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民政部•【公布日期】2020.11.26•【文号】科协发学字〔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国科协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学字〔2020〕31号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民政部2020年11月26日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学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优化科技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还存在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科技战略支撑力不强、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有的学会在自身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甚至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求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学会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和方向引领,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规范管理,构建面向现代化的学会发展新格局,不断促进学会高质量发展。
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科技社团发展之路;要突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培育一流学会、一流科技期刊和一流学术品牌,深度融入全球科技治理体系;要提升科技战略支撑能力,持续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术组织,不断提升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要更紧密地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汇聚科技创新的磅礴力量,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法规类别】社团管理【发文字号】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9月20日实施日期:2007年9月20日)废止【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02.10.04【实施日期】2002.1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 2002年10月4日)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是全国性学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学会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基础。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本学会开展活动、承办本学会交办事项的机构。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三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其名称前应当冠以全国性学会的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四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全国性学会承担。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8.05.08•【文号】科协办发调字[2008]16号•【施行日期】2008.05.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的通知(科协办发调字[2008]16号)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按照中央书记处关于“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要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要建到哪里”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开展全国学会、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数量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及科协基层组织会员的数量、结构等情况,切实把握科协组织发展的总体趋势,进一步加强科协组织建设工作,为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夯实基础。
二、对象和范围1.调查对象。
--全国学会会员,包括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的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地方科协所属学会会员,包括省、地(市)、县(市、区)三级科协所属学会的单位(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科协基层组织会员,包括企业科协、大专院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开发区科协、乡镇和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等的个人会员。
2.调查范围。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范围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调查时限为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8月31日。
三、调查方式--由各全国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根据中国科协制发的统一表格组织填写、汇总报送;--中国科协将选择重点学会或省份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座谈会、研讨会、个别访谈等方式,监督把握进度,确保调查质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期刊出版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期
刊出版情况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公布日期】2021.09.08
•【文号】
•【施行日期】2021.09.08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期刊出版情况调查的通知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有关期刊出版单位:为落实《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优化中国科协主管期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切实增强中国科协对学会期刊出版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促进学会期刊出版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拟开展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期刊出版管理情况调查。
请各中国科协主管期刊主办单位、出版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情况调查工作,由期刊出版单位如实客观填写附表,经主办单位审核后,将表格电子版(word格式)于2021年9月20日18:00前发送至*************.cn,邮件主题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期刊出版情况调查-期刊名称-CN号”。
纸质版调查表请签章后,于2021年9月24日前寄送至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科技期刊处。
联系人:顾洺玮王红剑
电话:************,68571884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科技期刊处,邮编:
100038
附件:中国科协主管科技期刊出版情况调查表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
2021年9月8日。
关于提升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会员服务能力和群众组织力的建议
