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灶具出厂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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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灶检验标准

炉灶检验标准

BXS浙江百晓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炉灶组检验标准为了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完善生产工艺及制作流程,特制定以下检验标准:一:炊用燃气大锅灶类结构要求:1、大锅灶外壳应平整、匀称、容易清洗、无明显缺陷。

2、大锅灶各部件应易于清扫和维修,手可触及的部件表面应光滑,在维修、保养时必需拆卸的部件应能使用一般工具装卸。

3、大锅灶的排烟道应凸出灶体。

4、进气管应设在不易受腐蚀和过热的位置,灶体可设左右两侧均能与供气管连接,其中不使用的一端应进行密封,且只能用专用工具打开,进气管应采用硬管连接,管螺纹应符合GB/T7306和GB/T7307的要求,进气接头距地面净高宜大于200mm.5、燃气管路宜选用球阀,开、关标识应明显、清晰。

有多个阀门时,应有便于识别的标识。

6、燃气喷嘴与燃烧器引射器的位置应相对固定,并易于装卸。

燃烧器结构应坚固、易于装卸、清扫和维修;燃烧器火孔应均匀,不应发生影响使用的变形,且燃烧器、点火燃烧器、火焰监控装置等部件的相互位置应准确固定,在正常使用中不应松动和脱落。

7、调风装置应坚固耐用,操作简便,易于调节,在使用中不应有自行滑动的现象。

调风旋钮或手柄应设在易于操作的位置,并清晰地标出开、关位置及方向。

8、点火燃烧器的供气管内径不应小于2MM,其结构应能防止被异物堵塞。

9、点火燃烧器的位置,应易点燃主燃烧器,且不应接触主燃烧器火焰,不应使其他部件过热。

10、点火电级导线应尽量缩短,加以固定,并采取绝缘、隔热等措施。

11、鼓风式大锅灶的鼓风机应稳定牢固,工作时不应发生滑动。

12、进水接头应设置便于操作的阀门,其管螺纹应符合GB/T7306和GB/T7307的要求。

进水接头宜设置水龙头和排水槽,并使之与灶体固定连接。

排水出口应设过滤装置。

13、所有大锅灶应附带与之匹配的锅。

14、所有大锅灶应设置点火燃烧器。

15、所有大锅灶应设置关火装置或火焰指示装置。

16、所有大锅灶应设置火焰监控装置。

家用燃气灶具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标准

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GB 16410-2007代替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Domestic gas cooking appliances中华人民XX国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13日发布2021年5月1日实施目次前言1 X围2 规X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5 要求6 试验方法(上)试验方法(下)7 检验规那么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附录A 〔资料性附录〕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

标准中的5.2.1,5.2.2 a、c,5.2.5 c,5.2.6b,5.2.7.1b,5.2.7.3,5.2.10.2,5.3.1.4,5.3.1.5,5.3.1.10d、f,5.3.1.12,5.3.1.14,5.3.2.6,5.3.6,5.3.7.5a,5.4.2.2,5.4.2.3,5.4.10.1,5.4.16.1,8.1.1 除f以外的其他条款,8.1.2a,8.2.1,8.2.4c、d、h及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中的黑体字局部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次标准修订中下述内容参照了相关国际和国外标准:标准状态、最大正常温升、燃烧器耐过热性能及试验方法参照了EN 30-1-1:1998?家用燃气灶具第1-1局部:平安性总那么?。

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参照了EN 30-1-1:1998?家用燃气灶具第1-1局部:平安性总那么?和JIS S 2103-1996?家用燃气烹调灶具?。

烤箱使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参照了JIS S 2103-1996?家用燃气烹调灶具?和JIS S 2093-1996?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试验方法?。

干烟气中一氧化碳百分比浓度计算公式按照JIS S 2103-1996?家用燃气烹调灶具?。

本标准与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1996年版为全文强制性标准;——适用X围增加了气电两用灶具;——术语和定义删除了2条,修订了5条,增加了16条;——标准状态的温度由1996年版的0℃调整为15℃;——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灶具主炽热负荷,由1996年版的不宜小于2.91kW,调整为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和气电两用灶应有一个主火,其实测折算热负荷:普通型灶≥3.5 kW,红外线灶≥3.0 kW;——取消了有风状态的要求;——规定灶具的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增加了使用交流电源灶具构造的特殊要求;——对灶具使用材料的材质要求修订为对材料的性能要求;——增加了包装材料及包装废弃物条文;——增加了实测热负荷计算公式;——修订了实测折算热负荷计算公式;——修订了干烟气中一氧化碳百分比浓度计算公式;——增加了跌落和堆码要求及试验方法。

家用燃气灶零部件验收标准汇编

家用燃气灶零部件验收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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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燃气灶具钢化玻璃面板

号 项目 验收标准 检验方案 项目
分类
1 外观 1、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变形、碰伤、圆角处过度圆滑;无明显划痕、爆边等。

