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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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扶持作用,建立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市场资源、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完善体系,整体推进。

加快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评价认定体系。

遵循新型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节能建筑联动发展。

示范引领、逐步推广。

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快发展,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全省的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四川成都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四川成都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一 绿色 建 筑 ’ 是 指在 建 筑 的全 寿 命 周 期 内, 最 大 限度 节 约 资 源 ( 节地、 节 能、 节水 、 节材) 、 保 护 环 境 和
地 惠及 民生 。 ( 来源 : 中国住宅产 q k N2 0 ] 4 . 0 7 . 1 4 )
计 审 查要 点》 两 个指 导 性 文 件 , 加 大 对 节 能环 保 建 筑
的推 广和 支 持力度 。 文 件 的 出台也 标志 着成 都 民用 建 筑 开始 全 面实 行绿 色建筑 设 计标 准 。
版社, 2 0 0 7 : 2 7 — 3 3 .
[ 5 ] J GJ 2 0 3 ,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s ] . [ 6 ] C J S 0 1 , 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 s ] .
[ 7 ] 李 博. 浅 谈 光 伏 发 电系 统 的 建 筑 一 体 化 应 用 [ J ] l 太 阳能, 2 0 0 8 , ( 2 ) : 3 4 —
地 利 用太 阳 能资源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参考 文献 : [ 1 ] E永伟 , 李军, 宋维 嘉, 等. 首 都发展新空 间——丽 泽金融 商务 区规 划 综合方案 [ J ] . 北京规划建设, 2 O l O , ( 2 ) : 1 3 8 — 1 4 1 . [ 2 ] 北京市人 民政府. 关于印发发展绿色建筑 推动生态城 市建设 实施方 案 的通知( 京政办发[ 2 o 1 3 1 2 5号) [ L ] . 2 0 1 3 — 0 5 — 2 9 . [ 3 ] DB1 1 / T8 2 5 , 北京市绿色建筑 评价标 准[ s ] . [ 4 ] 李宏毅 , 金磊 . 建筑 工程太 阳能发 电技术及应用 [ M] I j E 京: 机械 工业 出

2024四川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导则

2024四川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导则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导则(试行)2024年11月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建筑碳排放计算 (4)4.1 全寿命期计算 (4)4.2 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计算 (4)4.3 建筑建造及拆除阶段计算 (6)4.4 建筑运行阶段计算 (8)附录A 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专篇 (16)附录B 各类能源碳排放因子 (18)附录C 典型建材单位碳排放因子.......................................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 建材运输碳排放因子. (19)附录E 常用施工机械台班 (23)附录F 碳汇相关数据 (27)附录G 建筑碳排放强度降低措施示例 (28)引用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四川省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系统推进绿色建筑碳减排工作,规范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方法,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碳排放计算,其他项目的碳排放计算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1.0.3 因建设项目不同时期可获取数据具有差异性,本导则按设计期与运营期分别给出民用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方法。

1.0.4 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碳排放计算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全寿命期 building life cycle建筑物从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运行到拆除的全过程。

2.0.2 计算边界 accounting boundary与建筑物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等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范围。

2.0.3 建筑碳排放 building carbon emission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内江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内江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内江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内江市绿色建筑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建筑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

内江市作为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有必要制定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升建筑能效: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建筑材料,降低建筑能耗,达到节约能源的目标。

2. 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和优化室内环境,降低建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 提高居住者的健康和舒适度:通过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和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4. 增加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三、具体措施1. 建筑设计阶段:- 强调综合能源利用:鼓励开发混合能源系统,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优化建筑结构和布局:根据气候特点和用途,设计建筑的朝向、隔热、通风等,降低能耗。

- 选择环保材料:推广使用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材料,例如无毒、可回收利用的材料。

- 提供室内舒适度:优化照明和采光设计,增加室内植物,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2. 建筑施工阶段:- 减少废弃物:强制施工单位分类处理和回收建筑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 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建筑施工人员和监察相关人员,提高他们对绿色建筑的意识和技能。

