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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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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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Standard for Overall Design of Forest ParksLY/T5132—95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1993]7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Y/T5132—95,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

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目次1 总则2 总体布局2.1 一般规定2.2 森林公园区划3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3.1 环境容量3.2 游客规模4 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4.1 景点设计4.2 游览线路设计5 植物景观工程5.1 一般规定5.2 植物景观设计6 保护工程6.1 一般规定6.2 生物资源保护6.3 景观资源保护6.4 生态环境保护6.5 安全、卫生工程7 旅游服务设施工程7.1 一般规定7.2 餐饮7.3 住宿7.4 娱乐7.5 购物7.6 医疗7.7 导游标志8 基础设施工程8.1 一般规定8.2 道路交通8.3 给、排水8.4 供电8.5 供热8.6 通信8.7 广播电视8.8 燃气9 设计文件组成9.1 一般规定9.2 设计说明书9.3 设计图书9.4 附件附录A 术语解释附录B 森林旅游资源调查附录C 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附录D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附录E 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附录F 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文件组成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 总则1.0.1 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统一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辽宁海棠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辽宁海棠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辽宁海棠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辽宁海棠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目录第一章基本情况 (4)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 (4)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7)第二章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 (14)第二节开发建设条件评价(SWOT分析) (26)第三章总体规划 (30)第二节总体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31)第三节规划期限和规划目标 (32)第四节项目定位和规划主题 (33)第四章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 (34)第一节总体布局 (34)第二节各景区规划布局及功能分区 (34)第五章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9)第一节环境容量 (39)第二节旅游市场分析及游客规模预测 (41)第六章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 (45)第一节景点设计 (45)第二节游览线路设计 (56)第七章植物景观设计 (58)第一节设计原则 (58)第二节植物景观设计 (58)第八章保护工程规划 (61)第一节规划原则 (61)第二节生物资源保护规划 (61)第三节景观资源保护规划 (62)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3)第五节安全、卫生工程规划 (66)第九章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68)第一节餐饮服务设施规划 (68)第二节住宿服务设施规划 (69)第三节休闲娱乐设施规划 (71)第四节其他服务设施规划 (72)第十章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74)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 (74)第二节给排水工程规划 (76)第三节市政工程规划 (79)第十一章分期建设规划 (81)第十二章组织管理 (84)第一节管理体制 (84)第二节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84)第十三章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估 (86)第一节投资概算 (86)第二节效益评估 (91)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一、地理位置海棠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辽宁省西部,科尔沁沙地南缘,辽西低山丘陵区,阜新市所辖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南部。

地理坐标为:东经121︒41′15″—121︒52′30″,北纬41︒47'30″—42︒00′00″。

(完整版)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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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forest park master planning (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32 术语 33 一般规定 5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53.2 资源评价 10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113.4 布局、结构与综合分区 123.5 容量与人口 134 专项规划 154.1保护保育规划 154.1.1 一般规定 154.1.2 生物资源保护规划 154.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4.1.4 防灾规划 174.1.5安全保障规划 184.2森林景观规划 184.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84.4 游憩规划 194.5 基础工程规划 234.5.1 一般规定 234.5.2 道路交通规划 234.5.3 供电规划 244.5.4 给排水工程规划 244.5.5 供热规划 254.5.6 通信网络工程规划 254.5.7 广播电视规划 264.5.8 燃气规划 264.5.9 医疗救护规划 264.5.10 公共厕所规划 264.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264.7 居民社会经济调控规划 275 分期建设规划 286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86.1 投资估算 286.2 效益评价 297 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307.1 一般规定 307.2 规划说明书 307.3 规划图纸 327.4 附件 33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34附录B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341 总则1.1 规范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优化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提高总体规划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规范。

1.3 森林公园的类型(规模、级别森林公园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森林公园(20km2以下、中型森林公园(21-100km2、大型森林公园(101-500km2、特大型森林公园(500k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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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Standard for Overall Design of Forest ParksLY/T5132—95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1993]7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Y/T5132—95,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

