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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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工作计划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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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如下:
一、城市规划
1. 将城市规划重点放在绿色建筑的发展上,制定详细的绿色建筑规划;
2. 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自行车道的建设力度,减少私人汽车使用。

二、建筑设计
1. 在建筑设计中,要优先考虑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因素;
2. 鼓励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三、施工阶段
1. 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落实;
2. 推广绿色施工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使用阶段
1. 提倡居民节约用水、用电,在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环保理念;
2. 组织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五、评估和改进
1. 定期对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的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不断探索创新,推动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向更高水平发展。

以上是2024年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通过我们的努力,打造一个环保、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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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深圳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7 深圳前言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规范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自查与审查工作,提高我市绿色建筑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与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2015版)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审查要点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绿色建筑审查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了本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审查材料;5.审查要点;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要求,修订了评价对象、评价建筑类别界定的原则、评价等级的划分以及审查材料和审查要点的内容。

2.修订了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说明、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内容。

本审查要点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邮政编码:518031;电子邮箱:cjzxgreen@),以便今后修订和完善。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唐振忠、李泽武、王蕾、庞观艺、张成绪、许媛媛、陈辉虎、周晓璐、黄旭阳、魏泽科、方聪、刘培、李鑫、袁玉华、许鹏远、杨武、张进、邓萝瑰、张沙沙、吴英诺主要审查人员:刘建平、朱宝峰、邢凤春、田智华、鲁艺、凌智敏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4 审查材料 (9)4.1 基本要求 (9)4.2 施工图设计要求 (10)4.3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 (12)4.4 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要求 (13)4.5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报告要求 (14)5 审查要点 (15)5.1 规划(建筑)专业 (15)5.2 建筑专业 (26)5.3 结构专业 (44)5.4暖通空调专业 (50)5.5 给排水专业 (68)5.6 电气专业 (83)5.7 景观专业 (90)附录 (95)附录A 标准条文按专业划分索引表 (95)附录B 标准条文按顺序划分索引表 (100)附录C 设计阶段不参评条文 (106)附录D 审查流程 (107)附录E 参考标准及政策文件名录 (108)1.0.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的总体要求,为贯彻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推进深圳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和统一深圳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自查与审查,制定本审查要点。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2020年)-市政府令第326号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2020年)-市政府令第326号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2020年)正文:----------------------------------------------------------------------------------------------------------------------------------------------------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2013年7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发布2017年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修正2020年3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等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评价标识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建筑。

第三条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二)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三)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建立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绿色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各相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比例要求;组织编制绿色建筑技术规范;发布绿色建筑造价标准和相关价格信息;负责对全市绿色建筑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科技创新、人居环境、城管、水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绿色建筑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绿色建筑发展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规划局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09年5月光明新区全面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光明新区绿色新城建设目标,结合光明新区实际情况,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光明新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光明新区光明新城中心区(约8平方公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约20平方公里)、光明新区公明中心区(约4.1平方公里)及重要路段和景观节点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办公、商场和旅馆建筑的立项、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以及绿色建筑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光明新区内研发和科技厂房暂按公共建筑执行。

其他类型建筑参照执行。

(重要路段和景观节点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规划许可或提出规划条件时注明。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四条(管理部门)光明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光明新区绿色建筑设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光明新区国土、建设、环保、发改和财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光明新区规划及审批时应当充分考虑资源(土地、能源、水资源、材料资源等)的综合利用以及对室内外环境的影响,并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

第六条(导则基本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不同建筑类型以及光明新区实际情况,确定《导则》的基本条文与推荐性条文,基本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基本条文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根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整理)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整理)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附件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
3.《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4.《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
5.《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 15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
7.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公共建筑)
1.规划专业负责
2.建筑专业负责
3.暖通专业负责
4.电气专业负责
5.给排水专业负责
6.结构专业负责
7.景观专业负责
参照以上建议项进行设计,项目达标情况统计如下:
三、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居住建筑)1.规划专业负责
2.建筑专业负责
3.暖通专业负责
4.电气专业负责
5.给排水专业负责
6.结构专业负责
7.景观专业负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方案》各专业中所引规范条文的序号均指《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中相应条款的序号。

