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公司法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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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公司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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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条件:
公司设立合法,已取得法人资格 股东滥用控制权,进行了不当的行为。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
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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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几种具体的情形: A、涉及公司资金问题-出资不实或不 足 B、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 C、涉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清晰:尤 其指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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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法的概念
1)、概念: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 织、经营和解散以及对内外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公司企业:公司法 是所有公司企业的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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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定公司内部及对外的法律关系 A、公司内部关系:股东、董事、高级职员、
一般雇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各行政机构之间、按公司国籍的不同,分为本国公司、 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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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本国公司:按照其所在国家的公司法的规定 而设立的公司。
外国公司:在一国境内,根据其他国家的公 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公司。
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国际性公 司”、“全球性公司”等,是指以一个或几 个国家为基地或母国,制订并服从统一的经 营方针或战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设 有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企业或企 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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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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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性。 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 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的永久存在性

国际商法(公司法)9-8

国际商法(公司法)9-8

合伙企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 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以及 共同承担风险,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集体决策 共同管理
普通合伙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
连带
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合伙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债 务承担责任。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 须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连带——任一合伙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承担全 部责任。当某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外部的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但同时合伙人之间形成内部 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偿还全部债务的合伙人有权 要求其他合伙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案例分析: P 93
三、公司的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概述 大陆法系
双层委员会制: 权利机关和执行机关:董事会和股东会 监督权:监事会

英美法系
单层委员会制 股东会和董事会,无监事会 Independent Director

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股东会
股东会
监事会
董事会
经理层
平行双层委员会(中国)
董事会
双层委员会
经理层
单层委员会
三、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注意 呵
公司与董事会的关系
总经理
公司的诉权
(一)公司、股东与董事的关系
代理关系
公司
委任关系
董事 董事
董事的产生 -累积投票
忠实 勤勉 谨慎 注意 竟业禁止 私人交 易限制
公司
委任是当事人信赖的基础 董事的善良管理的注意义务
受任人董事对委任者公司,应该诚 心诚意,忠实于委任者

国际商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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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本章是国际商法中的主体法,包括:一、独资企业法二、合伙企业法三、公司法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一、独资企业⏹由一名出资者单独出资并从事经营管理的企业。

⏹出资人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拥有控制权和指挥权。

⏹二、合伙⏹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从事经营的企业;⏹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企业是一种数量较多的企业形式,但由于其规模、组织以及资金来源等方面的限制,大都也属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

⏹三、公司⏹依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公司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第二节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立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简称《独资企业法》)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且该自然人必须是中国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性较大;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一)投资人自行管理;(二)委托、聘用他人管理1、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时的责任承担受托或者被聘用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义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课件《国际商法(本科)》第三章 公司法

课件《国际商法(本科)》第三章  公司法

(三)股东(大)会的表决
股东对公司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传统的做法是在股东大 会上进行表决。因此,股东们以什么方式来进行表决, 就构成了股东对公司行使间接控制权的关键。 例如,美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主要有 直接投票(straight voting)、累积投票(accumulative voting)、 分类投票(class voting)、偶尔投票(contingent voting)、不 按比例投票(disproportional voting)五种。究竟各个公司 在何种情况下应用何种表决方式,除了公司法有所限制 外,一般都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43条明确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正确答案』D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分公司的特征。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 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例题·单选题】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 B.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不具备法人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 一、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各国的)公司法所组成
并登记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 人。 ➢法定性 营利性 法人资格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 2.由法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形成并对公司
承担有限责任 • 3.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 (1)独立的财产权 • (2)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3)具有永久存续性
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公司 承担的分支机构。 • 2.相对分公司而言,公司称为本公司或总公 司。

