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政策归纳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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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1.纳税主体原则:企业所得税依法缴纳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

2.纳税对象原则:企业所得税依法应纳税的对象是企业单位实际取得的所得。

3.征收方式原则:企业所得税采用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合作共治的现代社会主义税收征管方式。

4.公平原则:企业所得税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征收相应的税款,防止税负不合理的倾向。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1.居民企业所得:指境内企业取得的属于居民企业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所得:指境外企业取得的在境内发生的与境内经营业务有关的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所得计算期: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一般与公司财务年度保持一致。

2.所得计算方法:(1)应税所得计算方法:应税所得是指企业在一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应税收入减除其可以列支的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捐赠、准予税前提取的准备金和其他可以减除的款项后的余额。

(2)税务处理方法: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制定的税务处理办法对其所得和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

(3)税前准备金、税前捐赠、税前亏损转年度等事项。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税务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类型和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分为两个档次征税,税率分别为25%和15%。

2.细分税率的优惠政策:针对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的出台。

五、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周期一般是按照季度申报,年度一次结算。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包括:季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附表。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经营所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企业的重要财务成本之一。

税务工作人员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者,需要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确保企业依法纳税,避免因税收政策不明导致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政策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所得额乘以税率计算的一种税收。

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适用3%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企业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租金等各类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核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

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需要协助企业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无误。

对于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并协助企业申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三、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发展,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税率,小微企业可适用3%的税率等。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各种优惠政策的具体条件和申请流程,指导企业合理利用各项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合规水平。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前筹划税前筹划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和税收政策,通过调整税前结构、设置合理账务核算、避免不必要的税款支出等方式,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额。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指导企业进行税前筹划,合理安排财务收支,优化企业税负结构,降低税收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五、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是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引导企业按时足额申报纳税,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规缴纳。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需要注意填写准确,避免因填报错误导致的税收风险。

综上所述,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纳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税务工作人员要不断提升税法实务知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提高税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解读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概述企业所得税是指针对企业利润所征税的一种税种。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中央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宏观调控和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所有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算。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一般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两种类型。

一般企业税率为25%,适用于年度税前收入超过300万元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适用于税前年度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企业。

在2018年以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然而,为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支持创新创业,国家推出了“营改增”政策。

该政策将增值税纳入到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企业支付增值税的金额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成果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

这类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创业投资企业享受税前扣除: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其向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金额,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予以扣除。

3. 鼓励技术转让:企业向其他企业转让自己的技术,可以享受递延所得税政策。

即企业可以将所得税从转让收入中分期支付。

4. 鼓励区域发展:对于特定的区域和行业,政府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或优惠税率等。

这些企业所得税减免和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和区域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企业所得税征收流程企业所得税征收流程分为申报、核定和缴纳三个环节。

首先,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工作。

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讲解

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讲解

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

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税率)
(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三)适用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预提所得税)
三、过渡期优惠税率(国发[2007]39号)
(1)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 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 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2)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 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 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 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 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3)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
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注:售前计划,主动行为)
(5)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
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

售折让,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

品收入。 (6)销售退回: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

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
总则
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
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

纳企业所得税。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法人所得税制)

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会计经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总结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规定,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支出可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自2012年1月10日起,对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税收政策总结

税收政策总结

税收政策总结本文将对当前税收政策进行总结,旨在提供一份完整的概述及相关信息。

税收政策概述税收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财政目标,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税收政策旨在调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改善财政收入结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主要税收政策措施以下是当前实施的主要税收政策措施的概述:1. 所得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鼓励个人投资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收,对于激励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 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是对企业销售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消费税,通过调节商品价格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 财产税政策:- 房产税:房产税是对个人和企业拥有的房地产征收的一种税收,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防止投机行为等具有重要意义。

- 车船税:车船税是对机动车辆和船舶拥有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对于减少交通拥堵、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4. 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创新科技企业:为鼓励科技创新,国家通过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 鼓励乡村振兴: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对乡村产业、农民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支持。

税收政策的影响税收政策的正确实施和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它能够影响消费、投资、就业等多个方面。

