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钻完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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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完井分册
1 目的
规范钻完井设计的编制和审查。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负责的探井、开发井、调整井的钻井、完井设计健康安全环保管理。
3职责
3.1分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设计的批准。
3.2 钻井部
a) 负责钻完井基本设计和钻完井工程施工设计技术方案的确定和编制;
b) 负责钻完井基本设计和钻完井工程施工设计的初审,审核和申报;
c) 负责分析钻完井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及现场应急预案,钻完井工程
施工设计中应包含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特殊井,如高温高压井、高压气
井、压力控制钻井、修井机钻调整井、大型酸化或压裂等钻井部负责编制
专门的风险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
d) 负责钻完井基本设计和钻完井工程施工设计的变更;
e) 钻井部项目组负责钻完井液、定向井、固井等专项设计方案的审查和批准。
3.3 勘探开发研究院
a) 负责井位设计和编制井位意见书;
b) 负责井位变更设计。
3.4 勘探部
负责汇总探井项目的地质设计书、井位意见书,并及时提交钻井部。设计中应包含:井深、水深、地层剖面图、地层温度、压力预测、有毒有害气体、取资料要求、风险提示等。
3.5 开发部
负责汇总开发项目的地质设计书、井位意见书和射孔方案,并及时提交钻井部。
3.6 生产部
a) 负责汇总调整项目的地质设计书、井位意见书和射孔方案,并及时提交钻
井部;
b) 负责提供修井机的技术性能数据,以及相关证书、证件和资料;
c) 负责提供海底管线、电缆等完工路由图。
4 工作内容
4.1 资料收集
钻井资料的收集要求见《海洋钻井手册》第一章“钻井设计”第二节“编制程序”的相关要求,完井资料收集参照《海上油气田完井手册》第一章第一节“海上油气田完井设计准备及资料收集”的内容。
4.2 风险分析
4.2.1 由钻井部组织,结合收集到的资料,分析本项目或本井风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a) 是否存在插桩穿刺、桩腿滑移;
b) 是否含有浅层气;
c) 油气层是否含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
d) 钻遇地层是否存在溶洞或裂缝、大断层;
e) 卡钻;
f) 井眼碰撞;
g) 平台结构强度和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
h) 环境污染等;
i) 邻井是否有历史落源。
4.2.2 对潜在的重大风险应在设计方案中做出书面阐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3 设计编制与审批
4.3.1 按照《海洋钻井手册》第一章“钻井设计”第一节“设计要求”,以及天津分公司管理体系 DM03 《钻完井工程基本设计和施工设计管理》规定编写钻完井设计,应包括健康安全环保内容:如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措施,现场应急预案,联合作业安全管理程序,风险分析等。
4.3.2 编制钻完井设计时应考虑为满足法规要求的安全环保项目及相应措施所产生的费用。
4.3.3 设计的审核和批准按照天津分公司管理体系 DM03 《钻完井工程基本设计
和施工设计管理》规定执行。
4.3.4 重点井(如高温高压井、高压气井等)应邀请系统内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4.4 设计变更
4.4.1 钻完井设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地质/油藏原因、钻井工程原因),钻井部负责变更设计的编写、审查,并按天津分公司管理体系 DM02 《钻完井工程基本设计和施工设计管理》规定及时上报天津分公司勘探部/开发部/生产部主管业务部门,并同时抄报总公司钻完井技术管理部。
4.4.2 项目(开发项目、调整项目、探井单井)的变更设计由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单井优化设计的变更由钻井部主管领导批准。
5 相关文件
5.1 《海洋钻井手册》,200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5.2 《海上油气田完井手册》,1998,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5.3 《钻完井工程基本设计和施工设计管理》,DM02,天津分公司管理体系。
6 记录
风险分析、会议纪要、专家意见、设计方案发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