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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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法理学

入门须知:1、什么是法理学?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4、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2一、与法理学相关的概念(一)一级概念概念研究对象法律中国西方国家法,尤其是国家成文法。

由国家机关制定与颁布的具体行为准则,即制定法。

法中国西方自然法、民间法(包括习惯法、宗教法)、国家法(包括成文法和判例法)国际法等等的集合。

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即自然法。

(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法理学从整体上研究法的基本问题和一般原理以及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的理论学科(共同的)法律现象法学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所有的)法律现象(二)二级概念31、法律现象:人类行为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受法律调整而发生法律效果的一切现象。

法律的内容或要素:如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的表现形式:(如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等)法律规范部分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过程法律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等法律现象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事件精神部分法律观念、法律思想、学说层次4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法的本质和特征等共同法律现象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法与政治、经济、国家、道德、科学文化等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法的创制、实施及实现、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违法与法律+ 责任等2、法学体系:指由其所属的各个互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或法学知识系统,又称为法律科学体系或法学理论体系。

目前较有实际意义的划分如下:依据认识论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法学体系依据习惯分为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部门法学、国际法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边缘法学二、相关概念的联系51、法律是种概念,法是属概念;2、法理学是种概念,法学是属概念;法理学是法学体系结构中的最高层次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理论法理学也是法学的方法论3、法律与法是是法理学及法学的研究对象之一。

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课堂笔记第二章: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方法,在古希腊语中,即“通向正确的道路”之意。

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法学方法论在中国法理学界形成热潮。

法学方法论的对象又包括法律方法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研究方法属于法学研究方法。

一、两种权威观点(1)张文显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的法学方法法学的最高方法论:实事求是、存在决定意识,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哲学)法学的基本方法论: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语义分析法、社会实证分析法。

一般方法论:统计法,文献分析法,调查法,(2)舒国潆:狭义的法学方法,主要是法律适用的方法。

法学方法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法官和其他法律从业者如何“发现法律”,即从有效的法律中去获得法,以为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或纠纷找到裁判的根据。

(3)非权威观点:三个层次的法学方法观念模式:哲学、神学及其它世界观(起到方法论的作用)基本方法:纯方法(社会实证方法、价值方法、语义方法等)司法技术方法(暂定词):法律发现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律论证方法二、观念模式与基本方法(纯方法)的区别(1)是否预设结论--------哲学方法及阶级分析法与其它方法不同,它是非中立的,有预设结论的。

我们可以把它叫作起方法作用的观念模式。

如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

这是可知论的观点,结论已经预含其中。

从历史上看,可知论的思想更多地基于常识和实践,而不可知论更多地基于思想推论,基于思想的深刻。

而其它方法是所谓是纯方法,即中立的,无预设结论的方法。

(2)本原与派生----感知与观察,以及比较等方法,可能是最原始的认识方法,由此人们得出一些观念性的思想意识,形成观念模式。

后者一旦稳定,会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比较确定的认识方法。

唯物唯心,辩证与形而上学都是如此。

(3)稳定与嬗变------基本方法是比较稳定的,和相对不变的。

而观念模式具显示出历史变迁的特点。

结论:观念模式的方法论作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局限的一面。

法理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研究(方法)

它强调对法律文本的语境、历史 背景和社会背景进行深入探究, 以揭示法律文本的真实含义和目
的。
诠释主义研究方法注重对法律实 践和法律制度的整体理解和解释, 而不仅仅是关注法律条文本身。
诠释主义研究方法的应用范围
在法理学研究中,诠释主义研究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对法律文本、法律实践和法律制 度的解释和理解。
样性,难以进行全面、客观的比较。
研究难度大
02
比较法研究方法需要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分析,研究难度较大,
需要较高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
主观性和偏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3
比较法研究方法容易受到主观性和偏见的影响,难以保证研究
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THANKS
感谢观看
国际法研究
比较不同国家在国际法领域 的立场和实践,探究国际法 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国际法 与国内法的关系。
法律经济学研究
比较不同法律体系下的经济 效率和资源配置,探究法律 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 用。
比较法研究方法的优缺点
跨文化、跨地域的视角
比较法研究方法能够突破单一文化或地域的限制,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全面的理解。
自然主义研究方法的应用范围
法律社会学
法律经济学
运用自然主义研究方法对法律与社会的关 系进行研究,探究法律在社会中的运行和 影响。
运用自然主义研究方法对法律与经济的关 系进行研究,分析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 影响。
法律心理学
法律人类学
运用自然主义研究方法对法律与心理的关 系进行研究,探究个体心理因素对法律行 为的影响。
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缺点包括
过于强调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可能忽略法律现象中的价值因素和主观因素;过 于关注普遍规律和宏观层面,可能忽略个案和微观层面的具体情况。

