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进出园区管理规定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区的出入管理工作,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厂区所有人员(包括职工、访客、供应商等)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包括车辆出入管理和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四条厂区车辆出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包括车辆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
2.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3. 车辆出入厂区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等。
第五条厂区车辆出入的管理方式包括:1. 车辆进入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安全检查包括对车辆的一般情况、行驶证和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登记包括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进厂的目的等信息。
2. 合格的车辆可进入厂区,不合格的车辆将被拒绝进入。
3. 车辆出入厂区的时间应以工作时间为准,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车辆内物品的检查,登记包括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出厂的目的等信息。
5. 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第三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六条厂区人员出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所有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包括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
2. 人员进入厂区时应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工作证等。
3. 厂区内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厂区内的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七条厂区人员出入的管理方式包括:1. 人员进入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安全检查包括对人员身份证件进行检查,登记包括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厂的目的等信息。
2. 合格的人员可进入厂区,不合格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
3. 人员出入厂区的时间应以工作时间为准,非工作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人员随身物品的检查,登记包括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厂的目的等信息。
5. 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工厂园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园区安全管理,确保园区内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园区内所有人员出入管理,包括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实习学生等。
三、管理职责1. 工厂园区安保部门负责园区人员出入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出入负责,确保人员出入符合规定。
3. 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自觉接受园区安保部门的检查。
四、出入管理要求1. 工厂园区实行出入证制度,所有人员出入园区必须佩戴有效出入证。
2. 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门为其办理出入证,并明确有效期。
3. 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需提前向接待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接待部门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4. 临时工、实习学生等特殊人员,由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5. 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安保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五、出入流程1. 员工出入:(1)员工上班、下班凭有效出入证进入园区。
(2)员工进入园区时,需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3)员工下班离开园区时,需主动向安保人员出示出入证,办理登记手续。
2. 外来人员出入:(1)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需提前向接待部门申请,经审批后,由接待部门为其办理临时出入证。
(2)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时,需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接受安保人员检查。
(3)外来人员离开园区时,需主动向安保人员出示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违规处理1. 凡未按规定佩戴出入证、伪造、冒用出入证者,一经查实,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故意破坏出入证、扰乱园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给园区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园区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园区管理层负责解释和补充。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保障厂区的安全、稳定和顺畅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
第四条厂区的出入管理分为人员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五条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厂区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员工工作证等)的员工,直接出示证件,并经过安全检查后进入厂区;2. 非员工人员,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人员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访客进入厂区需要提前向所访问单位申请,并得到单位的同意后,由所访问单位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厂区。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人员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器械检查和人员身份核实。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配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等,并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八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厂区的人员,如有发现将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阻止。
第九条厂区内人员应当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好个人工作防护措施,严禁随意闲逛、围观和参观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十条厂区内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禁止瞒报、漏报和延误报告。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厂区内员工车辆,应当配备有效的员工车辆通行证,并在每次进出厂区时进行登记;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特定货物进出厂区的车辆,应当按照特殊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核,并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进入厂区的车辆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安全器械检查和车辆身份核实。
第十三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有效的车辆通行证,并在司机和乘车人员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工厂进出管制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工厂进出管制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制范围第四条人员进出管制1. 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2. 访客:包括供应商、客户、维修人员、培训人员等。
3. 其他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等。
第五条车辆进出管制1. 工厂内部车辆:包括生产用车、管理用车、维修用车等。
2. 外来车辆:包括供应商车辆、客户车辆、维修车辆等。
第六条物品进出管制1. 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3. 临时物品、废弃物品等。
第三章管制措施第七条人员进出管制措施1. 员工进出:员工需佩戴厂牌,凭身份证及工作证进出厂区,进出时接受门卫检查。
2. 访客进出:访客需填写来访登记表,接受门卫检查,并佩戴临时厂牌进出厂区。
3. 其他人员进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门卫检查。
第八条车辆进出管制措施1. 工厂内部车辆:需办理车辆出入证,接受门卫检查,按规定路线行驶。
2. 外来车辆:需办理临时通行证,接受门卫检查,按规定路线行驶。
3. 车辆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九条物品进出管制措施1. 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需办理物品出入证,接受门卫检查,按规定路线运输。
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由相关部门负责采购、发放,接受门卫检查。
3. 临时物品、废弃物品等: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接受门卫检查。