3. 建筑使用阶段:- 提供节能设备和技术:鼓励建筑业主安装节能设备,例如智能照明系统、高效空调等。

- 提供可再生能源设备:推广太阳能光伏板、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设备的使用。

- 加强建筑管理:建立绿色建筑评估标准,检查和评估建筑的绿色性能,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进行整改。

4. 激励措施:- 提供财政支持:通过减免税费、提供补贴等方式,激励企业和个人开展绿色建筑相关项目。

- 建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通过搭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建筑。

-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和支持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新时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设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建筑的适用性、舒适性、安全性,直接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近年来,虽然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城市建筑仍然存在贪大、媚洋、求怪,缺乏文化底蕴与地域特色,追求开发强度,忽视宜居环境,追求外形古怪,忽视功能使用等问题。

建筑能否体现建筑方针,能否满足城市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定要求,建筑设计起决定性作用。

没有优秀的建筑工程设计作支撑,再好的规划也不能实现。

建筑工程设计在加强建筑节能、保护生态环境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是建筑工程灵魂与龙头。

建筑工程设计对于创建更具生命力的建筑、提升城镇化品味和质量、提供舒适宜居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建筑设计。

二、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不仅要符合规划要求,更要体现建筑艺术、环境景观艺术、人文及历史文化艺术的综合要求,因此各地要紧密配合,积极探索和开展城市设计,充分发挥建筑师在城市设计中的作用。

(一)积极探索和开展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

城市设计应统筹城市整体平面、立体空间、建筑风貌体量、色彩、天际线、景观绿化等要素,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各地应组织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探索、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和培育城市设计队伍,加强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街区和城市保护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6•【字号】川府发〔2017〕44号•【施行日期】2017.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7〕4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6日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以重点工程实施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推进机制,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较2015年累计下降16%,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双控”目标任务。

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单位GDP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2.8%、13.9%、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5%。

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
实施成渝城市群(四川)国家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行脱硫脱硝并举、多种污 染物综合减排,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攀西城市群等大气污染联防 联控联治。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取缔饮用水水源地所有排污 口。严格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 强化农产品产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可以看到四川是如何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资源利用 上得以优化。 然后,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保障。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 到四川是如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上得以安全。 此外,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保障。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 到四川是如何以制度为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管理上得以规范。 同时,树立生态文明社会风尚,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 到四川是如何以社会教育为引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上得以普及。 此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这是四川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保障。在这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四 川是如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技术上得以提升。
切实加强城镇管理。
方案
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 城市绿线管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成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 市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气、综合管廊、市 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遂宁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落实科学规划理念,坚持规划先行,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新 村聚居点、旧村落和传统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布局。研究制定四川省乡村规划标准,提升全 省乡村规划编制水平。加快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传承农耕文化和农村民居特 色,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寨。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办发[2013]38号【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13.06.26【实施日期】2013.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为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用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舒适性、健康性、安全性。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一)新建建筑。

到2015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32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有条件的城市或工程项目实现节能65%的目标,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到2015年,力争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完成节能改造180万平方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4•【字号】川办发〔2020〕63号•【施行日期】2020.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树立“存量思维”,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按照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要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重点突出。

充分征求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生活宜居、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坚持“先整体规划设计、后分批推动实施”,精细化编制改造方案,品质化实施改造项目,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有效衔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加强政府引导,坚持部门协同、居民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模式,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保护优先、传承历史。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0•【字号】川府发〔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四川是农业大省,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推进城镇化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对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建设美丽四川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和要求。

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工作安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各项部署,走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新型城镇化道路。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坚持“五个统筹”,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配套政策改革,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为四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驱动力。

坚持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绿色发展融入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以提高质量为关键,注重协调发展,推动实施空间“多规合一”,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构建适应绿色发展的城乡体系。

四川出台绿色建筑实施细则

四川出台绿色建筑实施细则

四川出台绿色建筑实施细则
佚名
【期刊名称】《住宅产业》
【年(卷),期】2015(000)001
【摘要】本刊讯近日,《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出台。

【总页数】1页(P7-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023
【相关文献】
1.《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出台分设奖项奖级规定条件程序 [J],
2.《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出台 [J], ;
3.四川出台《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 [J],
4.四川出台出口猪肉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J],
5.四川出台出口猪肉原料养殖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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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绿色建筑标识式样的通知》(建办标〔2021〕36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工作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推荐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证书和标牌。

