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住宅设计规范总则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折叠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unit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卧室、起居室(厅)的统称。
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
平台 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过道 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通道。
壁柜 cabinet建筑室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凸窗 bay-window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
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是指对住宅建设和设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规定的文件。
它是为了确保住宅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而制定的。
住宅设计规范的最新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住宅的布局规范。
住宅的布局应合理,保证各个功能区域的流畅连接,并便于居住者的日常生活。
主卧室和次卧室的位置应合理,保证隐私和舒适度。
卫生间的位置和数量也需要根据住户的需求进行规划。
其次是住宅的朝向和采光规范。
住宅的朝向应尽量选择南北朝向,以最大程度地利用自然光和温度。
窗户的尺寸和位置应能够保证充足的采光和通风,同时又能有效防止太阳直射和噪音的侵入。
第三是住宅的建筑结构规范。
住宅的结构应能够承受正常的荷载和风险,确保房屋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房屋的耐久性和环保性。
第四是住宅的消防安全规范。
住宅应配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烟雾报警器和紧急疏散通道等,以提供安全的逃生通道和应急处理措施。
同时,住宅的电路和用火设施也需要符合安全规范,以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五是住宅的环保规范。
住宅应符合环保要求,包括节能、节水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等方面。
设备和用品的选择应尽量选择低能耗、高效和环保的产品,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最后是住宅的功能规范。
住宅的功能应满足居住者的基本需求和生活习惯,包括居住空间的大小和布局、厨房和卫生间的设备和功能等。
此外,住宅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老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等。
综上所述,住宅设计规范的最新版主要包括住宅的布局规范、朝向和采光规范、建筑结构规范、消防安全规范、环保规范和功能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它的出台旨在保证住宅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功能性,为人们提供一个优质的居住环境。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5.1 套型•5.2 卧室、起居室(厅)•5.3 厨房•5.4 卫生间•5.5 层高和室内净高•5.6 阳台•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5.8 门窗• 6 共用部分•6.1 窗台、栏杆和台阶•6.2 安全疏散出口•6.3 楼梯•6.4 电梯•6.5 走廊和出入口•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7 信报箱•6.8 共用排气道•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10 附建公共用房•7 室内环境•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2 自然通风•7.3 隔声、降噪•7.4 防水、防潮•7.5 室内空气质量•8 建筑设备•8.1 一般规定•8.2 给水排水•8.3 采暖•8.4 燃气•8.5 通风•8.6 空调•8.7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5 套内空间•5.1 套型•5.2 卧室、起居室(厅)•5.3 厨房•5.4 卫生间•5.5 层高和室内净高•5.6 阳台•5.7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5.8 门窗• 6 共用部分•6.1 窗台、栏杆和台阶•6.2 安全疏散出口•6.3 楼梯•6.4 电梯•6.5 走廊和出入口•6.6 无障碍设计要求•6.7 信报箱•6.8 共用排气道•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10 附建公共用房•7 室内环境•7.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7.2 自然通风•7.3 隔声、降噪•7.4 防水、防潮•7.5 室内空气质量•8 建筑设备•8.1 一般规定•8.2 给水排水•8.3 采暖•8.4 燃气•8.5 通风•8.6 空调•8.7 电气。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完整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4住宅设计规范资料
2024住宅设计规范资料
2024住宅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主要用于指导住宅设计和施工工作。
该规范内容包括住宅的结构设计、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防水与防潮、采光与照明、消防设施等方面。
根据2024住宅设计规范,住宅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包括抗震、承重力、防火等特殊要求。
同时,规范对建筑结构的设计参数、建筑材料、结构计算、施工工艺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以确保住宅的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
此外,规范还对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进行了规定,包括供暖方式、换热器的选择、通风设计等。
给水排水系统方面,规范要求住宅应具备良好的给水供应和排水功能,包括给水管道、卫生器具的选择和安装等。
电气系统方面,规范要求住宅的电气设计要满足电气安全、供电可靠的要求,包括电线电缆的敷设、插座的布置等。
此外,规范还对防水与防潮、采光与照明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防水与防潮方面,规范要求住宅的屋面、墙体和地面都要具备一定的防水和防潮功能,以防止水分渗透和引起损坏。
采光与照明方面,规范要求住宅的采光要充足,并且要注意合理布置照明设施,以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消防设施方面,规范要求住宅必须设置灭火器、疏散通道和烟雾报警器等设备,以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总之,2024住宅设计规范是一份专门用于指导住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技术标准。
它涵盖了住宅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设计、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防水与防潮、采光与照明、消防设施等。
遵循该规范可以确保住宅具备良好的结构安全性和功能性,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1 总则l.0.l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24-住宅设计规范
05
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通道。
联系廊 :联系两个相邻住宅单元的楼、电梯间的
水平通道。
06 住宅单元: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局部,该局部 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稳出口进行疏散。
地下室 :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 07 的1/2的空间。
半地下室: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 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空间。
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3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4
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
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1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根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 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稳、卫生、 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本标准。
02
术语
02 术语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0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04 技术经济指标
01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技术经济指
02
标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03
套型总建筑 (m2/套)
04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2)
05
04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的规定
2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应等
1
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征
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应等于套内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
套型阳台面积应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 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应按其结构底
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
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 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之和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完整)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1总则1.0。
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
0。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1。
0。
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
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
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1。
0。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
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
0.4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
5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2.0。
7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
8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2。