合理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改善贫富分配状况,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实现社会大局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结论通过对当前税收政策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到税收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合理的税收政策能够发挥多重作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应该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使其更加符合国家发展需要,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14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政策归纳与整理

2014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政策归纳与整理

2014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政策归纳与整理在2014年上半年国家新颁布的税收政策和涉税文件中(含2013年签发2014年发布的文件)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有31个,现归纳如下,供工作中参考:一、减免税政策20个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明确:(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但在预缴时,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根据其取得的应税所得,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对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单位。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应税所得的计算和税额的计算两个方面。

1. 应税所得的计算应税所得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应税所得的计算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计税所得额:计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础,普通通过扣除允许的成本、费用、损失等项目后得出。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3)计算纳税调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调整项目进行相应的计算调整。

(4)计算减免税额: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享受相应的减免税额。

税额是指企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税额的计算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档次进行计算,普通分为适合20%税率和适合25%税率两种。

(2)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根据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3)计算减免税额: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享受相应的减免税额。

(4)计算实际应缴税额:实际应缴税额是指企业根据应纳税额和减免税额计算出的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纳相应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总结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总结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总结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所得征收的税。

各国的税法不同,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也会有所差异,但通常会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知识点:
1. 纳税主体:通常指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包括各种形式的企业。

2. 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3. 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政策会有所不同。

有的国家实行单一税率,有的则根据所得额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边际税率。

4. 税前扣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中扣除一定的成本和费用,如原材料费、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等。

5. 亏损抵扣:如果企业在某一年度发生亏损,可以将亏损额向前或向后结转一定的年限,用于抵扣未来或过去的应纳税所得额。

6. 纳税申报: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所得税情况,并根据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税款。

7. 优惠政策:为了鼓励特定行业或地区的发展,政府通常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加计扣除等。

8. 国际税收:跨国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考虑双重征税的问题。

很多国家之间有税收协定,用以避免或减少双重征税。

9. 税务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财务决策,以减少税负。

10. 遵守法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和申报税款时,必须遵守当地的税法规定,避免税务违规和罚款。

了解和掌握这些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知识,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至关重要。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税法规定,合理规划税务策略,确保税务合规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税负。

企业所得税(2023最新版)

企业所得税(2023最新版)

企业所得税(2023最新版)企业所得税(2023最新版)尊敬的读者: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内容,以及2023年最新版的政策和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法定税率对其所得利润征收的一种税收。

以下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核心要点:一、税收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对象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

二、计税方式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总额计税和差额计税。

1. 总额计税总额计税是指企业将其全年利润总额作为计税依据,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适用于小规模企业和某些行业特定情况。

2. 差额计税差额计税是指企业将其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费用、损失等所得差额作为计税依据,再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适用于大部分企业。

三、税率政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类型和税收优惠等情况有所不同。

以下是2023年最新的税率政策:1. 一般企业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小型微利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一般情况下税率为15%,但视地区政策而定。

四、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常常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1. 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先进型设备购置享受折旧、创新债务融资利息税前扣除等相关优惠。

2. 鼓励投资重点领域对于投资环保、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政府会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 地区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地区根据各自的发展规划和经济需求,会制定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投资和发展。

五、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履行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的义务。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税款缴纳等信息。

六、合规风险和税务筹划企业要积极遵守税法法规,按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

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详细解读随着国家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更新。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对其所得利润缴纳的一种税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解读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以帮助企业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和满足法律要求。

1.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情况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年度纳税利润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得出的。

目前,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少数高技术企业以及被国家认定为鼓励发展的产业,税率可以有所优惠。

2. 最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外商投资,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比如,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等,可以享受减免税、免税或者特定税率的政策。

此外,对于在困难地区投资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减少税负。

3.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抵扣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和成本,以减少应纳税额。

比如,企业可以扣除工资、租金、采购成本等开支。

另外,企业还可以将所得利润用于技术创新、装备更新等方面,享受相关的减免税政策。

4. 企业所得税的合规和风险防范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应遵守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防范税务风险,并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和审计。

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5. 企业所得税的国际税收规划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进行合理的国际税收规划。

比如,合理利用双重税收协定,避免重复征税;选取适当的跨境投资结构,降低税负等。

国际税收规划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风险,提高国际竞争力。

6.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和避税手段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进行合法的税务筹划,以合理避税。