2、印刷图案应字样清晰。

3、产品应通过适当标识能表明该产品的生产单位。

全检 全检 全检 B
B
A
2 性能 1、耐重力冲击试验后玻璃面板应无破裂。

2、耐热冲击试验后玻璃面板应无破裂。

面板破碎状态: 1、整体基本无散落,视检无飞溅现象,碎片长度不得超过75mm. 2、用50×50mm 计数框计算碎片数应大于40块,碎片边缘应无刀刃状 抽检 抽检 抽检 A
A
A
3 尺寸 1、玻璃面板厚度、长、宽、孔径、孔距、对角线等外形尺地应与图纸或标准要求相符; 2、弯曲度符合标准规定。

抽检 抽检
B
B。

液化气灶、天然气灶检查标准

液化气灶、天然气灶检查标准

液化气灶、天然气灶检查标准
液化气灶、天然气灶的检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检查:检查灶具的整体外观,是否有破损、变形、脱漆等情况,是否安装牢固。

2. 燃烧系统检查:检查火焰的形态、大小、颜色,火焰是否稳定,是否有异常现象,如火焰黄、蓝色不均匀等。

3. 点火系统检查:检查点火是否顺畅,点火方式是否正常,点火是否方便。

4. 热效率检查:检查燃烧器的热效率,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5. 安全装置检查:检查燃烧器是否安装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如热电偶、防倾倒装置等,以确保使用时的安全性。

6. 气源管道检查:检查气源管道的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气体泄漏的情况。

7. 调节阀检查:检查调节阀的工作是否正常,是否能够准确调节气体的流量。

8. 清洁检查:检查灶具的清洁情况,是否有积尘、油污等,是否需要清理。

需要注意的是,灶具的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且定期维护保养,以确保灶具使用的安全和性能。

出厂检验规范

出厂检验规范

家用燃气灶具出厂抽样检验标准1适用范围本检验要求适合于公司家用燃气灶的出厂检验。

各型号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2 引用标准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GB/T 16411-2008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GB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 13611-2006 《城市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3 批量、检验规则3.3.1 检验批:以型号相同、在相同生产工艺条件下、主要零部件使用同一厂家由同一班组在同一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数量,作为一个检验批。

3.3.2 抽样: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样本量、接收质量限和不合格品判定数见表1。

3.3.3 转移规则: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受的(不含再提交批),则转移到加严检验,按表2的抽样检验。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确认是可接受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3.3.4 检验中判定为不合格的批,必须经过百分百的重新返工检查后再提交检验,对于再提交检查的批,采用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样本量、接收质量限和不合格品判定数见表2。

注2:当样本大小等于或大于批量时,将该批量当作样本大小,判定数组不变。

4 检验项目4 .1 包装、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和附件4.1.1 包装箱:文字与包装要素一致;不能有划伤、破损、脏污、脚印;印刷清楚;生产批号、日期清楚,与生产计划一致;粘贴条形码粘贴端正、位置正确;型号、气源标志清楚,与实物一致;有QS标志;纸箱订合牢固;按包装要求封胶和捆扎,不许有包装带松脱现象;使用纸的规格符合包装要求规定。

4.1.2 尼龙袋:尺寸符合文件规定,不得有破损。

4.1.3 泡沫:不能有破损和大量的脱粒,应保持干净、无水珠。

泡沫强度、重量、颗粒大小按确认的封样样品要求。

4.1.4 使用说明书:对使用功能的描述与产品实际功能一致;印刷清晰、正确,无错别字,公司地址、电话号码、网站正确;使用铜版纸的规格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家用燃气灶具出厂检验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出厂检验标准

百度文库企业标准Q/LC001-2004家用燃气灶具Domestic gas app lia nces2004-10-05 发布2004-10-15 实施百度文库中山市朗臣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发布企业标准家用燃气灶具Q/LS001-200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型号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 5.23KW(4500kcal/h)、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

本标准所指燃气,应符合GB/T13611-92《城市燃气分类》,GB13612-92《人工煤气》的规定,对使用非标准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GB19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GB 308 滚动轴承、钢球GB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GB1765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2633 日用搪瓷制品检验方法GB2658 小型交流风机通用技术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2903 铜一一铜镍(康铜)热电偶丝及分度表GB3100-3102 量和单位GB3768 噪声源声动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3772 铂铑10――铂热电偶丝及分度表GB3797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706.1 家电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5171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GB/T 9963 钢化玻璃GB10410.1 人工煤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10410.2 天然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10410.3 液化石油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12203 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GB12206 城市燃气热值测定方法GB12207 城市燃气相对密度测定方法GB16410 家用燃气灶GB/T1690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GB/T13611 城市燃气分类GB/T6411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GB 13612 人工煤气GB16914 燃气燃烧器具的通用技术通则CJ3062 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的安全通用要求3术语3.1燃气灶具用本身带的支架支撑烹调器皿(锅等),并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烧器具。