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标牌由申报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第四条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

第五条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认定统一采用国家标准,二星级、一星级标识认定可采用国家或地方标准。

—1 —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或相对应的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工业建筑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既有建筑改造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

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监督全省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初审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一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初审推荐二星级绿色建筑,预审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

第七条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建立本级绿色建筑专家库。

专家应熟悉绿色建筑标准,了解掌握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相关技术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四川省绿色建评价技术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评价技术细则

四川省绿色建评价技术细则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是指用于评估和认证建筑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指标的细则。

该细则是根据四川省的地理、气候和环境条件以及绿色建筑的国际和国内标准制定的。

下面是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1.能源利用效率要求:绿色建筑应该采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和技术,建筑的能源消耗应该低于传统建筑的标准要求。

具体来说,建筑的外墙和屋顶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窗户和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采用高效节能的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等。

2.水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绿色建筑应该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减少对自来水和地下水资源的依赖。

具体来说,建筑应配备节水器具,如低流量水龙头、洗手盆、浴缸和马桶等。

此外,建筑应该设计和建设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用于植物浇灌、厕所冲洗和其他非饮用水需求。

3.室内环境质量要求:绿色建筑应该关注室内环境的质量,提供给居住者一个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具体来说,建筑应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建筑材料和家具,安装高效的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

4.建筑围护结构密封完好性要求:绿色建筑应该具备良好的围护结构密封性能,防止空气和水从墙体、屋顶和地板进入建筑内部。

具体来说,建筑的外墙、屋顶和地板应做好防水处理,窗户和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温度的波动。

5.可持续建材要求:绿色建筑应该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

具体来说,建筑应优先选择具有环保认证的建筑材料,如无甲醛板材、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和能源回收利用的材料等。

6.建筑运维管理要求:绿色建筑应该建立科学的运维管理机制,包括对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对能源和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对室内环境质量的检测和改善等。

此外,建筑还应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培训,帮助居住者更好地使用和维护建筑。

以上是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该细则的实施可以推动四川省建筑行业向绿色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减少对能源和环境的压力,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绿建标准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绿建标准

四川成都天府新区绿建标准天府新区是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的一个新兴城市区域,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为了保护和提升环境质量,天府新区实施了严格的绿色建筑标准。

天府新区的绿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节能减排。

天府新区通过优化建筑设计和采用节能设备,实现了大幅度的能源消耗降低和减少碳排放。

建筑物使用高效隔热材料和节能玻璃,以减少能量流失。

此外,还采用了太阳能电池板和地热能源,将自然资源转化为可再生能源,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水资源管理。

天府新区实施了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利用管理措施,建筑物使用低流量水龙头、混合水龙头和节水设备,降低了用水量。

此外,还建设了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非饮用水的需求,减少了对地下水的依赖。

第三,环境质量管理。

天府新区重视室内环境质量,建筑物通风和空调系统采用高效过滤器和新鲜空气循环系统,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和健康。

此外,还建设了绿色景观和公共空间,增加了城市的绿化面积,改善了环境质量。

第四,可持续发展。

天府新区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采用生态材料和环保建筑工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损耗。

此外,还鼓励居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如骑自行车、步行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了对汽车的依赖和交通堵塞问题。

第五,资金支持。

为了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的建设,天府新区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对于符合绿建标准的项目,可以获得贷款减免、税收优惠和土地开发等支持,降低了绿色建筑的成本,促进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总的来说,天府新区绿建标准的实施为保护环境、提升城市质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节能减排、水资源管理、环境质量管理、可持续发展和资金支持等多方面的措施,天府新区创建了一个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区域。

未来,随着绿建标准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天府新区将成为一个绿色建筑典范,为其他城市提供宝贵的经验。

自贡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自贡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自贡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建筑业作为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之一,其发展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建筑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自贡市制定了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减少建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建筑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为构建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作出贡献。

2. 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创新发展。

三、主要举措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奖励和扶持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绿色建筑。

2. 优化设计施工:推动绿色建筑理念融入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提高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绿色建筑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和认同度。