比如,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调整企业结构和利润分配;通过合理的跨境转移定价,优化企业利润分配等。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XXXX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XXXX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一、征收治理。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治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能够选择由其要紧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3、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1〕、不管核定征收依然查账征收我市统一按季预缴。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查帐征收企业不管是否在减免税期间,也不管盈利或亏损,都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也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对上年度主业发生变化的,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及时变更适用最低应税所得率。

〔4〕、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关联企业年度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详见国税函〔2022〕388号、国税函〔2022〕684号〕4、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所得,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的一种税种。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企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合法获得的所得的一种税务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履行纳税义务:1. 实行分月或者分季缴纳制度,将企业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到指定的税务机关;2. 准确申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纳税计算;3. 保存并提供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税收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两档:1. 一般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5%;2.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

除了税率外,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1.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 对于在西部地区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适用10%的税率等。

四、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企业纳税义务的具体执行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如下:1. 按照规定时间,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资料;2. 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资料提交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表上的应纳税款金额进行缴纳,可以选择月度、季度或年度缴纳方式进行;4. 缴纳时需要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并保存好缴款凭证;5. 如有需要,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税知识点总结

企税知识点总结

企税知识点总结一、企业税收政策1、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所得期内取得的应纳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是国家对企业经济活动征收的税收。

企业所得税对象包括:企业国有、集体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居民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所得主体为企业。

其计税周期为自然年度。

所得税税基是企业经营所得与取得的非经营性所得的总额。

计税期限是月度、季度、年度。

2、增值税政策增值税是一种以流转税为特征的消费税,以商品的每一阶段价值增加额为征税依据,以扣税抵免方式征收。

增值税是一种通过商品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抵扣已纳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支付的一种税收,属于间接税。

增值税计税周期为月度,计税方式为按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为17%。

3、印花税政策印花税是一种按照应税凭证的价款额收取的一种税款,是我国国家税收体系中重要的税种之一,印花税是征收在特定范围内发生的合同、协议、权证等交易的税种,其主要征税对象为非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东赠与、股东减资、债券转让等。

印花税税基是发行凭证的价款、合同价款、转让价款等。

印花税税收周期为日计税。

4、资源税政策资源税是对露天矿山、保存代、坑道矿山、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下资源开采行为实施征税的一种税收,资源税是我国税收范畴中的一种,是国家为了修正不合理资源配置而采取的经济手段之一,承担着资源再分配功能。

资源税征税周期为日计税、月度税款无法按期足额缴付时,为按月计税。

5、关税政策关税是指一个国家政府为了保护国内生产、调节国际贸易和增加财政收入而对进口(出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国家贸易双方之间经济社会关系的一部分。

我国最惠国进口税一般情况下为0到20%,最高限额不超过140%。

6、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是应税人依法就取得的居民个人所得缴纳的税金,是国家对居民所得和利得进行征税的税制。

个人所得税适用对象包括:中国境内居住个人(以下简称居住个人)的所得征税对象是境内取得的各项所得。

企业税收优惠知识点总结

企业税收优惠知识点总结

企业税收优惠知识点总结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本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从事的行业没有明确所在目录的企业。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即税率为10%。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开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等也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3.创新型科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认定为创新型科技企业的,可以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可以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策。

4.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研发费用、技术改造费用、新产品开发费用等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减少纳税额。

5.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例如对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在初次盈利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如果其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选择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计税,减少了税负成本。

2.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一些行业或者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免征政策,例如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

3.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进项税额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增值税的负担。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其他税收优惠政策1.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政策:对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一定的折旧率加速计提折旧,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额。

2.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3.邮轮和游艇业务增值税政策:对于邮轮和游艇业务,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降低了税负。