燃气类炉具安全检查标准2023年

燃气类炉具安全检查标准2023年

燃气灶具炉具安全使用标准2023年一、目的为了规范燃气灶具安装,保证燃气灶具安装工作能够全面细致准确开展,安装工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安装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工作开展,特制定本作业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燃气灶具的安装作业。

三、作业前工作准备1)换工作服带工牌整理各自的仪容仪表。

2)安装人员准备好材料工具及设备等。

3)与客户联系,预约安装时间,并仔细询问是否具备作业条件。

4)安装人员带齐所需各项表单。

5)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四、入户标准步骤1)提前十分钟到达客户家中,入户前检查自己的着装。

2)敲门以一次3~4下为宜,每次相隔5~6秒;按门铃为每次一下,每隔10秒为宜。

3)客户开门后,应先表明自己和身份和来意,出示工作牌。

4)在征得客户同意后进门,如遇雨雪天气,在进入客户家中时,主动穿好鞋套。

5)客户不在家应主动与客户联系,如联系不到等特殊情况,安装人员应在客户门口留下《安装不遇单》通知客户另行预约安装时间。

五、燃气灶具安装作业标准步骤1)检查所需安装工具是否携带齐全。

2)开始作业前应根据《燃气灶具安装、调试确认单》所填写品牌型号与客户一起确认需要安装设备的品牌型号是否正确,并开箱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好,以及包装箱内的配件说明书是否齐全。

3)安装人员勘察房屋,设计最合理的安装方法,并征求客户的意见,尊重客户的意见,客户的要求如果影响安全的,要耐心解释为什么不行的原因。

4)按规范操作,对客户提供的帮助要及时表示感谢,向客户说明免费安装范围及超范围的费用收取价格,不得向客户乱收费用,如一经发现双倍返还。

5)安装完成后进行气密型检测,通气的客户用肥皂水洗洁精水等进行检漏,确保无漏气现象发生。

6)完工后清扫现场,与客户确认后填写《燃气灶具安装、调试确认单》。

7)完工资料交接,安装人员向客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

8)离开客户家后向客户道别。

燃气灶具安装注意事项一、燃气灶具应分别具备下列技术文件1)供安装人员使用的安装说明书。

炉灶检验标准

炉灶检验标准

炉灶检验标准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BXS浙江百晓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炉灶组检验标准为了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完善生产工艺及制作流程,特制定以下检验标准:一:炊用燃气大锅灶类结构要求:1、大锅灶外壳应平整、匀称、容易清洗、无明显缺陷。

2、大锅灶各部件应易于清扫和维修,手可触及的部件表面应光滑,在维修、保养时必需拆卸的部件应能使用一般工具装卸。

3、大锅灶的排烟道应凸出灶体。

4、进气管应设在不易受腐蚀和过热的位置,灶体可设左右两侧均能与供气管连接,其中不使用的一端应进行密封,且只能用专用工具打开,进气管应采用硬管连接,管螺纹应符合GB/T7306和GB/T7307的要求,进气接头距地面净高宜大于200mm.5、燃气管路宜选用球阀,开、关标识应明显、清晰。

有多个阀门时,应有便于识别的标识。

6、燃气喷嘴与燃烧器引射器的位置应相对固定,并易于装卸。

燃烧器结构应坚固、易于装卸、清扫和维修;燃烧器火孔应均匀,不应发生影响使用的变形,且燃烧器、点火燃烧器、火焰监控装置等部件的相互位置应准确固定,在正常使用中不应松动和脱落。

7、调风装置应坚固耐用,操作简便,易于调节,在使用中不应有自行滑动的现象。

调风旋钮或手柄应设在易于操作的位置,并清晰地标出开、关位置及方向。

8、点火燃烧器的供气管内径不应小于2MM,其结构应能防止被异物堵塞。

9、点火燃烧器的位置,应易点燃主燃烧器,且不应接触主燃烧器火焰,不应使其他部件过热。

10、点火电级导线应尽量缩短,加以固定,并采取绝缘、隔热等措施。

11、鼓风式大锅灶的鼓风机应稳定牢固,工作时不应发生滑动。

12、进水接头应设置便于操作的阀门,其管螺纹应符合GB/T7306和GB/T7307的要求。

进水接头宜设置水龙头和排水槽,并使之与灶体固定连接。

排水出口应设过滤装置。

13、所有大锅灶应附带与之匹配的锅。

家用燃气灶检验标准

家用燃气灶检验标准

家用燃气灶检验标准家用燃气灶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厨房用具,但是由于燃气灶的特殊性,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家用燃气灶的检验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燃气灶的外观检验、燃气供应系统检验、点火及火焰情况检验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家用燃气灶的检验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燃气灶的外观检验。

在购买家用燃气灶时,首先要仔细检查燃气灶的外观情况,确保没有明显的变形、破损或者锈蚀现象。

同时,还需要检查燃气灶的操作按钮和旋钮是否灵活,有无卡滞现象。

此外,还要检查燃气灶的表面涂层是否平整,有无起泡、脱落等情况。

这些都是外观检验的重点内容,有效的外观检验可以确保燃气灶的使用安全。

其次,我们来看燃气供应系统的检验。

在使用燃气灶时,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需要检查燃气管道连接处是否有漏气现象,可以通过涂抹肥皂水来检查是否有气泡产生。

