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业务前置要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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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问题整改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问题整改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问题整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2.17•【字号】辽住建建管〔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问题整改的通知辽住建建管〔2022〕2号各市住建局,省沈抚示范区住建局:省政府督查室在《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中提出各市有关县(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材料要求不统一的问题(附件1)。

为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决定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有关问题核查和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核查摸底各市住建局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施工许可证颁发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材料情况进行核查摸底,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核查情况表》(附件2)要求,将本地区核查摸底情况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有关要求1.统一规范前置要件。

各施工许可证颁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辽住建发〔2021〕1号),按照《实施意见》附件5表一《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统一规范前置要件,不得违法违规增设其他要件,已增设的要立即整改。

对整改不到位的,省厅将视情形采取约谈、全省通报批评、提请省政府工作提醒等措施推进。

请各市于2022年3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本地区施工许可证前置要件问题整改情况报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加强行业监管。

各市住建局是本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法定职责。

联系电话:************************(传真)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2月17日。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一、项目背景工商登记是企业法定成立的前提,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工商登记制度各不相同,但其中普遍存在登记前置审批的环节。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是指在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之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和核准程序。

二、项目内容1. 审批申请材料准备在工商登记前,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等信息。

这些材料要求严格,企业在准备时需要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2. 相关部门审批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程序可能涉及不同的政府部门,如工商部门、税务部门、质检部门等。

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这些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审批时间和流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时间和流程因地区而异,有的地方可能需要数天,有的则可能需要数周甚至数个月。

企业需要提前了解审批的时间和流程,并且合理安排好时间,确保能按时完成登记。

4. 审批结果经过审批后,企业会收到审批结果通知。

审批结果可能有不同的情况,如审批通过、审批未通过、需要补正或补充材料等。

企业需要根据审批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5. 登记费用在进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支付相关的登记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需要提前了解并预留足够的资金。

三、项目意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意义在于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

通过审批程序,政府部门可以对企业进行监管和管理,防止一些非法经营活动的出现,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此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和便利。

只有完成登记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企业才能享受相应的权益和福利。

四、项目挑战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材料准备的难度和繁琐性,企业需要仔细核对所有申请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公路审批核准要件清单

公路审批核准要件清单

审批核准制公路项目专题清单一、各阶段专题要件清单(一)工可批复核准要件1.用地预审批复。

2.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政府意见。

4.节能评价(网上填报)。

5.通航论证(涉及通航河流时需要)。

注:核准制项目则(四)(五)为开工要求,核准时不需要。

(二)开工前置要件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7.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8.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9.地质灾害评估。

10.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0.30g及以上地区内的单跨跨径≥150m的特大桥)11.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

12.其他专题。

(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有些专题在初步设计阶段要形成报告,但不用批复,如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等)。

三、相关问题(一)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处理项目如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按照规定,用地预审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目前,国土资源部只接受国高网项目的用地预审。

但对于深度贫困地区,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国土资规﹝2017﹞10 号)。

(二)项目选线穿越各市县(区)总规中禁建区的问题1.在工可设计阶段,线路优化调整后如果局部地区穿越总规禁建区,同时相关市县总规空间管制中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管控要求不明确,导致项目在禁建区内建设缺乏明确判断依据,项目建设不完全满足空间管制规划要求,则需依法依规对总体规划中空间管制禁建区的管控要求和措施进行局部调整和完善。

2.项目如穿越禁建区且总规中有相应管理措施,则需要相关专题的批复文件作为选址论证报告的支撑文件,如风景名胜二级和三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永久性基本农田等。

申报材料要件清单

申报材料要件清单

附件1申报材料要件清单除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外,各环节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要件如下。

(一)初步设计审批1.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单位性质、机构设置等);3.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附编制资质证书);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新建项目及整合改造项目)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非新建项目);6.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新建项目)复印件;7.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复函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8.冲击地压鉴定报告、冲击危险性评价报告(采深400米及以上非新建矿井)。

(二)开工备案1.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2.建设用地批复复印件;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4.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5.煤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复印件;6.采矿许可证复印件;7.经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中标文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合同复印件等;8.经招标确定的监理单位中标文书、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复印件等;9.煤炭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监注册登记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三)联合试运转备案1.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联合试运转方案;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3.开工备案公告截图。