国际商法 第4章 公司法

国际商法 第4章 公司法

四、公司法的法律形式
目前世界各国的公司法,主要采用两种法律形式:一种为单行法规;另一种是包含在民法 或商法之中,作为民商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原先是作为民商法I的
一部分而存在的,但由于公司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公司法逐
渐从民商法中分离出来而独树一帜,成为单行法规。公司法从民商法中分离出来自成一体的做 法是一种历史趋势。当前,采取单行法规的国家已占绝大多数。 在美国,每个州都有各自的公司法,因此,整个美国共有50个公司法。至于由全国律师协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三位一体的统一的集中管理体制,而不能采用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分别管理的管理方式。 5.公司的永久存在性(perpetual existence或continuity of life) 相对合伙企业,公司强调的是资本的联合,因此股东股份的转让、股东的死亡或破产都不 影响公司企业的存续。
会起草的《美国标准公司法》(Model of Business Corporate Act ,简称MBCA),其本身没有法
律约束力,但它对各州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有很大的影响。到目前为止,该法律的大部分内容 已为多数州所采用,成为各州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尽管《美国标准公司法》本身没有法律效力, 但作为法律文件来说,不失为美国公司法之“标准”和“样板”。由于它的特殊地位,本章将
当化,保护欺诈或者作为替犯罪辩护的工具时,法律将视公司为无权利能力的数人的联合体。”
沈四宝.国际商法论丝: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24. 因此,在英美法
国家法院的许多案件中,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承认一个合法成立的 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与股东的真实关系。这种不考虑或忽略公司独立存在特征 的做法,通常用一个非常生动的比喻来表达,即“揭开公司面纱” (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依据“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如果法庭认为成立公司的目的是利用公司作为手段,从 事妨碍社会利益、欺诈或逃避个人责任的活动,法院将不考虑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追究股东 或其他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法院有权要求公司的有控制权的股东及主要经营者对公 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personal liability)。但是具体而言,如何判断公司的责任是否应该由

国际商法之公司法.

国际商法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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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湖南省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5日, 是中国联通在湖南的省级分支机构,负 责经营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基础电信业 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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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依据公 司法的规定,由法定数目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 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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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1)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5)公司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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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制
管理体制有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与公司法相一致 一般采取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 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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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新股的条件
时间: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间隔1年以上;
连续盈利: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支付股利; 财务:3年 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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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的转让
(1)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2)记名股转让,需股票持有人背书,并由公司将 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转让,直接在证券交易所交付即可; (4)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 得转让; (5)公司董事、监事和精力等高管人员必须申报所 持股份,在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能超过所持股份 的25%,且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6)除特殊情况,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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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的职权

公司法-国际商法

公司法-国际商法
第四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第二节 公司的主要分类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第四节 公司财务及资金来源 第五节 公司的管理 第六节 公司的治理机制及其主要法律措施 第七节 公司的并购、解散和清算 第八节 外国公司
引例:债权人诉债务人公司股东案
• 2000年7月,恒通贸易公司等11家企业共同发 起设立顺天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服装 公司)并于2000年8月25日依法成立。
公司的力量
←《 公 司 的 力 量 》 是 一部深刻探讨公司制 度的电视纪录片。它 以世界现代化进程为 背景,梳理公司起源 、发展、演变、创新 的历史,讨论公司组 织与经济制度、思想 文化、科技创造、社 会生活等诸多层面之 间的相互推动和影响 ,旨在以公司为载体 观察市场经济的演进 ,探寻成长中的中国 公司的发展道路。
系。
我国的公司法历史1:
• 在我国,由于历史上长期的封建统治,商 品经济很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程度低,公 司出现较晚,公司立法也较为滞后,直到 鸦片战争后的洋务运动时期,我国才出现 了公司企业和公司立法。
• 我国历史上的首家公司,是1861年由美国 鸦片商人开办的旗昌洋行会同十几家其它 商行和中国买办,筹资白银100万两,在 上海创立的以长江航运为业的“旗昌轮船 公司”。
我国的公司法历史3:
•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为 了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公司制 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93 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 该 法 共 11 章 230 条 , 于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该法的部分条款 进行了修改。

