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_最新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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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入学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籍:新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就近入学安排,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

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顺序填写“在校学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初步学籍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验印,新生学籍才能生效,否则一律无效。

对所有在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建立学生相应年级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交其他单位。

二、转学和借读:①市内转学,初中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确属因搬迁或户口迁移,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____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初中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转学到居住地附近的一般学校就读,学生办理正式转学手续。

②因户口迁移由本市转往外地,转往外地的学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受学校的接收函及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接收函留转出学校存档。

③因户口迁移由外地转往本市,由外地转入的学生,由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入学。

三、到注册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称“暂读生”。

原则上学校不允许学生到他校暂读,若有特殊情况,须由家长向暂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暂读学生申请表”并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他校暂读。

学生到他校暂读,学籍仍保留在原注册学校。

暂读学校须为暂读生建立暂读学籍档案,在暂读生回原注册学校毕业时,暂读学校应及时将其暂读学籍移交原注册学校。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____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____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效率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的身份信息、学业情况、学习成绩和行为评价等进行登记、记录、维护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____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2024年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九台市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班主任的职责第一条。

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条。

每学期按要求填写学生有关档案,并签字盖章。

学生手册由班主任保存。

开学初班主任在开学一周内上报本班人数;其他时间人数变动也要及时上报。

第二章入学第三条。

当年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手续,但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一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校并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注册与备案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上级要求负责新生注册,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学生档案表格用字必须一致。

第四章转学第五条:因家长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及家庭住址搬迁,学生可申请转学。

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得转学。

学生转学必须有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以及四联单。

第六条。

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可办入班手续。

班主任凭入班手续接收进班,第七条:由我校转出的学生,经班主任同意后,学校开具转学联系信见回条后,与班主任一起办理学生转学证明、本人档案。

学生一经转出,学校不再予以接收。

学生转出未办理手续者,超过一个月,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

转学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

第九条:转学过程中不得留级或休学,借转学之际择校的不予办理转学。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第十条:学生因病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坚持学习,在一学期内累计病假时间超过总授课时数三分之一以上者,由学生家长持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即可休学。

第十一条:休学的学生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一年。

第十二条。

根据我校实际,六年最后一学年不准休学。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应持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编入与休学时相衔接的班级学习。

第六章毕业第十六条。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一、入学管理1. 新生入学采用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应直接送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手中。

接获通知书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须在指定时间内将学生送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手续。

2. 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即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并编列正式学号。

学生学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即便休学一年后复学,亦应沿用原学籍号。

3. 学校需建立新生花名册,并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审理备案。

二、转学与借读管理1. 学生因家庭工作变动、搬迁(含户籍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应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2. 对于确有特殊需求需借读的学生,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借读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借读。

学校在建立学籍时,需明确标注借读生身份,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及户口所在地。

3. 借读生在借读期间,其学籍由原学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应出具借读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及借读年限等情况转交原学校登记备案。

若学生自起始年级起即开始借读,其学籍及学习成绩管理考核责任由借读学校承担,毕业时由借读学校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4.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或借读手续。

小学借读生毕业后,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与复学管理1.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可准予休学: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存在困难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提供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应由其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办理休学手续,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休学期间,学生学籍依然保留。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按时申请复学,并凭休学证明书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复学。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

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篇二根据x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注册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

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全面实施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确保教育法的贯彻执行,规范学校学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学:(1)本校实行秋季招生,小学教育阶段为六年。

(2)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

依据就近原则,辖区内适龄儿童均免试入学。

(3)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4)新生报名后,学校将新生登记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放入学通知。

(5)小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

学籍号前若干位为区代号;第若干位为学校代号;第若干位为年号(入学年级);第16、若干位为班级编号,第18、若干位为学生编号。

三、转学:1、转入:⑴、先进行考试,合格后,本校出具“同意接收”证明,并至本县教育局普教股盖章。

⑵、将此证明交至原就读学校,同时从原就读学校取得“转学证明”(需有学校印章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即需两章齐全),并从原校取回“学生登记表”。