第四章管制职责第十条门卫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2. 维护厂区秩序,保障生产安全。
3. 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部门职责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车辆及物品的进出负责。
2. 各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生产秩序。
厂区进出管理制度
厂区进出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厂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供应商等。
三、进出规定1. 员工进入厂区时,必须佩戴工作证,并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
出厂区时,应将工作证交给保安人员,并在离开时再次出示工作证。
2. 访客进入厂区时,必须先到保安室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并留下有效证件。
出厂区时,应在保安人员的陪同下离开,并归还访客证。
3. 供应商进入厂区时,必须先到保安室登记,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并留下有效证件。
出厂区时,应在保安人员的陪同下离开。
4. 员工、访客、供应商进入厂区时,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如有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
5. 员工、访客、供应商进入厂区时,应遵守厂区的各项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禁止区域,不得损坏厂区的设施设备。
四、车辆进出规定1. 厂区车辆进出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2. 厂区车辆进出时,必须出示车辆通行证。
无通行证的车辆,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
3. 厂区车辆进出时,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
如有违反,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
4. 厂区车辆进出时,应在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厂区,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2. 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3. 违反本制度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其他1. 本制度由厂区保安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请注意以下规定仅供参考,并非无误之译文,具体规定要参照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1. 出入厂区必须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或特定的出入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2. 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行李、包裹等物品的检查。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物品进入厂区。
3. 厂区内不得吸烟,除特定区域外。
4.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凭借有效的车辆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5. 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交通规则行驶,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引。
6. 厂区内不得随意停放私家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7.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消耗非厂区食品饮料。
8.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摄影、录像或录音等活动。
9.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使用未经授权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相机等。
10.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宣传活动或任何其他违反企业规定的活动。
以上是对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的规定和细节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并告知所有员工和访客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厂区秩序和安全环境。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该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厂区,指的是该厂区内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以及其他相关区域。
第四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五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作由保安部门进行。
第六条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在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厂区内的人员必须服从厂区管理部门的管理,配合厂区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章厂区出入管理流程第九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相应的出入证件。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工厂人员进出管理的规范,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进出场所1. 工厂人员进出的主要场所为厂区的大门和门岗。
2. 工厂人员在进出场所时需按规定通过身份验证,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三章进出管理措施1. 进厂管理(1)进厂时,需向门岗出示有效的工作证件,并按要求进行身份验证。
(2)非工厂人员需提前申请、登记并办理相应手续方可进入厂区。
2. 出厂管理(1)工厂人员离岗或下班时,需凭有效工作证件出示给门岗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按规定离开工厂。
(2)临时有事离厂或请假的工厂人员,需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禁止携带工厂机密资料和设备外出。
第四章工作证件管理1. 工作证件的发放(1)工厂人员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工作证件。
(2)工作证件应采用防伪措施,并加盖厂区相关部门的公章。
2. 工作证件的使用(1)工厂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工作证件,不得私自转借或篡改。
(2)工作证件需佩戴在显眼的位置,方便他人核实身份。
3. 工作证件的更新(1)工作证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并办理新的证件。
(2)工厂人员如有身份变更或工作岗位变更,需及时办理工作证件的变更手续。
第五章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第六章附则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工厂管理部门所有。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的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工厂人员的进出行为,维护工厂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工厂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访客以及其他有进入工厂需求的人员。
第三条工厂人员进出的管理原则是安全、有序、便捷、高效。
第二章进出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第四条工厂的进出管理由工厂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进出管理制度、安排人员、布置设备等。
厂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进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进出厂区应佩戴厂牌,并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2. 临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厂区:(1)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携带危险品者;(2)未经批准的推销员、调查员等;(3)厂内禁止吸烟、饮酒者。
第五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员工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临时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处填写来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六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乱扔垃圾。
3. 不得擅自翻越厂区围墙、栏杆等设施。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七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闯红灯。
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在门卫处登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车辆进入厂区:(1)无牌无证车辆;(2)改装、报废车辆;(3)携带危险品的车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厂内车辆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外来车辆需在门卫处填写车辆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车辆,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九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3. 禁止在厂区内鸣笛、追逐打闹。
第四章物品进出管理第十条物品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物品进出厂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出入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入管理范围1.厂区出入管理适用于全体员工和来访人员。