比较法作为法理学的研究方法论

比较法作为法理学的研究方法论

100%
法律分类
大陆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 法系则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80%
诉讼程序
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诉讼,英美 法系采用对抗式诉讼。
东方和西方法律文化的比较
02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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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念
东方强调和谐、义务和道德,西方强调自由、权利和 法治。
法律形式
东方以习惯法和宗教法为主,西方以成文法和判例法 为主。
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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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的优势和局限性
比较法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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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跨文化比较
比较法能够揭示不同法律 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 处,有助于理解各种法律 制度的本质和演变。
历史与现实相结合
通过比较历史和现代的法 律制度,可以深入了解法 律制度的变迁和发展趋势 。
借鉴与融合
比较法有助于各国在立法 和司法实践中相互借鉴, 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 展。
03
比较法在法理学研究中的应用
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和范畴
法理学的基本问题
法理学研究法律的本质、功能、价值、发展等基本问题,涉及法律与其他社会 现象的关系,以及法律内部的逻辑结构和运作机制。
法理学的范畴
法理学的范畴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史学等多个分支,这些分 支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现象进行深入研究。
• 研究步骤:比较法的研究步骤一般包括确定研究主题、选择研究对象、收集相 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研究结论等。在确定研究主题时,需要明确研究 目的和研究范围。在选择研究对象时,需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进行 比较。在收集相关资料时,需要广泛收集各种文献资料、实证数据和案例资料 。在进行比较分析时,需要运用比较方法对各种资料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其异 同和优劣。在得出研究结论时,需要对比较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提出有 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1.1.法学研究方法通常包括哪三个层次?1.2.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的区别。

1.3.简述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2.1.简述奥斯丁在法学方面的两个突出贡献。

2.2.简述奥斯丁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影响。

2.3.如何理解法理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确定性和开放性。

2.4.如何理解法理学对法学其他分支学科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

2.5.简述近代以来主要的法理学流派思潮。

2.6.简述法理学理论学说、流派思潮和人物作品的关联。

3.1.简述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

3.2.简述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

3.3.简述法的要素的四种模式。

3.4.简述法律规则的分类。

3.5.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

4.1.简述法的价值的三种含义。

4.2.简述法的价值同法的功能,法的作用的区别。

4.3.为什么说法的秩序价值、利益价值和正义价值是法的更基本的价值。

4.4.简述法律秩序的特征。

4.5.法应当怎样调节和处理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呢?4.6.简述正义的基本属性和本质。

4.7.简述法、正义、法律正义的个性、差异。

4.8.正义转化为法律正义取决于哪两个因素?5.1.简述法的作用的特质及其意义。

5.2.简述法的调整功能的含义。

5.3.简述法的作用的重大意义。

5.4.为什么说法的作用是有限度的?6.1.简述奴隶制法的特征。

6.2.简述封建制法的特征。

6.3.为什么说罗马法是民法法系的主要支柱?6.4.简述民法法系的含义和范围。

6.5.简述普通法法系的含义、范围和支柱。

6.6.简述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

6.7.简述法的移植的必然性、必要性。

6.8.简述法的移植的效果。

6.9.简述法的移植的类型。

7.1.简述“社会”的含义。

7.2.简述法对社会的调控。

7.3.简述法对经济的作用机制。

7.4.简述法和政策的区别。

7.5.简述法和道德的区别。

7.6.简述法和宗教的联系。

7.8.简述法对宗教的影响。

8.1.简述立法的特征。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法律的内在规律以及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的学科,它致力于对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