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目次1 总则2 总体布局2.1 一般规定2.2 森林公园区划3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3.1 环境容量3.2 游客规模4 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4.1 景点设计4.2 游览线路设计5 植物景观工程5.1 一般规定5.2 植物景观设计6 保护工程6.1 一般规定6.2 生物资源保护6.3 景观资源保护6.4 生态环境保护6.5 安全、卫生工程7 旅游服务设施工程7.1 一般规定7.2 餐饮7.3 住宿7.4 娱乐7.5 购物7.6 医疗7.7 导游标志8 基础设施工程8.1 一般规定8.2 道路交通8.3 给、排水8.4 供电8.5 供热8.6 通信8.7 广播电视8.8 燃气9 设计文件组成9.1 一般规定9.2 设计说明书9.3 设计图书9.4 附件附录A 术语解释附录B 森林旅游资源调查附录C 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附录D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附录E 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附录F 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文件组成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 总则1.0.1 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统一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LY_T 2005-2012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LY_T 2005-2012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附件2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201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一般规定、专项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800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JGJ 6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LYJ 127-91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国家级森林公园 national forest park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生态良好,拥有全国性意义或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具备一定规模和旅游发展条件,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自然区域。

3.2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master planning of forest park在一定区域内,根据主体功能要求与建设原则,对森林风景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在空间、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与布局,是指导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3.3森林风景资源 forest landscape resources森林公园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及其环境要素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所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物质和因素的总称。

3.4景物 scenic attraction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森林风景资源个体,是森林公园构景的基本单元。

3.5景点 sight spot由一个或多个独立、完整的景物所构成,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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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情况1.1 自然地理概况1.1.1 地理位置xxxx国家森林公园地处常宁市南部,属南岭山簇余脉。

东与常宁市罗桥镇和庙前镇接镶,南与郴州市桂阳县交界,西与常宁市洋泉镇和蒲竹瑶族乡毗邻,北与常宁市板桥镇胜桥镇相连。

森林公园境界东西长80多km,南北宽仅10余km。

森林公园由弥泉景区、印山景区和中田古民居景区组成,地理坐标为:弥泉景区东经112°15´45´´~112°25´46´´,北纬26°09´30´´~26°14´24´´;印山景区东经112°30´35´´~112°32´27´´,北纬26°10´24´´~26°11´25´´;中田古民居景区东经112°30´57´´,北纬26°10´28´´。

总面积为5933.4hm2。

森林公园距常宁市城区35km,距衡阳市城区85km。

1.1.2 地形地貌xxxx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常宁市南部,其大地构造分属于华南加里东褶皱区,即华南褶皱系湘南耒(阳)——临武南北褶皱带的北端,穹隆轴部由加里东构造组成。

xx国家森林公园境内有xx、铜钟脑、青山脑、狮子脑、雷公岩、岩鹰寨、吊钟岭、仙人歧等十几座山峰,群峰起伏,最高峰xx海拔1263.7m,最低双河口海拔213.6m,相对高差1050.1m,坡度平、缓、斜陡、险皆有,地形比较复杂,森林公园整体上属中山地貌。

1.1.3 气候条件xxxx国家森林公园属中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型,具有夏凉、冬寒、雾多、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垂直温差较大等特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7.16•【文号】林场规〔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林场规〔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工作,我局组织对《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7月16日附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推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森林公园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规划的编制(包括新编、修编,下同)、报送、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以下简称“林场种苗司”)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的批复办理工作。

第四条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审批或者已超期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工程立项、资金安排和办理使用林地的依据。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五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及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总体规划。

第六条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总体方案

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总体方案

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总体方案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注与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自然景区被列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以进一步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

而在此背景下,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也迎来了林相改造的总体方案,以提升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游客体验。

本文将就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总体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总体规划为了保护和利用好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自然资源,林相改造的总体规划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森林资源保护:在林相改造的过程中,要对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对于受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的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恢复和修复措施,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2. 林业多功能利用:林相改造的总体方案应充分利用好森林资源的多功能性。

除了保护功能,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还可以通过合理规划营造人工林、风景林等特色景观,提供游览、休闲、野营等多样化的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

3. 生态旅游发展:以生态旅游为导向,林相改造的总体方案应注重提升游客体验。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创造出独特的自然景观,为游客提供与自然亲近、休闲度假的体验,同时,还要注重环保理念的引导,鼓励游客参与生态保护活动,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

二、具体措施基于以上总体规划,下面将详细介绍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林相改造的具体措施:1. 森林恢复与保护:对于受到破坏的森林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土壤改良、植物复种等,恢复其生态功能,提升森林的群落结构和植被覆盖率。