2.厂区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区等。
三、出入管理措施1.进出厂区的员工和来访人员必须携带员工工作证或来访证件,便于安保人员核对身份。
2.外来车辆必须在厂区门口停车,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处登记身份并办理入厂手续。
3.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4.员工离开厂区需携带工作证离场,门卫处进行登记。
5.凡外来人员需进入车间等敏感区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证上贴上相应的准入章。
四、安保措施1.厂区内设置安保巡逻岗,保障厂区内的安全。
2.厂区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厂区的各个角落,以防止不法分子的入侵行为。
3.厂区内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
4.厂区内各个车间、办公室都安装有门禁系统,仅有获取权限的人员可以进入。
5.厂区内安排专人负责安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五、违章处罚1.未携带工作证或来访证件进入厂区的人员,停工处理,扣发相应的工资。
2.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的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未经批准进入敏感区域的人员,停工处理,扣发相应的工资。
4.不服从安保人员指挥或妨碍安保工作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辞退等处理。
六、责任追究1.厂区内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由安保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安保工作中的疏漏或失职行为,相关责任人应负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对于不遵守出入管理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现有规章制度有冲突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厂区出入管理规定的范文,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内容的调整和补充。
厂区进出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进出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秩序、财产安全以及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厂区进出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3. 便捷高效,服务至上。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厂区员工应持有效证件进出厂区,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证、通行证等。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上下班。
第六条员工外出需办理出门手续,填写出门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员工进入生产区、办公区等区域,应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第八条员工进入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2.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酗酒;3. 不得随意触摸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4. 不得在厂区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第九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临时通行证由门卫发放,并在规定时间内有效。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办公区等区域,应遵守厂区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十二条厂区内车辆进出需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进出厂区应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2.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厂区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占用消防通道等;3.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4. 车辆进出厂区,应主动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三条厂区内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四章奖惩第十四条对遵守厂区进出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厂区进出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出入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出入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有序,保障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出入场所,包括厂区大门、车间、仓库、办公室等。
第三条出入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出入场管理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出入场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出入场管理制度,并对出入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大门、车间、仓库等出入场所的安保工作,确保出入场秩序。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出入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出入场规定第八条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经大门保卫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九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向大门保卫人员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应遵守本厂规章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离职、调离等,需办理相应的手续,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擅自将非本厂人员带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车间、仓库等场所,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员工及外来人员离开厂区,应主动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厂内物品外出。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五条厂区大门、车间、仓库等出入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厂区大门、车间、仓库等出入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
第十七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出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员工及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第十九条员工及外来人员应熟悉本厂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出入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出入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关于厂区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厂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厂区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出入口管理第四条厂区出入口分为大门、侧门、员工出入口、外来人员出入口等。
第五条大门为厂区主要出入口,24小时开放,由安保人员负责值守。
第六条侧门仅用于应急情况下人员及车辆进出,平时关闭,由安保人员控制。
第七条员工出入口设于厂区员工生活区附近,实行刷卡或指纹识别进入。
第八条外来人员出入口设于厂区大门旁,用于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
第九条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出厂区时,需登记车牌号、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由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区域。
第十一条厂区内禁止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第三章员工进出管理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厂区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十三条员工进出厂区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员工因事需外出时,需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厂区。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将亲朋好友带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安保人员同意。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第十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邀请函等有效证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需在厂区内指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
第二十一条外来人员离开厂区时,需向安保人员登记离开时间。
第五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二十二条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鸣笛。
第二十三条车辆进出厂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安保人员指挥。
第二十四条厂区内禁止逆行、超车、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