在研究法理学的过程中,人们常常采用多种方法来深入探讨和解决法律问题,这些方法包括归纳法、演绎法、逻辑分析法、历史法、比较法等。

一、归纳法归纳法是法理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它通过对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的归纳总结,从中提炼出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归纳法的基本过程是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方式,通过梳理和分析一系列具体情况,找出其中的共同点和规律,进而得出适用于更广泛情况的法律原则。

归纳法的优点在于能够从实践中总结出有关法律的经验和规律,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证基础。

但归纳法也存在着局限性,因为归纳法只能在有限的案例基础上进行归纳推理,无法完全把握法律的复杂性和变动性。

二、演绎法演绎法是法理学研究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它通过推理和论证的方式,从已知的法律原则和规则出发,推导出适用于具体案例的法律结论。

演绎法的基本过程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思维方式,通过逻辑推理和论证,将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应用于具体情况,从而得出具体的法律结论。

演绎法的优点在于能够从已知的法律原则出发,得出具体的法律结论,具有较高的逻辑严密性和推理准确性。

但演绎法也存在着局限性,因为演绎法只能在已有的法律体系和规则基础上进行推理,无法解决一些新问题和争议问题。

三、逻辑分析法逻辑分析法是法理学研究中应用较广泛的一种方法,它通过逻辑分析和辩证思维,对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

逻辑分析法的基本过程是通过分析和梳理法律的内在逻辑结构和关系,揭示法律的本质和特点,从而达到对法律的深入认识和理解。

逻辑分析法的优点在于能够通过逻辑思维和分析方法,揭示法律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具有较强的解释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但逻辑分析法也存在着局限性,因为逻辑分析法只能从理性的角度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无法涵盖法律的社会、历史和经济因素。

[读,法律的概念,有感]简述哈特之法理学相关的理论及分析方法

[读,法律的概念,有感]简述哈特之法理学相关的理论及分析方法

简述哈特之法理学相关的理论及分析方法——读《法律的概念》有感哈特是英国著名的法理学家,也是新分析实证法学派的创立者。

而他撰写的《法律的概念》被誉为20 世纪法学的经典之作,是新分析法学派形成的标志。

在这本简练又富于思辨的论著里,哈特从批判奥斯汀的命令理论入手,从法律的内容和存在方式、法律的检验标准和遵守法律的依据等方面,提出了以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一阶规则、二阶规则和承认规则等为核心内容的规则理论。

并且,哈特还把语义分析之哲学方法、社会学及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相糅合, 为我们探寻法律的真谛开启了一扇新窗,为法理学理论及分析研究方法提供了新思路。

一、法律概念的研究内容规则理论(一)法律的内容、存在方式:规则vs.命令关于法律的内容和存在方式的讨论,奥斯汀认为法律就同一于命令,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模式。

而哈特对于此种命令模式则展开了他的批评与论述,其中对法律内容多样性的讨论展现出了哈特的规则理论对奥斯汀命令理论批判的致命一击。

1. 法律内容的多样性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在刑法和部分侵权法中,奥斯汀的命令模式是可以得以验证的。

但是其他法律,比如合同法中签订契约的规则、遗嘱法中订立遗嘱的规则、程序法中规定法院管辖权的规则等,这些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命令理论所无法涵盖或者类比的。

哈特把这些规则称为授权性规则,并将之概括为两种类型: 授予私人权利的规则和授予公共权力的规则。

哈特认为,授予私人权利或者公共权力的规则是给予行为人得以实施某种行为的机会和条件,而非规定行为人必须做或者禁止作为的强制要求;而且,违反此种授权性规则其结果只会使其行为无法发生法律上的效果, 而不会招致制裁。