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森林的健康稳定。

2. 林业多功能利用:通过科学的林木配置和布局,将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划分为生态保护区、游憩区等不同功能区域。

生态保护区重点保护原生态林、珍稀濒危植物等,游憩区则以人工景观、观赏植物为主,提供休闲、游览等服务。

在此基础上,还可采取经济林、林木采伐等方式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生态旅游发展:根据游客需求调查和市场分析,合理规划和设计华夏东极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旅游线路和景点。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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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B UD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 *****-06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Code for Design of national forest park****-**-** 发布 ****-**-** 实施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national forest parkGB*****-05主编部门: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年**月**日中国**出版社****年.北京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工业建设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规范国家森林公园工程设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的旅游优势,为人们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度假、休憩疗养、科学教育、娱乐健身的场所,最大限度地获得经济、生态和社会综合效益而制定的。

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国家或地方森林公园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对国家森林公园工程设计阶段的总体布局、环境容量和游客规模、景点与游览路线设计、植物景观工程设计、保护工程设计、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和设计文件组成进行了规定。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Code for Design of national forest park2005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总体布局 (3)3.1 一般规定 (3)3.2 森林公园区划 (3)3.3 竖向控制 (4)3.4 总体布局 (4)4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5)4.1 环境容量 (5)4.2 游客规模 (5)5 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 (6)5.1 景点设计 (6)5.2 游览线路设计 (7)6 植物景观工程设计 (8)6.1 一般规定 (8)6.2 植物景观设计 (8)7 保护工程设计 (9)7.1 一般规定 (9)7.2 生物资源保护 (9)7.3 景观资源保护 (10)7.4 生态环境保护 (11)7.5 民俗风情旅游资源保护 (12)7.6 安全卫生工程 (12)8 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 (14)8.1 一般规定 (14)8.2 餐饮 (14)8.3 住宿 (15)8.4 娱乐 (15)8.5 购物 (15)8.6 医疗 (16)8.7 导游标志 (16)9 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17)9.1 一般规定 (17)9.2 道路交通 (17)9.3 给排水 (18)9.4 供电 (19)9.5 供热 (20)9.6 通信 (20)9.7 广播电视 (21)10 设计文件组成 (22)10.1 一般规定 (22)10.2 设计说明书 (22)10.3 设计图纸 (23)10.4 附件 (25)附录A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与生态容量 (26)A.1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 (26)A.2 生态容量 (27)附录B 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 (28)B.1 投资概算 (28)B.2 建设顺序 (29)B.3 效益评价 (29)附录C 本规范用词说明 (31)1 总则1.0.1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规范森林公园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完整版)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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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forest park master planning (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32 术语 33 一般规定 5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53.2 资源评价 10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113.4 布局、结构与综合分区 123.5 容量与人口 134 专项规划 154.1保护保育规划 154.1.1 一般规定 154.1.2 生物资源保护规划 154.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4.1.4 防灾规划 174.1.5安全保障规划 184.2森林景观规划 184.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84.4 游憩规划 194.5 基础工程规划 234.5.1 一般规定 234.5.2 道路交通规划 234.5.3 供电规划 244.5.4 给排水工程规划 244.5.5 供热规划 254.5.6 通信网络工程规划 254.5.7 广播电视规划 264.5.8 燃气规划 264.5.9 医疗救护规划 264.5.10 公共厕所规划 264.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264.7 居民社会经济调控规划 275 分期建设规划 286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86.1 投资估算 286.2 效益评价 297 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307.1 一般规定 307.2 规划说明书 307.3 规划图纸 327.4 附件 33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34附录B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341 总则1.1 规范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优化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提高总体规划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规范。

1.3 森林公园的类型(规模、级别森林公园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森林公园(20km2以下、中型森林公园(21-100km2、大型森林公园(101-500km2、特大型森林公园(500km2以上。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200520121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200520121

目次前言…………………………………………………………………………………………………………Ι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总则 (2)5 一般规定 (3)5.1 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 (3)5.2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5)5.3 功能分区 (6)5.4 容量与人口 (6)5.5 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7)5.6 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 (7)6 专项保护 (8)6.1 保护规划 (8)6.2 森林景观规划 (9)6.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9)6.4 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10)6.5 基础工程规划 (12)6.6 土地利用规划 (14)6.7 社区发展规划 (14)7 分期建设规划 (14)8 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 (15)8.1 投资估算 (15)8.2 效益评估 (15)9 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15)9.1 一般规定 (15)9.2 规划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 (15)9.3 附件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16)附录B(资料性附录)规范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目录 (17)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一般规定、专项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800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JGJ 6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LYJ 127-91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1. 引言国家森林公园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系统和文化遗产的基本单位。