同时,还需要检查燃气阀门的密封性能,确保在关闭状态下不会有气体泄漏。

此外,还需要检查燃气管道的固定情况,确保管道不会因为摇晃而松动,导致安全隐患。

最后,我们来看点火及火焰情况的检验。

在使用燃气灶时,点火及火焰情况直接关系到燃气的燃烧效果和安全性。

因此,我们需要检查燃气灶的点火装置是否正常,能否迅速点燃燃气。

同时,还需要检查火焰的颜色和形状,正常的火焰应该是蓝色且呈锥形,如果火焰呈现黄色或者不规则形状,可能是燃气不完全燃烧的表现,需要及时清理或维修。

通过以上的检验标准,我们可以有效地确保家用燃气灶的安全使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定期对燃气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在使用家用燃气灶时更加放心和安全。

124 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124 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气密性GB16410—2020 2热负荷GB16410—20203燃烧工况离焰GB16410—20204熄火GB16410—2020 5回火GB16410—2020 6燃烧噪声GB16410—2020 7熄火噪声GB16410—2020 8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GB16410—2020 9温升GB16410—2020 10熄火保护装置GB16410—202011结构的一般要求燃气导管GB16410—202012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GB16410—202013热效率GB30720—2014 GB16410—202014耐热冲击GB16410—202015耐重力冲击GB16410—2020注:1.温升的检验项目为GB16410—2020中表3序号1;2.熄火保护装置的检验项目为GB16410—2020中5.2.8.1b)。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家用燃气灶3c认证依据标准

家用燃气灶3c认证依据标准

家用燃气灶3c认证依据标准家用燃气灶的3C认证依据标准:1. GB 16410-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灶具通用技术要求》:该标准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灶具的核心标准之一。

它规定了燃气灶具在设计、制造、操作和使用过程中的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覆盖了以下方面:-燃烧性能:要求灶具的燃烧稳定,在不同操作条件下具有较高的热效率和热负荷控制能力,并且不产生有害气体和烟尘。

-热效率:规定了燃气灶具的最小热效率要求,旨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安全性能:要求燃气灶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具备气源使用安全、防止火撞等安全措施。

-使用寿命:规定了燃气灶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寿命要求,确保其使用寿命符合消费者的期望。

2. GB 1955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炉灶具》: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炉灶具的性能和安全要求。

标准涵盖了以下方面:-燃烧性能:要求炉灶具具备稳定的燃烧性能,燃烧调节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确保炉灶具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燃烧稳定。

-温度控制:规定了灶具实际温度与控制旋钮上标识的温度之间的差异,确保用户能够准确地控制炉灶的温度。

-漏气:要求灶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没有明显的燃气泄漏,以保障用户的安全。

-电气安全:规定了灶具电气部分的安全性能,包括电源电压范围、绝缘强度、接地标志等要求。

-稳定性:要求灶具具备足够的稳定性,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翻倒等危险。

3. GB 18495-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灶具反覆使用安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燃气灶具的反覆使用安全要求。

标准要求灶具具备以下特点:-气源控制:规定了使用燃气灶具的进气控制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性能要求,确保燃气的正常供应。

-点火和燃烧控制:要求灶具具备可靠的点火系统和可控的燃烧控制,确保灶具能够迅速点燃并保持稳定的燃烧状态。

-自动切断保护:要求灶具具备自动切断燃气供应的保护装置,当燃烧中断或炉灶意外熄火时能够自动切断燃气供应,以防止燃气泄漏和意外发生。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说明书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说明书

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386102家用燃气灶具188-2022家用燃气灶具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386102家用燃气灶具188-2022一、适用范围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生产和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本评价规则中的家用燃气灶具是指使用城市燃气,且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家用燃气灶、家用气电两用灶,不包括燃气烤箱、燃气烘烤器、燃气烤箱灶、燃气烘烤灶、燃气饭锅、集成灶。

二、检验依据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一)抽样方法1.现场抽样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现场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

2.网络抽样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

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

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

(二)抽样数量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2台为检验样品,另1台为备用样品。

(三)注意事项1.上述样品数量为本评价规则全项目所需样本量。

如监督抽查任务为部分项目,按任务文件规定执行。

2.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3.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的侵蚀,搬运时严禁滚动和抛掷。