(四)竣工验收备案1.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2.项目建设单位编制的内容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3.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认证结论意见)复印件;4.项目竣工档案情况说明;5.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煤矿项目,需提供化解过剩产能煤矿落实到位的证明文件。

以上各环节均需项目业主出具对所提供材料、要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审批业务前置要件清单

审批业务前置要件清单

兰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材料明细目录行政许可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和大型娱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4)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外)许可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计量器具检定(强制检定)其他职权类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接受进口特种设备告知采用国际准标志证书办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受理、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县政府质量奖日常管理【行政许可类】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初次登记(一)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7随.同锅炉、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分汽(水)缸及压力管道需提交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二)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适用于: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新投入使用的气瓶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压力管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的压力管道还应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变更:(一)改造变更1原.使用登记证;2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4改.造质量证明资料;5改.造监督检验证书。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的意见-呼政发〔2015〕57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的意见-呼政发〔2015〕57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的意见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的意见呼政发〔2015〕5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投资发展环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任务要求,加快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切实攻克和破除投资审批改革的难点问题,现就并联审批流程再造提出以下意见:一、思路原则(一)并联审批,整体协同。

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创新审批模式,突出全局性、系统性要求,加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协同配合,建立整体型、协同型、服务型审批服务平台,由“分散式部门各自审批”向“集中式整体协同审批”转变。

(二)围绕项目,顶层优化。

以项目为核心,将项目单位作为“客户”,加强顶层设计,部门服从整体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共同为项目服务,由“项目申请人围着部门转”向“部门围绕项目转”转变。

(三)减少前置,同步实施。

优化简化前置审批,加强部门信息沟通,突破原有审批流程各阶段串联关系,在法律框架内推行阶段间和阶段内并行开展审批。

(四)全程覆盖,分类简化。

构建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加强行政审批监管的前提下,将中介服务、公共服务、技术审查及会议决策等环节,在法律框架内统筹优化、统一规范、流程再造、合理衔接、协调配合,依据项目实施分类简化,实现项目审批、服务、监管的全流程规范运行。

二、主要措施(一)实行审批条件清单制在法律框架内,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的审批条件进行精简优化,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前置审批和审批要件清单,规范审批服务标准,取消模糊性表述,全面公开清单内容,保证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内含两个事项清单)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内含两个事项清单)

3个工作日
序号 阶段
事项名称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5
部门
准备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1份) 2、项目批准文件(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 证)(原件1份) 市园林和林业局 3、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 4、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拟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原件1份)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 6、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1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体包括: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4份) ②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电子版光盘,国家涉密项目除
外):确因需要,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内容的文字、图表等作涂黑处理,其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个工作日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原件1份)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原件1份)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 批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复印件1份) 市民族宗教局 4、规划、文物、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复印件1份)
附件2-2
序号 阶段
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
青岛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部门
准备材料
市发展改革委
1、申报文书(原件3份) 2、项目申请报告(原件3份)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复印件3份) 4、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复印件3份) 5、岸线使用审批意见(使用岸线项目)(复印件3份)

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前置要件清单

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前置要件清单











表注:①“一”表示不作要求。 “★”表示必须提供, 若不涉及,则应进行简要说明并附佐证材料(若有)作为印证。 “☆”表示应该提供, 因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正式文件的,可以先行提供中间成果文件(如 初设阶段的环评、水保,还未批复的可以先行提供审查意见); 因对本次报批没有实质性 影响,或上一阶段报批已汇编报送过, 则不作强制性要求(为方便审查,请尽量提供)。 ②个别发生概率较低的要件,如穿越动物保护区、国家重点工程区域(如 FAST)等的批复 /同意文件未列入清单中,但若涉及,也应列入汇编(涉及保密要求的除外),按已有序号 接续在末尾。 ③设计咨询审査意见 (代厅审査意见) 单独成册。 ④设计单位对咨询审査意见的逐条响应情况说明单独成册。 ⑤交通造价站的造价审查意见单独成册。
☆ ☆ ☆ ☆
★ ★ ★ ★
7
节能登记评估


