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XX市XX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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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其他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的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节约和廉洁的原则,积极引导和规范政府采购人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方面。

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应当确定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第六条本规章所称政府采购人是指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的单位或机构。

第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十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和公告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政府采购方式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有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比选等。

第十二条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适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大宗采购和需要公开竞争的情形。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是指政府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的方式。

第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因特殊原因只能选定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询价是指政府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询问价格,并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比选是指政府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选择最优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采购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

全市系统统一采购或代区、县局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市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业务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

监察室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第五条市局成立采购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主任由分管财务装备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三)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五)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六)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八)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局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负责采购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生活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家具用具、生活用电器、石油制品、电子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

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保障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二、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需求,并经过上级审批确认。

2.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需求情况,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资金预算等。

3. 采购文件准备: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等。

4. 采购方式确定:根据采购金额和性质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

5. 采购公告发布:采购部门根据采购方式发布采购公告,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及时。

6. 投标收集:采购部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保密不泄露。

7. 开标评标:采购部门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公正、透明地进行评标,并记录评标过程和结果。

8. 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采购部门根据评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并签订正式合同。

9. 履约管理:采购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供货、服务。

10. 采购结果公示:采购部门将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三、内部控制措施1. 分离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同一人对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完全控制权。

2. 审批权限制度:建立采购审批流程,将不同金额范围内的采购项目设置不同审批层级。

3. 采购备案制度:对每个采购项目都进行备案,记录采购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审计和监督。

4.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合规。

5. 内外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完善采购管理流程。

6. 风险评估和防范制度:采购部门应对采购活动涉及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 培训与沟通制度:定期开展采购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采购意识和能力,并加强内外部沟通。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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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一、总体原则(一)政府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保证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益性。

(二)政府采购活动坚持集中统一原则,合理组织资源,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政府采购活动重视社会公共利益,注重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二、定义和范围(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及其机关、部门、单位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二)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委托代理机构、直接购买、招标拍卖、询价比价、单一来源和协议供货等方式。

三、组织管理(一)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由采购单位负责,由采购机构代理具体操作,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采购单位需依法设立采购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三)采购机构要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程序(一)政府采购活动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准备、公告发布、投标和评标、成交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二)采购文件应包括项目概述、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等内容。

五、采购方式(一)政府采购应严格限定采购方式,充分发挥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二)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和协议供货。

(三)公开招标是首选方式,只在法定情况下,才能使用其他采购方式。

(四)政府采购活动要严禁限制竞争、垄断和不公正行为。

六、采购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应具备明确的条款和约定,包括双方权益、履约保证、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的产品和服务,保证质量、安全和有效期限。

(三)政府采购合同应合理安排付款方式和期限,保证供应商的合理利益。

七、监督和惩戒(一)政府采购活动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包括罚款、吊销供应商资质等措施。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市局采购管理制度

市局采购管理制度

市局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局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安全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采购管理制度是市局采购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是市局组织和实施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市局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遵守政府采购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第四条市局采购活动应坚持节约型、环保型原则,以改善采购供应体系,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满足市局办公用品和设备、文具用品、文化用品、药品器械、印刷品、办公设备、会议服务、修缮保养等品种的采购需求。

第五条市局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第二章采购人员第六条市局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采购工作的任务和责任。

第七条市局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采购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采购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采购人员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九条采购人员在进行采购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市局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采购立项第十条采购立项是指根据市局办公设备、文具用品、文化用品、药品器械、印刷品、办公设备、会议服务、修缮保养等品种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预算,经批准后启动采购活动的过程。

第十一条采购立项应明确采购的需求、用途和规模,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由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采购立项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方式、采购条件、采购目标和采购标准。

第十三条采购立项应根据市局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采购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采购立项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核程序,形成完备的审核材料,加强内部监督,确保采购立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看下吧。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的目录和范围1、货物类水暖器材、电线电料、卫生用品、理发用品、药品、茶叶、工作制服、燃料油等。