2.绿色建筑的设计在参考本《方案》时,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深圳市龙华新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深圳市龙华新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深圳市龙华新区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龙华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相关活动发展资金的利用管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绿色建筑增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工作的通知》和《龙华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线资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指由新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绿色建筑相关活动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区管理的社会投资项目,包括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建设项目。

第四条发展资金的利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扶持条件和标准第五条申请发展资金的项目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二)申报项目应有利于增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申报项目在新区管辖范围内实施,属新区管理的项目。

第六条扶持资金补助标准:(一)新建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国家二星级或深圳金级及以上的项目,除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资金补助外,新区另外别离给予取得国家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30元/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以工程计划许可证为准)、国家二星级或深圳市金级绿色建筑15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认证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

同时取得国家和深圳市设计双认证的项目依照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补助。

注:【原稿内容:取得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的项目,除国家及市级资金补助外,在新区层面上另外给予补助:取得深圳市认证的,可别离按银、金、铂金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5元、30元、60元的标准补助,取得国家认证的,可别离按二星级和三星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0元和30元的标准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深圳市金、铂金级和国家三星级不超过30万元,深圳市银级和国家二星级不超过20万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一日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深圳市节能中长期规划》、《深圳市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降低既有建筑能耗,培育建筑节能产业,建立完善建筑节能市场体系,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

2010年前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成1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政策和技术路线,实现"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占我市节能总量15%的分解任务目标。

(三)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示范先行。

加大政府投入,选择能耗高、改造效益好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部分居住建筑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采用一次捆绑立项、分步改造实施,政府对示范项目采取全额投资或补贴、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同时,应防止以节能改造为名对公共建筑擅自进行扩建、改建。

政府投资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建立用电分类计量和实时动态监测系统,对能耗超过定额标准50%的实行强制改造。

深圳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与措施

深圳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与措施

利 用 新型 墙 材 和散 装 水 泥 等 多种 控 制 措施 , 实 现 全市 绿 色 节 能 建 筑 累计 节 能 减 排 超 过2 5 3 吨标 准煤 , 相 当于 节 省 用 电 8 . 亿 7 .万 66
度。 减排 二 氧化 碳7 48 1 .万吨 ,约 占到 全 社会 节能 总 量 的3 % 。 0 2 1 8 1 01 年 月 2日在 深 圳 举 行 的 第26 世 界 大 学 生 夏 季 运 动 届
( 1)决策 机制 市 政 府设 立推 行建 筑 节 能发 展绿 色 建筑 联 席
6 新型 建材 应 用得到 普及
过 去 5 , 预 拌砂 浆 累 计销 售 量 达 1 1 吨 , 预拌 混 凝 土 使 年 万 8 用量 达 1 7 3 立方 米, 预 拌混 凝 土使 用率 保持 在 9 % 以上 ; 散 05 万 5 装 水泥 使 用 量达 3 2 万 吨, 散 装水 泥 使 用率 2 1 年 达 到6 %; 58 01 8 新 型墙 材 销售 量 ,折 合 标砖 , 合计 超 过 1 3 标 砖 。共 综合 利 用 1亿
达 4 0  ̄ 。 建 筑 废 弃 物 资 源 化 率 已 超 过3 %。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3 7吨 5 1 0 吨 建筑 废 弃物 实 现就 地 处理 利 用, 实现 建筑 废 弃 物 “ O万 零排 放 ” 。一 批 政府 投 资项 目率 先使 用绿 色 再生 建材 产 品 。
2 ,四项 机制




Th S e pec l ia Fo us c
2 绿 色 建筑 发展 方兴未 艾
目前 , 全 市 已 建 成 和 在 建 的绿 色 建 筑 面 积 达 1 0 7 平 方 2 0 ̄

深圳市关于打造绿色建筑之都的行动方案

深圳市关于打造绿色建筑之都的行动方案

深圳市关于打造绿色建筑之都的行动方案深圳市一直积极致力于打造绿色建筑之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为了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深圳市制定了以下行动方案。

首先,深圳市将加大对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度。

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在绿色建筑技术方面开展创新研究。

同时,通过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评估体系,引导开发商和建筑师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提高建筑能效和环境适应性。

其次,深圳市将加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

该市将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联合开展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包括公共建筑、住宅区和工业园区等。