8 9 10 11 12 13 1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水源保护批复 穿越风景区批复 穿越森林公园批复 穿越地质公园批复 湿地保护批复 文物保护批复 《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2007年省十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7年省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规定(第 十五条),“在通航水域或者规划的通航水域上整治 航道,建设临河码头、跨河桥梁、拦河闸坝等建筑 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 术要求并事先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交通行 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答复。”




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所需的准备资料(精选5篇)

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所需的准备资料(精选5篇)

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所需的准备资料(精选5篇)第一篇: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所需的准备资料各级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下面以我国某省发改委要求为例: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

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

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

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摘要:一、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概念和作用二、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内容及填写要求三、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审批流程四、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管理与归档正文: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是公文印发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概念、作用,以及内容、填写要求、审批流程、管理与归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概念和作用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简称审批单,是指在公文印发前,对公文的内容、形式、密级、印制数量等进行审查、审批的单据。

审批单的作用主要包括:1.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2.控制公文印制数量,避免浪费资源;3.保证公文按时按需印发。

二、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内容及填写要求审批单的内容主要包括:1.公文标题;2.发文单位;3.收文单位;4.公文密级;5.公文份数;6.审批人签名及日期。

填写审批单时,应注意以下要求:1.字迹清晰,内容准确;2.审批流程完整,不遗漏;3.按照规定格式填写;4.及时提交审批。

三、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审批流程审批流程一般包括:1.发文单位填写审批单,并将公文及审批单提交给负责人进行审批;2.负责人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审批单信息,签署意见并注明审批日期;3.发文单位将审批后的公文及审批单提交给印制部门进行印制;4.印制完成后,发文单位对公文进行质量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分发。

四、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的管理与归档1.审批单的管理:审批单作为公文印发的重要依据,应由发文单位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审批过程的完整性、可追溯性;2.审批单的归档:审批单在公文印发完成后,应与公文一起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审计。

总之,公文印发前置审批单是公文印发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对于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二、法律作出相关规定但未明确为核准前置条件(11项)
1
水土保持方案审核
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
压覆矿产资源批复
国务院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7
贯彻国防要求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防动员的需要,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应当贯彻国防要求,具备国防功能。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域使用申请,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11
水源地审批
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二十条第五款: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5
安全预评价

可研审批前置要件

可研审批前置要件

可研审批前置要件篇一:申请立项前置条件申请立项前置条件1、报告文本。

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用地及规划、资源和能源耗用与条件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效益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等内容(如项目申报要求出具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由项目办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文本)。

2、项目建设节能资料(按能源消费量分类管理要求,提供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3、立项请示。

包括项目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工期等内容。

4、城市规划审查资料(需提供加盖规划审批专用章的规划平面图或规划局批复文件的原件)或选址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

5、项目建设用地资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征用土地的应提供征地资料;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单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供合法的土地租赁协议)。

6、项目建设环评资料(需提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7、安监局批文原件(除农业、旅游业外)。

8、企业营业执照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意见和相关部门的批示(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证书)。

10、发改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篇二:规划建设审批前置条件一次性告知规划建设审批前置条件一次性告知作者:pyg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411 更新时间:20xx-11-15一、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材料(5个)1、申请报告(内含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意见)及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2、发改部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或项目备案文件。

3、1:500最新实测地形图(含电子文件)。

4、拟选址位置示意图。

5、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审查意见(如:牵涉到河流填埋或防洪要求的,要先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对于临近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建设项目或牵涉公路用地的,要先征求公路部门意见;牵涉危险品储存或生产的,要先征求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意见;牵涉到文物保护的,要先征求文化部门意见;牵涉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要先征求旅游部门意见。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版)

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21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25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28
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分立,合并,终止(根据人社部意见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9
金融控股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修改公司章程,投资控股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者减少对所控股金融机构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导致控制权变更或者丧失,分立、合并、解散或者破产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1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32
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
审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6
证券金融公司解散审批
国务院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17
期货公司境内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送审资料清单

送审资料清单

送审资料清单一、引言在进行审批程序之前,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资料。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个送审资料清单,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根据不同的审批程序,具体的资料要求会有所不同。