四、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格类别项目设定复检用样品备注1标志产品名称和型号GB16410-20207.1A强制性条款原样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GB16410-20207.1额定燃气供气压力GB16410-20207.1额定热负荷GB16410-20207.1制造厂名称及商标GB16410-20207.1额定电压(使用交流电源的灶)GB16410-20207.1额定输入功率(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GB16410-20207.1额定频率(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GB16410-20207.1Ⅱ类结构的符号(仅在Ⅱ类灶具上标出)GB 16410-20207.1嵌装开孔尺寸GB 16410-20207.1B非主要项目原样除铭牌标志以外的标志GB 16410-20207.1包装箱上的标志GB 16410-20207.1制造年、月或代号GB 16410-20207.12安装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GB 16410-20207.3A 强制性条款原样电源线损坏安装嵌入式灶橱柜的开孔尺寸外形尺寸及安装说明B非主要项目点火、熄火操作和调节方法清扫维修注意事项厂址及联系事项安装要求的开孔尺寸和固定方法(嵌入式灶具)告用户环境影响书铭牌上的全部信息避免接触发热单元执行标准3包装包装箱应安全、牢固、美观。

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检验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检验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成品检验标准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的分类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项目类别、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家用燃气灶具出厂(成品抽样)检验标准。

2、术语、符号GB16410-2007要求3、技术要求、项目类别、试验方法见下表:家用燃气灶具检验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项目分类检验方法外观燃气灶具外观应平整光亮、色泽均匀、涂层牢固,不得有明显的斑痕、划痕等缺陷。

灶具面板的翘曲度应在5mm以下。

目测操作性能旋钮操作时不能紧贴灶面板,并且操作灵活、可靠,风门调节可靠。

操作燃气系统气密性1、从燃气入口到燃烧器阀门,在4.2Kpa气压下,漏气量<70ml/h;2、自动控制阀门,在4.2Kpa气压下,漏气量<70ml/h;3、从燃气入口到火孔,用0-1气点燃不能出现漏气现象。

强制性测漏仪测漏仪点火枪热效率台式≥55%,嵌入式≥50% 强制性测量电点火装置连续点火10次,应有8次以上点着,不得连续2次失效,且无爆燃。

目测燃烧工况火焰传递火焰传递迅速,在4秒钟内能着火,无暴燃秒表离焰无离焰强制性目测熄火无熄火强制性目测火焰均匀性火焰均匀目测回火无回火强制性目测燃烧噪声≤65 dB(A) 噪声仪测量熄火噪声≤85 dB(A)噪声仪测量干烟气中CO浓度≤0.05%(0-2气) 强制性测量黑烟无黑烟目测接触黄焰电极不应经常接触黄焰目测小火燃烧器稳燃烧定性无熄火回火强制性目测使用超大型锅时燃烧稳定性无熄火回火强制性目测检验项目检验标准项目分类检验方法熄火保护装置开阀时间≤5秒(国标:≤15秒)秒表测量闭阀时间≤30秒(国标:≤60秒)强制性秒表测量热负荷每个燃烧器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10%强制性测量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单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总各之比≥85%测量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及气电两用灶应有一个主火,其实测折算热负荷应符合:普通型灶≥3.5kw, 红外线灶≥3.0kw。

家用燃气灶具标准

家用燃气灶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410-2007代替 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Domestic gas cooking applianc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13日发布 2008年5月1日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5 要求6 试验方法(上)试验方法(下)7 检验规则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

标准中的5.2.1,5.2.2 a、c,5.2.5 c,5.2.6b,5.2.7.1b,5.2.7.3,5.2.10.2,5.3.1.4,5.3.1.5,5.3.1.10d、f,5.3.1.12,5.3.1.14,5.3.2.6,5.3.6,5.3.7.5a,5.4.2.2,5.4.2.3,5.4.10.1,5.4.16.1,8.1.1 除f以外的其他条款,8.1.2a,8.2.1,8.2.4c、d、h及表2、表3、表4、表5、表6、表7、表8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次标准修订中下述内容参照了相关国际和国外标准:标准状态、最大正常温升、燃烧器耐过热性能及试验方法参照了EN 30-1-1:1998《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

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参照了EN 30-1-1:1998《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和JIS S 2103-1996《家用燃气烹调灶具》。

烤箱使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参照了JIS S 2103-1996《家用燃气烹调灶具》和JIS S 2093-1996《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试验方法》。

干烟气中一氧化碳百分比浓度计算公式按照JIS S 2103-1996《家用燃气烹调灶具》。

本标准与GB 16410-1996《家用燃气灶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1996年版为全文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气电两用灶具;——术语和定义删除了2条,修订了5条,增加了16条;——标准状态的温度由1996年版的0℃调整为15℃;——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灶具主火热负荷,由1996年版的不宜小于2.91kW,调整为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和气电两用灶应有一个主火,其实测折算热负荷:普通型灶≥3.5 kW,红外线灶≥3.0 kW;——取消了有风状态的要求;——规定灶具的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增加了使用交流电源灶具结构的特殊要求;——对灶具使用材料的材质要求修订为对材料的性能要求;——增加了包装材料及包装废弃物条文;——增加了实测热负荷计算公式;——修订了实测折算热负荷计算公式;——修订了干烟气中一氧化碳百分比浓度计算公式;——增加了跌落和堆码要求及试验方法。