在这一方面,授予私人权利和公共权力的授权性规则与刑法和侵权行为法等义务性规则存在巨大差异。

2. 法律渊源的多样性以习惯为例:奥斯汀的法律命令理论预设的是,所有的法律来源于审慎的、经过法定程序的立法活动。

换言之,法律必然表征为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资料:法学的研究方法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资料:法学的研究方法

法学的研究⽅法 ⼀、法学⽅法论:由各种法学研究⽅法组成的⽅法体系以及对这⼀⽅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包括法学⽅法论的原则和各种法学⽅法两个层次。

⼆、法学⽅法论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2)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3)坚持社会现象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的观点4)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因此没有永恒的正义标准,正义的标准是发展的。

三、阶级分析⽅法:⽤阶级和阶级⽃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法。

1、对待阶级分析⽅法时,要反对两种倾向:教条主义、虚⽆主义。

2、阶级分析⽅法的功能: 1)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阶级分析⽅法是避免⾛⼊唯⼼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

2)对于法律制度的历史考察⽽⾔,阶级分析⽅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线索。

3)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阶级分析⽅法是有⼒的分析⼯具。

4)对于法制实践⽽⾔,阶级分析⽅法是确⽴和坚持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3、怎样以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阶级分析⽅法1)正确把握不同历史类型社会的阶级⽭盾的不同特点。

2)正确把握同⼀历史类型社会的常态发展时期和危机时期阶级⽭盾的不同特点。

3)正确把握阶级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相互作⽤。

4)正确把握现实阶级关系和阶级⽃争状态及其发展趋势。

四、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揭⽰、批判和确证⼀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法。

1、价值分析⽅法的功能:价值分析⽅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精神实质的钥匙,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中具独特功能,可以在法律价值的证成、批判、选择和同质化四⽅⾯显现出来。

1) 证成:提供关于法律的思想,保证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2) 批判:对恶法保持警觉和排斥,促进法律合理化。

3) 选择:在⽴法和法律实施中协调法律价值的冲突。

4) 同质化(对法律⼈)使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同质的思维⽅式和价值标准,确保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原则的学科,而法学研究方法则是指研究法学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本文将探讨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关系,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局限性。

首先,法理学是法学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揭示法律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法理学的任务是通过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理论分析,为法律实践提供指导和依据。

它不仅关注法律的历史和背景,还要研究法律本身的内在价值和合理性。

法理学与实务法学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法学学科的理论基础。

其次,法学研究方法是进行法律学科研究的方法论。

它包括了法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如文献分析、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

其中,文献分析是法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通过研究法律文献、法律案例和法学著作,可以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

从而进一步理解和诠释法律规定,发现法律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改革建议。

此外,比较研究也是法学研究的常用方法之一。

通过比较各国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可以从多维度的角度分析和评价法律规则的优劣。

因此,法学研究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理解和把握法学问题。

然而,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法理学研究往往基于学术理论和抽象原则,不一定与实际法律问题完全契合。

实际法律的运用通常比较复杂,而理论研究往往难以完全覆盖实际情况。

其次,法学研究方法虽然多样化,但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

比如,文献分析仅仅通过研究文献,不能充分了解法律的实际效果;而比较研究面临着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和背景所带来的限制。

因此,法理学和法学研究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相互补充和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外,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在世界各国的法学研究中也存在差异。

不同国家的法学研究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反映了各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差异。

例如,欧洲大陆法系注重法律条文的解析和逻辑推理,而英美法系则更注重案例法和经验主义。

法理学 研究方法

法理学 研究方法

法理学研究方法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理论和法律原则的学科,它关注的是法律本质、法律的基本原理以及法律的适用方法。

在研究法理学的过程中,合理的研究方法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理学研究方法。

首先,法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法是通过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分析来研究法律原则和规则。

法律文本包括法律条文、法律判决等,研究者可以通过对法律文本的阅读、梳理和比较来理解其中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在进行法律文本研究时,研究者需要注意文本本身的含义和语言表达方式,并结合法律的背景和目的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

其次,比较法是法理学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比较法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进行比较研究,以发现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进而对法律原则进行分析和提炼。