请根据您所申请的审批类型,参考以下清单来准备相关资料。

二、个人信息1.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 居住证明: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文件,如水电费账单、租赁合同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财务资料1. 个人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纳税证明等。

2. 个人资产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产证明等。

3. 个人债务证明:如贷款合同、信用卡账单、还款记录等。

4. 配偶财务状况证明:如果适用,提供配偶的收入、资产和债务证明。

四、项目/业务资料1. 申请表格:根据具体审批类型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签署。

2. 项目/业务计划书:详细描述您的项目或业务计划,包括市场分析、竞争优势、预期盈利等。

3. 合同/协议文件:如合作协议、销售合同等与项目/业务相关的文件。

4. 需求/方案说明:提供对项目/业务需求和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以便审批机构了解您的计划。

5. 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具体审批类型,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产品样本、市场调研报告等。

五、法律文件1. 公司登记证明:如工商注册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相关证明文件。

2.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的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您不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需要提供委托您代表公司进行申请的授权委托书。

4. 其他法律文件:根据具体审批类型,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如知识产权证明、安全执照等。

六、其他1. 推荐信/推荐人证明:根据具体要求,提供推荐信或推荐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学历/职业资格证明:提供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您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

3. 其他附加材料:根据具体审批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附加材料,如照片、个人简历等。

立项审批阶段审批项目和必备要件(15项)

立项审批阶段审批项目和必备要件(15项)

立项审批阶段审批项目和必备要件(15项)在中国企业的立项阶段,需要进行审批申请,以确保企业的项目合法、安全、可行,同时保证国家利益与民生福祉。

在审批申请中,审批项目和必备要件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下面将介绍在立项审批阶段中的审批项目和必备要件(15项)。

一、审批项目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企业立项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描述、预期收益、经济效益、投资计划、技术方案等。

项目建议书要详细、准确、合理,同时包括各种重要数据。

2.投资规划及投资报告投资规划及投资报告要求包括资金筹措方式、资金分配计划、财务分析、投资回报率等方面的数据。

3.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主要涉及到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破坏、资源消耗等因素的影响评估,包括环境基础数据、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条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等。

4.地质勘察报告地质勘察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地质勘察报告要求包括勘测地区、勘测方法、勘测成果描述等。

5.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建筑工程的图纸,主要涉及结构、机电、造价、管理、规划等方面,要求图纸清晰明了、尺寸标准、构造合理。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针对企业的经营模式、市场情况、技术实现、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评估。

7.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开展生产活动所必须持有的证件,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条件、规定、要求。

8.开发计划书开发计划书主要是关于开发任务、开发内容、开发方法、开发进度、开发成本、预期收益等方面的描述。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企业进行建设用地规划所必须持有的证件,要求企业依照当地规定申请。

二、必备要件1.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是企业立项的必要证件,涉及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的法人代表授权书主要是针对企业中领导的指定,涉及企业授权、签名、印章等。

3.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是企业之间达成协议的书面表达。

4.资信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的银行开户证明、税务注册证明等。

行政审批大厅办理要件及流程

行政审批大厅办理要件及流程

护士执业注册
• 申请材料: •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身份证。3、学历证书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5、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材料。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 • 8、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无
办理一手房征收契税、二手房征收交易税
• 申请要件: • 1、身份证 • 2、银行卡 • 3、户口本(离婚需离婚证或判决书,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结婚证) • 办理流程: • 1、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录入相关信息 • 2、到税务窗口征收相关税费 • 办理时限:每笔业务15分钟 • 收费标准: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提现
• 申请要件: • 1、异地备案表 •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本人银行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 3、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纸质,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本人银行正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 4、异地人员汇总(原件1纸质,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 办理流程:申请-审查-受理-告知 • 办理时限:即办件 • 收费标准:无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 申请要件:
• 1、参保职工明细表
2、工作调动手续
•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退休审批表
• 5、死亡证明
6、财务决算报表
• 7、工资统计年报
8、财务记账凭证
• 9、工资表
10、财政新增表
• 办理流程:申请-审查-受理-告知
• 办理时限:即办件
• 收费标准:无
基本医疗保险外伤住院登记

