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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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索即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我行编号:

开立日期:

致:XXXX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贵方”)

地址:XXXX市兴业南路2号

鉴于XXXX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参加XXXX市农田水利建设-石头塘(新七浦塘-钱泾段)治理工程(合同编号:SDJ.CL2018-165-1)项目投标,已被贵方确定为中标人,并即将与贵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旺敦路128号(以下简称“我行”)同意接受被保证人的申请,就被保证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担保,并出具以贵方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CNY218,907.00(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玖佰零柒元整)的保函。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签署的声明被保证人未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贵方所要求的方式支付给贵方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贵方出具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需由贵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贵方单位公章。

本保函自2019年1月10日起生效,至2019年6月18日止失效(有效期)。保函项下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索赔时需提交的本保函正本原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营业时间结束前送达我行上述地址。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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