它们是吸引游客、促进旅游发展的重要环境和经济资源。

因此,对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进行合理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游憩活动和体验,满足游客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旅游业的质量和效益;•保护和传承本地文化和历史遗产。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遵循以下几个原则:3.1 可持续性规划应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平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避免环境资源的过度破坏。

3.2 生态保护规划应包括采取措施保护森林、湖泊、江河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濒危物种和植被的生态系统。

3.3 多样化游憩规划应提供多种多样的游憩活动和体验,包括山地徒步旅行、野营、观鸟、自行车骑行等,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3.4 社区参与规划过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社区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保证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

3.5 文化保护规划应保护和传承国家森林公园所在地区的本土文化和历史遗产,促进文化交流和传统手工艺品的发展。

4. 规划内容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几个重要内容:4.1 设施建设规划应包括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停车场、游客中心、休息区、厕所等。

建设应符合可持续性原则,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4.2 交通运输规划应考虑到国家森林公园的交通运输,如公路、铁路等。

交通路线应方便游客的到达,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3 游憩活动规划应详细考虑游憩活动和体验项目,如徒步旅行线路、观光车路线、野营地设施等。

游憩活动应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保护自然环境。

4.4 生态保护规划应包括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措施,如林地恢复、湿地保护、濒危物种保护等。

保护生态系统是保护国家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推进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森林公园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规划的编制(包括新编、修编,下同)、报送、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以下简称“林场种苗司”)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的批复办理工作。

第四条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规范管理的重要依据。

未按规定审批或者已超期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工程立项、资金安排和办理使用林地的依据。

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五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LY/T2005)及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总体规划。

第六条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公众及利益相关者意见,并进行公示。

第八条总体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逐级行文报至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进行审核。

专家评审会应当由多学科的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评审会应当形成书面专家评审意见。

审核通过的,进入报送环节;需要修改后通过的,完成修改后再进入报送环节;审核不予通过的,退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第三章规划报送第九条总体规划审核通过后,应当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第十条报送材料应当包括:(一)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含审核情况说明);(二)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三)专家评审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四)征求相关部门、公众、利益相关者意见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报送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其电子文档)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第十一条林场种苗司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的进行登记。

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1、0、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森林公园建设以生态经济与旅游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保护为前提,遵循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森林旅游的同时,重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1、0、5、2森林公园建设应以森林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客源市场为导向,其建设规模必须与游客规模相适应。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面贯彻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
2、1、2有利于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游览与生产与服务及生活等诸多方面之间的关系。
2、1、3从公园的全局出发,统一安排;充分合理利用地域空间,因地制宜地满足森林公园多种功能需要。
2、1、4在充分分析各种功能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的出基础上,以游览区为核心,合理组织各种功能系统,既要突出各功能区特点,又要注意总体的协调性,使之各功能区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发展,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6、2生物资源保护
6、3景观资源保护
6、4生态环境保护
6、5安全、卫生工程
7旅游服务设施工程
7、1一般规定
7、2餐饮
7、3住宿
7、4娱乐
7、5购物
7、6医疗
7、7导游标志
8基础设施工程
8、1一般规定
8、2道路交通
8、3给、排水
8、4供电
8、5供热
8、6通信
8、7广播电视
8、8燃气
9设计文件组成
9、1一般规定
3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环境容量
3、1、1确定合理环境容量应遵循的原则
3、1、1、1合理环境容量必须符合在旅游活动中、在保证旅游资源质量不下降与生态环境不退化的条件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要求。
3、1、1、2合理环境容量应满足游客的舒适、安全、卫生、方便等旅游需要。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的总体规划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旅游消费的增加,国家森林公园旅游业也逐渐成为中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缺乏全面规划和管理,一些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点存在管理不善、环境破坏等问题。

因此,制订一份详细的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总体规划,以引导国家森林公园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品质和保障游客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概况国家森林公园是由国家重点开发建设的,以生态保护和旅游观光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地区。