灶具成品检验标准

灶具成品检验标准

1、目的:为了所有成品检验时有标准对照依据,确保所有成品符合品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x公司所有灶具成品检验。

3、检验和试验设备:目视、塞规、卡尺、卷尺、钢直尺、气密性检测仪、综合测试仪。

4、要求:4.1、外观检查:4.1.1面板(玻璃面板、不锈钢面板、旋钮装饰面板)、旋钮、旋钮装饰板、火盖、锅架不得有明显划伤、凹痕、砂眼、变形、缺损等缺陷,易触及部位及其它需日常清理部位不得有明显毛刺、披锋,更不可有刮手现象,玻璃面板不可有明显爆边,防爆膜需齐整美观,丝印部分不可有飞油、断字、阴影等印恻不良,喷涂及搪瓷部分表面需均匀、无色差。

4.1.2灶具表面整体平整,不允许有明显翘曲,嵌装后与安装台面间无明显间隙(前面及两侧面间隙小于1.5mm,后面间隙小于2.0mm)。

4.1.3商标和开关标示清晰、正确、完整、易辨识,丝印附着力应符合要求(用强力胶纸贴紧覆盖在丝印部分,然后沿45度角方向向上撕下胶纸,重复3-5次,丝印部分应保持完整无缺损)。

4.1.4阀杆相对面板孔位居中,旋钮与面板间隙均匀,各旋钮在同一直线上的最大偏差小于1.5mm。

4.1.5装饰板或装饰条固定在面板上应固定牢靠,间隙均匀,其与面板的左右偏差应均匀(小于1.0mm),玻璃嵌入面板后的周边硅胶应均匀、完整、无孔洞,不可溢出表面。

4.1.6点火针、热电偶、火盖安装牢固、端正,不允许有弯曲、安装不到位、断裂、破损等现象。

4.1.7面板及其它部位螺丝应固定到位、无遗漏、无打花头部、无滑丝。

4.1.8水盘应固定到位,无爆瓷、麻点、变形,其边缘与面板的间隙不大于0.2mm。

4.2、电气性能检测:4.2.1依据《电器安全性能综合测试仪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综合测试仪,在产品检测前确认仪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依据产品检验标准设置正确的参数。

4.2.2正确实现产品和仪器的连接,依次测试耐压、接地、泄漏等项目。

4.2.3耐压测试:参数:1800V,5mA,1S,无击穿闪络。

家用燃气灶零部件验收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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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胶类标牌、铭牌、标贴零部件检验标准
自攻螺丝、机丝零部件检验标准
说明书零部件检验标准
喷涂件零部件检验标准
输气管零部件检验标准
点火针、感应针零部件检验标准。

灶具成品检测标准

灶具成品检测标准

广东xx厨电集团有限公司灶具成品检验标准发布日期:xx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分类 (1)3.1 规格与型号 (1)3.2 灶具的类型 (1)3.3 灶具的型号编制方法 (1)4 技术要求 (2)5 基本要求 (5)6 其它部件要求 (6)7 各部件间隙要求 (6)8 内部检查 (7)9 附件要求 (7)10 初期寿命试验 (7)11 安规要求 (8)12 试验方法 (8)12.1 试验室条件 (8)12.2 试验用燃气 (8)12.3 灶具试验状态 (9)12.4 气密性试验 (9)12.5 热负荷试验 (9)12.6 燃烧工况试验 (11)12.7 安全装置试验 (12)12.8 电点火装置试验 (12)12.9 使用性能试验 (13)13 检验规则 (14)13.1 出厂检验 (15)13.2型式检验 (15)13.3 单台检验判定原则 (15)14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6)14.1 标志 (16)14.2 包装 (16)14.3 运输 (17)14.4 贮存 (17)15 试验报告 (17)16 备注 (17)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成品抽样要求编制,作为本集团所生产的灶具成品检测的依据。

本标准按GB/T 1.1的规则编制起草。

本标准由本集团质量管理部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修改记录:灶具成品检验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燃气灶具产品成品检验的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及使用城市燃气和电能的内销家用气电两用灶具,包括:a)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 kW 的燃气灶;b)额定热负荷符合a)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 kW 的气电两用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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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企业标准Q/LC001-2004家用燃气灶具Domestic gas app lia nces2004-10-05 发布2004-10-15 实施百度文库中山市朗臣厨卫电器有限公司发布企业标准家用燃气灶具Q/LS001-200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型号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 5.23KW(4500kcal/h)、使用城市燃气的家用燃气灶。