⑶、持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与“学生登记表”至本区文教体局进行注册登记。

⑷、将(3)中的两表交至本校存档。

2、转出:⑴、持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证明(需有该校印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印章)至本校办理转出手续。

⑵、本校出具转出证明,并交还学生登记表(留复印件)。

四、休学复学: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力因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若干个半月仍无法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至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复学时,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回原级就读或至下一级就读。

若无法按时复学,需提交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查后,方可继续办理休学手续。

五、跳级、毕业、升学:(1)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及区教育局测试后,可申请跳级。

(2)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升入初中继续接受教育。

六、管理权限:(1)学校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并妥善保存学生档案。

(2)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手续,一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学期初的前两周至后两周内办理。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3篇)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健康的学习习惯和良好的社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校的身份和地位,具有法律保护和行政管理的属性。

第三条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和奖惩记录等要素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对新生应进行学籍登记,包括收集学生个人信息、监测体质健康状况、核实户籍等工作。

学校应及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报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第六条学生转学应办理学籍转入或转出手续,接收学校要对学生的学籍进行核实,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生的个人信息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单位。

学校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礼貌待人,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不文明行为和言语。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校上课,认真听讲,完成课堂作业和学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应保证在校期间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在校内传播违法信息,不从事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不损坏学校设施和设备,不擅自带入危险物品。

第四章学生考勤与奖惩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缺课应事假、病假或迟到、早退的正当原因,并经父母同意后补假。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考勤,记录学生的正常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并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评定学生综合素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应按照学校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生有权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学校不得因种族、性别、贫富等因素为学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一、学籍管理的目的和原则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的入学、转学、调入、休学、退学等行为进行管理和记录的制度。

学籍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学校对学生的招收和解除招收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学籍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学籍报名和录取学籍报名是指家长或监护人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提交给学校,申请录取的过程。

学校应当向学生提供报名方式、时间、条件和所需材料等相关信息,确保报名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学校应当及时处理报名材料,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学生和家长录取结果,并进行学籍登记。

三、学籍的转学和调入学籍的转学是指学生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行为。

学生和家长应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将学籍材料及时转交给新学校,新学校及时接收并办理调入手续,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顺利传递。

学籍的调入是指学校之间相互调整学生就读的行为。

学校之间应当进行协商,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能够顺利调入,学生可以继续接受教育。

学生和家长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所需材料,配合学校办理调入手续。

四、学籍的休学和复学学籍的休学是指学生因特殊情况暂时停止学习一段时间的行为。

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并在休学期满后,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复学相关信息。

学籍的复学是指休学学生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的行为。

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复学的具体安排。

五、学籍的退学学籍的退学是指学生主动或者被学校解除招收关系的行为。

学生和家长应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并按照学校要求办理退学手续。

学校应及时处理退学申请,告知学生和家长办理退学手续的具体流程。

六、学籍的变更和补充学籍的变更是指学生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学籍信息进行修改的行为。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一、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班里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____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

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语、数、英”三科的测试,合格者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____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教行科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三、借读1、非本学区的学生的学生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学生家长持原校借读联系表,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

2、非本学区的学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本校上学的学生为借读生。

经学校同意,办理借读手续,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后编班上学。

学校不接收低年级时无人接送,无人管理,无学习能力的借读生。

四、休学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修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如休学期满,未与学校联系,既不复学也不办理延续休学超过半年者,学校有权分类处理。

3、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退学1、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退学。

2、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在____周岁以上的学生经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家长签字盖章后学校和镇政府同意,报教委行政科批准,准予退学,退学后不与复学。

3、因病、伤残、休学后长期不能康复,年龄到____周岁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盖章,小学和初中生还应到镇政府审批。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关于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

第二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第一款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入学的依据依次为:1、按户籍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按户籍地址就近安排。

