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5851

合集下载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15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15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15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2)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

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2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自我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活动。

2. 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计划应当明确自检自查的对象、内容、方法、频率等,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3. 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

自检自查的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设施、卫生管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销售环节等。

自检自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档案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4. 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检自查结果,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包括问题和风险的发现、整改和改进措施等。

5. 报告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结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报送给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食品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可以提高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24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24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24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1(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篇2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一、职责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检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要求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2、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3、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2024年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篇)

2024年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篇)

2024年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目的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规定对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____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质量管受权人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4.1现场检查规程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通用7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一、依据实际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展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准、从业人员安康证状况等进展检查,准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接近保质期食品,发觉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马上下架,催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展检查评价。

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马上实行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马上停顿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干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别要求;(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制止销售的食品,选购食品是否根据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照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照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3. 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存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4、散装食品是否根据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牢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六)仓储状况,检查是否认期检查库存,准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是否照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安全食品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食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内容、自查周期、自查人员和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和整改。

第二章自查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自查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二)食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和考核情况;(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情况;(六)其他应当自查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生产工艺、食品种类、食品原料来源、食品销售情况等因素,确定自查的重点环节和频率。

第三章自查程序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明确自查负责人和自查人员,自查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方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自查记录。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自查记录和资料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档案,记录自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保存自查记录档案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自查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的,由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内容范文5篇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内容范文5篇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内容范文5篇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授权范围依法经营,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放置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记录,落实责任人,严格执行监督部门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检查、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计划,采全面检测、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单位是否违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改善,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的准备。

六、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应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单位和部门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制度要求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开展检测评估,经营条件转变,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若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八、检测中发现的同类问题经过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和报告情况备案调查。

食品安全自查自检报告制度2为切实加强我公司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公司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员工及客户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特制定本计划。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公司制定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以下是我们公司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1.1 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1.2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1.3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食品安全自查内容。

2.1 食品原料采购,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2.2 生产加工,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避免交叉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

2.3 包装存储,对成品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存储条件的合理性。

2.4 销售配送,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5 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自查程序。

3.1 每月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

3.2 对自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3.3 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和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四、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4.1 每次自查都要进行记录,包括自查时间、自查内容、自查结果以及纠正措施等。

4.2 对自查记录进行保存,便于日后的查阅和追溯。

4.3 对自查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五、食品安全自查效果评估。

5.1 对食品安全自查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检查自查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5.2 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

5.3 根据评估结果对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是我们公司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文,我们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执行,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我们也欢迎各级监管部门对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检查卫生状况、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仓储条件等。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发现问题,应安排人员跟踪直至改正.五、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制作、销售等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等.六、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有维修记录,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七、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备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或借用,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食品或原材料时应当对供货方资格实行查验,索要供货方的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和出具的相关票证.应检验检疫的,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三、购进食品或原材料时,经营者要对食品或原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精选7篇)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篇1】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5篇“食品企业,良心事业”,要想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首先就要从食品生产商上找问题。

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篇1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推荐)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5篇

(推荐)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5篇

(推荐)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5篇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南充市境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管理的全过程记录,使之可追溯。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指企业在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如:投料记录、温湿度记录、消毒杀菌记录等)、出厂检验、销售等关键环节,设立若干个质量安全监控点,以文件记录,结合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新技术手段,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实现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记录、可监控、可查询和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企业应根据规模大小确定其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自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运行情况,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内容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等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不合格品记录管理、产品流向管理、原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管理以及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等制度。

第七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过程记录三个层面建立起从原料采购到出厂销售的全过程体系架构,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确保可追溯。

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产品批号为切入点,逐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记录档案并统一归档管理,没有保质期限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产品有效期长于两年的,应保存至有效期满六个月以上。

第九条、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信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条码、二维码和电子标签等先进技术为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电子信息化追溯。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三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三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三篇篇一: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三、自查内容1. 食品生产环节:(1)原料采购:检查原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建立了原料供应商评估制度。

(2)生产过程:检查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合理,生产设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3)产品检验:检查产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产品追溯:检查产品是否建立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来源、生产过程和销售去向。

2. 食品储存环节:(1)储存条件:检查储存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具备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储存时间:检查食品储存时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超过保质期。

(3)储存标识:检查食品储存标识是否清晰,是否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 食品运输环节:(1)运输工具:检查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运输条件:检查运输过程中是否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运输时间:检查食品运输时间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超过保质期。