实施方案审批前置要件

实施方案审批前置要件

实施方案审批前置要件1. 完整的实施方案文件,审批前,需要准备完整的实施方案文件,包括方案的背景、目标、内容、实施计划、预期效果等内容。

这些文件应当清晰明了,内容完整,以便审批人员对方案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

2. 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反馈,在提交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前,需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反馈。

这些意见和反馈将有助于完善方案内容,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3. 风险评估报告,在实施方案审批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这份报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同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以确保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4. 资金预算和支持文件,实施方案审批前,需要准备详细的资金预算和支持文件。

包括方案所需的资金预算、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支持文件和证明材料。

5. 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估,在提交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前,需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估。

确保实施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6. 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估报告,在实施方案审批前,需要提交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估报告。

这份报告应当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以便审批人员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7. 其他相关的前置要件,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内容和要求,可能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的前置要件,如技术方案、人员配备计划、设备清单等内容。

总之,实施方案审批前置要件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准备好这些前置要件,才能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成功实施。

因此,在准备实施方案审批前置要件时,需要做到全面、准确、完整,以确保审批过程的高效进行和实施方案的顺利通过。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与需要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与需要材料清单

项目建设前置手续规定及需提供资料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可划分为五个阶段,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有些需要前置条件,但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联审联批时可同时办理,以推进项目尽早开工。

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完善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

一、第一阶段:选址阶段(一)审批单位:城市规划局(二)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三)需提供材料:1、《城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2、拟选址位置的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3、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限于国家、省、市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项目);4、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1)、位于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的,国土部门出具的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2)、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对环境影响项目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3)、属于易燃易爆项目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位于划定的城市绿线围的,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6)、涉及防洪、防汛的,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铁路、公路、电信、无线电站台、燃气、防雷等其它问题的,依法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具体流程及时限: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一)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二)联审联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三)需提交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表;(2)环评报告书(表)。

2、用地预审(1)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2)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3、项目立项或核准(1)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和能源耗用与条件、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需要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需要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需要材料清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建设项目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相关的前置手续必不可少。

以下是建设项目前置手续所需的材料清单。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一个详细的描述项目目标、内容、范围和预计效益的书面文件。

它包括项目的目标、基本信息、技术经济指标、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等内容。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的文件。

报告包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风险分析和环保措施等内容。

3.土地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的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土地规划条件书等。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的许可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工程设计文件等。

6.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许可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施工许可证申请书、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7.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安全的证明文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

8.用地报批手续:用地报批手续是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可行的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预审意见等。

9.管理规划报批手续:管理规划报批手续是确保项目管理规划和运营管理措施符合相关规定的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管理规划报批申请书、项目管理规划和运营管理措施等。

10.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和需求,可能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出让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

以上是建设项目前置手续所需的主要材料清单。

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一确认,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应的材料。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6•【字号】鞍政发〔2016〕43号•【施行日期】2016.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鞍政发〔2016〕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再次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详见附件)。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确保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为加快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市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鞍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6日附件市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前置要件(19项)(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取消前置要件3项:文明施工方案登记表、建造师及项目总监证书、人防收费结建审批表。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后移前置要件2项: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后移至竣工验收前、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六项费用缴费通知单后移至预售许可前交齐。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二)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发。

取消1项前置要件:全额预缴供暖上网费。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后移前置要件1项:人防认证环节后移至竣工验收备案阶段,改为出具人防验收意见。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取消12项前置要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许可证、档案初验合格证、配套费交款证明、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安全生产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保修书。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涉企收费(4项)(一)取消户外广告设施非公共产权载体使用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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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材料明细目录行政许可类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和大型娱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4)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外)许可 (6)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7)5.计量器具检定(强制检定) (8)其他职权类6.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9)7.接受进口特种设备告知 (9)8.采用国际准标志证书办理 (10)9.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10)10.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 (11)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 (11)12.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12)13.受理、处理产品质量申诉 (12)14.县政府质量奖日常管理 (12)【行政许可类】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初次登记(一)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7.随同锅炉、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分汽(水)缸及压力管道需提交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二)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适用于: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新投入使用的气瓶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压力管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的压力管道还应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变更:(一)改造变更1.原使用登记证;2.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4.改造质量证明资料;5.改造监督检验证书。