0。
9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
10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总则1。
0。
1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等性能要求,制定本规范。
1。
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1。
0。
3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1。
0.4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折叠术语2.0。
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2.0。
2 套型dwelling unit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2。
0。
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卧室、起居室(厅)的统称.2。
0.4 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2. 0。
6 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2.0。
7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
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
2。
0。
9 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
10 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11 阳台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
2。
0.12 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
13 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通道。
2。
0.14 壁柜cabinet建筑室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
0.15 凸窗bay-window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
2.0。
16 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2.0。
住宅设计规范大全
住宅设计要点第一部分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一. 总平面设计1. 间距1.1 建筑平面搭接错位时,h值(净尺寸)不宜大于2.4m,以免影响采光。
2. 消防2.1 总图中应做好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设计,注意人车分流;当消防车道下面为地下室时,结构应考虑消防车总重300KN荷载。
2.2 登高面2.2.1 登高面宜在用地红线内解决,条件限制时可利用绿化带作登高面,但绿化带下应设硬地,并按消防车总重300KN计算。
2.2.2 当建筑物凹入处进深不大于4m(净宽)时,该凹入范围可计入1/4周边长度算作登高面;如凹槽宽度不大于2.5m(净宽),该宽度可不计入建筑周边总长度。
2.3 消防车道2.3.1 高层建筑周围宜设环形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18m×18m 回车场。
2.3.2 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高层12m,多层9m。
2.3.3 消防车道最小宽度:登高面处6m,其它处4m。
2.3.4 消防车道的坡度:登高面≯1%,其它处≯7%。
2.3.5 消防车道距建筑物距离宜≮5m。
2.3.6 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
2.3.7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3.流线设计3.1 住宅出入口处应设置人车分流专用通道;当商住楼住户大堂与流量大的商业服务空间临近时,商业用房的货运出入口宜设在地下室或与大堂入口异向布置,避免人、货流交叉,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4. 附属用房4.1 总平面设计时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如入口附近)设置管理用房。
4.2 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
4.3 箱式变电在总图中要综合考虑,不应设在入口附近,建议其与主体建筑的间距不小于9m,以免影响景观和采光。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精编版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住宅设计规范国标,大家对照规范看看咱们的户型设计的是否合理
住宅设计规范国标,大家对照规范看看咱们的户型设计的是否合理楼主wuyunzheng 发表于搜房网- 长春业主论坛- 业主●交流业主论坛3.2 卧室、起居室(厅)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
3.2.3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
3.3 厨房3.3.1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 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2 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置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
3.3.4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 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 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 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 单设便器的为1.10m2 。
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住宅设计规范(DOC)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一. 总平面设计1. 间距1.1 建筑平面搭接错位时,h值(净尺寸)不宜大于2.4m,以免影响采光。
2. 消防2.1 总图中应做好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设计,注意人车分流;当消防车道下面为地下室时,结构应考虑消防车总重300KN荷载。
2.2 登高面2.2.1 登高面宜在用地红线内解决,条件限制时可利用绿化带作登高面,但绿化带下应设硬地,并按消防车总重300KN计算。
2.2.2 当建筑物凹入处进深不大于4m(净宽)时,该凹入范围可计入1/4周边长度算作登高面;如凹槽宽度不大于2.5m(净宽),该宽度可不计入建筑周边总长度。
2.3 消防车道2.3.1 高层建筑周围宜设环形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18m ×18m回车场。
2.3.2 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高层12m,多层9m。
2.3.3 消防车道最小宽度:登高面处6m,其它处4m。
2.3.4 消防车道的坡度:登高面≯1%,其它处≯7%。
2.3.5 消防车道距建筑物距离宜≮5m。
2.3.6 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
2.3.7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3.流线设计3.1 住宅出入口处应设置人车分流专用通道;当商住楼住户大堂与流量大的商业服务空间临近时,商业用房的货运出入口宜设在地下室或与大堂入口异向布置,避免人、货流交叉,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4. 附属用房4.1 总平面设计时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如入口附近)设置管理用房。
4.2 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
4.3 箱式变电在总图中要综合考虑,不应设在入口附近,建议其与主体建筑的间距不小于9 m,以免影响景观和采光。
5.摩托车、自行车存放5.1 总图中应结合绿化设置摩托车、自行车存棚(库),其与主体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9m;偏低档次的住宅项目,宜按每户一辆自行车、每十户一辆摩托车设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标准层 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阳台 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平台 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过道 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壁柜 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中间层 middle-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以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走廊 gallery住宅套外使用权的水平交通空间。
地下室 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3、套内空间套型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表3.1.2 套型分类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卧室、起居室(厅)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1双人卧室为10m2;2单人卧室为6m2;3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卫生间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套内使用面积(m2/套);--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m2/套);--套型阳台面积(m2/套)。
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层高和室内净高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阳台3.7.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3.8.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3.8.2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0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0m;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
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m。
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门窗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
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表注:1地面为起算高度。
楼梯和电梯4.1.1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扶手高度不宜小于0.90m 。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0m。
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过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
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 。
楼梯井宽度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注:①底层作为商店或其它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②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③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
其项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④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