4. 食品销售环节:(1)销售环境:检查销售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是否具备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2)销售标识:检查食品销售标识是否清晰,是否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销售人员:检查销售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明,是否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四、自查频率1. 食品生产环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

2. 食品储存环节: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

3. 食品运输环节:每次运输前进行一次自查,对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三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三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自身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建立起一套自我监管机制,通过定期自检、自查和报告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的过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 自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例如,检查原材料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的合规性,检查整个生产流程中的卫生条件、操作规范和设备设施等。

2. 自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主动排查和整改。

例如,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产品中的污染物含量等。

3. 报告: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自检自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报告内容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同时,通过报告的方式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展示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这有助于增加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信任度,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二)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自我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活动。

2. 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食品安全自查等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等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等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1 自查范围(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进行自查。

(2)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采购与验收、生产加工过程、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卫生、人员卫生、仓储物流、销售环节等。

1.2 自查频率(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2)对于高风险环节或重要岗位,应增加自查频次。

1.3 自查记录(1)自查过程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自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等。

(2)自查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并保存至少两年。

二、食品安全整改制度2.1 整改措施(1)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

(2)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并限时完成。

2.2 整改跟踪(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跟踪整改进展,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对于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并采取紧急措施。

2.3 整改记录(1)整改完成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记录整改结果,包括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

(2)整改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三、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3.1 培训内容(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

(2)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4)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3.2 培训对象(1)企业全体员工。

(2)重点岗位人员。

3.3 培训方式(1)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利用内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进行食品安全宣传。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

3.4 培训记录(1)培训过程中,应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

(2)培训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4.1 公示内容(1)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3)食品安全自查、整改情况。

(4)食品抽检报告。

(5)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范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指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制度。

第四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应当建立完善的自查机构、自查内容、自查方式、自查周期和整改措施,并将其上报给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自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自查工作。

第六条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卫生情况的自查;2. 食品原料采购、仓储和库存管理的自查;3. 食品生产过程的自查;4. 食品包装和标签的自查;5. 食品销售和餐饮过程的自查;6. 食品安全培训和员工健康状况的自查;7. 食品安全记录的自查。

第七条自查方式主要包括随机抽查、定期自查、事件触发自查和突发情况自查。

第八条自查周期应当根据食品经营类型和规模的不同,建立相应的自查周期,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

第九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应当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十条自查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并定期更新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自查机构第十一条自查机构是指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部门或个人。

第十二条自查机构应当由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的人员组成,并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自查机构应当制定自查工作规范和制度,明确自查内容、自查方式、自查周期和整改措施,并将其报告给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自查机构应当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评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自查机构应当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调查。

第三章自查内容第十六条自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卫生情况的自查1. 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2. 设备设施的清洁和消毒情况;3. 废弃物的处理情况;4. 卫生保洁人员的操作规范和培训情况。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规章制度,规范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我管理水平。

一、自查内容:1.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必备证照是否齐全: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2.原料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可靠,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商品;3.食品生产车间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存在设施老化、损坏等问题;4.食品加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5.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食品的行为;6.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否设防,是否存在外来物体进入的可能;7.成品食品是否符合标注要求,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现象;8.食品贮存、运输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存在环境污染等问题;9.食品经销环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商品;10.定期进行食品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

二、自查方式:1.制定自查计划: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制定适合企业实际的自查计划,明确每次自查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2.组织自查小组: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自查小组,包括生产经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3.开展自查活动:按照自查计划,由自查小组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逐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改;4.记录自查结果:对每次自查活动进行记录,包括自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以备查证;5.定期评估效果:评估自查活动的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改进提高。

三、自查周期: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自查周期。

一般建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同时每月进行部分自查。

四、自查结果处理:1.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记录;2.对于重大问题和突出风险,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3.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4.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一篇: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管理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2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目的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安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职责:1、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

2、质检组负责产品召回实施监督与跟踪。

四、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

2、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对食品标签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

5、建立并执行从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7、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验人员职责1、食品检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
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

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
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八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负责人:年月日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3职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具体实施。

4 监测、预警及报告 4.1公司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4.2公司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
患。

4.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4.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5 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5.1当有信息显示本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厂长。

厂长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5.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本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操作流程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具体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置。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具体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

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
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天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
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