比较法的研究过程可以通过对法律文本、法规、法院判决、学术著作等的比较来进行。

比较法不仅可以为法律制度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还可以在法理学研究中促进学科的交流和发展。

第三,历史研究法也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研究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和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释法律原则和规则的产生和变化。

历史研究法可以通过查阅历史文献、翻阅历史档案、分析法律演变的过程等来进行。

通过历史研究法可以揭示法律规则的渊源和形成的历史背景,为法理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此外,案例分析也是法理学研究的常见方法之一。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辨别。

案例分析可以通过研读案例文书、阐释案例事实和法律理由等来进行。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法律原则的具体适用方式和特点,并将其进行总结和概括。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研究方法如概念分析、逻辑推理等,也可以在法理学的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

总之,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多种多样,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适用场景和目的。

合理选择和运用研究方法对于推动法理学的发展和提升研究的质量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选择和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可以对法律原则和规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法律学科的发展和实践提供更加科学的理论支持。

法理学教学设计方案

法理学教学设计方案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定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基本概念,了解法理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法理学的兴趣,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和热爱法律的品质。

二、教学对象本教学设计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

三、教学内容1. 法理学的定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2. 法理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3. 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特征4. 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5. 法律责任的原则、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6. 法律责任的法律制裁、法律责任的承担7. 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策的关系8. 法治国家的内涵、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9. 法治原则、法治观念、法治文化10. 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四、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1)通过案例导入,激发学生对法理学的兴趣。

(2)简要介绍法理学的定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基本概念。

2. 讲授新课(1)系统讲解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如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特征等。

(2)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3)探讨法律责任的原则、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制裁、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

(4)分析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以及法治国家的内涵、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5)阐述法治原则、法治观念、法治文化的内涵。

(6)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引导学生关注法治建设。

3. 课堂讨论(1)分组讨论:针对某一法律问题,让学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原理进行分析和解决。

(2)全班讨论:针对某一热点法律问题,引导学生展开讨论,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4. 总结与反思(1)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重点和难点。

(2)引导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反思,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5. 布置作业(1)阅读相关教材和资料,加深对法理学基本原理的理解。

(2)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某一法律问题,撰写分析报告。

《法理学》课程的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

《法理学》课程的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

法理学教案《法理学》课程的性质、教学目标、教学方法1、《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主干(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

它研究法律的基本理论,探索法律的价值、法律运行,揭示法律发展的一门基础性学科。

法理学不是研究某一具体的法律部门或某项法律规则的具体问题,但对于学生学习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部门法学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将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2、《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基础课程,一般安排在四年制法学本科的第一学年。

但是《法理学》课程涉及到法学基本知识的范围十分广泛,大致可以涵盖法学学科的所有内容。

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传授。

因此,《法理学》课程的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有所了解,能够掌握《法理学》中最一般的理论知识,掌握法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职业的法律素质,并能够结合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初步学会运用法学理论来分析法律现象,并学好其他法学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3、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运用案例、对话与讨论的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法理学的兴趣。

注重学生法学思维的启迪,通过生动的案例教学与讨论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要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一编法学导论导论部分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体系、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法学教育、法学历史及其方法论做了介绍与分析。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学科分类、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当代法学教育的基本情况,认识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的关系,认识并掌握法学教育对一名以后将从事法学职业学生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和难点】本章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是法学学科的分类、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素质教育以及高素质公民的培养。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提纲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提纲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法理学知识点提纲
转载注明出处
一、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二、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三、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规范。只要法律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或意味着相应的义 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法理学知识点提纲
转载注明出处
法权配置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 多层次指在保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 现行立法体制下的 各级立法又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 法律制定的程序分为狭义和广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和它 的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法 律的公布等。 二、 法律案的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或 30 名以上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 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 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享有立法提案权。不包括法律委员会 三、 法律案的审议 四、 法律草案的表决。这是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步骤 五、 法律的公布。法律的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产 生法律效力。我国的法律公布权是由国家主席根据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行使的。

