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职业”的重大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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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职业”的重大创举·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岗位,着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

·中小学职称并轨,小学教师地位与中学教师等同,更为公平,有利于中小学教师流动;

·向农村倾斜,有利于农村教师扎根农村任教,发展农村教育。

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让教师成为最受尊敬的职业。这是众所皆知、耳熟能详的话语。特别是每到教师节,无论是报刊还是电视荧屏,无论是表彰会还是庆祝会,到处呈现尊师场景,诸如“教书育人模范”、“十佳优秀教师、校长、师德标兵、青年教师”、“我最喜爱的老师”、“感动xx教育人物”……表彰颁奖,此时的教师确实令人羡慕。我国自古就有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教师一直受到社会的尊重,人们赋予教师许多生动、贴切的美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太阳底下最崇高的事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培养祖国花朵的辛勤园丁”、“照亮了别人却燃烧了自己的蜡烛”……反映了人们对教师的崇敬,由衷表达了对教师的景仰之情。

胡锦涛同志在2008年8月31日接见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指出:“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必须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鼓励有志青年到农村、到边远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建功立业。必须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的职业。”2011年6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师范大学出席首届免费师范生毕业典礼时讲话中指出:“教师肩负着开启民智、传承文明的神圣使命,承载着千万家庭的梦想和希望。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就是向全社会发出重视师范教育的强烈信号,吸引最优秀、最有才华的学生做教师,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就是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师成为最受尊重、最令人羡慕的职业。”这是党和国家的国策,也是中小学教师孜孜以求的目标。

通过多年努力,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得到了显著提高。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和待遇的改善,教师职业吸引力越来越强,教师职业正在逐步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之一。但是,纵观当今现实,实事求是地说,中小学教师要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还有比较大的距离。众所皆知,优秀的高中毕业生一般不会选择师范类学校就读,许多中小学教师都想转行其他事业单位或机关部门,几乎很少有公务员转行中小学老师。所以,令人羡慕关键是什么人羡慕,谁愿意当教师。只有优秀人才愿意当中小学教师了,教师职业才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我们欣喜地看到,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这一目标正在逐步变成现实,《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职改方案》)出台,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轨,小学高级职称比例较大幅度增加,这无疑是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职业”的重大举措,将增强优秀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吸引力。

《职改方案》发布后,在中小学界产生巨大的反响。《职改方案》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岗位,这是制度设计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中小学职称并轨,提高了小学教师的地位,也将促进中小学教师流动;出台了一系列向农村教师倾斜的措施,有利于农村教师扎根农村任教,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均衡。总之,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一份鼓舞人心的文件。为此,我们走访了省教育厅人事处和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以及试点地区的校长、教师。这里,有顶层设计的理念与蓝图,有中层执行者的决心与毅力,更有来自一线教师欢欣与鼓舞。

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解读《职改方案》

记者:我省30多万中小学教师非常关注《职改方案》,请问此方案的背景、意义与目的?

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职改方案》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精神的基础上,适应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需要,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现状提出来的。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其意义与目的在

于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记者:大家对职改有疑惑、有担忧,请问本次职改有哪些基本原则?

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本次职改主要有五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是统一体系。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是公平择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四是德能并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是按岗评聘。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记者:本次职改有哪些关键词?

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人:有四个关键词:设立正高,统一系列,能力考核,按岗评聘。

设置正高:建国60多年来,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这是我省继吉林、山西、山东三试点省以及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江西等多省市后设置的省份。

统一系列:就是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

等级为中级的规定,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相对应。除新设的正高级职称(职务)外,新的职称(职务)系列与原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都有直接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即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培养造就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专家,提高教育质量。

能力考核:此次职改,创新评价方式,在原有专家评审基础上,加上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凸显教育教学实际能力的考核,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按岗评聘:本次职改终止了评聘分开的制度,根据所在单位核定的岗位职称结构比例进行评聘。评聘工作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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