产质量,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5.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分类审核、认定工作,督导、组织辖内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工作。
6.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信贷台帐等工作。
第六条经营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1.落实授信业务附加条件,与会计部门密切配合,动态监督授信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客户资金周转情况、贷款利息管理、授信业务到期、逾期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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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及
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
(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
(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
面或专项贷后检查;
(五)对监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系统性风险进行揭示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及风险提示,协助相关机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并跟踪实施进程;
(六)组织开展全辖贷款的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协助各机构催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保障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七)汇集各机构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
(八)组织实施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
(九)采集全辖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所需相关数据及信息,为贷后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十)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系统功能改造及提升建议;
(十一)组织实施全辖贷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行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十条分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一)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资产管理考核指标;
(二)根据本行业务及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在总行相关制度指引下,制定各项贷后管理及操作实施细则,有序组织辖内各项贷后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风险信号,发布风险预警预报,制订并实施风险化解预案,跟踪风险事项处理进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及降低业务风险;
(四)组织开展辖内贷款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催清收合作机构、制订贷款催清收方案及不良贷款核销预案,提交不良贷款催清收报告;
(五)组织和实施辖内全面或专项贷款检查,对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提交书面贷款检查报告;
(六)汇集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
(七)收集整理相关个人信贷业务信息及数据,登记贷后管理工作台账,填制及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八)管理个人信贷业务权利凭证及信贷档案资料;
(九)按照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标准及操作规程,具体实施辖
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
(十)组织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客户的贷后服务工作;
(十一)对辖内贷后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支行须积极配合进行个人信贷业务的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
经办客户经理是个人信贷业务贷款催清收及贷后服务工作的主要配合者。
第三章贷后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根据上述贷后工作职责,相应设置以下六类贷后管理岗位:风险监测岗、贷款检查岗、贷款催清收岗、权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贷后服务岗。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及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风险监测岗的主要职责
根据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在总、分行分别设立风险监测岗。
风险监测岗依据《中国X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实施辖内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
(一)总行风险监测岗主要职责
1、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动态监测,并结合贷款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