4. 提高标准规范:加强对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和完善,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和标准的创新和应用。

5.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绿色建筑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绿色建筑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四、推进路径1. 政府引导: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绿色建筑行动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绿色建筑。

2. 企业自主:建筑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3. 社会参与: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行动,支持和配合政府和企业的绿色建筑举措。

五、保障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为绿色建筑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2.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绿色建筑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绿色建筑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和认同度。

4. 提高技术标准:加强对绿色建筑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绿色建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4]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4]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14〕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30日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38号)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把握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以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为抓手,以绿色施工、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为重点,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形成较完善的绿色建筑区域性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建筑政府监管、技术保障、政策激励、社会宣传、产业联动机制;全市实现年人均建筑能耗不超过1.2吨标准煤,年人均建筑水耗不超过50吨,年人均建筑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3.2吨,新建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多、中高、高层分别不超过43、28、24、15平方米,新建居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力争实现污水处理率95%以上。

(一)新建建筑。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

到2015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总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

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

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

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及,绿色建筑已成为当今建筑领域的热门话题。

为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能效和环境友好性,各地纷纷出台推进绿色建筑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重点介绍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细则,旨在为各地推动绿色建筑提供参考。

一、背景与目的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筑运营和使用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升室内舒适度和室外环境质量的建筑物。

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目的是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环保、高效的建筑环境。

二、政策支持与优惠政策为鼓励绿色建筑的发展,省推出一系列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项目,将享受土地使用权、贷款利率、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其次,省将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建立绿色建筑认证体系,对通过认证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同时,鼓励开展绿色建筑技术培训和科研,推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绿色建筑标准与认证为提高绿色建筑的质量和水平,省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绿色建筑标准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材料与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水资源利用、室外环境与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为了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估和认证,省设立了绿色建筑评估机构,对符合标准的建筑项目进行评估和认证,并颁发相应的绿色建筑证书,以保证绿色建筑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四、示范项目与技术推广为推动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省将重点推进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并通过技术推广和经验总结,将先进的绿色建筑技术和经验向全省推广。

同时,支持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建筑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提高绿色建筑技术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五、监督与评估体系为确保绿色建筑行动的有效实施和管控,省建立了绿色建筑监督与评估体系。

重点对绿色建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绿色建筑标准和细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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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的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3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到2017年,全省建立基本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产业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建立完善的省级能耗监测平台,对国家机关、大型公共建筑等典型建筑能耗进行实时监测。

第三条 2014年12月1日起,以规划审批文件时间为准,下列建设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一)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三)地上部分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四)绿色生态城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

第四条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攀西和川西北等太阳能丰富的地区应大力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成都、绵阳、德阳等夏热冬冷地区应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农村地区应积极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能。

第五条加强公共建筑的节能检测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和四川省地方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51/5033-2014)对公共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节能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监管和验收。

公共建筑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能效测评和标识。

第六条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建材产业。

在各类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依据本细则第三条规定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

推动建筑工业化,逐步实现建筑预制构配件、部品的工厂化、标准化生产与现场装配,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

第七条因地制宜建立绿色建筑在财政、税收、国土及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奖励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项
目进行奖励。

第八条依照本实施细则需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严格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

在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立项审查、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验收备案等各环节、阶段,严格执行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

(一)在建设用地出让阶段,编制出让文件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纳入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予以明确。

(二)在项目规划阶段,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环节。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核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许可指标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标准要求。

(三)建设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项目拟达到的绿色建筑级别标准,对拟采用的有关绿色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及概算。

同时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要求编制节能评估文件。

(四)在项目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和《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51/T009)在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明确相关设计、技术要求及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必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五)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凡未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六)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和四川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与验收规程》(DBJ51/T027)等相关技术标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更为详细的绿色施工方案专篇;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等,结合施工单位的绿色施工方案,制定绿色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监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绿色施工方案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对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和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的建筑,不得作为绿色建筑通过验收,县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备案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八)在运营阶段,建设单位在绿色建筑项目投入运行1年后,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证书。

第九条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项目,有关部门在“鲁班奖”、“广厦奖”、“天府杯”、“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应优先推荐上报。

第十条本细则自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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