本标准所指燃气,应符合GB/T13611-92《城市燃气分类》,GB13612-92《人工煤气》的规定,对使用非标准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GB19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GB 308 滚动轴承、钢球GB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GB1765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2633 日用搪瓷制品检验方法GB2658 小型交流风机通用技术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2903 铜一一铜镍(康铜)热电偶丝及分度表GB3100-3102 量和单位GB3768 噪声源声动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3772 铂铑10――铂热电偶丝及分度表GB3797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 4706.1 家电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5171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GB/T 9963 钢化玻璃GB10410.1 人工煤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10410.2 天然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10410.3 液化石油气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GB12203 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GB12206 城市燃气热值测定方法GB12207 城市燃气相对密度测定方法GB16410 家用燃气灶GB/T1690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GB/T13611 城市燃气分类GB/T6411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GB 13612 人工煤气GB16914 燃气燃烧器具的通用技术通则CJ3062 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的安全通用要求3术语3.1燃气灶具用本身带的支架支撑烹调器皿(锅等),并用火直接加热烹调器皿的燃烧器具。

3.2台式灶直接放置在烹调台上使用的燃气灶.3.3嵌入式灶镶嵌在烹调台面使用的燃气灶具。

3.4智能灶利用微电脑技术和模糊逻辑控制理论现特定功能的燃气灶。

3.5使用状态指燃气灶维持使用时的状态,如燃气灶坐锅使用等。

3.6高热值(Q h)在稳定压力下,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的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将燃气换算成标准状态),包括燃烧产物中水蒸汽冷凝后释放的热量。

3.7低热值(Q d)在稳定压力下,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的燃气燃烧产生的热量(将燃气换算成标准状态),不包括燃烧产物中水蒸汽冷凝后释放的热量。

3.8燃气相对密度(d)相等体积的燃气与空气的质量之比(15C, 101.3k Pa,干燥的标准状态)3.9高热值华白数(W g)燃气高热值与同一燃气相对密度平方根之比。

3.10低热值华白数(W g)燃气低热值与同一燃气相对密度平方根之比。

3.11离焰当火孔气流速度增加到某一极限值时,火焰根部脱离火孔燃烧的现象。

3.12回火火焰缩入火孔内燃烧的现象。

3.13黄焰由于空气不足,燃气燃烧时产生的黄色火焰。

3.14红火燃气燃烧时产生的红色火焰。

3.15爆燃燃气与空气混合后的急剧燃烧现象,燃烧噪声超过3.16燃气体积流量(q v)单位时间流过的燃气体积(换算成15C, 101.3k Pa,的干燥的标准状态)3.17热流量(热负荷)(0)在相同状态下燃气热值(高热值或低热值)和体积流量或质量流量的乘积3.18燃气灶额定热流量(Q b0)在额定燃气压力下,燃具使用基准气在单位时间内放出的热量。

3.19燃气灶试验热流量燃气灶在试验条件下,使用试验气时的燃气灶热流量。

3.20热效率(n )有效输出的热量与输入的总热量之比(相同单位)0 C ,101.3KPa,干燥的0 C ,101.3KPa,干燥的80dB,燃烧火焰溢出燃烧室。

3.21灶前压力(P g )在燃气器具入口连接处,燃气器具正常燃烧时测得的相对静压力。

3.22点火燃烧器 用火焰点燃主火燃烧的燃烧器。

3.23主火燃烧器 燃气灶运行时,用于加热或煮食的燃烧器。

3.24熄火保护装置 当火焰意外熄灭时,自动切断燃气通道的装置。

4.分类4.1家用燃气灶具的类别4.1.1按燃气种类可分为:人工燃气灶具、天然气灶具、液化石油气灶具。

4.1.2 4.1.3 4.1.44.1.5 4.2家用燃气灶具型号 4.2.1家用燃气灶型号编制代号I 燃气类别•火眼数号:家用燃气灶用汉语拼音字母 JZ 表示液化石油气5技术要求5.1家用燃气灶具的基本设计参数 5.1.1灶具前的燃气额定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kPa表灶具前的燃气额定压力按灶眼数可分为:单眼灶具、双眼灶具、多眼灶具。

按附属功能可分为:普通灶、熄火保护灶、防干烧灶、智能灶。

按结构形式可分为:台式、嵌入式。

按点火方式可分为:压电点火方式和脉冲点火方式。

422说明代 燃气类别:19Y 、20Y 、22Y火眼数: 结构形式:设计编号: 其它:4.2.3示例:J4T 、6T 、10T 、12T 、13T ——天然气 5R 、6R 、7R ――人工燃气1――单眼灶、2 ――双眼灶、3――三眼灶、 T ――台式、Q ――嵌入式燃气灶的设计款式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改进型,以英文大写字母表示(X 不作为改进序号)]5R --- T ] 203 [A第一次改进型设计款式(20型) 灶型(台式)灶的眼数(双眼) 气源代号(人工燃气) •家用燃气灶5.1.2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灶具应有一个火眼,其额定热流量不宜小于5.1.3在高原地区使用的家用燃气灶具,应考虑海拔高度对热流量的影响。

5.2家用燃气灶具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表2家用燃气灶性能要求2.91kW ( 2500kal/h )。

性 能 要 求 无 风 状 态5.3结构要求 5.3.1 一般结构5.3.1.1 5.3.1.4 5.3.1.55.3.1.6 5.3.1.7 5.3.1.8 5.3.1.95.3.1.10燃气导管(包括点火燃烧器燃气导管)应设在不过热和不受腐蚀的位置。