2、按住址就近免试入学户籍地址与住址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待区域内按户籍入学新生安排后,视各校招生情况,再按房产证(产权人是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市政动迁户子女、移民子女、转业干部子女、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地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市蓝印户口(学生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根据蓝印户口或居住证注明的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沪教委基[____]____号文件执行。

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普教科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订,入学依据若有调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少体校、特殊学校的招生工作与其他中小学同步。

第二款由教育局普教科制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业规划和入学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生源情况,对学区进行统一规划或适当调整,并于招生工作开展之前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和学区安排。

第三款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分班,并将新生信息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后生存学生学籍号。

第四款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免学、缓学申请表》,学校于八月底前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备案。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校长:您好!我是一位小学教育工作者,就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向您提出一些建议。

作为小学的学籍管理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我认为学籍管理制度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学籍管理制度应当体现公平公正。

学籍管理是一项涉及到学生成长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制度中,应明确规定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使每个人都能够依法、公平地受到待遇。

其次,学籍管理制度应当注重因材施教。

每个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爱好都是不同的,因此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不同的学籍管理措施。

例如,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特殊培养计划;对于学习较差的学生,应采取个性化的辅导方法,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

再次,学籍管理制度应当重视教育和引导。

学籍管理不仅仅是一个纪律管理的过程,更应该是一项教育和引导的工作。

学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包括家长会、班级会议、讲座等,向学生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意识。

最后,学籍管理制度应当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家庭教育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环节,学籍管理制度应当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合力。

学校可以将学籍管理的信息与家庭教育相互衔接,进行信息共享,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尊敬的校长,学籍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过程,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我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一定会进一步完善,为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谢谢您的阅读与支持!敬礼!XXX 教育工作者。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7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7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__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规范化管理,推进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入学和建档: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软件系统建立班级和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条班级建档。

新生入学后,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生实际分班情况,按系统要求正确建立新生班级信息,班级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第四条新生建档。

学校务必按系统要求,建立全部就读新生的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姓名、出生日、证号、文化程度、与学生的关系、职业等信息。

F.学生照片上传。

每个新生建立文字档案后,必须给该生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数码照片。

第五条贫困生的认定与取消,由学校管理员提出认定或取消申请,审批机构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六条学生流失由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注明流失原因,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七条转出转入学校都在本市的,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按有关程序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指定转入学校及班级,转入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同意接收后,经学籍异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该学生的电子学籍自动进入转入学校。

第八条由其它省市转入,由于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该学生的电子档案,只能按新生为其新建电子学籍档案。

第九条由本市转至外省市,由于转入学校及班级在系统中不可见,只能按流失处理,选择流失原因为“转至市外”,并在备注栏目注明“转出至。

省或市”,上级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条参见前述学生类型,将学生的类型更改为借读生。

第十二条按流失处理,记录正确的流失原因。

第十三条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落后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留、跳级的相关规定,在学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第十四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建有档案的流失学生,重返学校继续学习时,均应按复学情况进行处理,无需再为其建立新的电子档案。

由需复学的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将该生电子档案中对学籍变动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审核后自动生效。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学籍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于学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更能促使学校教育的科学发展。

鉴于此,本文将提供一份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提供给各学校参考和借鉴,以进一步完善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一、学籍管理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学籍管理旨在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籍变动流程,有效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通过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设和谐、安全的学校环境。

2. 原则: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个性化发展,并且要注重与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管理制度的衔接。

二、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1.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籍档案完整、准确。

学生入学时,经过审查确认后办理学籍手续,其中包括学籍变动、休学、退学等相关手续,并及时更新学生档案信息。

2. 学籍评价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籍评价管理制度,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品德表现等方面。

学籍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以促进学生自我发展和家校合作。

3. 学籍变动管理:对于学生的学籍变动,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调班、转学、退学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学生申请学籍变动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审批程序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4. 学籍复查管理:学生对于学籍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有权要求进行学籍复查。