出入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出入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业园区的出入管理,保障园区的安全、秩序和环境。
2. 所有进入工业园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1. 身份验证: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2. 登记制度:访客需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提供姓名、单位、访问目的等信息。
3. 安全检查:进入园区的人员需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物品。
三、车辆出入管理1. 通行证制度:园区内车辆需持有有效通行证。
2. 限速规定:园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速标准。
3. 停放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四、货物出入管理1. 申报制度:所有进出园区的货物必须提前申报,并接受检查。
2. 凭证出入:货物运输车辆需出示货物出入证,方可进出园区。
五、安全与秩序1. 监控系统:园区内安装有监控系统,以确保安全。
2. 紧急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所有人员应遵守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违规处理1. 警告: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或车辆,物业管理有权给予警告。
2. 罚款: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3. 禁止入内:对于屡次违规的人员或车辆,物业管理有权禁止其进入园区。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八、生效与修订1.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修订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经园区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工业园区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
公司园区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园区管理,确保园区安全、有序,保障公司员工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园区内所有员工、访客及外来人员。
三、管理制度1. 园区出入口管理(1)园区出入口设置专人负责值守,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核查身份。
(2)员工出入园区应佩戴公司统一的工作证,访客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3)外来人员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园区。
(4)园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园区安全。
2. 园区内部管理(1)员工应遵守园区内部管理规定,不得在园区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2)园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园区内禁止非法停车,员工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
(4)园区内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赌博、酗酒等。
3. 园区访客管理(1)访客进入园区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接待部门进行登记。
(2)访客在园区内应遵守园区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区域。
(3)访客离开园区时,需在接待部门办理离园手续。
4. 园区突发事件处理(1)园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员工和访客应服从指挥,有序撤离。
(3)园区内所有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1. 园区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2. 员工和访客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园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园区安全受到威胁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厂区生产、生活环境的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区出入管理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保卫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厂区出入管理制度;2. 负责厂区出入口的巡逻、检查、登记工作;3. 负责对违反厂区出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4.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厂区出入管理的有效性;5. 定期对厂区出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的厂区出入证办理及信息录入;2. 财务部门负责厂区出入证的财务报销;3.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厂区出入管理中涉及安全问题的处理;4. 办公室负责厂区出入管理相关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第三章出入管理要求第七条厂区出入口设置:1. 厂区设置主出入口和辅助出入口,主出入口为主要出入通道,辅助出入口供特殊情况下使用;2. 主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辅助出入口设置简易门禁或由专人值守。
第八条厂区出入证件:1. 员工需持厂区出入证进入厂区;2. 临时工、实习生等需持厂区临时出入证进入厂区;3. 访客需持厂区访客通行证进入厂区。
第九条厂区出入时间: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外出入厂区,需办理临时出入证;2. 员工休息日、节假日出入厂区,需办理临时出入证;3. 厂区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厂区。
第十条厂区出入登记:1. 员工出入厂区时,需在出入口登记处进行登记;2. 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需在指定区域登记,并接受身份验证;3. 出入登记内容包括姓名、部门、出入时间、出入方式等。
第十一条厂区出入行为规范:1.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2.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等违禁品进入厂区;3.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饮酒;4. 严禁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5. 严禁破坏厂区设施、设备;6. 严禁扰乱厂区秩序。
出入厂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厂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第二章出入厂区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出入证或者工作证。
第五条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厂区。
第六条下列人员可以进入厂区:(一)本厂员工及其家属;(二)厂区工作人员;(三)临时来访人员;(四)经厂区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厂区:(一)醉酒者;(二)携带危险品者;(三)有违法记录者;(四)厂区管理部门认为不宜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八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厂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二)保持厂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三)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四)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赌博等;(五)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争吵;(六)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出入厂区的手续第九条员工进入厂区:(一)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出入证;(二)员工出入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三)员工调离或者离职,应当将出入证交还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条临时来访人员进入厂区:(一)临时来访人员应当向厂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接待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二)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由厂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临时来访人员离开厂区时,应当将临时出入证交还接待部门。
第十一条厂区工作人员进入厂区:(一)厂区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工作证,并遵守工作证使用规定;(二)工作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
第四章出入厂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厂区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并实施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二)对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三)对厂区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四)对厂区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五)对厂区进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
企业园区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园区内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安全,维护园区正常秩序,保障园区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园区内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进出管理。