法理学知识点提纲
转载注明出处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 法系等。 日本、土耳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国的澳门地区也基本上属 于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包括两个分支: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 注: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而普通法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进入 20 世纪后,两 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由于传统的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 四、 社会主义法: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法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 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法理学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ppt

法理学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ppt

五、阶级分析方法 观察分析法律现象和法中的阶级、集团的操 纵与影响,是法学的“阶级分析方法”。
六、经济分析方法(法律经济学) 运用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法律现象以及法的 方法,是法学的“经济分析方法”。
这里我是强调这种研究的角度是外在而且与对象有距离三外在角度和关注实践关系研究的外在角度并不意味着不关心法律实践相反正是为了日后更好地进入法律实践
第Hale Waihona Puke 章 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节 观察法律现象以及法的角度 ◆角度包含了“距离”之意! ● 法律故事:四川泸州“二奶遗赠案” • 案情简介:黄某与妻子蒋某结婚30多年,有一养子。1994年起 黄开始与张某来往,1996年起二人公开同居,依靠黄的工资 (退休金)及奖金生活,并曾经共同经营。但黄某与蒋某并未离 婚。2001年2月起,黄病重住院,蒋一直在医院照顾,尽到了 扶养义务。4月18日黄立下遗嘱:“我决定,将依法所得的住房 补贴金、公积金、抚恤金和卖泸州市江阳区一套住房售价的一半 (即4万元),以及手机一部遗留给我的朋友张某一人所有。我 去世后骨灰盒由张某负责安葬。”4月20日,该遗嘱在公证处得 到公证。黄某去世后,张某根据遗嘱向蒋某索要财产和骨灰盒, 蒋拒绝。张遂向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继承法》的有关规 定,判令被告蒋按遗嘱履行。 • 判决结果:法院经过4次开庭之后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随后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以“损害社会公 德”、“遗赠行为无效”为由,驳回了第三者张某依据其情夫的 遗嘱要求继承遗产的上诉。
一、实践中的“参与”角度 这件案子,以及法院判决本身,引起了人们的广泛 争论。这是今天之中国一个重要的法律故事。所有争论 者均表现为—“实践参与”的角度。其距离是“零距 离”。其实,法官的判决、立法者的立法所处情形都是 如此。 二、理论中的“外在”研究角度 在法学研究中,观察法律现象以及法,其所处的角 度是“外在”的客观中立的角度。就像观察思考外在的 树木、花草、云层、建筑一样,我们应该静静地观察和 思考四川法院判决这一法律现象,思考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里我是强调这种研究的角度是“外在”而且与对象 有“距离”) 三、 “外在”角度和关注实践关系 研究的“外在”角度,并不意味着不关心法律实践, 相反,正是为了日后更好地进入法律实践。 “外在”意在强调先有姿态,然后再回到“情境”之 中,提出相关价值判断和有关主张。

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法理学研究法:通过对法律条文及其解释、案例判例进行分析、归纳、概括、比较,总结法律规范,揭示法律原理、制度及其内容、效力、范围等。

2.法史学研究法:通过对历史文献、法律文件、法律实践等进行研究,追溯法律源流、演变、传承及其历史背景、社会环境等,为法律现状、未来发展提供历史基础、启示和支持。

3.比较法研究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和文明法律系统的比较,发现异同、优缺点、适应性和可借鉴性等,为构建跨文化、多元化法律体系提供经验、启示和方法。

4.经验法学研究法:通过实际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了解法律规范、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效果和改进方案,为法律制度、改革提供实证依据、理论支持和参考意见。

5.理论探索研究法:通过对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伦理等基础理论的探索和发掘,加深对法律并非自然事实而是人类意志与价值的认识,提升法律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法理学主要内容

法理学主要内容

法理学主要内容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第一节法律研究对象1.研究内容:法理学研究法律现象中最一般最普遍的问题。

2.法律方法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基本方法,通常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基本应用。

3.观察法律现象需要以泸州遗赠案为视角4.当代中国法学的研究方法有两个弊端。

一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作为唯一科学正确的方法;二是“对策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方面是“古为中用、洋为今用”。