关于提升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会员服务能力和群众组织力的建议提升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会员服务能力和群众组织力的建议导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下文简称“中国科协”)作为一个具有广泛社会组织属性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积极推动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和科技工作者的发展成长,对会员服务能力和群众组织力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在当前波动不安和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下,中国科协要更好地履行其功能使命,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提升会员服务能力和群众组织力。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给出一些建议,以期帮助中国科协更好地服务会员和组织群众。
一. 加强学会人才队伍建设学会人才队伍是提升会员服务能力和群众组织力的基础。
中国科协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努力来加强学会人才队伍建设:1. 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学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包括岗位培训、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和领导能力培训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学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等。
2. 提供发展机会:为学会工作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设置科学合理的晋升通道和激励机制,激发学会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工作动力。
3. 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积极与其他学会、科研机构、高校以及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加强学会工作经验的共享和借鉴。
二. 加强会员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会员服务能力是中国科协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建设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开展学术研讨会、论坛和刊物等形式,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会。
加强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的交流合作,吸引高水平研究成果和学术人才。
2. 完善会员资源服务:建立全国学会会员信息平台,便于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和资源共享。
提供学术资源、科研项目申报指导、合作机会推介等服务,满足会员的多样化需求。
3. 加强行业导向和政策研究:通过调研和研究,及时掌握会员所在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政策变化,为会员提供行业导向和政策解读,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挑战和机遇。
三. 提升群众组织力群众组织力是中国科协实现科学大众化的重要保障。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挂靠体制历史沿革及其发展探析
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 、尊重创造的浓 厚 氛围 ;弘扬科学精神和科 学思想,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
力 和 创 新热 情 ;传 播 科 学 知 识和 科 学方 法 ,加 强 科 普 宣
新媒体时代 ,科 协宣传工作不但要把握住新媒体在 传 , 广泛传播科学知识、 科学方法 , 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 ,
【 关键词 】挂靠体制 学会 历史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 简称 “ 学会” ) 挂靠体制 , 指学会依托某一个部 门或单位解决办事机构在人员编制 、
学会与政府联系密切,学会的人员 、经费 、办公场所 由
有关单位解决 ,形成挂靠的雏形。 党 中央为团结科技工作者 ,有组 织有领导地发展科
田/ 斛 协 论 坛/ 2 0 1 5 . 0 7
团体 的主要组织形式 ,将是与政府有关部 门密切结合的 年 , 中国 科 协 召开 全 国工 作 会 议 ,总结 了新 中 国建 立 以
专 门性 学 术 研 究 团体 。1 9 5 0 年 8月科 代 会 第 四 次 大 会 后 自然 科 学 专 门学 会 的 经 验 ,拟 定 了 “ 关于 自然 科 学 专
关业 务 部 门举 办之 具体 工作 ” 。
1 9 5 0 年 8月,中华全 国自然科 学工作者代表会议召 海召开的学会工作座谈会中提出, “ 在学会各项工作 中要
开 后 ,全 国科联 作为 当 时全 国学会 的管 理部 门正式 成 立 ,
初期有 1 9 个学会会员。1 9 5 4年形成的 《 关于科联方针任 强党的领导,要求科协所属学会根据本学科本学会的特点 务及今后工作意见要点 》中第二条总的方针 中第二款 , 认为 “ 科联及各专 门学会应与科 学院 ( 中国科学院当时 和学会业务部门的共同领导下 , 更好地体现学会的专业性 、 是作为国家科学研究的主要执行单位和规划科学的机构, 群众性 ,更充分地发挥它的作用”。1 9 6 4 年2 月全国科协
中国科协与所属学会间关系的变化探析
立 自治 的道路 。在六十多年 的发展 中科 协和学会的关系 不同:取消了会 员制 。这一状 况一直延续 ,在 中国科协 也有所 变化 ,体现了在不 同历史时期 ,对学会和科协关 第三 、四 、五 、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的 《 章程 》中都反复
章程 》中,却删去了 “ 会 员”这一章 ,代之 以 “ 全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之一。但是 ,在计划体制下 ,学 新 《 会失去了独立 自治的群众 性组织 的特点 ,成为政府或政 国性学会 ” 一章, 并将其与 “ 地方科协 ” 并列 , 指出:“ 中 府所属 的事业单位的附属,大大降低了科技群 团的作用 国科协由全国性学会 ( 协会 、 研究会 ) 和地方科协组成 。 ”
(四 )进 一 步 强化 改革 成 效
成果 。 ’ ( 作 者 系江 苏省科 协 党组 书记 、 副主 席 )
以 “ 两化 ”促进改革 ,以改革促进发展 ,确保下半
l z o l 6 _ l o / 黼髓 田
学技术协会的领导。”这时 ,中国科协与所属全 国学会 的宏伟蓝图。2 0 1 5年年初 ,中共 中央 印发 《 关于加强和
“ 中国科协是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的各种科学技术工作 新修订的 《 章程 》中恢复了科协的会员制 ,并规定: “ 全
者群众 团体 的联合组织” ,并在章程 中制订会 员一章提 国学会是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的团体会 员,并 接受 中国科
运行和监督机 制。要制定完善学会秘书长职位 的岗位职 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要全面实施新一轮学会能力 责, 建立合理的学会秘书长激励 、 评价 、 监督和退 出机制 , 提升计划,以全新的理念办好江苏省青年科学家年会等 明确学会秘书长对学会办事机构人事权 、财务权的主导 学术交流活动 ,持续举办服 务淮安创新发展对接活动, 地位 。要建立秘 书长学 习培训机 制 ,使现有学会秘 书长 办好首届江 苏省科协创新 创业大赛 ( 扬州 )活动 ,筹备 具备职业秘 书长所需 的素质和技能 ,探索建立秘 书长职 组织好 中国科协 、 江苏省政府联合举办 “ 2 0 1 6 中国( 昆山 ) 业上岗资格认证制度 , 对新任秘书长实行先培训后上岗。 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大会”。要大力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 按照《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 工程 ,建好江苏云科普信息 中心 ,确保年底前实现苏北 的要求 , 规范票据管理 , 进行税 务登记 , 实现财 务公开 , 地区城 市社 区全覆盖 ,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检验改革 接受理事会 、监事会 、会员代表大会和社会的监督 。
中国科协关于推进所属全国性学会改革的意见
全 国性学会 改革要 坚持分 类 指导, 因会 制宜 . 充分 考 虑不 同学科 、 学会 的特 点. 免一刀切 。 避
辅 助和补 充功能。 因此 , 在新 的发展 阶段 . 国性 学 全
大 力 推进 全 国性 学 会改 革 , 以邓 小平 理论 为 是
指导, 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 实际举措, 是国家整体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是保证 全国性学会在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完成新的历史任务