这些示范项目将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个建筑行业向绿色化转型,同时提供实践经验和数据支持,为绿色建筑的推广和应用提供参考。

第三,深圳市将加强绿色建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深圳市将加大对建筑师、设计师和建筑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在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方面的技术水平和意识。

同时,通过开展绿色建筑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和支持程度,促使更多人参与到绿色建筑的实践中来。

第四,深圳市将建立绿色建筑政策和管理体系。

该市将加强对绿色建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通过经济激励和法律法规的支持,引导企业和个人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中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加强对绿色建筑项目的审查和监督。

同时,深圳市还将建立绿色建筑评价和认证体系,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进行评估和认证,提供可靠的绿色建筑信息和选择。

第五,深圳市将加强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的结合。

深圳市将从能源利用的角度出发,鼓励绿色建筑项目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如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

该市将通过鼓励企业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设备,提高整体建筑能效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的共同发展。

总之,深圳市通过以上行动方案,致力于打造绿色建筑之都,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这不仅将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积极影响,还将对全球绿色建筑发展作出贡献。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条文说明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条文说明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条文说明目 录1 总则3 基本规定4 居住建筑设计4.1规划4.2建筑4.3结构4.4给排水4.5通风与空气调节4.6电气5 公共建筑设计5.1规划5.2建筑5.3结构5.4给排水5.5通风与空气调节5.6电气1 总 则1.0.1 深圳市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在城市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和城市建设快速扩张的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由于地域狭小,自然资源匮乏,深圳逐渐显现出资源严重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承载力渐趋不足的弊端,面临着四个“难以为继”的难题。

作为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建筑业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问题。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推进深圳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建筑理念,特制定本导则。

1.0.2 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适用于消耗能源资源较多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本导则考虑到深圳目前建设市场的情况,着重指导各类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设计,使其具备基本的绿色建筑特性。

尽管不同类型的建筑消耗资源和影响环境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但需要关注的设计要点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其他类型建筑可参考。

1.0.3 绿色建筑应尽量减少建筑活动对大自然各种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尽量减少对生态系统和其他自然条件的破坏,从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控制建造、运行及拆除成本并延长使用寿命。

在项目需求与当地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间取得平衡,创造有利于人们生理、心理健康的物理环境、空间环境和人文环境。

1.0.4 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性原则,充分体现深圳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绿色建筑,避免盲目照搬照套。

经济性原则主要指顺应市场发展需求与经济状况,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提倡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并经济适宜。

绿色建筑设计在实现策略和专业协作上应符合整体性原则,以提高建筑整体性能为目标,综合确定各个专业和整个建筑的设计策略以及技术构想;需要综合考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改善环境的相互关系,不应为追求其中一个环节而牺牲整体的综合效能。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附件
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
一、制定本《方案》的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
3.《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
4.《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
5.《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 15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
7.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公共建筑)
1.规划专业负责
2.建筑专业负责
3.暖通专业负责
4.电气专业负责
5.给排水专业负责
6.结构专业负责
7.景观专业负责
参照以上建议项进行设计,项目达标情况统计如下:
三、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组合建议方案(居住建筑)1.规划专业负责
2.建筑专业负责
3.暖通专业负责
4.电气专业负责
5.给排水专业负责
6.结构专业负责
7.景观专业负责
参照以上建议项进行设计,项目达标情况统计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方案》各专业中所引规范条文的序号均指《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 30-2009)中相应条款的序号。

2.绿色建筑的设计在参考本《方案》时,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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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佚名
【期刊名称】《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年(卷),期】2022()2
【摘要】(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总页数】9页(P35-4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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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深圳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于3月施行
5.《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11月1日起实施新建12层以下住宅应采用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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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负面影响,最低限度地消耗能源和水资源,提高建筑物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行动方案。

首先,在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环境适应性。

选择合适的建筑位置和朝向,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和构造设计,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线和通风,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避免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在建造阶段,需要精细施工,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

采用节能建筑设备和工艺,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并且,推行资源循环利用,将废弃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和再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再次,在运营阶段,需要进行节能管理和环境监测。

通过合理调控室内温度、湿度和照明等参数,减少能源和水资源的浪费。

采用清洁能源供暖和照明系统,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同时,定期进行建筑设备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利用。