四、企业税收优惠知识点总结1.了解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企业所得税近年政策分类汇编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沃尔玛收购好又多股权事项的批复文号:税总函[201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9]82号(第四条)二、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条、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3]14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气东输项目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2]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字[1996]77号三、收入(1)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8]8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屋抵顶地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2]172号(2)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第七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六条)(3)免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9]82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30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2]48号四、扣除(1)工资薪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号:税总办函[2014]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6]107号(2)职工福利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文号:财企[2009]2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3号(3)职工教育经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0]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文号:国发[2009]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号:财建[2006]317号(4)工会经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文号:总工发[2005]9号(5)社会保险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27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文号: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外籍职员向其国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征税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外字[1988]170号(6)住房公积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7)商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8)借款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7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3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七条)(9)业务招待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四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3]847号(10)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号:税总办函[2014]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11)提取的专项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12)租赁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七条)(13)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八条)(14)管理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8]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九条)(15)手续费及佣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29号(16)公益性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4]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60号(17)准备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4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2]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99号(18)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6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62号(19)不得扣除项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3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20)其他扣除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地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6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赔款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3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1号五、资产处理(1)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号:国发[2000]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0]25号(2)生物性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3)无形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号:国发[2000]18号(第26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0]25号(4)长期待摊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第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5)投资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一条)(6)存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7)企业重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文号:国发[2014]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3]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受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0]4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1号六、应纳税额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3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标准税务确认条件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9]3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第十条)(2)清算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68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3)亏损弥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0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09]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4)其他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11]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文号:国税函[2010]7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6]5号七、税收优惠(1)国债利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号:财税[20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6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002]48号财政部关于对政策性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知识点的归集.doc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知识点的归集.doc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知识点的归集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优惠方式具体优惠适用范围9 项:1. 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2. 农作物新品免征种选育;3. 中药材种植; 4. 林木种植; 5. 牲畜、家禽饲养; 6. 林产品采集;7. 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8. 远洋1、直接减免捕捞;9. 公司﹢农户经营2 项:1.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2 免3 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2、定期减免1.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2. 境内新办软件企业(获利); 3.小于0.8 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3 免3 减半(同上)1.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2.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3.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1 、3130 (即资产不超过3000 ;人数不20% 超过100 ;所得额不超过30 )2 、18303、低税率15% 1.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2. 投资80 亿、0.25 μm的电路企业;3. 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10% 1. 非居民企业优惠; 2. 国家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 1. 研究开发费;50% 2.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 摊销4、加计扣除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100%投资额的70% 抵扣所得投资中小高新技术 2 年以上的创投企业(股权持有满 2 年)额5、投资抵税投资额的10% 抵扣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6、减计收入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产品所得收入;2.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3.为种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所得减按50%计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7、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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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收政策整理之企业所得税政策归纳与整理在2012年国家新颁布的税收政策和涉税文件中(含2011年签发2012年发布的文件)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有39个,现归纳如下,供工作中参考:一、征税政策2个。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7号),明确,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执行以下企业所得税政策:(1)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在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持有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满2年的当年,按照该法人合伙人对该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但以上所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其他相关问题,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的规定执行。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公告同时还明确: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处理的上述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处理;已经处理的,不再调整。

二、减免税政策17个。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明确: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作出如下补充规定,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6)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通知对所称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获利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提出了如下要求:(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符合本通知规定须经认定后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在获利年度当年或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相关认定资质。

如果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该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定期减免税优惠;如果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该企业应在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起,就其从获利年度起计算的优惠期的剩余年限享受相应的定期减免优惠。

(3)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按照本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在办理减免税手续时,企业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同时提醒注意以下几点:(1)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满足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基础上,还将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根据国家规划布局支持领域的要求,结合企业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或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盈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实行总量控制、择优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发执行。

(2)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并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①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②有偷、骗税等行为的;③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④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其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还可暂停企业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

(4)在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规定,经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可在本通知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6)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明确:对2011年1月1日后按照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在财税[2012]27号文件所称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前,凡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可依照原认定管理办法申请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在《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布后,按新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对已按原认定管理办法享受优惠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若不符合新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应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重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纳税。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明确:规划布局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认定资格有效期为两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软件企业可进行申报认定:(一)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五位;(三)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超过(含)500万美元,且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超过(含)5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进行申报认定:(一)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含)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二)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5亿元人民币,在认定主管部门发布的支持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申报企业前三位。

同时对申报应提供的材料、认定程序以及罚则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依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明确: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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