二是绝大部分研究采用教科书的研究方式。

5.法学研究首先需要确立问题意识。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

其次是理论的可证伪性。

6.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小处着手、大处着眼(1)价值分析(2)实证分析历史、逻辑和比较(3)经济分析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一部分是“法”概念的语义分析。

第一,法律的基本含义1.国家制定或认可2.某种意志的表达3.外在强制性4.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二、法的词源与词义1.汉语和法语的词源意义(1)法者,刑也例证(2)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去不直者去之,从去。

例子(3)蔡枢衡先生的新解、苏力的质疑《法的故事》(4)刑、法和律的联系与区别2.西文中法的含义(1)法律和法律之间的区别应该是,现在也是(2)这种区别的背后是什么?自然法传统彼岸世界的追求(3)自然法下的法和法律△ 中西法律文化之比较△思考:为什么中西方的法的含义不同?为什么现代法治产生于西方三、对自然法的理解1.西方自然法理论的理论意义是什么2.法学是不是科学?如何理解法学的科学性?(1)科学是建立在对物体的观察、测量和计算的基础上的,也是建立在观察问题的基础上的。

作为一门理解科学,法律主要在于发现行为和文本的意义。

对意义的探索是法学研究的主题。

(2)科学反映的是事物的因果律,而法学至多只能反映事物的准因果律。

因果律强调的是必然发生这样的变量之间的关系,但这对法学来说似乎是难以企及的梦想。

(3)科学必须保持价值中立,而法学则难以排斥价值判断。

四、法的基本概念1.当代中国实践中广义法律与狭义法律的差异2.法律与法律的理论差异(1)应然和实然(2)法是一种权利要求,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3)两者与国家权力的联系不同,法律与国家权力有着必然和直接的联系(4)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是直接的,而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是间接的,需要通过统治阶级意志的中介环节第二节法的本质一、从法的本体下定义1.规则2命令说3判决说“法律是对过去判决和未来判决的预测”行为理论2。

法理学的方法论

法理学的方法论

法理学的方法论1.法律的本质:研究法律的实质,即法律在本质上的特征和本质属性。

2.法律的性质:研究法律性质的种种表现,如法律的相对性、规范性、强制性、适用性等。

3.法律的概念:研究法律的概念界限,如法律与道德、法律与规则、法律与义务等的区别和联系。

4.法律的内在原则和规则:研究法律内在规则、原则及其内容与方式的确定,如法律的公正性、平等性、法治性、人权保障等原则。

1.逻辑分析法逻辑分析法是法理学研究的核心方法。

逻辑分析法即通过逻辑思考,理清法律概念、规则和原则之间的关系,从而深入探究法律规范的本质和意义。

逻辑分析法的特点是抽象、思辨,因此这种方法需要高度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支持。

2.比较法比较法是从相对角度来看待法律问题,通过对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的比较来研究法律规则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

比较法的特点是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既可以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理解一个国家制度的形成,又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

3.历史法历史法是研究法律历史演变和发展规律的方法,目的是通过研究某一时间段的法律制度,发现其中的规律性和变迁。

历史法的特点是具有深入的理论意义,因为历史法是从宏观层面上审视法律问题,可以深刻地反映出某一国家法律制度的文化背景和时代特征。

4.实证法实证法是基于 empiricism(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通过收集实际数据来进行法律研究。

实证法的特点是具有实用性,因为实证法可以从实际数据出发,探究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现象。

但是实证法的范围必须局限于经验数据和事实性问题的研究,而无法涉及到纯粹理论和概念的研究。

三、法理学的研究原则1.逻辑严谨性法理学是一门理性分析和推导的学问,其最基本的性质就是逻辑严谨性。

正因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是理性的,所以分析过程必须符合严密的逻辑规则,推出的结论必须是经得起严格推理和论证的。

2.系统性法理学研究的法律规则不是凭空出现,而是在某一特定时期和特定社会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