2、工程类(1万元以上)房屋修缮、装修工程、车辆维修、设备大修、供电、供水、供油、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消防、监控、智能系统改造。

3、服务类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卫生消杀、卫生保洁、设备设施和系统维养等。

二、政府采购的报批和采购程序各科室于每月5日前将所需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书(即具体方案)报送后勤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对方案进行初审后召集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对方案进行评定,凡属于市采购办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由后勤管理科将具体方案报送市政府招投标平台进行集中采购,有关科室予以配合。

凡属于自行采购项目,由局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并按以下程序实施。

1、采购领导小组确定项目采购方案或工程招投标标书。

2、在新闻媒体或公告栏上发布采购信息或招投标公告。

3、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4、评标。

5、公布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结果。

三、政府采购监督和验收程序不论属于市采购办集中采购项目还是本局自行采购项目,完成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后均需按以下手续进行监督和验收。

(一)货物类1、一次采购的货物。

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须经采购项目所在科室和局采购监督验收小组成员共同验收,对货物的价格、数量、品牌、质量等内容与标书进行核对,验收人员在采购验收单上写清验收情况并签字,再报采购监督验收小组组长审批后,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的依据。

2、日常零星货物采购。

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责、权及相互关系,店铺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行政机关政府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区商务局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商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使用区级财政资金和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进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

第三条商务局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以下项目的,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其中限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20万元;工程类30万元。

第三章组织形式第六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第七条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委托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实施集中采购。

第八条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人需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时,由部门集中统一组织采购活动。

第九条分散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分散采购,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相应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在预算申请时与区交易中心对接。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需全过程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条商务局政府采购依法应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竞争性谈判;(三)单一来源采购;(四)询价采购;(五)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合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具有采购资金支持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应当遵循政策法规、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第二章政府采购组织机构第六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设立统一的采购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采购机构应当设立采购管理处,具有专业化、职业化、专职化特点。

第八条采购机构应当设立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审核工作。

第九条采购机构应当设立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条采购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三章政府采购流程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提前进行需求调查,明确需求和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公告,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应当依法组织,明确招标条件和标准,公开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应当及时支付资金,并按照约定对项目进行验收和交付。

第四章政府采购监督第十七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采购信息。

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受理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

第二十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提请有关部门作出处罚。

XX市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XX市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XX市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XX市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的实施,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本制度制定。

XX市教育局及其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业务的实施、管理和监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市教育局及其分支机构科学、规范、合法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范围、程序、人员、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三、内部控制要求(一)采购业务程序1.权责分离原则:XX市教育局选派的采购人员应当在采购过程中遵守行政采购法规定的职责限制和法定程序。

2.独立性原则:XX市教育局及其各分支机构采购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公正、无偏见的态度开展采购业务,不得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3.透明原则:XX市教育局及其各分支机构采购人员应当开展公开透明的采购活动,公正对待所有参与竞争的单位和个人。

(二)采购文件管理1.采购文件应当明确、准确反映采购标的的性质和采购条件,明确具体要求和对应履行标准。

2.采购文件应当保密,不得向其他人员泄漏标的物的技术本质和业务要求。

3.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抄袭、篡改,未经有关审批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或销毁。

(三)采购合同管理1.XX市教育局及其各分支机构采购合同应当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2.建立并落实合同管理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3.建立和完善文件归档制度。

对采购合同的正、副本应当逐一归档,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文件档案。

(四)资金保管管理1.建立健全XX市教育局及其各分支机构采购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付款程序和资金运作。

2.采购付款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支付规定。

3.采购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私分或以其他形式侵占。

四、监督检查各级监督机构、业务主管部门、账务机构和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五、罚则对XX市教育局及其各分支机构采购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将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好的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才能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店铺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机关政府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和我省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办理;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适用招标投标法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诚实信用、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成立湖北省旅游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省旅游局局长任组长,省纪委驻省旅游局纪检组组长、省旅游局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规划财务处、监察室和承办处室(含监察总队、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协会处,下同)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局机关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规划财务处牵头负责。