(二)移装变更在县内移装:1.原使用登记证;2.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4.移装后的检验报告。

跨县区移装——迁出:1.原使用登记证;2.原使用登记表;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作注销标记的使用证和登记表。

跨县区移装——迁入: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作注销标记的使用登记表;3.移装后的检验报告;4.设备所属类别新注册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单位变更原使用单位:1.原使用登记证;2.使用登记表;3.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作注销标记的使用证和登记表。

新使用单位: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作注销标记的使用登记表;3.设备所属类别新注册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维保单位变更1.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3.维保合同。

4.维保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批-办结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或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20个工作日。

需要现场核验的20个工作日。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和大型娱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一)初次领证1.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并附电子文本);2、营业执照;3、申请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资格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4、质量管理手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第十三条。

(二)复查换证(证书有效期四年,期满前六个月提出申请)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本);2、营业执照;3、质量管理手册;4、取证以来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汇总表(原件);5、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原件)。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

(三)变更申请1.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厂车或大型游乐设施)》(原件);3.《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原件);4.变更情况说明(原件)。

(四)注销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厂车或大型游乐设施)》(原件);2.注销情况说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专家评审-审核-办结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考核和整改时间)三、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外)许可(一)初次申请1.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4份,并附电子文本);2.营业执照;3.申请资格条件要求的技术人员的毕业证及职称证;4.申请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5.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质量管理手册(移动式压力容器还需提供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目录);7.气瓶使用登记表(原件,仅气瓶充装单位提供)。

(二)复查换证(证书有效期四年,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复审申请)1.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换证)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本);2.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原件);3.营业执照;4.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充装许可有效期内的综合工作报告(原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提供);6.充装质量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目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提供);7.充装事故处理情况(原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提供);8.全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原件,气瓶充装单位申请直接换证时提供)。

办理流程:受理-专家评审-审核-办结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考核和整改时间)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一)初次领证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3.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4.毕业证书或者学历证明;.5.成绩单(原件)。

(二)复审(证书有效期四年,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原件);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3.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4.身份证复印件;5.持证期间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原件);6.持证期间从事该持证项目未中断一年的证明(原件);7.体检证明(考试大纲的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提供);8.持证期间从事该项目操作中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证明(原件)。

(三)补证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登报声明或者遗失声明(原件);2.补办申请(原件)。

备注:上述业务如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五、计量器具检定(强制检定)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表3.申请检定计量器具明细表办理流程:申请-受理-检定-送达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其他职权类】六、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2.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4.产品合格证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七、接受进口特种设备告知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2.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3.取得的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4.产品合格证5.进出口检验合格证明6.安装和使用维护保养、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资格证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八、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办理1.企业提出申请,原件,3份,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3.企业对采标情况的介绍或总结,原件,3份,盖公章;4.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监督检查表,附国际标准原本复印件,3份,盖公章5.产品检验报告2份以上,企业自身检验报告连续3次以上,原件,3份,盖公章;办理流程:受理-专家评审-审核-办结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考核和整改时间)九、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1.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申请表,原件,3份,盖公章2.企业计量管理文件,原件,1份,盖公章3.企业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原件,1份,盖公章4.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表,原件,1份,盖公章5.计量检测体系内审员证件复印件,1份,盖公章6.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产品标准,原件,1份,盖公章7.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识、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盖公章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送达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十、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1.《计量合格确认申请表》一式2份;2.本单位的计量检测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3.计量检测体系文件与计量合格确认规范对照表;4.计量检测体系内审员证件复印件;5.计量检测体系内审报告/管理评审结论(最近一次)办理流程:受理—组织现场考核—审核发证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考核和整改时间,按照特殊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和整改)十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1.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查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4.出厂检验报告5.省、县级监督检查报告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批—告知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十二、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1.计量纠纷调解申请书/计量仲裁检定申请书2.含有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办理流程:受理—检定—告知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十三、受理、处理产品质量申诉1.产品质量申诉书2.含有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明办理流程:当事人申投诉——审核材料符合即受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十四、县政府质量奖日常管理1.兰考县县长质量自评报告2.含有申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办理流程:受理-评审-公示-审定-奖励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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