学校应建立学籍复查的管理机制,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学籍复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并按规定处理相关学籍变动。

5. 学籍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学籍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学籍信息不外泄。

学生个人学籍信息及相关资料仅供学校内部学籍管理人员使用,并设立相应的保密机构,防止学籍信息被非法使用或泄露。

6.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应明确学籍管理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学籍管理机构,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收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超过三天者,须持医院请假单和学生请假条向教导处汇报;学生请假超过三个月要求休学,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由班主任证明,报教导处查验后交教育局普教处审验批准,方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三、小学生必须受完六年义务教育。

发现学生辍学,就依法使其复学。

因户籍变更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须持班主任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因户籍变更须转入本校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学生和任课教师要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五、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汇南小学教导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二)一、学籍管理目标本学籍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有效管理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持。

二、学籍管理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学籍管理应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2. 真实准确原则:学生的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地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功能服务原则:学籍管理工作应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提供支持和便利。

2024年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2024年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2024年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为维护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一、休学学生如因健康原因需休学,必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医疗证明。

同时,需由学生家长书面申请,学生本人签字,经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确认后,向教务处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若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经校医务室鉴定,学校有权要求其休学。

休学满一年后,学生需持休学证明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遵循省教委的学籍管理规定。

二、转出学生如需转学,需由学生或家长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提交转学申请并签字。

经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批准后,再到教务处办理转出手续。

三、转入原则上,学校不接受转入学生。

如有特殊情况,需先获得校长室的许可,持寄读证明到教务处办理寄读手续,并观察一学期以上。

若学生的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表现良好,经班主任和年级组长的签字同意,方可到教务处办理正式转学手续。

2024年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文(二)一、关于学生转学审批机关将依据学生当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本市相关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以及班级学额情况,遵循“同级同类方可转入”的原则,为学生安排接收学校。

若学生希望转入的示范高中班级学额已满,则将被安排至其他学额未满的一般普通高中。

一旦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学校应立即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完成转学流程操作。

特别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所有转学事项均需经市教育局批准,包括学生从省外学校转入本市的情况。

而本市高中学生若要求转往外地就读,则需按照转入学校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关于学生休学若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应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发票和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审查后,将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休学。

休学时间通常为一学年,因病尚未痊愈者可继续休学一学年,但高中期间休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就读。

学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籍管理制度范文(3篇)

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尊敬的校领导:我写此信是为了针对学籍管理制度提出一些建议和想法。

首先,学籍管理制度是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一环,对于学生的成长和教育意义重大。

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明确学生的身份和学历信息,以便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

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学生的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

其次,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注重学生的个性化管理。

学生是具有不同特点和特长的个体,学籍管理制度应该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个性。

学校可以在学籍管理制度中制定弹性的学习计划和课程选择,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此外,学籍管理制度也应该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责任感。

再次,学籍管理制度应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指导。

学校可以建立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或咨询机构,为学生提供学籍管理相关的咨询和支持。

在学籍管理制度中,学校应该明确学生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责任和义务。

学籍管理制度应该为学生提供清晰的规范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履行自己的责任。

最后,学籍管理制度应该注重信息化建设。

随着科技的发展,学籍管理制度也可以借助科技手段进行改进和升级。

学校可以建立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学籍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学生可以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籍情况,并进行在线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以上是我对学籍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和想法,希望能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感谢您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致敬礼学籍管理制度范文(2)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九台市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班主任的职责第一条。

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条。

每学期按要求填写学生有关档案,并签字盖章。

学生手册由班主任保存。

开学初班主任在开学一周内上报本班人数;其他时间人数变动也要及时上报。

第二章入学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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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网本店铺给大家介绍最新的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

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

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

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情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

城市小学向初中提供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

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起始年级的可以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

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转学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

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

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

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

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

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借读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

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接受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接受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

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休学和复学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

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住院病历(原件)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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