公司法第三章.ppt

公司法第三章.ppt
• (一)资本确定原则 • (二)资本充实(维持)原则 • (三)资本不变的原则
(一)资本确定原则
• 资本确定原则在原来的意义上指公司在成 立时,不仅应在章程中记载资本额(或记 载股份数与每股金额),而且此资本应全 部收足(全部股份认购完毕并交款)。这 是大陆法上原有的制度。
这一原则有两层含义:
2、亏损必先弥补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 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 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亏损必先弥补
公司。
3、转投资的限制
• 旧《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 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
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
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3、转投资的限制
•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 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修订后的公司法取消了上述限制,只是规定“出 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这一方面表明新公司法对转投资采取了更为宽容 的态度,但另一方面也表明新公司法对转投资并 非毫无限制。
•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此以来,发起人 只要缴足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股 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大幅降低。

国际商法 第三讲 公司法

国际商法  第三讲  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董事会——执行机构
构成:一般5-19人,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 职权:行使公司的业务执行、经营决策和对外代表公司的权 利。 会议形式: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表决方式:要半数或2/3以上董事通过。

2、设立程序:
制定章程(股东共同确定,并签字确认) 缴纳出资(种类、限额、验资) 设立登记(申请、批准) 签发出资证明书

案例分析:
赵某与其同事共16人共同投资45万元设立一家 批发家电的有限责任公司。赵某起草公司章程,共 有8名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盖章签字。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另设 总经理1人;由于公司规模较小,不设监事会,由 某董事兼任监事。 该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 的规定?
指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 限公司
三类公司的比较:
公司类型
无限责任 公司
股东出资
方式多样,可 以以劳务出资 向社会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本, 全部资本分成等 额股份 股东人数有法定 上限,不公开发 行股票,出资额 不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的基本特征
法人性
社团性
法定性
基本特征
营利性
公司

1、法定性: 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才能取得公司资格。
例:某日大牛见邻村的二狗建立的垃圾回收公司 盈利颇丰,便萌生创建公司之意,一月后,大牛将 卖了农田、房产的钱全部用来购买了垃圾储存仓库 和垃圾处理机器,成立了牛头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 司。

国际商法 第三章(29页)

国际商法 第三章(29页)
E公司对R公司的授权范围是从波兰购买一 批皮货 。 由于爆发第二次世界大战 , 在无 法与E公司联系的情况下 , R公司便以高价 卖出该批皮货并将所得的价款以E公司的 名义存入银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 皮货 价格猛涨 。E公司指控R公司未经授权出售 其货物是侵权行为 , 为此要求R公司给予 赔偿 ,R公司则以存在客观需要的授权作 为抗辩。
请问: 被告是否侵权?
五 、事后追加的授权
如果代理人未经授权或超出了授权范围 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某种法律行为 , 这种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是没有约束力 的 , 但是被代理人可以在事后批准或承 认这个合同 , 这种行为就叫做追认。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代理的法律关系
一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一 )被代理人的义务 1.支付佣金。
四 、客观需要的授权
■ 是在某一 当事人根据其他法律关系照管 另一 当事人的财产时 , 发生了为保存该 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的紧急情况下 产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 , 虽然受委托管 理财产你的人并没有得到采取这一行动 的明示授权 ,但由于客观情况的需要必 须视为其具有某种授权。
E公司诉R公司案(英国)
■ 合理根据: 行业习惯或被代理人的明示授 权 。一般是因双方存在的关系或特别的行 为而产生的代理。
[帕劳诺玛发展公司诉法妮新织造有限公司案]( 1971)
被告公司一秘书以公司名义向原告租了 辆车子 , 但用于私事 , 被告认为秘书雇 车私用 , 非公司业务 ,拒绝付款 , 法院 认为公司的秘书有暗示的合理权限为公 司目的订车 , 原告只认为秘书为被告的 代理人 , 故公司应付款 , 至于私用问题 只能由公司内部处理。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代理法
代理法概述 国际商事代理权的产生 国际商事代理的法律关系 国际商事代理法律关系的终止 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第三章国际商法 公司法2012

