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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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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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所属井下所有区域已及井口房的电焊、气焊、气割与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焊、气割)作业,约束对象为矿属及矿建项目部所有井下员工(含劳务工、协作工)。
3 术语与定义
4 分工与职责
为规范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减少与缩短电焊、气割作业次数与时间,保证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矿成立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主管领导: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师、各科队承担人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本单位,承担日常的检查、管理、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矿通风科(队),通风科(队)长兼办公室主任。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原则上井下与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如特殊情况务必在井下电焊、气割的,务必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矿调度室,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现场作业完成签字确认后交通风科(队)备案留存。
5、2 各单位每月允许的电焊、气割次数规定如下:矿直属采掘一线队伍与运转队每月不超过3次,通风队、提升队、胶轮车队与机电队等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矿建施工项目部所属的掘进队伍每月不超3次,辅助区队每月不超过2次;中煤电气、十处、五处、洗选中心等每月不超过2次,一建安装处安装工程期间根据施工工期每月不超过30次,非安装工程期间每月不超过2次。
5、3 为有效控制井下施焊作业,使施工单位从主观上减少施焊次数,将能在地面焊接的工程不在井下焊接,各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总次数超过规定次数后,超出规定的电焊、气割作业根据2000元/次进行处罚,若月
底罚款未缴清将由经营科在工资总额中扣除。
5、4 电焊、气割作业分电焊与气割两种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禁止混用。若同一地点同时进行电焊与气割作业,可统一编制一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且统计为一次电焊、气割作业。
5、5 井下所有的电焊、气割作业只能在检修班进行(安装工程期间除外),且每班最多允许有2个地点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生产班若出现影响安全生产务必进行电焊、气割作业的特殊情况时,可在瓦检员、安检员到达现场后且经分管矿领导同意并报调度室备案后,由调度室通知带班矿领导到达现场统一协调安排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且务必补签措施。
6 监管与督查与考核
6、1 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附件的统一格式与要求进行编写。
6、2 违反本制度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刻停止作业,并参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3 违反电焊、气割安全措施处罚标准:
6、3、1 井下需电焊、气割施工作业时,未审批电焊、气割作业措施私
自作业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次罚款,并给予责任单位承担人500元/次罚款。
6、3、2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时,私自修改电焊、气割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的视为无措施施工,给予责任单位10000元/次罚款,责任单位承担人500元/次罚款。
6、3、3 施焊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包括(2个8Kg灭火器、引到施焊现场的消防水管、便携式瓦检仪),缺一项给予责任单位500元罚款。
6、3、4 气焊工、电焊工未随身携带审批措施,电焊、气割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遵照《葫芦素煤矿各工种岗位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落实。
6、3、5 电焊、气割作业时,作业承担人未在现场监管与督查作业的,给予作业承担人300元罚款、
6、3、6 电焊、气割作业时,未向调度室进行三汇报,或汇报不及时,无相关的记录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
6、3、7 电焊、气割结束后,务必留有留守人员,检查现场无遗留火种及其它安全隐患,未指定留守人员或留守时间小于1小时的给予责任单位2000元罚款,留守人员未坚守岗位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6、3、8 井下施工单位私藏气瓶、电焊机等电焊、气割设备的,以及电焊、气割作业完成后设备未在一个班内升井的,每次给予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6、3、9 井下生产班时发生设备损坏、管路撞坏等意外事故影响安全生产,急需电焊、气割作业时,务必向调度室汇报清楚,施工单位在征得分管矿领导同意并报调度室备案,由调度室统一协调安排安排作业,但务必在当天补签措施,且本次施焊计入规定的审批次数范围内。
6、3、10 施工单位1天之内未将措施贯彻及现场操作相关的记录交回通风队技术组存档,形成闭环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
6、3、11 施工单位每月电焊、气割次数超过本制度规定,超过的次数根据2000元/次进行考核,且电焊、气割次数一旦超过本制度规定次数,下次审批电气焊措施前务必先缴清罚款,否则不予审批。
7 相关相关的记录
8 附件
8、1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流程图
8、2 井下电焊、气割作业流程图
8、3 葫芦素煤矿井下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8、4 葫芦素煤矿井下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范本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