它们分布在全国各地,涵盖了山岳、草地、森林、湖泊和河流等多种自然景观。

同时,国家森林公园还是我国文化和历史遗产保护的重要区域之一,许多景点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丰富,成为吸引国内外游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二、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总体规划目标1. 保护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维持其原始自然状态。

2. 开发森林公园旅游资源,拓展旅游市场。

3. 提升森林公园旅游品质,增强旅游吸引力。

4. 提高游客参观体验,满足游客需求。

三、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总体规划措施1. 环境保护国家森林公园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以环境保护为前提。

一方面,要坚决打击非法开采、滥伐林木、野生动物猎捕等行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另一方面,要对参观游客进行教育和引导,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意识,切实落实“绿色参观、文明旅游”的要求。

2. 景区规划国家森林公园旅游资源丰富,但各景点之间距离较远,有些景点开发不完整,因此需要制订详细的景区规划。

将各景点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景区景观风格,加强景区运营管理,提升景区旅游产品品质,同时保护好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

3.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服务质量是影响游客满意度的重要因素。

要加强对森林公园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要规范景区经营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督促景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4. 加强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Standard for Overall Design of Forest ParksLY/T5132 —95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施行日期: 1996 年 1 月 1 日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 [1993]73 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Y/T5132 — 95,自 199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

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

目次1总则2总体布局2.1 一般规定2.2 森林公园区划3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 环境容量3.2 游客规模4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 4.1 景点设计4.2 游览线路设计5植物景观工程 5.1 一般规定5.2 植物景观设计6保护工程6.1 一般规定6.2 生物资源保护6.3 景观资源保护6.4 生态环境保护6.5 安全、卫生工程7旅游服务设施工程7.1 一般规定7.2 餐饮7.3 住宿7.4 娱乐7.5 购物7.6 医疗7.7 导游标志8基础设施工程 8.1 一般规定8.2 道路交通8.3 给、排水8.4 供电8.5 供热8.6 通信8.7 广播电视8.8 燃气9设计文件组成9.1 一般规定9.2 设计说明书9.3 设计图书9.4 附件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附录 G 附加说明术语解释森林旅游资源调查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容量测算推荐公式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文件组成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统一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LY/T-**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forest park master planning (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32 术语 33 一般规定 5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53.2 资源评价 10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113.4 布局、结构与综合分区 123.5 容量与人口 134 专项规划 154.1保护保育规划 154.1.1 一般规定 154.1.2 生物资源保护规划 154.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4.1.4 防灾规划 174.1.5安全保障规划 184.2森林景观规划 184.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84.4 游憩规划 194.5 基础工程规划 234.5.1 一般规定 234.5.2 道路交通规划 234.5.3 供电规划 244.5.4 给排水工程规划 244.5.5 供热规划 254.5.6 通信网络工程规划 254.5.7 广播电视规划 264.5.8 燃气规划 264.5.9 医疗救护规划 264.5.10 公共厕所规划 264.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264.7 居民社会经济调控规划 275 分期建设规划 286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86.1 投资估算 286.2 效益评价 297 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307.1 一般规定 307.2 规划说明书 307.3 规划图纸 327.4 附件 33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34附录B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341 总则1.1 规范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优化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提高总体规划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规范。

1.3 森林公园的类型(规模、级别森林公园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森林公园(20km2以下、中型森林公园(21-100km2、大型森林公园(101-500km2、特大型森林公园(500km2以上。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