第三章国际商法 公司法2012
1优化股权结构严禁内部人控制2建立真正能行之有效的股东的民事赔偿诉讼制度3信息披露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4对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和合理的激励机制5治理机制的现实失灵内部人控制顾股东利益七值得借鉴的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法律措施1发挥诚信原则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2通过并购将管理人员置于公司控制权市场中3股东的派生诉讼4股份评估补偿权5委托代理投票八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改革措施1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问题2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行为3完善独立董事制度4强化上市公司及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5继续发展机构投资者6规范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主要出现在东南亚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大部分公司由家族控制的董事会掌握政权企业员工家庭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但是外部监管弱管理的科学性及进一步发展受到限制
三、揭开公司面纱原则(piercing the
corporate veil) 英美法国家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 护社会利益,常常会拒绝一个合法成立 的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直接探究公司 与其股东的真实关系。
(1)适用条件:
公司设立合法,已取得法人资格 股东滥用控制权,进行了不当的行为。 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客观上损害了债权 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决 定》,对该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修订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和地位 股份有限公司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典型 组织形式,也是垄断资本主义的起点。早期 的资本主义是自由竞争的时代,为了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为了兴办单独 一个所有者无力开设的大工业企业,为了防 止和分担经营的风险,客观上要求资本家联 合起来,集资经营,而这正是日益发展的社 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自由竟争推动资本集 中这一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过程的必然结果,

国际商法课件:公司法2-3--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国际商法课件:公司法2-3--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三 公司的治理 corporate governance
在西方公司制度发展的过程中,公司治理是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和两权分离 的实现而产生的。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三者 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 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 及解雇权 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新)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 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经济学现代企业理论和现代金融经济学认为,公司治理结构乃是 解决公司管理者与公司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 确保公司管理者行为符合股东利益的方法和手段的基本方法
1 中国学习西方公司制度的历史
第三节 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一 公司的组织结构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权分立格局
所有权经营权分离
分离格局下股东与董事的关系
二 公司各机关的职权
1 股东会的职权 2 董事会的职权 3 监事会的职权
1 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的权利
财产权利 分得股息权、公司解散时分得剩余资产权
非财产权利 表述权、表决权 知情权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国际商法公司法第3节

