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考核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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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考核评估办法
目录
湖南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考核制度(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学生工作部的工作指导方针,促进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的全面发展,更好地服务同学、成就自我,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制度。以此进行监督,加强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自身队伍建设。
一、考核宗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阻扰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人员的工作情况,帮助常委和成员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三、考核组组成人员:由中心主任组织,牵头,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做好平时的各项记录,各部长对部门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到会率、值班情况、勤工活动的参与情况、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等,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中心主任接受学生工作处考核。和中心全体成员监督,对本中心负责。
四、考核对象: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全体人员
五、考核时间:每月末考核和学期总评
六、考核等级:80~100分为优秀,70~80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考核办法:
1、采用“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形式,分为四个等级,最后结果将作为决定续聘、解聘、评优评先的依据。
3、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考核表总分为100分,内容分为日常工作和部门工作两个方面。其中,日常工作为45分,包括例会、值班、勤工活动和其他工作四项内容;部门工作为55分,内容依据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而定。这些方面的评分表现为加分和扣分,具体情况参照各部门考核表。
4、根据每月末考核各部门将评出1~2名优者。考核分最高者为优,填写优秀个人申请表并有机会被评为每两个月的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月评优秀个人,例会上对其做出表扬和给予相应的奖励。
5、根据每月末考核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成员,给予考核不合格,且报办公室备档;连续2次考评结果不合格者,部门内部给其批评警告和相应的惩罚;连续3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部长会议商定,将视具体情况,严重者将劝其退出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6、学期考评依据每月末考核和工作总结的上交情况,学年考评依据学期考核,
总分优异的成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下学年初召开表彰大会,并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7、每周考核时间为本周星期天,填写上周考核表。具体流程为:1、填写考核表;2、各部门评定和推优;3、上交办公室并在常务会议上评定;4、上交中心主任。考核表中,各部门成员自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算出来为综合评定的分值,总得分为综合评定的总和;部长表中自评分、中心主任评分和老师评分分别占40%、30%和30%,总得分为三项按比例算出来的总和,中心主任、副主任考核中自评分、各部门部长评分与老师评分分别占40%、20%和40%,总得分为三项按比例算出来的总和。注:1、本考核制度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考核制度最终解释权属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2010年8月10日
湖南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部长考核表
姓名:部门: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得分:
自评语(对本月工作的总结建议及其他):
中心主任点评及建议:
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成员考核表姓名: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得分:
自评语(对本月工作的总结建议及其他):
办公室主任点评及建议:
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内勤部成员考核表姓名:
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得分:
自评语(对工作的总结建议及其他):
部长点评及建议:
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广告策划部成员考核表姓名: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得分:
自评语(对本月工作的总结建议及其他):
部长点评及建议:
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人力资源部成员考核表姓名: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得分:
自评语(对工作的总结建议及其他):部长点评及建议:
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市场开拓部部成员考核表
姓名:考核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考核得分:
部长点评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