目次前言 (3)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与定义 (4)4总则 (6)5一般规定 (6)5.1基础资料调查与现状分析 (6)5.2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9)5.3功能分区 (9)5.4容量与人口 (10)5.5客源市场分析与预测 (10)5.6发展战略、主题定位和营销策划 (11)6专项保护 (11)6.1保护规划 (11)6.2森林景观规划 (13)6.3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13)6.4森林生态旅游与服务设施规划 (14)6.5基础工程规划 (16)6.6土地利用规划 (18)6.7社区发展规划 (19)7分期建设规划 (19)8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 (20)8.1投资估算 (20)8.2效益评估 (20)9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20)9.1一般规定 (20)9.2规划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 (20)9.3附件 (20)附录A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21)附录B规范文本参考提纲及图纸目录 (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同济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楚材、刘滨谊、吴章文、刘颂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专项规划、分期建设规划、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估、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0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6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LYJ127-91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GB/T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JGJ6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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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forest park master planning(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 (5)2 术语 (5)3 一般规定 (7)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 (7)3.2 资源评价 (14)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15)3.4 布局、结构与综合分区 (16)3.5 容量与人口 (17)4 专项规划 (19)4.1保护保育规划 (19)4.1.1 一般规定 (19)4.1.2 生物资源保护规划 (20)4.1.3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4.1.4 防灾规划 (22)4.1.5安全保障规划 (22)4.2森林景观规划 (22)4.3 生态文化建设规划 (23)4.4 游憩规划 (24)4.5 基础工程规划 (27)4.5.1 一般规定 (27)4.5.2 道路交通规划 (28)4.5.3 供电规划 (28)4.5.4 给排水工程规划 (29)4.5.5 供热规划 (29)4.5.6 通信网络工程规划 (29)4.5.7 广播电视规划 (30)4.5.8 燃气规划 (30)4.5.9 医疗救护规划 (30)4.5.10 公共厕所规划 (31)4.6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31)4.7 居民社会经济调控规划 (32)5 分期建设规划 (33)6 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33)6.1 投资估算 (33)6.2 效益评价 (34)7 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 (34)7.1 一般规定 (34)7.2 规划说明书 (34)7.3 规划图纸 (37)7.4 附件 (37)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39)附录B 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资源评价 (39)1 总则1.1 规范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优化资源利用方式,规范开发建设行为,提高总体规划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省级和市(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可参照本规范。

1.3 森林公园的类型(规模、级别)森林公园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森林公园(20km2以下)、中型森林公园(21-100km2)、大型森林公园(101-500km2)、特大型森林公园(500km2以上)。

森林公园包括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市(县)级三个等级。

1.4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森林公园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森林公园各分区建设,合理配置森林公园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指导森林公园的保护、利用与发展。

1.5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林情,要充分体现“严格保护、规范管理、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森林公园发展方针,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色”的原则。

1.5.1 森林公园建设以生态经济和旅游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保护为前提,遵循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在开展森林旅游的同时,重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1.5.2 森林公园建设应以森林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客源市场为导向,其建设规模必须与游客规模相适应。

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

1.5.3 森林公园应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突出自然野趣和保健等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形成独特风格和地方特色。

1.5.4 统一布局,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做好宏观控制;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应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可视条件安排分步实施。

1.6 森林公园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1.7 森林公园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 森林公园以良好的森林景观和生态环境为主体,融合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利用森林的多种功能,以保护遗产资源、弘扬生态文化、开展森林旅游为宗旨,为人们提供具有一定规模的游览观光、休闲度假、保健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野外探险等活动的场所。

2.2 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规划是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森林公园,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森林公园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2.3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是乔木为主体的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

森林资源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等资源。

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具有环境、社会、美学、经济等多种效益。

2.4 风景资源也称景源、景观资源、风景名胜资源、风景旅游资源。

是指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

是构成风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森林公园产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

2.5 森林游憩资源以森林景观为主体,其他自然、人文景观为辅助的,具有游览价值与游憩功能,能对游憩者产生吸引力,并可产生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的总和。

2.6 景点由一个或多个的独立、完整的景物所构成,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位。

2.7 景观指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的景象。

2.8 景区在森林公园规划中,根据景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赏需求而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包含有较多的景物和景点或若干景群,形成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

2.9 游览线游览线也称游线。

规划为游客设定的在森林公园中的游览欣赏路线。

2.10 综合分区在森林公园规划中,根据资源类型特征、游憩活动强度以及功能发展需求等划分的一定用地范围,具有相对独立特征的分区。

2.11 生态容量在保证森林资源质量不下降和生态环境不退化的条件下,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用于维持游客开展游憩活动的品质能力的极限。

2.12 游客容量在保持森林公园景观稳定性,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游客数量。

是限制某时、某地游客过量集聚的警戒值。

2.13 人口容量在保持生态平衡与环境优美、依靠当地资源与维护森林公园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允许分布的游人、外来员工、本地居民数量总和。

是限制某个地区过量发展的人口的特殊警戒值。

3 一般规定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3.1.1 基础资料调查要求3.1.1.1基础资料应依据森林公园的类型、特征和实际需要,提出相应的调查提纲和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和典型调查。