的重要 基础 。认 清新 的 形 势, 面推 进 全 国性 学会 全
织健全、 活动规范、 经验丰富、 具有 良好社会形象和 学术权威性等独特优势。同时,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 挤体制的影响, 全国性学会也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 , 如改革意识和改革力度不够, 竞争意识 和能力相对 较差, 会员基础比较薄弱, 民主办会的原则未能充分 体现 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学会凝聚力和吸引力有所
多方面, 全国性学会都面临着激烈的竞 争和严峻的
挑 战。 中国科 协所 属 全 国性 学 会具 有 历 史悠 久 、 组
简称全国性学会)是 由广大科技工作者 自愿组成的 , 学术性、 科普性社会团体。全 国性学会在努力 为广 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促进学科 发展 、 科学普 及、 科技进步、 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发展 等方面. 承
确立以会员为主体, 实现 民主办会 具有现代科技团 体特点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 加强学会能力建设, 提高学会竞争能力, 建立和完善 自 、 立 自强和自律的 运行机制 ; 改进和丰富活动方式方法, 提高活动质量 和水平, 进一步树立学会的学术权威性和鲜 明的社 会形象, 增强对广大会 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推动全
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建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2020年12月学会Dec.2020第12期总第385期Society No.12Total385th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建面临的困境及对策高晓巍1邓芳1张春程2马晓琨2任明亮3高文洋4(1.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北京100038; 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北京100038;3.中国科技馆,北京100012;4.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北京100081)[摘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颁布以来,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日趋完善,基于自身发展特点,各类社会组织为了加强党建工作,涌现出许多新的组织类型。
该文以中国科协所属学会党组织建设为视角,对学会党建情况进行了调研,以期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学会党建社会组织[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20)12-0017-04社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学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广大科技工作者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力量。
加强党建工作是学会团结、引领、凝聚科技工作者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鉴于学会自身特点,学会党建工作不同于其他基层党组织,如何创新性做好学会党建工作,值得深入实践和探讨。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性(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党的战斗力的形成、党组织的发展壮大、党的工作的顺利推进,都要靠党的基层组织来实现。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
由于社会组织类型复杂、党组织覆盖面偏低、人员流动大、党建管理体制不顺畅等,导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对此,社会组织要坚持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将“支部建在连上”,通过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贯彻和落实,并通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增强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通讯录
68799033
68799017
68799038
68799050
68799030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北京宣武区莲花东路102号天莲大厦四层(100055)
63345599
63345805
63345466
63280627
B-3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北京德外北沙滩1号(100083)
64882291 64882232
北京朝阳区大屯路
甲11号(100101)
64870663 64889598
64889598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
北京海淀区民族学院南路5号(北京8116信箱7分箱100081)
6846028368729347
68460283
中国矿物岩石地球
化学学会
贵阳市观水路73号中科院地化所(550002)
0851-
5895823
62561833
中国化学会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 2号中科院化学所
(北京2709信箱100080)
62564020 62625583 6262558462568157
62568157
中国天文学会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210008)
025-
83332133
025-
83332133
中国气象学会
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100081)
B-10
中国工程热
物理学会
北京中关村路乙12号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北京2706信箱100080)
62566816
82543040
82543037
62575913
B-11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最新】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章程》),为规范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促进学会组织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国性学会是按自然科学中的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
全国性学会要团结和动员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三条全国性学会要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讨论;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第四条全国性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先进技术;编辑、出版、发行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政策、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促进国家事务的科学决策工作;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对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提出建议;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标准制定、成果鉴定、仲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组织、举办科技展览,编审科技文献,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认定会员资格,开展对会员和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2002年10月4日)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是全国性学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学会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基础。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本学会开展活动、承办本学会交办事项的机构。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三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其名称前应当冠以全国性学会的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四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全国性学会承担。
