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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织就千家衣

浅谈乡镇财政如何整合财政专项资金

姚集镇财政所窦恒山

近几年来,随着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财政涉农投入逐年大幅增加。仅笔者所在的的姚集镇,每年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都在7000万元左右。除了一部分需要发放到农户的个人补贴以外,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如何让这部分涉农项目资金发挥整体效益,高效运行,是财政人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问题。

在目前财政项目资金主要实行条线管理的体制下,各职能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目标,都强调自身工作重要,相互之间,缺乏统一规划,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资”出多门,“条条”管理,项目申报各自为政,管理方法不同,下达形式各异,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造成统筹协调难。造成了大量低水平建设,财政资金被分散使用,有限的财力资源被支解,“撒胡椒面”现象较为严重。如何在不改变资金管理方式的前提下,努力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呢?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归根结底,所有的财政惠农项目最后都要到乡镇来实施。本人认为,镇级财政要发挥信息优势,以“项目申报”为龙头,努力使同年度的各类项目资金尽量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实施,做大做强,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毕竟,在不违背上级的政策,不损

害各部门利益的情况下,各资金管理部门还是愿意看到自己管理的资金能发挥更大的效益的。下面,本人将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为例,来说明如何在现有的专项资金管理体制下,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以使其发挥更大的整体效益。

这几年,各地响应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工作。这项工作在推进土地的集约化利用,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改变了农村民房散、乱现状,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提高了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了新农村的繁荣和文明。然而,由于这项工作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执行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集中居住区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上级国土部门根据各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可复垦出的土地指标,按10万元/亩预拨的土地增减挂钩资金,另一部分是农户上交的房屋购置款。按现在和建筑商签订的合同来看,房屋建筑成本达940元/㎡左右,以上两类资金仅仅能满足房屋土建成本要求,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缺少资金来源,导致集中区建设进度缓慢,拆迁的农户迟迟难以入住,民心不稳。

2、部分贫困户经济困难,无力购买新房,对集中居住区的建设有抵触情绪。即使政府照顾其住进新房,尾欠的房子购置款也难以缴纳,导致拖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容易造成房屋质量隐患。

3、农户入住小区后,一些种植农田的机械、农具等无法放置。农作物秸秆也无法堆放,堆放在小区道路两旁,导致小区内环境脏乱

差,难以管理。

4、低收入农户不愿意交纳物业管理费,导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难以为继。

5、居住区住户活动空间小,农闲季节都在集中的活动场所,接触频繁,人闲生非,容易激化一些原有的矛盾。

如果只依靠土地增减挂钩补助资金,至少从目前情况来看,暂时无法解决以上问题。毕竟思想工作不是万能的,经济上的问题还要用经济的手段来解决。而从目前的镇级财政状况来看,还处于“吃饭财政”阶段的镇级财政维持运转都困难,更是无力解决上述问题。作为享有资源信息优势的财政人,我们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了规模日趋庞大的财政专项资金。同样是为民办实事,同样是强农惠农,我们是否能充分利用这些专项资金,来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难题呢?我们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以供领导参考。

一、积极咨询,过好资金信息关。每年年初和年末,乡镇财政要积极和县财政局的各业务科室对接,充分掌握省市县财政部门将在镇级实施哪些惠民项目,有哪些惠民项目适合在本镇实施,充分掌握这些惠民项目的用途,要求和资金量大小,以及这些项目将由哪些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

二、统筹规划,把好项目申报关。镇财政掌握信息后,要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其主持下召开各职能部门会议,打破行业界限、部门界限,统筹考虑各方面的资金资源,进一步明确经济社会

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做出科学、严谨、具有操作性、约束力的规划,为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投向,发挥聚合效应奠定基础。在选定村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点后,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申报项目时,要以村民集中居住区所在的行政村为重点向上级申报项目。因为,项目资金虽然由县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分配,但项目的实施地点是由乡镇负责申报,只要项目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县级各职能部门一般都会批准的。可以说,只要牵住了“项目实施地点”这个牛鼻子,乡镇就掌握了第一步的主动权。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争取项目审批能早日通过。

三、对症下药,做好项目实施关。

财政部门要把握问题的关键,针对不同的专项资金性质和要求,来解决集中居住区内的不同问题,同乡镇职能部门一道,积极配合上级项目实施部门,把惠农项目实施好,让群众和上级部门都满意。

1、以集中居住区建设资金作为自筹资金,争取上级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集中居住区的的内部道路。在有水库移民的村,还可以使用水库移民后代帮扶资金,建设集中居住区的公益设施。

2、争取省市的村庄环境整治资金,进行集中居住区的亮化和绿化建设。

3、通过水务局的村村通自来水资金,建设集中居住区的自来水供水设施。

4、通过供电部门的农网改造资金,解决集中居住区的供电到户

问题。

5、通过摸底排查,对于确实困难无力支付购房资金的农户,积极帮助其向民政部门申请,通过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解决部分难题。

6、通过农开局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开展所在村的农田水利建设,优化农业生产条件。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吸引有条件的种植大户前来承包该村土地。改变一家一户种田的局面。这样一来,农户的农机农具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会逐渐处理变卖,解决了农机农具无法存放的问题。同时,种植大户可以对农作物秸秆集中处理或出售,彻底解决农户秸秆乱堆乱放问题。通过土地流转,农户还可以获得上级部门的土地流转补助资金,解决一部分经济问题。农忙季节,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留守妇女可以到种植大户的田间帮忙,能获取一部分经济收入。

7、争取扶贫部门的脱贫奔小康资金,建设一部分标准厂房,吸引客商前来办理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8、通过妇联部门的手工艺培训等就业培训,使留守妇女掌握一门技术,鼓励她们利用自己的双手致富。同时,对于积极创业的妇女,还可通过妇女小额创业贷款,对其进行资金扶持。

通过这些措施,努力让集中居住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有事做,有钱赚,既能解决一部分经济问题,又避免了人闲着无事生非。有利于村民的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使村民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成果,认识到集中居住区建设确实是一件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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