第三条企业园区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园区内员工进出:1. 员工应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通过园区大门进出。
2. 员工下班后,应将工作证交还至人事部门,以备下次上班使用。
3. 员工因公外出需离开园区,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园区内外来人员进出:1. 外来人员需凭有效证件,通过园区大门进出。
2. 外来人员进入园区,需向门卫说明来意,并登记个人信息。
3. 外来人员需遵守园区相关规定,服从园区管理部门的安排。
第六条特殊情况人员进出:1. 离职员工:离职员工需办理离职手续,方可离开园区。
2. 临时工:临时工需在劳动合同期内,凭有效证件进出园区。
3. 临时访客:临时访客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个人信息。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七条园区内车辆进出:1. 车辆进出园区需凭车辆出入证,通过园区大门。
2. 车辆出入证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发,并规定有效期限。
3. 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第八条园区内外来车辆进出:1. 外来车辆进入园区,需向门卫说明来意,并登记个人信息。
2. 外来车辆需遵守园区相关规定,服从园区管理部门的安排。
3. 外来车辆禁止在园区内随意停放。
第四章物品进出管理第九条园区内物品进出:1. 物品进出园区需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 物品进出园区需登记详细信息,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
3. 物品进出园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企业园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相关规定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企业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厂内进出管理规定文件(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秩序,维护企业利益,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参观人员、供应商等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厂内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厂区秩序井然。
第二章进出厂区管理第五条厂区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进出管理。
第六条员工凭厂牌进入厂区,临时工凭临时工牌进入厂区。
第七条供应商、参观人员等非厂内人员进入厂区,需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进出厂区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出示有效证件;(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三)禁止在厂区内吸烟、饮酒;(四)禁止在厂区内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五)禁止在厂区内大声喧哗、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六)禁止在厂区内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第九条厂区内设有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入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入厂区需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二)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三)禁止在厂区内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四)禁止在厂区内鸣笛、乱按喇叭;(五)禁止在厂区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第十条厂区内设有自行车停放点,自行车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二)禁止在厂区内乱扔自行车,造成公共设施损坏。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应穿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厂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第十四条厂区内禁止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厂区内禁止在危险区域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十六条厂区内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七条厂区内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操作生产设备。
工厂进出园区管理规定
工厂进出园区管理规定第一篇:工厂进出园区管理规定工业园进出园区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对进出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树立公司形象,特作如下规定:一、人员的进出:1、工厂所有员工从侧门人行通道进出工业园区必须佩带厂牌,以便门卫识别身份,给予放行。
2、因业务来往,外来人员须进出公司的,如供应商、媒体记者、软件公司等,由保安员电话通知被访者确认身份,同时保安员需告知媒体记者严禁在工厂内部拍照,方可进入。
3、对于没有预先通知及联络的客户作为外来访客,必须凭有效证件一律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门卫则必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登记,保证外来人员进出公司时间的准确性。
4、对清洁承包商、废品收购等各类相对固定的人员,请各厂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及相片二张,由行政部统一派发出入证。
5、招聘新员工时,由厂方相关人员到厂门外确认其应聘者身份后,排队带入园区。
6、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要佩戴来访证,外来人员出厂时,应交回公司发放的临时来访证,门卫应检查其携带的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对于任何外来人员,门卫都应履行上述要求,监控到位。
不得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私自放行,否则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7、深圳总部出差人员一律在大门口下车,凭工作证进入工业园。
二、车辆的进出:1、进入园区的所有货车(含人货车、的士头及所有速递公司车辆),由保安员与采购部相关人员电话联系,确认送货的去向后,派发相应的出入卡,从大门货车通道进出园区。
2、外来访客车辆(小客车),请在大门口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领取相应厂方的访客证,门卫给予放行,出门收回访客证,登记出园时间。
3、骑自行车、电动车员工从侧门单车通道进出园区,并自觉下车接受检查,所有车辆一律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单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3号楼东面的指定区域,小汽车一律停放在3号楼西面的指定区域)。
如有不按要求停放者,罚款50元/次。
4、乘坐工厂车辆上班的员工,统一在大门外下车,由侧门人行道进入园区(说明:遇台风,暴雨时可乘车进入,门卫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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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对进出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树立公司形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人员的进出:
1、工厂所有员工从侧门人行通道进出工业园区必须佩带厂牌,以便
门卫识别身份,给予放行。
2、因业务来往,外来人员须进出公司的,如供应商、媒体记者、软
件公司等,由保安员电话通知被访者确认身份,同时保安员需告知媒体记者严禁在工厂内部拍照,方可进入。
3、对于没有预先通知及联络的客户作为外来访客,必须凭有效证件
一律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门卫则必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登记,保证外来人员进出公司时间的准确性。
4、对清洁承包商、废品收购等各类相对固定的人员,请各厂提供其
有效证件复印件及相片二张,由行政部统一派发出入证。
5、招聘新员工时,由厂方相关人员到厂门外确认其应聘者身份后,
排队带入园区。
6、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要佩戴来访证,外来人员出厂时,应交回公司
发放的临时来访证,门卫应检查其携带的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对于任何外来人员,门卫都应履行上述要求,监控到位。
不得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私自放行,否则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7、深圳总部出差人员一律在大门口下车,凭工作证进入工业园。
二、车辆的进出:
1、进入园区的所有货车(含人货车、的士头及所有速递公司车辆),
由保安员与采购部相关人员电话联系,确认送货的去向后,派发相应的出入卡,从大门货车通道进出园区。
2、外来访客车辆(小客车),请在大门口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领取相应厂方的访客证,门卫给予放行,出门收回访客证,登记出园时间。
3、骑自行车、电动车员工从侧门单车通道进出园区,并自觉下车接受检查,所有车辆一律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单车、电动车一律停放在3号楼东面的指定区域,小汽车一律停放在3号楼西面的指定区域)。
如有不按要求停放者,罚款50元/次。
4、乘坐工厂车辆上班的员工,统一在大门外下车,由侧门人行道进入园区(说明:遇台风,暴雨时可乘车进入,门卫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三、工程临时施工人的管理:
1、由施工单位提前两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工期达两日以上的需要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2、办理“临时出入证”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相片两张。
3、不超过一天的零星工程维修人员,可由厂方电话通知行政部,凭有效证件在大门登记后方可进入。
4、工程施工“临时出入证”申请表到行政部领取。
四、如果出现紧急和异常情况时,当班门卫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进行处理。
本规定从2011年7月9日起开始执行。
行政部
2011年7月8日。