并且,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监测和控制建筑物周边环境的质量,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

最后,需要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绿色建筑理念。

通过举办绿色建筑论坛、展览和研讨会等活动,向公众分享绿色建筑的经验和成果。

并且,培养绿色建筑专业人才,提供相关培训和认证,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需要在设计、建造和运营阶段都进行全面考虑和实施,涉及建筑位置选择、环境适应性设计、节能设备采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

只有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一是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区域性建设。

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重点推进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新建社会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工业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示范。

二是深化新建建筑节能,推进更低能耗建筑发展。

研究解决深圳地区发展更低能耗建筑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制定我市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

建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将建筑能效测评纳入节能专项验收。

三是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国家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

通过财政补贴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措施,稳步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四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

新建民用建筑规模化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公共建筑示范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五是深入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

建立完善深圳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工程建设标准综合实施示范城市。

六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

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强制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定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颁发绿色建材标识,列入建筑新产品推广目录。

制定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政策优惠及资金补贴办法,培育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七是发展绿色建筑产业,构建多层次绿色服务体系。

大力推广预拌砂浆,推行绿色生产。

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加强施工降耗管理,推广绿色施工认证。

积极扶持和引导绿色建筑勘查、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绿色建筑服务产业的发展,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容积率优惠政策等激励措施,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规划阶段)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绿色专篇-民用建筑(规划阶段)

绿色专篇(规划阶段)(适用于民用建筑)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告日期:编制说明:1.本《绿色专篇》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方案文本中的一个章节。