法理学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研究方法

法理学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研究方法一、概述法理学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是法学领域内的两个重要分支,它们各自关注的问题和研究方法有所不同。

本文旨在探讨法理学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异同,从而深入了解和分析这两个领域的学术特点和研究趋势。

二、法理学教义法学的研究方法1. 逻辑分析:法理学教义法学着眼于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和内在规律,因此逻辑分析是其主要研究方法之一。

通过逻辑分析,法学者可以对法律条文、案例和学说进行深入剖析,揭示其中蕴含的法理精神和规范内涵。

2. 文本解释:法理学教义法学强调对法律文本的准确理解和合理解释,因此文本解释是其核心研究方法之一。

法学者在研究法律原理和规则时,往往会从法律文本中寻找依据,并对其进行逐字解释和构架分析,以求得最准确的法律解释和适用。

3. 历史比较:法理学教义法学在研究法律时,通常会借助历史比较的方法,比较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便查明其发展历程和演变规律,从而为当代法学研究提供借鉴和警示。

4. 逻辑建构:法理学教义法学也注重对法律问题的逻辑建构,即通过对规范逻辑、范例逻辑和关联逻辑等的研究,构建完善的法律理论框架和体系,为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南。

三、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1. 实证研究:社科法学着眼于法律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因此实证研究是其主要研究方法之一。

社科法学者通常会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研、案例分析等手段,收集各种社会数据和案例材料,以便对法律问题进行客观、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2. 横向比较:社科法学在研究法律时,通常会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比较不同地区和不同裙体的法律实施和效果,以便发现不同法律制度和实践模式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点,为法律改革和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3. 纵向研究:社科法学也注重对法律变迁和发展趋势的纵向研究,比如通过对法律政策、司法判例和社会事件的长期追踪和分析,揭示法律的发展轨迹和变动规律,为法律发展和演进提供参考和启示。

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

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法学是一门关于法律及其应用的学科,而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理和逻辑的学问。

在当代社会,法学研究方法对法理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关系以及其对法学研究的影响。

首先,要理解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关系,我们需要了解法学研究的定义和方法。

法学研究是通过对法律的系统分析和研究来探索法律规范的内在含义和适用方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研究者使用了许多方法,如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对比学方法等。

然而,在当代法学研究中,法理学的理念和方法逐渐成为主流。

法理学强调法律的原则和逻辑。

它通过从法律规范中提取普遍原则和规则,并进行归纳和演绎推理,探索法律的内在本质和逻辑结构。

法理学通过逻辑分析法律问题,寻求法律规则的合理解释和应用。

当代法理学研究方法的特点是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试图在现实应用中找到适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

其次,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的结合也影响到法学研究的发展方向。

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更注重对法律规则的描述和解释,而对法律的价值和目的的探索相对较少。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对法律规则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上,而需要考虑到法律的功能和价值。

当代法学研究中引入了实证研究方法,以探讨法律的社会效果和影响,试图在法律改革和制定中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对社会调查数据和实证研究的运用,帮助法学家更深入地理解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并提出改革和完善法律的建议。

此外,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还涉及到跨学科研究的发展。

法律是社会和人类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家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来更好地理解法律。

例如,经济学和心理学对法律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视角和方法。

当代法学研究越来越注重学科交叉的探索,通过融合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为法律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然而,当代法理学与法学研究方法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法学研究方法的优劣取决于研究者的能力和方法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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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研究中的一般法,是探寻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基础。法学方法,作为人们认识和解释法律的手段,包括规范分析、社会实证和价值分析等。规范分析关注法律的概念、源渊和形式,解释法律的效力,而社会实证方法则注重对法律进行社会和文化背景的解释。价值分析方法则聚焦于法律的价值取向,探讨法律应当如何。这些方法在实际法律案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如通过不同的法学方法分析穆勒诉俄勒冈州案和吉邦斯诉奥格登案,可以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展示了法学方法在实践中的重要性。此外,法律解释也是法理学研究的关键部分,涉及立,而法律意志说则认为法律解释应解析法律内在的客观规范意义。这些理论为法律解释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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