第五条全国性学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二)有固定的住所;(三)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的简称,主要规定了全国学会的职责和权利,也包括组织和机构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通则规定了全国学会的目标和宗旨,要求其履行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创新、人才举荐和奖励等职责。
通则还明确了全国学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包括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委员会等。
同时,为了确保全国学会的财务透明和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通则对财务资产管理方面也有严格的要求。
此外,对于全国学会的监督和评价机制,通则也进行了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中国科协官网或咨询专业律师。
中国科协主管的一级学会
(2001年3月8日更新)(2001年3月8日更新)A-1中国数学会C-1中国农学会A-2中国物理学会C-2中国林学会A-3中国力学学会C-3中国土壤学会A-4中国光学学会C-4中国水产学会A-5中国声学学会C-5中国园艺学会A-6中国化学会C-6中国畜牧兽医学会A-7中国天文学会C-7中国植物病理学会A-8中国气象学会C-8中国植物保护学会A-9中国空间科学学会C-9中国作物学会A-10中国地质学会C-10中国热带作物学会A-11中国地理学会C-11中国蚕丝学会A-12中国地球物理学会C-1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A-13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C-13中国茶叶学会A-14中国古生物学会C-14中国草原学会A-15中国海洋湖沼学会D-1中华医学会A-16中国海洋学会D-2中国中医药学会A-17中国地震学会D-3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A-18中国动物学会D-4中国药学会A-19中国植物学会D-5中华护理学会A-20中国昆虫学会D-6中国生理学会A-21中国微生物学会D-7中国解剖学会A-22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D-8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A-23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D-9中国病理生理学会A-24中国植物生理学会D-10中国营养学会A-25中国生物物理学会D-11中国药理学会A-26中国遗传学会D-12中国针灸学会A-27中国心理学会D-13中国防痨协会(2001年3月8日更新)(2001年3月8日更新)A-28中国生态学学会D-14中国麻风防治协会A-29中国环境科学学会D-15中国心理卫生协会A-30中国自然资源学会D-16中国抗癌协会A-31中国感光学会D-17中国体育科学学会A-32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D-18中国毒理学会A-33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D-19中国康复医学会A-34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D-20中国免疫学会A-35中国系统工程学会D-21中华预防医学会A-36中国实验动物学会D-22中国法医学会A-37中国青藏高原研究会E-1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A-38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E-2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A-39中国运筹学会E-3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A-40中国菌物学会E-4中国现场统计研究会A-41中国晶体学会E-5中国未来研究会B-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E-6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B-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E-7中国科学技术情报学会B-3中国农业机械学会E-8中国图书馆学会B-4中国农业工程学会E-9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B-5中国电机工程学会E-10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B-6中国电工技术学会E-11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B-7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E-12中国工业设计协会B-8中国水利学会E-13中国工艺美术学会B-9中国内燃机学会E-14中国科普作家协会B-10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E-15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B-11中国空气动力学会E-16中国科技报研究会B-12中国制冷学会E-17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B-13中国真空学会E-18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2001年3月8日更新)(2001年3月8日更新)B-14中国自动化学会E-19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B-15中国仪器仪表学会E-20中国流行色协会B-16中国计量测试学会E-21中国档案学会B-17中国标准化协会E-22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B-18中国工程图学学会E-23中国土地学会B-19中国电子学会E-24中国科技新闻学会B-20中国计算机学会E-25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B-21中国通信学会E-26中国科学探险协会B-22中国中文信息学会W-1中国体视学学会B-23中国测绘学会W-2中国农业历史学会B-24中国造船工程学会W-3中国工程机械学会B-25中国航海学会W-4中国神经科学学会B-26中国铁道学会W-5中国微循环学会B-27中国公路学会W-6中国创造学会B-28中国航空学会W-7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B-29中国宇航学会W-8中国经济科技开发国际交流协会B-30中国兵工学会W-9中国睡眠研究会B-31中国金属学会W-10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B-32中国有色金属学会W-11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B-33中国稀土学会W-12中国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促进会B-34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W-13中国国际科学和平促进会B-35中国化工学会W-14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B-36中国核学会W-15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B-37中国石油学会W-16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B-38中国煤炭学会W-17中国反邪教协会B-39中国太阳能学会B-40中国能源研究会(2001年3月8日更新)(2001年3月8日更新)B-41中国硅酸盐学会B-42中国建筑学会B-43中国土木工程学会B-44中国生物工程学会B-45中国纺织工程学会B-46中国造纸学会B-47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B-48中国印刷技术协会B-49中国材料研究学会B-50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B-51中国粮油学会B-52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B-53中国烟草学会B-54中国系统仿真学会B-55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B-56中国振动工程学会B-57中国颗粒学会B-58中国照明学会B-59中国动力工程学会B-60中国惯性技术学会B-6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B-62中国电源学会B-63中国复合材料学会B-64中国黄金学会。