3.1.1.2应在多学科综合考察或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得完整、正确的现状和历史基础资料,并做到统计口径一致或具有可比性。

3.1.2 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在收集生产、科研、教学、管理等单位现有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充分利用;对于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调查。

基础资料调查类别,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3森林风景资源调查(1)地文资源调查悬崖、陡壁、奇峰、怪石、雪山、溶洞等,记载山名(当地名)、海拔高度、母岩性质、坡度、相对高差、山势走向等。

对特异山(石)景,还应记载奇峰、怪石的位置、体态大小、生成原因、数量、分布特点(群状、零星或孤立景物或广布)。

调查溶(山)洞的入口形状、位置、形成原因、深度、广度、洞内景物等。

调查雪山位置、面积、坡度、海拔高度、常年积雪或季节性积雪(起止日)、积雪厚度等。

(2)水文资源海湾、湖泊:调查位置、湖泊海拔、形成原因、当地名称、水面涨、落时面积及水深(最深、最浅、一般)、水源、水质及可用性,季节变化,沉积物、水周边、岸水色,形成景观及游憩价值。

河、滩:调查位置、形状、组成物质与滩面环境,滩底岩性及坡度(最大、平均)、坡向、海拔高度、相对高差、滩面面积与季节性变化,洪水及枯水期,游憩价值。

瀑布:调查位置、母岩、成因、海拔高度、相对高差、水量及厚度(整体,断段),水源及季节变化,景观特点等。

溪流:调查位置、长度、发源地、坡降、所属水系、流量、季节水量变化,水质可否饮用及开发方式与价值。

泉水:调查位置、年流量、水量季节变化、水质(成分,水温)及效用(饮用矿泉,医疗矿泉),可否作一般浴泳温泉和疗养温泉。

对可远眺海、湖、河流、原野、林海、沙漠、日出、日落、云海、雾海等的位置及时间,也应调查记载。

(3)生物资源植物景观:对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林分,调查记载森林景观特征,规模(面积),建群种以及观赏树种外观特点,叶形、叶色、花期、花形、花色、果形、果色、果实等观赏利用价值。

(4)人文资源名胜古迹:调查古建筑种类、建筑风格及艺术价值,建筑年代,历史及建筑状况,建筑物数量、分布情况及占地面积,有关建筑物的传说、故事及目前吸引游人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民俗风情:调查一切具体固定物象或附着于固定物象的人文景物,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民族服饰、村寨风格、传统食品、风俗习惯等。

宗教文化:调查宗教种类(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宗教建筑、影响范围及历史。

革命纪念地:调查革命纪念地的文献记载、革命活动的文物位置、保护现状。

名人故居:调查历史名人故居位置、保护现状及有关情况。

(5)天象资源云、雾、雾凇、雪凇、日出、日落及佛光等气象景观的出现季节,持续时间、形状、观赏位置等。

3.1.4 可借景物调查在森林公园周围,具备观赏条件,对公园具有影响力的自然与人文景观。

记载可借景物的种类、名称、距离、景观价值及在本区域内可能吸引游人的数量等。

3.1.5 现状分析内容3.1.5.1现状分析应包括:自然和历史人文特点;各种资源的类型、特征、分布及其多重性分析;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潜力、条件与利弊;生态环境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矛盾的分析;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社会与区域因素等。

3.1.5.2现状分析结果,必须明确提出森林公园发展的优势与不足、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规划对策与规划重点等内容。

3.1.6 开发条件分析3.1.6.1 森林风景资源的数量、品位、组合、集中程度和容量。

3.1.6.2 客源地人口的数量、可支配收入水平、出游率。

3.1.6.3 交通状况与可进入性(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线、机场、码头、车站等)。

3.1.6.5 周边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开发状况、与森林公园的关联度。

3.1.6.6 当地政府和居民对旅游业的支持程度、旅游开发的优惠政策和诚信度。

3.2 资源评价3.2.1 资源评价内容资源评价应包括:资源调查、资源筛选与分类、资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

3.2.2 资源评价应符合下列原则(1)必须在真实资料详细调查的基础上,把现场踏查与资料分析相结合,实事求是地进行。

(2)应采取定性概括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的综合性评定。

(3)应根据森林风景资源的特性和相关程度,选择适当的评价单元和评价指标进行分类、分级,对独特或濒危风景资源,宜作单独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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