2.各条文措施说明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不可直接抄写条文要求。

一、基本情况1.建筑类型: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综合性建筑2.绿色建筑建设目标: 基本级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3.装配式建筑评分:4.建筑现状: 新建建筑 改建建筑 扩建建筑二、设计依据1.《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5.《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6.《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深规〔2007〕92号)7.《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8.《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10.《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SJG441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SJG45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4.《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1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1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1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1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9.《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2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3.《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SJG182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15G310-1)27.《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28.《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29.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三、建筑节能设计说明1.建筑节能率依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规定,居住建筑节能率应为65%以上,公共建筑节能率应为72%以上。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
21 0 2年 6月 第 9卷 第 2期 源自深 圳 十木 与 律 毓
深圳市建筑节 能与绿 色建筑 “ 十二五 "规划
建筑 领 域 的节 能和绿 色 发展 是 贯彻我 国可 持续 发 展战略 的 重要举 措 ,是全面 落实科 学 发展观 ,实现 经 济 社 会 与环境 协 调 发展 的客 观要 求 ,是构 建“ 深圳 质 量” 的重 要环 节 ,也是深 圳建 设节 约 型社会 和 区域 性 国 际化 城 市 的重 要 组成 部 分 。 为全 面推 进 我市 建筑 节 能与 绿色 建筑 工作 ,加 快建设 资源 节约 和 环境友 好 型低碳 生态 城市 ,根据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节 约 能源 法 》 、 《 能 中长 期专项 规 划》 、 《 东省 民用 建筑节 能条 例 》 、 《 江三 角洲 地 节 广 珠 区改 革发 展规 划 纲要 ( 0 8 -0 0 2 0 - 2 2 )》 、 《 深圳 经济 特 区建筑 节 能条例 》 、 《 深圳 市 建筑废 弃物 减排 与 利 用 条例 》 、 《 深圳 市 综合 配套 改 革总 体方 案 》、 《 于构 建 国家低 碳 生态示 范市合 作 框架协 议 》和 《 关 深 圳 市 国 民经济 和社 会发 展 第十 二个 五年 规划 纲 要》等有 关法 规政 策要 求 , 制定 本规划 , 规划 期至 2 1 0 5年 。 本 规 划是“ 二五 ” 十 期间 深圳 市建 筑节 能和 绿色 建筑 发展 的指 导性 、纲 领性 文件 。 发 展 基础 与形 势 ( )建 筑和 能耗 状 况 。 一 “ 一五” 间 ,我市 建筑 规模 稳 步增 长 ,截至 2 1 底 ,全 市 民用 建筑 面积 达 56亿平 方米 ,其 中居 十 期 0 0年 . 住 建筑 面积 约 44亿 平 方米 , 共 建筑面 积 约 12亿平 方米 。 市建 成节 能建 筑面 积共约 5 1 . 公 . 全 3 5万平 方米 , 占总建 筑量 的 95 .%。2 1 0 0年 全 市 民用 建筑 用 电量 已达 2 0亿 k h 占全 社会 总用 电量 的 3 %左右 ,达 5 W , 7 到 发达 国家 水平 。 “ 二五” 间 ,预计 我 市 累计 新建 民用 建筑 约 5 2 十 期 8 3万 平 方米 ,年均增 长 1 6 5万平 方米 ,其 中居住 建 1 筑 37 6 6万 平方 米 ,公 共建 筑 2 4 1 7万 平方 米 。随着 建筑 规 模扩大 ,经济服 务 要求提 高 ,生活 水平提 升 , 用 能强 度增 大 , 我市 建筑 能 耗仍 将持 续增 长 , 据测 算 , 0 5年 全 市建筑 用 电量将 达 3 0亿度 , 合约 1 0 21 3 折 30 万 吨标 准煤 ,建筑 用 电量将 占全社会 总 用 电量 的 4 %左 右 。降低建筑 能耗将 是贯 彻落 实节 能减排 战略 的核 0 心 内容 。 ( )建筑 节 能与 绿色 建筑 发展 成就 。 二 “ 十一 五” 问 ,深圳 市坚 定 不移地 实 施节 能减 排战 略 ,全市 建筑 节 能工作 取得 了显 著成 效 ,建 筑节 能 期 总量 累 计达 2 37万 吨 标准 煤 , 排 二氧 化碳 5 4 8万 吨注 1 并从 以下 几个方 面 开展 了系统 性工 作 , 十 0. 减 3. , 为“ 二五” 的进 一步 发展 打 下 了 良好 基础 。 1 .以组 织机 构建 设 为根 本 ,成立 了深 圳 市推行 建筑 节 能和 发展 绿色 建筑 联席会 议制 度 。 “ 十一 五” 间 ,我 市 成立 了“ 期 深圳 市推 行 建筑节 能和 发展 绿 色建筑 联 席会议 制度 ” 由市住房 和建 设 局 、 , 发 改委 、财 政委等 十 多个 部 门组 成 ,吕锐锋 副市 长 为第 一召 集人 。负责 协调 处 理建筑 节 能与绿 色建筑 、 国 家可 再 生 能源建 筑应 用 示范 、国家机 关 办公建 筑 和大 型公 共建 筑节 能监 管体 系建 设示 范等 建筑节 能 工作 中 的重 大 问题 。市住房 和 建 设局 增设 了专 门的节 能科 技与建 材 处 ;为 加强对 建筑 节 能与 绿色建 筑监 督管 理力 量 ,相应 成 立 了深圳 市 建设 科技促 进 中心 。 2 .以“ 一法 四条 例” 基础 ,逐 步形 成较 为完 善 的建筑 节 能与绿 色建 筑法 规政 策体 系 。 为 积极 开 展建筑 节 能立 法 工作 , 以“ 法 四条例 ” 基础 ,逐 步形 成较 为完 善 的绿色 建筑 法规 体系 。即在 一 为 国家 层面 出台 的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节约 能源 法 》等 相关法 律法 规基 础 上 ,相 继 出台 了 《 深圳经 济特 区 建筑 节 能条例 》 、 《 圳 市建筑 废 弃物 减排 与利 用条 例 》、 《 深 深圳 经济 特 区循环 经济 促进 条例 》和 《 深圳经 济 特 区加快 经济 发展 方 式转 变促 进条 例 》,为建 筑 节能 与绿 色建筑 的发展 奠定 了法 制基础 。在此 基础 上加 强 配 套 政策 、规范 文件 建设 ,探 索 形成 了一 整套 行之 有效 的管 理机 制和 管 理模式 。 3 以本地 适宜 为 原则 ,逐 步建 立建 筑节 能 与绿 色建筑 相 关 的标准 规范 体系 。 . 陆续 发布 了居 住 建筑 和 公共建 筑 的节 能设 计规 范和 实施 细则 、绿色建 筑 设计 导则 、绿 色住 区规 划设 计 导则 及评 价规 范 等相 关标 准规 范 ,为我 市新 建建 筑 节能 设计 、绿色 建筑 设计 与评价 、建 筑节 能工程 检测 与 验 收 等提 供重 要技 术支 持 。 4 以落 实节 能设计 标准 为 核心 ,建 立建 筑节 能“ . 一票 否 决” 的过程 关键 节 点监 管 机制 。 根据 《 民用建 筑 节能 条例 》 、 《 深圳 经济 特 区建筑 节 能条例 》 的相关 规定 ,通过 对新 建建 筑实施 建筑 节 能 方案 审查 、施 工 图抽 查、施 工检 查及 节 能专 项验 收等 ,建立 了一 套建筑 节 能全 过程 监管 闭合机制 ,凡 是 节 能标 准不 落 实的 ,一律 不 予办 理施 工许 可 、不予通 过 竣工验 收 、不予 投入 使用 。以此 为基础 ,制 定 了 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建设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绿色建筑评价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绿色建筑评价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绿色建筑评价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04.16•【字号】深建节能[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绿色建筑评价及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节能〔2014〕23号)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施工安全监督站、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各建设、设计、审图单位,其他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253号),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全市民用建筑项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绿色建筑评价和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