科技社团改革研究——以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为例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和《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科协系统开展了深化改革工作。
在改革中,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在联系科技工作者、科技奖励、科技期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
本文重点研究了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等科技社团的改革进展,指出了中国科协所属科技社团深化改革中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1 改革背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指出,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需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这为中国的群团改革指明了方向。
群团在发展中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排斥群众,无视广大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之一,是政府和市场的有效补充。
2 工青妇等群团的改革进展2016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
共青团通过建设网上平台“青年之声”,动员引领青年群体,从“讲大道理”转向“说小故事”。
针对高校团员理论知识不足、团员身份意识弱化、团组织创新能力亟待提高等共青团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措施,实施了“网上共青团”工程,发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品牌活动辐射作用,对青年精准化服务。
2018 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红十字总会提出包含7 个方面 18 项工作的改革方案,对加强党建、成立监事会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上海红十字会成为改革试点单位。
2017年 9 月嘉定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在上海成立,这是全国红十字会系统首个监事会。
截至2018年,上海市已有14 个区红十字会成立党组。
尽管“座谈会”“慰问”等传统项目在广东省工会的工作中仍然常见,但职工帮扶已从助困型向服务型转变,并创办“工人在线”,利用互联网为工人服务。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名录
54920240
54920737
中国生物物理学会
北京朝阳区大屯路15号(100101)
64889894 64889892
64871293
中国遗传学会
北京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2号(100101)
64889611
中国心理学会
北京德胜门外北沙滩中科院心理所
(北京1603信箱100101)
64888946
B-32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北京复兴路乙12号(100814)
63965399
63971450
63971458
B-33
中国稀土学会
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100081)
6217349762173501 62182748
62173501
B-34
63345599
63345805
63345466
63280627
B-3
中国农业机械学会
北京德外北沙滩1号(100083)
64882291 64882232
64882610
64882291
B-4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41号502室(100026)
65910066-
2502/3502
65929450
B-7
中国水力发电
工程学会
北京白广路二条1号北院(100761)
6341439063414396
63416407
63547632
B-8
中国水利学会
北京白广路二条2号(100053)
63204565
63202180
63202163 63202179 63204555
63202154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作办理指南(试⽤版)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制2014年6⽉前⾔为加强对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建设⼯作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全国学会的组织建设⼯作提供服务,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科协对学会组织管理⼯作的程序及流程,制定本指南。
凡由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须按照指南要求进⾏相关事项的报批和备案⼯作。
— 2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作办理指南前⾔ (2)⼀、申请成⽴全国学会 (5)1.申请筹备成⽴全国学会 (7)2.筹备中的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会 (7)3.申请登记成⽴全国学会 (9)4.刻制印章 (9)5.办事机构报备 (11)⼆、全国学会变更登记及注销 (12)6.变更名称 (13)7.修订章程 (13)8.变更法定代表⼈ (15)9.届中变更(增补)负责⼈ (15)10.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17)11.变更住所 (17)12.变更注册(活动)资⾦ (18)13.变更业务范围 (18)14.办事机构变更⽀撑单位 (19)— 3 —15.注销 (20)三、全国学会理事会换届 (22)16.申请批准理事会换届⽅案 (22)17.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会 (24)18.全国学会会员(代表)⼤会备案 (24)四、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27)20.申请接纳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 (27)21.团体会员退出中国科协 (27)五、分⽀(代表)机构的设⽴、变更及注销 (29)六、申请出具国有资产证明 (30)22.出具国有资产证明的请⽰ (30)有关说明 (30)中国科协及民政部所需表格⼀览表 (31)—4 —⼀、申请成⽴全国学会申请成⽴全国学会⼯作流程— 5 —— 6 —1.申请筹备成⽴全国学会2.筹备中的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会—7 —注:召开会员代表⼤会后,参照18条进⾏备案。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法规,为规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组织工作,促进全国学会组织发展,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全国学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社会团体。
全国学会要认真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团结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促进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团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全国学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领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全国学会贯彻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全国学会的主要任务是:(一)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五)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财务管理指引大纲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财务管理指引大纲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落实中央巡视中国科协反馈意见和中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财务管理,中国科协制定了《关于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落实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本规定,对本学会财务管理进行一次全面对照检查,并将财务管理对照检查和整改报告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
中国科协将组织对全国学会财务管理对照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