第二章政府采购范围第五条以下货物、工程、服务,均应实行政府采购:(一)设备。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会议室扩音设备及各类办公用品耗材批量采购。

(二)办公家具。

包括办公桌、普通椅、接待椅、沙发(含茶几)、文件柜、会议室家具等。

(三)空调设备。

包括挂机、柜机等。

(四)楼房、基建等相关工程建设。

(五)空调设备维护,电梯养护,机关大楼物业管理。

(六)大型会议食宿、会议室场租等的确定,各类展览会场馆的确定,委托旅行社组织相关考察活动等。

(七)各种宣传品、印刷品、教材书籍、广告制作和网络软件开发。

(八)各类宣传促销、展会布展、境内外公务活动委托相关企业。

(九)旅游规划、课题研究、专项调查、活动大赛和其他形式的公务外包服务。

(十)每年度我省确定的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其他采购项目。

政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政务中心的采购管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内所有部门和单位进行的采购活动,不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管理机构政务中心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管理政务中心的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统一管理政务中心的采购工作,受领各部门和单位的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二)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三)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定期评估和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四)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四条采购管理程序政务中心的采购活动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一)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采购活动时,应当及时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说明采购的需求和要求。

(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报政务中心领导审批。

(三)编制采购文件: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应当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具体要求。

(四)招标或谈判:根据采购文件,采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采购项目的招标、拍卖或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五)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建立供应商数据库。

(六)合同签订: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七)履约管理: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及时处理供应商的履约问题。

(八)结算和收尾:在采购项目完结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算和收尾工作,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五条采购管理的原则政务中心进行采购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公平、公正:采购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竞争。

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99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采购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实行统一管理、分类采购。

第四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与供应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依法实行回避。

第五条采购员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原则上每 3-5年轮岗一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成立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机关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办公室是政府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日常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职责(一)审批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二)审批采购项目预算调整以及预算追加事项;(三)审批采购方式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四)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五)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处理决定;(六)审批政府采购其他有关事项。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局党组会议、采购领导小组有关政府采购事项的决定;(二)审核和汇总各科室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本局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三)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公开、合同备案等工作;(四)负责局日常办公用品和消耗品、办公设备、家具电器、装修(修缮)工程、安保、保洁绿化服务、办公设备维护服务等机关运转保障类项目的政府采购;(五)协助采购科室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六)管理全局的采购预算资金、审核采购项目资金申请和办理资金结算以及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等工作;(七)组织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八)协助答复政府采购询问、质疑以及处理采购投诉;(九)采购文件归档管理;(十)办理政府采购的其他事项。

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市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

全市系统统一采购或代区、县局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市局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业务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政府采购工作议案。

监察室负责人列席研究本局重大政府采购工作。

第五条市局成立采购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主任由分管财务装备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财务装备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各科室、所属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

第六条局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二)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三)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四)选定代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五)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六)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七)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八)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局办公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负责采购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生活的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家具用具、生活用电器、石油制品、电子工程安装、建筑工程安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

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精选)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由管理层倡导,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关于局政府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参考!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1】为进一步规范单位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市、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单位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招标采购及资金支付等各环节均合序合规。

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第二条采购资金按照年初预算规定的采购品目、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安排采购、专款专用。

严禁超范围采购。

第三条物资采购管理范围包括:物资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审批权限和程序、采购管理和监督等。

第四条按照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

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主要领导履行单位法人职责,对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大额度、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

二、物资采购预算编制第五条单位制定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必须报区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年度预算批准后,具体执行过程由物资采购的分管领导把关。

三、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六条单位物资采购分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种形式。

第七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物资采购项目,由各科室将办公所需商品和服务,按年度采购预算向办公室上报采购计划。

办公室在收到各科室上报采购计划后,经物资采购的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采购。

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物资设备,报政府采购办申请、采购中心采购或自行选择协议采购中标单位进行采购。