国际商法公司法第3节

(3)我国
《公司法》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 2.董事会议的通知 ▪ 3.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 ▪ 4.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五)双重董事会制度
❖ “双重”指在股东大会下面设有监察委员 会和董事会两个机构。
❖ 前者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对公司行使管理 权,而董事会则作为一个专门委员会来执行 监督委员会的决议,从而具体地管理公司业 务。
(六)董事的责任
(三)股东大会的权限
❖ 理论上:大多数国家认为,股东大会是股 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实际上:现代各国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权 限都不同程度地加以限制。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思考题 ❖ 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
股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 拥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 490股,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其中上, 候选人是A、B、C、D、E、F、G共7人。
❖1.直接投票(straight voting) ❖2.累积投票(accumulative voting) ❖3.分类投票(class voting) ❖4.偶尔投票(contigent voting) ❖ 5.不按比例投票(disproportional
voting)
什么是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在决定董事人选时,每一股拥 有与将当选的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并可以把所 有这些票数集中投到其中意的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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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我国《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 资 我国 重大决策和 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三)股东大会的权限
理论上: 理论上:大多数国家认为,股东大会是股 股东大会是股 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实际上: 实际上:现代各国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权 限都不同程度地加以限制。
(3)我国
《公司法》第14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 限制 贪污、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 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未逾五年,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未逾五年 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未逾五年; 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负有个人责任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未逾三年; 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负有个人责任的 未逾三年;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违反上述规定的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 无效。 无效 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解除 解除职务。 解除
二、董事会
(一)董事会的产生和结构 1.董事的人数 (1)美国 标准公司法》第36条:“公司的董事会 《美国标准公司法 标准公司法 应由一个或更多的成员组成,董事的人数应依公司 内部细则的规定来决定。” (2)西欧 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最低人数一般都在3人以上 (3)我国 有限公司:3-13人 股份公司:5-19人
(六)董事的责任
忠诚履行义务 1、忠诚履行义务 loyalty) (duty of loyalty)
谨慎履行义务 2、谨慎履行义务 care) (duty of care)
公司的高级职员(officer) 三、公司的高级职员(officer)
(一)公司职员的概念 在西方国家,通常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司库和秘书; 在英国 英国和西欧一些国家,还应包括审计员。 英国 我国: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我国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思考题 某公司要选5名董事,公司股份共1000股,股 东共10人,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拥 有公司51%股份;其他9名股东共计持有490股, 合计拥有公司49%的股份。其中上, 候选人 是A、B、C、D、E、F、G共7人。
1.直接 直接投票(straight voting) 直接 2.累积 累积投票(accumulative voting) 累积 3.分类 分类投票(class voting) 分类 4.偶尔 偶尔投票(contigent voting) 偶尔 5.不按比例 不按比例投票(disproportional 不按比例 voting)
下列何人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 下列何人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 可以
A.某甲,35岁,大学文化,市文化局 副科长,精力充沛,愿意在公司兼职 B.某乙,46岁,为人忠诚,人生坎坷, 顽强刚毅,不惜贷款10万元为其身在农村、 患尿毒症的妻子治病 C.某丙,50岁,高小文化,灵活但不 善与人合作,1985年曾因倒卖粮票被判刑3年 D.某丁,55岁,原某研究所高级工程 师,上个月被法院经审理判决有受贿罪,判 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某丁不服,申诉 称其所受钱财是其劳动所得
2.董事的资格
(1)英国 公司法中对董事的资格限制: ①关于破产者担任董事的限制; ②关于在法院有前科者当选董事的限制; ③关于年龄的限制; ④关于董事资格股的限制 。 (2)美国 ①主要是对其居住地、国籍、法人能否担任公 司董事作出规定。 ②美国还对董事的品行和能力有一定要求。 ③美国法律还规定,应在注册地办事处详细登 记董事的简况。股东的概念 指拥有公司股票的人,股票则 指拥有公司股票的人, 是公司股东权利凭证。 是公司股东权利凭证。 1、股东类型 2、股东获得股票的方式 3、股东的资格
㈡ 股东的权利
1、利润分配权(fight of profits); 2、表决权(right to vote); 3、表述权(right to expression); 4.知情权(right to information)
思考:独立董事有没有风险? ◆思考:独立董事有没有风险?
(四)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会议的分类 普通会议(regular meeting)或称例会 普通会议 特殊会议(special meeting) 特殊会议 2.董事会议的通知 3.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 4.董事会会议的记录
(五)双重董事会制度
“双重”指在股东大会下面设有监察委员 会和董事会两个机构。 前者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对公司行使管 理权,而董事会则作为一个专门委员会来执 行监督委员会的决议,从而具体地管理公司 业务。
(二)公司高级职员的职权
1.明示权限(express authority) 明示权限 我国: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具体的职权 范围见《公司法》第50条。 默示权限(implied authority) 2.默示权限 不可否认的权限(apparant authority) 3.不可否认的权限
(二)董事的任期、分组 董事的任期、
1、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 根据各国实践,董事任期一般为3 根据各国实践,董事任期一般为3年左右 2、董事分组(classification of 董事分组( 分组 directors) directors)
(三)董事的类别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英国用法) 1、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 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美国用法) 2、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或“独立 独立董事 非执行董事”:指与公司的交易活动没有实质性的、 直接的或间接的利害关系的从公司外部选聘的董事。 (1)独立董事产生的背景 独立董事的根本特征——独立性 (2)独立董事的根本特征 独立性
什么是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在决定董事人选时,每一股拥 有与将当选的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并可以把所 有这些票数集中投到其中意的人名下。 根据美国公司法学者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C.Williams)和坎 威廉姆斯 坎 贝尔(Campbell)的研究,以下公式可以精确地计 贝尔 算出欲选举特定董事所需的股份数: X=( N1) N2+1) X=(Y×N1)/(N2+1)+1 X=某股东欲选出特定数额的董事所需最低股份数; Y=股东大会上享有投票权的股份总数; N1=某股东欲选出的董事人数; N2=应选出的董事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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