5.3.1.11燃烧器与喷嘴、点火装置、锅支架之间相互位置要准确,牢靠。

5.3.1.12使用市电的灶具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接地装置。

5.3.1.13带安全装置燃气灶,其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1.14嵌入式灶底板应采用使用常用工具易清洗的结构。

5.3.1.15嵌入式灶嵌入部位宜采用封闭式结构。

5.3.1.16嵌入式灶火盖、承液盘等部件宜采用防溢结构。

5.3.1.17嵌入式灶必须要有熄火保护装置。

5.3.1.18嵌入式灶灶面宜采用金属材料。

5.3.1.19嵌入式灶灶面如采用玻璃等非金属材料,必须采用防飞溅结构。

5.3.2灶具结构5.3.2.1双眼灶和多眼灶灶眼中心距应按锅形尺寸确定。

5.3.2.2应有一个火眼能够适应100mm 直径的平底锅。

5.3.2.3金属灶面荷载试验时,灶面的挠度应小于4mm 。

5.3.2.4玻璃非金属灶面荷载试验时,灶面中心部位的找度应小于 5.3.2.5承液盘应有适当的容积承受煮溢液。

5.3.2.6嵌入式灶应有助燃用空气的供给口,空气供给口的位置、结构形式不得影响燃烧性能。

5.3.3零部件结构 5.3.3.1燃气阀门及旋钮燃气阀门及旋钮在室温及极限温度下开、关时,应灵活自如,旋钮“开”显的标志和方向,并应有限位和自锁装置;阀门火力调节平衡。

5.3.3.2 喷嘴满足设计精度要求,应设在不易被异物堵塞位置,能用一般工具拆卸、安装和清洁。

5.3.3.3燃烧器a. 外表涂层均匀,色泽一致,各件应坚固耐用和不漏气。

b. 焊接部位及其它部位应无影响使用的缺陷。

C.孔加工精确,不应出现影响使用的缺陷或变形。

d. 由两个以上头部组成的燃烧器,相互间位置要准确。

e. 燃烧器与其它有关部件的相互位置要准确,在使用中不得移动和脱落。

f. 火焰不应使无关部分过热或损坏。

g. 燃烧器应易于清扫和装卸。

5.3.3.4调风装置灶具的零部件应安全耐用,在正常操作中不得发生破坏和变形。

灶具的结构应稳定可靠,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得产生滑动和倾倒现象。

灶具整体结构向任何方向倾斜 15°时不得翻倒,零部件不得脱落。

燃气灶具的燃烧器必须设置燃气阀门,燃气阀门必须安全,便于使用和维护。

每个燃烧器应能用火柴和点火棒点燃。

燃烧器的燃烧状态应便于观察。

在使用和清扫时手有可能触及的部位应不对人体造成伤害。

灶具零部件的连接应采用标准紧固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便于检修。

零部件清扫检修时,利用常用工具应能方便地拆装。

5.3.1.2 1 mm ,单眼灶无此要求。

“关”位置应对应有明a.空气量应易于调节,调节后位置不得自行滑动。

b. 设有调节旋钮或手柄的,应设置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5.3.3.5熄火保护装置a. 燃烧器未点燃,中途熄火或火焰检测器(热电偶等)损坏时,应自动关闭燃烧器的燃气通通路。

b. 火焰检测器(热电偶等)与燃烧器的相对位置,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应保持不变。

5.3.3.6点火装置a. 电极与燃烧器、引火器之间的相对位置应准确、固定,点燃后电极应不接触黄焰。

b. 点火燃烧器不得导致其它部件损坏。

C.高压线带电部分应有效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d.对于其它电池的燃气灶,电池应易于更换。

5.3.3.7电气部件应有要取有效的绝缘、隔热和防腐措施。

5.3.3.8锅支架a. 在使用不同类型的常用锅时,锅支架应稳定牢。

b. 锅支架上放置98.1(10公斤力)净载荷时不得产生变形或损环。

C.锅支架自1米高处水平自由落到水泥地面上,不应有明显变形或损坏(对搪瓷锅支架允许有爆瓷)。

5.3.3.9燃气导管应符合下列要求:a. 燃气导管应(包括点火燃烧器燃气导管)应高在不过热和不受腐蚀的位置。

b. 燃气导管用焊接、法兰、螺纹等方式连接时,其结构应保证其密封性能。

C.连接形式:灶的硬管连接管口径G1/2管螺纹;灶的软管连接接头,应采用图 1的两种结构形式( 9.5mm 或 13mm )。

d.当采用软管连接时和检修的位置。

(1)9.5mn 橡胶管用 图1软管接头的形状及尺寸注:①应取 a 角(锐角);②b 部分应为槽状,且在槽部涂以红色。

5.4材质与表面处理 5.4.1 一般规定541.1能承受正常使用下的温度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541.2易腐蚀的金属材料应电镀、喷漆、搪瓷或其他合适的防锈表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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