抽查,对对照检查不落实、整改走过场的全国学会将予以通报。
二、请遵照本规定结合财务管理对照检查情况,制定和修订完善本学会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并将本学会财务管理制度文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备案。
三、中国科协将通过巡视、财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国学会财务管理的监督,同时开展全国学会财务内控管理培训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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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试用版)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制
2014年6月
前言
为加强对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全国学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提供服务,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科协对学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程序及流程,制定本指南。
凡由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须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相关事项的报批和备案工作。
— 2 —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
前言 (2)
一、申请成立全国学会 (5)
1.申请筹备成立全国学会 (7)
2.筹备中的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7)
3.申请登记成立全国学会 (9)
4.刻制印章 (9)
5.办事机构报备 (11)
二、全国学会变更登记及注销 (12)
6.变更名称 (13)
7.修订章程 (13)
8.变更法定代表人 (15)
9.届中变更(增补)负责人 (15)
10.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17)
11.变更住所 (17)
12.变更注册(活动)资金 (18)
13.变更业务范围 (18)
14.办事机构变更支撑单位 (19)
— 3 —
15.注销 (20)
三、全国学会理事会换届 (22)
16.申请批准理事会换届方案 (22)
17.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4)
18.全国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备案 (24)
四、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27)
20.申请接纳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 (27)
21.团体会员退出中国科协 (27)
五、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及注销 (29)
六、申请出具国有资产证明 (30)
22.出具国有资产证明的请示 (30)
有关说明 (30)
中国科协及民政部所需表格一览表 (31)
—4 —
一、申请成立全国学会
申请成立全国学会工作流程
— 5 —
— 6 —
1.申请筹备成立全国学会
2.筹备中的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7 —
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后,参照18条进行备案。
—8 —
3.申请登记成立全国学会
注:新成立学会完成登记手续后,需将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办事机构设置等相关材料报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备案。
4.刻制印章
—9 —
注:全国学会刻制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10 —
5.办事机构报备
—11 —
二、全国学会变更登记及注销
—
6.变更名称
7.修订章程
—13 —
—14 —
8.变更法定代表人
9.届中变更(增补)负责人
—15 —
—16 —
10.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11.变更住所
—17 —
12.变更注册(活动)资金
13.变更业务范围
—18 —
注:指变更社团登记证书上标明的业务范围,变更内容须在学会章程规定的范围。
14.办事机构变更支撑单位
—19 —
全国学会注销登记工作流程
15.注销
—20 —
注:经民政部审查同意后,注销的全国学会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领取注销登记批复。
三、全国学会理事会换届全国学会换届报批工作流程
16.申请批准理事会换届方案
17.全国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18.全国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备案
19.全国学会提前或延期换届
四、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的接纳和退出20.申请接纳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
21.团体会员退出中国科协
五、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及注销
学会设立、变更和注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按照《中国科协关于全国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科协函学字〔2014〕36号)执行。
六、申请出具国有资产证明
22. 出具国有资产证明
有关说明
1.本指南中所指“需提交的材料”指需向中国科协提交的材料,请一律以A4开本打印或复印。
凡经中国科协批准后需提交民政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请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按民政部办事指南的规定办理。
2.本指南所有办理事项,在经民政部批准后,必须向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提供民政部批准的文件和表格复印件一份备案。
3.以上未尽事宜,请根据相关部门具体要求办理。
以上报批项目具体要求如有变化,请根据新的要求办理。
有问题请致电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询问。
联系电话:(010)68571435 ,68515737
传真:(010)68515737
中国科协及民政部所需表格一览表
中国科协表格:(请到学会管理“下载中心”下载)编号:kx01 《筹备成立全国学会申请表》
编号:kx02 《全国学会拟任负责人登记表》
编号:kx03 《全国学会拟任负责人推荐表》
编号:kx04 《全国学会理事会成员备案表》
编号:kx05 《全国学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申请表》
编号:kx06 《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申请表》
民政部表格:(01-13号表格需先登录“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预审,取得事务号后填报)
编号:01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编号:02号《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编号:03号《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编号:04号《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编号:05号《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编号:06号《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编号:07号《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
编号:08号《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
—31 —
编号:09号《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编号:10号《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备案表》
编号:11号《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编号:12号《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编号:13号《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
编号:14号《社会团体提前/延期换届申请表》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