第八条对未纳入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但年内确需采购的物资,应事先编制物资采购预算,明确所要采购物资的类别、金额等,由业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采购管理制度目的在于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从而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满足企业其他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参考!一、责任单位:XX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二、责任人:政府采购办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职权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省政府财政厅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

四、受理范围:雁峰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租赁(借贷)资金和政府所有的其他资金采购物质或服务的行为。

五、申报条件和材料:采购项目与采购资金批准计划、采购预算详细清单、工程采购还须提供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意见。

六、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程序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3条至40条相关规定执行。

七、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财政直接拨款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应设专户管理,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的结算方式,对于分期付款的采购项目应凭正规的专家验收报告支付并加盖政府采购办公室公章。

八、采购范围:(一)价值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修缮、装饰等工程项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购[2010]8号文件规定)必须依法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预算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意见。

(二)1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由采购方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采购,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20万元以上的货物按照采购金额的级别执行不同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6条至32条规定执行。

(四)20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采取定点供货的方式由采购方自主选择经公开招标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和已中标的产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只负责商品价格承诺的核定。

(五)没有纳入采购目录的商品或没有实行定点供货的物质采购价值在20万元以内可由采购方自主组织依法依规采购。

(六)公用机动车辆保险、、供油和会议接待等服务项目均应在经公开招标的定点单位采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只负责价格承诺的核定。

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 介绍本文旨在规范XX区教育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透明、公正和有效。

2. 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确保政府采购业务的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2.1 合法性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严格遵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和合同等规定,杜绝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2.2 经济性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坚持节约用钱、缩减采购成本,择优选用合适的产品、服务和供应商,确保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

2.3 效率性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采用科学、合理、高效的采购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2.4 公正性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尽量避免出现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2.5 规范性政府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

3. 内部控制制度3.1 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1)设置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2)设立采购审批部门,负责审批政府采购活动,审核各类采购文件及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设立采购监督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预测采购风险,发现和纠正不合法行为。

3.2 采购过程管理(1)建立采购计划制度,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活动。

(2)建立识别采购需求制度,完善需求申报流程,避免采购需求短期紧急,导致采购过程不规范。

(3)建立招标文件编制制度,规定招标文件的编制、编印、审定和发放流程,确保招标文件的合规合法。

(4)建立投标评审制度,规定投标评审的程序、流程和要求,提高评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验收流程,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3.3 采购文件和档案管理(1)建立采购文件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文件的保存、传输和保密要求,确保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治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我市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方法。

采购人按预算治理权限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部门预算单位(即主管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条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单位配套的自筹资金),采购市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名目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

第五条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名目中通用的采购项目依法托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下同)代理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集中采购开始前签订托付代理协议,明确托付的事项、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托付代理协议能够按年度签订,也能够按项目签订。

第六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经市政府批准部分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有专门要求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部门集中采购事务能够由主管部门财务治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也能够另行明确一个机构具体负责办理。

第七条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畴之外,市政府公布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它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散采购能够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能够托付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治理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督治理职责。

采购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集中采购机构是政府集中采购的代理机构,负责承办政府集中采购操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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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根据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障我局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运行,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外采购与工作有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三、职责权限
1、业务部门负责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提出政府采购申请,并履行申请审批手续。

2、业务部门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和采购时间提出要求,并按照财政局规定的政府采购支出进度实施政府采购;配合财务部门和财政局进行技术环节的对接,参加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开标事宜,并负责签订采购项目合同、组织实施采购以及采购项目完工验收。

3、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的财政相关备案手续,每月编制报送政府采购报表。

4、财务部门负责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与金额完成付款手续。

四、采购原则
1、政府采购原则
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的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市财采管【2015】15号《XX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采购的物资必须与采购申请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申请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采购部门更改采购申请单。

3、廉洁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维护单位利益,提高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不向供应商伸手;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规定采购方式采购原则
按照财政局规定的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协议供货等方式进行采购。

5、定点采购原则
办公家具、图书、公务接待、车辆维修、印刷采取定点采购方式,由采购申请部门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进行采购。

五、采购预算与计划
1、编制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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