各区(含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应认真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条和《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的情况进行抽查。

二、关于抽查比例与抽查方式。

各区(含新区)建设主管部门、促进中心应切实转变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监管方式,按照从施工许可前的抽查为主向施工许可后的执法检查为主转变的原则,逐步调低施工许可前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比例,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40%。

具体抽查方式应结合辖区项目实际监管需要,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并在相应办事指南中予以说明。

三、关于抽查(备案)服务相关手续办理。

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被抽查到的建设项目,须获得《深圳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备案)意见书》(见附件);未被抽查到的项目,应纳入后续的执法监督检查。

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近年来,绿色建筑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关注,成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先行者,深圳市正致力于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以满足人们对健康、环保和舒适生活空间的需求。

为此,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首先,深圳市将制定一套严格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便指导和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

这些标准将涵盖能源利用效率、环境质量、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育等方面,以确保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都能够达到最佳的绿色效果。

同时,深圳市还将鼓励建筑行业参与绿色建筑认证项目,以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

其次,深圳市将积极推动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通过开展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引导建筑行业加大对绿色建筑技术的投入与研究,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应用。

特别是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室内环境控制等方面,深圳市将鼓励和支持创新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试验和示范项目,以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第三,深圳市将加强对绿色建筑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通过开展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意识和技能水平。

同时,深圳市还将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绿色建筑专业人才来深圳工作,争取更多的专业人士为深圳绿色建筑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深圳市将鼓励公众参与绿色建筑的推广与实施。

通过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深圳市还将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补贴,鼓励业主和开发商在建筑项目中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设计理念。

此外,深圳市还将建立绿色建筑专业顾问团队,提供绿色建筑咨询和设计服务,帮助业主和开发商实现绿色建筑目标。

最后,深圳市将加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选取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绿色建筑项目,向社会展示绿色建筑的优势和成果。

同时,深圳市还将建立绿色建筑数据库,收集和总结绿色建筑项目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类似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综上所述,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旨在推动绿色建筑在深圳的发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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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一是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区域性建设。

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重点推进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新建社会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工业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示范。

二是深化新建建筑节能,推进更低能耗建筑发展。

研究解决深圳地区发展更低能耗建筑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制定我市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

建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将建筑能效测评纳入节能专项验收。

三是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国家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

通过财政补贴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措施,稳步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四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

新建民用建筑规模化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公共建筑示范推广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纳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五是深入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

建立完善深圳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工程建设标准综合实施示范城市。

六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

在市政府投资项目中强制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使用
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定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颁发绿色建材标识,列入建筑新产品推广目录。

制定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政策优惠及资金补贴办法,培育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七是发展绿色建筑产业,构建多层次绿色服务体系。

大力推广预拌砂浆,推行绿色生产。

鼓励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加强施工降耗管理,推广绿色施工认证。

积极扶持和引导绿色建筑勘查、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绿色建筑服务产业的发展,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容积率优惠政策等激励措施,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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